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科学发展观调研论文

2022-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齐奇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法院科学发展观调研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法院科学发展观调研论文 篇1:

崂山法院:鼎力塑造先进司法文化

近年来,崂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走出了一条宗旨立院、规范治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的发展之路。200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成为山东省惟一入选的基层法院。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塑造公正司法形象

2006年8月,崂山法院正式启用新的审判综合大楼。按照现代法院模式设计,把办公区与审判区、生活区功能分开,避免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庭前接触,保障了司法中立。2008年11月,崂山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便民诉讼中心,并开发了便民诉讼管理系统,使当事人的诉求在第一时间传达给办案人,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崂山法院还不断加大投入,建立了计算机管理中心和法院网站,开发了信息化综合管理、电子档案、远程立案等系统,实现了“数字化办公”、“网络化审判”、“智能化监控”的现代法院管理模式。

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形成规范管理体系

近年来,崂山法院在青岛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假日法庭”制度、“阳光鉴定”制度等等,这些先进举措的推出,正是崂山法院制度建设取得的可喜成果。崂山法院还在山东省基层法院率先实行和坚持了对管缓免犯罪分子的帮教制度,定期组织种植“自新林”,受到了来华考察的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委员会成员的高度评价;启动拍卖机构电脑摇号抽取程序,确保了委托拍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电子签章系统,将案件的审核签发纳入网络化管理,规范了印章的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树立公正司法权威

崂山法院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审判实际开展了“做严谨法官,办精品案件,树公信形象”、“创新提速齐并进,质量效率双争先”等主题活动,激发了干警献身法院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重视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将每年三月定为理论调研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讨活动,活跃了理论调研气氛;扩建标准化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为干警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为努力实现司法的亲民、便民、利民,崂山法院先后设立了假日法庭、便民调裁处、涉军法庭、老年维权法庭、少年审判合议庭。2005年成立了法官宣讲团,先后为干部群众讲授法律课和开展法律咨询70余场次,3万余人受到了法律教育。崂山法院还选取典型案例,到社区现场开庭,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崂山法院成立法官艺术团,每年举行迎新春联欢会,在区市政法系统文艺汇演中多次获奖;建立健身中心,成立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培育现代司法精神

崂山法院以确立“精致审判、高效执行”服务品牌为核心,创立完善的机关文化体系,设计了品牌标识,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崂山法院文化。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去,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司法,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深化调解出和谐、调解优先和和谐司法的审判理念,并以此为指导进行公正裁判。自2004年起,崂山法院每月坚持评选办案明星,大张旗鼓的宣传先进;每年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优秀书记员等,涌现出一批先模人物。

崂山法院坚持从严治院,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教育广大干警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文明和谐提高司法公信力,10年来全院没有发生一起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崂山法院开拓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新平台:创办《崂山审判》报,建立法院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编写《司法之翼》大型画册,建立院史室,全面展示建院十五年来法院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激励全院干警拼搏进取。

崂山法院培养干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自2003年以来,全院干警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病残儿童、慈善基金、生病干警家属累计捐款19多万元,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8万余元。在2008年奥运帆船比赛水域受到浒苔侵袭时,全院开展“我为奥运做贡献”党员主题日活动,2次组织党员干警打捞浒苔20多吨,保证了奥帆赛的顺利举行。

灿烂的法院文化建设结出了丰硕的发展之果。近年来,崂山院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先后获得全国和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优秀法院、青岛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青岛市文明单位、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法院科学发展观调研论文 篇2: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齐奇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有力推进“八项司法”,切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齐 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省法院2009年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法院办案压力最大的一年,是我们依法保障发展、民生、稳定的司法能力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三项承诺”。践行“八项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785435件,办结779059件,同比分别上升9.71%、11.92%,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548.46亿元,上诉率7.75%,二审改判发回率8.83%,生效裁判息诉率99.14%;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736件,办结6873件,同比分别上升15.11%、22.21%。全省法院在收案持续高位攀升的情况下,审判、执行仍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

一、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穗定”的工作一心,发挥职能。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

(一)抓好能动司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提出涉诉企业解困的司法对策。年初,省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7条,指导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经济形势变化中的司法应对。共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119057件,同比上升28.17%,调解撤诉率达40.25%。全省法院共对25家涉资金链断裂的行业龙头企业重大债务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涉及案件2502件,目前已有11家企业经资产重组、重整而起死回生,其余也取得重大进展,迄今尚无一家关门倒闭。浙江法院在实践中形成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为涉诉企业解困的多种审理模式,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创新。妥善审理好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各类纠纷案件,切实依法保障国家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顺利实施。省法院经认真调研还制定了《关于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16条,指导各级法院依法支持我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创新举措,不轻易认定涉案流转合同、协议无效,同时依法制裁借改革为名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意见》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支持我省创新型经济的发展,经积极向最高法院争取,我省又新增8个审理专利纠纷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总数已达27个,居全国法院首位。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46件,刑事案件120件,同比分别上升55.74%、26.32%。省法院成功调解正泰集团与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补偿金额达1.5亿元,是迄今国外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侵权的最大赔偿案。4月,省法院首例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和境内外媒体列席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工作会议,进一步树立了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的国际形象。

服务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港航强省”建设。审结涉外商事案件851件、海事海商案件1121件,同比分别上升33%、13.35%,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9.85%。为完善管辖法院布局,在省法院努力下,西湖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取得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

(二)抓好和谐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7599件,判处罪犯89691人,同比分别下降3.2%、4%,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3419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20257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053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26件。判处罪犯1108人,处级以上120人,其中厅级17人。为惩处日益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省法院制定《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加大制裁力度,防止缓刑过滥,有力震慑预防犯罪;针对我省“两抢”案件多发的态势。会同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办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严厉惩治。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和教育改造工作,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对公诉案件中2名被告人、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95件;对1867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44343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认真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职务犯罪预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以及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的法律机制。

民事审判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统筹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抓好全程、全员调解,努力从根本上平息纠纷。特别是对宏观经济影响下发生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更加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实现互利共赢,案结事了。对不能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判决。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8862件,同比上升11.95%,调解撤诉率达54.78%。

行政审判注重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109件,同比上升1.3l%,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54%;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31.93%。省法院继续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2008年度司法审查基本情况,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印发各市、县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依法行政。最高法院充分肯定“白皮书”这一做法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省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共执结案件211274件,执结标的金额295.73亿元。扎实开展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累计执结有财产积案9726件。占总数的99.5%,经全国清积活动检查验收组验收合格。9月28

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提出了改进意见,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省法院及时印发全省法院学习,并制定了15项贯彻措施。

努力做好申诉和涉诉信访的化解工作。省法院增设立案二庭,健全诉访分离机制。全省法院共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265件,改判发回527件,对驳回案件加强息诉释明工作,努力做到每案必谈。在全省法院立案窗口配备兼职心理咨询师,对信访人加大心理疏导。共处理来信11896件,接待来访17492人次。为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秩序,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信访老案终结办法,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两批涉诉无理访案件的甄别工作,已认定16件为无理访,18件正报请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认定。

(三)抓好民本司法,切实保护涉案民生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院、庭领导与网民对话机制,省法院院长两次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省法院9位庭长也分别到浙江在线。系统地与网民互动,开创了全国法院先河。省法院还先后与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和案件速裁等工作举措;开通“浙江法院网”个案进展便民查询系统;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减轻群众诉累,平均适用率达74.15%;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983.38万元,对506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908.38万元,努力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服务群众。

高度重视涉及民生的案件。省法院研究制定了审理劳动争议、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效平衡不动产双方的合法利益。审结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13409件,执行偿付率达71.71%;审结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案件167967件。8月4目,省法院召开首次涉军维权审判工作会议,制定专门意见注重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其审结涉军维权案件200余件。

(四)抓好协同司法,合力破解司法难题

推进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省法院积极拓展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团体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当地。8月20目,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并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提出26条具体措施。省法院还专程走访省律师协会,主动听取律协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积极推动律师参与调解等问题达成共识。全省基层法院均已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委托人民调解案件8578件,调解成功6689件,成功率达77.97%。

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省法院制定《关于协助执行奖励的若干规定(试行)》,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破解执行难。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落实与省纪委的联合通知,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党员和公务员等533人进行通报,其中87%的案件得,以执结。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建立被执行人开户信息集中批量查询机制;向省信用中心提供历年来的企业、个人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记录信息121714条。在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设立“老赖曝光台”,曝光258名被执行人,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10768人次。

推进长三角司法协作和专家合作机制建设。5月27日,省法院承办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第二次联席会议和第一届三地司法协作与发展论坛,共同签署了13项司法协作工作规则,并围绕“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商事审判”召开研讨会进行专题交流。省法院还两次召开法学专家征询会,就诉讼个案网络舆情的司法应对、法官庭审释明的适度把握等难题进行论证。全省有35家法院开展院校合作,采取共建科研合作基地、教学实践基地等,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优势互补和共赢。

二、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的工作要务,健全机制,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属司法

(一)抓好规范司法,确保公正高效

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初,省法院制定《关于构建司法规范化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继续抓好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建立教育、管理、监督、考评等四项机制。为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省法院全年下发41个办案业务指导性文件。

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管理。依托信息化办案方式录入各类办案信息,在全国各省区率先自动生成26项办案数据,评估全省三级法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的运行态势,每季度公布通报。借助这一平台,让各单位看清本院办案工作的强项和弱项,看清自身各项工作在全省法院上下左右之间所处的位置和差距,有效扭转了年度办案“前松后紧”的积习。使我省法院的办案管理迈上新台阶,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着力改进审判作风。根据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法官职业特点,制定“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为加强院风院纪,全省法院自3月1日起,实行上班统一规范着装。针对一些尚不够党政纪处分,但又明显违规、违反职业要求,小错常犯的不当行为,省法院出台《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采用类似交通违章记分扣罚的方法,进行扣分处理,累计扣分这若干分数。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8月至10月,还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

(二)抓好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加强院长、庭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责,在尊重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基础上,通过审核法律文书、要求合议庭复议、组织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法官业绩进行讲评考核等方法,强化监督管理。省法院所有副院长都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审理案件,所有党组成员包案并接待信访老户。各中级法院参照省法院做法,凡改判发回经下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都邀请下级法院院长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阐明原判意见。

落实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使审判的全过程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拓展网上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所有排期开庭网上预告,并试行网上视频直播庭审,有条件的法院实行网上预约立案;在门户网站“浙江法院网”上公布全省2008年以来的生效裁判文书9.2万余篇,同比增长7倍;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0464件,陪审率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数20多个百分点。

(三)抓好廉洁司法,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部署开展了反腐倡廉

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近年来不少干警违纪违法行为源于法官与律师不当接触的情况,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35条规定。同时,全省法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强对审判执行人员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下发后,全省法院及时将“五个严禁”上墙、上网、上媒体,并随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发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严肃自查违反禁令行为,省法院对违反禁令的1名审判庭领导和1名审判员分别给予免职、行政记大过和留党察看、行政降级等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在机关引起强烈反响。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2人。

重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富有法院特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如开设廉政网页、开通廉政短信平台、举办廉政书画展览、张贴廉政名言警句等,使洁司法成为全体法官的共同信念和自觉实践。创新廉政文化形式,1月15目,省法院隆重举行了首次法官授职典礼,为2008年度省法院51名新任高级法官司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逐一授职,典礼还邀请受职法宫的家属参加,极大地激发了法官廉洁司法的职业尊荣感,今后将成为全省法院一项年度的重大司法礼仪活动。 发挥院长和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班子狠抓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带头遵守我省法院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的“约法十章”。制定《司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各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现已巡查了衢州中院和宁波海事法院。

(四)抓好基层司法。服务审判一线

加强调研指导,帮助基层破解司法难题。为加强对基层法官办案技能的实务指导,省法院已编发技能手册26册、审务活页汇编10卷,发布指导性案例52个。整合全省三级法院调研人才资源,建立全省法院各审判业务条线的调研人才库,组织实施了15项全省重点凋研课题及成果转化工作。

加强科技强院,提高基层司法的科技含量。全省法院1370个审判用法庭中,建成数字法庭1017个,在建331个,对庭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庭审检查、观摩,远程提讯被告人、证人远程作证,远程庭审和网上庭审直播等。为提高刑事审判效率,保障安全,在全省看守所建立远程审判、远程提讯视频室。同时,结合司法业绩考评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法院干警电子人事档案、业绩档案和电子培训档案,实现人事管理信息化。

加强法官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发挥优秀法宫的“传帮带”作用。为减少工学矛盾,扩大培训受益面,省法院创新培训方式,建立“网络培训1日”,确定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网络培训日,同时会同各中级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47期,培训法官9182人次。

加强“两庭”建设,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全省103个法院中,82个法院已建成符合标准的审判用法庭。全省212个人民法庭中已有205个达到“省级五好法庭”软、硬件标准,46个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在“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之间开展审判质效评估,实行优胜劣汰的争创机制,激励更多优秀人民法庭脱颖而出。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是主动邀请视察和通报工作情况。全省法院先后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1410人次。省法院制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法院庭审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形成了“集中旁听”、“预约旁听”和“随时旁听”的多渠道庭审监督形式。8月,在走访省人大、省政协的同时,省法院院长还带队登门走访了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省法院完善即时回复、逾期情况报告和重要交办件月报等3项制度,推出季度通报、代表建议办理面商2项制度,确保交办件得到及时、依法处理。2009年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7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与代表、委员面商率达到90%以上,沟通率100%。

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的规定,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及时纠正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13件,其中,予以维持的29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194件,调解、撤诉的190件,其它方式结案的138件。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完善涉诉民意收集、分析、反馈等处理机制。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法官大局意识还不强、司法水平还不高,致使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各个环节。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好,业外活动自我约束不严,极少数法官甚至违法违纪,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力。二是有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有的法官在办案压力、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产生消极情绪。三是一些制约人民法院发挥职能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改革到位,特别是一些法院业务骨干流失、资深法官过早退居二线、法官断层、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当事人借助一些网络传媒炒作向法院施压,暴力抗法事件也时有发生。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许多法官身心疲惫,有的积劳成疾,2009年浙江法官人均办案112.1件,为全国平均数的2.2倍,预计今年的办案压力和难度仍会很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党政各方支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全省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善于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司法需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继续抓好“八项司法”。落实“三项承诺”。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贴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深化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发展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保障中央、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的落实。重视平等保护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权益,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开拓市场、参与国企改革以及自身重组改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我省创业促发展、创新促升级战略的实施。密切关注各地农村改革的新发展,适时修订完善依法保障我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促进我省对外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打黑除恶力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善于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围绕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扎实做好“护城河”各项工作。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完善涉军维权审判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与军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大力营造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司法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下功夫抓好法官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一线法官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狠抓审判作风建设,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不护短,培育和宣传正面典型,树立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良好形象。

三、深化审判机制改革,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统筹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地方法院审判机制改革。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动诉调衔接机制的完善和发展。积极构建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着力抓好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等五大工作系统建设,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和办案管理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抓好基层建设,打牢法院工作基础。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依法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推进信息技术在基层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掌控。会同省财政厅完善市县两级法院装备配备标准和规划,加快推进“两庭”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党政各方支持,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我省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法院科学发展观调研论文 篇3:

党委重视 行动迅速 开局顺利

金秋时节,一场声势浩大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兵团蓬勃展开。

在兵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兵团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在全兵团“四抓四看”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兵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兵团党委的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局良好。

高度重视 提前部署

早在今年6月,兵团党委就在兵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四抓四看”活动。这次活动是结合兵团实际、突出兵团特色、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通过这次活动,推动了科学发展观在兵团的贯彻落实,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制约科学发展的旧思想,树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使兵团的科学发展水平得到了提升,推动了兵团经济社会新发展。

9月19日,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和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进入第一批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兵团迅速启动,于10月6日召开了兵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兵团党委书记、政委、兵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聂卫国在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会上,下发了《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在全兵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兵团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兵团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向松在会上就兵团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作出了安排。

根据中央安排,此次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三批展开,每批半年左右时间。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还要抓好总结和测评环节,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未能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兵团党委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并率先垂范,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制订了详细的《兵团党委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质量和取得实效,兵团党委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兵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兵团党委及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为了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兵团党委要求,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指导。本次学习实践活动还要求,要继续按照兵团党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把“四抓四看”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坚持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彻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贯穿始终,确保“四抓四看”达到预期目标。

积极动员 迅速展开

参加兵团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兵团党政机关、兵团法院、兵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兵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兵团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兵团党委要求,在此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兵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解决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一是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二是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倾听群众要求,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三是片面发展、盲目发展、只顾眼前发展等问题;四是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通等问题;五是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聂卫国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兵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单位特别是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兵团党委的部署,全面正确把握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兵团实际,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兵团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力争在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改善民生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解决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在解决突出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通过切实解决一些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职工群众看到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体会到兵团党委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氣象。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第五组副组长张龙之在兵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传达了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精神,明确了中央指导检查组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等,并就兵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

动员大会结束后,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单位领导按照兵团党委的部署,迅速展开了学习。

集中学习 深化认识

没有理论水平的大飞跃,就不会有兵团科学发展的大提速;没有思想观念的大变革,就不会有兵团科学发展的大手笔。这场学习实践活动,正是对科学发展理论的一次大普及,是一次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思想观念革命。

10月7日和8日,兵团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师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班和兵团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相继开课。

在学习培训中,兵团各级党组织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确保学习质量。

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重点研读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重要文献资料,收看了中央党校教授杨信礼所作的《科学发展研究》讲座录像。杨信礼在讲座中阐述了科学发展的意义,发展的价值取向,发展的核心等,使参加学习的领导们更深刻地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随后的3天时间,兵团党委党校的几位教授结合兵团实际,从不同角度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阐述,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周黎明教授在专题讲座《结合兵团实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就科学发展观如何在兵团贯彻落实进行了精辟的阐述,使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深受启发。吴珍教授作了《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专题讲座,从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强始学教授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团场改革加快团场发展》的专题讲座中,阐述了深化团场改革、加快团场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各单位领导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深化了对现实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问题的认识,深化了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了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责任的认识。

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兵团实现率先在西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思想基础,提供精神动力。

正如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那样,兵团人正举擎着科学发展的大旗,在绿洲大地上,掀起新一轮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热潮。

作者: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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