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规范

2023-0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规范

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

摘要:在电力系统的运行中,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直接关系着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因此本文在分析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存在的问题的问题上,探讨了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措施。

关键词: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运行维护;措施

1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电力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过程中,由于维修理念较为落后,制度不够健全,未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电力系统的维护工作,对后续的工作也会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加快电力设备的老化,严重者则会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1.2人为因素问题

通过大量案例分析,许多变电运维风险因素的存在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操作流程开展工作,或在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从而造成了运维风险问题。变电运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变电运行安全隐患存在的重要因素。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不只是简单地检查维护工作,还需要相关人员具备较好的专业技术实践技能,丰富的运行维护工作经验,对各种配电电气设备的内部结构有全面地了解,给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以充分的专业技术保障。尽管随着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运行维护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着不少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不全、职业素质较低、缺乏安全责任意识等问题,进而导致部分工作人员不能独立完成运行维护工作,这些现象都能反映出变电运行维护工作中存在的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2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措施

2.1积极建立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电力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变电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强对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这是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前提。其次,电力企业需要不断的健全与完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从而保证电力变电系统运行中的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遵循。一方面,建立合理定期检修与维护制度,及时的发现电力变电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及时地对其进行处理,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予以相关的工作人员明确的职责,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这对于有效提升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得他们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变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性,从而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保障变电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2.2合理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在电力变电系统的运行当中,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自然环境因素、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等多个方面。因此,要根据电力变电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而又详细考虑,并针对每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建立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在变电系统的运行过程中,要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电力变电系统故障发生的可能性。一旦电力变电系统在运行当中发生故障,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来进行执行,将电力变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影响与损失尽可能的降到最低,并尽可能迅速的恢复向社会与人们的正常供电。此外,在事故发生之后,还应该对该事故进行一定的分析与研究,这对之后电力变电系统故障的预防与处理可以起到一定的指导。

2.3加强变电交接班管理

保持电力系统正常的运行状态,需要电力企业加强变电交接班管理,在每次交接班时,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岗位进行全面的交接,并且提高交接效率和质量,避免在交接工作中出现遗漏问题,影响到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2.4推行全面检查制度管理

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运用正确的管理方法,以便提高运行维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应不断学习先进的运维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电力企业应全面推行检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电力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時解决,确保电力系统不会受到故障的影响,安全稳定运行。

2.5信息技术运用

近年来,自动化技术、信息化技术不断发展,推进了各个行业的进步,在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中,也需要加大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力度,结合当前的变电运行要求,确保新技术新理念的融入。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作为数据和信息传输的依据,采用电子监控设备,实施对变电运行的安全监控,减少设备出现的故障几率。除此之外,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可以利用相关软件开展对电力系统运行的模拟,加大对变电运行设备隐患的预估,确保设备运行更加科学,减少因故障而引起的停电。

2.6一次设备维护

在电力变电系统当中,主要的一次设备主要有变压器、断路器、接触器等。在对变压器进行维护时,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第一,对变压器运转的声音、油位与温度进行检查。第二,检查冷却系统情况以及有载调压装置运行的情况。第三,检查变压器主附设备外壳接地情况。第四,在降水或雷电天气下,是电力变压器故障的高发期,必须加强在降水和雷电天气的检查工作。第五,还需要加强对电力变压器的寿命评估工作,及时对电力变压器中破旧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在对断路器、接触器的维护上,要重点检查其锈蚀情况,并对触点等位置进行细致的清理,避免由于锈蚀或灰尘问题给变电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2.7二次设备维护

对电力系统变电运行二次设备的维护,需要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开展传动试验工作,重点检测机电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开展相应的停电检查作业;二是要观测电力系统中央信号系统的运行情况,这主要是看各个信号是否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同时需要做好二次回路的检查工作,针对按钮、保险等多个项目进行细致检测,并且需要开展端子箱的防火封堵工作。检测工作进行中,如果存在不符合变电运行要求和标准的情况,要及时更换相应的设备和构件。

2.8交流系统和直流系统的维护

在电力变电系统当中,交流系统与直流系统的运行维护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维护制度来开展。在运行与维护工作开展中当中,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先进的检修与维护技术,这能够有效提升检修与维护的效率,例如:在交直流系统蓄电池组的维护中,可以利用红外线测温技术方便的对其温度进行测量,并根据红外图谱准确的防线蓄电池组温度的异常之处,通过及时地采取一些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另外,还要定期地对蓄电池组的外壳进行清理,以延长其使用寿命,避免由于修饰而给其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3结束语

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需要加强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措施,降低电力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避免出现故障导致运维成本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龙武艺.对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的研究[J].通讯世界,2019,26(10):209-210.

[2]李娜.浅谈电力系统中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变电设备的维护[J].煤,2019,28(10):91-92.

[3]李海勃.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J].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18(10):36-38.

[4]杨文.电网变电运维风险与技术检修措施探讨[J].技术与市场,2020,27(3):95-96.

作者:刘垚

第2篇:试论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

摘要: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大量的电力能源,一旦电力系统无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能源,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制约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能力,需要加强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措施,既要降低电力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还要避免出现故障导致运维成本不断提高。文章对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进行分析,以提高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维护水平。

关键词: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设备维护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的需求逐渐提升,这对供电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巨大的挑战。在电力系统变电运行过程中,每一步操作都非常重要,电力能否正常供给不仅影响用电用户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生产。因此,如何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非常重要。电力供电企业要加强变电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设备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现变电安全运行,电力高效供应,确保我国电力行业稳定高效发展。

1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及维护的重要性

在整个电力系统中,变电运行安全管理担负著电力设备的运行操作以及维护管理。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其要维护的设备较多,工作较为繁琐,而设备的异常以及出现障碍的几率较高。相关的工作人员较为分散,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而变电运行中如果出现变电事故,会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会给电网、设备以及人身带来严重的危害,引发社会的不安,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因操作失误以及维护不利,造成的供电以及设备的损坏,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危害。

2电力系统变电运行管理与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

在电力变电系统的运行中,安全管理体系是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在实际中,电力变电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在当前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当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不详细之处,这导致在实际工作的开展当中有部分环节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遵循,尤其是对一些细节工作的处理上这一弊端更加的明显。另一方面,电力变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但是有些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进行落实,给电力变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2设备潜在的安全隐患

电力设备的运行方式、性能以及质量等存在问题时,设备会潜在安全隐患,一旦设备的安全隐患导致电力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电力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同时,还会威胁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且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许多电力企业为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会盲目扩大供电规模,在供电系统内配置多种电力设备,导致电力系统过于复杂,不仅不利于正常的设备检修与管理,还会增高安全风险引发故障的概率。电力企业应对设备安全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对现有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更换不符合运行需求的设备,保证使用的设备及技术满足供电需求。

2.3运行维护制度的不完善

在当前很多电力企业的变电设备上,由于多年的使用普遍存在着一定的老化现象,甚至还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电力变电系统的运行当中,运行维护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在实际当中,检修与维护质量的不合格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这与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有些毕竟设备的故障问题由于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导致同类型的故障仍然有可能发生。另外,检修与维护周期的不合理、检修维护制度落实的不严格也是影响电力变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会给电力变电系统的稳定与可靠运行带来严重的威胁。

3加强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有效措施

3.1引进先进的运行维护技术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在变电的运行维护过程中,要积极地对新技术进行评价并引进适合的先进技术,可以使维护工作更加准确和高效。例如,许多全新的监测体系以及定位系统,可以解决由于人为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安全问题,使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更加准确和可靠,并减轻运维人员的工作负担。许多新技术可以实时,高效地说设备进行检测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并作出判断,使维修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开展,提高运行维护的质量和效率。

3.2注重岗位职责分配与细节把控

电力企业需要将岗位责任分配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将各项变电设备落实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同时电力企业需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并做好质量考核工作。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对变电设备进行巡检,同时准确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其他安全责任人要主动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工作,在第一安全责任人不在时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工作的调配。电力企业的技术人员也要负责各项设备技术问题的处理,技术人员要对设备的运行信息、技术资料等进行准确的收集整理,确保能够顺利通过电力企业定期开展的技术考核。当电力设备出现故障事故时,技术人员需要重点监视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结合电力企业的紧急事故处理方案,对该故障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理。

3.3积极建立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电力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变电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强对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这是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前提。其次,电力企业需要不断的健全与完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从而保证电力变电系统运行中的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遵循。一方面,建立合理定期检修与维护制度,及时的发现电力变电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及时地对其进行处理,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予以相关的工作人员明确的职责,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这对于有效提升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得他们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变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性,从而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保障变电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结束语:要想使电力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就必须加强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变电运行的效率。现在电力系统的变电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必须明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采取其他的措施促进变电运行。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电力系统中,变电设备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必须得到定期的维护,使变电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为变电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也能够推动电力系统的整体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李婕.试论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J].湖南水利水电,2021,(3):89-90.

[2]李娜.浅谈电力系统中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变电设备的维护[J].煤,2019,28(10):91-92.

[3]曾昭宏.变电运行存在的问题与维护技术分析[J].电子测试,2019,(20):92-93.

[4]朱志鹏,周赟,王志春.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技术分析[J].低碳世界,2021,(26):132-133.

[5]王文峰,李霞.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技术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21,(27):120-121.

作者:李卓文

第3篇:试论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当前我国居民的人均用电量越来越大,一旦电力系统无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能源,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制约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能力,需要加强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措施,既要降低电力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还要避免出现故障导致运维成本不断提高。文章对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运行维护进行分析,以提高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维护水平。

关键词: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运行维护

引言

电力资源的整体需求变大促使了电力系统变电运行朝向多元方向发展,并且在这一发展模式下,电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运用,也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关注重点内容。但是,就实际的发展可以看出,国内电力系统规划和运行中,无论是变电系统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还是设备的维护检修,都面临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展开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

1变电运行设备维护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落实电力企业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时,科学维护机器设备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电力系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进行实际安全管理工作时,应持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面对不同的安全隐患,采用与其相匹配的应对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进行设备维护时相关负责人要落实自己的任务做好维护工作,才能延长设备的可利用时长,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效力。而变电运行为国家电力企业在实际工作时在电力系统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的关键保障,基本内容是要做好电力相关设备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管理工作包含以下内容:倒闸操作、电网运行等等管理工作并要在发觉工作事故时及时采用有效的方案及时解决。电网安全性取决于变电运行管理的有效性。因为在进行变电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时,工作任务繁多,而且大多数的机器设备种类比较繁杂,所以机械故障问题是常有的,所以在进行电力系统变电运行时,相关管理者应当对它有一个整体性的掌控确保其根据国家制度进行管理维护工作。

2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存在的问题

2.1检修模式单一、滞后

电力系统中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从电力系统变电运行的安全角度来看,目前电力系统的维护与检修较为单一和滞后,且存在因為维修不到位,导致电力系统反复检修的现象,而对新投入设备的频繁检修,不仅会影响电力设备的稳定性,增加成本,还会增加设备的磨损,加快设备的老化,从而埋下安全隐患。另外,检修计划由于缺乏科学依据,技术不合理,未能按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导致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不能按照规章制度有效地开展,从而影响到电力系统变电运行的安全性。

2.2设备维护检修问题

当前,国内大部分的电力系统变电运行管理工作中,针对电力设备出现的问题,都是通过计划检修的方式实现的。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很难全面地掌握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并据此对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验证。特别是在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换期间,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而且,对于电力系统来说,原本的计划管理和检修模式,也已经无法满足其发展的需求,这种方法不仅会严重地浪费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支出,还会降低效率,增加安全隐患。

2.3缺乏科学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虽然当前我国对于电力企业的技术人员的工作管理比较严格,但是在实际工作时还暴露了比较多的问题,放任了技术人员对电力维修工程不认真的态度,进而英法了比较多的安全事故,使电力企业中的电网安全、人工以及设备安全没有保障,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因为电力企业在变电管理安全管理时缺乏比较完善的安全规管制度,相关工作者在工作时缺乏约束,使安全缺陷问题更加膨胀。

3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措施

3.1推行全面检查制度管理

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运用正确的管理方法,以便提高运行维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应不断学习先进的运维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电力企业应全面推行检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电力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电力系统不会受到故障的影响,安全稳定运行。

3.2制定并落实可靠的管理维护方法

①运行前检查。完整、成熟且有效的管理体系,是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系统设备维护的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电力系统电量运输总量提升、运输管理要求变高、电网容量持续扩大的发展背景下,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管理方法,并在电力系统变电运行之。前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十分必要。②运行过程监督随着电力信息技术的发展,变电站系统已经逐渐从原本的模式发展成为了智能化变电站模式,智能化变电运行系统的出现,使工作人员采取远程操控的方式实现数据的信息化处理和汇总编制。为了更进一步地提升电力系统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更具有综合性的监控平台,并开展在线的实时监控与操作运行管理。

3.3创建科学完整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创建一整套比较科学完整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电力系统变电正常运行是比较重要的。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结合现有的体制设立比较完善的变电运行管理制度。关键时施行“二票三制”工作机制。“二票”为操作票与工作票制度,这一制度是推动变电运行管理工作高效开展的基本工作。要求电力企业的值班工作者记录整个具体变电管理的操作记录,并认真去落实工作票许可终结工作的标准和安全管理工作。“三制”是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交接班制三类制度。这些制度能够比较有效的把控住工作的整体执行情况,落实好安全规管、监控工作。二是制定施行高效用的工作细则,保证各类工作能够科学顺利的开展,防止内部腐败行为的膨胀。增强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操作能力,保障工作质量,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三是落实好变电运行状态监控任务。完善监管制度,以便于监管工作着端正工作作风,提高监管工作的效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各个部门的交流,促进团队协作,实现工作效益最大化。

3.4加强变电运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在电力系统的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还需要重视变电运行工作人员的监督。电力企业需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小型分散作业的安全培训,必须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例如,在变电站的切换工作中,由于这项工作比较简单,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会因为一些细小的失误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必须重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它们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的效率,减少变电运行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语

要想使电力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就必须加强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变电运行的效率。现在电力系统的变电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必须明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采取其他的措施促进变电运行。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电力系统中,变电设备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必须得到定期的维护,使变电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为变电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也能够推动电力系统的整体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丁小勇.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J].科技尚品,2016,(7):78-80.

[2]李海勃.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J].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18(10):36-38.

[3]李洪伟.浅谈电力系统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与设备维护[J].科学与财富,2018(5):64-67.

作者:张鑫磊

第4篇: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为保障××××××××机房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连续、稳定运行,提高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机房运维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规范的目标是保证机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通过落实制度要求,强化机房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机房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的运行维护对象是指部署在总行机房的基础设施系统及设备。

第三条 机房基础设施指机房内为生产系统提供运行保障和运行环境的场地设施。包括容纳生产系统的机房、支持生产系统运行的供电系统(含UPS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及维护IT 系统的辅助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指对机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地运行。运维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巡检、故障管理、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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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房运行环境日常管理

第四条 为保证机房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机房应持续保证以下环境要求:

一、机房各区域内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环 境条件应符合要求,确保机房各区域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主机房、网络机房、UPS室温湿度标准:温度:23±2℃,湿度:40%-70%,机房设备不得结露。

二、机房各区域内应清洁、少尘,无悬浮颗粒物,无积水,无异味。

三、定期完成机房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干爽、整洁、卫生,门、窗、玻璃保持明亮干净,门牌和标签标识清楚,墙面干净无污迹,贴挂整齐,没有杂物。

四、机房内不得有食物存放,采取措施严防鼠害、蚁害等。

五、物品如清洁用具、安全用具、记录资料、仪表工具、门禁卡、设备钥匙等应摆放在指定位置,标识清楚,整洁有序。

六、温湿度、水浸、烟雾、红外、门磁、摄像机等监测探头保持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七、配电柜、箱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和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禁止使用铜、铁、铝丝等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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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机房各区域现有环境及设备设施。

第五条 机房禁止带入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不得在机房内、走廊、通道和窗口附近堆放杂物,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应确保畅通,对机房各区域的电缆井、管道井、孔洞的防火封堵进行检查,确保封堵严密。

第六条 机房禁止使用各种炉具和电热器具等大负荷用电设备,严格执行有关明火管理的制度要求。

第七条 机房各区域实施7x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录像最短保存三个月,并能随时调阅。

第八条 机房各区域应实施严格的门禁管理措施,未经授权不得进入,门禁系统的出入记录应最少保存一年,超出一年的须下载保存。

第九条 建立定期检查计划,对机房空调、供电、消防、监控、防磁、防雷、防静电、防水、防盗、防鼠及门禁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条 机房电气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

二、机房使用的微机必须使用固定电源插座,禁止临时电源线和活动插线板长期使用。

三、机房配电柜、PDU和其他输供电设施部件配备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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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装置要定期测试与维护。防雷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四、所有电力线、地线线缆必须为一条完整线缆,禁止中间驳接。

五、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符,禁止超负荷运行。增加设备超出原设计供电容量或电力线截面积负载的,应进行相应扩容或更换电力线。

六、机房应有严格的防尘、防静电措施。进入机房的人员在对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防静电操作要求进行。

七、在机房开展安装和使用动力设备、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工作,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未经负责安全保卫和信息技术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机房内部用电必须报负责安全保卫和信息技术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八、所有基础设施电源线室外部分(如空调室外机等)穿放的保护套管以及室外电源端子板、压力开关、温湿度传感器等的防水防晒措施应保持完好。

第十一条 机房消防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三能”。

“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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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即: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三能”即: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二、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经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变更须经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核准。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三、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禁止擅自搬动和挪作他用。

四、禁止对机房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五、对于机房内可能发生的局部范围的小型火情,可以采用现场配备的手提式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六、一旦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照机房消防应急预案处理。

第十二条 机房各区域内设备的安放应符合承重、散热、抗干扰等方面的要求,不得超出用电和承重负载。

第十三条 机房施工作业指对机房各区域、生产设备与基础设施的巡检、维护、测试、清洁、勘察和施工改造等;设备作业指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检查、安装或变更。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维护(巡检、测试、清洁等)作业应按照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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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实施非维护作业需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计划及方案。

由外单位人员实施的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计划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安排陪同人员。

二、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机房管理制度,禁止在机房内吸烟、饮食。外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及陪同人员的管理。

三、施工作业涉及线、缆布放及设备、器件安装的,必须严格遵照机房工艺规范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因作业而破坏机房原有工艺规范或降低机房安全标准。

四、陪同人员对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并配合对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全过程的安全、工艺、环境卫生等管理,及时制止可能影响机房安全的操作及其它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结束后,陪同人员应负责检查和验收,并督促现场杂物和垃圾的及时清理。陪同人员需详细记录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重要问题。

五、因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需要使用电缆槽道、桥架、竖井、爬梯时,需获得维护部门的同意;需要对电缆孔洞进行拆封的,必须征得负责安全保卫同意;完成后必须遵循“谁拆封,谁恢复”的原则,进行规范封堵。

六、禁止设备外包装在机房内开箱、并禁止在机房内堆放设备包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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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禁止使用明火(如焊枪、喷灯等)。确因工作需要的明火作业必须经负责安全保卫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八、禁止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负责安全保卫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使用油机等含油设备、工具时,禁止使用明火。

十、涉及墙、顶、地板等易产生灰尘的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并及时清理。

十二、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每日离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将使用过的机房物品、设备复位,带走临时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不得遗留作业垃圾。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彻底清洁现场,保证机房环境整洁。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监督检查上述清理工作,对违反现场清理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

十三、禁止将机房作为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的休息场所。

十四、设备安装或变更后,作业人员或陪同人员应及时更新机柜上的设备标签,并向机房工作人员提供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用途、安装位置、设备用电功率、重量等。

第十四条 机房各区域设计和施工技术资料、机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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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使用手册、机房维修和维护指南,以及设备、供电、布线等配置文档,应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保证资料的有效性。

第三章 机房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由于机房基础设施中与电气相关的工作存在着固有危险,涉及电气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人员和具备合理安全工作流程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并应利用防护设备和其他控制手段,如上锁挂牌设备,以防止现场人员受到电击、烧伤、电弧和其他潜在电气安全隐患。

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应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不具有电气工作资质的人员不能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线缆。

第十六条 机房应建立人员出入区域控制:主机房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系统网络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及系统技术负责人进入;网络机房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系统网络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人员进入;UPS室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各区域出入控制通过机房门禁权限设置控制。

外部及本部门人员进入未授权区域需按照机房出入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登记,并由有权人员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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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非授权人员不得触碰、移动、损坏机房基础设施、各种控制开关;不得改变机房基础设施系统、监控系统配置。

第十八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接受基础设施安全培训,包括安全原则、危险识别、控制风险等内容,掌握基础设施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机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 为确保机房工作人员具备履岗能力,应进行全面培训。包括:机房基础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流程、应急预案、以及管理制度等。对于机房工作人员应不断提升理论知识,以便在缺乏操作程序的应急状态下进行正确的处置。

第二十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将机房基础设施历史事件的总结分析作为培训的重要素材,进行全员培训;对于新员工应在上岗前予以培训,以避免相同的事件再次发生。

第四章 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房应建立完整的基础设施设备登记,并及实时更新。基础设施设备登记应包括所有基础设施设备的清单,关键设施设备应记录事件情况、变更情况、维护保养频次等信息。

基础设施登记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种类、设施设备说明、制造厂家、产品型号、规格、位置、序列号、投产日期、维护频次等。

第二十二条 机房基础设施的所有操作,均应事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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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标准维护流程,经过审核后存档并严格执行。

标准维护流程用于规范和明确机房各项基础设施各项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操作步骤。应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运维工作。制定标准维护流程还应包括所有关键基础设施设备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执行的常用操作。例如手动重启UPS的操作流程、精密空调的温湿度范围控制等。

基础设管理员岗位人员负责制定标准维护流程。

第二十三条 对机房关键基础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安装操作,应事先制定标准维护流程。可要求外部技术支持公司提供制定标准维护流程的标准和操作建议,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最终确认审核,并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机房基础设施属于关键设施,应确保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及派出人员具备机房基础设施的运维服务资质。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在开展运行维护作业前审查资质证明、考察专业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 外部技术支持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要严格遵循机房基础设施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机房工作人员应监督并及时纠正与制度要求不符的工作方式和行为。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协调和处理现场问题。

第二十六条 对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及其派出人员的现场管理应符合外包和合作方管理的制度要求。外部技术支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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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现场执行维护程序之前,应接受机房相关制度的培训,并获得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以及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

在执行维护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操作流程。操作时需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并监督记录流程的执行情况。

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的巡检、维护、修理工作应提交现场服务报告并存档。陪同人员登记机房基础设施检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对于具备条件的机房基础设施冗余设备(如精密空调等)应设立轮换运行机制,以延长整体设备的生命周期和节约能耗。

第二十八条 对机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物理环境应建立完整的、清晰的标签标识,便于清晰、快捷地掌握区域及整个机房系统的配电、制冷、消防等关键提示。应至少包括:

●设备标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等;

●警示标识:如“设备已带电/ 危险”、“禁止合闸”、“禁止分闸”、“自动/手动”等;

●物理环境标识:如位置标识、区域标识等。 第二十九条 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明确在机房的生产设备摆放区域、基础设备设施摆放区域、临时设备或工具摆放区域。

第五章 机房基础设施巡检

第三十条 机房巡检分为每日巡检、每月巡检和每季巡检。巡检对象包括机房机房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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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等。其中生产设备运行和集中监控系统巡检要求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每日巡检由机房工作人员完成,至少保证每两小时对机房所有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生运行故障或可能影响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视情况缩短巡检时间间隔。

每月巡检和每季巡检由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和机房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是对机房基础设施、机房环境等的专项检查维护。重点排查设备运行隐患、解决遗留问题、定期完成设备部件更换等。

第三十二条 每日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机房设备标识、标签,保持标示、标签清晰牢固。

二、对机房物品码放进行整理。保持设备、设施和环境整洁。

三、检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包括温湿度、水浸等运行情况,保持性能良好和工作正常,发现异常和报警信息应及时报告、处理。

四、检查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指示灯状态、面板信息,发现异常和报警信息应及时报告、处理。

五、检查门禁运行情况,检查机房各区域门开合情 况是否良好,有无变形。检查机房外墙窗户的密闭情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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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外墙窗户密闭。

六、检查机房各区域上下水管、阀门、供暖等装置有无漏水、破损、阀门关闭不严的情况。

七、检查机房天花板、墙体、地面有无漏水、渗水、破裂等情况。

八、检查机房精密空调附件地板有无油污。

九、检查机房各区域温湿度控制是否达标。

十、检查机房各区域配电柜、箱电闸开关闭合情况等有无异常;检查UPS室和强电间UPS设备有无异常。

十一、对UPS室和强电间的UPS蓄电池组各单体进行外壳鼓胀、开裂、极柱变型、爬酸、渗漏等现象检查,对各单体电池间连接部位检查是否牢靠。

机房工作人员每日至少需使用测温仪器对UPS室和强电间的UPS蓄电池组进行一次全面温度检测,及时发现蓄电池温度异常情况。

十二、检查机房各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及时报告异常并处理火警信号。检查内容包括机房的火灾探测器(烟感和温感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栓等)、疏散标志、指示灯和其他各类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报警、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三、检查机房钢瓶间是否存在钢瓶压力不足、阀门和连接线是否牢靠;检查机房各区域消控设备、阀门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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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

十四、检查机房各区域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应确保畅通、张贴疏散路线图、应急照明设施有效可用。

第三十三条 每月和每季度巡检是对机房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的专项检查和维护,包括对基础设施设备各部件运行状态的检测、对易损耗部件(如空调滤网等)和损坏部件(如损坏的蓄电池等)进行更换、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如清洗空调室外机、清除UPS设备风扇灰尘等)。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技术支持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外部服务公司应在巡检完成后出具巡检报告,机房工作人员登记机房基础设施检修记录。

第三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在巡检中发现的报警信息、设备仪表提示的异常情况、受损的设备部件、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机房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等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六章 机房基础设施故障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机房基础设施发生运行故障或发现各类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机房工作人员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理,必须立即确认,马上处理,不得拖延。

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应按照不同等级事件下相应的处理流程开展。当故障暂时无法排除时,需要逐级报告,进入事件升级流程。如遇特殊情况,与直接负责人联系不上时,可越级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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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机房基础设施故障处理完毕后,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故障分析,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记机房基础设施运行故障登记。重大运行故障应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包括发生的时间、设备、位置、故障影响、故障分析和原因、故障处理过程说明、故障风险和后果、优化建议等。

第三十七条 应建立机房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应适用于有可能发生的严重故障情况。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应急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用于规范应急操作过程中的流程及操作步骤,确保运维人员可以迅速启动,确保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机房基础设施严重故障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一路市电供电时中断; ●双路市电供电时同时中断; ●发电机组启动失败;

●发电机在带关键负载时故障停机; ●单个空调故障停机; ●全部空调故障停机; ●单台UPS故障停机; ●机房发生消防报警;

●机房发生严重漏水、渗水,影响生产设备或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等。

第三十八条 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针对应急操作流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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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练工作,演练形式包括桌面推演(可以采取口述与现场模拟方式)、实战演练。实战演练应充分评估演练风险,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场景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演练过程发生突发事件。

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应准确掌握应急预案的场景判断和应急操作步骤。

第七章 机房环境监控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是对动力、温湿度控制、漏水等机房环境状态提供实时不间断监测及故障报警的监控系统,便于机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基础设施运行状态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四十条 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对机房基础设施运行阈值的设定应基于安全性、运行效率和节约能耗的综合考虑,同时相应设置监控报警阈值等。

第四十一条 基础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记录的基础设施运行数据、故障发生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每年出具基础设施运行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 机房基础设施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机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基础设施运行文档和技术文档。

第四十三条 机房基础设施运行文档包括维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巡检记录、值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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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机房基础设施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机房的规划设计资料及竣工图纸(含建成后变更、改造的)、基础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相关操作文档和保修保养资料、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自动操作系统的逻辑图及说明文档、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控制点配置表、基础设施验收测试文档、机房建筑设计资料和竣工图纸。

完整并准确的技术文档是机房基础设施后期运行、维护、维修、故障诊断、优化改造的基础。

第四十五条 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管理应严格执行总行及信息技术部关于档案管理的制度要求,设定文档的起草、变更、审核、批准、保存、分发等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 机房应建立完整的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登记表,并及时更新。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登记表应包括文档收录、保存、上交、更新、废除等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范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在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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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规范

3 总则

3.1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线路巡视、登杆检查、接地测试、电力设施保护、巡线道维护及其它各项维修工作。

3.2 运行维护工作根据线路季节性工作特点和线路实际运行状况开展周期性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诊断性巡视、监察性巡视,并做好状态巡视的管理工作。

3.3 凡进行线路运行维护作业均须遵守本规范。 3.4 本规范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4 运行维护 4.1 工作前准备

4.1.1班长根据部门月度生产计划,安排班组日工作任务,编写线路定期巡视作业指导书,并根据工作任务备齐工具材料、安排人员及车辆,填写小组日PDA巡视记录(人员安排以各自专责段为主)。

4.1.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召集全体工作班成员,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内容、范围,交代危险点预控措施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发放巡视PDA。分配工作不得出现遗漏或空白点。

4.1.3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后,自行检查巡视携带的必须品(工具袋、望远镜、PDA巡视记录卡、巡视手册、砍刀、扳手及螺栓螺帽、闭口销等)、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等)以及当日工作所需的工器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4.2 日常巡视

4.2.1班长根据各巡视专责段的路径起始点,分配巡视人员并交代工作结束等候地点。完成巡视任务后,巡视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随意离开。

4.2.2巡视人员开始巡视工作。巡视人员在巡视行走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巡线道上私设电网或猎具的伤害(随带绝缘棒或木棍,经过山区民房、果林严防犬咬并随带蛇药),并及时记录巡线道的异常情况。发现私设电网应及时制止并查明私设电网当事人,作好联系记录。

4.2.3巡视人员每到一基杆塔,根据PDA所列项目,逐项检查后当场填写。

4.2.4巡视按照基础、接地装置、拉线、杆塔、绝缘子、金具、导地线、附件、防护区顺序进行,最后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变化、有无新增污源点。

4.2.5检查工作从地面开始,首先检查杆塔基础有无沉陷、周围是否存在塌方、基础保护帽有无开裂;接地装置的接地引下线有无腐蚀脱落,射线有无外露;拉线是否松弛、断股、生锈、腐蚀。

4.2.6杆塔运行情况检查:杆塔、横担的倾斜、挠度检查,目测杆塔头尾是否在中心线上,较大疑问的采用铅锤法;纵、横向目测倾斜情况,估计超标者采用仪器测量;铁塔有无角铁、螺栓丢落于地面,观察螺栓、角铁是否齐全;用随带工具轻敲主材,测试螺栓松动程度;水泥杆表面是否存在裂缝、老化、水泥脱落、水泥膨胀等现象。

4.2.7杆塔标志检查:杆塔必须具备喷(写)线路名称杆号或悬挂搪瓷杆号牌双重标志。杆号牌悬挂以面向线路多杆号侧为参考方向,双排水泥杆挂右杆,单回铁塔挂左或右侧(即Ⅰ或Ⅳ腿,也可挂在该侧面塔身的中部),同杆塔双回线路在左线的挂I腿,在右线的挂IV腿。杆号牌悬挂高度为市区2~2.5m、山区1.5m。改建过的线路必须及时编写新名称杆号,旧名称杆号同时清除不得遗留。

4.2.8在观察导、地线的腐蚀、断股、损伤情况及接续金具的发热、变形情况和绝缘子金具、螺栓螺帽的紧固、腐蚀程度时,均应使用望远镜进行查看。

4.2.9对于大档距或地形特殊地段目测不到弧垂点的,必须延伸巡视至弧垂点,找准与弧垂点等高位置观测线物距离。

4.2.10目测防护区、建筑物、交叉跨越的净距时,观测人应位于线物之间水平位置观察,切忌位于树物下方观察,以免造成较大的观测误差。

4.2.11单人巡线时不允许攀登杆塔,特殊情况(如检查导线对树竹、跨越物的距离,塔材螺栓丢失损坏情况等)需要攀登杆塔的,须经现场工作负责人的口头或电话许可,攀登高度不应超越杆塔下层导线挂点,并满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

4.2.12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个别树竹超高,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进行砍伐或修剪;发现拉线松动应及时予以收紧;发现螺栓、螺帽、闭口销等脱落应及时补装;发现杆号牌掉落地面应设法重装,实在无法装上的应带回。

4.3 带电登杆检查

4.3.1为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便于发现杆塔上的缺陷,找出线路故障,须安排带电登杆检查。

4.3.2每个工作小组应持有“带电登杆工作记录卡”,登杆前应明确线路在带电运行。作业过程中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器具与带电体必须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且现场应确定登杆人和监护人,并在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4.3.3查找线路故障或检查异常情况时,可先向沿线居民询问线路有无放电声及其具体方向。

4.3.4攀登杆塔时,双手应攀抓主角铁,使用脚扣攀登水泥杆时,双手应攀抓主杆,攀登带爬梯的水泥杆时,双手应攀抓爬梯主角铁。

4.3.5在带电杆塔上检查的顺序是由导线侧向横担侧,不得遗漏任何一个部件,并时刻注意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4.3.6检查导线、引流线、线夹、金具上有无烧伤、熔化、麻点及异物。

4.3.7查看绝缘子有无破损,表面有无烧伤、闪络,钢帽、钢脚有无烧熔。检查合成绝缘子伞裙有无烧伤、破裂、变色,均压环有无烧熔。

4.3.8检查与带电体接近的塔身、横担、拉线有无放电痕迹,杆塔上有无放电后的残留物。 4.3.9对查出的故障点判断要准确,对有疑问的要请另一名作业人员交叉检查。确实判定有困难的,应现场通知工作负责人。

4.4 电力设施保护

4.4.1巡视中发现违章建筑、开山采石、堆取土等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查明违章当事人或单位,对于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保卫部专责人。专责段负责人及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拒签者邮寄挂号信,并建立台帐,拍照留存,同 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4.4.2巡视中发现施工机械违章作业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部门领导、保卫部专责人汇报,未采取可行安全措施的严禁施工(对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要提出警告)。在事故多发地带及施工机械频繁作业地区,设立警告标志或安全栏。专责段负责人负责发放隐患通知单,拒签者邮寄挂号信,并建立台帐,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4.4.3巡视中发现偷盗和破坏线路设施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对于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保护现场。

4.4.4巡视过程中对沿线居民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 4.5 日常维修

4.5.1日常维修工作包括:调整拉线、拆除鸟窝、补装塔材、砍伐修剪树木等。 4.5.2巡视人员应及时收紧现场发现的松弛拉线,调整拉线前检查拉线、拉线棒的锈蚀情况,特别检查与地面接触部分的上、下10cm段的锈蚀情况。紧拉线时应对称、对层同时调整。

4.5.3拆除鸟窝必须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明确作业人员、鸟窝能否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检查鸟窝中是否有其它危险小动物(如蛇、马蜂等)。拆除过程防止抛下的鸟窝和杂物接触导线与绝缘子,以免发生短路。

4.5.4发现塔材被盗丢失,巡视人员应及时测量塔材尺寸,作好记录后上报加工。安装时,将安全带绑在牢固的构件上,由下向上逐层补装。

4.5.5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并设定专人监护。上树修剪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使用安全带。为防止树木倒落在导线上,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砍伐、修剪树木后应能保证线树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6 接地电阻测试

4.6.1测量方法:测量方法采用常规补偿法。 4.6.2测量仪表:ZC-8。

4.6.3测量操作一般规定:两接地极射线不低于100 m和150 m;放线时,两射线不得相碰;两接地极相距40m以上。铁塔接地测试时,四腿均应测试,水泥杆的左右杆均应测试。

4.6.4测试工作由两人进行,一人放线,一人测试。放线应沿巡线道进行。 4.6.5接地棒打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4m。

4.6.6测试前,先用砂纸擦拭接地装置及接地棒与测试引线连接部位,确保接触良好。 4.6.7接线布置完毕后,测试人将仪器平放,指针调零,由高倍率向低倍率调试,均匀摇动手柄(120转/分),读取数值,并及时做好现场记录。

4.6.8测试结束后,恢复接地引下线,确认全部恢复后,方可离开。 4.7 巡线道大修

4.7.1部门在每年的6月份、11月份组织实施一年两次的集中性巡线道大修工作。 4.7.2巡线道维护质量要求:巡线道路面宽1.2m,后壁草锄净,并在上边坡砍草1.5m,下边坡砍草0.5m;巡线道上的低洼处挖好排水沟,陡坡挖好台阶;防护区内树竹、杂草修剪要保证一年之内树木与导线的距离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允许有树竹高于边导线;杆塔基面应锄草、平整、开好排水沟、埋好外露接地线;铁塔横线路以横担尾向外延伸1m,顺线路以塔脚保护帽为准延伸1.3m,水泥杆横线路以横担尾向外延伸1m,顺线路以水泥杆为中心向前、后各延伸2m,做到本基杆塔能见到前、后另一基杆塔(以上要求除地形限制外均应严格执行)。在田园的杆塔要清理堆在塔腿上的杂物。线树距离较近的弧垂点且人员又难以到达地段,巡线道须延伸至弧垂点。

4.7.3巡线道维护工作开工前,质检人员应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协调砍伐修剪树木的相关事宜,遵循当地乡镇的森林防火规定。施工过程中,质检人员执行部门规定的杆塔到位签到制度,始终在现场督促指导砍草修路工作,落实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面负责工程质量。每天工作结束后,质检员必须向班组长汇报工程进度。

4.8 班后会管理

4.8.1日常巡视及维修工作结束后,各工作小组在当天应将PDA巡视记录(带电登杆工作记录卡)录入GPMS系统巡视管理模块。

4.8.2班长召开班后会,听取班员的工作汇报,在记录卡上签署意见,并总结当日工作情况,安排次日工作。

4.8.3班长指定人员将班后会记录保存在班组管理系统(班前、班后会)中,并将当天发现的缺陷情况和现场测试记录汇总后,录入到GPMS系统相应模块中。

第6篇: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维护合同

石河子裕天光伏电站 运行与维护及生产管理

甲 方:乙 方: 日 期:二 承 包 合 同

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光伏电站运行与维护及生产管理

承 包 合 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对其拥有的中卫光伏电站(30MWp)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运行、维护、生产管理方式:

1、甲方享有对该电站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是本电站的企业法人,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电站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等工作。

2、根据光伏电站的运行特点,甲方确定劳动定员人数和工作内容,由乙方选派合格人员组建本电站生产运行部,具体负责电站运行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二、承包工作范围及期限:

1、本光伏电站厂区内的发电设施、厂房、宿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护卫以及厂区的环境卫生。

2、除该电站设备大修、年检、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太阳能电池方阵、控制器、逆变器、接地与防雷系统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清洁保养、生产运行

管理等工作。

3、对大修、年检、预试、技术改造工作,乙方根据设备运行工况、检修周期提出计划并编制项目方案报甲方审定;甲方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质量监督和其他辅助工作。

4、乙方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日常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使用和保管。电站看护、维修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

5、乙方对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要高效优质地完成,乙方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涉及重大事项工作或甲方有要求的应提交经乙方审核签章的书面材料。

6、承包期限:自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每年运行与维护及生产管理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维护、管理费用(30/12=2.5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己方。

3、为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增加的固定资产类投入,由乙方提出方案及资金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担甲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生产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及指导,督促乙方全面完成电站安全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审核乙方生产运行的各种生产报表、制度和规程;审定、批准乙方生产运行上报的消缺、大小修计划及生产报表、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总结等。

2、甲方有权就电站基础设施、发电设备进行增补、改造和完善。

3、甲方负责想乙方提供电站设备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线路图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进行维护、管理。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维护费用及经审核的其他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电站的水、点及其他必须条件。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和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具体实施电站生产管理、安全考核、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建章立制等工作。乙方有权就电站正常运行、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2、乙方有权按时向甲方索取约定的维护费用及经审核的其他费用。

3、在保证电站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的条件下,乙方享有管理机构设臵、人员使用等管理工作的自主权。

4、乙方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

导;现场人员在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中如遇技术力量、人员力量不足等情况,乙方应立刻另行派人帮助现场人员完成此项工作。

5、如乙方发生责任事故,由此损坏电站设备、影响预期的发电收益等原因,给甲方造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六、其他

1、如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人员的素质、能力、管理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及生活场地。如办公室、宿舍;其余办公及生活设施由乙方自行提供并负责维护。确保电站运行及管理人员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甲方负责提供光伏发电设备专用工器具,由乙方付使用、保管。乙方如损坏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器具应照价赔偿,在承包费中扣除。

4、如本合同期满或其它原因双方停止合作,乙方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并无条件向甲方完整移交设备的专用工器具、设备档案、运行记录以及其他一切有关本电站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的档案和资料。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延误甲方正常发电,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手段索赔。

5、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维护费用导致电站运行不正常等损失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未按时支付维护费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电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有效期贰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就续约事项达成新的协议。如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均未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合同条件和有效期不变。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时间: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第7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系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系统包括专业应用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涉及公司财务资产部、信息管理部,各企事业单位信息部门及运行维护队伍。

第四条

本办法包括运行维护组织、运行维护计划编制、日常运行维护、事件处理、系统升级及运行维护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

第六条

信息管理部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定系统运行维护计划,下达运行维护任务,签订运行维护内部任务书,监督日常运行维护执行,组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

第七条

运行维护队伍包括总部、区域网络中心和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 第八条

总部运行维护队伍由承担信息技术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的信息技术支持单位人员构成,负责公司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为区域网络中心、各企事业单位的运行维护队伍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九条

区域网络中心运行维护队伍由所在单位的信息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承担本区域内相关应用系统和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为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

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不具备运行维护条件的单位,可将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委托所在区域网络中心负责。

第三章 运行维护计划编制

第十一条

总部运行维护队伍负责编制公司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每年编制一次。内容包括运行维护目标、内容、人员、进度计划、经费预算、运行维护考核指标等。

第十二条

运行维护计划由信息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管理部签订内部任务书,组织开展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由财务资产部下达。 第十三条

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参照总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编制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各单位负责落实各自运行维护的费用。

第四章 日常运行维护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坚持“变事后处理为主动预防”的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保证系统7×24小时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数据与应用服务、巡检与监控、备份与恢复、停机检修、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

数据与应用服务包括数据库、应用系统、操作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安全、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等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巡检与监控人员对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定期检查系统日志,填写巡检记录,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的异常事件,并定期汇总上报。

第十八条

备份与恢复人员按方案进行系统备份,并在系统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第十九条

停机检修由运行维护队伍制定详细方案,报信息部门审批,经业务部门确认后,按方案进行停机检修。 第二十条

各级运行维护队伍解决系统运行和用户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反馈用户。

第二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前,各级运行维护队伍在信息门户上发布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节假日结束前,提前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第五章 事件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事件处理分为日常事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理两类。

第二十三条

用户在应用信息系统过程中提交的问题,维护人员监测、检查出的事件,系统自动报警产生的事件,视为日常事件。日常事件处理包括记录、处理、反馈和报告四个环节。

第二十四条

系统非正常停机、广域网中断、机房停电、非法入侵、病毒大规模爆发、自然灾害等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用户应用的事件,视为突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按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一级为基本没有影响用户使用的突发事件,二级为影响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的突发事件,三级为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义为三级。

二、三级突发事件要上报信息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包括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演练、处理突发事件、事件评估四个环节。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和模拟演练方案,预案制订完成后上报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

各企事业单位定期按照模拟演练方案进行演练,并完善模拟演练方案。

第二十九条

遇到突发事件,现场人员要遵循预案进行处理,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上报信息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第三十条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要编写突发事件处理总结报告,上报信息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 系统升级

第三十一条

系统升级是指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系统的版本更新、补丁安装和配置修改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

依据系统运行情况和用户的需求,运行维护队伍负责编写系统升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升级的目的、内容、范围,升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分析,升级方案及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等。升级申请报告上报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三条

运行维护队伍负责信息系统升级方案实施,系统升级前需要将系统、数据做完全备份,测试和试运行完全正常后,转入正式运行。

第三十四条

运行维护队伍负责编写系统升级实施总结报告并上报信息管理部门。

第七章 运维考核

第三十五条

信息管理部门按照用户满意度、计划执行情况、系统非正常运行时间和次数及重大事件处理效果对运行维护队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运行维护队伍收集用户意见,编写周报、月报、事件处理报告,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考核,形成自我考核报告,报信息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

信息管理部门每年组织1-2次用户满意度测评;对照考核指标,对运行维护队伍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第三十八条

由运行维护队伍自我考核和信息管理部门综合考核加权得出业绩考核结果,报信息主管领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

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一、 运行维护组织

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综合部直接对处信息化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3.综合部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二、综合部运行维护职责

1. 综合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

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 (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

(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2.综合部维护职责

(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 (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 (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 (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 (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

三、维护界面划分

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

3.综合部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

一、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 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综合部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

1.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

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

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

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

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

2.综合部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

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

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

1.综合部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

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

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

五、信息化检查管理

综合部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

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 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

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1.综合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

(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 (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 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七、备份及日志管理

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

(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2.综合部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

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5.综合部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八、机房管理

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

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

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8.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

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

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

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

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

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 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 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 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 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 五部分:

1、 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 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 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 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 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 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 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 用软件;

5、 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 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 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第四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 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 本。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第一节运行维护组织

第六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支机构实施信息系统的 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维护分为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操作层面。

1、在管理层面,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 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

2、在生产操作层面,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是运行中心和分支机构设 置的实体或虚拟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直接对信 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并接受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八条.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可根据维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操作层 需要,向申请抽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临时组成虚拟团队,参加分支机构设备 巡检,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 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二节职责分工

第九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 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 责任制度;

2.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 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 期检查考核;

3.负责管理、考核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维保商),制定对维保商管 理办法和考核指标,收集整理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维 保商提高服务质量;

4.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 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推广; 5.组织各级维护部门、专业技术专家、维保商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 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6.负责归口管理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需求,组织编写相关方案 并进行评审,方案获得批准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使用部门、 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联席会议,组织维护人员参 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8.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9.负责对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 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 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职责

1.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 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 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 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 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 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负责收集各级维护部门、厂商的故障分析报告、运维报告(日、月、季)、 巡检报告、报告。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 门,并协助整改。

7.按季度收集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所有维护厂家的评分,进行季度考核。年 底向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书面调查、征求各信息系统使用单 位对各厂家维护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季度考核,进行年 度考核。

8.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 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 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9.组织召开故障分析会、维护例会,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问 题并负责持 续跟踪。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 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质量情况,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 理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配合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参与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分析,协助信 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及时找出系统运行质量或效率下降的原因,提出改进建 议,参与编写升级、扩容、实施、测试方案,并配合具体实施;

4. 及时查阅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交办任 务,并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5. 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保商的管理和考 核;

6.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故障申告和服务请求。信息系统发生较大(III 级)或以上故障时,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汇报路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 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 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8. 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落实配合人员,对巡检结果进 行盖章确认,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9.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 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 系统正常运行;

10.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故障处理、系统改进和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 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 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11.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12.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13. 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对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和数 据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进行信息安全自我审核,每 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情况。

第三节 维护界面划分

第十二条. 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 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部门负责维护。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全行生产环境在线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 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 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 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节 故障管理

第十五条. 根据故障的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将故障分为特别重 大故障(一级)、重大故障(二级)、较大故障(三级)、一般故障(四级) 四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 第十六条. 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 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上级维护部门报告。故障处理时限要求参见 《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故障升级要求

1、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处理不成功或无法自行处理,则向上级维 护部门申告故障,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申告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 成,故障申告时限要求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 2、信息系统故障受理部门受理各单位故障申告,紧急情况下,可以利 用电话申告和受理,但事后必须补填故障受理单。

第十八条.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对口故障处理人员接受故障派单后,应立即以电话、远程登陆等方式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对 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 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 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现场技术支持响应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现场 技术支持响应时限要求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 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二十条. 故障解决后,技术支持人员应立即向派单部门回单,派单部 门对故障处理回单进行确认、评估,并通知申告单位进行业务验证。

第二十一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 (表单格式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 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二十二条. 要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 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 务部门。

1、各级维护人员应拥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包 括电话、手机、传真等。

2、故障报告要求: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必须立即上报信 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如果是特别重大故障,应立即上报主管行领导。所有 的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应在月度运维报告中进行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 向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参见《信息系统故 障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 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第二节问题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或在故障处理中发现的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解决的故障均列入问题库进行持续的跟踪管理。

第二十五条. 问题可由任何人在运维例会、故障分析会、维护分析 报告、巡检报告、运维管理平台上以多种形式提出,问题库的归口管理部门为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问题一经提出,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讨论,明确问题的责任人、配合人员,制定解决方案、工作计划和时限要求。

第二十七条. 问题责任人根据解决方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并按照工作计划进度要求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第二十八条. 问题解决过程中凡涉及投产和变更的,应遵守《信息 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投产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和流程。

第二十九条. 问题责任人认为问题已经解决,应由提出人测试验证 后,从问题库中删除,问题处理中产生的所有文档由生产配置管理员归档到运 维管理平台的知识库中统一管理。

第三节 变更管理

第三十条. 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搬迁、 数据移植、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配置参 数、系统结构、部署的改变等。

第三十一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 的稳定,未经过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不得自行对在线系统软件版本 (简称在线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第三十二条. 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业务 开放或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业务又无法书面 申请、审批过程的变更。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本管理办法中的变更,如果 没有特殊说明,都指普通变更。

第三十三条. 对于普通变更,由设备或系统所在地单位至少提前五 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变更申请,对于系统变更的依据、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和评 估、测试方案以及回退方案进行详细列述,经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组 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对于系统的软件升版、增加补丁等变更,必须遵照《软件版本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业务时间进行,各维 护实施单位应根据变更情况,按预先方案进行测试验证,验证通过后,以书面 形式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汇报结果,并完成对相关文档资料(如应急预案)的 更新。

第三十六条. 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 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安全性及功能性进行测试验证,将测试验证结果以及紧 急变更事由、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 确认,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第四节维护作业计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根据系统不同特点及维护质量要求, 制定不同周期作业计划,并报维护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 作业审批后不得任意更改,维护部门应认真执行作业 计划,并填写作业计划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预期质量和进度,应限期补 齐,认真分析作业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做详细记录,按月度、季 度和定期汇总分析。

第三十九条. 各级维护部门除制定维护作业计划外,还应针对系统 的自动作业内容制定自动作业计划,报维护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根据自 动作业执行周期,对自动作业执行日志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详 细记录,按月度、季度和定期汇总分析。

第四十条. 作业计划的内容至少包括: 1、厂商维护手册建议的预定义处理作业; 2、系统告警和资源占用状态观察;

3、预防性维护工作,包括各类参数、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 4、性能指标观察和记录; 5、用户口令和权限审核; 6、日志审核。

第四十一条. 订作业实施步骤。

第四十二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每月对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相关业务特性和需要制 审核,分支机构由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每年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

第五节巡检管理

第四十三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行范围信息系统相 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巡检,下发巡 检通知,协调各分支机构、厂家的关系,管控巡检进度和质量。

第四十四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本机构辖区范围内信息系统相 关设备巡检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巡检计划,列出巡检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巡检检查 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巡检重点、内容,调查设备 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 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 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 以供巡检过程中实施、解决。

3、确定巡检线路、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巡检,要求: (1) 到每个单位时,由各单位的科技联系人进行配合;

(2)到每个单位后,应先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巡检工作安排,与其科 技联系人交流、沟通,掌握当前各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系统存在的问 题;

(3) 检查各相关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解决设备运行问题,如实填写巡 检表,列出发现并已解决的问题以及未解决的问题。对已解决的问题 详细说明解决办法,对未解决的问题提交后续跟踪、处理的限时解决 方案或建议;

(4) 向当地维护部门负责人通报巡检情况,在取得其的同意下,签署 意见并盖章确认。

4、巡检返回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各单位巡检表基础上整理一份巡检 总结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

5、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业巡检情况进行分析,列出巡检过程中处 理、解决的故障详细表以及未解决的故障详细表,进一步督促厂 家限时解决遗留的故障和问题。

第六节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第四十五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 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结构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电源电缆、信号线、地线图; 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6、工程资料,包括安装、工程设计、测试及开通、试运行、竣工等 全套技术资料;

7、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 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四十七条. 配置数据管理要求:

1、配置数据管理应包含各种静态数据资料(如系统的各种参数设置等) 及变更记录;

2、维护人员必须维护最新的当前系统配置数据。

第四十八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运行记录的管理: 1、维护作业计划和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 2、系统运行记录和巡检记录; 3、故障及处理、设备检修、返修记录;

4、系统备份磁带、磁盘、光盘的更换及相关信息汇总记录;

5、软、硬件设备变更和系统参数变更。

第七节备份及日志管理

第四十九条. 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 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各级维护部门维护人员应每日对操作日志、 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每周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 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 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 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 志;

3、对于数据库系统,包括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第五十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 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 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第五十二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备份计划,对所维护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原则上对于在线系统应实施每天一次的增量备份、每月一次的数据库 级备份以及每季度一次的系统级备份。对于需实施变更的系统,在变更实施前 后均应进行数据备份,必要时进行系统级备份。 第五十三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第五十四条. 备份介质应由专人管理,与生产系统异地存放,并保证一定的环境条件。除介质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入介质存 放地点。介质保管应建立档案,对于介质出入库进行详细记录。对于承载备份 数据的备份介质,应确保在其安全使用期限内使用。对于需长期保存数据,应 考虑通过光盘等方式进行保存。对于有安全使用期限限制的存储介质,应在安 全使用期限内更换,确保数据存储安全。

第五十五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本级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 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 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第八节机房管理

第五十六条. 原则上,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应达到国家标准 GB50174- 2008描述的A类机房标准,机房环境应达到B类机房标准,/网点机房环境应达 到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 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必须安装烟雾、火警、浸水和温 湿度等环境监控设备,必须与日常办公区隔离并安装乙级(含)以上 防盗门或电子门禁系统;

2. 机房应备有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保持室内清洁,无积尘,门 窗密封;

3. 室内的温、湿度应符合相应等级机房的环境条件要求; 4. 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 等措施和设备;

5. 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重要设备必须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 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 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6. 电缆、电线、信号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电 源配线架应线路清晰、设置安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网络配线架应 整洁有序,对应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7. 原则上,省级机房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地市级面积不得小 于100平方米,单位地面承重不得小于1200公斤/平方米,机房面积不 得小于15平方米,单位地面承重不得小于1000公斤/平方米。 8. 机房电源输入应有大功率应急发电设备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电力 供应。

9. 机房均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符合相应等级机房 的环境条件要求。原则上,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机房需安装精密空 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10. 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不得采用水喷 淋装置。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机房采用集中控制的气体灭火系统; 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机房应配备气体灭火装置。 11. 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机房原则上必须设计两个安全出口,且应 分散布置。

第五十七条. 设备机房应设置门禁、监控设施,防止未授权人员进入机房。安排专人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定期审核进出机房的权限, 授权人员的增加、减少和变更须每次保留审批记录,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 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 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第五十八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 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五十九条. 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 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第六十条. 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相关 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 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第六十一条. 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第六十二条. 非电气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测试电气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应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维护人员插拔设备模块时应戴防静电 手镯,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进行试验。

第九节安全保密管理

第六十三条. 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行业、金融业各级监管部门和 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第六十四条. 各应用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根据 系统特点,制定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细则,在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 具体开展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十五条. 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各应用系统维护部门应及 时向董事会信息安全委员会进行汇报,并按照关于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开展补救工作。

第六十六条. 安全保密制度

1. 联网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障网络的设备安全及所承 载业务的信息安全。在计算机上应安装防病毒软件,每天更新病毒 库;

2. 未经变更流程,严禁将业务系统与公众互联网进行连接;严禁未通 过鉴权认证的拨号等形式接入信息系统;

3. 在办公网络、生产网络与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的网络连接处必须 安装防火墙,并指定防火墙管理员,只有指定的系统(网络)管理 员才能拥有防火墙管理帐号,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防火墙策略的更 改;

4. 严禁在生产系统中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不得在生产系统上运行与 工作无关的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利用生产系统进行培训实习; 5.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配置资料、技术档案,内部资料不得 泄露;

6. 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 规定。

第六十七条. 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定

1. 对于使用密钥棒或动态密码卡的系统,用户应注意保管并注意PIN 码保密;

2. 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 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每90天至少更换一次密 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 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3. 各类用户在第一次登录时应进行用户密码修改,以后每90天至少修 改一次用户密码,且不得使用最近使用过的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少 于6位;

4. 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 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 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 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

5. 严禁在各类系统中“将用户帐号和密码编写在程序中”的作法;系 统中的帐号密码不得以明文方式存放;若存在以上系统隐患必须及 时整改。

六十八条. 信息系统帐号管理规定

1. 系统管理员帐号、系统维护帐号应保证一人一帐号,对于重要操 作,可以由系统日志追溯到执行操作的帐号、直至相关操作人员。 应严格控制系统超级用户帐号使用范围,能使用低级别帐号进行的 操作禁止采用超级用户帐号实施。

2. 各级应用、维护部门应合理划分用户组,并根据用户所承担职责合 理划分用户权限。终端应用人员原则上要求每个员工一个帐号。 3. 对于用户的增加、删除,用户权限的变更均需预先提出变更申请, 在得到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各应用、 维护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用户权限及分配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并记录在案。员工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应按照情况, 及时对帐号和权限进行调整。

4. 未经审批,维护人员不得登录数据库对业务数据进行直接操作。 5. 对于由于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等限制而使用的共享帐号,当使用 此共享帐号的任一人员发生变更,必须修改密码,并保留密码变更 记录。

6. 供应商远程维护人员和系统开发人员不得拥有在线系统帐号。若因 软件移植或系统维护需要,应事先经维护部门主管领导书面确认 (紧急状态下应实现口头申请、事后补文字确认说明),方可临时 授予开发人员操作帐号,并在维护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相关操作, 操作完成后,陪同人员负责完成对临时帐号的删除或禁止。供应商 远程维护人员和系统开发人员对系统的所有操作均应通过日志记 录,并予以备份保存。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就“远程接入问题”进行 重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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