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江苏省印发

2022-06-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政府购买江苏省印发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印发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做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我局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推进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设施,不断扩大应用规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购买规模逐年扩大。

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二)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备。

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三)运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本方案所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机关中以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为重点;其他公共机构中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为重点。

(二)车型范围。

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城区内行驶为主、运行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纯电动汽车。高寒地区可选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三)应用范围。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

1.新能源汽车管理要严格执行现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量。

2.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编报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应当明确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比例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下限要求严格审核并统筹安排。

3.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选择采购车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4.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轿车(含机要通信用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5.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应当享受本地品牌同等补贴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

6.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方式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7.2014年底前,中央国家机关完成淘汰报废黄标车工作。地方政府按照黄标车淘汰行动计划,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黄标车淘汰报废进度。更新黄标车时,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建立市场化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8.地方政府应当按照适度超前、保障使用的原则,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整合社会资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具有资质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升级改造传统加油(气)站、新建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护。

9.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的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增加,在现有停车场中逐步增设充电桩。

10.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三)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1.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维护等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运营企业支付费用。

12.地方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机动车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通行等制度方面,应当对新能源汽车适当给予政策优惠,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13.供电企业应当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服务工作,采取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车单位合理安排充电时间,提高电能利用率。

14.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对车辆、动力电池和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管理,提高车辆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各省(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2015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统计汇总上一本省(区、市)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购买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即将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统筹考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程,在核定保留车辆范围内实施;各省(区、市)将新能源汽车各购买比例逐级分解细化,明确责任,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改善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2篇: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2009〕1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部署,结合《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08〕105号)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省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农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引导所有适龄参保人员积极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已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充分发挥我省集体经济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新农保基金筹集机制。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允许地方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缴费方式。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对县(市、区)按人均财力分档给予补助,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倾斜。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个人账户建立

政府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地方财政支出。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新农保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省根据国家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七、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新农保基金实行县级管理,条件成熟时实行省级管理。

九、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存储、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新农保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加强对新农保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各地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一、相关制度衔接

各地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当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十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各县(市、区)要成立新农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新农保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及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及时向省新农保领导小组报告。

来源:

http:///pub/bennyzhu_jiangsu/lanmudaohang/zhengcefagui/201001/t20100114_260076.html

第3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服务业提速计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0〕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服务业提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江苏省服务业提速计划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近年来,我省服务业快速发展,增长速度在东部沿海地区名列前茅,总量保持全国第二,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左右,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现制定江苏省服务业提速计划。计划期2010-2012年。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以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加快发展生产服务业为重点,以提升发展生活服务业为基础,着力扩大服务业总量,着力优化服务业结构,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增强服务业综合配套功能,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提出到2012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确保服务业增速高于GDP增速,年均增长15%左右。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6%以上。到2012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0亿元左右。

--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确保达到43%,力争4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力争达到45%左右。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规模明显扩大,金融、物流、科技、信息、商务等生产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

--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2家、超500亿元的企业5家、超百亿元的企业40家,继续居全国服务业百强企业前列。争创驰名商标5件、著名商标50件。

三、重点任务

为了实现服务业提速计划目标,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在重点领域上谋发展,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在关键举措上求突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着力扩大服务业总量,提升服务业整体实力。金融、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房地产等产业规模较大,其发展速度的提高、发展效益的提升对我省服务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金融业。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发展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租赁、基金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华泰证券、紫金保险等龙头企业加速扩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江苏银行尽快上市。加大信贷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增加有效贷款。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推进融资市场化进程,鼓励通过发行企业债、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各种股权类投资基金。积极发展股权交易

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增加交易品种,拓展服务功能。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发展金融后台服务,建立数据冗灾备份及共享中心。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地方金融业发展。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确保到2012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物流业。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空港、海港和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现代运输业,努力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提高运输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制造企业物流服务外包,促进企业物流社会化和专业化,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壮大一批技术手段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本土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加快物流信息化,加大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提升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到2012年,物流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商贸流通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各类专业市场,加快构建现货与电子交易相结合、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现代产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完善多层次流通网络,构筑便利实惠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到2012年,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5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产业,努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水平。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影视制作、动漫、放映、演艺、娱乐、发行、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旅游业。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构建江苏“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形象为目标,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业附加值。积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产品多元化发展,扩大旅游消费水平。加强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的新型旅游产品。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相关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围绕精品线路,扩大宣传推介,突出区域特色,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与水平,增强旅游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到2012年,旅游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快中心镇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中心镇功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着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力度,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到2012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2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

(二)大力发展服务业新领域,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新需求,大力拓展服务业发展新领域,积极开发信息技术及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业新产品,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科技、商务、教育培训、居民服务等产业。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着力推进软件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动漫等优势软件发展,积极构建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软件与应用互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产业化,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推进软件产业国际化。重点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服务及数字内容服务。注重资源整合,加快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及3G技术研发与应用,着力培育第三方信息服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和方案解决商。积极开拓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数字电视、网络教育、网络游戏等新兴市场,不断拓展信息服务内容,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到2012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服务外包产业。大力发展离岸外包,重点发展以后台支持、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为主的业务流程外包和以软件研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大力培育和开拓外包新市场,建立和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层次,抢占产业制高点。积极促进境内外包发展,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将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和部分流程性业务发包给专业的服务供应商,扩大内需市场。加快组建全省服务业外包联盟,鼓励外包企业开展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建立和完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到20

12年,全省服务外包签约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突破250亿美元和180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金额达60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技术交易及评估与咨询、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依托各类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专业、规范、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到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租赁等商务服务业,培育知名品牌和规模企业,提升组织化、品牌化水平。加大商务服务业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国际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企业入驻江苏,扶持有实力的本地商务服务企业向综合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12年,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16%。教育培训业。顺应服务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积极拓展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层次、领域和途径。充分利用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金融、物流、科技研发、软件、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服务业高级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力度。支持各类培训机构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迅速做大做强。到2012年,教育培训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居民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居民服务业,采取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的经营模式,建立公开、平等的行业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加强职业培训,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服务业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实物租赁、车辆救助等服务新产品和新市场。到2012年,居民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三)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促进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全省“四沿”生产力布局,强化服务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突出中心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服务业发展格局。优化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服务集聚带,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高端服务业,着力提升对沪宁沿线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服务功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沿江基础产业服务集聚带,重点发展为化工、钢铁等产业配套的港口运输、生产资料及大宗产品交易市场等,促进沿江工业降本增效。构建沿海经济服务集聚带,加快沿海港口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和物流配送功能,发展进出口贸易,增强现代服务业对沿海开发的支撑能力。建设沿东陇海线加工产业服务集聚带,重点发展以铁路物流、农副产品市场以及为加工制造业配套的信息、科技、金融业等,促进沿线工业提速增效。大力促进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加强中心城区资源整合,推进旧街区改造和企业“退二进三”,合理规划并加快建设新型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集中布局商务、商贸、金融等服务功能区,提升城市整体服务功能和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12年,形成9个服务业增加值超千亿元的中心城市,其中超3000亿元的城市3个。

(四)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服务业集约发展水平。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集聚区转型升级步伐,强化资源整合,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注重产业园区配套,充分利用我省开发区数量多、基础好、实力强的优势,突出主导产业,通过建设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软件信息、创意设计、产品交易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生产服务配套,加快形成分布集中、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完整产业链,促进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共同发展。注重服务功能完善,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整合资源要素,加快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为入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全面的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商务成本,提升集聚区综合服务能力。注重存量转换,依托城市存量资产,加快推进商务、创意集聚区建设。充分利用原有工业遗存,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交通区位优势,着力发展商务、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和现代特色商贸,促进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发展总部经济,着力吸引国内大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等到我省落户,实现资源要素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总部经济集聚区。到2012年,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2家,超500亿元的4家,超百亿元的20家。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总收入的50%以上。

(五)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引导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

抢占发展制高点。一是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制定创新战略规划,增强创新主体意识,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注重整合利用外部技术资源,强化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家的创新主导作用、经营团队的创新骨干作用以及科技研发人员的创新活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二是不断优化企业结构。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广、辐射示范性大的服务业大企业集团,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向经营方式灵活化、服务品种多样化、服务形式特色化、服务质量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竞争。通过建立、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外向型步伐,通过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加入海外技术联盟等方式促进国际技术接轨,通过境外直接投资、海外融资上市、跨国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形成本土跨国公司,不断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本运作和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快服务业功能建设,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强化服务功能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枢纽功能建设。突出抓好公铁水交通枢纽、基础通信网络等重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禄口机场二期、苏南机场、铁路南京枢纽站和沪宁、宁杭、宁安城际铁路、三网通信设施共享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二是加快信息功能建设。着力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强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改造提升,建设数字城市。大力发展现代产品交易市场,强化网络营销、电子结算等商务功能,加快形成主要产品的现代展示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产品定价中心、标准制定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等。三是加快平台功能建设。积极推进科技研发、共性设计、大型计算、设备租赁、投融资、产权交易、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项目,增强平台的服务能力。

(七)推进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顺应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趋势,促进产业体系优化创新,积极提高经济服务化水平,推动

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加快实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引导企业将内部服务活动外部化,通过将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分离,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新的企业发展模式,进一步释放潜在的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建立和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市场运作、行业管理、政府引导的运行机制,依托各类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合理配置各类专业化服务资源,促进不同服务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三是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发挥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渗透和黏合作用,建立从产品研发、设计到物流、营销、品牌推广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提升制造业附加值,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延伸产业价值链。

(八)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服务业发展竞争优势。建立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联动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大力培育服务业品牌,提高企业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争创服务业知名品牌。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的制订与推广,加快实施并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促进服务业行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到2012年,指导50家规模型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帮助50家先进技术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实施100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制定80项省级服务业地方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服务业行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抓手,切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加快发展。

(二)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下,抓紧研究制订我省服务业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政策,加快推进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同价。

(三)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试点城市、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推动服务业改革创新。加大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力度,加快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推进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破除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

(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抢抓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重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服务理念和水平,体现战略性、导向性的优质企业和高端项目,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导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投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业外商投资结构。加大服务业对外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分销、运输、劳务等具有国际化经验的企业走出国门,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以国际化带动服务业的跨越发展。

(五)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业人才,全面提高服务业人才素质,努力构筑服务业人才高地。组织实施“服务业人才千人赴德培训”等计划,切实加大对政府管理人员、服务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经营水平和管理层次。加快服务业专门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海内外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省创业、发展。争取3年内培养10000名各类专业型、技能型、实用型及复合型服务业人才,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智力支撑。

(六)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对服务业目标的分解落实与考核,将服务业发展包括增加值增长速度、占GDP比重、从业人员比重等重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服务业提速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20日 实施日期:2010年06月20日

第4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07〕8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日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高等教育)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

1 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一)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第三条

在本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教学成果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单位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第四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20个、一等奖60个、二等奖120个。

第五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学成果项目,其持有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

2 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三)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第七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由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次评选工作开始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与本人有亲属、师生关系的人员或者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高等学校院、系)是教学成果奖申报人的,该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进行论证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公示。

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产生。其中二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一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特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四分之三以上赞成。

第十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3 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自处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及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一等奖和二等奖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第十二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奖金数额为:特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

奖金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付。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三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择优向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对教学成果项目的评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其参加的评审结果无效。评审委员会应当按要求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对当事人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教育 教学成果△ 奖励办法△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7月4日印 5

第5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5〕108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 1 —

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外贸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外贸结构,增强外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来源包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5〕60号)建立的省级外贸发展基金结余;省财政根据省级财力增长情况和外贸发展情况每年适当安排的资金;省级外贸发展基金存款利息及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第二条

省级各类外经贸企业,均属本办法实施范围。根据本资金规模今后将地方外经贸企业逐步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

第三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海外企业,组建国际经贸网络;

(二)促进科技兴贸,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中央补贴促进政策的相应配套;

(三)鼓励出口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创建国际品牌;

— 2 —

(四)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加或组织参与各类进出口公平贸易活动,应对各种贸易壁垒;

(五)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实缴保费给予补贴;

(六)根据外经贸发展形势变化需要安排的其他资助项目。 有偿使用主要解决外贸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临时困难。 第四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实行专户管理。需使用资金的企业,可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用途和程序提出申请。

第五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作为无偿使用时,由省财政厅会省外经贸厅根据当年外经贸发展重点进行安排,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需要使用资金的企业根据操作办法要求提出申请,一式两份报省财政厅和省外经贸厅共同商定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第六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作为有偿使用时,需使用资金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原因和用途,并填写申请表,由担保人担保,经省财政厅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由使用单位与省财政厅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使用合同。

第七条

作为有偿使用的外贸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占用费。对借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本金或不缴纳占用费的企业,自资金到期的次日依照本金和占用费额按日费率1‰计收滞期费。

第八条

省级外贸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在资金使用

— 3 —

后向省财政厅和外经贸厅提交省级外贸发展资金使用报告,说明省级外贸发展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

第九条

省财政厅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用途,挪用、截留、侵占资金,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资金及不按规定及时归还有偿使用资金等行为的,省财政厅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各市可参照本办法设立外贸发展资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主题词:外贸

资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1050份

— 4 —

第6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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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

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7]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日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为实现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一、“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任务,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结构调整迈出重要步伐。2005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32223亿元,其中农村二三产业产值29646亿元,占92%,比“九五”末提高5.2个百分点。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增长,2005年全省乡镇企业个数超过110万个,营业收入26161亿元,增加值6022亿元。蔬菜、花卉、苗木、特经、特粮等高效作物的种植面积不断扩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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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优质品种比重不断上升。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显著。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57家,销售收入1823亿元。180家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89亿元,利税72.6亿元,利润43.7亿元,直接带动农户561.5万户。全省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714个,销售收入447.9亿元,农民经纪人接近100万人。三是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改善。农业生产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大,气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成效明显。四是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276元,比2000年提高1681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农村人均居住面积38.6平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7%,草危房改造15.2万户,建成农村公路4.1万公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5.5%。五是农村改革取得全新突破。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全省农民负担减至10亿元左右,比改革前减少80亿元。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林业、农机、农村水利设施等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六是扶贫开发工作走向纵深。强化“五方挂钩”帮扶体制,加大对16个经济薄弱县的帮扶力度,推进扶贫职业技能培训和帮扶贫困儿童入学工作,实施一系列扶贫项目,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经济实力和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十五”期间,尽管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一是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不高;二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还不快;三是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五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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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按照“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基本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以推进科技进步和加快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为保障,着力构建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新型农民培养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根据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的既定战略目标,“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1852亿元,年均增长5%;农业生产率11000元,年均增长6%;农村社会总产值59330亿元,年均增长15%,其中一产3240亿元,年均增长5%,二产48920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7170亿元,年均增长20%;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 12000亿元,年均增长15%;森林覆盖率达20%,年均增长1%;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年均增长7.3%以上。基本形成层次有序、类型多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框架。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2010年目标

总量指标

1.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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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15%

其中:农业5%

农村第二产业15%

农村第三产业20%

3.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结构指标

1.农村三次产业产值比例5:80:15

2.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产值比例40:60

3.种植业中粮食与经济作物比例50:50

收入指标

农民人均收入超过7500元,年均增速高于7.3%

1.农村经济发展。

至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750万吨,棉花总产50万吨,油料总产145万吨。严格保护6606万亩基本农田,确保水稻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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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到201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三次产业产值的比例调整到5:80:15,农业产值中的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产值的比例调整到40:60,种植业中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调整到50:50;养殖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48%;特种水产养殖产值占水产养殖产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肉类总产350万吨,水产品总产450万吨。

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到2010年,全省优势农产品生产总量占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业基地面积和养殖业生产总量比例分别达到80%、70%以上;农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建成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标准化农业示范区,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

至积极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一五”期间,龙头企业的数量、带动种养基地面积和农户数量3项指标年均增长10%,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出口创汇3项指标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0.8:1,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大力发展“万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积极扶持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到2010年农村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提高到15%以上。

2.农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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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到2010年,改造中低产田900万亩,治理高沙土及废黄河滩地200万亩,开发利用丘陵山区50万亩,改造采煤塌陷地15万亩,新围垦滩涂40万亩,新增耕地28万亩,开发利用已围垦区40万亩。

至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逐步建成多种所有制、多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至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抗灾能力。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实施灌区改造、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建设,80%以上基本农田实现旱涝保收。

至加快气象建设。建立健全“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农业产量气象预报的气象保障业务服务体系。加强对气象为农业生产过程和防灾减灾服务中的气象科学问题、技术保障、业务应用的研究。

3.农村生态环境。

至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资源管理得到加强,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道路;初步建成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体系,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

至提高水资源保护能力。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供水水源保护得到明显加强,基本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实行水量水质联合调度,遏制水质恶化趋势,逐步改善河湖生态。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禁采与控采,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制,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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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以创建生态农业县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生态农业。在抓好已有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的同时,“十一五”期间再建设1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到2010年,全省力争有60%的县建成生态农业县。

至综合整治小城镇和农村环境。制定实施城镇和乡村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功能分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新型示范小城镇、生态村、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沼气建设,控制人蓄粪便污染,农村改厕、改圈、改厨户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蓄禽粪便污染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利用率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定点存放处理措施;控制水源污染,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农田灌溉水和养殖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到201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

至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倡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的残膜。到201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至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到2010年,全省建设和改造农村乡村公路达到4万公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建成出行便捷的农村公路网。

至全面完成农村改水。到201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对居住特别分散、难以通上自来水的农民家庭,采用打手压井或建蓄水池等有效办法,切实改进其饮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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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全面改善农民居住和通信水平。到2010年农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其中钢混、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95%以上。通电话农户比重达到80%以上,互联网上网用户比重达到20%以上。

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资金,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在全省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全省农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至加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费。到2010年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农村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5.农民生活水平。

至提高农民就业率。到2010年,力争实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500万以上;农村充分就业率达到85%以上。根据农村就业率统计指标的特殊性和影响因素的复杂性,进一步探索建立以“有效劳动天数”指标为核心的江苏农村就业监测体系,为科学制定江苏农村就业目标及其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至加快低收入农民脱贫步伐。转变扶贫开发的对象与重点,创新扶贫开发的思路和机制,组织实施“千村帮扶工程”,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方式,增强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到2010年,基本解决106万低收入农户、310万低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脱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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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到2010年实现农村城镇化35%以上、人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万元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60%以上、万人拥有科技人员数500人以上、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以上、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比重70%以上、农民对村务公开和社会安全的满意度分别达到85%以上。

三、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根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突出履行政府公共职责,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推进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着力点,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保障,以重大工程项目为引导,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大力发展高效农业。

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继续做大做强16个优势主导产业。依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组织实施高效农业百项工程,通过政府推动、龙头带动、科技促动、市场拉动,形成高效农业产业带、产业链和产业群。按照正确定位、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积极扶持的原则,通过重大工程项目引导、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竞争力。

至加快发展优质粮产业。积极推进以苏北、苏中地区为重点的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粮产业工程建设,组织实施超级稻丰产优质工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全省口粮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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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加快发展蔬菜园艺业。淮北地区突出设施早春蔬菜、出口根茎类蔬菜、优质苹果、梨、反季节鲜切花和食用菌特色;沿海地区突出葱蒜根茎类蔬菜、优质梨、出口切花菊特色;沿江环湖地区突出观赏苗木、应时鲜果、水生蔬菜、盆栽花卉特色;丘陵山区突出彩叶苗木、名特茶叶、食用菌、应时鲜果特色;城市郊区突出特色蔬菜、叶菜、高档盆栽花卉、应时鲜果特色。园艺产值由目前的510亿元增加到750亿元,在全省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25%。

至加快发展规模畜牧业。按照“上规模增效益、做特色强产业”的发展思路,做强做大优质瘦肉型猪、优质地方家禽、波杂山羊和奶业四大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优势产业带、产业区;多种形式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以培育生猪出栏3000头、蛋禽存栏5000只、肉禽出栏20000只、奶牛存栏100头的大中型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大力提高苏北和丘陵山区规模养殖水平;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促进产业延伸,增加经济总量。

至加快发展特色水产业。大力发展高效渔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逐步实现养殖集约化、产业园区化、设施现代化、产出高效化。充分利用旅游服务等设施,发展集观光休闲、文化科普、体验参与、旅游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实现功能拓展、效益提升。在沿海地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鱼虾蟹贝藻养殖,增加海珍品养殖品种,探索沙棘、海水蔬菜等品种栽培或养殖,推广先进高效模式,增加海水养殖的科技含量,提高养殖效益和层次。巩固提高海水苗种产业,增加育苗品种,提高苗种质量,把沿海建设成苗种繁育供应基地。大力发展海水产品加工业,着力突破贝类加工,提高以紫菜为原料的深加工,发展鱼虾特别是低值鱼虾类加工,开拓海洋保健品、海洋药物加工,提升加工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污染少的地区,利用湖泊水质清、环境好的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化生态渔业,控制和减少投入品对环境的影响,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多出名品、精品,向专、精、特、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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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方向发展,建设原良种基地、良种引繁中心和优质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逐步做到养殖规模化、模式生态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稳步向现代渔业迈进。到2010年,全省渔业产值达到685亿元,年均增加亩效益2000元以上的高效渔业规模化养殖面积60万亩。

2.强力推进外向型农业。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500万亩,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基地达800万亩;农产品出口收购中由基地提供和生产的产品达到50%;力争20%的出口基地通过检验检疫注册备案;10%的出口基地通过主要出口目标市场国的相关质量认证或注册。逐步认定20-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基础,认定5-10个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形成以苏州为龙头的沿江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域,以南通为龙头的沿海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域,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沿东陇海线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域。加强农产品出口促销。拓展江苏省农产品出口市场空间。实施以市场促进(MAP)、外国市场开发(FMDP)和新兴市场开发(EMP)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境外促销。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突出招商引资与贸易合作,每年筛选发布一批农业重点招商项目和公布农产品出口前100位企业名单,通过组织专业性境外招商活动和举办农业重点项目推介会,引导和鼓励外国资本投向我省农业优势产业。加快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提高园区专业水平,发挥园区资金集聚、企业孵化和出口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贸易型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合资嫁接改造,向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转变。

3.加快建设生态观光农业。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料和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推进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生态农业县建设。加快发展观光农业,重点建设大城市周边都市休闲农业圈,太湖、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等环湖观光农业区和丘陵山区生态观光农业区,沿江观光农业带、沿海观光农业带和大运河、黄河故道田园观光农业带,形成“一圈二区三带”六大休闲观光农业区。到2010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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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业基地面积、养殖业生产量比例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在资金融通、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重点扶持228个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鼓励形成国际国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40家,超100亿元的5家。

至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加快龙头企业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加强对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的规划和引导,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提高龙头企业和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产业集群,提升我省龙头企业的竞争力。

至加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把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增加科技开发投入,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努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科研单位或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至全力打造龙头企业产品品牌。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品牌,做强企业。强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加大企业标准、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龙头企业。要通过中介组织,采取联合、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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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等方式,尽可能把同类产品品牌整合在一起,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打响江苏“特色品牌”,提高我省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至积极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要进一步调整思路,采取转型、合资、引进外资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出口总量大、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产品加工型或出口贸易型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瞄准国际市场,大力兴办农产品出口项目,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和网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营销活动,努力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业外向型人才。

至加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强化为农服务、与农民共同发展的观念,更好地发挥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订单合同,提高履约率。创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推行面向农户的利润再分配,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获利、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多赢目标。

2.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蓬勃发展。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重点支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对合作组织成员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教育培训等。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量突破10000家,形成一批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群体,带动农户数占全省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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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

至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形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江苏优势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合理布局农贸市场,每个县重点建设和扶持一个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形成市、县、乡层次有序、规模合理的农贸市场网络。

至积极培育以现代物流业为重点的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超市连锁配送、直销专卖、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体系。扶持农产品连锁超市发展,形成规模较大、网点众多的一流农产品连锁超市企业。同时鼓励和扶持利用因特网销售方式,做大做强我省优质农产品专业网络,提高点击率,增加网上销售量。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

至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制定农业地方标准1000项,修订400项农业地方标准。围绕江苏省优势农产品发展要求,围绕种植业、畜牧、园艺、林业、水产、水利、农机、农业资源开发等行业重点推广的优质高效、增产节能(源)技术,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标准、农业管理标准体系,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适应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对农业标准的要求。

至建立健全农业标准示范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标准的示范推广应用,在已建的204个国家、省级示范区基础上,结合各地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到2010年再建150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对已经建设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建设80个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建立以各级农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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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标准化示范区(点)为辐射核心,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农业标准示范推广体系,确保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

至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业标准实施的质量。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和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市场准入制度。

至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完善江苏省农业地方标准信息库,建设功能比较齐全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拓宽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农业标准信息服务网资源,实时跟踪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最新信息,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实时提供农业标准化动态信息。积极探索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措施。推动我省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出口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抵御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至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体系。整合相关资源,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建立一套比较健全的农产品培育体系,发挥农业标准化农产品的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五年间培育农产品品牌200个,其中省级名牌农产品100个,国家名牌10个,申请1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水利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大力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县乡河道清淤完成率达80%以上,疏浚县乡河道1.5万条,土方10亿立方米。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苏北和沿海高氟水、碱水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结合全省新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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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镇村规划和区域供水规划,合理调整供水水源和供水布局,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继续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丘陵山区水源、圩区治理和小城镇水利建设。力争完成29个大型灌区续建改造、起步实施1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906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4791万亩,节水工程灌溉面积3600万亩。

2.加大农业综合开发。

至淮北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以搞好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强淮北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逐步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化商品生产基地。

至沿海滩涂开发工程。全省规划围垦22块,总面积40万亩,形成耕地面积28万亩。

至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十一五”期间改造丘陵山区中低产田50万亩。

至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综合开发黄河故道100万亩,项目区以培育优质粮食、优质林果、特色蔬菜等三个优势产业为重点,实施32个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8个龙头加工企业项目。

至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全面提高徐州23万亩采煤塌陷地农业基础设施标准,重点开发15万亩坡耕地和塌陷沼泽地、盐渍地。建设2个科技示范园区,5个特色农业示范基地,2个观光农业示范园,1个林业精品示范园和1个立体农业示范项目。

3.推进农业机械化。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这一主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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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主攻机具的配套率,加快研制开发适应优势农产品发展的新机具,抓好单项技术的配套和整合,解决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农机的配备问题,加快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农机新技术和机具的示范推广。

至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一是巩固提高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免耕条播机和收获机械的更新换代;二是全面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在苏南、沿江地区加快推广水稻水旱机直播技术,继续发展高性能联合收割机;三是努力突破油菜生产机械化,积极组织油菜机直播和收获机械的科技攻关,提高机械的技术水平,加快试验示范步伐;四是积极引进、开发玉米等作物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与机具。

至积极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重点支持块茎、块根类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蔬菜、花卉的播种、移栽机械的示范推广;积极发展林牧渔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设备。大力推广鲜食农产品低温保鲜技术、粮食及特种农产品的低温烘干技术、茶叶微波杀青与成型技术、豆类和干果类农产品机械化剥壳技术等。推进农业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还田机械、捡拾打捆机械、编织加工机械和畜禽粪便处理与加工机械的发展。

4.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增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加强干旱、台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预测)和分析评估,拓展为农服务领域。一是面向农业与农村发展,拓宽以信息和技术服务为重点的气象为农业服务领域。二是面向林业、农业、渔业的生产、建设和保护,开展森林火险预警、植被监测等服务。三是面向渔业以及水产养殖业,利用实时气象要素产品直接服务于生产调度、存储、运输和销售,提供养殖品种、养殖最优时机的决策支持信息,以提高行业决策能力。四是为农业、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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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渔业、水利、农垦等部门的专业气象台站提供全面的资料、设施、技术标准、业务规范以及技术保障等相关服务。五是面向海洋和沿海滩涂的开发利用,加强海洋和滩涂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六是进一步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服务能力。

5.建立农业灾害预防和控制体系。

至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程。一是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市、县、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包括在全省建设动物疫病防治中心、疾病预防控制站,动物疫病检查站,无害化处理场,应急物资储备库以及隔离场等。二是动物疫病免疫疫苗购置补贴以及扑杀补助。重点包括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猪链球菌、狂犬病等常规性动物疫病,鲤春病毒血(SVC)等烈性水生动物疫病的日常防治工作;动物血防经费补助;奶牛布病、结核病扑杀补助以及重大疫情扑杀补助。

至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及林木病虫害防治工程。组织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及林木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加强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与成灾机制研究,强化水稻病虫测报,提高测报准确率,推广水稻病虫害尤其是水稻条纹叶枯病综合防治技术;加强蝗虫、农区害鼠的监测,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加强林木病、虫的日常检测,加快建设森林有害生物检测预报体系、森林有害生物检疫及控制减灾体系。

至外来有害生物监控工程。开展红火蚁、稻水象甲、香蕉穿孔线虫等重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开展蔗扁蛾、烟粉虱等外来有害生物及新发现的大蒜细菌性心腐病、荷仁豆枯萎病等有害生物普查;加强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假高粱、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重点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封锁、控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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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农资救灾补贴项目。用于农业受到水灾、旱灾、冰雹、龙卷风、连阴雨等自然灾害侵袭,恢复生产的生产资料补贴,重点包括化肥、农药、柴油等。

至省级种子救灾备荒储备项目。在我省农业生产发生灾害时,保证恢复生产能够使用优良种子,减轻自然灾害给我省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落实到具体承储单位,与承储单位签订种子储备合同,保证储备任务的完成,根据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调拨。

至森林防火工程。建立和完善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林火信息管理系统、森林防火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6个、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7个,新建专业森林消防队28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390公里。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明确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生态系统类型、环境敏感性及生态环境问题,将全省划分为黄淮平原、长江三角洲平原、沿海滩涂与海洋等3个生态区(一级区)、沂沭泗平原丘岗、淮河下游平原、沿江平原丘岗、茅山宜溧低山丘陵、太湖水网、沿海滩涂、近海海域等7个生态亚区(二级区)。以此为基础,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合理生产力布局,有效保护和利用资源,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1.建设绿色江苏。

至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江河湖海防护林、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绿色通道、城市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保护、杨树板纸一体化、银杏等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林木种苗花卉、竹业和森林旅游等林业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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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加强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以江河湖海生态防护林和公路铁路绿色通道为框架,以长江、淮河、沂(沭、泗)河三大水系汇水区生态林和平原农区商品林为主体,以城郊森林、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嵌点,四旁树木相配套,“一区二带三网四片多点”为一体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

至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千里海堤基干林带建设工程、大中型河堤水土保持林基地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沿海百万亩高效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和低产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等七大工程。造林总面积217911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10543公顷,封山育林7268公顷,建设农田林网折实成片林面积16735公顷,建设绿色通道26322公里,城市绿化植树3085万株,村庄绿化植树21874万株,低产林改造49804公顷,森林抚育90182公顷。

2.治理农村污染。

全面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大工程。突出沼气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农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秸秆还田等生态工程建设。

至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十一五”期间,在苏北地区以及苏南和苏中的部分地区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100万个,为100万个养殖户提供优质清洁能源,并减少污染,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至大中型畜禽场沼气工程。再建工程200处,每年40处;重点在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大中城市周围,对规模化畜禽场以及部分重点污染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沼气工程的方式进行治理,基本解决重点区域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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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再建工程250处,每年50处;重点在环太湖及长江流域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利用厌氧发酵和好氧降解工程技术,将农村小城镇和集中居住区的粪便、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严格控制生活水污染,实现生活用水的良性循环。

至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再建工程500处。重点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飞机场附近和大中城市周围等农村集中居住地区,充分利用农民普遍废弃植物秸秆的丰富资源,通过热解气化技术使其转化为优质能源供附近农户生活所用,达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水土保持。

启动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以及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专项规划。以小流域为单位,将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结合起来,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针对各地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形成多目标、多功能、多效益的综合防治体系。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体系。继续实施丘陵山区和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4.发展循环经济。

至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是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推广力度,全面解决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的问题,开展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试验示范,探索促进该项技术快速推广的生产组织方式。通过采用少免耕耕作制及支持购买还田机械等措施,培植一批秸秆直接还田的村、镇、县,使该项技术更加轻型、简化、省工、高效,取得更好的综合效益。二是培育一批秸秆加工利用企业。考虑区域布局,选择条件较好的,以财政专项与贴息贷款扶持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秸秆发电、秸秆加工成型燃料、环保型墙体材料、中密度板、草编织等秸秆加工企业的扶持、引导和指导力度。促进上规模、上水平,形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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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牌,使其做大做强。三是培植秸秆做食用菌基料的种植大户。重点放在苏中、苏北地区,加强对秸秆做食用菌基料、生产食用菌的栽培技术转化培训,培植一批食用菌示范大县。四是重点支持发展秸秆养畜示范县。以抓好国家和省级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为载体,对利用秸秆青贮、氨化、膨化、压块和微生物发酵等多种方式制成饲料养殖企业、大户实行定额奖励。加强技术指导,逐步推行商品青贮、氨化饲料试点,加快秸秆颗粒饲料的研制和开发。

至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截污导流。根据“先治污、后通水”的要求,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水工程建设目标相适应,完成沿线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二是水源保护。实施苏北、苏中主要引水河道清水通道工程,保护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湖泊和水库水源,重点进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三是河湖生态修复。进行梅梁湖、东太湖生态清淤,重点实施新沂河和淮河入海水道生态治污。

(六)改善农民生活。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至在扶贫开发对象上,突出重点,下移重心,坚持瞄准经济薄弱乡村,锁定农村贫困农户。省里主要对苏北地区经济最薄弱的1011个村给予重点扶持,其他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按照省里的部署负责实施。

至在扶贫开发责任上,实行省统一规划部署,市、县组织实施,坚持任务和责任到市、县,项目和资金到乡、村。在扶贫开发途径上,坚持实行整村推进项目扶贫,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扶贫,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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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在扶贫开发措施上,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强化科技扶贫措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继续实行“五方挂钩”帮扶,大规模选派干部驻乡村帮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2.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至开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坚持“南北挂钩、城乡统筹、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思路,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工程,实行就地扶持与向外输出并举,就业与创业并重,职业转移与身份转移结合,广泛开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

至大力发展非农职业技术教育与就业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率与其受教育程度、非农就业技能水平密切相关。要加快实施《2004一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苏政办发(2004)18号),为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提供人力资源战略投资与储备。

至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水平。非农工资性收入、民工权益保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密切相关,而目前江苏有组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仅为16%左右。要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水平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3.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从而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要继续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扩大劳务输出,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要制定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努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着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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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农区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的农村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加快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实行社会救济;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济制度,进一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改进与完善救助方式。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突出政府对“三农”的支持与保护,以创新与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提出保障机制与政策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备条件。一是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把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发展纳入公共财政范畴,贯彻落实 “一个倾斜”(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 “三个高于”(县以上财政支农的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资金要高于上年)等支农政策,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二是依法建立稳定的支农投入增长机制。起草制定《江苏省支农投资条例》,将各类支农投资纳入地方性法规框架。三是多管齐下,扩大农村资金供给总量。研究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有效途径,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制度,拓展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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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企业、个人及国外资本在农村投资创业。积极支持食品加工业、养殖业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股票,打开农业资本形成和扩张的通道。四是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非国有资本进入金融业,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中小企业和民间资金参与合作金融机构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主要为“三农”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强化政策性银行职能。农业发展要继续认真做好粮棉油贷款供应与封闭运行管理工作,适应市场变化的新形势,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业务范围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等项目拓展。五是加大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充分发挥商业信贷资金优势,重点支持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其他商业银行也要适当扩大县级机构的授权授信,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规定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六是加快建立与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对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建立农业保险大灾赔付风险基金和推动成立股份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等途径,进一步明确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服务范围和职责分工,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七是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和创业基金。进一步完善江苏有关政策法规,拓展风险投资和创业基金顺利进入农业高科技产业化的新途径。

(二)强化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支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构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十一五”期间,按照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需求与供给机制、农业科技集成与扩散机制,在资金投入、制度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建立起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源头,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骨干,以农业产学研为纽带,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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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品种更新、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农业标准化为监督约束机制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二是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科技攻关。充分挖掘我省现有的科技人才和种质资源优势,加大优质高产动植物新品种选育,重点推出30个左右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农业优新品种。围绕发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加快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储运及精深加工技术、农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技术、农业工程与装备技术等的攻关力度,力争在农业新品种、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新型农业投入品、新型农业机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尽快培育出一批适应性强、推广面大、对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高产、优质、高抗新品种,以及生物农药(兽药)、生物有机肥等新产品,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步伐。三是突出发展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围绕16个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整合专用品种的培育与生产、产品包装、加工、质量监控、原料保鲜、物流工程等产业链各个环节技术,加快从单项加工技术向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的发展步伐,通过创建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促进与保障江苏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四是优化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促进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相互协调发展。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支撑,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集科研、推广、企业为一体的新型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鼓励与发展各种民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体系。五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全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阵地,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优化人才专业结构,重点培育1000名农业科技创新骨干,50名学科带头人。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技术应用型人才素质。

(三)健全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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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一是建立“三农”公共管理决策信息系统。加快建成政府对农业科学决策的信息支撑和快速应急反应系统,提高各级农口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科学决策能力,并通过与相关体系协同建设,实现动植物保护、农业市场、资源环境保护等农业信息在综合应用系统上的集成。二是建立健全面向农民的政策信息、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服务。开发完善动植物防疫检疫、新型种业、新型植保服务、耕地质量长效监管、农业生产与抗灾预警、农业气象和农产品市场等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网上市场,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为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三是建立行业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成渔业综合管理平台、渔业资源动态监测管理、水产品市场动态分析体系、水产品出口基地管理数据库、系统内网络协同办公等;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改造升级,建设通用信息数据库,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数字林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建立江苏森林资源动态检测体系、技术体系、数据库服务系统。

(四)开发人力资源。

一是制定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进入农村,非农人才进入农业,提升农业经营理念,使农业和农村人才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建立有效的农业和农村人才的增长机制,二是加强对农民的创业培训。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增强其创业、掌握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的能力,改变农业和农村人才资源贫乏、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状况。对已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学习愿望与创业能力强的农户,通过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的新型农民。对新生劳动力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就业基本知识、务工常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培训。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以需定培,定向培训。三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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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施广泛的科技培训。围绕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农村致富项目,通过专题讲座、科技直通车、专家讲师团、科技书屋、发放技术资料和明白纸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卫星接收小站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广大农民开展实用科技培训。

(五)完善市场体系。

完善法治化市场服务体系是规范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强化涉农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假冒伪劣欺诈行为,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防止农业用水、用电、化肥、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性项目价格和收费过快增长。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提高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储备机制,稳定规模总量,完善管理办法;建立粮食安全预警预报体系,完善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增强粮食应急处置能力;巩固省内对口粮食产销衔接机制,鼓励多形式、多层次的省内外产销合作,建立产销区长期稳定的购销衔接机制。三是积极发展涉农产品的现代物流业。重点加强涉农产品物流节点建设,提高省内外涉农产品物流体系的衔接能力;重点支持地方储备粮库仓储设施和重点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涉农产品市场和龙头企业,增大我省涉农产品市场的流量和容量,进一步提高省内涉农产品市场集散功能。四是按照增强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剥离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并推向市场。鼓励大专院校、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各项农业服务工作。五是推进城乡市场体系一体化。按照建立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求,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网络,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充分发挥城镇聚集辐射功能,运用城镇市场带动农村市场的发展,提高农业商品化、市场化水平。鼓励城市工商经济组织向农村延伸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

(六)推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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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制改革是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做好土地流转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农民法律意识。通过重点培育专业性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公益性用地补偿标准,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并提高其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与补偿办法,在建立征地最低价格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征地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保证对农民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并探索利用土地补偿为失地农民提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办理社会保障以及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有效方法。三是深化合作经济改革。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造。四是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确保农村基层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五是探索省管县体制改革。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行省管县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县级政府更大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实行省直接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六是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体制改革。统一编制城乡发展规划,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一纳入总体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体系、社会事业发展等;统一编制城乡用地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强化城乡功能协调,优先发展社会共享型基础设施。以城市理念规划农村建设,积极发展新型农民社区。七是推进城乡就业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实行统一的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城乡统

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缺乏保障等问题。八是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面,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平等一致,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享有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要把进城务工人员及其携带家属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子女教育、卫生防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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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和治安管理等工作纳入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管理范围,并将相应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着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尤其要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医疗救助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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