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报废制度

2022-10-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设备设施报废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设备设施报废制度

设备、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报废原则

1、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设施。

2、 设备、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不能达到要求。

3、 设备、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经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5、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

二、设备、设施报废手续

1、 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报表》,经技术部、安全设备部鉴定,确认并签署意见。

2、 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设备、设施报废结算手续。

3、 设备使用部门应将设备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及时向安全设备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4、 及时销毁报废设备,防止流失给社会构成事故隐患。

5、 特种设备报废处理按一般程序进行。而且由安全设备部向抚顺市特种设备安全检察部门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

6、 厂内机动车辆的报废,按《机动车辆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三、设备、设施拆除

1、 在设备和容器拆除前,要由负责设备拆除的单位(部门)会同技术部、安全设备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拆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 负责设备拆除的单位(部门)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对危险源的辩识和作业中的风险评价按《危险源的辩识、评价与控制程序》进行。

4、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第2篇: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过程符合规定要求,避免在拆除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2 范围

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相关车间负责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提出报废申请,负责经批准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作业前危险物品的处理。 3.2 机电部负责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

3.3 相关车间、安管部等部门参与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鉴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3.4 财务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的审核;负责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账目处理。

3.5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的批准。 4 程序

4.1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1 生产设备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改装; 4.1.2 已被国家列为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

4.1.3在公司内已不能适应生产能力、高污染、技术落后的设备设施;

4.1.4由于生产工艺发生变化,长期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

4.2 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申报、批准

4.2.1符合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由相关车间提出报废申请。 4.2.2机电部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与评估。鉴定与评估根据该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并填写意见转财务部审核。

4.2.3 经财务部审核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转总经理批准。

4.2.4 《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账目处理。

4.3 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安全管理

4.3.1 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由机电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机电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预先危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对《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进行审批。拆除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危险物品时,机电部应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

4.3.2相关车间对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的危险物品按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处置。

4.3.3生产设备设施拆除负责人在拆除前,要确认《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的预先风险分析、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相关内容,组织人员做好拆除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如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时,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4.3.4 拆除作业过程中,拆除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3.5 安管部对设备设施拆除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4 拆除作业

4.4.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责任部门应该对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现状进行详细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预防控制措施。

4.4.2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4.4.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汽暖管道、地下管网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4 生产设备设施中若有危险物品介质的,经化验分析符合拆除条件,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第3篇:十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设备包括:

3.1.1报废设备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的设备。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恢复性能的;

b、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费用超出原值的50%不经济的;

c、国家强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d、由于生产工艺的提高,不能满足现生产工艺的不需用并且无处可利用的设备。 3.1.2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1.3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1.4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申请拆除报废。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企管部核实,报主管经理审批。 3.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设备采购(验收)流程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企管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企管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管理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企管部批准确认可行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设备的更新与改造、闲置、调拨、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 相关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流程 5 记录

设备台账

第4篇: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编号:LHYW-AC-016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版次:A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无法修复,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设施设备变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2.1变更类型: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2.2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质量要求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验收单》中的申请栏,交安全管理员会签,报总经理审批。

3.2.3设施设备变更实施后,需要进行验收,并填写《变更申请/验收单》中的验收栏,只有验收合格后的设施设备才能再次投入使用。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送安全管理员审核,生产经理批准。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如涉及危险物品,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由安全管理员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许可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持有相关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闲置、报废的方式处置。

3.3.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参考《设备安全检修、计划管理制度》第5.2条执行。

1 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编号:LHYW-AC-016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版次:A1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需要闲置或报废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设备/计量器具报废(闲置)申请单》。经工程部确认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闲置或报废,在台帐上注销。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在台帐上备注,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重新启用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设备/模具验收报告》。 3.4.5报废设备申请批准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6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6 相关记录

《变更申请/验收单》 《设备/模具验收报告》

《设备/计量器具报废(闲置)申请单》

批准: 审核: 制定:

第5篇: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

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杜绝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新设备设施验收、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生产设施报废、拆除批准。

3.2 生产技术处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新设备设施验收

4.1.1 新设备设施到货后由生产技术处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和测试,重要设备设施的验收应通知相关科室的人员到场。 4.1.2 验收分为初验、测试、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4.1.2.1 初验是对该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与规格、型号、数量、外观不符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反馈给该设备设施的供货单位。若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4.1.2.2 测试是对该设备设施的功能、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功能、性能是否达到合同和设备的技术指标,如合格可进行下一个测试阶段。

4.1.2.3 根据需要设备设施交付使用部门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以合同供货商协议而定,度运行结束后,使用部门提交试运行的详细报告,和与合同规定及设备的技术指标相符,设备科根据测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形成最终验收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完成最终验收。

4.1.3 设备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建账,完整设备台账归档。

4.2 旧设备设施的报废

设备设施所属部门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然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设施进行检验,确认报废并并签署意见。上报院长,由院长进行审批。必要时上报上级分管部门进行审批。待各级审批完成后,设备科组织人员并确定时间对该设备进行拆除。 4.3 旧设备设施的拆除

4.3.1 在拆除设备设施前,设备科进行危险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设备科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并审核,院长批准后执行。必要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审批,审批后执行。

4.3.2 拆除作业之后应由设备科对拆除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

4.3.3 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3.4 拆除过程中所涉及到特种作业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执行,输相应许可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4.3.5 拆除设备设施应确保拆除作业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断电。

4.3.6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4.3.7 设备科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4.3.8 设备设施在拆除后应在设备台账上注明该设备已经注销,设备科负责设施设备有关报废、拆除的资料保存完整。 5 记录与文件 5.1 验收报告 5.2 报废申请表 5.3 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 5.4 拆除方案

第6篇: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程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所属的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 2 管理制度

2.1 生产设备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易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设备;在企业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容器,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

2.2 设备的拆除、报废需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拆除、报废。

2.3 生产设施的拆除须有专人负责,重大项目必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对拆除和报废的设施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4 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安全环保处和相关处室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并填制验收合格记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2.5 拆除和报废过程中排放或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6 参加生产设施拆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7 参加生产设施拆除的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2.8 生产设施拆除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2.9 生产设施拆除前,应组织各职能处室、相关单位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把生产设施交付给作业单位施工和组织拆除。 2.10 生产设施拆除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票证才能作业。 2.11 生产设施拆除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

2.11.1 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 2.11.2 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2.11.3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2.11.4 生产设施拆除前,须进行拆除、置换合格。 2.11.5 设备容器和管道的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

2.11.6 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11.7 吹扫置换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2.12 盲板的加、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2.13 凡需拆除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2.14 拆除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2.15 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

2.16 对遇空气、水易自燃、自爆的物质,如硫化亚铁和一些触媒、催化剂、吸附剂等,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17 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对所存醇、油气、风、水确实处理干净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2.18 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2.19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2.20 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2.21 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失火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2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处室批准后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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