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扣分细则

2022-03-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新交规扣分细则

新交规(2013)扣分简洁总结

公安部第123号令:2013年1.1起闯红灯扣6分值 故意遮挡车牌扣12分值

决定零容忍 杜绝限制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

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1、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2、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3、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据悉,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4、此次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去除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6、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

7、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为加强日常管理,123号令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

8、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9、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

10、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11、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2、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13、由6分提高到12分,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14、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5、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更符号的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1.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2.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3.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4.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5.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第二篇:2014最新交规扣分细则

扣1分: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

扣12分:

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第三篇: 2017新交规扣分标准总结

【一次扣12分】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扣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扣3分】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9.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12.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一次扣1分】

1.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第四篇:2013年新交通法规 新交规 扣分新规则

2013年新交通法规 扣分规则核心 内容: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下面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 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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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我们称加塞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新规定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此外,新规定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祝驾驶安全!

第五篇:年新交规驾驶扣分规则【详细版】

导读:“闯红灯记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以上这些就是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部分内容,新交规的出台引发了广泛热议,大家都在感叹新规较之前的严厉的很多。让我们为您详解新规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切记啊!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高速停车就已经很危险了,如果逆行,倒车,这是作死的节奏啊!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这个不难理解,限速120,你超过50%,就是180公里/小时的速度哦,十次事故九次快,看着那些血淋漓的事故现场,你可别觉得自己的车有多好,技术有多牛,车辆都是有极限的,生命也只有一次。

3、酒驾醉驾

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因酒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一起事故的背后,是多个家庭的破裂,修订后的这个处罚,我都觉得不够严厉。即使喝酒了,还可以找个代驾,千万别自己开车。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这里解释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你是C1的本却开大货车在路上跑,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大货车出事故殃及其他小轿车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这也是万万不行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莫超载,车辆也是有极限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两次就够你重新考驾照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也会重上加重了。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这个不单纯是扣分的问题,还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2014年就有这样的一起案例,病人因为没有及时被送到医院死在路上,电视台报道过,网上也有,大家可以自己看看。这是救命的通道,你可别占用!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最近两年校车事故不断,为了保证校车安全,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不但要避让校车,还要给校车提供一个安全的驾驶环境。车里坐的,或许就有你的孩子啊。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你在闯红灯的同时,或许也有人做着同样的事情,高速相撞,九死一生。尤其夜间,闯红灯现象更加严重,伤害自然更多,更严重。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斑马线,是生命线,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要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加塞,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绝大大部分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这就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机动车还是需要礼让行人,发生摩擦,或者事故,你就得不偿失了。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很多人以为,我是右转,必须先走,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处于避免事故考虑,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要让左转。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我是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急死你,有一些人是觉得最内侧车道安全,也有人是为了躲避警察,等等。快速车道慢速行驶,影响交通,也造成安全隐患。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属于主动安全,我们上车第一件事,就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包括不使用安全带卡扣,即使慢速行驶,如果紧急刹车,也会对车上人员造成伤害的。相信安全带比相信安全气囊靠谱。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

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

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这时你是不是像笔者一样,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虽然不起眼,但是都是些日常驾驶中特别容易犯的小错误)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第六篇:新交规罚款细则表

新交规罚款细则表(摘录)

违章代码违章行为金额 119400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00 121001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200 121002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 12220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200 122203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200 135000逆向行驶的200 13600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100 136002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100 137000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200 138001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100 13800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100 13800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200 139001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100 142001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200 143100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50 143200不按规定超车的200 144001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100 145100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200 145101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200 145102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200 145200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100 146001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200

146002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100

147100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200 147200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100 148200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100 149001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100 149002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200 151001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 152001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200 152002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100

153100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200 156100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200 164200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100

168200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200 170200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200 1911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00

19110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500

19120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

191202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2000

191301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3201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200

193203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200

19510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

19510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100

19510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100

19510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50

195201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200

195202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00

19610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1000 196104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1000

196106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1000 19901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2000

19901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2000

19901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1000

19902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1000

19903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000

19903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未被处以拘留处罚的2000 19904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1000

19904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2000

199060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被处以拘留的500 199061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未被处于拘留的2000 11000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0

110101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1010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3010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200

413013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200

41303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200

416000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200

420201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200

420202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200

422200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100

422300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200

428001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50

42800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00

428003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200

428004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200

444200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100

44800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会车的100 449000违反掉头规定的100

450000违反倒车规定的50

451000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100

453100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200

453202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00

457000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00

460001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200 460002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200

460003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200

46100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100

462010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50

462030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200

462020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100

462040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200

462050向道路上抛撒物品50

462070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200

462080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100

463000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100

467000在单位院内、居民院内未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50

478100在高、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200

480000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200

481000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200 482010在高、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200482011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200

482020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200482030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200

482040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200

482041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200

482050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200

400000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42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检验费10倍罚款

196101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2000196102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2000196105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2000

198100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最低保费2倍罚款

199050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2000

199070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2000

199080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2000

166000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50

468001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的20

468002遇前方路口阻塞进入路口20

468004遇停止信号未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外20

151003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

477002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10

477003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10

477004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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