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监理规范表格

2023-02-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建设部监理规范表格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变化

【摘要】本文主要是归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GB50319-2000的变化,以供同行在工作中参考。

【关键词】新规范 老规范 变化

由国家建设部组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行业单位意见,吸收总结了二十年来工程监理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2000后出臺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政策、标准,对2000版监理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深对新规范的了解,在通读新版规范的基础上,对新老规范进行比较,总结出以下新规范的主要变化。

1总则的变化

1.1增加了监理规范涵盖范围,即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2老规范监理工作要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新规范要求只要是建设工程规范、标准都应执行。

2术语的变化

2.1老规范要求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监分别具有2年、1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新规范调整了总监代表、专监门槛要求,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分别具有3年、2年以上监理工作实践经验。有中级职称且具有相应年限监理工作实践经验就可任总监代表或专监。提高了监理员的准入门槛,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3增加了监理日志的定义。监理日志与监理日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增加基本规定一章。这一章主要是将老规范第5.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第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第5.3工地例会、第6.1工程暂停及复工这三部分汇总单独成章。

3.1老规范中明确专题会议由监理主持。新规范中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即专题会议不一定必须由监理机构主持。

3.2老规范中,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在审查程序上讲得比较多,而在审查内容上基本没讲。新规范在审查程序上简化了,只是要求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老规范要求承包单位负责人),审查内容上做了细化,具体列举5条内容,其中第二到第五条是补充的。老规范中对专项方案审查重点不突出,新规范突出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管是施工组织设计还是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专项方案都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盖执业印章后报建设单位签认。老规范要求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即可,只是签收,不用建设单位签章。

3.3开工报审表取消了“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征地拆迁已完成”这两项,不再作为开工报审表的附件。,还要求图纸会审已完成。办理施工行政许可后,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才可签发开工令。

3.4新增监理报告,用于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对监理通知单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3.5新增工程复工令。新规范里讲到,当具备复工条件,施工单位未及时提出复工报审表时,总监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出复工指令。

4项目监理机构

4.1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老规范里要求总监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新规范规定只通知建设单位即可。

4.2老规范讲项目监理机构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新规范修改为完成施工现场全部监理工作或监理合同终止。

4.3当一个项目的总监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时,老规范里明确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新规范里没要求要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4.4总监职责里,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主持和参与”变为“参与或配合”。

4.5增加了1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处置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老规范讲发现问题向总监报告,新规范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高了,不但要发现问题,还要解决问题。

4.6规定总监不得委托给总监代表的工作增加了3条:①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②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③参与或者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7规定监理日志由专监填写,而在老规范里专监和监理员均可填写监理日记。

4.8新规范允许一个项目可以有多个总监代表。

5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5.1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增加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审图文件。

5.2老规范中,监理规划是否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由委托监理合同或双方协商来确定。新规范中没有要求。

5.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增加了专项施工方案。调整了要求编制监理细则的范围,比如不管项目大小,当采用了“四新”或者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都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规模小、技术简单并且有成熟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不必编制监理细则。老规范为: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6工程质量控制、造价、进度控制

6.1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四新”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签认。老规范是不论有无必要,均须组织专题论证。

6.2新增了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专门用于对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控制桩保护措施的检查验收。

6.3暂停令有变化,老规范里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总监经过独立判断也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监理发暂停令,承包单位拒绝监理机构管理也可发暂停令,新规范取消。如果是承包单位拒绝监理机构管理,可向建设单位反映,由建设单位进行协调。仍不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4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监理主体地位有变化,新规范里,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单位应督促整改,老规范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这是因为老规范措辞不当。

6.5造价控制的变化:老规范中5.5.3要求监理机构对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新规范取消了。老规范5.5.6里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不一致时,由监理机构制定调整措施,新规范改为监理机构提出调整建议。另外,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报建设单位修改为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6.6进度控制方面删除老规范5.6.2中要求监理机构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的内容。

7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7.1工程变更条文说明里,要求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安全等内容都要重新审图。老规范里只讲涉及结构安全及环保变更时需要重新审图。

7.2老规范中,对于工程变更的价款,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进而确定变更价款,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不成时,由监理机构提出一个暂定价来执行,定价原则不明确。新规范中比较明确,可操作性强,增加了监理机构必须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变更价款。当协商达不成一致,由总监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变更工程的合理价格。如无异议,就是最终价款了。如仍有异议,则该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还得甲乙双方协商定解决。协商仍不一致,按合同约定的争议程序处理,或该仲或起诉。

7.3老规范遗漏了不可抗力产生的索赔,新规范增加了不可抗力因素。

7.4关于施工合同争议,删除了老规范6.5.2监理签发的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在无异议又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此意见应成为最终决定,双方必须执行。同时,还取消了合同解除的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作者:张浩

第2篇: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策略探析

摘要: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1988年起步至今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体系,但随着监理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对监理现场管理的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开展中,要加强对现场规范管理的重视程度,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管理工作。在此期间,监理人员要将自身专业能力发挥出来,掌握更多监理知识,积累更多经验。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管理措施,为我国建设工程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管理、策略探析

1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现状探析

1.1施工单位管理规范性缺乏

现阶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管理行为,给监理现场规范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具体体现如:施工单位一味的或过度的关注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全权委托劳务单位实施,分工种、分项目进行劳务分包,形成以包代管的状态。以追求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为主,压低劳务承包价格。给规范管理带来难度。在作业人员进场前未有效的开展安全培训与施工技术培训,导致现场的施工人员良莠不齐,不能够保证施工质量,不能够保证劳务人员遵循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作业。

1.2监理人员素质与专业能力缺乏

监理人员短缺、素质不高通常是由于薪资和待遇问题。根据调查,由于监理行业竞标费用低,整体运营收益低,很多监理单位不能做到满足项目现场管理需求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行业内许多专业能力强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该行业,导致很多监理单位除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外,监理行业对其它层次的监理人员进入门槛标准较低,存在临近退休人员或刚毕业的人员,经简单培训和评估后上岗就业,一般很难保证其专业素质和能力。且目前项目规模、体量都很大,专业特点很全面,相对应监理单位的岗位人员不能匹配建设行业发展需求,也是监理现场不能规范性管理的主要因素。也导致项目的潜在质量和安全风险将难以及时发现和避免,给监理单位自身带来高风险环境,更不能满足工程建设发展的安全可靠性。

1.3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不足

一线施工人员是直接面对工程安全风险的人员,他们的生命健康需要得到有效保障。近年来,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程事故频发,根据事故经验教训来看,大多数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提前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现场巡查整改力度不够,加之监理单位发现问题能力以及督促整改力度不足,使得施工人员不清楚危险的所在或处于不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犯了一些常识性错误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管理人员长时间面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易形成妥协式的疲态,易把问题当习惯,把习惯当规范而忽略了真正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也给监理现场规范管理带来认知上的障碍。

2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策略

2.1大力提升监理队伍专业素养

高质量、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是确保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如何建立高质量、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首先需提高监理竞标费用,监理行业属高智能的服务型行业,主要以人的成本为主,从行业的性质和需求来讲,需出具限制型竞标机制,竞标竞争的是人的能力和素养,而不是监理费用,只有提高薪资和待遇才能提高监理行业的入门门槛,才能有更好的人才流入,才能够保证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其次目前处于建设工程行業改革浪潮中,新的政策、规范、标准、技术更新变化太快,针对当前大多数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状态,需从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专业化水平的培养上入手。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坚持“持证上岗”,只有具备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的人员,才能够承担相应监理工作。监理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可行的、完善的专业培训机制,实现定期、有计划的专业培训,借助完善的培训体系,及时发现监理管控工作中存在的潜在的问题,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提高监理人员处理问题能力,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监理队伍人员质量。借助完善、专业化的监理队伍与标准化的管控制度,逐步实现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

2.2组织完善现场监理管理体系

要提高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规范性,需组织完善的监理管理机构,配备优质的监理人员。首先在选择项目总监上,要根据建设工程概况,由企业选择与项目规模、体量、性质相匹配的项目总监。其次应组织满足项目现场管理需求的监理人员及数量,匹配项目需求的专业岗位,建立健全现场规范管理体系,以保障监理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的顺利落实。此外,在健全监理机构过程中,还必须明确监理规范性管理标准和目标,编制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完善各项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通过制定相适应的监理工作流程,才能够保证各项监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还需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管理,有目标才能够让监理人员更加明确的开展规范性管理工作。

2.3建立健全监理现场管控机制

目标、体系、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监理现场规范管理的关健,针对已建立的规范管理目标,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必须细化相关监理管控制度,不断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理机构结合工程的特点等,明确监理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让监理人员最大程度发挥出自身的能力,对施工现场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监理。在监理管控工作开展前,制定一套适合本工程的规章制度,明确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工作任务,提出对每一位监理人员的要求、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奖惩标准,并在工作中对不符合工作实际、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不断总结修正。

为避免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管理失控带来的监理现场规范管理的难度,监理机构要充分研究施工合同,分析风险,与建设单位一起商讨针对施工单位以包代管、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的风险措施,在工程初期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的要求管控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分包行为,在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发现施工单位管理缺位和不规范的行为,利用监理工作手段和措施实施全面管控。

2.4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理管理的规范性

面对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低的问题,监理公司需要明确规范化管理对信息化技术的需求,将信息化技术充分应用在现场管理中,掌握信息化技术设备的使用,将工程监理的多种信息,存储至信息平台中,避免纸质信息存在的信息丢失、填写错误等问题,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工程监理效率。此外,监理单位应根据情况构建自身的内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到公司的全面管理中,并善于总结、类比、不断的改进和适应,利用信息化技术让企业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达到最大的整合,有效的提高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结束语:总而言之,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意义重大,不仅可以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竣工,而且还能够促进监理单位发展。在实际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时,必须结合建设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建设工程监理管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监理现场管控机制,在提升现场施工监理合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增强现场施工技术监管水平,有效提升监理队伍专业化素养。借助提升专业化的监理队伍、有力的手段与可持续性、标准化的监理管控制度,逐步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郭甲佳.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及优化措施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20,5(23):136-137.

[2]李世钧.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及管理过程优化[J].房地产世界,2020(23):67-69.

[3]孙青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J].居舍,2020(33):137-138.

作者:王金元

第3篇: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策略研究

齐蕊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策略研究

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策略研究

齐蕊丽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00)

[摘 要]在建设工程行业发展过程中,工程监理的地位和作用越发突出。为了更好地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和效率,文章结合自身经验,围绕工程监理的现场管理和控制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如何更好地解决当下施工行业内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建议和改善策略。

[关键词]工程监理;规范管理;工程监管工作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6.104

1 引言

新时期内,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大型化,工艺越来越复杂,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难度也在加大。为了更好地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水平,从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是改善工作策略,提高监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2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是属于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和管理行为,一般是受工程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行业内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等内容来进行科学、公正、诚信的监理活动行为。在实际的工程监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工程造价的监理、施工进度的监督和控制,还涉及合同内容和施工过程中的信息管理,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些突发事件和问题与建设方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和联系等内容。为此,在建设工程监理现场必须采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方式,以顺利完成各参与方的协作;履行好工程中安全监理的法定职责,确保被监理的项目合同目标在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

3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施工方的问题。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日益大型化,越来越多的项目采用专业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这种形式既可以实现更加专业的施工目标,也存在很多的风险隐患。比如承包单位或团队因经济利益的趋势,在现场施工环节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在施工工艺中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或规范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在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上考虑不当,防护装置缺乏,防护措施缺乏等,这些对于工程施工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十分不利。部分施工单位表面上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但是实际工作却流于形式,没有在思想上充分意识到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重要性,给工程监理的现场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难以实现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二是监理方的问题。监理单位及工作人员本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来进行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督管理活动。但是实际工作中,部分监理人员履行自身的岗位责任意识较弱,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不及时、不认真、不仔细,工作敷衍了事,很多细小的危险隐患都忽视掉了,这就给工程项目的质量带来威胁,为工程项目的后续运维埋下各种安全质量隐患。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理人员思想意识的问题,没有认识到自身职业的重要性和自身工作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二是知识技能水平的问题,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工艺越来越复杂,工序越来越多,需要监理人员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也越来越高,而部分监理单位不重视,监理人员学习能力不强,导致对很多先进的建筑施工工艺技术不熟悉,没能深刻理解,继而影响到工程监理的监管水平。此外,部分监理单位及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如私自租赁监理资质,破坏了监理行业市场的有序发展,导致很多不合格人员混入到监理岗位中,阻碍了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由于部分建设单位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使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规范管理策略

首先,各参与方必须意识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目标的良好实现必须通过所有参与方的协同配合。因此施工方和监理方、建设方必须意识到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积极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充分意识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好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每一个分项、每一个施工工艺及施工单元,应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来进行。在施工材料的使用上,不能一味注重价格,应在确保施工工艺质量的基础上来考虑性价比。在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上,应进行专业资质的审核,确保关键的施工工艺岗位及工艺工序均由专业人员来操作完成,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对于监理人员发现并提出的一些施工问题,应认真对待,尽快拿出解决的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避免影响后续的施工进度。

对于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均满足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在进驻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后,应该认真严谨地履行好自身的监理岗位职责,以认真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来对待每一项施工内容,一旦发现安全或质量方面的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现场的相关负责人,督促工作人员尽快做好整改,应结合施工行业的技术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职业担当和责任意识,以满足当下及未来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其次,加快构建并落实工程监管工作体系。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消除相关参建方、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屏障和信息阻碍,提高工程现场监管的信息传输效率,提高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透明度,形成各参与方、各管理部门既相互独立又协同配合的工程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完善工程监管的制度标准,对于相关参建方、各管理部门的具体权限和职责进一步明确,避免出现责权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增强所有参与人员的责任心,为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最后,提高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和诚信度。工程监理单位应努力抓住建设市场的有利机遇,加快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诚信度,在建筑市场中树立良好的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在市场中的地位。对于工程监理单位而言,必须从长远发展目标出发,严格遵守和实施国家和行业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坚决抵制各种工程监理挂靠的违规行为,为创造良好的监理市场竞争环境贡献应有的力量。另外,针对工程监理人员来说,既要认真履行好监理单位内的各项工作职责,严格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又要积极参与到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员工培养计划和培训活动中,积极强化自身的理论知識和实践技能,使工程监理人员队伍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为工程监理现场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因此,必须加强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引导监理人员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学习管理和合同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其业务水平能够达到当前工程监理工作要求。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尽快完善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工程行业监理现状制定出符合行业市场的制度规范和标准条例。尤其是在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的规范上,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职责问责上,对工程监理责任评价上,权衡各方利益能够制定更加公平具体、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的规定。

5 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工作对于工程建设和后续的运维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工程监理工作必须从多方面入手,从具体问题出发,以共同的工程监管大目标为同一目标,通力协作,保证所有的参建方能够自觉地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促使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工作尽快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实现国家推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健康平稳有序地由单纯的施工监理向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春红.论工程监理的现场管理及质量控制[J].江西建材,2014(8).

[2] 赖跃强,杨娟,徐蕾.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方法与实践[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4(7).

作者:齐蕊丽

第4篇:监理规范新表格填写指导

唐才均(上海奉浦工业区韩村路 696号 邮编 上海 201400 )

GB50319-2000 老200号文件 按二个合同和(GB50319-2000)规范填写和审核的建议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监A-02 工程开工报审表监A-08 复工申请表 1 本表用于开工时,将表头中的“/复工”划掉。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可只填一次。一般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应分别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应当与建设工程质量报监的单位工程个数相呼应,有多少报监子项,就填多少张“工程开工报审表”;2 证明文件应能说明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主要应有:⑴“三通一平” 条件;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已获得批准;⑶主要施工机具的到位率和完好率满足开工需要;⑷主要施工材料的进场和检验已完成,符合施工需要⑸已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本表也用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暂定的复工申请,此时应将“开工/ ”划掉。附1的“开工报告”应改为“复工报告”,附1的证明材料应有详尽的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首先应列举工程暂停指令的编号及签发单位,当导致暂定的原因是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话,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建设工程鉴定意见”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4 本表用于被质监站查处而暂停的状况,整改完成后。首先应向质监站申报,待质监站批复后,再向监理机构申报。5 审核注意事项⑴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项目经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项目经理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项目经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⑵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项目经理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监A-0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A-04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监A-16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监A-1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 1 本表用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的报审,也用于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的报审;2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重新报审,也填写本表,在证明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 100m2以上的楼屋面支模方案也用本表报审;4 本表还用于对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审,在证明文件中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书面意见;5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填写本表报审;6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采用本表将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报审,经组织专题论证并审定后予以签认。 7 审核注意事项⑴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⑵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项目经理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内容具体的进度计划,向监理工程师申报;⑶项目经理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项目经理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项目经理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项目经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监A-0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 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应注意新老资质就位的新要求,切实防止越级分包,2002年7月1日以后,要防止老资质混入;2 附:2的业绩材料,应将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和人员的通讯地址列出,以便于监理人员进行核实,分包单位资格在注意队伍的业绩的同时更要重点注意经营负责人的个人素质,有些质安状况尚可,但管理机制不善的,应不予向总监推荐;3 项目经理应详细填写分包明细表中的各项内容,监理工程师应仔细核准;4 审核注意事项⑴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⑵项目经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⑶工程分包不能解除项目经理任何责任与义务。项目经理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⑷分包工程价款由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A4 报验申请表续A4 报验申请表 监A-12 整改复查报审表监A-14 工程报验单监A-15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续监A-12 整改复查报审表监A-14 工程报验单监A-15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本表主要用于 1隐蔽工程验收申请,2 放样报验,3 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报验申请表。在下划线上应填写具体内容,如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地基验槽报验申请表,桩基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基础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等。

1、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⑴地基验槽隐蔽工程报验申请附件中应提交:①地基勘察报告 ②经施工、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的“地基验槽记录” ③当实际地基与勘察报告不符合时,应提交由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参与各方签署的处理方案及按处理方案实施的验评记录,方可进行报验申请。获准后进行下道工序——垫层混凝土的浇筑。⑵钢筋绑扎工程报验申请单①附件应注明A9表的编号及所附钢筋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②有焊接接头的,应先进行钢筋接头报验;③对抗震有要求的,应视工程结构件抗震等级,依据复试报告核算钢筋的“强屈比”和“超强比”,当为

一、二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强屈比”应≥1.25。当为一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超强比”应≤1.2,当为二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超强比”应≤1.4;④钢筋绑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⑤监理人员签署的工程隐蔽验收记录。⑶上部结构钢筋隐蔽验收除按以上要求执行外,尚应增加获得批准的支模方案和模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⑷阳台、雨蓬等悬挑构件,应逐个单独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多层建筑可以层为单位附单个隐蔽记录集中填表报验。

2、定位放线报验申请表⑴应附“工程测量定位放线复核记录”和“建(构)筑工程测量复核表”,二表均应有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签名;⑵除总体工程、单位工程的定位放线报验外,砌体施工验收规范第2.0.5条规定的放线尺寸校核也填写本表报验。

3、桩基分项工程报验申请单⑴附件应该有:①桩位图②桩位偏差实测值图(由监理员监测)③打桩记录(由监理员复核)④预制桩质保资料(钢材、水泥配比、强度等级等)⑤桩基检测报告⑥桩基自评报告⑦桩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施工企业已填妥并盖有质量部门章)⑵监理工程师收到后,核实各项资料,确认真实和基本齐全并对实物质两进行查验确认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后:①写桩基分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②在桩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上签署意见,盖监理单位部门章。③签署同意报验申请的意见⑶否则应退回项目经理,令其整改合格和补充完善之后,重新填写报验申请表。4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装饰中验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也填写本表进行报验,只是附件有区别,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装饰中验和单位工程报验时应注意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授权的质监站监督的新程序。5 审核注意事项⑴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项目经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项目经理承担违约责任。⑵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⑶检查和返工 项目经理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⑷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项目经理拆除和重新施工,项目经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项目经理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项目经理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⑸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项目经理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⑹因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项目经理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⑺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项目经理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项目经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项目经理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项目经理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项目经理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⑼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项目经理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A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A-09 工程变更费用申请单监A-18 项目月付款申请表 1 附件:1 工程量清单注意应该是合格工程量的清单,也就是说要附各阶段的合格证明文件,譬如,基础工程量,需附“基础工程合格证明书”。 2 本表用于合同外的工程费用支付申请时,附件还要求提交依据性材料。3 审核注意事项⑴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项目经理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⑵按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合同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⑶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项目经理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项目经理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项目经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⑷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项目经理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 用于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回复,在写详细内容之前首先应写明所针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编号;2 项目经理认为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采用本表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项目经理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项目经理立即执行的指令或项目经理虽有异议,但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项目经理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项目经理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 请监理工程师认真对待上述第2类回复单。以免由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自身承担不必要的经济等责任。

A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监A-11 延长工期报审表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A8 费用索赔申请表 监A-10 索赔报审表 1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 一周内非项目经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 项目经理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3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4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项目经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项目经理的其他经济损失,项目经理可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⑶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项目经理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项目经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项目经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项目经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项目经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5 项目经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合同确定的时限向项目经理提出索赔。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监A-05 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监A-06 建筑材料报审表监A-07 主要工程设备选型报审表 1 项目经理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及设备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项目经理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 项目经理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 项目经理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使用前,项目经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项目经理承担。4 监理工程师发现项目经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项目经理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 项目经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6 由项目经理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1 当工程具备备案制度规定的10项条件中的第

(一)、

(二)、

(五)、

(七)、

(十)项条件即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五)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后项目经理可填写本报验单,经监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物进行预验收,合格后连同监理评估报告一起,转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准备

(三)、

(四)、

(六)、

(八)、

(九)项并组织验收。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经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如约定由项目经理提供竣工图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份数提供。3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项目经理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4 发包人收到项目经理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项目经理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项目经理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5 发包人收到项目经理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应按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办理。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A11 项目经理通知单(增加) 监A-19 施工备忘录 1 本表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建建(1999)313号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7条2款增设2 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B-03 监理通知单监B-02 监理备忘录 1 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纠正;2 除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项目经理发出任何指令;3 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项目经理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4 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的确认、原采用“监理备忘录”方式处理的问题也可使用本表;5 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和通知也使用本表。

B2 工程暂停令 监B-01 工程停工通知单 1 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项目经理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项目经理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项目经理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项目经理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项目经理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项目经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项目经理原因造成停工的,由项目经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 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暂停令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1 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合格工程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项目经理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 监理工程师收到项目经理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项目经理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项目经理,致使项目经理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3 对项目经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项目经理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 一周内非项目经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 不可抗力;(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项目经理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监B-04 会议纪录监B-05 专题报告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B-05 专题报告 施工过程中,参与各方进行联系的用表,原监理专题报告也可使用本表

C2 工程变更单 1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当通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2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发出变更通知。变量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意味着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项目经理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⑵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⑶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⑷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3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项目经理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 施工中项目经理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量。因项目经理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 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项目经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 工程师同意采用项目经理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与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分担或分享。7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右列7个表格《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 000)没有,考虑到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各监理机构予以沿用。但是,必须对监C-01-1“实测项目检查纪录表”做如右框正。 监C-01 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监C-02 外观项目评分表监C-0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C-04 监理日记监C-05 监理月报监C-06 工程初验报告监C-0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对200号文件的 监C-01-1 做如下框正实测项目检查纪录表工程名称:

编号:

部位

工程

施工单位

序号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 实

值 合格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测人:

纪录人:

日期 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本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允许偏差按《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各点实测偏差应实事求是填写,不得虚假。特殊情况下,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可重新选点实测。 D 按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2001-06-04以沪建建(2001)第055号文件 要求增加的两个表格

进度控制表 可每月填报一次,作为监理月报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报告

巡视旁站检查记录表 可每月填报一次,作为监理月报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报告 E 各 监 理 企 业 根 据 需 要 编 制 的 其 他 表 格

后记:①本文是为正确运用《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而写作,考虑到上海监理同行师友对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沪建建(95)第200号文件颁发的《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施工监理表式已用了5—6年,都比较熟悉,所以笔者藉监理规范基本表式与200号文件表格的异同比较之方式,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两本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提出表格填写和审核的要点,这也是出于对我国入世在即的考虑。 ② A4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中对抗震有要求的,应视工程结构件抗震等级,依据复试报告核算钢筋的“强屈比”和“超强比”。当为

一、二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强屈比”应≥1.25。当为一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超强比”应≤1.2,当为二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超强比”应≤1.4 ——是因为注意到对此问题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普遍重视不够、有些同行师友不知道有此规定而列出的。 ③编者对《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与两本新合同(示范文本)结合起来的学习也仅仅是开始,理解还比较肤浅,不当在所难免,敬请同行师友赐教指正,赐教意见请告知本人,谢谢。本人对监理实务之研究有极大的兴趣,经常利用时间的下脚料制造一些监理实务资料,读者对象定位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地现场监理负责人”,编者注意到一个持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总监理工程师”,因为行政规章规定的原因,使他或她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在许多项目上挂或签名的资格,实际蜻蜓点水、浮光捋影,某些人甚至连半个月一次的“工地例会”也没时间参加,要搞好监理实务,主要靠没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地现场监理人员”们的脚踏实地的辛劳工作,许多在这个层面上工作的监理人员连接受再教育的机会都很少,因此,编者拟为此层面上工作的监理人员撰写一些监理参考资料,以通过提高他们的监理实务能力,来提高我们的监理水准,希望这一想法能够得到同行师友的认同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对提高监理操作实务水平有所帮助。

④欢迎在“中国建设监理在线”和“青岛监理”等网站查阅本文和编者更多的其他监理文章。 ⑤唐才均(上海奉浦工业区韩村路 696号邮编上海201400) Fax:021-37441636电话:021-67012783手机:13501929196 电子邮箱:tangcj52@21cn.com 2001-04-21第一稿于上海,2001-06-21第二稿上海

第5篇:监理新规范表格填写指导意见

通过《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与原《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的异同比较,以及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整理以下填写和审核要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参照执行。

一、表式说明

《基本表式》采用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3]113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例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共有32种表式,分为A、B、C、D四类: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为各方通用表,D类表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用表。《基本表式》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二、 填表基本要求

1、 《基本表式》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2、 填写《基本表式》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历年、月、日。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用笔迹亲笔手签。

3、 各表申报或报审应当遵循合同、规范所规定的程序,且该程序应在监理规划中明确。

4、 各表中项目监理机构意见只有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才能签署。若表中标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则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后签署;若表中标明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若表中标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则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各类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均有权签字确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可行使相应的签字权。

5、《基本表式》中“□”表示可选择项,被选中的栏目以“√”表示。

三、有关表式使用说明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l-1 工程开工报审表 Al-2 复工报审表

1、本表用于工程开工申请,一般按单位工程个数分别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即与建设工程质量报监的单位工程个数相一致,有多少单位工程,就填多少张“工程开工报审表”。

2、开工证明文件应能说明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主要应有:⑴施工许可证已办理;⑵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⑶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⑷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⑸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3、本表也用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暂定的复工申请,此时附件的证明材料应有详尽的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首先应列举工程暂停指令的编号及签发单位,当导致暂定的原因是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话,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建设工程鉴定意见”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4、本表用于被质监站查处而暂停的状况,整改完成后。首先应向质监站申报,待质监站批复后,再向监理机构申报。

5、审核注意事项:

⑴承包商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商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商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⑵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商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A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此表用于承包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专项方案的报审。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

2、5.4.3中,承包单位对专业性较强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审,也采用此表。

1、本表用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的报审,也用于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的报审;

2、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施工管理规划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重新报审,也填写本表,在证明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变更的理

2 由和依据,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以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技术措施并进行报审: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临时设施搭拆、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

4、本表还用于对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审,在证明文件中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书面意见;

5、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填写本表报审

6、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采用本表将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报审,经组织专题论证并审定后予以签认。

7、审核注意事项: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应注意新老资质就位的新要求,切实防止越级分包,要防止老资质混入;

2、附2:的业绩材料,应将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和人员的通讯地址列出,以便于监理人员进行核实,分包单位资格在注意队伍的业绩的同时更要重点注意经营负责人的个人素质,有些质安状况尚可,但管理机制不善的,应不予向总监推荐;

3、附3: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应着重检查其有效性。

4、承包商应详细填写分包明细表中的各项内容,监理工程师应仔细核准;

5、审核注意事项⑴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⑵承包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⑶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商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商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⑷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商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商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 A4 承包单位通知单

1、对分项(或工序)、分部(于分部)工程等验收,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填写此表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验收地点。

2、对需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承包单位填写此表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3、当该表用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时,项目监理机构的签收意见仅需明确收到时间。

A5 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 此表为承包单位报审通用表格,主要用于混凝土工程浇捣施工、混凝土工程主体结构拆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序(部位、环节)的检查验收、工程进度计划报审等。

对于工程进度计划报审的审核注意事项:⑴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⑵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商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内容具体的进度计划,向监理工程师申报;⑶承包商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A5-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查验进场设备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场;按规定在进场前应进行检测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提供表中所注“检测报告”。

A5-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⑴应附“工程测量定位放线复核记录”,表上应有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签名;⑵除总体工程、单位工程的定位放线报验外,每施工段的轴线复核也填写本表报验。

A5-3 工程报验申请表 本表主要用于 :

1、用于隐蔽工程和技术复核的检查和验收时,承包单位完成自检,填报此表提请监

4 理人员确认。在填报此表时应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相关资料。

2、用于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审时,应附有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资料及规范规定的表格。

3、在下划线上应填写具体内容,如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地基验槽报验申请表,桩基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基础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等。

4、报审要求: 隐蔽工程报验:

⑴地基验槽隐蔽工程报验申请附件中应提交: ①地基勘察报告;

②经施工、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的“地基验槽记录”;

③当实际地基与勘察报告不符合时,应提交由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参与各方签署的处理方案及按处理方案实施的验评记录,方可进行报验申请。获准后进行下道工序——垫层混凝土的浇筑。

⑵钢筋安装隐蔽工程报验申请附件中应提交:

①附件应注明A10表的编号及所附钢筋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对抗震有要求的,应视工程结构件抗震等级,依据复试报告检查钢筋的强度实测值,当为

一、二级抗震等级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应≥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应应≤1.3);②有焊接接头的,应先进行钢筋接头报验;③模板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编号;④钢筋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⑤监理人员签署的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⑶对于地下结构的隐蔽如:地下室防水施工前混凝土的隐蔽、回填土前的隐蔽等均应一一填写报验申请;对于其他结构部位的防水隐蔽验收,均应按照不同的构造要求进行隐蔽报验。

桩基分项工程报验申请附件中应提交:

⑴附件应该有:①桩位图②桩位偏差实测值图(由监理员监测)③打桩记录(由监理员复核)④质量保证资料(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砼试块报告等)⑤桩基检测报告⑥桩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⑵监理工程师收到后,核实各项资料,确认真实和基本齐全并对实物质量进行查验确

5 认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后:①在桩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合格,盖监理单位部门章。②签署同意报验申请的意见。③否则应退回承包商,令其整改合格和补充完善之后,重新填写报验申请表。

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也填写本表进行报验,单位工程报验时应注意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授权的质监站监督的新程序。

5、审核注意事项:

⑴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⑵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⑶检查和返工:承包商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⑷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商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商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商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⑸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⑹因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商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⑺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商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商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商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6 ⑼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商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A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表中“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工作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它和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与资料。

1、工程量清单注意应该是合格工程量的清单,也就是说要附各阶段的合格证明文件,譬如,基础工程量,需附“基础工程合格证明书”。

2、本表用于合同外的工程费用支付申请时,附件还要求提交依据性材料。

3、审核注意事项:⑴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⑵按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合同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⑶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商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⑷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A7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用于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回复,在写详细内容之前首先应写明所针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编号;

2、承包商认为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采用本表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商虽有异议,但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商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请监理工程师认真对待上述第2类回复单。以免由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自身承

7 担不必要的经济等责任。

A8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表中“证明材料”指与合同条款相吻合的延期事件有无发生的书面资料,包括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一致的内容。

需注意的事项:承包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商,由承包商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A9 费用索赔申请表

费用索赔申请表中“详细理由及经过”指与发生费用索赔事件相关的过程及事件原因;“证明材料”指与发生费用索赔事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需注意事项:

1、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 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承包商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3、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4、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商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商可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⑶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⑷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

8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合同确定的时限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A1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表中“数量清单”应用表格形式填报,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批号、复试/检验记录编号等内容。

按规定需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应提供复试/检验报告。

表中“质量证明文件”系指出厂合格证、复试/检验报告、准用证、商检证等。 需注意事项:

1、承包商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及设备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商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商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A11 工程竣工报验单

表中“附件”是指可用于证明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

需注意事项:

1、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即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

9 标准;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三)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后承包商可填写本报验单,经监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物进行预验收,合格后连同监理评估报告一起,转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如约定由承包商提供竣工图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份数提供。

3、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商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商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商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应按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A12 第 周拟实施工程项目报告单

表中“监理工程师答复”是指监理工程师判断承包单位能否完成本周工作而作的答复,如某项能完成则签“同意”,否则签“不同意”;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本周工作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吻合。

10 对于三等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报告周期放宽至“月”。 A13 第 周完成工程项目报告单

表中“监理工程师答复”是指监理工程师判断或证明承包单位有无实际完成;表中“审核意见”用于指出工作超前或拖延是否容许。

对于三等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报告周期放宽至“月”。 A

14、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单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时,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此表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A16 价格调整报审表 用于可调价格合同的执行。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承包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此表。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

需注意事项:

1、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2、除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商发出任何指令;

3、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承包商在收发记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商应于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的确认也可使用本表;

5、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和通知也使用本表。 B2 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需注意事项:

1、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商应当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商实施监理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商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商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暂停令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承包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表中“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其中监理机构审查记录应作为附件材料进行保存,本表同 A6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同时使用。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表中“说明”,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或不同意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的理由和依据。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施工过程中,与监理有关各方进行工作联系的用表。即与监理有关的某一方需向另一方或几方告知某一事项或督促某项工作、提出某项建议等,对方执行情况不需要书面回复时均用此表。 C2 工程变更单

表中“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变更的依据,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能、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必要的图示。承包单位签字仅表示对“一致意见”

12 的签认和工程变更的收到。

D类(监理单位内部用表) D1 监理日记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在监理工作开展前,就监理日记的填写向每一个参与工程监理的专业人员作详细的交底,明确具体的填写内容和填写要求。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日记的填写质量负责。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日记的时间间隔不大于15天,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日记进行标识,责令返工;对符合要求的监理日记进行签认。

4、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巡回检查中,对监理日记记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监理日记及时签发不合格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要求及时整改。

5、监理工程结束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将监理日记进行审查并分类汇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与公司要求的其它归档监理资料一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归档。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日记工程管理部应责令项目监理机构限期整改。

6、填写要求:

(1)日期、星期、天气、气温要填写清楚,特别注意气温的填写,以控制同养混凝土试块的试验。

(2)施工情况记录:记录承包商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场时间及变异情况和劳动力的投入、机械的使用时间;材料使用及事故试验情况;工地会议情况等。

(3)监理工作情况:复核水准点、轴线、测量放样成果;核查原材料的质保书,原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工程质量的实测实量;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分部、分项的质量;参加分部分项的验收;工程计量、进度计划的审核,报验质量的审批;特殊控制过程旁站情况;

(4)存在问题和处理记录:存在问题记录;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记录;抄件的存放记录;

(5)其他问题记录:承包商提交计划、方案;各方往来函件,口头协商记录;特别对口头意见要记录详细,对人员、时间、内容、联系方法、电话号码记录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阶段(控制)计划完成情况;与安全、消防、环卫等的联系;质量、

13 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监理通知的发放记录;来人来访、会见记录;监理人员的变异情况;工期、费用的索赔;公司领导巡视;上级指示、通知等。

(6)突发事件记录。 D2 旁站监理记录

此表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旁站监理的通用表式。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增加附表。

表中“施工情况”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

表中“监理情况”应记录旁站人员对施工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工程监理工作交底材料 D3 工程建设监理月报

1、工程概况(第一期为工程总概况,从第二期起为本月工程概况):

1)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类型、建设面积、檐口高度(或总高度)、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地下)、总平面示意图等;

2)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内容(道路、桥梁、各类管线、场站等)、工程规模(道路长度、宽度、桥梁长度、跨度、宽度、管线管径、长度等)、工程等级、工程示意图等;

3)合同情况: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合同价等。 4)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

a总承包单位组织框图及主要负责人; b主要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情况。 5)项目监理机构框图(含人员)。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及施工项目(用图表形式,要有具体数字)。

3、工程进度:

14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比分析图); 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本月在关键施工部位的工程照片; 4)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4、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3)本月施工试验统计(试验台帐);

4)本月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统计);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用图表形式);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用图表形式);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1)工程变更情况(数量、编号、主要内容等);

2)工程延期情况(工程延期申请表、审批表数量、编号及主要内容等); 3)费用索赔情况(费用索赔申请表、审批表数量、编号及主要内容等)。

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对本月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第6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新旧规范对比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新旧规范对比与讲解

一、新规范的总则中,明确了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1 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

如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二、新规范的总则中,重新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准则

1 新规范的监理准则:公平、独立、诚信、科学;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相一致。

旧规范的监理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或公正、独立、自主 )

三、新规范对部分术语进行了重新定义

新增2.0.1 工程监理单位、2.0.2 建设工程监理、2.0.3 相关服务、2.0.9 监理员、2.0.16 见证取样、2.0.17 工程延期、2.0.18 工期延误、2.0.21 监理日志、2.0.22 监理月报、2.0.24 监理文件资料的定义;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费用索赔3个常用术语。

1、总监的定义:由监理公司法人代表任命;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取消工程实践经验年限要求的明确要求(原规范为3年)。

2、总监代表的定义:由总监授权;代表总监行使其部分权力和职责;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原为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定义:由总监授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原为1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的定义: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不同于项目监理机构中的其他行政辅助人员,强调了学历和监理业务培训的要求)。

5、注意区分监理日志和监理日记的概念:新规把监理日记改为监理日志,监理日志由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师记录(组织编写),监理日志不等同于监理日记,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日记。

6、工程计量的定义: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强调的是验收合格的工程,原定义为“已完成工程”)。

7、注意区分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概念:工程延期、工期延误的结果均是工期延长,但其责任承担者不同,工程延期是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如建设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而工期延误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需要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还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误期责任。

8、注意平行检验与老规范含义的变化和不同:老规范是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而新规范是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用于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四、第3章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的变化

1、总监职责由原13条调整为15条,总监职责新增: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同时更多强调总监的组织职责。(原为主持,14个组织)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原第6条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拆分为两条)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不得委托的职责增为8条(原为5条,第

3、

7、8为新增);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项监理工程的职责更明确(基本职责,应针对实际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职责(基本职责,应针对实际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明确了监理员的见证取样职责);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第四章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人员进退场计划;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具体明确为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3、新规中,重新明确了应编制监理细则的工程项目范围:

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原为: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如: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等。

4、新规中,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基本没变化,个别依据已进一步具体化:如“新规中的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专项)施工方案”,就是对“原规范中的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技术资料”的具体化。

5、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要点;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

6、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六、第五章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增加了一般规定内容,包括了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及监理会议等内容,比较重要。

2、原第五章名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现改为: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更为明确。

3、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还应审查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

4、新规中,对开工令的签发程序有所不同:应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而老规范为“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注意要提前7天发出开工令。

5、开工条件中增加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不见了“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其中的施工许可证审核该由业主负责。开工报审表增加了建设单位审批一栏。

6、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新增加的内容)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7、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

1) 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 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和内容性审查2个方面,P24)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5)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7)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安排人员旁站及记录旁站情况。

8、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个方面重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高处吊篮安拆工、焊接切割操作工等)

9、对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监理通知 整改及复查;质量缺陷-设计认可处理方案 跟踪检查验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设计认可处理方案 跟踪检查验收 向业主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10、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11、有关竣工验收: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2)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原规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13、工程造价控制:简化为工程款支付与竣工结算款审核、支付的程序和要求;并对月完成量进行偏差分析。

14、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1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项主要工作):

1)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开工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注意: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总监和业主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者应要求重编重报。

4)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实施。

5)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七、第六章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1、老规范章节名为: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原条文为: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有关暂停令与复工令: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2)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5、有关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7、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八、第七章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一、提出了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的要求。

二、提出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的质量要求 。

三、监理文件资料内容由原28项归并为18项,更具操作性,分别为: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

九、第九章 相关服务

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十、基本表式:(原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 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原6张表)

(1)表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2)表 A.0.2 工程开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3)表 A.0.3 监理通知单 (4)表 A.0.4 监理报告

(5)表 A.0.5 工程暂停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6)表 A.0.6 旁站记录

(7)表 A.0.7 工程复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8)表 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删除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原10张表)

(9)表 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

(10)表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公章) (业主签章)

(11)表 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业主签章) (12)表 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表 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表 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15)表 B.0.7 报审、报验表 (16)表 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17)表 B.0.9 监理通知回复

(18)表 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公章) (19)表 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业主签章) (20)表 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表 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业主签章)

(22)表 B.0.14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业主签章) C、通用表(原2张表)

(23)表 C.0.1 工作联系单 (24)表 C.0.2 工程变更单

(25)表 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第7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心得

通过本次学习,我学到了不少关于监理工作的知识和监理工作中的工作经验,认识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有了这些规范,使我们在日常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使我们工作起来更轻松,让我们在遇见突发问题时有罚可依,有据可查。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何以人为本,对从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持证上岗,是各监理企业应面对和重视的任务。下面我对在学习中的一些体会和所学到的一些知识通过本学期的认真学习心得。

一、监理内容认识学习

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四控、三管、一协调”。

1)四控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变更控制。

2)三管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

3)一协调

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二、质量管理认识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与完善,软件开发质量保证,外购和外包质量保证,项目组内质量保证机制,项目经理与企业质保体系负责人之界面等等。

项目质量管理由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三方面构成进行控制点设置时,应遵守下述的一般原则。

1)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突出重点

质量控制点应放置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关键时刻和关键部位,有利于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因素。比如对于一个应用软件开发项目,需求获取阶段关系到整个应用系统的成败,而这一部分工作往往做得不够细致,因此监理单位可以把需求获取作为一个质量控制点,制定详细的需求获取监理单位案。

2)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易于纠偏

也就是说,质量控制点应设置在工程质量目标偏差易于测定的关键活动或关键时刻处,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质量偏差,同时有利于承建单位控制管理人员及时制定纠偏措施。比如对于综合布线来说,可以把隐蔽工程的实施过程作为一个控制点,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这一部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事后解决的成本就会非常大。

3)质量控制点设置要有利于参与工程建设的三方共同从事工程质量的控制活动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来从事工程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相对重要的建设成果都应设置控制点;对承建单位来说,由于从事工程过程中的微观控制,其控制点设置可以按工程进度、工程部位、重要活动及重要建设资源供应等方面都应设置控制点;对监理单位来说,由于质量控制是其监理工作的重点,根据监理目标确定监理要检查的辱量控制点三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并制定各自的质量控制措施。

4)保持控制点设置的灵活性和动态性

对于一些大型系统工程项目,由于建设规模庞大,建设周期较长,影响因素繁多,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干扰严重,质量控制点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对已设立的质量控制点应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增减,使质量控制点设置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动态性,以达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三、变更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学习

项目的风险不只是由变更引起的,但变更往往是风险的重要来源;对项目存续期间的任何变更都应该重视,而对需求变更则应格外重视。要对变更的来源进行分类,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要规定变更申请、批准及实施程序,要对该变更所引发的一系列相应变更无一遗漏地确认:对该变更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预测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以使风险降至最小。

项目管理可能涉及前述的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及后面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沟通与协调管理等项。

除上面所学习的到专业概念之外,深深的学习到作为监理还有应具备以下素质

1、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2、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这是一个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全社会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监理企业应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这方面素质的教育与培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热爱监理事业,自觉维护监理企业的荣誉和形象;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等。

3、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充分了解,在监理细则中应明确本专业或本子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所谓方式方法是见证、旁站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审核文件报告报表、现场监督检查、规定监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询、建议等;具体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定有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监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在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中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检查验收中才有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性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基础,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进行;在巡视中应善于预见、发现和处理问题。重点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是否得到了保证;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比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及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等,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4、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监理服务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手段,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因而,业主对监理专业人员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这就决定了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提供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监督、管理、技术、咨询、协调服务。监理企业在选聘监理人员时,对其业务水平应进行全面的考核,一定要选用曾经全面主持过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并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是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础和必备条件。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进行技术、管理、知识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项目目标。

5、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

6、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

组织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锁定的目标。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双方的纽带和桥梁,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语言艺术、感情问题。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工作方法灵活。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也才能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关系。监理工程师除了参加每周项目监理部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外,还应根据本专业工程的进展情况,确定本专业各承包商、部门间工作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理本专业管理范围内业主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实现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动本专业工程顺利进展。

7、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在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具体来说,就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协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项目,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困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会给整个监理项目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8、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层出不穷,这些都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为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9、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

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包括:有关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类报告报表、计划、监理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

最后,现在信息化社会日趋明显,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创新,才能使我们利于不败之地,不能改变时代变革的潮流,但可以改变自己去适应时代潮流,这样我们将变得更强。

第8篇: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我区农机监理站在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机化促进法》为依据,以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业务工作规范"为农机监理具体工作目标,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创新机制,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努力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检路查力度,确保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截止今年7月份,全区共焕发新拖拉机号牌1800付,焕发新联合收割机号牌381付,检验900台,挂牌率达到85%,年检率91%,证机比115%,近两年无重大农机事故发生。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机监理在群众中的知名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监理站要求各乡镇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放在首要位置,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对广大农机手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机手不间断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农机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懂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良好习惯,确确实实把安全操作贯穿于农机作业的始终,时时刻刻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才能把一切不安全的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所以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街头巷尾、桥头道旁有标语,逢集赶会有传单,通过"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日"等各种活动,扩大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把农机安全生产做到田边地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通过农机安全宣传,提高了农机监理在群众中的知名度。

二、搞好行风评议,为规范和谐平安农机监理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农机局农机监[200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农机监理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评议内容、具体措施和评议时间步骤。在行风评议中,按照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提高监理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通过认真自查自评,找出差距,认清不足,并针对问题,深刻反思,突出重点,在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队伍综合素质、作风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整改阶段,区农机局下发了知荣辱,、树新风,搞好行风评议,共创和谐农机监理的农机简报,促进了个人评议,单位整改,建章建制。区农机局已建立和完善了以服务承诺制度、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和行风评议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行风评议,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政策行为,规范办事行为,促进我区农机监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农机监理系统行风建设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做到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办事、廉洁高效。

三、加强农机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农业系统的窗口单位,我们的工作范围在农村,工作对象是农民机手,因此,我们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农机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执法行为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守法意识。我局每年3月份都把全体执法人员集合起来,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军事化训练。建立一支"军容整齐,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办事透明,行为规范的军事化队伍。以行风建设为契机,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等各种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法制意识,树立了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根据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区监理站分别设置登记审核岗,牌证管理岗,业务领导岗,收费员岗,检验考核岗,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将岗位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实行挂牌上岗。在业务办理场所墙上对监理业务办理程序,所收费项目及金额,上墙公示,并公开区物价局监督电话为5928945,区农机局监督电话为5622342。制定、完善了《农机监理员职责》,《农机监理"十必须"》,《农机监理"十句文明服务用语"》,《农机安全监理站首问负责制》,《农机安全监理站失职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用制度来约束、规范监理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业务混乱,作风散漫,纪律不严,行为不规,各行其是,麻烦不断"的现象。真正打造好农机监理的品牌形象。

四、结合年度检验,规范焕发牌证及驾驶员考核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检审时,工作重心下沉,把检审现场放在乡村为机手办理相关手续,实行技术检验、测试、调试、验证、喷字喷号、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代办第三者责任险"一条龙"服务。每检验一辆车,要保证逐机逐项进行检验,不检人情车、马虎车,对不合格车辆坚决取缔。在办理农机登记时,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标准,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发牌发证。对检验合格的,按照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行驶证手续,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还要按相关规定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办理农机驾驶人考试办证时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进行考试,核发驾驶证。考试前督促驾驶证申领人到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参加专业培训,并到县以上医院参加体检,考试中落实考试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考场纪律,规范考试程序,加强监督,做到阳光操作,考务公开、公平、公正。到目前为止,共焕发鲁17号牌价2200余付,新考驾驶证300余人,年检车辆900余辆。挂牌率达到85%,年检率91%,证机比115%。

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田检路查,抓好拖拉机"黑车非驾"的整顿和规范。搞好拖拉机"黑车非驾"的专项整治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区农机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去年购置两辆行政执法车,成立两个执法大队。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在认真总结几年来清理整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安全整治措施。我们积极主动深入田间、上路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打击"黑机非驾"。检查一台,处理一台。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到目前为止,共检查运输拖拉机1465台次,纠正违章332人次,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书)745份,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六、抓好农机及驾驶员档案的规范化。档案的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的要求,严防档案缺页、漏填、记录不全、编号不统

一、材料内容不统一现象,认真做好档案内容,格式的规范和统一。

第9篇:监理验收表格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 施工单位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应按操作依据的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自行检验。 对定性项目,如原材料、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等,可填写资料份数,其他定性项目可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对定量的项目,如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点率项目,可直接填写检查数据,计算合格点率,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未超过×××验收标准的有“O”圈住,对超过×××验收标准的用“Δ”圈住。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 对定性项目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对定量项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施工检验结果(栏),填写“检验符合标准规定”。项目专业质量检验检查员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合格”。

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部位(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应和检验批表的名称一致。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填写“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的合格规定”。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

三、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填写子分部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资料名称和份数(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 核查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做到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可写“符合要求”。 结论(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填写“经检验、核查符合要求”或“经检验、核查不符合要求”,并签字,加盖岗位资格章。

四、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填写子分部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安全和功能检验和份数(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 核查意见(栏)和抽查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抽查,有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参加。 做到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可写“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项目应加以说明和提出处理意见。 核查(抽查)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 结论(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填写“经检验,核查及抽查符合要求” 五 、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 填写子分部名称 参加人员(栏),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技术负)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检查评价人数不少于5人。 项目名称(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 抽查质量状况(栏),各抽查点质量状况(好、一般、差)分别用√、O、×填写,评价时,施工企业应先自行检查合格后交监理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专业监理工程共同确认质量评价:好、一般、差。 质量评价 每项抽检点中无“差”(×),且“好”( √)点占该项总抽检查点数50%及其以上,可填写“好”。 每项抽检点中评为“差”(×)的点数不大于20%,且不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可填写“一般”。 对评为“差”的应写出处理意见。 综合评价 6.6.1 子分部工程中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评价为“好”的项数占总抽检项数的50%及以上,且无“差”项,可填写“好”。 子分部工程中,被抽检的分顶工程评价为“好”的项数占总抽检基数低于50%,且无“差”项可填写“一般”。 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一般”“差”,抽检项数综合评价为“好”的项数达到50%及以上,且无“差”项,结论可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 抽检的项数综合评价为“好”的项数低于50%,且无“差”项,结论可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一般”。 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差”的应写出处理意见。

六、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自行检验结果填写“符合标准×××的合格规定”。 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分项和检验批划分合理,验收项目完整,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合格的规定。”, 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栏) 在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资料的数量及完整情况填写:“经检验符合要求。” 在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资料及时、准确、齐全及完整情况填写:“符合

2 要求” 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栏) 在施工单位意见(栏),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及工;功能两方面检测资料情况填写:“经检验符合要求”。 在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安全和功能检查就每项检测是否有新时期检测报告,其结果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填写:“符合要求” 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现场检查,听取验收人员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或“一般”或“差”。 检验验收单位(栏) 分包单位(栏),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 施工单位(栏),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 勘察单位(栏),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基坑(槽),现场检验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相符(或不符),同意(或不同意继续施工)”。 对现场检验与勘察报告不符时应写出处理意见。 设计单位(栏),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施工质量符合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同意或不同意验收”。 监理单位(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符合××合格规定,验收合格

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子分部工程名称(栏),×××划分的子分部工程,并结合工程结构类型填写相应的子分部工程。 分项数(栏),分别填写各子分部工程实际的分项数,即子分部工程验收表上的分项数。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自行检验结果,填写:“符合标准×××的合格规定”。 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检验××个子分部,计××个分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合格规定”,或“检验××个子分部,计××个分项工程,其中××个子分部的××个分项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合格规定”。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栏),先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理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核查过的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逐项检查和审查,符合要求后,将各子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项进行统计,填写“核查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份,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栏),先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理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对已核查和抽查过

3 的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逐项检查和审查,还要对分部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项目、抽测报告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逐项进行核查验收,填写“核查、抽查安全及主要功能检验资料和抽查资料份,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栏),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由施工企业先自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评价人数不少于5人。 通过现场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填写:检查评价××个子分部,其中评为“好” ××个子分部,占( )%,且无“差”子分部,共同确认为“好”或“一般”或“差”。 检查评价为“好”子分部数占总数的50%及以上可共同确认为“好”,低于50%可共同确认为“一般”。 检查评价有“差”的子分部确认为“差”。 检验验收单位(栏) 施工单位(栏),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亲自签认,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 勘察单位(栏),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资格章。填写:“基坑(槽)现场检验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相符”或“现场检验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但经处理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栏),设计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资格章。填写“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验收”。 监理(*建设)单位(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总监应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符合标准×××合格规定,验收合格”。

八、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项目分别进行。施工单位应先将资料分项目整理成册,项目顺序按本表顺序。每个项目按层次核查,并判断其能否满足规定要求。 份数(栏),由施工单位填写。 核查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核查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项目核查情况填写:共核查××项(等于表的序号数),其中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结论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由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

九、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理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抽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参加。 份数(栏),由施工单位填写。

4 核查意见(栏)和抽查意见(栏),按项目分别进行核查和抽查,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对在分部、子分部已进行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应核查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按项目逐项核查及抽查后均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核查(抽查)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核查及抽查情况,填写:共核查、抽查××项(核查项数+抽查项数),其中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结论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由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

十、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 参加人员(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质量评价人员不少于7人。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实际是复查一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后,到单位工程竣工的质量变化,以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还没有形成的观感质量。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理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质量评价。评价“好”、“一般”“差”。 综合评价(栏),各空白格填写“好” ××项、“一般” ××项、“差” ××项。 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好” ××项、“一般” ××项、“差” ××项,按“好”的项数占总项数的百分比,且无“差”项确定为“好”、“一般”“差”。 “好”的项数占总项数50%以上,且无“差”项,可共同确认为“好”。 “好”的项数占总项数低于50%,且无“差”项,可共同确认为“一般”。 检查评价有“差”项可共同确认为差。当有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和严重影响观感的“差”项,必须返修处理,否则不予验收。 由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 十

一、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全称,即批准项目的名称,并注明是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 验收记录(栏)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做出评价。 分部工程(栏),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交监理验收。经验收组成员验收后,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栏),注明共验收几个分部,经验收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几个分部。

5 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栏)填写“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栏),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提交监理单位验收。将每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逐项统计,由施工单位填入验收记录(栏)。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栏),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抽查过的项目,检查检测报告的结论,另一方面是单位工程抽查的项目,要检查其全部检查方法、程序和结论。 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将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分别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格内。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栏) 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提交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按检验的项目数及符合要求的项目数填写在验收记录(栏)。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按项目核查及抽查情况,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或一般、差”。 综合验收结论(栏) 综合验收是在前五项内容均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别核查验收有关项目,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观感质量检查。经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综合验收(栏)内填写:“综合验收合格”。 参加验收单位(栏)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验收的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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