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汇总报告

2022-1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汇总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审计整改汇总报告

两部门单独向市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之后

如何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继去年单独听取两个市级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又于近日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审查意见报告显示,这两个部门已基本完成整改,并且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半年前,因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理想,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单独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半年后,这两个部门的整改情况如何?近日,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审议。审查意见报告显示:市住房城乡建委审计查出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文化旅游委审计查出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1个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还在整改中。

两部门单独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2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郑立伟受市政府委托作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次会议也听取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单独报告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之所以单独报告,源自2020年1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审计查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需要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过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由审计局代表市政府汇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在一些部门走到台前亮相,让他们有了‘压力’。”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

“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当时在报告时称,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但尚未组织专家评审,因合同约定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才能支付资金,所以预计2020年12月底才能支付完毕。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受机构改革影响,实施进度延迟,正抓紧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而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的报告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的执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公益场馆的产权办理等,比如:重点项目的执行上,资金支付必须按采购结果、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的执行还未完成。

在两部门单独报告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研究处理。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规定进行了跟踪监督。

带着压力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委把推进审议意见落实,作为修补存在不足、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的过程。”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表示,在整改过程中,建立整改落实登记销号制度,全程开展监督问效,以整改落实促重大政策落地、促制度漏洞堵住、促内部规范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对于审议意见提到的“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针对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3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针对城建档案基础数据建设项目214.76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针对危房动态监测及搬离整治项目323万元,已按照属地实施原则,拨付至中心城区有关各区。针对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282万元,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实施主体并按合同支付。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文旅委表示,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逐项跟踪,已完成重庆市旅游资源普查、入境旅游区域市场拓展、广电安播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

对于审计提出的“个别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不合理”问题,市文旅委向重庆演艺集团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重庆演艺集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整改期间,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硬件设备购置,部分用于场地综合服务等,重庆演艺集团项目预算安排经市文旅委审批后实施,按照项目的需求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细分和落实,由重庆演艺集团下属邦博公司通过第三方代理按程序实施采购,按细分项目采购已全部落实设备、服务采购对象,确定清单和服务方案,800万元已全部履行采购程序,已完成支付的项目126.72万元,其余项目673.28万元已全部完成采购,截至2021年4月底按合同进度已支付288.21万元。

对照审议意见推进后续整改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还表示,在推进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的同时,他们还对照相关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梳理共性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当下改”与“长远立”并重,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委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重大项目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管、事后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闭环管理机制。

為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市住房城乡建委还编制完善了重点项目一级目录和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重点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分配方法、执行期限、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同步完善了各类重点项目库,强化资金池与项目池的联动对接,将业务工作进度与资金拨付有效衔接,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而重庆市文旅委在整改过程中也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升绩效,确保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力,比如:坚持“项目申报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2020年所有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

“单独报告后,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住房城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对照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后续整改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将后续整改纳入政务督查督办范围,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约谈和通报、对账销号、整改“回头看”,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与巡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整改、“以案四改”结合,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审计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提升了整改效果。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后续整改问题较复杂、整改难度大等特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要推动问题整改,更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后续整改的推进,系统梳理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对管理类问题、体制机制类问题、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有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标准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此外,还要加强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重点对接,及时向人大通报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为人大监督提供支撑,形成监督合力。

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从上海石库门开启的红色历史,为这座初心之城留下丰富红色资源。建党百年之际,上海用一部系统、全面的地方立法为这些红色印记“保驾护航”。5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八章五十八条的条例聚焦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传承弘扬、保护管理等。记者梳理出六大“关键词”,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名录制度

中共一大会址、二大会址、四大纪念馆,中共发起组成立地……红色地标散落上海大街小巷,而红色资源的含义远不止于此。

条例首先对红色资源作出界定: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下列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包括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等;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等;具有代表性的其他资源。

那么,上海红色资源有多少?根据上海市最新复核统计,仅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上海解放这段时期内,上海就有各类红色资源612处,包括旧址、遗址497处,纪念设施115处。

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条例提出名录制度:“本市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5月20日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严爱云透露,相关单位正从上海纪念场馆、档案馆等馆藏中,精选出民主革命时期的160余份可移动文物和70余份档案文献,将与612处红色地标一起,作为上海市首批红色资源名录,于建党百年之际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联席会议机制

既要摸清“家底”,也要明确“管家”。条例对文旅、规划、房管、档案等部门在红色资源保护弘扬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

“红色资源相关主体复杂,如果各方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弘扬中有不同意见,由联席会议拍板。”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朱杰说。

根据条例,联席会议在党委领导下,以上海市、区两级宣传、党史研究、档案、文化旅游、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部门和机构为主要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背后,是上海对红色资源保护的理念支撑。“保护不是政府出资的‘一次性’工作,而是长期、动态的过程。”朱杰说,保护红色资源,不单单是保护一处地标、一份档案,还要通过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提升周边环境,因此要激发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共谋多赢的局面。

关键词 纪念、保护标识

前不久,上海市公布首批革命历史文物名录,共计1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208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进入第一批名录。

“红色资源中,有不少属于革命历史文物,但也有很多不在此范畴内。”朱杰说,对红色遗址,若无特别说明,市民游客往往不会注意。

因此,条例特别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遗址和旧址、纪念设施等分别设置纪念标识、保护标识,其样式由联席会议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纪念或者保护标识。

“承载了我们党苦难辉煌的奋斗历史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们中还有些大隐于市,不为广大市民所知。”严爱云说,目前,上海市区各部门联手,对没有标识的重要遗址和旧址开展树碑、挂牌工作,希望通过进一步保护利用,让所有这些红色党史“教室”闪亮起来,成为党员干部们重温初心、牢记使命的瞻仰参观地,成为市民群众引以为豪的红色文化打卡地。

关键词 传承弘扬

“在名称上,条例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在名称中体现‘传承弘扬’的地方立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绍,在内容上,“传承弘扬”一章共有十五条,占条例篇幅的四分之一。条例关于传承弘扬的方式多样、主体全面,注重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根据条例,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红色主题活动,在国庆节、清明节、劳动节、烈士纪念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要战役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

社会开放方面,除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旧址、红色遗址、纪念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外,还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将所有或者保管的红色资源,向社会开放或者公布。

“弘扬红色文化要借助社会各方的力量,比如,不少学校内或有红色遗址遗迹、或留有红色档案资料,条例也鼓励他们将这些红色资源对社会开放,增加辐射面。”朱杰说。

关键词 文创开发

“这一条款很戳中要点,我们感受度很高。”上海市静安区文史馆馆长朱润所说的条款,是条例中有关文创开发的内容:鼓励利用红色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将取得的收入用于加强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藏品征集、继续投入开发等。

目前,不少红色纪念场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在进行文创开发时,往往都遇到收支去向的矛盾。

“近年来,相关文博单位的文创都做得很好,我们也从观众反馈中感受到,大家来到红色场馆,也希望能带走一些纪念品,红色文创很有市场需求。”朱润说,此次条例鼓励开发红色文创产品,并且规定了所得收入应用的范围,对红色资源的传承保护、发展利用很有帮助。

关键词 长三角协作

今年年初,“建党百年 初心如磐——长三角红色档案珍品展”在上海市档案馆开展。展览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主办,长三角地区20余家档案局、档案馆拿出各自的馆藏珍档,合力打造出上海市档案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展览。

传播红色历史,长三角区域协作是应有之义。从理论研究到馆际交流,从文艺作品创作到红色旅游推广,上海就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也特别对长三角区域协作作出规定。

“条例制定过程中,长三角协作专章的内容得到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人大及相关部门的认可。”朱杰说,目前,长三角区域红色旅游合作正在推进,例如,红色旅游专线正在陆续推出,红色展览的巡展联展也在进行中。

来源:新华社

链接

重庆部分红色资源

红岩革命纪念馆:红岩革命纪念馆,与红岩村13号、曾家岩50号、桂园、《新华日报》旧址毗邻,它们都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活动基地,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中心。

歌乐山烈士陵园: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设在国民党“军统”特务重庆集中营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旧址、1949年“一一·二七”政治大屠杀的发生地。1954年修建了烈士公墓和烈士纪念塔。1963年修建陈列大厅,对公众开放。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为了纪念刘伯承元帅的丰功伟绩而修建的,被评为全国一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城区西郊,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国防教育基地。

杨闇公故里:楊闇公故里景区由杨闇公旧居、杨闇公陵园、杨尚昆旧居、杨尚昆陵园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杨氏民居五个景点组成,是重庆市六个红色景区暨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

赵世炎故居:赵世炎是中共早期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赵世炎故居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城口县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为了纪念红四方面军解放城口后成立城口县苏维埃政权,在苏维埃政权遗址上建立纪念性公园。该公园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重庆市红色旅游经典景点。

酉阳南腰界:酉阳南腰界红色旅游景区保存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司令部旧址、红军会师纪念亭、红军烈士墓景点共56处,其中,红三军司令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评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

邱少云烈士纪念馆:为了纪念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视纪律重于生命而勇于献身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特等功臣”邱少云而修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作者:陈敏

第2篇:美国新药上市后定期汇总报告的研究

摘 要 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和药品年度报告是美国新药上市后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企递交的两种主要的定期汇总报告。这两种报告为管理上市药品、评估药品风险利益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文章介绍了两种报告的汇报时限和内容,并将这两种报告与中国采用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进行了比较,指出不同。最后阐述了定期汇总报告在未来的变化趋势,希望对国内该领域工作起到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 定期汇总报告 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 年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tudy on the post-marketing aggregate repo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SUN Xinxin*

(School of Pharmacy,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China)

ABSTRACT Periodic adverse drug experience report and annual report are the two major post-marketing aggregate reports required by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once a new drug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two post-marketing aggregate reports provide necessary safety and efficacy information to FDA for benefit-risk evaluation.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two major post-marketing periodic aggregate reports, which are compared with the Periodic Safety Update Report (PSUR) adopted in China so as to point out their differences. Finally,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he post-marketing aggregate reports is evolved. And hopefully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article can be referred and used i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of China.

KEY WORDS aggregate reports; periodic adverse drug experience report; annual report; FDA

1 引言

新药临床试验的研究病例有限、试验时间短、研究对象条件受限等诸多局限,导致很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是经过上市后的大范围使用后才被发现的,因此,对上市后药品进行安全性监测十分重要。1998年,我国开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在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2004年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立法的形式标志着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走向规范化;2011年颁布了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出台了《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还不完善、对责任主体要求不明确,以致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不高、上市后药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而美国实行的药品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度发展较为完善,使药品监管当局可以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的安全信息,实现更为有效的安全监管。因此,研究美国的药品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度对我国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药在美国上市之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汇报药品安全等各方面信息,包括定期药品信息汇总报告和现场快速报告。定期递交的药物上市后汇总报告主要分为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periodic adverse drug experience report,PADER)和药品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AR)两种。这两种报告汇报的内容不同,汇报时限略有差别,但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市场上药品的安全和质量,为新药上市后FDA对药品安全、生产、分销等方面的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

2.1 汇报时限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第21篇314.80小节[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在新药申请批准后3年内每季度递交一次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3年后则须每年递交一次。季度报告应在汇报季度结束后30 d内递交给FDA,而年度不良事件报告应在每年新药批准日后60 d内递交。

2.2 汇报内容

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通常分为3个部分:未在15 d快速报告中汇报的不良事件列表、15 d快速报告所汇报的药品不良事件的汇总及分析、汇报期内申请人因药品安全所采取的措施。药品上市后的15 d快速报告通常汇报严重且不可预期的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必须在新药申请人收到不良事件信息后15 d汇报给FDA。此后申请人必须调查15 d快速报告中汇报的不良事件。若不良事件发生进一步情况,那么该事件的后续情况应作为15 d快速报告的后续报告汇报给FDA。未在15 d快速报告中涵盖的所有其他汇报期内药品不良事件都必须在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中汇报。尽管如此,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仍须对所有15 d快速报告中汇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并对所有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以判断现有的药品安全信息是否完全,所汇报的不良事件是否有可能对现有药物风险收益情况产生影响。最后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应陈述汇报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针对药品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如药品说明书的变更和对药物安全进行的研究。

3 新药年度报告

3.1 汇报时限

新药年度报告是对药物汇报周期内所发生的对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标签和生产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汇总。根据CFR第21篇314.81小节[2],其汇报期为1年,从新药上市申请批准后开始,在每年该批准日后60 d内向FDA递交。

3.2 汇报内容

年报的内容虽不涉及药物不良反应,但基本上涵盖了该药物其他方面的所有情况。依照CFR第21篇314.81小节的规定一个新药的年报由这样几个部分构成:药物非临床试验信息、药物临床信息、标签、分销信息、遗留的法规问题、药物化学生产控制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2]。

3.3 药品非临床实验信息汇总

汇报期内申请者所有的已发表的和未发表的药物成分相关的体内及体外实验结果。该实验是新药申请人考虑药物成分耐受性或毒性而进行的实验,包括委托第三方进行的相关实验。

3.3.1 药品临床试验信息的汇总

这个部分包括已发表和未发表的有关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的临床实验的结果。如果有儿童用药方面的药物安全和有效性分析,则儿童用药标签合理性的数据评估也要包括在其中。这里的临床实验既包括药企主导的实验,也包括药品上市后的临床研究承诺。临床研究承诺是药企在新药上市申请时所承诺在药品上市后所进行的四期临床实验。若新药申请人在申请新药上市批准时做过上市后临床研究承诺,那么申请人必须在年报中提供自新药获批后所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临床研究,直到FDA认为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上市后承诺已经履行完成为止。上市后承诺研究汇总文件中必须描述上市后研究的具体情况如研究目的、类型、分析病例数、适应症、时间表等。正在进行的研究需向FDA汇报其状态如暂停、进行中、延迟、结束、完成。同时上市许可持有人还需附上研究状态的解释,如受试者的数量为何增加或为何研究处于申请人所报状态的原因。如果研究已结束,需提供研究完成的时间并将最终研究结果递交给FDA。除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外,如果FDA认为上市许可持有人无法进行或完成研究,FDA可能会公开相关上市后研究的情况。

3.3.2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汇总及标签样张

这部分总结了汇报期内药品标签及说明书发生的变化。正在使用的药品标签及说明书的印刷样张应附在这个部分递交。说明书内容包括相应文字和图表,且须以电子文档的格式递交给FDA。FDA自2005年10月31日起不再接受PDF格式的标签文件,并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结构化产品标签格式递交标签文件[3],结构化产品标签是一种基于xml文件格式基础上的标签文件,包含大量的产品相关信息如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药品外包装样本图片、美国药品代码、所有产品剂量规格等信息。结构化产品标签在递交给FDA后被公布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网站上。结构化产品标签的采用大大提高了FDA和生产商之间的信息交换的效率及信息透明度,同时也方便了业界其他机构和人员获取相关药品信息。

3.3.3 药品化学、生产、控制信息汇总

该部分包括汇报期内可能对药品安全有效性产生影响的药品理化性质及其他性质方面的发现、实验和研究结果。如果在汇报期内药品生产和控制方面发生了变化,需递交一份完整的说明,并指出该变化发生的日期。在新药上市后,除了临床研究承诺之外,生产商还须向FDA汇报所承诺的化学、生产、控制方面和药品稳定性方面的研究情况。

3.3.4 药品的分销数据

在这个模块中,上市许可持有人不仅要提供自己在国内外分销的药品信息,还要提供其分销商分销的药品信息。该信息中应包括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及相应药品代码。如果申请人在新药专利快到期的时候申请了授权仿制药并且获批,那么在这个模块里还需要汇报该仿制药的分销信息,如仿制药名、上市或下市的日期等。

3.3.5 未完成的法规事务

这个环节用于加强申请人和FDA之间的沟通,申请人可以在这个模块里罗列自己向FDA提出的但未得到回复的申请或问题。

4 中美上市后汇总报告的比较

4.1 汇报时限

根据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4],大部分新药在中国上市后有5年的新药监测期,在5年监测期内药企每年需要递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5年过后进行药品再注册,再注册后则可5年递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与中国不同,美国未对新药设立5年监测期,也没有再注册这样的环节。在美国新药一旦获批便要定期递交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年度报告,一直到FDA批准该药品撤市。在申请者提出撤市申请,但还未获得FDA批准期间,申请人仍需要按规定进行汇报。由于周期性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和年报汇报的内容不同,所以报告递交的频率在药品获批初期也不同。在新药获批后3年内,每个季度汇报一次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之后每年递交一次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而年报始终是每年递交一次。要求药品生产商在新药批准初期频繁地汇报不良事件,说明美国FDA更多地关注药品的安全信息。

4.2 汇报内容

我国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内容参照《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指导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通知》[5],药品生产企业在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需汇报药品信息、国内外上市情况、因药品安全而采取的措施、药品安全信息变更、用药人数估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安全性相关的研究信息等等。在汇报内容上除了个别部分外,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涵盖了美国的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大部分内容。它们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美国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汇报的是所有的不良事件的列表和总结,而我国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不良反应部分汇报的是所有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美国的周期性药品不良事件报告所汇报的不良事件按照药品说明书是否列出分为两种——列出和未列出不良事件,且不良事件列表比我国的更为简单,只列出病例编号、病例来源和不良事件;美国的药品年度报告中未包含用药人数估算情况,而是列出药物各剂量、剂型在国内外的分销数量;在中国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生产控制信息并未作为单独一个模块行进汇报,而在美国药品年报中任何生产质量方面的变化都在这个模块里汇报。汇报内容上的差异主要在于因地区而异所产生的侧重点的不同。

5 今后定期汇总报告变化的趋势

定期汇总报告是管理上市药品的一个主要途径。现在中国所采用定期性安全更新报告和美国的定期汇总报告都参照ICH在1996年完成,且在2003修订了E2C指导原则——临床安全性数据管理:上市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clinical safety data management: periodic safety update reports for marketed drugs,PSUR)。PSUR指导原则主要关注于药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对药品的利益方面的内容未做较多阐述。随着药物警戒系统的发展,ICH认为药品上市后对药物定期进行全面的风险利益分析是必要的。因此ICH在原PSUR指导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于2012年12月完成了E2C(R2)指导原则——周期性收益风险评估报告(periodic benefit-risk evaluation report,PBRER)第四步。PBRER比PSUR更重视药品风险利益评价和风险管理计划,强调了在产品利益框架下对新增药品安全信息进行有意义的分析。现在PBRER处于第五步——实施阶段。欧盟专利药品委员会已于2012年12月起开始参考ICH E2C(R2) PBRER指导原则。ICH建议欧盟、美国、日本在E2C(R2)指导原则执行阶段采用该原则。美国FDA已针对采纳PBRER征集行业意见[7],PBRER以后有可能成为美国定期安全性报告的一种形式。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未对PBRER指导原则做出反应,不过PBRER格式是未来定期安全性报告发展的一种趋势,对中国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必定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F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itle 21 314.80[EB/OL]. (2012-04-01)[2013-06-12].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fr=314.80.

[2]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F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itle 21 314.81[EB/OL]. (2012-04-01)[2013-06-12].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fr=314.81.

[3]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PL Standard for Content of Labeling Technical Qs & As, Guidance for Industry[EB/OL]. (2009-10)[2013-06-12]. http://www.fda.gov/downloads/Drugs/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es/UCM072392.pdf.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EB/OL]. (2011-05-04)[2013-06-12].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62621.html.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通知》[EB/OL]. (2012-09-06)[2013-06-12].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4864.html.

[6]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ICH Harmonised Tripartite Guideline Periodic Benefit-Risk Evaluation Report (PBRER) E2C(R2)[EB/OL]. (2012-12-17)[2013-06-12]. http://www.ich.org/fileadmin/Public_Web_Site/ICH_Products/Guidelines/Efficacy/E2C/E2C_R2_Step4.pdf.

[7]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roviding Postmarket Periodic Safety Reports in the ICH E2C(R2) Format(Periodic Benefit-Risk Evaluation Report)-Draft Guidance[EB/OL]. (2013-04-03)[2013-06-12]. http://www.fda.gov/downloads/Drugs/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es/UCM346564.pdf.

(收稿日期:2013-07-15)

作者:孙新欣

第3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

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

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4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

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

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5篇: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 时综合考虑上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篇三: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审计办: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做好全面审计工作,切实巩固全面审计成果,根据9月28日全市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及全面审计整改工作布置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为加强全面审计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牵头,各科室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坚持“谁立项、谁实施、谁立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同时把全面审计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先决条件,确保了工作成效。

(二)突出监管环节,注重监管到位.要求监审人员积极参与各环节监督工作,检查决策是否规范,实施是透明、民主,验收效果实行痕迹化作业,力求内部监管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在自查、复查“回头看”工作中针对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

1、基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问题。

2、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宣传促销项目招投标问题。

3、职工入股问题。

4、工商之间不规范交易问题。

5、职工薪酬方面的问题。。

6、跨期收入问题。

7、假发票问题。

我局经自查未发现发问题,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全面落实严格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的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控制。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我局的相关产权证件,日前我局的房屋产权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费用支出,特别是要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规范票据管理,做到业务真实、要素齐全、依据充分、报销合规。对因当事人未验证发票真伪,出现用假发票报销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销售管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商交接手续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时办理结算。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规范运行。 加强制度执行的过程指导,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内部监督,将监督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2年11月19日篇四: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就2012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2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2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

整改责任。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责任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情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12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

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14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 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13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14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14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篇五:整改报告案例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

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6篇:审计整改报告格式

审计整改报告(格式要求)

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审计意见或建议,……,现整改如下:

问题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审计意见或建议) 整改情况:(要求: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完成时间:(要求:整改完成的时间或拟完成的时间) 责任部门:

问题二: ……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分管校领导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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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请严格按照该格式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并附整改相关支撑材料。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应写明拟采取措施和拟完成时间,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交整改报告,待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审计处提交相关材料。

第7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山亭区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织梦好,好织梦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三)

阳县审计局关于《县水利局原局长陈先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悉(平审责报[20**]3号),我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审计问题整改小组,落实人员加强“四公”经费管理并认真组织往来款项等各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管理

20**年我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监督管理,减少“四公”消费支出,20**年县节支办核定我局“四公”经费61.10万元,截至3月底我局“四公”支出13.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9%。

二、切实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二)当前进行清理、调整结算往来款项有5笔,具体项目如下

其他应收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贷: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县水保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贷:上级补助收入30000元(20**年3月份会计分录有误)

借:银行存款25000元(20**年1月份暂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利局25000元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水保所-县水利局25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3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3、单位应收款中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预付审计费),其中挂帐时间20**年12月,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开据发票审计费5000元,我局已作支出并收回预付款。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5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

其他应付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大队汇入暂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35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退回暂存款)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大队汇入购车款)

贷:其他收入-其他280000元

县水政监察大队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350000元

贷: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汇出暂存款)

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收回暂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汇出购车款)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7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70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28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280000元

2、单位应付款有工程结算多余款24747元,其中工程竣工多余款:标准堤钱仓段12994.99,标准堤肖江段8198.63,标准堤宋埠段3554.17,并正在和财政等单位对接中,已做好项目计划,预备起草财政局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准备调整安排用于三段标准堤维修养护项目。

三、加强人事管理

县水利局人员超编是历史遗留问题,20**年以来我局加强人事管理,积极争取编制,截至20**年底水利局核定编制数由151人增加到的156人,并提前退休一批工作人员,实有人数由174人减少到159人,人员超编造成财政支出增加情况得到缓解了,同时我局考录工作人员都是严格按照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缺编名额内进行考录。

通过审计部门这次对我们水利局原局长陈先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我们认识到了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在财务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并逐项予以整改。

第8篇:2015审计整改报告

第1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

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

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

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

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

42、37万元,其中:2015年以前欠缴2029

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5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

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5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5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5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

5、49万元,主要是2015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15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

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5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5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5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2篇:乡镇审计整改报告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 《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第3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4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积极建议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能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15年支队对我大队2015年以来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640

2、39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情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现在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完善内部制度(www.)。坚持目标科学、责任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大队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监督责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通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情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角色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建议。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文明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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