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2022-11-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新时期我国提倡绿色发展模式,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畜禽养殖业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其白身的产业污染也给白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该文通过对养殖污染的危害与原因进行探索,总结发展中存在的污染问题,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研究,促进我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发展。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

文献标识码:B

doi:1 0.3969/j.issn.2096-3637.2019.11 .038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小规模的养殖数量逐渐减少,向大规模畜禽养殖转型,极大提升了畜禽养殖业的经济效益。然而,随之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制约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延缓了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脚步,给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畜禽养殖污染危害与原因

1.1 养殖污染危害

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是新时期畜禽养殖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然而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为生态环境建没带来巨大的威胁,畜禽养养殖废弃物对于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破坏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污水排放不科学,对生态水系统造成巨大的污染。废弃污水中含有大量的养殖粪便,其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化学元素,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化学物质,因而导致生态水资源富营养化现象发生,对水生物造成巨大的危害,并会导致水生植物泛滥,严重影响水资源的利用[1]。

第二,严重污染土地环境,对农作物生长具有不利影响。畜禽粪便中还有大量的钠、钾等化学元素,长期不科学排放,导致土壤硬化板结,对农作物生长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

第三,排放的气体对空气环境具有严重的污染。排放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氨气,氨气会作用于人体或动物体的呼吸系统,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同时对于空气质量的影响巨大.严重破坏了大气环境。

1.2 污染原因

第一,畜禽养殖户对于污染治理问题的认识程度不到位,因此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户更注重畜禽养殖经济收益,对于污染治理问题没有充分的认知,污染治理工作难以达到污染治理的要求。

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执法工作人员没有执法依据。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是保证治理污染的重要举措,也是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法律武器。虽然我国近年先后出台一些相关规范要求,然而由于地区差异,仍然难以将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使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国家政府没有相应的污染治理补贴政策。污染处理费用昂贵,畜禽养殖户难以承受,因此造成了污染治理工作的难题。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逐渐开始向大规模养殖方式的转变,提升了经济效益的同时,对于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渐严重,在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技术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使污染治理技术难以取得实际性进展。

2.1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不标准

污染治理技术的规范化标准是保证污染治理顺利实施的重要依据,其中包含对于养殖土地的畜禽承载量计算分析、养殖区域内人口数量分析以及养殖区域内自然环境污染承载量分析等,然而目前规模化的畜禽养殖业中,难以将污染治理技术的规范化标准落实应用,造成污染治理难以进行。

2.2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监督力度小

相关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养殖废弃物的随意排放,导致污染治理工作形同虚没[2]。对于养殖废弃物排放监管是保证污染治理技术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然而,我国基层的环境监察部门南于人手不足等原因,难以将养殖废弃物排放的监管工作做到位,导致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对生态环境建没造成巨大破坏。

2.3 污染处理费用高

先进的污染处理没备价格昂贵,畜禽养殖业是相对弱势的农业行业之一,受到各种畜禽疫病以及畜禽市场价格的影响,经济收入有限,难以承受高昂的污染治理费用,因而造成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严重,污染治理难以开展。

2.4 污染治理认识不到位

畜禽养殖户基于污染治理的主观能动性是推动污染治理的前提与必要保证,然而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户对于污染治理的认知还难以提升到一定高度,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也不全面,因而造成了污染治理困难。

解决方案

3.1 规范污染治理工作

要科学地进行畜禽养殖区域的数据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规范大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提升污染治理技术工作的实效性,提升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与发展。

3.2 加强监督力度

通过对现代监控技术的应用,加强对于大规模畜禽养殖业的养殖废弃物排放的监管,督促畜禽养殖户的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与进行,提升大规模畜禽养殖业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推动我国绿色经济理念的发展与进步[3]。

3.3 增加养殖污染治理经费

通过科学立项与评估,增加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经费的投入,对积极配套建没环保没施的畜禽养殖户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改善养殖业基础没施和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养殖业的环保水平,提升污染治理技术工作的效率,缓解畜禽养殖户的污染治理经济压力。同时,大力推广新型污染治理技术和生态养殖技术,严格控制罔舍养殖及生物环境,合理利用粪污等资源,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养殖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3.4 加大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告、标语及社交网络平台等载体,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畜禽养殖業污染危害的知识,提高畜禽养殖户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提升畜禽养殖户对于污染治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建没标准化养殖,推广健康清洁养殖模式,保障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4]。

结束语

新时期我国畜禽养殖业迸入新的发展模式,大型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场)不断出现,给养殖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建设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污染治理技术实施是迫在眉睫的重要环境保护举措,也是对畜禽规模养殖的科学化进程要求,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保护好我国的生态环境建没,推动我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经济理念发展。

参考文献:

[l]李了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技术[J].农业与技术,2017,37(9):134-135

[2]陈彦臣,韦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技术[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7(5):14.

[3]盂祥海,况辉,周海川.环保新政与畜禽规模养殖绿色化转型[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 18):351-354

[4]姜海,雷昊,白璐,等我国畜禽养殖污染多中心治理典型案例与优化路径[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2):235-239.

作者:周纪龙

第2篇: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与治理模式分析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畜禽养殖业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进而提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和科学发展模式、理念,从而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治理模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畜牧养殖污染主要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因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而产生了大量的污水、恶臭味等对周围居民生活的水质、空气造成的污染以及对人体带来的危害。因而,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预防和防治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一、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

1、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土壤污染与细菌污染问题

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排放的粪便可以用来改善土壤肥力,被人们作为一种有机肥用在农作物种植业中,而且从化学角度分析,畜禽排放的粪便中含有丰富的有机物质和营养物质,可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利于增加农作物种植产量,这可以实现畜禽粪便的再利用,利于减少环境污染,然而,土壤对于畜禽粪便有机肥的吸收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土壤具备足够肥力的情形下才能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充分发挥土壤的肥力,但当畜禽粪便有机肥过于施在土壤中,反而会对土壤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危害到土壤中植物、农作物的生长,以及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造成破坏,从而产生土壤污染、水污染问题,另外,由于畜禽养殖过程中会畜禽排放的粪便、清洗畜禽体及器具产生的污水中会含有一些致病细菌及有害物质,例如畜禽粪便和污水中会携带大肠杆菌、猪丹素、结核菌和蛔虫等会严重危害土壤、水质、植物以及人体健康,甚至会产生或传播传染性病菌,造成人类性灾难如,近几年来鸡、猪养殖业领域出现的禽流感、猪流感等畜禽传染性疾病就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导致了国家大量资源的流失与畜禽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2、畜禽养殖过程中的水污染问题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来源于畜禽排放的粪便、清洗畜禽体及器具的污水、冲洗畜禽养殖场所的水浪费等现象,由于在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使得畜禽养殖污染物和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大,再加上一些畜禽养殖户没有采用污水处理技术和没有安置净水设施,这就使得污水会随着地表径流流入养殖场周围的河流与湖泊中,造成地表水污染,而且污水也会随着土壤渗透中地下水中,会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水质,危害人体健康和其他植物生长。

3、畜禽养殖过程中的空气污染问题

畜禽养殖过程中的空气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畜禽排放的粪便、尿液会散出一种极为恶臭的气味,污染了空气,从而影响养殖场周围居民生活赖以生存的空气质量,这是因为畜禽排放的粪便和尿液中含有大量的土著细菌,这种土著细菌在发酵分解粪便的作用下会产生大量的浓度高的恶臭有害物质,这种恶臭味极强的有害物质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害物质。

二、预防和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治理模式分析

1、更新观念,实行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为了减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杜绝乳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就要求畜禽养殖经营者必须更新观念,始终坚持和认真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发展的指导细想,认真贯彻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同时还应该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实行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的生态化、法制化发展,首先,当地政府应该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治污减排监督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广畜禽养殖业的综合治理污染技术和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措施和货币措施来鼓励畜禽养殖业的经营者积极采用现代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促使畜禽养殖者主动采购先进高效的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另外,政府应该强化畜禽养殖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促使畜禽养殖业经营者重视污染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问题。

2、大力采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种养平衡畜禽养殖废弃物在不适合的时间排放到不适合地方就是污染物,但如果作为农业生产肥料,能源得到利用,那么它就是资源。第一,从源头控制。养殖优良品种,合理配置饲料供应量,合理搭配营养配比。第二,从过程阻断。(1)采用清洁生产技术。(2)采用节水技术,通过采用干清粪方式,实现粪尿有效分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畜禽粪便的日产日清,减少水污染物产生量。

第三,循环利用。合理规划、合理配置废弃物储存设施,从而解决种植业营养需求与养殖业废物产生时空上的不协调问题。第四,加强末端治理。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对于无法实现种养平衡达到农业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实现大范围内的营养平衡,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本和难度,污水采用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的模式,实现达标排放。

3、合理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成本,完善污染物预防和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由于一些畜禽养殖者为了追求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增加养殖规模中,而对于预防和治理污染物排放的资金投入相对少,没有建立健全先进高效的污染物预防和治理设施,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污染物排放和污水治理措施,这就 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出现,从而降低了畜禽养殖的经济效 益,不利于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为了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遏制污染问题,畜禽养殖者必须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可以将投资资金投放在预防和治理污染物排放工作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从而不断完善畜禽养殖业预防和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的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畜禽养殖的经济效益,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有效预防和治理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和畜禽养殖业经营者共同努力,政府要引导、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业推进生态发展模式,大力运用先进的污染预防和综合治理污染技术,不断艚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监督力度,从而降低畜禽养殖业污染的排放,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人们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作者:尚永源

第3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摘 要:该文主要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福建省

为了贯彻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根据福建省当前规模化养猪场粪污治理现状,笔者于2014年5~8月先后到福清、闽候、古田、平潭、蕉城区、屏南、建瓯、浙江上虞等地对有代表性的规模化养猪场治污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有关环保检测数据及施工资料,努力探索高效治理规模畜禽场养殖污染的科学途径,对每个典型案例进行一一分析,作出评议,并对进一步加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出了对策建议。

1 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典型技术模式综合分析

近几年来,福建省各级政府出台了多项治理生猪养殖污染的通知、规定和意见,各级农业环保能源部门及广大业主也在规模养殖污染区开展了不同环境条件下不同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通过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倡导与行动,从源头上控制养猪造成的环境污染,达到环保养猪的目的。笔者对各养殖场的模式类型及特点分述如下:

1.1 浙江省上虞市新苗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养殖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严家村,生猪存栏7 000头,年出栏量15 000头。

1.1.1 治理模式 沼气工程为主的能源环保模式,其特点如下:应用自创的“一体化深度处理设备”,使污水达标排放。该模式以“干清粪,两污分流”的处理方式,使污染物减量化,猪舍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地埋管道自流输送,养殖污水进黑膜沼气池沼气发电、沼液进“一体化深度处理设备”组合,出水达标水质指标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用于猪栏的冲洗及农牧业灌溉用水,使整个系统工程资源化和生态化。

1.1.2 投入产出 总投资204万元,年收益:沼气发电收益34.2万元,干清粪及污泥干化后,集中堆放场送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原料,年产值20万元,4a可回收成本。

1.1.3 治理效果 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系统主要由沼气净化、储存、供应系统组成,把沼气进行脱水、脱硫净化,通过“科真KEZHEN”系列纯烧沼气发电机组,将生物能转化为电能。采用燃气发动机设计理念对柴油发动机重新设计及生产。与普通国产沼气发电机组比较,该系列纯烧沼气发电机组在性能、稳定性、突加负载、机组寿命大修周期机组效率等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整个工程处理效果稳定,实现“零排放”目标,运行方便,易于管理,并可以综合利用废水中可回收的物质和能源。避免二次污染。污水经一体化深度处理设备处理后可用于农业灌溉。

1.1.4 综合分析 黑膜沼气投资少,管理方便,但受气温影响较大,适合在气温较高亚热带地区推广,以保证稳定运行。采用综合利用污水经一体化深度处理设备,可避免二次污染实现“零排放”,适合大中型养殖场污水处理工艺。沼气发电可上电网,效益好,“一体化深度处理设备”系福建新科真农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制的,可起到好氧处理等达标排放之功能。对于缺乏土地建好氧池、氧化塘的猪场尤为实用。

1.2 福建省福州邑丰发展有限公司 养殖地位于福州闽侯县大湖乡新塘自然村,生猪存栏2万头,年出栏近4万头。

1.2.1 治理模式 沼气工程为“猪—沼—作物”能源生态模式,该模式为雨污分离→沉沙池→集料池→固液分离→中温沼气发酵池→二次中沉池→曝气池→沉淀池→三级养化塘→达标排放。

1.2.2 投入产出 工程投入为320万元,年收益:年生产有机复合肥2 600t,沼气5.4万m2,日处理污水300t,处理费用0.05元/t·d,人工费0.15元/t。按《可行性报告》预计,3~5a可收回成本。

1.2.3 治理效果 采用循环立体生态综合模式,一是总体规模上控制,二是无害化处理,三是有机混合肥生产,四是沼液回田利用,五是利用沼渣,六是循环利用。按照整个工艺流程实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农田3级达标排放。

1.2.4 综合评析 这是一种比较经济适用型的模式,投入与运行成本都比较低,管理方便,做到了综合利用。但是消纳沼液的人工湿地蔬菜、花卉、果园的总体面积不配套,“后处理”要保证一定面积的土地,才能完全消纳。

1.3 福建省南平市延发畜牧有限公司 养殖地位于福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桨甲村罗杼山,年生猪存栏3 000头,年出栏生猪7 000头。

1.3.1 治理模式 “猪—沼—作物”能源生态型,该模式如下:

[ 外售肥料

干清粪↗ ↖粪渣

猪舍→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酸化调节→厌氧消化→兼氧滤池

→沉淀生化→人工湿地→氧化塘—————→储液池

↓沼气 ↓

气水分离→储气罐→脱硫塔→阻火器→发电 竹山、牧草利用]

1.3.2 投入产出 该场投入201.3万元(土建139.6万元,仪器设备45.34万元,其他16.09万元),年净利润30.08万元,静态回收6.4a。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5%。

1.3.3 治理效果 治理污水:70t/d,年产气21.6万m2,用于本场生产生活用能,污水达到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污水处理用于竹山和经济林灌溉。

1.4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武警8710部队——福清现代设施农业样板工程示范园 养殖地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生猪存栏1 500头,年出栏4 500头(3批),年效益670万元。

1.4.1 治理模式 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是高新环保型零排放模式,其特点是:根据微生态理论,利用微生物发酵控制技术,节省人工控猪病,无药残,产肥料,智能化,机械化。环境监控微生物防病,益生菌饮水,饲料饲喂全部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六大核心技术应用。微生物发酵床大栏猪舍分区、防风、通风、保温散热,机械化操作,发酵床大栏养猪提供宽敞的猪运动空间。生猪生产全程微生物发酵床,利用微生物防病,去味,分解猪粪,形成无污染、无排放、无臭气的清洁生产,实现零排放。生猪舍环境光、温、水、湿、料自动检测控制,远程监控。

1.4.2 投入产出 总投资260万元,年产总值720万元,流动成本80%,年利润144万元,2~3a可收回成本。

1.4.3 治理效果 与同等规模传统养猪比较,节省投资16%,节省土地70%,节省人工60%,提高生猪防疫水平,综合效益提高30%,环保实现零排放。利用微生物发酵床吸附猪粪尿,原位发酵,原位消纳,生产人工腐殖质(有机肥),实现猪粪、猪仔尸的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增效。

1.4.4 综合分析 该模式应克服垫料原材料单一,可进行就地秸杆粉碎利用试验,不然外地进来垫料成本高;夏天气温高,猪舍水帘加空调运行成本高;也有专家认为,猪在垫料中,易得呼吸道及肠胃病。该工艺利用现代高新先进的生物技术处理污水,在垫料能解决前题下,可承担夏季降温运行成本,并注意猪呼吸道与肠胃病防治,可以进行推广应用。要克服猪舍内垫料运行成本高及防止猪呼吸道与肠胃病。采用莆田市做法,将粪尿输送到猪舍外垫料场处理。本项自行设计和建造微生物发酵床生猪大栏养殖,系该园建设10个项目之一。福建省环保部门从日本引进生物菌垫料科技超过10a,现能坚持下来的不多,根据模式优缺点推广该模式要因地制宜。

1.5 华峰生猪养殖场、新星生猪养殖基地场 养殖地位于福建省建瓯市徐墩乡,2场年出栏生猪量10万余头

1.5.1 治理模式 生态环保干清粪零排放模式,其特点是漏缝地面—免冲洗—干清粪有机肥,仅尿液进入消气池,沼液输入种植消纳地。该模式如下:

干粪

猪舍 干清粪 储粪池 有机肥

↓尿液

黑膜沼气池→管网或沟渠系统→果园、菜地

1.5.2 投入产出 2场总投资超过8 600万元(含漏缝地面造价+机械刮粪设备造价+有机肥车间造价+沼液灌溉管网造价)。投入成本按5a折旧换算,年投入813万元。年产出效益472.8万元(含节省用水成本+增加有机肥产量收益+提高猪群成活率收益)。年产经济效益340.2万元。

1.5.3 治理效果 (1)采用免冲洗与传统用水冲洗模式相比,可减少75%污水量,即可减少污水排放25.6万t。(2)采用漏缝地面产生猪粪直接成为有机肥,可减少60%以上由每头猪产生的COD和NH3-N等污染物含量,即减少COD年排放2 160t,减少NH3-N排放108t。(3)发酵后沼液直接浇灌果、茶园和菜地约0.33万hm2,做到种养结合零排放。(4)猪群未直接接触猪粪尿,减少病原污染,保障了猪的健康。

1.5.4 综合分析 漏缝地面-免冲洗-干清粪生态环保型养猪方式,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养殖业污染治理原则,对于生态环保、经济效益和促进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目前存在有机肥销售困难,其主要原因是:(1)目前种植业者因各种因素不愿用生物质有机肥;(2)种植业有机肥需求有明显的季节性。而由尿液产生的沼液液态肥,需配套相应面积的种植消纳地。配套相应面积种植业消纳地困难及建筑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对于小型或需改造的旧规模猪场以及资金不足等情况,增加建造漏缝地面和排尿管道及刮粪设备等投入,与传统猪舍建筑费用相比需增加30%建筑费用。因此,应酌情考虑修改该方案,如为节约成本,建议:猪舍可采用半漏缝地面,猪粪采用人工检粪。尿液由倾斜地面流进专门的集尿沟,再进入沼气池,并要求达标排放。

1.6 屏南县好好吃有限公司养殖基地 养殖地位于福建省屏南县棠口乡凤林村赤湾茶场,生猪存栏7 800头,年出栏1万头。

1.6.1 治理模式 “猪-沼-作物”能源生态环保型模式,其特点是:顶返式发酵池内装潜水搅拌器,发酵充分,气压高,产气率高。该模式如下:

粪液

粪便→沉淀池→酸化池→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池

农田、果园↙粪渣↙ ↓

达标 沼液 沼气(供农户)

1.6.2 投入产出 投入与运营成本:进行干清粪处理,固液分离机,建干粪场投入3.6万元;建成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沉淀池,酸化池、厌氧发酵池1 640m2,3个氧化塘及提升泵、曝气器、潜水搅拌器与配电设备等,投入89万元,3个氧化塘2.5万元,合计95.1万元。运行电量200元/d。产出:处理污水100t,日产沼气738m2,年沼气价值22.14万元;沼液沼渣肥田年节约化肥23.36万元。2项合计45.5万元。运行电费从发电或470户用沼气农户上交费解决。2a可回收成本。

1.6.3 治理效果 日处理污水100t,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用于100hm2农田果园作液体肥;470户用沼气(每户每天用沼气节约薪柴25kg)1a可替代2 144t薪柴,可保护295.2hm2森林不被砍伐。

1.7 莆田市天马养殖有限公司 养殖地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天马山,生猪存栏5 500头,出栏量约

9 000头。

1.7.1 治理模式 能源环保型养殖模式,将养猪场粪污经固液分离,干粪气化发电并采用组合式的集成技术,建立了以循环利用为治理特点的“粪污—沉砂池—滤粪柜—酸化池—顶返式厌氧反应器—贮液池—OAO曝气池—人工湿地—达标排放或出水回用”处理新工艺,实现了规模养猪场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减排目标。

1.7.2 投入产出 (1)投入: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181.63万元。(2)产出:万头猪场每天产生含水率82%的猪粪20t,经烘干后,可得到含水率25%的猪粪2.88t。2.88t猪粪总热值获得3 615×104kJ。按气化炉效率80%,发电机效率30%。可生产1 948kW/h电。生物质能1kW/h电价0.25元。每年收益:533 448元。运行成本:人工成本:2人,每年7万元;设备维护费:每年3万元;设备折旧费:每年10万元。扣除运营成本每年可获纯利33.34万元。回收期:5.45a。

1.7.3 治理效果 经检测,本污染治理工程的出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即符合《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

1.7.4 综合分析 好氧处理技术系统运行需要“三相电源“操作规程较为复杂,技术难度大,而且生猪养殖场多处偏僻,养殖户(企业)无法掌握接到电源,无法自行解决,相对其他模式,还有系统用电量大,运行成本较高的问题。干粪气化发电是全省首创,本模式依靠厌氧、好氧设备降解污染物,更适用于大型养猪场和不具备选用其他模式条件的养殖企业,具有一定的应用潜力。因此,在不具备种植消纳和生物垫料舍等建设条件,以及养殖规模较大(如存栏5 0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或农林地面积较小的地区,选用本模式较为合适。

1.8 福建省新星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养猪地位于建瓯市俆墩镇山边村杨墩自然村,年存栏生猪0.18万只,生猪1.1万只,成栏2万只。

1.8.1 治理模式 沼气工程为主的能源环保模式,其运行方式如下:

固态物→人工清扫→堆肥处理→有机肥

猪舍→

污水→格栅分离→搅拌池→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中温厌氧发酵→沉淀储液→氧化沟→生物氧化塘→达标排放

1.8.2 投入产出 所使用建造的玻璃钢沼气池比普通沼气池成本高130元/m3。容积产气率高0.2m3/m3·d以上,保温部分年益率比则为0.84。按工程设计预算5~8a可收回投资。

1.8.3 综合分析 该模式采用玻璃钢沼气池,保温性能好,解决了冬季气温低对产生率影响。使用太阳能,以水循环系统为热能介质,实现沼气池加热保温,实现了周年均衡产气。5a来,年产沼气21万m3集中供气供户150户以上。周边配套灌溉80hm2,每667m2每年可增产经济效益1 000元以上。经过检测,都能做到达标排放。上流式沼气池进料需要动力,耗能较大,提高了运行成本。贮气 超出存气容量后自动放气,未能回收沼气,并造成浪费与污染,要回收沼气作为他用。该模式特别适合山区冬季低温环境,可保证冬季正常产气,保证达到治污要求。可是建造成本高,购置太阳能集热器费用大,运行费用也相应高,推广难度较大。

1.9 福建省福清市东翰景苑善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养猪地位于福清市东翰镇陈庄村石马自然村,生猪存栏4 812头,年可出栏量10 000头。

1.9.1 治理模式 沼气工程为主的能源环保型,其特点是:漏缝地板猪舍干清粪。其模式如下:

干清粪固态物→人工清扫→堆肥处理→有机肥厂加工用肥。

污水→格栅分离→搅拌池→固液分离→酸化调节池→CGUBF层叠集气上流式厌氧过滤器→中温厌氧发酵→污泥干化场(农用肥);污水流入氧化塘→过滤消毒池→冲洗栏舍,余液排放农灌果林菜。

1.9.2 投入产出 总需投资120万元,现仅投入78.96万元。年可发电25.2万元,年节省用水2.9万元,部分沼液无偿输送农灌果、菜地、年可收回污泥费18.25万元,约3a可回收成本。

1.9.3 治理效果 采用“厌氧反应器的,填料的布置方式(专利号:200570094558.1)”,作为CGUBF的填料,滤料。安置填料架安置了可脱膜的半软性生物填料,使在填料表层吸附产生的生物膜,不断形成有效的循环,因此有很高的去除降解率,解决了UBF设施不能用于高浓度、高悬浮(SS)的有机污水处理的瓶颈。利用中压贮气,使设施造价低廉,可利用CO2气体适时进行气体搅拌,又可重新利用CO2能量。利用气液二相叠加压力,解决地下设施难以自动排污泥的问题。可利用低浓度沼液冲洗猪舍,污水达到“零”排放的要求。

1.9.4 综合分析 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经济适用型的发展模式,投入与运行成本都比较低,管理方便,适合大中型养殖场的发展与应用。但氧化塘容量不够,消纳沼液的人工湿地、蔬菜、花果园的总面积还不够配套。通过过滤消毒池后的沼液回冲猪舍,具有节水功能。

1.10 福建阳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养殖地位于福建省平潭县芦洋乡野鹅山,年存栏生猪约40 000头,生猪出栏约80 000头。

1.10.1 治理模式 猪—沼—作物能源生态模式。该工程模式应用红泥塑料厌氧发酵,其特点是红泥塑料厌氧池能吸收太阳能,提高污水温度,增强厌氧菌活性。此项工程采用前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和接触好氧处理系统组成的新型三段式消化工艺处理猪场污水,工艺流程如图1。

图1 工艺流程

1.10.2 投入产出 工程总投资概算216万元。红泥塑料厌氧发酵池有效容积4 100m3,年产沼气27.38万m3,则年燃气效益27.38万元,处理后污水自用菜地果园24hm2,每667m2节省化肥农药150元/a,则年效益5.4万元;年生产猪粪15 000t,则年销售收入45万元,年经济效益77.78万元。间接经济效益:果园增产增收效益。年运行成本为52.268万元。年净效益25.512万元,静态回收期8.5a。

1.10.3 治理效果 经工艺技术的前处理系统,红泥塑料厌氧消化系统(厌氧前槽为高负荷区,采用CSTR工艺,厌氧后槽为低负荷区,采用ABR工艺)和装置结构特点,所采用的红泥塑料厌氧池系卧式半地下式处水封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简单,建池容易,安装拆卸容易,进出料方便。运行效果稳定,年产生的29.2万t水量,大部分进行灌溉本猪场果园,实现达标排放,日均产沼气量750m3,且365d产气,沼气工程日常运行成本低,仅为现场设备所需的电费,用户反映良好。

1.10.4 综合分析 红泥塑料沼气池受气温影响较大,要研究用何种措施解决冬季低温影响,沼气产气率问题,才能得以保持正常稳定运行。大中型的畜禽养殖场多建在农村或城市近效,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交通不便,电力供应不稳定环境治理压力大,选用处理畜禽养殖污水的工艺和技术必须要投资少,处理效果好,安装,拆缷容易吸热性能优良,运行稳定的红泥塑料材料作为厌氧池的覆皮,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2 进一步推进规模畜禽场污染的对策建议

2.1 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畜禽污染治理模式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示范,积极推广适合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符合生态畜牧业发展方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养殖模式,不能强行推广某种没有科学论证的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适合不同地区和畜种的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能源生态环保型、垫料养殖“零”排放型、生态环保型畜禽废弃物利用模式。大力推广“猪-沼-作物”、“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以“一体化深度处理机”为关键技术的养殖业污染物循环利用零排放等生态养殖和技术模式,从源头预防污染和削减排放量。大力推行生物有机肥转化利用,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

2.2 探索和推广“养治分离”、“服务托管”等新思路、新举措 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削减敏感区域的饲养总量,建立畜牧小区,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鼓励和引导畜牧业以合作社或股份制形式,全面推广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集约饲养道路;探索“养治分离”的畜牧业产业转型发展新思路,即业主专管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新技术的应用,污染治理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承担,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或相关权责利转移落实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与达标处理;推广环保公司、沼气专业合作社等专业机构与养殖业主以“服务托管”方式,运营管理畜禽污染治理工程,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种养平衡、生产与生态的良性循环,促进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推动畜禽养殖产业科学发展。

2.3 增加环保投入,加快提升畜禽养殖场处理粪污的能力 一是建议各级政府设立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年度资金,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对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关闭和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方面,尤其是对沿江沿岸敏感区域范围内的养殖户,做好逐步退出规划,优先安排补偿资金。二是建议整合发改委、科技、能源、环保等部门的资金,加大对畜禽养殖业节能减排、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开辟污染治理新途径。重点要对引领环保技术推广和示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技术、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三是在国家标准化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生猪外调大县奖励资金等的用途上,向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上倾斜。应建立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激励机制,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畜禽养殖治污项目,给予工程的施工、管理或托管公司以一定政策优惠与资金扶持、运营补助或管理奖励。

2.4 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管责任 养殖场粪污处理的防治对策是一个系统工程,解决方案应坚持综合利用优先,实现粪污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以及运营费用的低廉化。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循环利用和末端处理,也就是说尽可能减少污物,尽量做到粪污的综合利用,否则退而求其次,追求排放达标。

3 结语

养殖业属于传统产业,养殖场废水处理必须寻求经济可行、处理效果好的方法。经济有效的处理工艺是目前养殖场废水处理的重点。目前虽然有不少养殖场废水处理的新方法,但都只停留在试验室小试阶段,真正应用到生产中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试验。高效厌氧反应器的研制、氮磷污染物的去除、沼气发电技术及无害化资源能源的回收是今后猪场废水处理的重要研究方向。

(责编:张宏民)

作者:林忠华 包武 李元钦等

第4篇:达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SFFD-2010-056

达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达市府发〔2010〕43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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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差、治理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强制关闭。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企业,养殖规模要严格控制在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环保、畜牧、农业等部门要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检查方式,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环保执法力度,对发现有偷排、漏排或擅自关停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一年内累计发现两次以上的,符合法定情形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强制关闭。

(二)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一是严把新建关口。从2011年1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羊常年存栏量5000只以上、禽类常年存栏量10万羽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企业,须有相应环评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余的养殖企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于家庭式散养户,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但应当在登记表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其余的养殖企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畜禽养殖项目在建设前,养殖企业或个人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环评文件报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建成后,须向审批其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二是补办环评手续。截止目前,已建成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畜

禽养殖项目必须在2011年3月1日前到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其中,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肉牛常年存栏量200头以下、奶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下、羊常年存栏量500只以下、禽常年存栏量10000羽以下,以及采用零排放养殖技术的项目,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上述规模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各地根据实际,可以乡(镇)为单位(或以片区为单位)打捆编制一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在环评报告中应包含每个养殖项目的具体评价内容和环保管理要求,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补办环评项目的所有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建成各项环保设施,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评验收。同时,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当年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畜禽养殖企业改造现有养殖场和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切实解决畜禽养殖企业的负担。

三是降低环评收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环评中介机构应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咨询费;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和验收审批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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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畜禽养殖污染涉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唤起全社会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参与和关注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整治工作的检查,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各地畜禽养殖企业的整治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环保局。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畜禽养殖企业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有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主题词:环保

畜禽养殖业△

污染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达州军分区。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

(共印30份)

第5篇: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

**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抓手,以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为目的,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推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治理方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农村环境与规模化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缔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二)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引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实现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开展畜禽粪便、污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的原则。各镇(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县农业、环保、水利、监察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污染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整治对象

辖区内常年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标准的其他类型畜禽养殖单位。(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猪当量的折算标准为:1头肉牛(出栏量)折算为5头猪;1头奶牛(存栏量)折算为10头猪;60只肉鸡(出栏量)折算为1头猪;30只蛋鸡(存栏量)折算为1头猪;以下核算方法相同)

四、整治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五、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完成全县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其中,对已纳入2012年全县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的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必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以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一)禁养区治理目标

将各类型水库承雨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列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各种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搬迁。

(二)非禁养区整治目标

(1)在非禁养区要科学规划,适度发展畜禽养殖场,抓好现代畜牧养殖小区规划与建设。

(2)对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进行污染治理,严格按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求,完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正常运作,实现粪污达标排放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1、严把建设项目关口。从2012年6月20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在项目建设前,需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发改、农业、国土等部门不得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办理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许可手续。项目建成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于目前已建成但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到县环保局补办环评手续,并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治措施,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评验收。

(二)分类治理畜禽养殖场

1、对于生猪存栏100头以下(含100头)的小型养殖场,采取种养结合、简易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的办法,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基建改造,依据养殖规模采取“沼气池+人工湿地”的生态处理模式,对养殖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于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实现干湿分离,干法清粪,并采用工业污水治理模式或“沼气池+氧化塘”方式,污水经过“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粪便污水的无害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效率。

3、鼓励具备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推广“生物垫床”零排放养殖技术或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项目,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七、整治步骤

按照“注重实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

制定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业主参与污染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规范整治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2年7月—2013年9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粪尿、净污“三分离”技术,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粪尿干湿分离,按期建设沼气池、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污染处理设施,完成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配套建设改造工程,实现粪尿的无害化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2月)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组织考核验收,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职责分工

(一)镇(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进行摸排调查、统计上报;结合本地功能区划,划定本地禁养区,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取缔计划和本辖区养殖场污染治理计划;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督促非禁养区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

(二)县农业局:督导畜禽养殖场依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养殖行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发展生态养殖;抓好治理技术推广和运用,指导畜禽养殖场发展生态农业,就地消纳养殖粪便污水。对搬迁关闭的养殖企业,取消备案和补助、奖励资金。

(三)县环保局:组织实施畜禽污染治理,抓好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受理畜禽养殖场污染投诉,严查不按规定落实关停、搬迁及治理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县监察局:加大督查力度,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未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的相关政府及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镇完善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和功能区划,确定禁养区范围。

(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土地审批和使用手续。在办理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时,应将农业、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七)畜禽养殖场: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主体,应按所在地功能区划要求,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县大局出发,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场)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对象及治理方案报县环保局和县农业局备案。

(二)强化指导,做好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外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经验,探索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养殖场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对措施得力,治理成效显著的,争取以奖代补。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纪检、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和完不成减排任务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6篇: 农村河道养殖污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及加强水污染治理,确保水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同时畜牧业能够规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水污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饮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治理污水”的要求,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切实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 。

围内的养殖场,限期于******年****月底前实行关停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在实行关停转迁前,要完成排泄物的综合治理,达标排放;禁养区内养殖场不得享受政府补贴和有关优惠政策,并由县环保部门按国家规定足额收取排污费。

(二)、整治生活污水及垃圾固废污染 各村要结合文明创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生态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建设工程,加强排水网管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工作,充分利用各村的垃圾收集点,建立和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三)、整治化肥农药污染 各村要以科学施肥用药为指导,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减少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推广应用新药械、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用有明文规定的高度高残留农药,实现“一减二控三保”目标。

(四)、整治河沟池塘污染

各村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保护村庄现有水面,清除农村河沟池塘水面有害漂浮物、障碍物,做好沟河池塘清淤,河岸绿化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 排查摸底(****年**月**日前)

各村要精心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并于****年**月**日前将辖区内排查出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汇总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确保本次摸底不重不漏。

(二)、集中整治(****年**月**日至****年**月**日)

集中整治期间县有关部门将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的违法事实组织调查取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通告》的要求,进行分别下达关停转迁或期限整改的通知书,期间镇有关部门及各村要给予全力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为保证此次综合整治工作能够全面顺利的开展,镇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环保、畜牧、国土、水利等部门全力配合,各村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抓好这次整治活动,保证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迅速开展。

第7篇:养殖业污染治理探讨

养殖业网,龙岩市养殖业污染治理探讨

2010年02月06日

一、畜牧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龙岩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2005年,全市实现牧渔业总产值61.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7.1%,其中牧业产值54.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1.3%;肉蛋奶总产量46.37万吨,其中肉类产量41.74万吨。禽蛋产量4.495万吨,奶产量1426吨;生猪存栏307.15万头,出栏509.57万头;家禽存栏1830.49万羽,出栏4233.91万羽;兔存栏302.37万只,出栏603.80万只;牧业产值、肉蛋奶产量分别比2000年增长72.2%、58.3%。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养殖业以其产值高、周期短、社会需求量大而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但是畜牧业在快速发展中,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滞后,致使畜牧业发展对环境和水体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因此,需要在制定养殖业发展部门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以更加科学地指导今后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二、治理背景

1、养殖对环境的影响现状:

按现有饲养量估算,全年畜禽粪尿年产生量约为661.3万吨,其中猪224.0万吨、牛242.1万吨、羊3.0万吨、禽48.1万吨、兔44.1万吨。畜禽粪便利用率猪约为50%,牛、羊、禽、兔粪便利用率达90%。对环境影响较大是猪,特别是一些小猪场和散养户直排造成水体污染,规模猪场虽经沼气处理,但磷、氨氮、重金属还有相当部分排向水体。从河流水质监测情况看,随着畜牧业发展,各主要河流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我市各主要河流受污染情况

①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最主要的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总磷和BOD5。五年Ⅰ~Ⅲ类水比例指标呈下降趋势,从年际变化情况来看,2001年至2004年Ⅰ~Ⅲ类水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到2004年污染最重,2005年Ⅰ~Ⅲ类水比例明显提高,显示污染趋势得到明显控制,污染水平下降明显。

表2 九龙江流域龙岩段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②汀江:汀江河段受到有机污染,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

5、D0偶有超标,其余项目测值较小,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汀江五年I~III类水比例均值为83.6%,功能达标率为86.5%,监测结果表明汀江水质总体良好。汀江流域省控断面氨氮测值变化见表3。

汀江最主要的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BOD5和总磷。五年I~III类水比例指标呈明显下降趋势,说明汀江水质污染不断增大,水质逐年恶化,到2005年I~III类水比例已经由2001年的90.5%下降到73.2%,污染逐

年加大。

表3 汀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③闽江连城段:闽江连城段受到轻微的有机污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BOD

5、DO、总磷有超标,其余项目测值较小,没有出现超标现象。闽江连城段省控断面氨氮测值变化见表4。

闽江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其次为高锰酸盐指数。在2004年连城段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水质各项污染指标明显增大,显示监测结果为异常值。

表4 闽江沙溪连城段省控监测断面氨氮测值(mg/L)

(2)污染特征及原因分析

①污染特征

龙岩市各河流普遍受到有机污染。其中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所受污染最重,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5。汀江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

②原因分析

a、九龙江北溪龙岩段

九龙江北溪龙岩段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5.05亿立方米,迳污比为1:41.2,枯水期时水流量骤减。由于龙岩段水流量较小,年内分布极为不均,污染源分布集中(排入龙岩段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均占全市总量的70%以上),致使2001年到2004年该河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水质明显恶化,近几年经过市政府的连续大力整治,至2005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b、汀江

汀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4亿立方米,迳污比为1:266.5。2000年以前,该流域的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2001~2005年,由于该流域工业快速发展,养殖数量加大,污染水平明显加快,导致水质逐年恶化。

(3)九龙江流域水质变化与养殖量变化关系较密切,具体情况见表5。闽江、汀江流域由于水量较大,水质与养殖量变化关系不是十分直接。

表5 九龙江流域养殖量变化、水质变化表

1996年 2000年 2001年 2005年 生猪出栏(万头) 50.8883 93.09555 107.95 166.2277 禽出栏(万只) 391.2763 716.4596 863.06 1209.54 见龙桥 生化需氧量mg/L 5.87 6.87 非离子N mg/L 0.0880 0.1345 氨氮mg/L 雁石桥 生化需氧量mg/L 3.26 5.14 6.02 10.82 非离子N mg/L 0.0787 0.0740 氨氮mg/L 2.067 6.928 华 寮 生化需氧量mg/L 1.93 1.71 1.22 2.13 非离子N mg/L 0.0357 0.0067 氨氮mg/L 0.318 0.710

2、近年养殖污染治理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已经完成了2100多户规模化养猪场(存栏猪200头以上)的治理任务。累计建成沼气池52.95万立方米,生化塘93.71立方米,投入9000多万元;搬迁了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无条件治理的养殖场1616个,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生猪养殖业发展规划和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新建养殖场村、镇、县有关部门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加大源头把关;大力推广生态型立体种养模式,鼓励扶持以猪粪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至2005年底生态养殖比例达55.5%、6481户。种植杂交狼尾草(用于吸肥、割草养猪)2.1万亩,兴建四个有机肥厂,年产4万吨生物有机肥,可处理30万头的猪粪。通过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的落实,生猪养殖业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较好地遏制了养殖业无序盲目发展、污染物放任自流的状况。流域水质在生猪养殖业数量加大、污染物排放增加的情况下,基本上保持在原有水平,没有出现大幅度下降,部分河段污染因子已呈现出了好转趋势。同时,一度出现的养殖场未批先建、抢建、乱建的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龙岩市畜牧水产局2003年5月开始制订“龙岩中心城市及九龙江流域养猪业发展规划布局及污染防治的意见”,经多个部门4次修改,于2004年4月下发,规划中提出了最大可养量,计算依据是土地吸纳原则,并提出每头存栏猪应建沼气池0.4立方米,生化塘6平方米。各县(市、区)于2004年分别制定了规划。

2005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又重新修订了市(县、区)、乡、村三级养殖业发展布局规划,绘制了三级规划图,划出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各级都计算出最多可养量。严格规定了新上养殖场的审批程序。

三、治理规划

1、治理目标

根据市委、市府的要求,用3年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2、治理原则

①减量化原则

通过养殖结构调整及开展清洁生产,减少畜禽粪污的产生量。采用“清污分流、粪尿分离”、“干湿分离”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从而降低处理难度及处理成本。改进饲料配方减少氮、磷的排泄。

②资源化原则

禽畜粪便经过科学处理后作肥料、饲料、燃料等利用,推广畜禽粪便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技术。

③无害化原则

④生态化原则

根据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生态学基本原理,促进种植业与畜牧业紧密结合,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按照土地,植物吸纳畜禽粪便比例,控制养殖总量,推广生态养殖。

⑤产业化原则

采用产业化和专业化运作模式,兴建有机肥厂。提倡固体粪便堆肥,解决粪便污染,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可靠的有机肥保障。

3、治理范围和重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龙岩市辖区范围内的养殖户都必须遵循本规划治理要求,自觉进行治理。凡不按本规定要求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必须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予以处罚或强行关闭拆除。

龙岩市辖区范围内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和闽江流域以及各县(市、区)已划定的禁建区和禁养区为治理重点。

4、治理任务

①在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该区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09年前分期分批搬迁关闭。

②在控制养殖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控制养殖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予以拆除;控制养殖区划定之前已建畜禽养殖场要在2007年底之前治理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关闭。

③“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之外的适度养殖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当地养殖业布局规划,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在适度养殖区内已建畜禽养殖场,2007年底之前完成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2008年底之前所有养殖场治理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责令关闭。

④新罗、漳平生态养殖面2007年达70%,2008年达80%,其它县2007年达60%,2008年达70%。

⑤2007~2008年每年推广种植杂交狼尾草:新罗区2000亩,其它县市各1000亩。

⑥2007~2008年20%的大乡镇应建畜禽化尸池,以便处理市场、运输途中检疫不合格的应处理畜禽及畜禽产品。

5、养殖场治理标准

①按猪场核定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头存栏猪沼气池建设标准为0.4立方米,生化塘建设标准为6平方米。生化塘土地面积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养猪场户,其生化塘建设必须请有资质的环保设计单位进行环保技术设计和施工。

②所有受治理的养猪场户一律实施干清粪或干湿分离措施。

③要求受治理的养猪场户每半年要对沼气池进行清渣一次,每一年要对生化塘清理和整修一次。

④实施果牧沼生态养殖的养猪场户,每三头存栏猪必须配有一亩林果地。同时,在其沼气池后必须建调节池,调节池标准为每头存栏猪配0.1—1立方米。

⑤推行猪沼草模式,每存栏15头猪至少种一亩杂交狼尾草,而且必须实施良好的肥水管理,及时收割,以利牧草生长。

⑥受治理养猪场户污水排放的检查和验收标准,以国家环保局2001年12月28日发布的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标准。

⑦畜禽养殖场排水、排污标准见表6至表10。

表6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1m3/(百头·d)1 鸡 1m3/(千头·d)1 牛 1m3/(百头·d)1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7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1m3/(百头·d)1 鸡 1m3/(千头·d)1 牛 1m3/(百头·d)1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8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 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化学 需氧量

(mg/L) 悬浮物(mg/L) 氨氮 (mg/L) 总磷 (以P计) 粪大肠

菌群数

(个/100ml) 蛔虫卵

(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 2.0 表9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表10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治理措施

(1)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土地吸纳原则控制总饲养量。载畜量以一亩耕地吸纳2头生猪粪尿、一亩山地吸纳3头生猪粪尿测算,山地能吸纳生猪粪尿的面积按总山地面积的5~10%测算。

各县(市、区)生猪饲养规划表

耕地面积(万亩) 山林面积(万亩) 规划养殖量

(万头) 备 注 合计 187.5 1978.3 829 新罗 23.5 314.7 130 剔除四个街道办事处 漳平 14.5 279.6 71 剔除菁城、桂林、和平、芦芝、西园、拱桥 永定 30.6 202.9 107 剔除凤城、城郊 上杭 34.9 287.5 139 剔除临江、临城 武平 30.8 270.6 126 剔除平川、城厢 长汀 29.0 346.0 141 剔除汀州、大同 连城 24.2 277.0 115 剔除莲峰 说明

1、新罗区剔除禁养区、禁建区、山林面积按6%用于吸纳养猪粪尿。

2、漳平市因高山多,除剔除的乡镇外,按5%的山林面积用于吸纳养猪粪尿。

3、其他县按8%的山林面积用于吸纳养猪粪尿。 加载中,请稍候......

第8篇:养殖业污染亟待治理

养殖业污染亟待治理

□本报记者 丁勇 实习记者 林芳

20世纪9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为加快闽北经济发展,确定了我市农业定位从农业转向畜牧业为主。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养殖热情高涨,但随之而来的畜牧业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有识之士呼吁,闽北养殖业污染整治刻不容缓,只有将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才能真正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治污势在必行

“炉下有许多养猪专业户,多为小规模养殖,没有什么治污措施,由于猪的排泄物大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目前污染造成的负面效益已开始显现出来了。”市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张进旺说。

记者的一位朋友家住炉下。他说,当地的空气弥漫着难闻的怪味,抽出的地下水现在谁也不敢喝了,家里苍蝇满天飞舞,吃饭都不得安宁。“养猪给炉下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和给百姓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也不能视而不见啊!”朋友对此颇有微辞。

猪带来的污染与奶牛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我市奶牛存栏4.53万头,有规模养牛场54家,年产生牛粪53万余吨。这么多奶牛场完全做到达标排放的屈指可数。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负责人举例道,长富一牧、三牧、七牧、三十一牧和大乘公司雅鲜等5个奶牛养殖场奶牛存栏数达5238头,每天产生牛粪110吨,排放各种污水500多吨,污染触目惊心。“沿着闽江走,闻到牛粪味就知道到哪个牧场了。”一位长富公司员工开玩笑说。

我市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进程中,把畜牧业列入农业产业化开发的支柱产业,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加快发展畜牧业的优惠政策。受这一政策鼓励,我市农村畜禽养殖业空前繁荣。据统计,2003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25.2亿元,占大农业的22.2%。出栏生猪181.25万头、羊20.35万头、家禽3753万只、肉兔64万只。全市有规模养殖场398家,其中,猪场286家,禽场21家,兔场5家,羊场32家。

由于我市许多养殖场没有治污措施或是措施不尽完善,养殖业的繁荣与污染就成了孪生姐妹。大量粪尿直接排入河流,造成闽江水质日趋恶化。据初步估算,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年粪尿产生量约152.6万吨,综合利用率不到30%。年排放污染物:粪尿量61.1万吨,化学需氧量3.05万吨,生化需氧量2.21万吨,氨氮量0.35万吨。这一组组数字说明污染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瓶颈影响治污

日趋严重的养殖业污染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7月,经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南平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次月全面部署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两年时间过去了,治理工作为何不尽人意?有关人士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养殖场选址不当。我市绝大多数规模畜禽养殖场是在市政府出台《方案》前建成的,且各级政府对禁建区和禁养区没有明确界定,造成许多养殖场为了运输方便等原因建在沿国道边及沿溪(建溪、富屯溪、延平湖)两岸。再者,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相当普遍。据悉,我市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就仓促上马建设,许多业主普遍存在重养殖、轻治理的思想,大多数养殖场没有进行环保“三同时”建设,种种因素给日后污染埋下了隐患。

二是资金缺乏。由于治污资金缺乏,近55%的畜禽养殖场尚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一些有治理措施的畜禽养殖场或是治理设施不配套,或是处理设施简易,根本达不到治理要求,而要做到达标排放,则需要大量治污资金。据测算,一个存栏1000头的猪场,治污资金需50万元,一个存栏1000头的奶牛场,则需投入治污资金约150万元。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养殖业又是微利、风险大的行业,加之许多奶牛场都是近两年投资新建,多数是负债经营,贷款尚未还清,完全依靠业主拿出资金独立完成达标治理并不现实。

三是权责不符。据了解,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办公室挂靠在市畜牧水产局,但是局里人手少,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畜牧水产局的主要工作是动物防疫及对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等,对养殖场违规排放污染物没有执法权,无法处理。随着我市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治理污染必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把治污办事机构设在没有执法权的畜牧水产局,势必会影响治污力度。

养殖治污事在人为

记者了解到,由于多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有效的工作,我市各地一些规模养殖场业主环保意识日益提高,不断加大了治污投入,纷纷擎起了治污大旗。

光泽圣农集团独立完成治污建设。该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成年产6万吨以鸡粪便及废弃物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可处理该公司养鸡产生的全部粪便。该公司还投资242万元,建成处理能力为200吨/小时的污水处理设施,达到12万羽肉鸡污水处理的能力,圣农公司每天要宰杀8万多只鸡,对鸡肠等下脚料,该公司采用“鸡肠消化道胰蛋白酶提取方法”专利技术提取胰蛋白酶,变废为宝,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一些养殖场借助外力,与环保企业“联姻”治污。顺昌长富第六牧场与福州大自然环保公司合作,共同进行治污建设,目前该工程已进入尾声。据悉,该牧场治污设施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建成后,该牧场可做到达标排放。大乘第一牧场与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合作,采取生物菌发酵的机械处理方式,据环保部门监测达到了达标排放标准。目前已有奥卡尼克(福建)有限公司、百澳达(澳门)生物环中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大德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在长富、大乘牧场及几家规模养猪场开展粪污有机肥生产加工、生物治污等试验工作。

许多养殖场业主也各出奇招。采取与化肥厂相结合的方式,延平斜溪养猪场、南平市种猪场等养殖场对污染物进行综合处理;延平城兴畜牧场、炉下星星养殖场、南平大禾核心养猪场、太平养猪场、南平一春种猪场采取沼气发酵、生化塘曝氧等技术,做到了基本达标排放;建瓯东源生态牧业(奶牛)有限公司采取沼气发酵、沼液灌溉1000多亩土地的方式,达到零排放;采取清干式、雨污分离,最后再经过三级沉淀过虑技术,让浦城华美第一牧场基本做到达标排放。

据统计,我市现有184家规模养殖场正在建设粪污处理,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总数的46.4%。已建成和正在实施的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能源环保工程有70余处,总投资近2000万元,总容积为3.4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畜禽粪便污水74万吨。同时兴建了一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厂,目前已建6家,年可生产14万吨有机肥。

亮出治理达标时间表

为了做到治污工作有章可循,市政府多次召集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和长富、大乘、大禾等规模养殖企业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并参照全国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明确了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措施。

首先是明确了以猪存栏200头、牛存栏50头、羊存栏100只、家禽存栏3000羽、兔存栏500只的畜禽养殖场为整治对象;第二是严格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审批手续。设立禁建区、禁养区。规定禁养区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科研区、县城城关镇的建成区、建制镇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及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等。同时规定在禁建区内,严禁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

为了避免出现以往治污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我市有关部门还制定出治污时间表:凡2002年8月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禁建区划定以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04年底前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重点养殖乡镇在今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其它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底以前必须治理达标。

我市还将把畜禽养殖污染纳入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实行畜禽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我市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征畜禽养殖业排污费,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开展。

三大举措推动治污

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与业主之间的互动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有关人士认为,政府牵头,业主与监管部门互动联动,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市治污乏力的局面。业主在治污方面频频动作的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在这方面有新的举措:

首先是资金扶持。我市共有规模养殖场398家,若所有的养殖场都达标排放,据测算,约需要治理资金2亿元,要业主一下子拿这么多钱并不现实。据悉,在治污方面,我省厦门、龙岩等地均对业主进行财政补贴,养殖场建一个沼气池1立方米补助70至80元,希望市政府能挤出这部分资金,激发业主治污积极性。

其次要出台鼓励政策。对用畜禽粪便制作的生物有机肥出台税收、用地、过路过桥费等有关优惠政策。并对发展牧沼果、牧沼菜、牧沼鱼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给予鼓励政策。

再者是设立治理资金。畜牧业污染问题事关全市生态环境优劣。随着我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养殖业污染治理势必是一项长期任务,建议市里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畜牧业污染治理资金,主要用于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研究环保型饲料和生态畜牧业的研究及推广。

最后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环保及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严格审批制度,把好第一关,杜绝新的养殖污染源出现在闽北大地上。

相关链接:《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水系、人口密集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组织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域,并予以公告。

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限期内未治理达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闭。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养殖业污染问题严重亟须治理

如今,广大农民的发家致富首选仍然是从事种养业,特别是容易入门的养猪、养鸡、养鱼。以湖南省安化县为例,2010年全县饲养生猪221.5万头,家禽饲养1288万羽,生产蛋品4980吨,水产品产量21700吨,农民从养殖业上得到巨大实惠。但据调查,在目前大多农村养殖专业户的排污处理设施却并没有与养殖业的发展同步,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和社会问题。

在安化县羊角塘镇白杨村、木里村及花甲村和东坪镇木子管区原湘华机械厂厂区内,村民们办起了很多的中小型养猪场和养鸡场,但除极少数养殖场配套建起了沼气池收集禽畜粪便外,大多数养殖场都是向附近的农田溪沟直排禽畜粪便。根据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提供了养殖业扶助资金的,排污处理设施要与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但一些养殖场并没有严格执行规定。大多数养殖场因为规模等问题没有进入相关部门的扶持范围,农户建场时就缺乏科学的指导、设计和论证,更谈不上排污设施的建设。直排禽畜粪便,造成附近溪沟的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有的溪沟里连石头上都结了厚厚的一层粪垢,骚臭气熏天。而有湘中红宝石之称的柘溪库区的养鱼业,则因养殖密度、饲料投放等问题,已给水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护农村环境尤其是宝贵的水资源环境,建议各级政府出台文件对养殖业排污行为进行规范。一要千方百计提高畜禽饲料利用率,降低畜禽粪便中氮的污染。二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处理畜禽粪便。要求各级农村办、畜牧水产、移民局等涉农部门集中捆绑相关项目资金,协同环保部门等单位进行协商,统一在养殖大户和养殖集中片区建设沼气池,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保护水资源。三要对各大水库的养鱼业重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确保通航、养殖效益和水质的良好,减少对下游水质的污染。四要推广粪便再利用技术,引进工艺技术将禽畜粪便制造成高效生物活性有机肥,从根本上解决畜牧业污染问题。

广州一猪厂废水污染严重亟需治理

在白云区竹料镇的一个村边,上游的小厂把废水直接排进水沟,流到1000米外的流溪河。

第9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I 目 次

一 任务来源................................................................. 1

二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法律依据与技术依据、编制原则......................... 1

1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1

2 制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与技术依据 ............................................ 2

3 编制原则 ................................................................ 3

三 标准的编制过程........................................................... 4

四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4

1 畜禽粪污产生及其特点.................................................... 4

1.1 废水水量与水质...................................................... 4

1.2 固体粪便............................................................ 5

2 畜禽粪污治理技术确定.................................................... 5

2.1 基本原则............................................................ 5

2.2 畜禽粪污治理技术路线................................................ 5

2.3 治污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6

废水处理各工艺单元技术要求 .............................................. 6

3.1 粪污收集及贮存...................................................... 6

3.2 格栅................................................................ 7

3.3 沉砂池.............................................................. 7

3.4 调节池.............................................................. 7

3.5 前固液分离.......................................................... 8

3.6 初沉池.............................................................. 8

3.7 集水池.............................................................. 8

3.8 厌氧处理单元........................................................ 8

3.9 好氧处理单元....................................................... 12

3.10 自然处理单元...................................................... 12

3.11 消毒.............................................................. 13

4 固体粪污处理技术要求................................................... 13

4.1 固体粪污处理技术确定............................................... 13

4.2 高温好氧堆肥技术要求............................................... 14

5 恶臭控制技术要求....................................................... 17

5.1 恶臭产生........................................................... 17

5.2 恶臭治理........................................................... 17

6 施工与验收 ............................................................. 18

7 废水处理各工艺单元运行管理 ............................................. 18

7.1 调节池............................................................. 18

7.2 前固液分离......................................................... 19

7.3 厌氧反应器......................................................... 19

7.4 其它工艺单元....................................................... 21

8 高温好氧堆肥运行管理................................................... 21

8.1 基本要求........................................................... 21

8.2 一级发酵........................................................... 22

8.3 二级发酵........................................................... 22

8.4 堆肥检测........................................................... 22

9 恶臭控制运行管理....................................................... 23

五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关系及实施建议......................... 23 1 一 任务来源

为配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的有效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

2006 年下达编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任务。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

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为标准的主编单位,参加本标准编制的单

位还有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工作于 2007 年 12 月结束。

二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法律依据与技术依据、编制原则

1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目前,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畜禽养殖业特别是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已成为我国环

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畜禽粪污的有机污染负荷(COD)超过了工

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和。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以 2002 年

为例,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达 27.5 亿吨,畜禽粪便每年流失至水体的总氮、总磷、BOD、COD 分别为 87 万吨、34.5 万吨、600 万吨和 647 万吨。畜禽粪便污染物不仅污染了地表水,其

有毒、有害成分还易进入到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在集约化畜禽养殖过程中,如果对

粪便没有进行有效处理,畜禽粪便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 NH

3、H2S、粪臭素、CH

4、CO2等有害

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影响动物生长,还会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周围环境。目前,国内已经

建成了一些畜禽污染治理设施,但由于存在设计、技术、管理及运行等方面的问题,造成许

多的处理工程处理和净化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根本无法正常运转。此外,有些工程运行效

果虽然比较好,但存在着粪污处理工程建设的投资大、技术成本高及运转费用高等问题,不

适合中国国情,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处理技术的推广和运用,造成我国畜禽养殖业的污染

问题最终未能得到有效的根本解决。从客观因素上看,现阶段造成畜牧业环境危害的本质原

因是畜禽养殖污染工程治理方面标准的缺缺失,使得国家现有环境监督管理不能取得根本实

效。

鉴于以上诸多原因,将各种实用的、低成本的、处理效果好的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

技术纳入国家技术规范体系,对畜禽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本

标准编制的目的之一,是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环节的技

术应用规范化,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限制一些不成熟技术甚至落后技术的滥用,与环境标准相

结合,构筑起一道有效的环境技术管理防线,为环境监督部门的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另一个

目点,在于指导工程设计单位和用户进行技术方案选择,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投资效益以及

规范环保技术市场,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建设运行、技术评价等相关的工程

咨询有章可循。

总之,本标准的编制将为提高行业污染治理的管理水平,推动国家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

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国家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2 2 制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与技术依据

2.1 法律依据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依据的现有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

2.2 技术依据

2.2.1 养殖业废水处理技术及运行管理参考及引用的标准规范

2.2.1.1 废水处理技术路线的确定及技术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及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有: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64 城市粪便处理(场)设计规范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220.1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工艺设计

2.2.1.2 运行管理技术要点的提出主要参考及引用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有:

CJJ/T 30 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 60 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NY/T 1220.4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运行管理

NY/T 122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DB 11/T 269 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2.2.2 固体粪污处理技术及运行管理参考及引用的标准规范

2.2.2.1 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粪便堆肥的国家标准。本标准对固体粪污处理技术路线的确

定及技术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及引用的行业标准有:

CJJ/T 52 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

2.2.2.2 好氧高温堆肥运行管理技术要点的提出主要参考及引用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有:

CJJ/T 86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3 DB 11/T 272 生活垃圾堆肥厂运行管理规范

2.2.3 其它内容参考及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标准其它内容参考及引用的标准规范还有: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类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JJ 65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T 3059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

CJ 308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1220.3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施工与验收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 年)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2004 年农业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计建设[1990]1215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2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此外,在编制过程中还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的技术、设备发展情况的调研资料。

3 编制原则

3.1 科学性、完整性原则

在技术选用方面,本标准以国家现已颁布的有关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的标准、规范为

基础,通过参考大量国内外相关的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例,结合行业特点,将适

合我国国情和技术水平,且经大量工程实践证明的经济、可靠、成熟的处理工艺和管理列入

本标准的内容。同时在技术时效性方面,以当前行业污染现状、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状

况为基础,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尽量与我国现有的技术水平相一致,避免起点过低。

在内容的安排上,本标准主要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末端治理,以工艺路线为基础,内容力

求完整、无缺漏,体现污染控制全过程管理。内容涵盖了畜禽养殖污染中的固、液、气等三

方面治理技术要求,涉及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全面考虑该行业

治污所涉及的各种技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

3.2 系统性、兼容性原则

4 由于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涉及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的特点,

因此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尽量与其它行业的相关标准保持兼容和协调。

3.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务环境管理、排放标准实施原则

本标准制定的内容均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不鼓励发展的技术不列入标准的技术内

容之内。作为环境管理技术体系中的一个规范性文件,本标准配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

规、环境标准的实施,可用来指导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 标准的编制过程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2006 年2月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

始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从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

料调研开始,重点结合国内已经发布实施的有关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行业标准,对集约化

养殖场的生产工艺状况和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方面进行调研。2006年4月编制完成《畜

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2007年9月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技术规范(初稿)》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并征求了大连市

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上海明星洁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十方圆通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经验的科研院所、工程

公司的意见,同时还征求了其他一些个人专家的意见,经过意见反馈和修改形成现在的征求

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四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 畜禽粪污产生及其特点

1.1 废水水量与水质

养殖场废水通常主要由尿液、填棚料(桔杆粉或木屑等) 、部分残余的或全部粪便和饲

料残渣、冲洗水组成,有时还包括少量的工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畜禽粪尿的产生

量与养殖种类、品种、性别、生长期、饲料、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各养殖场生产方式

和管理水平不同,废水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采用干捡粪方式的养殖场废水通常会比水冲粪

方式养殖场废水中的 COD 浓度低一个数量级,其他指标通常也会相差 3~6 倍。在养殖废水

处理工程建设中,水质水量均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进行设计;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缺少

实测数据时,处理水量可参考相似工程设计或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第 3.1.2 条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进行设计;设计水质没有实测数据的可参考

相似工程设计或附录 A 进行计算。附录 A 提供的畜禽养殖废水水质数据源自《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技术与政策》的有关内容。设计出水水质依排水去向与综合利用途径的不同,要求其应

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或有关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处理出水用 5 于农田灌溉的,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处理后作为回用水的应

满足相应的回用水水质标准的规定;畜禽养殖场离城市污水管网较近、出水进入城市污水厂

进行集中处理时,设计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的规定。

1.2 固体粪便

畜禽固体粪便的产生量与畜禽种类、养殖场性质、管理模式等情况有关,固体粪便处理

规模的确定应以实际产生量为依据,缺少数据来源时,应以经验数据或参考本标准的资料性

附录 A,该附录的数据取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与政策》中的有关内容。

固体粪便的处理目标按用途确定: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固体粪渣无害化环

境标准应满足《粪类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的有关规定;用于生产商品化有机肥和复

混肥的,应分别满足《有机肥料》(NY 525)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的有关

规定。

2 畜禽粪污治理技术确定

2.1 基本原则

畜禽粪污既是严重的污染源,也是宝贵的资源,因此,我国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应

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最新的环境保护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宗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和

循环利用为基本立足点,按照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以环境质量为基准,

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防治结合、综合管理。

2.2 畜禽粪污治理技术路线

目前,国内外对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基本上是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两种形式。畜禽养

殖粪污的处理首先应考虑种养结合,尽量做到污染物资源化,实现综合利用。近年来,随着

我国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出,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已广泛开展了利用畜禽养殖

粪便发酵的沼气能源工程,农业部还颁布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程》(NY/T

1168)。在研究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发展水平和实际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

合有关的行业标准及规范,本标准确定了两种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模式,一种为“达标排

放”模式,一种为“综合利用”模式,这两种处理模式与我国《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能源环境

工程建设规划》确立的畜禽粪污治理模式也是相符合的。

2.2.1 达标排放处理工艺

达标排放模式主要是针对一些周边既无一定规模的农田,又无闲暇空地可供建造鱼塘

和水生植物塘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废水在经厌氧消化处理后,必须再经过适当的好氧处理

或自然处理等,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排放或回用。这种模式多用于大、中城市的近郊区。

与综合利用模式相比,达标排放模式的工程造价和运行费均相对较高。

沼渣

沼气净化 沼气 贮气罐

好氧处理 达标排放或回用

厌氧反应器

粪渣

废水

粪渣 堆肥

畜舍 格栅 调节池 固液分离 初沉池

自然处理 达标排放

集水池

城镇污水厂 达标排放

图 1 达标排放处理工艺基本流程

2.2.2 综合利用处理工艺

综合利用模式强调的是种养结合,适合于一些周边有适当的农田、鱼塘或水生植物塘的

畜禽养殖场,它是以生态农业的观点统一筹划系统安排,使周边的农田、鱼塘或水生植物塘

将厌氧消化处理后的废水完全消纳。畜禽粪便废水在经厌氧消化处理和进一步固液分离后,

沼渣用来生产有机肥料,沼液则排灌到农田、鱼塘或水生植物塘,使粪便得到能源、肥料多

层次的资源化利用,最终达到粪污的“零排放”。这种模式遵循了生态农业原则,具有良好

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基本工艺流程如图 2 所示:

图 2 综合利用处理工艺基本流程

2.3 治污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在废水处理工艺方面,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本标准提出的两条工艺路线也是国外发达

国家传统的、主流的处理工艺。虽然我国的畜禽粪便资源化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

较晚,但通过多年的科技攻关,成套技术已日趋成熟,我国目前已具备根据猪粪、鸡粪、

牛粪等特殊性的差异,进行包括预处理、厌氧、沼气输配、制肥、消化液后处理的全部设

计;某些单项技术和指标,如生物厌氧反应机理研究、不同粪便厌氧反应工艺的制定、沼

气产气率、COD 去除率已达到国际水平。除此之外,随着近年来我国“能环工程”工作的

开展,采用达标排放工艺和综合利用工艺处理畜禽粪污已建成了大量成功的示范工程,并

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 废水处理各工艺单元技术要求

3.1 粪污收集及贮存

3.1.1 粪污收集

目前我国集约化养殖场采用的清粪工艺主要有水冲式、水泡粪和干清粪三种形式。水冲

粪和水泡粪都是耗水量大的工艺,排出的污水和粪尿混合在一起,粪便中的大部分可溶性有

机物进入到废水中,给废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相对而言,干清粪是比较理想的清粪工艺,

日本多采用这种工艺,欧美等国家也已开始采用这种方式。在我国北京、天津、上海等一些

地方的养殖场也已经广泛得到应用,并显示出其明显优越性。因此针对畜禽养殖发展迅速、

废水、沼液 粪渣、沼渣 沼气

大棚

沼渣

沼液

沼 液

沼渣

废水

沼气

沼气净化 沼气利用

有机肥

畜舍 格栅 调节池 厌氧反应器 沼液贮存池 后固液分离

农田

鱼塘

贮气罐 7 污染排放大的特点,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技术规范》(HJ/T 81)的有关规定,畜禽

养殖业污染治理应改变过去的末端治理观念,首先从生产工艺上引入清洁生产的理念,强调

污染物减量化,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采用用水量少的干清粪工艺,已建养殖场逐

步进行工艺改造实现干清粪;使固体粪污的肥效得以最大限度的保留;同时要求做到畜禽粪

污日产日清。并通过建立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等手段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数量,降低污水

中的污染物浓度,从而降低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

3.1.2 粪污贮存

为了便于适应土地的季节性利用,处理后的水还田利用的畜禽粪污处理站,在处理前、

后根据作物用肥季节宜设置适量的贮存池;此外,当畜禽养殖场废水水量大且集中,而处理

设施要求进水量基本恒定时也应考虑设置贮存池。地埋式贮存池的池底应进行防渗处理,以

防止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的有关规定,

贮存池容积应根据贮存期(贮存时间)确定,种养结合的养殖场,贮存池的总容积应不得低

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污的总量,确保不外溢造成污

染。为了便于粪水从贮存池内排出,一般应配备泵。

3.2 格栅

畜禽粪便水中通常含有大量的动物毛发、残余饲料、粪渣、粗砂及杂物等悬浮物,浓度

非常高。这些悬浮物不仅可导致水泵、阀门和管道等机械设备损坏,而且可以导致管道堵塞、

在厌氧器内发生淤积,减小有效容积,还会严重影响后续处理工艺的处理效果。因此畜禽粪

污的处理必须强化预处理。养牛场粪污采用综合利用处理工艺时,预处理应有粪草分离、切

割装置。养鸡场粪污采用综合利用处理工艺时,粪水混合前应先清除鸡粪中的羽毛。本规范

规定,当废水中含有羽毛、毛发等漂浮物较多时,应考虑在调节池前设置二级水力筛网、楔

形筛网,以达到进一步去除杂质的目的。格栅按照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沉砂池

养鸡场和散放式奶牛场废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由于粪污中通常含有较多砂砾等杂

质对处理系统的不利影响。因此为了避免机械设备的磨损,减少管渠和处理构筑物内的沉积,

避免排泥困难,防止对生化处理系统运行的产生干扰,以上两种类型的养殖废水一般应在调

节池前设沉砂池(沉砂池可和格栅合建);采用能源环保处理工艺不设沉砂池时,初沉池应

具有沉砂功能。沉砂池砂斗的设计参照《城市粪便处理(场)设计规范》(CJJ 64)的有关

规定。

3.4 调节池

厌氧反应对水质、水量和冲击负荷较为敏感,相对稳定的水质、水量是厌氧反应器稳定

运行的保证,因此厌氧反应器前应设置适当尺寸的调节池。由于养殖场一般每天上下午各冲

水一次,因而其最小容积宜为每日废水产生量的 50%。且因畜禽粪便废水中通常掺杂有较多

的粪渣,因此调节池应设置去除浮渣装置和水下搅拌混合装置防止沉淀的发生。

8 3.5 固液分离

采用达标排放工艺必须强化预处理工艺,尽可能降低 SS 浓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方

面由于 UASB 厌氧反应器和厌氧复合床反应器(UBF),对水中的悬浮物浓度要求较严格,当

浓度高时易造成布水器的堵塞;另一方面,通过固液分离将畜禽粪污中的大量悬浮物 SS 以

及 BOD

5、COD、悬浮物等提前分离出来,可大大减轻废水的处理难度,有利于缩短粪水处理

时间,减少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费用,降低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目前,我国已拥有成熟

的固液分离技术和设备,设备类型主要有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以及水力旋流器、旋

转锥形筛和离心盘式分离机等。固液分离机的选用应考虑被分离物料的性质、流量、脱水要

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用于固液分离机处理的污水含水率一般不应小于 98%。

3.6 初沉池

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程用初次沉淀池以平流和竖流式沉淀池形式最多。根据废水水质情

况及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进水要求,也可将初沉池设计为气浮沉淀池或混凝沉淀池等形式。新

鲜的畜禽粪水通常具有比较好的沉淀性能,水力停留时间应大于 1h,但不宜大于 3h。其他

设计按照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执行。

3.7 集水池

采用达标排放模式处理的畜禽粪污处理厂(站),在厌氧反应器前应设置集水池,其作

用是保证厌氧反应系统进水的连续性。为防止水泵频繁启动,集水池容积不应小于该池水泵

30min 的出水量。集水池其他方面的设计参照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

3.8 厌氧处理单元

畜禽养殖废水属于高有机物浓度、高 N、P 含量和高有害微生物数量的废水,通常单独

采用好氧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排放或回用标准,厌氧技术成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不可缺少

的关键技术,经厌氧处理后废水中的 COD 去除率达 80%~90%,且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废水

经厌氧处理后既可以实现无害化,同时还可以回收沼气和有机肥料,是解决畜禽粪便污水无

害化和资源化问题的最有效的技术方案,是集约化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的最佳选择。

3.8.1 厌氧反应器类型

目前,用于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的厌氧工艺很多,较为成熟且常用的有全混合厌氧反应器

(CSTR)、升流式固体反应器(USR)、推流式反应器(PFR)、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及厌

氧复合床反应器(也称污泥床滤器 UBF)等。厌氧反应器的选择和设计应根据粪污种类、工

程类型和工艺路线确定。CSTR、USR、PFR 等适用于高悬浮物(SS)浓度的废水处理,适用

于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处理工艺;UASB 和 UBF 则要求进水的 SS 浓度较低,是畜禽粪污达标

排放处理工艺推荐采用的厌氧反应器类型。

(a)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p-flow Anaerobic Sludge Bed,简称 UASB)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是目前国内外研究及应用发展最快的一种厌氧反应器,畜禽粪便污水

采用 UASB 进行厌氧消化处理前,必须先经过固液分离。该反应器的优点是:①反应器结构 9 简单,不需搅拌及供微生物附着的填料;②SRT 和 MRT 长,污染负荷高;③颗粒污泥的形成

使微生物天然固定化,改善了微生物的环境条件,增加了工艺的稳定性;④出水的悬浮固体

含量低。 缺点是:①需要安装三相分离器;②进水要求悬浮物浓度必须较低;③需要有效

的布水器使其进水均匀分布于反应器的底部;④当冲击负荷或进水中悬浮固体含量升高,以

及遇到过量有毒物质时,会引起污泥流失,因此要求较高的运行管理水平。

(b)污泥床虑器(Up-flow Anaerobic Hybrid Blanket,简称 UBF)

该反应器是集 UASB 和厌氧滤器一体的厌氧复合反应器。在结构方面,其下部为污泥床,

上部设置填料,组合而成。由于附着于填料上的生物膜补充了污泥床上部微生物的不足,效

率较高,但工程造价相对较高。当进水中悬浮物浓度较高时易产生堵塞。

(c)全混合厌氧反应器(Complete Stirred Tank Reactor,简称 CSTR)

是一种结构简单、适用于高悬浮物浓度的反应器。反应器内设搅拌装置,水力停留时间

等于固体停留时间和微生物停留时间(HRT=SRT=MRT),缺点是消化器效率较低,水力停留

时间较长,体积较大。

(d)升流式固体反应器(Up-flow Solids Reactor,简称 USR)

畜禽粪便水从底部进入反应器,与反应器里的活性污泥接触,使之得到快速消化。未消

化的生物质固体颗粒和沼气发酵微生物,靠自然沉降滞留于消化器内,上清液从反应器上部

溢出,该反应器的固体停留时间(SRT)和微生物停留时间(MRT)通常比水力停留时间(HRT)

高得多,固体有机物的分解率和反应器的效率较高。

(e)推流式厌氧反应器(Plug Flow Reactor,简称 PFR)

推流式反应器也称塞流式反应器,是一种长方形的非完全混合式反应器。高浓度悬浮固

体发酵原料从一端进入,从另一端排出。该反应器通常不需要搅拌,池形结构简单,尤其适

用于牛粪的厌氧消化;具有运行方便,故障少,稳定性高、能耗低的优点。但粪便废水中的

固体粪渣容易沉淀于池底,影响反应器的有效体积,使 HRT 和 SRT 降低,尤其是养鸡场和散

放式奶牛场粪污处理时,应考虑粪污中沉渣较多,易生成沉淀造成反应器效率降低的影响。

在运行过程中该类型厌氧反应器需要固体和微生物的回流作为接种物;此外,在结构设计上

因该反应器面积/体积比较大,反应器内难以保持一致的温度;易产生厚的结壳。这些不利

因素在设计中均应予以考虑。

3.8.2 厌氧反应器的容积计算

一般采用容积负荷计算厌氧反应池的容积,连续带搅拌的反应池可采用水力停留时间

(HRT)确定厌氧反应池容积,计算公式见(1)和(2):

( )

q Q S Se V × 0 − = „„„„„„„„„„„„„„„„„„„„(1)

或 V = Q×HRT „„„„„„„„„„„„„„„„„„„„„„(2)

式中:

10 V——厌氧反应器的有效容积,m3 ;

Q——设计流量,m3 /d;

So——进水有机物浓度,kgCODCr/m3 ;

Se——进水有机物浓度,kgCODCr/m3 ;

q——容积负荷,kgCODCr/m3 ·d;

HRT——水力停留时间,d。

3.8.3 厌氧反应器参数确定

3.8.3.1 UASB 反应器的设计参数

(a)容积负荷

UASB 一般采用常温运行方式,但最低温度不宜低于 15℃。本标准参考《沼气工程设

计规范 第1 部分:工艺设计》(NY/T 1220.1)的有关规定,给出了不同温度下的容积负荷

(见表 2)。

表 2 不同温度条件下的 UASB 容积负荷 kgCOD/m3 ·d

指标 低温(10℃~15℃) 常温(15℃~25℃) 中温(30℃~35℃) 高温(50℃~55℃)

容积负荷 1~2 2~5 5~10 10~20

(a)反应器的体积和高度

反应器高度应从设计、运行和经济角度综合考虑。从设计、运行方面讲,高度会影响上

升流速,高流速可以增加系统扰动和污泥与进水之间的接触。但流速过高会引起污泥流失,

为保持足够多的污泥,上升流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从而使反应器的高度受到限制;此外,

高度与 CO2溶解度也有关,反应器越高溶解的 CO2浓度越高,pH 值越低。当反应器超过一定

高度后 pH 值会低于最优值,降低处理系统的效率。从经济方面讲,高度增加会增加土方工

程量,但能减少占地面积。在实际应用中通常考虑当地的气候和地形条件,一般将反应器建

造在半地下减少建筑和保温费用。最经济、有效的反应器高度一般是在 5m 到 7m 之间,并且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也是系统最优的运行范围。

(b)进水系统

进水系统的合理设计对 UASB 处理厂的良好运转是至关重要的,进水系统兼有配水和水

力搅拌的功能,为此应确保单位面积的进水量基本相同,以防止短路等现象发生;尽可能满

足水力搅拌需要,保证进水有机物与污泥迅速混合;在结构设计上应便于观察到进水管的堵

塞情况,当有堵塞情况发生时,容易清除。目前采用的进水方式大致可分为间歇式(脉冲式)、

连续流、连续与间歇相结合等方式;相对而言,脉冲或多点盘管布水不易堵塞。

(c)三相分离器

三相分离器是 UASB 反应器最有特点和最重要的装置。它的功能是收集从分离器下的反

应室产生的沼气,使得在分离器之上的悬浮物沉淀下来。三相分离器设计要点包括:集气室

斜面应光滑且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为 45~600 ,以利于污泥返回; 集气室的隙缝部分的面积

应该占反应器全部面积的 15%~20%;在反应器高度为 5~7m 时,集气室的高度在 1.5~2m; 11 在集气室内应保持气液界面相对稳定,以释放和收集气体,防止浮渣或泡沫层的形成; 在

集气室的上部应该设置消泡喷嘴,以应对有严重泡沫产生的情况;为避免上升的气体进入沉

淀室,反射板与隙缝之间的遮盖应该在 100~200mm; 出气管的直管应该充足以保证从集气

室引出沼气,特别是有泡沫的情况。

3.8.3.2 UBF 反应器的设计参数

UBF 反应器设计参数的确定参考了《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工艺设计》(NY/T

1220.1)的有关规定。UBF 的容积负荷应根据填料性状以及消化温度,或由试验及参照类似

废水的实际运行资料确定;UBF 的有效高度宜为 6~12m.;填料宜充填在反应器上部的 1/3 处,填料层高度宜为 0.5~2m。

3.8.3.3 USR、CSTR、PFR 厌氧反应器的设计参数

目前我国在厌氧反应器的设计方面还没有颁布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畜禽粪便粪

污处理用 USR、CSTR、PFR 等厌氧反应器的设计参数主要参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设计规范》(NY/T 1222)的有关规定确定。

畜禽粪污处理一般采用一级厌氧消化。消化温度一般采用中温 (35℃左右),也可采用

近中温 (25℃~30℃)或高温 (55℃左右)。中温消化主要设计参数见符合表 1 的规定。该参

数是在参考《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 6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1222)中的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国内一些工程公司对畜禽粪水处理的经验数据及

国内污泥消化的实际运行参数综合确定的,由于粪便厌氧高温消化的运行参数尚不成熟,且

高温消化能源消耗较大,国内仅少数粪便处理厂采用高温消化工艺,研究程度不够,因此暂

时不作规定。对于投配率(%),进料 CODCr高时宜用下限值,进料 CODCr低时宜用上限值。

表 1 中温发酵厌氧反应器主要设计参数

序号 项目 全混合厌氧反应器 升流式厌氧固体器 推流式厌氧反应器

1 温度(℃) 35℃左右 35℃左右 35℃左右

2 水力停留时间(d) 10~30 8~25 15~30

3 TS浓度(%) 3~8 5~8 8~11

4 CODCr去除率(%) 55~75 60~80 50~70

5 CODCr负荷(kg/(m3 ·d)) 3~8 5~10 2~5

6 投配率(%) 3~10 4~12 5~7

不同厌氧反应器的设计要求不同:

(a)升流式固体反应器一般采用立式圆柱形,有效高度 6m~12m;应选用合理的布水

方式,以保证水均匀上升,避免短路、勾流。在设计上布水器的喷水孔应向下,与水平面夹

角不大于 40°为宜;安装位置为厌氧反应器底部,距池底的距离应不大于 1m。

(b)推流式厌氧反应器,宜采用半地下或地上建筑。

(c)全混合厌氧反应器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设置设搅拌装置。搅拌方式可采用消化气

体循环、机械搅拌、水力提升等形式,应根据具体工艺要求确定;对于大型厌氧反应池,也

可将两种搅拌方式结合使用;搅拌可采用连续进行,也可采用间歇进行。

12 3.8.4 沼气、沼渣处置及利用

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沼渣及沼液应尽可能的实现综合利用,同时要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沼气经过脱硫、脱水等净化措施,经过输配气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居民生活用气、锅炉

燃烧等;沼气的净化、贮存参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1168-2006)8.5、8.6 的有关规定执行。沼液(厌氧出水)去向一般有两种,一是经进一步

固液分离后作为液体肥料用于农田施用,二是经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采用达标排放处理工艺产生的沼渣经进一步固液分离后应及时运至粪便堆肥场或其他

无害化场所,得到妥善处理。采用综合利用处理工艺产生的沼渣、沼液经进一步固液分离后

必须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排放;沼液、沼渣的固液分离的方法有浓缩脱水或机械

脱水、干化等,应根据沼液、沼渣的用途、场地条件、经济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后固液分离

工艺的处理目标和方法;经固液分离出含水率 60%左右的沼渣, 晒干粉碎后可制有机复合肥

或饲料添加剂;分离出含固率 1%左右的沼液可作为有机肥, 通过管道泵压或车运农田、大

棚蔬菜田中喷灌、滴灌和渗灌;沼液还可作为鱼塘饲料。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

范》(HJ/T 81-2001)6.2.2 条的规定,沼液作为农田用肥的,应配套设置田间贮存池,贮存

池设计可参照 5.2.2.3~5.2.2.7 的有关规定。

3.9 好氧处理单元

目前,我国有关好氧技术的研究比较深入,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手册等技术资料也比

较齐全,此处不做赘述。畜禽养殖废水中含有氮、磷浓度较高,一般应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

能的工艺,推荐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活性污泥法(SBR)、氧化沟等处理技术。有关设计

参数、设施和设备参考 GB 50014 及其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10 自然处理单元

畜禽养殖废水自然处理法主要有常规的稳定塘处理(包括好氧塘、兼性塘和水生植物

塘等)、土地处理(包括慢速渗滤、快速法滤、地面漫流)和人工湿地等。自然生物处理法

不仅基建费用低,动力消耗少,设计运行良好时对氮、磷等营养物和细菌的去除率也高于常

规的二级处理。此外,在一定条件下,该法配合污水灌溉可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该法的缺

点主要是占地面积大、处理效果易受季节影响、易影响环境卫生(例如夏季稳定塘管理不善

散发臭味影响周边环境)等。采用自然处理必须考虑对周围环境以及水体的影响,不得降低

周围环境的质量,应根据区域特点选择适宜的自然处理方式。但如果养殖场附近有废弃的沟

塘和滩涂可供利用时,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经济比较后应尽量选择该方法以节约投资

和处理费用。

3.10.1 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一般都是根据试验资料和现有的经验进行设计。通常表面流湿地

水力负荷2.4~5.8cm/d;潜流湿地水力负荷3.3~8.2cm/d;垂直流人工湿地水力负荷3.4~

6.7cm/d。设置填料的可适当提高负荷。温度对处理效率的影响很大,在寒冷地区的冰冻季 13 节,人工湿地可能无法正常运行。可采用冰、雪以及空气层等覆盖的保温措施,或者覆盖秸

秆、芦苇等植物。

3.10.2 土地处理系统

土地处理是实现污水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具有投资省、管理方便、能耗低、运行费用少

和处理效果稳定等优点,但有占地面积大、受气候影响大等缺点。选用土地处理时,必须考

虑当地是否有合适的场地,并应对工程的投资、运行费用和效益作全面的分析比较。一般污

水土地处理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数据确定;没有条件时应根据实际经验,结合当地条件确

定。本条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提供的污水负荷范围,结合我国研究结果,提出几种基本的

土地处理方法的设计参数:慢速渗滤系统水力负荷0.5~5m/年,地下水最浅深度不宜小于

1.5m;快速渗滤系统年水力负荷5~120 m/年,淹水期与干化期比值应小于1;地表漫流系统

年水力负荷3~20 m/年。土地处理设计时,需根据应用场地的土质条件进行土壤颗粒组成、

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等。采用土地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10.3 稳定塘处理系统

稳定塘是人工的接近自然的生态系统,它具有管理方便、能耗少等优点,但有占地面积

大等缺点。选用稳定塘时,必须考虑当地是否有足够的土地可供利用,并应对工程投资和运

行费用作全面的经济比较。可考虑采用荒地、废地、劣质地,以及坑塘、洼地,建设稳定塘

污水处理系统。稳定塘适用于有湖、塘、洼地可供利用的且气候适宜、日照良好的地区。选

择类型以常规处理塘为宜,如兼性塘、好氧塘等。曝气塘宜用于土地面积有限的场合。可根

据各类不同类型塘的特征,以稳定塘组合系统方式应用。稳定塘系统设计可参考《污水稳定

塘设计规范》(CJJ/T 54)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 消毒

由于畜禽养殖用水量较大,从节水减排的角度,积极鼓励废水的循环利用,例如处理出

水经深度处理(砂滤、活性炭吸附等等)和消毒处理后,可考虑作为畜舍等的冲洗水源。根

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的有关规定,为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或其他的

二次污染物对环境及畜禽的影响,废水的消毒处理宜采用紫外线、臭氧、双氧水等非氯化消

毒措施。

4 固体粪污处理技术要求

4.1 固体粪污处理技术确定

4.1.1 固体粪便处理目标

虽然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和氮磷钾等植物必需的营养物质,是很好的有机肥料,但

其中的营养成分必须经微生物降解腐熟后才能被植物吸收利用。同时,还有病原微生物和寄

生虫,如果不加处理直接施用鲜粪尿,则有机质在被土壤微生物降解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氨

和硫化氢等物质会对植物根系产生不利,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恶臭和污染,因此必须经过无

害化处理后才能施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应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4 1168)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的粪渣无害化环境标准应满足《畜禽养殖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第 3.2.4 条的规定。采用堆肥处理的,堆肥制品的无害化卫

生指标应符合《粪类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的规定;生产商品化有机肥和复合肥的,

堆肥产品应分别满足 NY 525 和 GB 18877 的有关规定。

4.1.2 固体粪便处理技术

常见的固体粪便处理方法有堆肥法、干燥法、焚烧法等。由于高温好氧堆肥法与其它无

害化方法相比,具有省能源、低成本、发酵产物活性强、处理过程养分损失少等优点,并且

也可达到去除臭味、灭菌的目的,处理的最终产物较干燥,易包装、施用,因此,鉴于我国

目前技术水平的局限及经济条件的制约,对固体粪便采用高温好氧堆肥法处理是最佳的处置

方式。但同时考虑到目前集约化养殖场的分布情况,提出根据养殖种类、地理环境、经济条

件等具体情况,也可适当选用其它综合利用措施(例如鸡粪干燥处理法、焚烧法等)。

4.1.3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处置技术

对死畜禽的处理处置我国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相关的技术规范,在此以规范性文件直接引

用。一般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 81-2001)第

9 章的规定执行;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导致禽类死亡,死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按《高致病

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

4.2 高温好氧堆肥技术要求

4.2.1 工艺说明

高温好氧堆肥有静态堆肥和动态堆肥两种形式,动态堆肥通常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专

用设备进行,因此本标准主要针对高温好氧静态堆肥。高温好氧堆肥通常由预处理、发酵、

后处理和贮存等工序组成。

4.2.1.1 预处理。由于畜禽粪便含水率较高,堆肥时预处理主要是调整水分和碳氮比。

4.2.1.2 发酵。好氧发酵堆肥过程由一级发酵和二级发酵两个阶段组成,按工艺类型通常

可分为一次性发酵和二次性发酵。一次性发酵是指发酵堆肥原料在发酵设施中一次完成生物

降解的全过程。二次性发酵是指原料先后在不同的发酵设施中完成生物降解的全过程。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将一级发酵、二级发酵与一次性发酵和二次性发酵概念

混淆的问题。在此特别指出,本标准采纳《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的定义,即一级

发酵、二级发酵不是按物料从一个发酵槽翻倒至另一个发酵槽就是一级划分的,而是按堆肥

过程中微生物对垃圾降解的规律来区分的而不是按操作形式来分的。堆肥是一系列微生物活

动的过程,包含着矿质化和腐质化过程,一般利用堆肥温度作为堆肥过程的评价指标。堆肥

可以分为升温、高温、降温和腐熟四个阶段。

(a)一级发酵。是指从温度升高到开始降低为止的阶段,是堆肥发酵的第一阶段,是

以堆肥粪便中易分解的有机组分被微生物迅速分解为特征的发酵过程。在该阶段通常需要向

堆积层或发酵装置中供氧,堆肥原料中存在的微生物吸取有机物中的碳、氮等营养成分,在 15 合成细胞质自身繁殖的同时,将细胞中吸收的物质分解而产生热量。一级发酵可露天进行也

可在发酵装置中进行。

(b)二级发酵。也称腐熟阶段,一级发酵后,微生物以较低的速度分解较难降解有机

物和发酵中间产物的发酵过程。在该阶段,将一级发酵未分解的易分解及较难分解的有机物

进一步分解,使之变成腐殖酸、氨基酸等比较稳定的有机物,得到完全成熟的堆肥成品。此

阶段通常不需要通风,但应定期进行翻堆。

4.2.1.3 后处理。堆肥成品需要经过分选去除杂物,并根据需要(例如生产精制堆肥)还

要进行再干燥、破碎、造粒以及打包、压实选粒等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需要确定后处

理的有关工序。

4.2.2 高温好氧堆肥参数确定

影响堆肥过程的因素包括含水率、供氧、C/N 比、温度、pH 等。

4.2.2.1 水分

水分是微生物生存繁殖所必需的物质,因此含水率是控制堆肥过程的一个重要的参数。

在预处理阶段,堆肥粪便的起始含水率一般应为 40%~60%,当有机物含量低且环境温度温

度低时宜取下限,反之取上限。在一级发酵堆肥过程中,40%~60%(按重量计)的含水率最

利于微生物的分解。这是因为:水分超过 70%,则降温过程由好氧转变为厌氧,分解速度明

显下降且有腐烂臭味;水分低于 40%不能满足微生物生长需要,有机物难以分解。二级发酵

过程中的物料含水率宜控制在 35%~45%之间。

4.2.2.2 温度

一般认为高温菌对于有机物的降解效率高于中温菌,因此通常采用高温好氧堆肥。过低

的温度将大大延长堆肥达到腐熟的时间,而过高的堆肥(>75℃)将对堆肥微生物产生有害

的影响。一级发酵过程中,堆层各测试点温度均应保持在 55℃~65℃,不宜大于 75℃,且持

续时间不得少于 5d。

4.2.2.3 供氧

氧是好氧微生物生存必要的条件,供氧量的多少与微生物活动的强烈程度和有机物的分

解速度及堆肥粒度密切相关。目前采用的通风办法主要有利用动力铲或其它特殊设备翻堆、

向粪堆中插入带孔的通风管、借助高压风机强制通风供氧和自然通风供氧等。静态发酵强制

通风时,每 m3 物料通风量宜取 0.05 N m3 /min~0.2N m3 /min,通常采用非连续通风方式,堆

层每升高 1m,风压增加 1000 Pa~1500Pa;间歇动态发酵可参考静态工艺并依生产试验确定

通风量,以保证发酵在最适宜条件下进行。一级发酵过程中各测试点的氧气浓度不宜低于

10%,一般认为含氧量低于 8%会导致厌氧发酵而产生臭气。

4.2.2.4 碳氮比

堆肥原料的碳氮平衡是微生物达到最佳生物活性的关键因素。堆肥原料的 C/N 应保持在

20:1~30:1 之间。若 C/N 高,细菌和其它微生物的活动会受到限制,有机物分解速度会变 16 慢,堆肥发酵时间会变长,同时还会导致堆肥产品的 C/N 过高。若 C/N 过低,则可供消耗的

碳素少,氮相对过剩,氮迅速降解以 NH3的形式挥发而导致氮元素大量的损失降低肥效。几

种常见的畜禽粪便典型的 C/N 参见表 3。在实际操作中可通过添加植物秸秆、稻壳、锯末等

物料进行调节,必要时需添加菌剂和酶制剂,以促进发酵过程的正常进行,几种常用的调节

物料的 C/N 参见表 4。

表 3 几种常见的畜禽粪便堆肥典型的 C/N

猪粪 新鲜鸡粪 马粪 牛粪(带畜草) 牛粪尿(液体) 奶牛粪便

5~8 6~10 30~60 25~30 8~13 10~18

表 4 几种常用的调节物料的 C/N

锯末屑 秸秆 垃圾

300~1000 70~100 50~80

4.2.2.5 pH

一般微生物最适宜的 pH 是中性或弱碱性(6.5~8.5),pH 值是对微生物环境进行评估

的参数。在整个堆肥过程中,pH 值随堆肥阶段(时间和温度)的变化而变化。堆肥降解一

旦开始,混合物 pH 很难再作调节,必须加强对初始堆肥原料酸碱性的调节。在一般情况下,

堆肥过程中的 pH 有足够的缓冲能力,使 pH 保持在保证高效好氧分解的水平。

4.2.2.6 堆肥时间

堆肥运行所需时间随 C/N、湿度、天气条件、堆肥运行管理类型等方面的不同而不同。

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发酵工艺的发酵周期不宜少于 30d,二次性发酵工艺的一级发酵和二级

发酵时间均不宜少于 10d。此外,还要考虑堆肥固化和贮存时间。实际堆肥时间应根据 C/N、

湿度、天气条件、堆肥运行管理类型及废物和添加剂种类确定。发酵结束时,堆肥应符合下

列要求:

(a)碳氮比(C/N)不大于 20:1;

(b)含水率宜为 20%~35%;

(c)堆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规定;

(d)耗氧速率趋于稳定;

(e)腐熟度应大于等于Ⅳ级。

4.2.2.7 堆肥贮存

堆肥发酵受场地和时间限制,一般应设有至少能容纳 6 个月产量的贮存设施。

4.2.2.8 堆肥制品

发酵完毕后的堆肥经后处理得到的堆肥制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堆肥产品存放时,含水率应不高于 30%,袋装堆肥含水率应不高于 20%;

(b)堆肥产品的含盐量一般应在 1%~2%;

(c)成品堆肥外观应为茶褐色或黑褐色、无恶臭、质地松散,具有泥土芳香气味。

4.2.2.9 腐熟度

便 C/N

便 C/N 17 这是衡量污泥堆肥成熟程度的参数。所谓腐熟度即堆肥完成度,即堆肥中的有机质经过

矿化、腐殖化过程最后达到稳定的程度。堆肥腐熟度评价指标分为物理学指标、化学指标和

生物学指标。物理学指标包括温度、气味、颜色;化学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挥发性固体含

量、易降解有机质、腐殖质物质的变化、C/N 等;生物学指标包括微生物活性测试和发芽

试验。虽然可以反映堆肥腐熟度的评价指标众多,关于腐熟度的研究方法也越来越先进复杂,

但很多方法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过程也太复杂,不能适用于粪便腐熟度的评价,因此需要

找到更加快速、简单且比较可靠的方法。国外关于腐熟度的检测有一些商业检测方法,比较

著名的有 Solvita 测试法、Dewar 自热测试法等。我国还未制定准确的评价堆肥腐熟度的标

准参数和方法,评价方法多参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该标准主要从卫生学

的角度来评价堆肥的腐熟程度,堆肥成熟的标志是物料呈黑褐色,无臭味,手感松散,颗粒

均匀,蚊蝇不繁殖,病原菌、寄生虫卵、病毒以及植物种子均被杀灭。目前我国的一些地方

标准中已经有了腐熟度检测的规定,从可行性、成熟、可靠的角度考虑,本标准采纳了北京

市地方标准《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1/T 269)中对腐熟度检测方法,该方法对

腐熟和不腐熟进行了分级,比较直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5 恶臭控制技术要求

5.1 恶臭产生

畜禽养殖场的臭气主要来自蛋白质废弃物的厌氧分解,这些废弃物包括畜禽粪尿、皮

肤、毛、饲料和垫料。而大部分臭气是粪尿厌氧分解产生的。畜禽排泄物中的有机物主要由

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机物组成,在一定情况下,这些粪便发酵及含硫蛋白分解产生大量氨气

和硫化氢等臭味气体。目前已鉴定出的恶臭成分在牛粪中有 94 种,猪粪中有 230 种,鸡粪

中有 150 种。这些恶臭成分可分为挥发性脂肪酸、醇类、酚类、酸类、醛类、酮类、胺类、

硫醇类,以及含氮杂环化合物等 9 类有机化合物和氨、硫化氢两种无机物。恶臭程度与畜禽

种类、饲料、畜舍结构以及清粪工艺类型等有关。此外,畜禽养殖管理不当(诸如不及时清

粪、不加强通风等)也会增加恶臭的产生和散发。

5.2 恶臭治理

畜禽养殖场的恶臭治理范围包括养殖区、废水处理站及堆肥场的臭气。一般治理恶臭气

体的常用方法主要包括物理除臭、化学除臭和生物除臭几方面。从技术的角度讲,畜禽养殖

业的恶臭治理工程与其它恶臭的治理工程并无特别要求,但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恶臭治理工

程方面的标准、规范。因此,本标准仅提出了畜禽养殖行业恶臭治理的最基本要求,当有相

关的国家标准规范颁布时,应及时对本规范进行修订,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养殖业恶臭控制,从根本上讲,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控制产生气味的源头和扩散渠道。

其中养殖区应考虑通过提高畜禽对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的方式减少臭气的产生;在饲料或

粪尿中添加除臭剂减少臭气的排放;选择养殖场的位置、方向以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合理设计通风系统和养殖房舍,并对畜禽粪尿和污水进行及时、有效、科学的收集、贮存和 18 处理,以减轻恶臭对环境的污染等等。废水处理站及堆肥场的臭气控制可考虑将粪污处理各

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方式,通过建造恶臭集中处理设施,将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集中收

集处理后排放;集中式粪污处理厂的卸粪接口及固液分离设备应喷淋生化除臭剂,尽量减少

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目前,适用的物理除臭、化学除臭和生物除臭方法有:

(a)物理除臭

可采用向粪便或舍内投(铺)放吸附剂减少臭气的散发,宜采用的吸附剂有沸石、锯末、

膨润土以及秸秆、泥炭等含纤维素和木质素较多的材料。

(b)化学除臭

可向养殖场区、堆肥处理厂以及废水处理站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中和剂消除或减少

臭气的产生。宜采用的化学氧化剂有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次氯酸钠、臭氧等;宜

采用的中和剂有石灰。

(c)生物除臭

养殖场宜采用的生物除臭措施有生物过滤法和生物洗涤法。

养殖场应根据养殖种类、场地情况、经济条件等情况选用适当的措施控制臭气污染,

但严禁对环境及畜禽造成二次污染。

6 施工与验收

本标准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应遵守

的施工文件等作了规定。鉴于《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施工与验收》(NY/T 1220.3)

中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施工已经做出了十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本标准不再列出,直

接进行引用。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工程竣

工验收前,严禁投入生产性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按《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除本标准 5.3 的规定外,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工程的验

收内容还应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本

标准 5.4 的规定外,畜禽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厂的验收还应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

术评价指标》(CJ/T 3059)的有关技术性指标进行评价。

7 废水处理各工艺单元运行管理

7.1 调节池

畜禽场废水中通常含有较多的浮渣(粪草、毛发等),容易造成管道堵塞。因此运行中

经常巡回检查、对浮渣及时清捞,避免池面漂浮大量的浮渣。并应定期对调节池及其管道进

行冲刷清洗,严禁外排管网堵塞、粪便积存及漂浮物结痂现象发生,发现堵塞时应及时疏通。

清捞出的浮渣应运至其它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露天长期存放。根据正常运转情况应定

期排泥,一般一年至少应彻底清理一次。

19 7.2 固液分离

固液分离机带负荷运行前,应空载试车。开机后应经常观察固液分离设备运转情况是否

正常,并根据污水水质、分离后污水水量及时调节进入固液分离机的污水流量。运行过程中

应根据固液分离机分离出的固形物的含水率,按工艺要求适时调节设备运行参数。分离出来

的固体粪渣宜及时送往堆肥场处理,或送往其他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在场内积存。

开机后应注意观测判断出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

7.3 厌氧反应器

目前我国还没有厌氧反应器运行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本标准参考了《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 1221 )和《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

部分:运行管理》(NY/T 1220.4)的有关内容,结合相关工程经验,从厌氧反应器的准备

—启动—运行—停运与再启动几个方面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提出的有关厌氧反应池

的运行管理还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

7.3.1 启动前准备

厌氧反应器除应工艺设计和结构设计科学合理外,在启动前还应根据运行压力要求对厌

氧反应器及与之配套的所有管道、阀门进行试水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启动前与厌氧反应器安全运行有关的各类仪表,如压力表、流量计等均也应按各自产品

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校正,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灵活和准确。

7.3.2 厌氧反应器的启动

厌氧反应器的启动是指从向厌氧反应器投入接种物和进水开始,经过驯化和培养,使反

应器中厌氧活性污泥的数量和活性逐步增加,直至反应器的运行效能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全

过程。从实践看,厌氧反应器的启动一般需要较长时间。

7.3.2.1 接种污泥

用于厌氧反应器启动的厌氧活性接种污泥应具有以下两点特性:一是含有较强分解粪

便废水的微生物种群;二是接种物中应含有相当数量的产甲烷菌,因为产酸菌繁殖快,而产

甲烷菌繁殖相对较慢,如果产甲烷菌数量太少,在启动过程中常会因酸化与甲烷化速度的过

分不平衡而导致启动的失败。因此本标准提出采用其它厌氧反应池的污泥进行接种,或采用

积存较长的粪水进行接种。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宜采用颗粒污泥接种。

7.3.2.2 启动方式

厌氧反应器的启动方式分为逐步培养法和一次培养法两种形式。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启

动,都应注意酸化与甲烷化的平衡,防止处理液的 pH 值降至 6.5 以下。必要时可加入一些

石灰水、碳酸氢铵等碱性物质,使 pH 值保持在 6.8 以上。

7.3.2.3 污染负荷控制

启动开始时,污染负荷宜控制为 0.5kgCOD/m3 ·d~1.5kgCOD /m3 ·d,当进水 COD 浓度

大于 5000mg/L 时应进行适当稀释。若因负荷过高引起的处理液中有机酸上升、pH 值降低, 20 从而引起污泥沉降性能变差而严重流失时,应考虑首先停止进水,待 pH 恢复正常水平后,

再以较低负荷开始进水。如果发现 pH 值已降至 5.5 以下,单靠停止进水不能解决时,则应

添加石灰水、碳酸钠或碳酸氢铵等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同时也可排除部分发酵液,再加入一

些接种物,以期起到稀释、补充缓冲性物质及活性污泥的作用。

在启动阶段只有当 COD 去除率达到约 80%时,方可逐步提高负荷。当各项指标稳定达到

设计要求时,启动即告完成。

7.3.3 运行管理

启动后的厌氧反应系统管理要点在于通过控制各工艺条件,使反应器稳定运行。只有稳

定运行的反应器才会有高的运行效果。在进水方面应按工艺设计要求进行,严禁有机负荷过

高或过低、温度骤升或骤降等情况发生。这是因为厌氧微生物生活的温度要求比较广泛,中

温甲烷菌的最佳生存温度为 300 C~380 C,高温甲烷菌的最佳生存温度为 500 C~600 C,但对环

境的突变比较敏感,在短时间内温度产生剧烈变化,将导致甲烷菌无法适应,影响甚至破坏

消化过程。因此在厌氧反应器运行中应维持温度恒定。从提高处理效率减少能源消耗的角度

讲,厌氧反应器宜维持稳定的中温或近中温(35℃或者 25℃左右)的消化温度。采用热交

换器加热的,应每日测量热交换器污水进、出口的水温。

厌氧反应器内液体的 pH 值、挥发酸、总碱度、温度及内部沼气压力、产气量和沼气成

分宜每日监测,通过这几项监测的工艺运行参数,可了解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及时调整运行

工况。pH 值维持在 6.8~7.6 之间,pH 值降低会抑制甲烷菌的生长,产气率下降,严重时会

破坏系统的正常运行,调整方式是降低负荷或投加石灰等碱性物质。挥发酸与总碱度要求一

起测定,二者的正常含量碱度(以 CaCO3 计)宜不低于 2000mg/L,挥发性脂肪酸宜不高于

500mg/L,即挥发酸与碱度的比值不低于 0.5,如果碱度不足可以投加石灰、碳酸氨等碱性

物质进行调节。

搅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微生物与粪便水的接触,加速生化反应进程。为保证固液分

离的效果,提高出水水质,需进行搅拌的厌氧反应器在出水排放前 30min 应停止搅拌。

7.3.4 排泥

厌氧反应器内保持足够的污泥量,是保证反应器运行效果的基础。但经较长时间运行后,

污泥量过度时,会因污泥沉淀使有效积容缩小而降低效率,甚至会因堵塞而影响正常运行,

或者因短路使出水中夹带大量污泥,影响出水水质。因此应定期对厌氧反应器进行适量排泥。

特别是在进行养鸡场和散放式奶牛场粪水处理时,由于粪污内砂砾较多,从启动开始就应经

常排泥,冲刷排泥管,保证管道畅通,一旦砂砾沉积,再想排泥十分困难。反应器运行过程

中排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出量由污泥界面仪控制,污泥沉降的上平面宜保持在溢流出水

口下 0.5~0.1m 的位置,这样既可保证水力运行的畅通,又可使悬浮污泥有沉降的空间。启

动阶段,厌氧反应池内污泥量不足时,排出的污泥经沉砂后可回流入沼气池内。

7.3.5 停运与再启动

21 因检修或季节性生产等原因,厌氧反应器可能会有停运情况发生,这种停运通常对厌氧

消化性能的保持并无多大影响。因在停运条件下,厌氧污泥的活性可以保持一年或更长的时

间。当厌氧消化器需要长时间停用时,应保持池内水位不低于池体高度的 1/2,并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厌氧反应器停运期较长时,应定期进行搅拌。此外,在停运期间,还应设法使出

料口及导气管等保持封闭,以维持消化器的厌氧状态。如果反应器需停运进行放空清理时,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在停运期内,宜使反应器内发酵液的温度保持在 4℃~20℃。这是因为相对而言,在此

温度范围内保存的污泥,重新启动只需较短时间就可以恢复到原有的性能;

反应器再启动时,应先恢复运行温度,并根据运行状态逐步提高进水负荷。

停运后的厌氧消化器再启动时,一般应先恢复消化器的运行温度,并根据运行状态逐步

提高进水负荷,直至达到停运前的效能水平。

7.3.6 沼气贮存及净化系统

沼气贮气柜和沼气净化装置的运行管理参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

其安全技术规程》(NY/T 1221-2006)第 13 章、第 14 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7.4 其它工艺单元

格栅、泵房、沉砂池、初沉池、好氧处理单元等处理单元的运行管理参照《污水处理厂

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60)的有关规定执行;好氧处理工艺的运行管理还应

根据选用的具体好氧工艺类型,满足其特有的技术要求。目前我国废水处理方法类工程技术

规范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在实际使用中方法类的工程技术规范应作为重要的技术管

理文件配合本标准一并使用。畜禽废水处理厂(站)其他方面(诸如控制室等设施)的运行

管理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60)、《城市粪便处理厂

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30)的有关规定执行。

8 高温好氧堆肥运行管理

8.1 基本要求

畜禽粪便堆肥原料及堆肥过程必须符合本标准 5.4.3 条的基本要求,堆肥过程中应根据

工艺技术要求适时调整、控制各发酵阶段的主要技术参数。

堆肥布料时要求保证物料均匀,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物料层厚度不等、含水率不均等不

利于发酵升温情况发生。

气味是运行阶段的一个具有重要指示性的指标,因此应特别注意观测堆肥各发酵阶段气

味的变化。当出现腐烂气味时意味着堆肥由好氧转向了厌氧。厌氧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缺氧造

成的,也可能是湿度过大造成的,应根据实际监测的技术参数,辨明原因,通过调整供氧量

或含水量等方式及时进行调解。

堆肥各发酵阶段主要技术指标应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

3059)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的要求以及现有堆 22 肥厂的实践经验,一级发酵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二级发酵的各项技术指标应

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4 一级发酵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参数

发酵仓有效容积 >70%

堆肥温度:静态工艺 >55℃持续 5 天以上

间歇动态工艺 >55℃(至少 1 天 60℃)持续 3 天以上

蛔虫卵死亡率 95%~100%

粪大肠菌值 10-1~10-2

含水率 下降 10%以上

减容 20%以上

表 5 二级发酵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参数 备注

发酵周期 不小于 10 天

含水率 不大于 35%

pH 值 6.5~8.0

总氮(以氮计) 不小于 0.5% 指精处理后

总磷(以 P2O5计) 不小于 0.3% 指精处理后

总钾(以 K2O 计) 不小于 1.0% 指精处理后

有机质(以碳计) 不小于 10% 指精处理后

8.2 一级发酵

一级发酵过程中应采用污水回喷、或添加物料、或通风散热等措施及时调节堆肥物料水

分含量,以确保含水率达到 40%~60%;并对氧气浓度进行跟踪测定,及时调整通风量,使

各测试点的氧气浓度不低于 10%;定期测试堆层温度的变化情况,测温点应根据升温变化规

律分层、分区设置。测定点分布应均匀,有代表性。高度应分上、中、下三层,上层和下层

测试点均应设在离堆层表面或底部 0.6~1.0m 处:每个层次水平面测试点布置按发酵设施的

几何形状,可分中心部位和边缘部位设置,边缘部位距边缘宜为 0.5m 左右。实际操作中,

在整个发酵周期内,应每天 2~3 次测试堆层各测试点温度变化,直至发酵终止。

8.3 二级发酵

实践表明,经一级发酵处理后的本成品堆肥的理化特性差别很大,通常优于有关技术指

标要求。因此可适时控制堆高、通风及翻堆作业,如减少通风量和翻堆次数等,以满足物料

进一步发酵的适宜条件。但二级发酵阶段,严禁再次向物料中添加污泥、粪便等新鲜可堆肥

原料。

8.4 堆肥检测

畜禽粪便堆肥的检测项目包括含水率变化、碳氮比(C/N)变化、堆层温度变化、堆层

氧浓度和耗氧速率变化及腐熟度。堆层温度、氧气浓度应每日进行跟踪检测,其余项目每周

应至少检测一次。

23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频次的确定,是在参考《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

术规程》(CJJ/T 52)和《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 11/T 269)中有关内容,并结

合畜禽固体粪便特点提出的。并将《堆肥检测方法》、《腐熟度检测方法》作为规范性附录,

供参照执行。

9 恶臭控制运行管理

室内臭气浓度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适合操作人员长期在岗工作。在运

行过程中应保持臭气收集系统、除臭系统的工作状态良好。采用物理化学除臭系统时,吸收

塔内的吸附剂应定期再生;在使用化学除臭剂过程中不得对设备造成腐蚀。采用生物除臭系

统时应定期投加微生物和营养物质。

五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关系及实施建议

本标准制定的内容均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鉴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不同于以往发布执行的各类相关排放标准和防治技术规范,属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中的行业通用实用技术规范,应与《环境污染治理方法类工程技术规范》配套使用。同时,

该工程技术规范作为我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在编制过程中,有关条款能引用国

家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直接进行了引用,尽量避免重复,力求简化。内容上力求突出

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治理特有的技术要求,层次上尽量体现与各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套关系。对

于环境污染治理应遵守的通用技术要求(例如处理厂道路设计要求等等)在本标准中没有做

出规定,在实际的环境管理及使用中应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一并使用。

鉴于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可采用先试行一段时间,根据反馈的问题和技术

进步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力争最终形成适用的、先进的行业污染治理的规范性技

术管理文件,更好的满足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需要。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以及对环保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根据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标准的内容

应不断得到完善、拓展、深入和更新。 1 参加编写单位及编写人员

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参加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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