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考试模式生命科学论文

2022-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传统的课程考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课程考试改革对学校管理、教学水平提高以及学生个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课程考试改革应从课程考试全程化、考试内容多样化和考试模式规范化着手,让考试真正成为衡量教学质量的一把尺子和推动高校发展的有力工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考试模式生命科学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高校考试模式生命科学论文 篇1:

对生物医药学专业课程考试改革的思考

摘 要: 高校考试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实践人才的重要环节。作者就高校考试改革的必要性、当前考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了细致分析,并以生物医药专业生物化学基础必修课为例,就如何深化考试改革这一问题做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 生物医药专业 考试改革 生物化学必修课程

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具备创新人格、创新能力的人才[1],这样的创新型人才是符合知识经济社会的要求,适应新时期特点的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教学改革中应进一步加强知识构成、思维构成、能力构成和培养过程等方面的改革,以期培养的学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能够满足社会的要求。而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评价和改进教与学,使之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途径[2]。但审视当今我国高校课程考核模式,普遍仍保持着传统的单一知识评价模式,不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加以反思,并对其进行改革,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更好实现。

一、目前高校考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试内容重知识轻能力。

考试的根本目的是检验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理论知识是素质的一部分,若考试仅限制在对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范围之内,就无法达到全面测评个人综合素质的目的。

2.考试方式缺乏多样性,难以准确评价教学效果。

目前高校的课程考核采取以总结性考试为主(即主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标尺),区分和评价学生知识水平、专业能力、职业技能的高低,其他如检测性、形成性等考试类型在教学过程中很少采用,而且教学过程中的平时考核成绩在课程考试的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大部分课程考试偏重于闭卷笔试。闭卷笔试这种考试形式操作简单、便于管理,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试卷所涵盖的内容有限,考核的知识面较窄,考查点代表性有限,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无法得到反应。考试题型局限性更加明显,受标准化考试方式的影响,填空、选择、简答、释词客观性题目偏多,综合性思考题、分析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等主观性试题偏少。这种考试形式束缚了人的思维空间和想象力,扼制了学生运用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开发和锻炼[3]。

3.考试管理落后,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体制。

目前各高校有关课程考试管理随意性较大,即使制定了一些考试管理的规章制度,由于诸多原因执行力度亦差,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导致有制度也难以得到贯彻和实施。在多数情况下是“教什么、考什么与怎么考”都由任课教师说了算,教研室、院系、职能部门很少过问,更不用说“考教分离,考改分离”的有效实施。而目前又缺乏有效的机制来评价考试管理工作的优劣[4]。

二、改革考试制度,促进生物医药专业创新实践人才的培养。

实践证明,为了把考试真正变成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成为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的途径之一,就必须对现行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我作为高校生物化学必修课的专职教师已从教多年,现结合自身多年的教学实践和长期的思考,针对生物化学必修课考试改革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灵活考试内容,注重能力考查。

生物化学是一门生物医药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讲述正常人体的生物化学与疾病过程中的生物化学问题,与医药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当代生物化学主要涉及以下三大块内容:(1)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与功能;(2)物质代谢及其调节;(3)基因信息传递及其调控。随着生物化学研究成果对人体各种代谢过程、代谢调控机制、细胞间信号转导及遗传信息传递规律的深入阐明,人们有可能准确了解各种相应代谢障碍相关疾病、遗传性疾病发病机制,开发治疗药物、研究诊断、治疗的新方法。以往传统单一的生物化学考核模式仅侧重于对书本所涉及的三大块内容基础知识点的考查,局限于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我们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不仅要考课堂讲授的书本知识,更要考实际应用能力。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要紧扣专业特点,密切联系生物医药学科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比如:对于药学专业的学生,可以考查他们在新药研发方面如何灵活运用所学的生物化学基本理论;对于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考查他们如何应用现代生物化学技术手段对疾病(尤其是肿瘤、遗传性疾病)进行早期诊断,提出治疗新方法、新思路等;对于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可以考查他们在天然活性产物的提取、制备方面如何综合运用所学的生物化学基本技术。这样的考试内容的改革,不仅能强化重点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更能客观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考核方式多样化,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考试方式由形式单一、时间固定、题型简单向着考试形式多样化、时间灵活化、题型丰富化的方向发展。考试方法应根据考试科目的特点,实现多样化,如闭卷、开卷相结合;口试、笔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论文、设计、制作、撰写调研报告与答辩相结合,等等。既着重考核学生思维方法、考思路、考见解等,检验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能力,又注重考核学生的应用技能、操作技能和水平[5]。我认为,生物化学课程的考核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四大模块:(1)闭卷考试。闭卷考试的优点是能够准确地检查学生对知识的巩固程度、理解记忆程度和书面表达能力,其缺点是容易造成死记硬背的现象,而忽略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的检测。根据生物化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于重要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必须理解掌握,我们对这部分基本知识点的考查可以采用闭卷笔试的考核形式,可以安排在期中与期末两次进行,便于学生分阶段复习巩固和提高。(2)开卷考试。实行开卷考试能够引导学生有意识地长时间积累许多专业知识和信息,但这种考试形式如果引导不恰当,就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如学生对课程认真钻研程度不够,等等。因此,任课教师需要深刻理解课程教学大纲,分析学生的实际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将课程中基本原理部分与实际应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克服开卷考试带来的弊病,使学生深入地钻研知识,深入理解,培养综合运用知识及创造实践的能力。生物化学是生命科学领域中发展十分迅速的一门前沿学科,因此,我们设置开卷考试内容时,可以布置学生去了解学科研究的某些前沿资讯,鼓励学生写一些科学前沿综述性论文。(3)实践考核。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6]。通过实验教学,学生不仅能具有开展实验的基本能力,而且能具备从事某些科学研究的独立工作能力。在实验操作考核方式中,采取现场随机抽签考查学生的实验基本操作技能,并要求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回答相关的问题。同时,将实验课出勤率、完成课堂实验内容和课堂表现也作为实践考核成绩的一部分,更能够促进学生认真学习实验教材,掌握基本原理,认真做好每一个实验。这样既能够全面、客观地考核学生,又有利于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4)课题设计及完成。对于应用性较强的课程,为了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在课程开始时,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向学生公布课程设计的方向和要求,供学生参考。随着课程内容的不断深入,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文献检索与收集。在课程结束考试时,学生可以带着准备的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题目。这种考试方法是将考试贯穿于课程教与学的整个过程之中,突出了教学与考试的互动作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生物化学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创新实践能力的考核是这门课程考查的核心。在此项考核中,我们可以通过要求学生撰写课题项目申请书、立项答辩、实验方案讨论及课题项目完成情况来综合评定学生在此项考核方式中的成绩。多数情况下,学生关心的是课程考试的结果,而不是课程内容的总结与提高。因此,将平时考核与期中、期末考试相结合,将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增加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加强对平时学习的考查,用教学全程考核来评定学生课程成绩[7]。我认为,以上四种方式的有机组合既是知识与能力考查的统一,又是理论与实践考核的完美结合。根据各项考核方式的侧重点和目的要求,建议按4(闭卷)∶1(开卷)∶2(实践考核)∶3(课题设计及完成)的分值比例来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3.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管理评价体系。

首先,要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考试模式的改革,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考试模式;研究和制定高校考评体系和考试标准。对考试的目的、内容、方法、形式加以规范,科学制定各门课程的考试办法。其次,积极做好试题库建设,真正做到“考教分离、考改分离”。最后,正确评价考试结果。通过考试结果的分析,总结教学经验和教训,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通过考试改革促进校内教学的改革,真正做到以考试为指挥棒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

总之,创新实践型人才的培养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不断加大考试改革的力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使之真正起到“以考带教、以考促学”的作用,只有这样,高校创新实践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才能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邓锦琳,钟安永,胡常伟.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中考试方法改革的探究与研究[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23(2):90-94.

[2]郑天虹.深化大学考试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J].高等农业教育,2002,(1):32-34.

[3]仇静莉,许海元.高校素质教育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2):76-79.

[4]杨克丰.医学院校考试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5):232.

[5]李磬.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考试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09,(2):240-241.

[6]卫绍元.论高校考试方法改革与人才的能力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4,6(6):101-102.

[7]张木全.考试改革之我见[J].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1):57-58.

作者:李红艳

高校考试模式生命科学论文 篇2:

关于高校课程考试改革的研究

【摘要】传统的课程考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课程考试改革对学校管理、教学水平提高以及学生个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课程考试改革应从课程考试全程化、考试内容多样化和考试模式规范化着手,让考试真正成为衡量教学质量的一把尺子和推动高校发展的有力工具。

【关键词】考试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王燕平,女,长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办,负责学院日常教学工作。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教育管理体制随之持续更迭,教学改革已成为高等学校的重要课题。考试作为教学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不仅有着评价教学成果的作用,还担负着人才选拔的重要任务。随着高校人才培养发展需求的变更,现有的考试方式一定程度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升,限制了学生的开拓创新,制约了學校的内涵发展,不再适合当今人才培养的需求,推动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尤为重要。

一、高校考试存在的问题

1、课程考试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大多数课程考试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创新,但是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只重视考试结果,轻视学习内容的现象仍旧普遍存在。高校中,学生考试成绩与课业积分、奖学金排名、转专业资格、研究生保送名额紧密相连,这导致学生将学习重心放在如何取得考试高分,而不重视课程中相关能力的培养和学习,以至于出现平时上课不认真,考前请求老师划重点,甚至滋生出考场违纪作弊、行贿教师等不良做法。随着考试的结束,学生在得到考试成绩的同时也彻底结束了一门课程的学习。以上种种现象与当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需求背道而驰。

2、课程考试内容仍存在局限

高校必修课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分数仍是评定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式,试卷中往往以填空题、选择题、计算题和简答题等方式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部分学生通过考前对知识点死记硬背通过考试,这不利于学生个体思维分析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大量的客观题让学生在考试中没有发挥空间,从而很难针对知识点掌握深度以及对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做出评价。

3、考试管理机制存在弊端

考试规范化一直是教务处的常抓不放的重点工作之一,但仍存在考试管理时重视考试的组织工作是否严密,考试过程是否规范,而忽略了教与考的模式。例如:任课教师即是出题人员又是试卷批改人员,导致了部分教师只追求考试及格率,数年不更新教学内容,以为照本宣科;同一课程不同教师授课仍使用同一张试卷各自评分,这导致了不同班级没有侧重点的考察,评分标准也不同,造成试卷分数出现较大偏差,带来潜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

二、高校考试改革的目的与意义

1、考试改革是高等教育目标管理的需要

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已经成为各高校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背景下,高校考试改革应该立足教育初心,摒弃分数第一的旧理念,重点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拓宽学生的学科知识面,引导学生纵向深入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将知识结合实际的运用能力。

2、考试改革能够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一成不变的考试模式,会导致部分教师疏于更新授课内容,照本宣科的完成教学任务。积极的教学改革能够促使任课教师更好地将先进的知识理论更新至课堂中来,能够一定程度上促进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高校考试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1、考试时间全程化

考试是检验课程学习成果的主要手段,是高校教学评估的重要参考,因此考试需要尽可能地反应学生对课程知识掌握的情况。课程考试不能因循守旧,而应该紧跟生物类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途径,全面落实课程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将课程考核安排在课程全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加强过程性考核,在上课过程中注意课程作业的安排布置,注意学生课堂表现,在课程中与学生互动,促进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热情和动力。考试结束之后,以学院为单位加强考试结果管理,建立考后分析反馈工作制度,任课教师需要通过对试卷进行定性分析、定量统计、与学生谈话等方式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的教学中调整教学方式,充分发挥考试在课程教学中的反馈和诊断功能。

3、考试方法多元化

高校要积极推进考试形式的创新多元化,多元化考试也是解决过程性考察缺失的有效方法。针对专业基础课程,可鼓励老师采用课堂练习、课堂提问、笔记比赛、小组翻转课堂、章节小论文答辩等丰富的考核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针对专业课程可采取中小型实验设计,实验论文撰写等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思考。多元化的考试方法有利于全方位的加强师生互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让知识在运用中扎根,让能力在创新中提升。

4、考试模式规范化

建立健全试题库,探索教考分离考试模式。教考分离的考试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培养方案认真备课授课,使教学内容不局限于为考试而上课;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全面自主学习,不依靠老师点题划范围。建立试题库和更新制度,鼓励学生参加试题库的编制和更新工作,促进学生独立自主学习。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指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课程考试改革最终目标是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各高校应不断探索新的考试考核模式,给学生一个尽可能公平相对开放的考试环境,从无奈被迫参加考试到主动学习热爱探索,通过考试查漏补缺。不断优化的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成效,不断推进考试改革,更好的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郭艳敏.“双创”教育视域下高校课程考试改的探索[J].科技视界,2021(11):176-178.

[2]蔡永茂,汤滨,朱科钤.对高校教考分离考试模式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20(42):320-321.

[3]杨美媛,龚凯,张振迎,宋土顺.基于能力创新培养的工程类课程考试体系构建[J].制冷,2020(3):77-81.

[4]沈重耳,刘勇,徐亮.关于高校创双教育的思考[J].科技经济导刊,2018(7):137-138.

作者:王燕平

高校考试模式生命科学论文 篇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存在问题及改革建议

摘 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评价制度。各省(市)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性质功能定位不清、组织管理过程不规范、考试评价体系不科学等。如何完善这一考试评价制度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应从制度上明确学业水平考试为标准参照考试的性质定位,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适度挂钩,加强考试监管,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

关键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问题;建议

2005年,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首次以政策形式确定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06年,海南、天津、福建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2008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考试评价制度,现已在多省实行。河北省也于2010年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替代高中会考。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管理,深化高校招生体制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何完善这一考试评价制度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现状

(一)考试报名及实施程序

各省(市)对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基本一致: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在籍学生需参加本省(市)学业水平考试,也有的省(市)如江西省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报考,且一并为其建立考籍档案。当前的学业水平考试是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组织实施的,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管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成绩统一认定。各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各市、县(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命题、制卷、考试、巡视、评卷、考籍管理、成绩评定等各环节都有明确要求,从制度上确保学业水平考试严格按程序执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成绩评定

各省(市)从自身实际出发,以政策的形式规定了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成绩评定等内容。

1.考试科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全部科目均参加考试,例如河北省,要求所学高中科目均参加测试;另一类是采取文理科反向考试,例如广东省规定文科考物理、化学、生物,理科考政治、历史、地理。

2.考试时间:各省大多每年组织两次,时间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结束前进行,也有的省(市)按年级分批进行。例如上海市,同一科目在一年中只组织一次考试,高一考信息科技与地理,高二考历史、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高三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

3.成绩评定方式:当前各省(市)大多数采用标准参照考试,例如黑龙江,设置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也有的省(市)采用常模参照考试,例如上海市,将合格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D各约占25%;还有的省(市)将两种形式相结合,例如江西省。此外,还有部分省(市)将考试成绩与高考直接挂钩,例如安徽省,对在学业水平考试中获得4个A等级的学生加5分。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的问题

(一)学业水平考试性质定位不清

性质定位是学业水平考试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定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而从目前各省(市)的实施情况看,不同省(市)在学业水平考试性质定位方面意见却不统一,对于当前学业水平考试应是标准参照考试还是常模参照考试,没有明确的定性。可见,当前学业水平考试缺乏必要规范。

(二)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定位不统一

学业水平考试是以高中会考制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但与会考制度相比,学业水平考试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梳理各省(市)的政策文本,发现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不同省(市)的意见也不统一。江苏省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中指出,实行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是对高中的课程及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同时可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上海市认为,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教学具有监督、检测功能,有利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山东省仅将其作为学生获取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此外,有的省(市)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10%折算计入高考总成绩,有的省(市)将其作为高考加分的依据之一,还有的省份仅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定位不一,与高考的关系也不明确,以致在实施过程中,无法有效地发挥其作为高校录取依据的作用,致使一些省(市)依然沿袭会考制度,没有给予学业水平考试应有的重视,而有的省(市)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硬挂钩”,出现“小高考”现象,这些都与学业水平考试所要达到的规范学校教学行为、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目的相悖。

(三)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不规范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关注度极高。但是,由于一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业水平考试未予应有重视,组织实施工作也欠严格、规范,以致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漏洞,例如,一些实验性、操作性的考试科目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一些地方由于对考试过程的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导致了考试舞弊现象。这些现象已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性提出质疑。如何确保考试组织管理过程的严密性,从而体现高中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的公平、公正性,是目前学业水平考试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缺乏完善的考试评价体系

我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考试评价体系尚不健全,没有形成长效的考试评价运行机制:在评价标准方面,没有明确的学业标准;在评价方法方面,主要以纸笔测试为主,评价方法单一;在结果运用方面,如何与高考有效衔接缺乏明确的规定,从试题的确定、考试的组织、成绩的认定、考试结果的反馈与运用等方面,都缺乏程序化。缺乏完善的考试评价体系,就很难保证学业水平考试的标准化及有效性。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建议

(一)从制度上明确学业水平考试为标准参照考试

从对国家的政策分析可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基于高中课程标准的水平考试”,是全面检测学生各科学业水平的考试,旨在对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其目的不在于选拔和排序,而应是考察学生基于课程标准的学业水平,强调学生学业目标的达成。由此可见,它应属于标准参照考试,而不应该是常模参照考试。因此,针对目前各实施省(市)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性质定位不清的状态,建议教育部以制度的形式,将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明确为基于学生学业目标达成的标准参照考试,从而以制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

(二)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适度挂钩

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对学生各科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所进行的全面客观的评价,又服务于国家对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课程管理;同时,对于学校自身来说,也可通过彼此间的横向比较,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自我评价的自觉性和客观性。此外,学业水平考试也可赋予另一项重要的功能——作为高考录取的参照依据,这一功能业已被各省(市)所认可。但是,随着高校录取方式多元化的发展,如何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挂钩,应慎重思考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成为高校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但不应像广东、海南等省将其作为高考的一部分,实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的“硬挂钩”,这样就将学业水平考试设置成为学生的又一个障碍,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因此,建议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申请高校的一个依据。具体说,即对于某些专业(如物理、英语等),可以就学生所报考的专业,对相关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相应的要求或标准,例如成绩达到“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此外,也可以给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使它们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较高或“优秀”(或“A等”)较多的学生,这既可以实现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互动,也有利于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

(三)加强考试监管,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严格的考试程序作保障。针对目前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国家应制定严格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学业水平考试的规范组织及管理。各级考试组织部门不仅要严格执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场组织、考试实施等约束考试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应完善其考试巡视制度,既严肃考风考纪,也对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这样,才能全面杜绝舞弊现象,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四)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

完善、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的欠缺,也是目前学业水平考试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是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1.考试标准方面。除了依据“课程标准”外,国家应尽快制定规范的学业标准,依据学业标准命制各学科试题。

2.考试内容方面。应确保与“课程标准”的要求一致,突出对学生知识及能力的考查;此外,要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建议采用文理反向考试的模式,这样,在适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同时,可以避免学校过早分科,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3.评价方式方面。应注重多元化评价方法的运用,注重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是国家监控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手段,科学的评价体系可以进一步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因此应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全面、科学、多元化的考试评价体系。

我国的学业水平考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理论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实践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只有总结各省(市)的经验,从实际问题出发,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寻找解决对策,才能进一步改进、规范学业水平考试的各个环节,从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使其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S].2008.

[2]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S].2006.

[3]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S].2009.

[4]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S].2010.

[5]刘决生.我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上海教育科研,2010,(3):39~42.

[6]雷新勇.我国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问题及反思[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0,(1).

[7]詹 海.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的研究与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10):32~34.

[8]黄思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位研究[D].河南大学,2011.

作者: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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