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和市场秩序综治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和市场秩序综治方案范文2,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和市场秩序综治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为目标,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环节秩序。(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农机局)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使农资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大幅下降。

工作措施: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集中整治。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产品标识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抽检为重点,在农资销售高峰和农资集中生产、销售区域开展专项治理。

进度安排:2季度前部署全年农资专项整治打假行动,6至7月督查各部门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进行工作总结,8至10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11至12月检查验收全年工作并进行全年总结。

(二)整顿和规范农资流通环节秩序。(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县农机局)

目标:建立农资“经营户口”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取缔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吊销一批销售不合格农资的违法经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争取20*年实现农资投诉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工作措施: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动态监管,按照市场监管信息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四制两查”监管体系。根据农时季节及农业生产需要在春耕秋播等农资购销高峰期组织实施定向监测,建立农资质量信息制度。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突出县、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销售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和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识别农资的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和人员守法诚信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度安排: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坑农害农行为专项执法行动。7月以前为实施阶段,8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及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畜牧局)

目标:突出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和农村肉类市场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使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肉类食品安全有明显提高。

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农村肉类食品市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继续抓好肉品检验检疫工作,提高农村肉品质量。

进度安排:6月以前重点抓好生猪屠宰管理,保障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7月至12月在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提高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率。

(四)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

目标:通过规范和整治促使商品销售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畅通农民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渠道,建立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制度和农村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机制,帮助农民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工作措施: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即监督网、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依法查处假劣药品,保证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整顿年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水产品、禽蛋、奶制品、烟、酒、酱油、食醋、食用盐、糕点、药品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整治。以农村集市和药店、副食品店为重点,严查经销不合格药品、食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药品、食品市场安全。将“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纳入新农村基层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总体工程,利用基层远程教育网等社会资源建立“12315”城乡远程维权平台,为农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

进度安排:12月底前同步开展上述工作并分别进行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

(五)规范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粮食局;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

目的:通过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促进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工作措施:严格检查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和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收购主体的合法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依法促进救灾粮及时足额发放。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在收购场所是否公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收购品种、质量标准、价格,并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载明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金额;是否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及时足额支付购粮款及有无“打白条”、违反规定代扣代缴各种税费现象;是否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进度安排:6月底前开展小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9月至11月开展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在跨季节粮食收购中采取随机、不定点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执法。

(六)规范农村商品市场流通渠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目的: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新建、改造一批配送中心,规范发展经营服务网点,更新、改造、升级网络管理系统,提升网络管理现代化水平;通过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活动,建立并落实商品质量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为广大农村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工作措施:认真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销费”活动,充分发挥规范农村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把进货关、配送关、销售关。帮助承办企业提高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做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工作。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切实加大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下乡”商品的监管。做好“三绿工程下乡”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生产上自我约束、购物上自我防范、消费上自我保护”的意识,让绿色消费意识深入人心。加大建材市场监管,特别是地震灾区重建所需材料等商品的监管,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有效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证。做好打击传销工作,提高农民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将商品市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准则和规范体系、监管机制模式加快延伸至农村市场,开展对乡镇集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示范活动。

进度安排:8月底前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点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商品质量整治,重点加强对商品配送率、进货渠道检查督促;9月至12月着重引导、支持承办企业加强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经销商品质量自我约束与监管长效机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事关农业安全和农村稳定,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实行专项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定期通报情况,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围绕本部门牵头和承担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制订实施细则,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分工项目有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其他责任部门作好配合、并依据各自职能向牵头单位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三)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工作联络、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机制。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各单位应于7月、10月和12月第1个工作日前将分工项目实施情况报县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县政府财办)汇总,经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

交通和市场秩序综治方案2

根据市政府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当前山区道路货运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预防和减少山区道路交通事故,强化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力求实现:

(一)山区道路、公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特别是山区三轮车载客的现象得到遏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平线、霞秀线等山区道路事故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全等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把深入开展山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与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结合,使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

(五)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部署、协调、整治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活动时间从年12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年12月1日至11日)

成立山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密切联系我县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牵头主导作用,总结发扬以往开展“五进”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让行我文明”、“文明行走示范”等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教育途径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推出针对性强、感染力强、震撼力强的交通事故展台、宣传挂图、警示教育片、宣传标语等宣传材料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2、交通部门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载货汽车和三轮摩托车。

3、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学生不坐“五小”客运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禁止学生乘坐违法车辆往返学校。

4、广电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播放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2日至12月23日)

1、开展道路和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完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格局。重点排查道路危险路段、隐患路段,交警协调相关部门对部分流量较大、交通成分复杂的路段增设道路照明设施、平面交叉口减速枕等安全设施,积极推进平线、霞秀线等山区道路中心隔离设施和标志、标线的完善。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定期向运输企业通报营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安全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输企业,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事故督办通报机制,向县政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运输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

2、严厉整治山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改善山区路面通行秩序。从严打击山区道路货运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涉牌、涉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山区片专项行动,12月12日、15日、20日、23日分4次到山区整治。坚持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方式,将警力部署到易发生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活动,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的显著改善。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路段以平线、霞秀线为主,其他辖区由交管大队结合日常勤务进行整治。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详见《县山区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安排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4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措施落实、措施得力、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及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工作推诿,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监、公安交管、交通、公路、宣传、教育等各部门要正确认清形势,从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的高度增强山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紧迫感,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刻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明确职责,扩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覆盖面。各部门间要加强协调、联系、配合,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结合实际,努力营造整治活动浓厚氛围,推动山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常态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整治活动。要强化宣传整治力度,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摩托车载客、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用好现行法律规定,从严处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震慑违法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

(四)务求实效,坚持“四不放过”,强化工作督导,确保预防措施落实。不定期督导,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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