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集中招商活动方案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区集中招商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区集中招商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再掀招商引资新热潮,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利用8—9月份,在全区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集中攻坚”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照“科学发展求突破”的工作总基调和“一二三四五”的招商引资工作思路,以“高、大、好、强”项目引进为重心,以“在谈项目促签约,签约项目促开工,开工项目促进度”为基本内容,突出抓好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高效农业三大产业的招商,变大招商为招大商,以大项目催生大产业,以大产业聚集产业链,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强力提升项目规模,全力推动项目进度,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活动期间,各街道镇、园区在投洽会上至少各签约2个过亿元项目,其中,1个过10亿元项目;重点签约项目在开工时限内全部开工建设,实现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额大幅提升;区直部门杜绝空白单位;全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80%。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招商活动。一是开展小分队专业化招商。由各指挥部牵头,相关街道镇、园区、区直部门参与,根据重点在谈项目及掌握的重点招商线索,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先进发达区域,研究区域内的主导产业、知名品牌企业、骨干企业,主动出击,全力攻坚;各街道镇、园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招商小分队有重点、有针对性上门招商,对每个项目都要完善基础资料,制定周密的谈判方案,进行深层次洽谈,以求取得实质性成效。各街道镇、园区主要负责人“走出去”招商活动不少于3次,分工负责人不少于4次,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走出去”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强化以商招商。通过客商联谊会、座谈会、深入企业与客商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客商的感情联络,了解行业动态,宣传我区的产业优势及招商重点,邀请客商为我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对有扩张欲望的本土骨干企业要积极引导其与外地品牌企业展开对接合作,利用品牌企业的技术、理念、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促使本土企业在当地扩规重组、转型升级;对通过招商引入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做好跟踪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他们进一步扩大规模,同时也通过他们成功投资的现身说法,有效吸引新客商前来考察投资。

2、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一是对于已分解包保的策划项目。各包保的区直部门要深入项目一线详细掌握情况,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推介活动,同时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切实靠上搞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活动期间,各项目包保负责人与各策划单位相关人员至少要开展2次外出招商推介活动。二是对于重点在谈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对在谈项目进行梳理,成立专项招商攻坚小分队,指派专人盯紧靠实,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落实推进措施,及时与客商沟通联系,实行一对一捉对洽谈,加快谈判进程,对于有影响力的大项目,要邀请区领导参与项目的洽谈对接,利用领导的影响力、人脉关系快速推进,力争项目早日签约。经各单位确认,各街道镇、园区都筛选4个在谈项目列入全区重点攻坚在谈项目,对于这些项目各单位要全力以赴集中攻坚,确保每个单位投洽会上都有2个过亿元且在明年3月份前开工的项目签约(项目名单详见附表)。三是对于已签约未开工项目。对于区级重点签约的招商项目,区经合局将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排出的开工前手续办理及土地腾空形象进度抓好落实,对于未按时限开工和开不了工的将在年底考核中给予扣分。根据各单位排出的形象进度,攻坚活动期间有10个重点签约项目要开工建设。对于自行签约的招商项目,各单位也要及时解决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压茬办理各项手续和规划设计方案,尽快完善开工的前置条件,确保攻坚活动期间每个单位至少有3个新开工项目,其中1个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四是对于开工建设的项目。各项目单位要全力促进度、促竣工、促开业,全面提升项目推进速度。对续建和新开工的项目,要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全力保质量、促工期。特别是像财源街道的宝盛广场、岱庙街道的长城五金机电商城、泰前街道的天池、上高街道的泰豪旅游文化商品城、徐家楼街道的益华商业广场、省庄镇的非晶合金变压器制造、镇的喀斯特地貌景区、工业园区的国泰科技生产基地等大项目,要限定时限,倒排工期,实行跟踪服务、全程服务,切实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到位资金实现快速增长。

3、提升项目策划水平。对于新策划项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策划:一是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区的产业规划要求;二是突出“高、大、好、强”的标准,确保策划项目科技含量高、规模大、效益好、影响力强;三是侧重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高效农业。攻坚活动期间,由发改局牵头,9月中旬前再策划一批新的招商引资项目,每个街道镇、园区不少于2个,项目策划好后,连同一、二季度策划的项目,每个单位至少各筛选出3个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把关,确保项目成功落地并能带来持续税收。

4、精心筹备投洽会。现在距投洽会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线索,全力攻坚。投洽会集中签约时,每个街道镇、园区必须至少签约2个投资真正过亿元、有档次的项目,其中包括1个过10亿元项目,区招商委将严格按照占地和规模进行审核,同时严把用地性质关、投资强度关、税收关、建设进度关,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签约。同时各单位要提前开展客商的邀请工作,按照“客商层次高于往年,知名企业多于往年、会议效果好于往年”的要求,尽量多邀请国内外500强、行业百强、上市公司的“一把手”前来参加活动,每个街道镇、园区不少于5家,确保“2012中国投资合作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指挥部、街道镇、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集中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攻坚活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集中攻坚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拿出主要精力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对难度大、投资大、影响大的重点项目要亲自包保、亲自参与项目策划、亲自参与谈判、亲自拍板决策、亲自外出招商。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配强招商力量,加强调度,及时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招商引资集中攻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单位的攻坚活动方案于8月1日前报区经合局。

2、强化宣传报道。区广播电视台要立即开设招商引资专栏,系列报道全区招商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同时于8月10日前在专栏内开设“集中攻坚话招商”栏目,由各街道镇、园区、指挥部牵头部门及个别招商工作开展较好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谈“攻坚活动”的任务目标,经验做法。各指挥部、街道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招商网站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区经济合作局要通过印发《招商引资简报》及时通报各指挥部、街道镇、园区、区直部门攻坚活动动态,积极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

3、定期调度督导。由区招商委牵头,按照“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街道镇、园区、相关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活动期间策划项目、在谈项目、签约项目、新开工大项目的推进、招商活动等情况及时通报,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每周要召开一次例会,调度本单位招商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改进调度方式,实行“一线工作法”,要将项目调度例会开到项目现场,真正做到调度在一线进行,责任在一线落实,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例会的召开情况要有相应的记录,以备检查。

4、严格奖惩考核。招商引资集中攻坚活动结束后,由区招商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在谈项目签约情况、签约项目开工情况、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情况进行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指标。对投洽会上签约的项目,在年底考核中适当加分;对签约项目按照形象进度不能如期开工的在本项指标得分中减半计分,不能开工的减半扣分,不能实施的双倍扣分;对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情况,每缺少1次从该项指标得分中双倍扣分。同时,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明显、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力、敷衍了事、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各街道镇、园区和区直部门的招商工作,按照全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分次惩处机制,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区集中招商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落实《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四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流于形式,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缺失。三是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五是化工设备装置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养护,是否建立维修养护台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各镇(街道)。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一面墙开采,掏采、洞采,矿山开采现场浮石清理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经科局、区重点办,各镇(街道)〕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健局、区民宗局,各镇(街道)〕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自行车、行人乱穿马路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大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科局、经开区,各镇(街道)〕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经科局,经开区、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不完整,出厂前粘贴标识码、出入库扫码、信息上传确认、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规定落实不到位,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铁路。重点整治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排查治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条件、铁路通用设施设备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惩戒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加强对勘察设计深度、变更设计、概算、工期等的检查,做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各镇(街道)〕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民宗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农业机械。重点整治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以及拖拉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年度检审及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渔业船舶。重点整治渔业船舶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方式或擅自改变船舶用途,擅自加装或改装设施设备;救生衣、救生圈等渔船安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渔船带病作业、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各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电力。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和问题以及鱼塘、工程施工危及输变线路安全等情况。〔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各镇(街道)〕

特种设备。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焦场所电梯、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严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和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水利。重点整治大中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检查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应急局、区经科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工贸企业。重点整治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及管理不规范行为。〔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应急局、经开区、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将责任明确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于12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检查整治,要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整出效果。

(二)强化整改,加大惩处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要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督查,严肃考核问责。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集中整治督导检查、暗访暗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个一批”要求严肃处理。要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区安委会要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见附件),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将暗查暗访结果作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沟通,及时报送情况。各镇(街道)、各牵头部门(单位)每月报送2条集中整治工作信息,2019年12月20日报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安排情况;2020年2月17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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