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控制

2022-04-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合同风险控制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的风险控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能迅速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带来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该机制是建立在完全信用的基础上的,所以风险控制是该模式能正常实施的关键。

我们结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采用分解法和分析项目流程图后认为对于风险控制应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分散等部分。风险回避是对根本性的风险予以回避;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该风险的发生概率;对无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风险进行分散。

一、以下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控制重要节点进行分析 风险回避-通过客户评价体系选择优质客户: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设备投入风险是由投资方全部承担所以选择能正常履约的诚信客户是降低项目风险重要环节。在实施项目之前应对目标客户的整体 1

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包括基本情况评价、财务状况评价、能耗信息、发展趋势、管理流程等,并且必须到生产现场了解第一手的用电数据。

客户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评价

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额、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等,客户经济形式,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的综合素质等。

客户财务情况的了解和分析评价

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了解EMCo要投资的项目是与主营业务有关,还是与兼营业务有关。一般来说,企业较重视其主营业务,投资于此风险会小一些。了解经营情况。包括了解: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

二、风险回避-选择优质产品以降低设备和技术风险

只使用经过考验的技术,EMCo不应在其业务中进行新技术的应用试验; 采用有可靠性记录的设备,选择愿为其设备提供担保的、优秀的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担保应包括承担更换设备的人工费用。

因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性决定了节能设备的领先性、稳定性、耐用性、适用性、自动化程度都是决定项目能否正常实施的先决条件。

1 领先性:因企业用电设备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节能设备在技术上一定要保持领先性以满足保证原用电设备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化节能。

如节能设备的领先性不够将会造成设备闲置影响项目的正常执行。

2 稳定性: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执行期内投资方是靠节约的电费实现收益的。所以节能设备稳定的节电率是收益的重要保证。

如节能设备的节电率稳定性得不到保证就会造成使用方对每年节能量产生争议,影响项目的正常执行。

3 耐用性: 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执行期内节能设备的产权归投资方,所以设备的耐用性将决定投资方的综合成本以致于影响收益率。

4 适用性: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执行期较长,在这期间用电设备有可能出现更换、搬迁等各种突发状况。节能设备必要能充分适应这些突发事件。

5 自动化程度:由于节能设备的现场具体使用都是使用方的基层生产工作人员相对知识结构比较简单,他们对新增设备的普遍要求都是不能增加其工作量即操作简便、不能改变其原有工作习惯、不能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等条件。否则现场工作人员有可能为省事直

接把节能设备关闭,因为能否节约电费并不能和他们基层工作人员产生直接关联。

三、风险防范-控制合同风险

要力争将风险控制在合同上,通过合同的约束来保障项目的正常执行,以及EMCo正常地收回应得的收益。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完全标准,普遍都采用国外样本。在合同条款的确立上要针对中国企业的特点进行必要的修改。其中特别要注意必须将验收标准、能源管理费等重要数据指标量化到具体数字,以避免在执行期内产生争议影响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风险防范-控制节能量计量风险

对项目的目前状况进行实测,而不能靠假定。为节能量的计算误差留出余地,确定合理的误差幅度。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连续地监测,密切注视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期节能量的早期迹象,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风险分散-控制投资回报风险

在项目开始前,EMCo应结合客户的具体状况制定详尽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案,确保按计划收回项目投资和应分享的效益。并在EMCo与客户以及相关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风险承担与损失的分配以分散风险。

以上几点是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中体验的具体经验,相信随着国家对节能的重视、各种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企业的认可,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机制的各种风险能得到更好的控制实现多赢的良好趋势。

洛阳卓远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10-10-11

第二篇:合同评审的风险防范控制

合同评审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强化合同评审是企业从源头上规避风险的重要措施。当前**公司的合同评审工作是根据多年实际工作所反映的问题,综合公司总部对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合同评审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对合同对象的审查

俗话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因此,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彻底调查,全面了解对方,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1.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臵的陷阱。

2.加强对建设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包括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范围、建设手续是否齐全等。了解和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管、规划是否已经许可,牵涉到拆迁的是否已拆迁到位,三通一平条件是否具备。如果发包方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则应了解其以往项目的施工合同,分析合同条款的变迁。因为这些关系着合同的效力,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

3.履约能力的调查。由经营部牵头对合作方做过的项目进行严格考察,明确了“无实力、无信誉、无行业行为能力”的“三个不合作”原则。

(1)调查的必要性。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工至关重要。如果甲方资金不到位,则我方难以收取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于防范合同风险是非常有效的。

(2)调查的方法。在网络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对方的情况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同时,通过查询工商年检登记,到对方住所实地调查、向对方业务往来单位咨询等也是调查的方法。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联营项目合同的审查,我们在严格按照总公司的内部合同版本要求对照检查时,还会强制让合作方出具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担保,看其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二、对合同文本的内部评审

合同文本评审是保证合同文本力求达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使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完备性、可行性。华南公司在合同签订前,以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政策、标准为基础,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投标报价的判定提供资料,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订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内部首先要进行合同自审,事前分析可能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然后形成文字形式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把合同送达总部评审。

在文本评审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防范风险:

1、合同版本是否是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标准合同版本。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常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作为施工方的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2、条款是否存在不公正性。

在招投标阶段,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存在的霸王条款、不公正条款是否响应,应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参与其投标;对已中标的工程,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认真研究、评审,对合同中不公平、不公正的条款,应尽量在合同签订前予以纠正。对存在巨额罚款、巨额垫资、条件苛刻及可能存在陷井的合同,予以高度警惕,尤其是未与之合作过的业主,不能误入圈套;对经双方已盖章的合同,在归档前应核对其是否有改动,对有改动的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如在关键条款中存在重大变动,应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停止该合同的执行。所以合同评审就是要保证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发生,保证合同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实施合同。

3、对专用条款的审查,包括合同价款水平是否合理,利润空间有多大,工程款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是否合理、保证金形式(强烈要求保证金为保函形式)。

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专项条款审查,最重要的就是工程价款支付条款审查。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一次性结算)中相关依据是否科学、可行,具有操作性;工程价款计量如何进行,程序如何安排,拖延支付惩罚措施是否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批准、前臵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弹性条款存在;另外还要审查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如结算的条件、依据、结算的期限、程序、审核,逾期审核的责任等;施工合同中的价款应是审查中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审查工程造价是否公平合理,如果工程造价明显偏高,一定要指出来并提出修改意见。主要审查施工企业保证金等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工程预付款数目是否合理,施工进度款支付数额、日期是否合理,维修保证金是否合规。另外工程价格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平合理。要明确计算方法(如按什么定额计算),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价款的性质(暂定价或可调价、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价款的调整条件和方法;价款调整的依据;固定总价时的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固定单价时的工程量调整依据、计量方法及适用单价等等。

4、甲方盖章必须是具备独立的签订合同资格的法人资格公章。

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其中应该注意: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争取取得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三、施工合同“四不签”原则

未经审查的施工合同不签,彻底杜绝了签合同“拍脑门儿”情况的发生,从程序上保证了施工合同的质量。

不合法的合同不签。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违法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公司坚持不签包含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利益、对社会有不良影响内容的合同;坚持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与劳务人员签署劳务合同时,禁止使用违背《劳动法》的条款,不将企业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也不设定“霸王合同”格式。充分尊重对方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使公司的合同履约率大大提高。

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签。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企业间无序低价竞争。明知道干一项工程连本儿都保不住,还要硬着头皮干。可一旦拿到手的项目低于成本价,不仅会导致工期延误,安全质量也难以保证。低标价经营还使得企业无力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科研成果贫乏,企业竞争力更无法得到快速提升。我们坚持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签,彻底扭转了“饥不择食食鱼钩”的尴尬局面。

有失公平的合同不签。对存在霸王条款、不公平条款的合同坚决不签。

严格的评审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投资及施工风险。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大对合同审查工作的管理力度和重视程度,配臵得力的专业人员,认真把好合同法律审查关,杜绝经营风险从合同评审开始。

第三篇:房地产培训【济南】房企合同涉税风险控制及合同税收规划培训

(12月14-15日) 房地产培训:房企合同涉税风险控制及合同税收规划培训

【课程背景】

房地产培训:房企合同涉税风险控制及合同税收规划培训,无论您是老板还是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在地产全面稽查的时代,您终将遭遇税务稽查!面对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您准备好了么? 合同更是降低税负的重要工具之一。通过改变合同当事人、标的物、时间、地点、价款,以至合同的附件等等各种合同要件,都能实现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本课程运用大量案例说明和帮助房地产企业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控制,并能做好经济合同中的税务规则,让签合同的人能有效控制经济合同的税务风险并达到节税的效果! 而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大多从企业的合同、发票、支付结算等方面入手,如果不在合同签订的环节进行好税务方向的事前审核和税务安排,往往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重大税收损失和经济损失。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合约部,法务部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人员。

【讲师介绍】

林老师:中房商学院房地产培训高级顾问,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著名房地产纳税规划实战筹划专家,被誉为房地产财税答疑“第一人”。现为某省地方税务局官员,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成员,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所得税人才库优秀人才,某省纳税人服务研究会副会长,某省税务干部学院等数所院校客座教授,多次组织、参与全国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潜心于房地产业财税研究,具有深湛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财经法规知识积累,出版有《土地增值税清算操作指南》等房地产企业财税专著。林老师长期工作在税务稽查、所得税等工作岗位,具有十分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经验和政策研究理论基础,长期在北京、上海、山东等全国数十个城市授课,课程涵盖房地产投融资、商业模式、经济合同、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税收筹划等各方面,讲授由浅入深、生动活泼、内容准确、分析透彻、简明扼要、操作实用;授课风格生动诙谐、风趣幽默;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战操作,深受各地学员喜爱! 【课程大纲】

一、经济合同与税收关系

1、引 子

2、案例分析经济合同与税收的关系

3、经济合同主要条款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4、合同的约定义务和税法的法定义务冲突怎么办?

5、何谓纳税规划和税务利益?

二、销售合同的涉税风险及税收规划

1、销售模式的选择:销售毛胚房还是销售精装修房如何取舍?先装修后出售还是先出售后装修?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等)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3、促销方式(买一赠一)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4、代收款项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5、地下室、车位/库(有产权、无产权、人防设施改造的车位)转让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6、代理销售合同、销售策划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7、售后回租/售后回购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三、经营租赁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1、出租和自营的选择:如何变出租为自营的技巧何在?

2、物业自营过程中的税收:自营、分立经营还是委托经营?

3、租赁合同(不等额租金、无租、免租): 先装修后出租还是先出租后装修?如何分解租金、管理费、广告费等?

4、批发和零售的妙用:如何变出租为转租?

四、其他特殊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1、代建(定向开发)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2、联合开发合同(分房、固定收益、分红)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3、挂靠开发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4、担保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五、投资设立阶段合同风险及规划(章程协议)

1、投资方式的选择:设立公司、购买股权还是增资扩股?

2、投资者身份的选择(法人、自然人、境内境外):选择好投资者身份,赢在起点,决胜千里!

3、组织形式的选择(有限无限、母子、总分、合伙):组织形式有时直接决定了税负的多寡。

4、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的选择:以房产、土地出资会涉及什么税收风险?

5、出资不到位(包括抽逃资金)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6、利润分配形式的选择(国税函[2008]267号):由陈发树股权投资利润分配引发的政策该如何把握?

7、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合同条款中的风险。

六、拿地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控制与合同税收规划

1、招拍挂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主体选择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2、拆迁补偿(货币/实物)条款中的涉税事项

3、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的涉税风险控制和合同税收规划

4、合同签订时间与标的物交割时间条款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5、以购买股权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6、以购买在建项目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7、合作建房方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8、以合并分立方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9、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10、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11、以路换地方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12、以附加红线外工程为代价取得土地的涉税风险与合同税收规划

七、开发建设阶段合同涉税风险及税收规划

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总包、分包)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2、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包工包料、甲供材、甲控材)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3、精装修、装饰、安装、绿化合同的税收风险与税收规划

4、自产货物销售包建筑劳务(如包安装)合同的涉税风险与税收规划

5、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税收风险与税收规划

6、建筑安装工程的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舍小求大”问题

7、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项目合同分解技巧与纳税规划

8、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票据结算环节的税收规划

八、专家现场开放时间,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中房博越

[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4-15日 济南(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代订,费用自理。

中房商学院是中国房地产智业高端品牌。以“唯有实战,方有实效”的服务理念,服务4000多家房企,培养6万多名房地产精英。业务包括:房地产培训、房地产内训、房地产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房地产考察、房地产策划师、房地产MBA等。

第四篇: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私募基金怎么控制风险

金斧子财富: 私募基金的风险包括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运作私募基金的风险。投资者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有时也包括基金管理人与所投资的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制度设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信息理解消化的制度设计;二是降低逆向选择的制度安排;三是减少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投资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基金契约中应规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而言,投资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几种: (一)管理者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人出10%一30%的保证金,与委托人的资产合在一起运作,一般是市值下降到管理人的出资限额为止平仓,以保护委托人资金的安全。

(二)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除了获得象征性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获得业绩报酬。管理者的收益分成比率,与保底收益、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的干预程度相联系。

(三)投资者的直接干预

基金管理人往往允许一些大资金的投资者对资金运用进行直接千预,管理者的重大投资决策需要经过投资者同意,投资者有权否决管理者的投资决策。

金斧子财富: (四)帐户的设置和分割

保持私募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基金的基本特征。私募基金应当通过帐户的设置和分割及核算,严格区分私募基金管理者的自有资产与私募基金的资产;在同时管理几个基金时,严格区分不同的私募基金资产。

(五)投资者的退出机制

设立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实际上就是赋予投资者以“用脚投票”的权利,即私募基金在封闭一段时间后,必须允许投资者赎回。这种方式对于基金管理人的约束更为直接、有效。而减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主要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作用的发挥,以及通过基金投资者的监督权利、托管人的监督义务及制度的事前防范机制和事后补救措施来完成。

作为一个私募基金管理者,如何把握风控措施尤其重要,因为风控是私募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保障。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预约热线:

第五篇:(财务风险控制)实验室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

实验室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

一、检验职业感染的现状

经血、呼吸道、粘膜传播疾病直接危害着检验工作者身体健康。我国是HBV感染的高发区,约有1.3亿人携带HBV,HBV表面抗原(HBsAg)的携带率为8%-20%;自90年代以来HCV感染也呈上升趋势,其感染率为3%。目前艾滋病感染在我国的流行已进入增长期。在无偿献血人群中检出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病毒感染占有一定的比例。经调查显示,针头和玻璃碎片是主要锐器致伤因子,经常接触针头者发生锐器伤的危险是不经常接触者的23倍。多种传染病是通过血液传染的,而血液检验中的职业暴露大多数来自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和标本采集过程中,意外被带病原体的血液污染破损的皮肤或被病原体感染的针头、血常规采血针、采血玻璃管、吸头等锐器刺破皮肤,呼吸道吸入气溶胶也是传播方式之一。因此,检验人员面临着严峻的职业暴露危险。

1.传播途径

检验人员感染疾病的一般传染途径有:

(1)皮肤破损:带有HIV、HBV、HCV、梅毒等病原体的血液,长时间接触小伤口、溃疡、擦伤等破损皮肤,将会造成机体的感染。

(2)穿刺:由于针头、刀片等对皮肤的意外损伤,使带有病毒的全血、血清或血浆进入皮下或循环系统,造成感染。这种针头意外损伤是职业性HBV和HIV感染最重要的原因。带有HIV的针头意外穿刺皮肤后,HIV感染的可能性在0--0.9%之间,平均为0.4%。而对于HBV,这个可能性在6%-30%之间,平均为18%。有学者进行了相应的统计推算,每1000个艾滋病病人,每年会产生1例由于针头意外造成的职业性HIV感染;而每1000个乙肝患者,每年会产生45例类似职业性HBV感染。由于HBV在人群中的感染率比HIV高得多,在一定人群中,每年产生的因针头意外造成的职业性HBV感染比HIV多得多。

(3)粘膜:由于试管未封闭、离心意外等造成的血液飞溅,带有病原体的血液与口腔、鼻腔黏膜或眼结膜等接触,可以造成感染。还有被HIV、HBV、HCV、梅毒等病原体污染的电话、仪器、工作台面等接触,也可以造成感染。

(4)吸入含病原体的气溶胶引起感染:在采血窗口或发放化验单时,直接与病人面对面接触交谈,易感染呼吸道疾病。此外,能引起气溶胶的操作或事故有离心、溢出或溅洒、混合、混旋、研磨、超声以及开瓶时两个界面的分离等。

2.危害因素

(1)血源性危害:调查研究发现,检验人员被针刺伤占第2位。最常见危害较大的职业传染病有以下3种:

1)乙型肝炎:

HBV是检验人员面临传播危险性最大的血源性疾病,HBV在血液中的浓度可以高达108-109拷贝/ml,检验人员感染率较高。HBV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血液的传播,病毒携带者血液中HBV的浓度很高,针刺伤时,只需0.004ml,带有HBV的血液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BV。

2)丙型肝炎:丙肝病毒(HCV)在血液中的浓度在102-103/ml左右,主要经血液传播,因此通过注射、针刺、含HCV血液污染的伤口和其他密切接触传播。丙型肝炎大多数患者的症状不明显,往往不容易被发现,可表现为流感样症状,有时会造成比HBV更严重的后果。

3)艾滋病(AIDS):近年来我国AIDS的流行对检验人员造成了日益严峻的职业性感染威胁。HIV在血液中的浓度通常在100-104拷贝/ml,被HIV污染的锐器刺伤而感染的比率为0.3%。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最新资料显示,截止到2000年底美国医护人员中已有57人被确诊感染了HIV,其中实验室技术人员19人。

(2)呼吸道、接触及节肢动物叮咬危害因素

病原微生物感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特别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操作的任何疏忽、失误都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常见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肠道致病菌等。

3.防护措施

(1)增强检验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行为: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检验工作人员应主动地从多方面了解关于HBV、HCV、HIV等相关的知识,了解各种病毒的传播方式,使自己知道采取什么样的防护措施。医院和检验科应高度重视,定期加强教育,让检验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自我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地养成良好的习惯。

(2)规范操作程序:各类医疗废物、垃圾必须分类放置,及时消毒后,再由卫生清洁人员取走。特别注意对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理。严格防止感染或致病因子外泄而污染环境。要严格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检验科应制定一套有关卫生防护的规章制度,人人都应自觉遵守。如在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接听手机;在免疫学检验室和细菌室工作,要戴口罩和手套。防止各种液体飞溅,必需避免手或皮肤直接接触,若有意外污染应及时消毒、冲洗并擦干飞溅出的液体。在离心机停止转动前时,不要打开顶盖,以减少气溶胶的产生。更不要用手去使离心机减速,避免机械损伤的发生。

(3)避免锐器损伤,熟练掌握锐利器械的使用:感染性的各种针管、吸管、吸头、试管、玻片等用后及时放在专用容器内;用过的针头不要套回针帽,避免刺伤。锐器损伤后立即挤出伤口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水清洗伤口,2%碘伏消毒后纱布包扎,可套橡皮指套

(或橡皮手套),下班前洗手再重新消毒包扎,并准确记录上报,确认损伤器械是否来自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以使受伤者及时得到监测和治疗。

(4)重视手部清洁:院内感染病原体传播最主要媒介是污染的手。戴医用乳胶手套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很好的保护。乳胶手套尽管不能避免针头造成的机械损伤,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皮肤与血液的接触。而且,当针头造成意外损伤后,乳胶手套还可以起到一种阻挡、封闭作用,减少进入伤口的血量,从而降低感染。正确的洗手方法可使手表面的暂居菌减少1000倍,用普通肥皂和清水擦揉15s以上,可清除暂居菌或降低其在皮肤上的密度,搓洗15s,手表面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可下降77%,洗2分钟可降低85%;对铜绿假单胞菌效果更好,搓洗12s便可去除92%,洗2分钟可去除97.8%。

(5)职业暴露的局部处理:工作中职业暴露后现场急救处理非常重要,若黏膜暴露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干净;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等污染物,应立即以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被血液污染的针头或仪器等锐器刺伤,对伤口进行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和流水清洗伤口,用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带手套等,发生意外伤害暴露后要立即进行伤口局部处理,并立即报告预防保健部门,受伤者及患者进行HBV、HCV、HIV和梅毒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少职业感染率的发生。

二、实验室风险评估目的

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确定实验室防护等级,建立生物安全防护机制,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评估的范围是科室所有涉及到的病原微生物,以及对化学、物理、辐射、电气、水灾、火灾、自然灾害和噪音等进行风险评估。科室管理机构要统筹安排。

评估的结论要十分明确,包括危险程度极低的微生物。

可以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仪器使用,打包评估。

危害性评估始于实验室设计建造之前,实施于实验活动之中,在使用之后还需进行定期的阶段性再评估。

当发生实验室意外,或新发传染病,或严重疫情时,应特别注意要安排此项工作。

紧急、意外事故应对方案提供以下操作规范:

1.

防备火灾、洪水、地震和爆炸等自然灾害

2.

意外暴露的处理和污染清除

3.

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继续操作、人员紧急撤离

4.

人员暴露和受伤的紧急医疗处理,如医疗监护、临床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三、风险评估内容

(一)生物因子危害评估

生物因子(biological

agents)概念:可能引起感染、过敏或中毒的所有微小生物体,包括基因修饰的、细胞培养的和寄生于人体的。

(1)危害评估内容包括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效应关系、致病性、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流行病学资料、预防和治疗方案等。

(2)制定评估报告:各种因素的风险发生概率程度、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方法。

依据2006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对医院检验科可能接触的病原体进行评估。。

表1.

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病毒分类名录

举例:

1、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一)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传播与致病

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自然界中无处不在,在空气、水、灰尘及人和动物的排泄物中都可找到。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流行病学一般有如下特点:季节分布,多见于春夏季;中毒食品种类多,如奶、肉、蛋、鱼及其制品。此外,剩饭、油煎蛋、糯米糕及凉粉等引起的中毒事件也有报道;上呼吸道感染患者鼻腔带菌率83%,所以人畜化脓性感染部位常成为污染源。

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人类化脓感染中最常见的病原菌,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也可引起菌血症、肺炎、伪膜性肠炎、心包炎、骨髓炎等,甚至败血症、脓毒症等全身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致病力强弱主要取决于其产生的毒素和侵袭性酶此外,金黄色葡萄球菌还产生溶表皮素、明胶酶、蛋白酶、脂肪酶、肽酶等。

(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生物学特性

典型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为球型,直径0.8μm左右,显微镜下呈单个、成双以及排列成葡萄串状。无芽胞、鞭毛,大多数无荚膜,革兰氏染色阳性衰老、死亡和被白细胞吞噬后的菌体革兰染色呈阴性。菌营养要求不高,在普通培养基上生长良好,需氧或兼性厌氧,最

适生长温度35~37℃、最适pH7.4~7.6。

金黄色葡萄球菌有高度的耐盐性,可在10-15%NaCl肉汤中生长。可分解葡萄糖、麦芽糖、乳糖、蔗糖,产酸不产气。甲基红反应阳性,VP反应弱阳性。许多菌株可分解精氨酸,水解尿素,还原硝酸盐,液化明胶。

金黄色葡萄球菌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磺胺类药物敏感性低,但对青霉素、红霉素等高度敏感。

(三)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与诊断

1.标本采集采自不同感染部位的各种标本,包括血液、脑脊液、穿刺液;痰液、脓液、创伤分泌物、尿液、粪便和呕吐物等。

2.直接涂片镜检直接涂片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呈无菌状态的体液标本如血液、脑脊液、穿刺液等,若有检出革兰氏阳性,显微镜下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荚膜,直径0.5-1μm

的球菌。即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3.分离培养可以选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血平板和高盐甘露醇平板,血平板用葡萄糖肉汤增菌培养基。该菌在普通肉汤中呈均匀迅速混浊生长;若接种于琼脂平板上35℃过夜后可形成直径约2~3mm的厚菌落、湿润有光泽、呈金黄色不透明圆形凸起。若接种于血平板,菌落周围可形成明显的透明的β—溶血环。在高甘露醇平板上金黄色葡萄球菌生成淡橙黄色菌落,以此可与其他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相鉴别。

4.鉴别实验

(1)血浆凝固酶试验:血浆凝固酶分为结合型和游离型。前者结合在细菌的细胞壁上,能直接作用于血浆中的纤维蛋白原,使之转化为纤维蛋白,环绕菌体而形成凝块。而游离型血浆凝固酶则在产生后被分泌到菌体外,不能直接作用于纤维蛋白原,但可以激活血浆凝血酶原,使之转化成凝血酶,后者再作用于纤维蛋白原使其转化为纤维蛋白。具体的测量方法也因此分为玻片法和试管法两种。

(2)耐热核酸酶试验:将24小时肉汤培养物沸水浴处理15min,用接种环划线刺种于甲苯胺兰-DNA平板,35℃培养24小时,在刺种线周围出现淡粉色者为阳性。本试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

(3)甘露醇发酵实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发酵甘露醇。

(4)Staphaurex

胶乳凝集实验是鉴定金黄色葡萄球菌的一种快速、简便的商品化直接凝集试验。

5.生化鉴定如上述,注意与其他凝固酶阳性的葡萄球菌的鉴别要点:PYR(吡咯烷酮-β-萘基酰胺)试验阴性;VP试验阳性;鸟氨酸脱羧酶试验阴性。

6.免疫学方法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对流免疫电泳方法可检测金葡菌的磷壁酸抗体。

7.分子生物学方法包括PFGE脉冲场凝胶电泳以及酶切图谱分析等。

(四)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防治及生物安全防护

1.细菌的防治

(1)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控制主要包括:

1)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食品,防止带菌人群对各种食物的污染。

2)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的生成。

3)无菌措施(如检查病人前后彻底洗手和消毒合用的器械)至关重要。无症状的鼻腔带菌者,除非所带菌株十分危险或被怀疑为暴发流行的传染源,一般不必隔离。

治疗包括脓肿引流,抗生素(重症病人需肠外给药)和全身支持疗法。培养标本应在开始治疗前或更换抗生素之前获取。抗生素的选择和剂量取决于感染的部位,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细菌对药物的敏感性。

医院获得的葡萄球菌和大多数社区获得的菌株,通常对青霉素G,氨苄青霉素和抗假单胞菌青霉素有耐药性。大多数菌株对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头孢菌素、亚胺培南类、庆大霉素、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霉素和氯林可霉素敏感。

目前耐甲氧苯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菌株日益增多。MRSA菌株通常对耐β-内酰胺酶青霉素,头孢菌素和卡巴培南类有耐药性。这些细菌对氨基糖苷类和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克拉霉素,阿齐霉素,林可霉素和氯林可霉素)的耐药性也很普遍。

虽然亚胺培南-西拉司丁或喹诺酮类对某些MRSA感染是有效的,但静脉注射万古霉素为首选。肾功能正常成人的通用剂量是每6小时静脉注射500mg或每12小时静滴注1000mg,至少在1小时内滴完。肾功能受损时,剂量应根据血清中药物的浓度加以调整,疗程视感染部位及病人的反应而定,但一般为2~4周。某些严重的或有并发症的感染,可能需要静脉给药治疗6~8周,然后再口服治疗1个月或更长时间。

可用于替代万古霉素治疗MRSA感染的药物有:TMP-SMZ,成人剂量为TMP10~15mg

/(kg.d)加SMZ50~75mg/(kg.d),分剂口服或肠外给药,每次间隔8小时或12小时,连续2~4周;利福平(600mg/d)口服或肠外给药;肠外给亚胺培南-西拉司丁(500mg每6小时1次)或美罗匹宁(0.5~1.0g每8小时1次。但利福平不要单独应用,因为细菌很易产生抗药性。在治疗异物相关性MRSA感染或浆膜腔MRSA感染时,利福平和氨基糖苷类是有用的辅助药物。邻氯青霉素,双氯青霉素,TMP-SMZ,环丙沙星及局部用莫匹罗星(mupirocin)可用于治疗MRSA

带菌状态,但MRSA对这些药物可产生抗药性。抗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菌株的流行日益增加,这种菌株在实验室中可将引起抗万古霉素的基因转为凝固酶阳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菌株,而在感染的病人中则转变为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分离株。可是这些葡萄球菌很容易对治疗这类感染的其他药物产生抗药性。杆菌肽,若有的话,可试用于治疗抗万古霉素的葡萄球菌感染。对这些病人应严格隔离,以防他们的细菌传播。

2.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

根据《病原微生物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人间传播的微生物名录(待颁布)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三类,BSL-2。相关的防护事宜包括:

(1)操作要求

1)实验时,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限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

2)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食物应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专用橱柜或冰箱中。

3)所有的操作过程应尽量细心,避免产生和溅出气溶胶。

4)对于污染的锐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包括针、注射器、玻片、加样器等。

5)注射和吸取感染材料时,只能使用针头固定注射器或一次性注射器(即注射器和针头是一体的)。用过的一次性针头必须弯曲、切断、破碎、重新套上针头套、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去掉,或在丢弃前进行人工处理,要不将之小心放入不会被刺穿的、用于收集废弃锐器的容器中。非一次性锐器必须放置在坚壁容器中,转移至处理区消毒,最好高压杀菌。6)打碎的器皿不能直接用手处理,必须用其它工具处理,如刷子和簸箕、夹子或镊子。盛污染的针头、锐器、碎玻璃的容器在倒掉前,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消毒。

7)所有的培养物、储存物及其它规定的废物在释放前,均应使用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如高压灭菌。转移到就近实验室消毒的物料应置于耐用、防漏容器内,密封运出实验室。离开该系统进行消毒的物料,在转移前应包装,其包装应符合有关的法规。

8)溅出或偶然事件中,明显暴露于传染源时,要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告。进行适当的医学评估、观察、治疗,保留书面记录。

9)按日常程序、在有关传染源的工作结束后、尤其是传染源溅出或洒出后、或受到其他传染源污染后,实验室设备和工作台面应当使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污染的设备在送去修理、维护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消毒;在离开设施转移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打包运输。(2)安全设备

1)正确使用和保养生物安全柜、最好是二级生物安全柜、或其他合适的人员防护设施、或物理遏制装置。

2)确定可能形成传染性气溶胶或溅出物的实验过程,包括离心、研磨、匀浆、剧烈震荡或混匀、超声波破裂、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采集感染标本等。

3)涉及高浓度或大体积的传染源时,若选用密封转头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机,若转头或安全罩仅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则可在开放实验室内离心。

4)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标本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跟镜、口罩、面罩、或其他防溅装置),以免传染源或其他有害物溅或洒到面上。

5)在实验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大褂、罩衫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内。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6)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要戴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不能用于接触“洁净”的表面(键盘、电话等),也不应当戴着到实验室外。要备有带滑石粉的乳胶手套。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二)实验室工作岗位风险评估

例:1.标本运送岗位

2.免疫(HIV)检测岗位

第六篇:风险控制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 2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 4 第四章 风险类型及控制措施 ............................... 8 第 一 节 风险类型 ....................................... 8 第 二 节 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 8 第 三 节 人员风险及控制措施 ............................ 13 第 四 节 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 ............................ 14 第 五 节 财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 17 第五章 风险控制的制度 .................................. 19 第六章 风险控制制度的保障和评价 ........................ 23 第七章 附则 ............................................ 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防止和减少各类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结合通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 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目标是:

(一)确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确保基金与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及监督机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第五条 公司风险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确保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风险控制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六条 公司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二)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岗位,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三)审慎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三)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第十条 公司设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公司及其基金运作的风控工作。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履行下列职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一)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可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三)审核公司风控制度,负责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每季应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五)如发现基金及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基金及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关注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合规文化的形成;

(七)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八)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应当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对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要求其配合工作;

(十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所管理的各个基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原则和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第十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二)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与风险管理流程;

(三)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五)为基金运作各环节及基金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公司设独立的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对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追踪,对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

提供建议;

(二)检查评价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四)对有关风险控制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五 )负责基金投资的实时监控;

(六)负责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七)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处理公司的有关法务与审查事项;

(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风险类型及控制措施

第 一 节 风险类型

第十六条 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四大类: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

(一)业务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后台保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

(二)人员风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

(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 二 节 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基金销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基金销售风险是指在基金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一)设计出来的新产品不适合市场或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二)由于市场推广不力及销售渠道限制,导致基金募集达不到法定设立标准或预定目标;

(三)因客户服务质量问题而影响销售工作或流失重要客户;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基金销售风险,巨额及连续巨额赎回。

第十八条 基金销售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新产品设计需进行深入的调研,接受需求分析与投资可

行性分析的双重检验;

(二)建立丰富的销售渠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推广体系;

(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代销机构,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防止流失;

(四)确保基金信息披露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反映基金的特性,并确保基金运作实际情况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十九条 基金赎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理程序:

(一)基金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1.基金成立初期,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只接受申购,不办理赎回,但不得超过3个月;

(二)基金连续巨额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如果出现连续的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以上措施外,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建立投资组合流动性指标,其中组合变现能力是最重要的指标。投资经理在决定投资组合之前就必须对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考量,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合理分布组合的流动性区间。在日常投资活动中,基金经理每日需根据市场变化,重新评估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实时评估;

2.设立组合流动性指标的预警体系,保持密切跟踪。流动性指标进入风险区域,必须进行强制调整;

3.根据基金合同,保持相应的现金比例;基金经理对市场情况

及申购、赎回情况实时进行控制,对市场情况及申购、赎回情况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情况,对投资组合中的现金比例进行必要的调整;

4.基金经理应和公司基金销售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对投资者行为模式、趋向进行研究,并据此提早做出必要的组合调整;

5.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帮助其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三)巨额赎回风险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以上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风险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运营部门于每天清算结束后发现赎回申请构成巨额赎回或发生连续巨额赎回的,应立即通报基金经理、总经理和负责风控的副总经理;

2.总经理应立即召集专项会议,讨论应对及后续措施,决定是否暂停办理赎回,延迟支付的日期,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是否需要作融资安排等;

3.必要时公司需立即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现有仓位、投资组合和现金量的调整形成决议,并由基金经理执行。

二、投资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研究风险:由于对宏观经济与政策走向、证券市场供求与市场波动、行业与公司基本面等的研究工作方面的不足,不能正确

发现机会与揭示风险;

(二)决策风险: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不当;

(三)执行风险: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或交易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原因,基金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变现而引起资产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一条 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充分重视和做好投资研究的人员配备、资源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投资研究的质量与覆盖面;

(二)设立高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

(三)设立高效的投资管理技术平台,建立投资指令的业务复核制度,制定严格的交易制度,明确交易执行流程和交易权限;

(四)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与申购赎回管理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流动性的研究。

三、后台保障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后台保障风险是指公司业务支持部门未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技术系统风险:硬件故障风险、软件崩溃风险、通讯线路中断风险、病毒和黑客攻击风险、数据的丢失和泄密及数据处理重大错误风险;

(二)注册登记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注册登记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注册登记数据的处理与传送不准确或不及时、交易申请确认未经双人操作及双人复核、没有保存完整的申请与确认的明细与汇总、没有保存完整的操作日志;

(三)基金清算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基金清算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没有对不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没有准确和及时地进行资金划拨与账务核对、没有正确审核及处理和记录场外业务、没有与托管行及时核对清算数据、没有准确和及时地按规定编报会计信息、没有保存完整的基金会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后台保障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核心部件的配置与关键设备的备份;

(二)定期维护电脑系统,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重要的通信线路的双重备份或多重备份;

(四)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有关应对技术风险的控制措施;

(五)制定严格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六)及时进行相关清算、交割作业和对账作业;

(七)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与估值软件等系统进行清算处理,尽量减少清算风险;

(八)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

(九)合规风控部及有关部门对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与监督。

四、第三方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风险是指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等由于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事先的约定,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的选择和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签定的各类合同中设置充分的保障与赔偿条款;委托中介机构对托管人等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报告,以了解第三方及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从而降低和减少第三方风险。

第 三 节 人员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人力资源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三)员工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力资源风险。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选拔考核机制;

(二)把个人的奖励、晋升机会与工作表现挂钩;

(三)借鉴国内外基金公司的经验,建立激励和约束相容机制。

二、员工道德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员工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有关规定,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二)相互勾结或与第三方串通,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利用公司信息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二十九条 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开招聘,严格筛选人才,不仅要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更要重视其道德素养和履历记录;

(二)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加强员工自律,并签定相关的自律承诺书;

(四)建立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 四 节 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合规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 合规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与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对有关基金或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及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基金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基金营销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五)公司合规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执行情况;

(六)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司合规部门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及时向公司传达上述信息,并依据上述信息对公司相关制度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

(二)定期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对基金运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进行检查,提供专业意见,并对员工灌输最新的相关法律知识;

(三)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工作规程及标准。

二、关联交易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基金公司与其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能侵害。主要包括:

(一)基金违反规定投资于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二)运用基金财产配合关联人的证券投资;

(三)故意维持或者抬高关联人所承销证券的价格;

(四)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

(二)充分发挥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合规部通过合规审查功能实现的独立监察稽核作用;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必须经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

(五)制定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程序。

三、信息披露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在基金或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 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投资者;

(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性,存在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

(三)披露的信息不及时,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期限办理;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方式与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披露风险。

第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

(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审查。

第 五 节 财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财务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缺陷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没有严格分离;

(三)收入、费用等没有准确、及时确认和入账;

(四)没有按规定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或不及时;

(七)未按规定妥善管理和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七条 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基金财务会计;

(三)严格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管理;

(四)财务部实行双人复核,定期核账;

(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证。

二、财务危机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财务危机是指因公司经营长期不景气、重大经营失误或其他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经营严重困难。

第三十九条 财务危机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与经营策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重大灾难防范与保护应对工作。

第五章 风险控制的制度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主要体现为制度、组织、流程等方面的相互约束和控制,风险控制制度应体现在管理公司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形成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四十一条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授权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报告与反馈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 业务授权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四十三条 岗位分离制度是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而建立的岗位制度。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应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人员要求,合理划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工作人员无故串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 空间隔离制度是指为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公司必须建立防火墙以实现业务有形隔离的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投资部和交易室在空间上应该独立;强调集中交

易和基金清算的一级保密性,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

第四十五条 作业流程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运作效率,各部门制定详细、合理的业务流程的制度。各部门应本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本部门工作的操作指导,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应置于公司的监察稽核之下,随时接受监察稽核人员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 集中交易制度是指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室,所有基金投资必须在交易室集中完成的制度。公司应完善集中交易室相关的安全设施,设立录音电话,并保留记录五年,充分保障集中交易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十七条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制度。信息披露由合规部统一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 资料保全制度是指保证公司的信息资料管理真实、全面、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资料与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能够保证交易记录正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基本的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估值方法。具体控制制度包括复核制度、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强化会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具体应做到:

(一)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必须严格分开。

(二)每个基金应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独核算。

(三)会计记录、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完全独立。

(四)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应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第五十条 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是指公司不宜在非适当场合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必须严格对外界或对公司内部保密的制度。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应贯穿于风险控制制度之中。保密对象包括:基金投资计划、基金登记过户资料、交易统计资料、公司的研究成果、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等资料、信息。公司内部信息应根据对象不同,设定不同的密级程度。保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员工教育、信息披露工作、有形隔离、计算机网络安装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进行,并相互配合。

第五十一条 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定期将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向主管领导或风险控制部门报告的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系统。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报告系统,对业务执行结果、业务风险或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此外,为了防止因部门之间业务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还应就业务配合与支持情况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明晰的反馈路线和高效的反馈机制。

第五十二条 监察稽核制度是指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监察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系统和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立不同层次的监察稽核体系,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察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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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内部监察稽核职能,从公司不同角度对公司不同层面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运行;

(三)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

(四)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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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风险控制制度的保障和评价

第五十三条 为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控制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第五十四条 控制环境是与风险控制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控制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控制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 风险控制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第五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以保证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五十八条 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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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险控制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 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 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二条 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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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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