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方案1

认真贯彻重要只是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州委州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应急车辆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工作电话: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一组织和指挥应急车辆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保障应急车辆及时调度;完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下达启动《应急方案》命令。组织做好应急车辆保障工作,具体组织和调动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及时了解掌握因雪天造成的影响线路运营和旅客滞留情况,根据需要采取措施增加运力、及时疏导旅客。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督促、指导方案启动工作。

2.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急车辆保障方案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应急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保持和县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交通运输应急车辆保障工作,具体组织和调动应急运输车辆。

2.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决定向运营企业进行传达。

3.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主管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四)运输企业职责

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如下职责:

各运输企业要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部署。针对当前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新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应急措施和应急车辆保障方案。确保应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各车辆配备必要防滑设备等。

三、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措施

(一)应急车辆保障

客运车辆:

货运车辆:

(二)加强通讯联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1、日常工作时间启动应急车辆后,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到各自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应急车辆保障工作动态情况,汇总报送应急车辆保障工作信息。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参加应急车辆保障工作,随时保持企业与应急车辆之间的通讯联络。

(四)做好应急车辆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承担应急车辆保障任务的企业需认真做好应急保障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在应急情况下的安全行车技能的培训。

2.加强对车辆的保养检修,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性能。

3.配备雪天行车所必须的防滑装备,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建立企业与安全员、车辆驾驶员的通讯联系网络,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四、责任落实

(一)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交通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每次应急运输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完善应急保障运输方案,为做好下一次应急运输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车辆保障工作方案2

各科、室、所: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7号)的文件精神,遏制超载超限车辆对公路的损害,提高公路建设使用效益,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沙、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巡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我处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彭应禄、陈晓钢、秦恒利、李文生、张豫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二所,由陈晓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豫晋同志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积极运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加大治超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对货运企业和站场加强引导,用正确的舆论导向配合整治活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1.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处将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企业的情况调查工作。实行辖区执法科所负责制,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

2.要建立和完善货运单位信息档案,根据辖区货运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方法,重点对货运单位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厂区、货场对进出本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做到货物出厂(场)有记录、进厂(场)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

(三)结合今年开展的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加强考核,严格查处。我处将在政府治超办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路面执法查获或治超办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并纳入驾驶员诚信考核。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本单位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超限超载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治超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认真负责,切实将“路安”行动抓紧抓实。

(二)严肃纪律,规范执法

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执法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及时沟通,按时报送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与相关单位沟通;并根据各级规定,按时报送各项数据、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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