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报告

2022-03-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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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拆迁工作报告

成都市坚持阳光拆迁、惠民拆迁——成都市危旧房拆迁情况调研报告

建 设 工 作 简 报

第32期

(总第74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编印2009年9月3日

成都市坚持阳光拆迁、惠民拆迁

——成都市危旧房拆迁情况调研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调研组)

成都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保护与改造并举,公平与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等方式实施危旧房改造,形成了“阳光拆迁”、“扶困救助”、“多轮驱动”为特点的旧城改造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表现在: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前成都市二环以内,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28平方米提高到80 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35.6%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二是城市建设进度加快。过去需要几年完成的拆迁项目,现在只要几个月时间。成都市纺专三瓦窑校区改造在58天内有267户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6.74%。三是拆迁纠纷明显减少。成都市受理拆迁来信来访数量,2007年比2006年下降53%,2008年比2007年又下降43%,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1.3%。

一、增加公众参与,推行模拟拆迁。成都市推行“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的住户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实施单位与住户协商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到

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由实施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逾期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户数不足总户数85%的,终止模拟拆迁,不再对该片区实施拆迁。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1号院南光厂宿舍区拆迁,作为模拟拆迁的首个试点,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7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二、帮扶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成都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居住条件。一是保底安置,分段结算。对于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 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 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 平方米的,由被拆迂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二是帮贫助弱,残疾人享“优惠”。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三是廉租补贴,优先申请。对于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入,申请经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办公室审查批准后,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四是引入银行按揭,增强房款支付力。对于欲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的拆迁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申请住房贷款抵押担保。五是入学、转学方便,免转校费。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注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实惠。一是产权调换享面积补差优惠。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免收被拆迁人应交公摊面积补差款。二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对50 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 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3个月。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

1200元。三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缴纳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 要求对被拆迂人按90 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四是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住宅在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基础上给予30%的购房补贴,非住宅给予20%的购房补贴。

四、完善拆迁法规,规范拆迁评估。为解决成都市中心城区各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统

一、住户相互攀比等问题,成都市先后制定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迂估价机构抽签程序规定》、《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迂阳光操作规程》等12个配套文件,从拆迁安置、评估异议处理、评估机构抽签、评标专家管理、阳光操作等方面,统一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范拆迁评估管理,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避免同一工程前后标准不一致,杜绝“前紧后松”现象,堵塞了拆迁补偿暗箱操作的漏洞,增加了工作透明度,遏制了少数钉子户“多闹多得”不良倾向的漫延。

五、创新改造方式,坚持多轮驱动。成都市在危旧房改造中,坚持多措并举,多轮驱动。一是整体拆迁改造。对于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需要拆除改造,且具有一定开发价值的危旧房,由区政府通过市场化招商引资方式实施整体拆迁改造。二是原址改造重建。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房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采取部分拆迁的方式,实施原地改造重建,打造具有成都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景观或街区景点,传承历史文化。三是自主搬迁。对于需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房屋及零星地块,由房屋产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自筹资金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及其整合相邻地块内危旧房一并实施拆迁改造,或由单位房屋产权人与开发企业联合投资实施原址重建。

六、突出科学规划,坚持六个结合。成都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利用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于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注重“六个结合”。

即:与重要干道两侧及重要接点的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政府组织成片企业生活区改造和单位自行实施改造相结合;与文化保护和街区特色景点打造相结合;与妥善处理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相结合。通过拆迁改造,成都市先后腾退出价值13.39亿元、近500亩土地用于城市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城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二篇:拆迁办加强拆迁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拆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规范拆迁行为,提高拆迁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推进我旗2011年城镇改造建设步伐,1月6日拆迁办组织全体拆迁工作人员,就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准、认识程度不深、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特别强调提醒,并就拆迁补偿安置计算办法及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进行再度培训。

办主任薛外锁同志亲自分析拆迁补偿安置案例,手把手教授大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置换的计算办法,与拆迁工作人员共同探讨安置补偿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针对以往拆迁工作中出现的补偿标准先后把握失衡现象,他再一次郑重强调后拆户的补偿绝对不能超出先拆户,决不能让先拆户吃亏,拆迁补偿安置只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拆迁工作才能顺利推进。他希望大家对拆迁工作要报有坚定地信心,坚信我们的政策是最大的让利于民政策,广大居民通过拆迁一定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拆迁工作走过坎坷拨清迷雾一定会取得成功。

(刘芬)

第三篇:拆迁工作汇报

**街道拆迁工作汇报

过去的2014年对于**街道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从“三线三边”整治到多年信访积案的化解;从**样本点建设到**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老旧小区的拆违改造到**、**拆迁项目的顺利收官。一路走来,即有汗水,更有喜悦,即有艰辛,更有收获。可以说这一年**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确实蛮拼的。

14年,我们启动了**和**两个项目的拆迁工作,项目拆迁时间近一年,时间跨度之长出乎我们预料,虽然最终这两个项目均圆满完成,但其中的经验教训确需总结。

一是要有坚强的领导。

为了完成拆迁任务,我们成立了街道重大项目指挥部,由书记、主任担任总指挥,班子成员担任拆迁工作组组长,从街道、社区抽调精兵强将担任组员。每组负责若干户群众的动迁任务,实行包保负责,责任到人,一包到底,要求不仅要拆得掉,还要稳得住。不管工作多么繁忙,街道主要领导坚持每天都到拆迁现场,听取汇报,研究问题。拆迁组每日汇报进展情况,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分析形势,布置工作。始终绷紧弦,不放松,使每个拆迁组员都保持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尽心竭力开展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区长、*区长等区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给我们出主意,想方法,鼓干劲,为拆迁工作的圆满完成起到关键作用。

二是要有一支精干的拆迁队伍。

**街道成立以来,历经多次拆迁任务。从**城中村改造到**路拓宽,再是**城中村再到**高架桥建设等等,这些拆迁工作为街道煅炼了一支能讲会道,能吃苦,会工作的拆迁队伍。拆迁工作是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征地补偿金额的计算,每家每户情况都不一样,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错。我们要求工作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拆迁法规和政策,做到熟练掌握。并对每户家庭补偿情况认真核对,反复计算,确保无误,即不让群众利益受损,也不增加拆迁成本。在深入了解拆迁户家庭情况基础上,工作组登门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宣传政策和形势,一方面与拆迁户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近与拆迁户的心理距离,取得他们的配合。

三是要发挥“拼命三郎”的工作精神。

拆迁工作是个繁琐艰苦的工作,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拆迁工作面临了许多新的问题,使这项工作难度比以往更甚。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不拼就完不成任务,不褪层皮就收不了场。此次两个项目拆迁得到大多数住户的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住户不理解不配合,致使动迁工作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进展一度停滞。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在意料之中,我们认真客观的分析各个家庭情况,采取应对措施,迎难而上。面对拆迁户的冷言冷语,牢骚怪话,甚至是指责漫骂,不为所动,没有休息日,不分早中晚,反复“磨”、左右“缠”,用真诚换取理解,用真心换取支持。与此同时,动用所有能找到的人脉关系,一起做工作,一起想方法,并主动站在拆迁户的立场上,在政策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帮拆迁户争取政策优惠,实现利益最大化。

回顾去年的拆迁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攻坚克难的艰辛,有遇到困难的惆怅。尽管如此,在大建设的第一线,坚定了我们敢打必胜的信心,煅炼了队伍,促进了年轻人的成长,提升了干事创业的能力。

新的一年,**街道还将是庐阳发展建设的主战场,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地领导下,继续发挥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勇于担当,敢打硬仗,为**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拆迁工作要求

当前征地拆迁对维稳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本文对芷江近几年征地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根源

首先,从农村来看,征地最重要的是改变了农民的身份,并因此对其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征地农民在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后转变为城市居民,大多数缺乏新的生活技能,因此心理上有担忧、有惧怕、有抵触,而且农民考虑更多的是“农转非”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他们希望能够用土地换来优于基本社会保障的待遇,但现行的法律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他们这种预期愿望的实现。

其次,从城市来看,城市搬迁改造带来的土地增值利益分配问题,逐渐成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矛盾的根源所在。如少数群众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总认为正常维权成本太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阻工闹事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也有极少数人通过拆迁,漫天要价。而矛盾的难调和之处就在于少数被拆迁者过多的期望超越了拆迁方乃至社会的承受能力,以至其成为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事件的特点

从该县近几年来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实现个人最大利益为目的,具有利益相关性。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存在冲突,但在征地拆迁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政府是站在国家、全局的立场上做决策,考虑的是发展城市、完善城市功能,进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比如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河西秀水路延伸等等,对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大的意义。而被拆迁者往往关注的是个人利益,一旦自己的期望值没有得到满足,就会采取相应的抵制行为。 二是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抵制征地拆迁,具有组织性。现阶段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并不意味着社会大众的法律知识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是采取制造负面社会影响的方式向政府施压,具有对抗性。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另因拆迁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老信访户缠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是拆迁队伍机制合力欠缺。在拆迁工作中尤其是城区拆迁,往往是从有关单位抽调一些人员参加协助拆迁办工作。在工作中抽调的人员和具体业务人员缺少沟通和交流,各实施组之间也同样存在缺少沟通和交流的现象,很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力的形成,不利于整体工作的开展。 当前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逐步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针对当前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建议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加以解决。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通则工作顺,要始终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坚持“舆论先行”,把拆迁的意义、拆迁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入脑、入心,明白拆迁的补偿政策,自觉服从国家建设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工作组人员做工作与动员群众做工作相结合;把典型示范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把推进拆迁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切实做到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通过以心换心地坦诚沟通,以情交情地真挚交流,来消除群众顾虑,求得群众理解,争取群众支持,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坚持科学安置,解决居住难题。政府制定安置政策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从群众居住实际出发,就近考虑安置地点。安置小区的建设既要照顾大多数,也要考虑到一些弱势群体和困难户,应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合理配备安置房的套型,保证居者有其屋,使群众的利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得以真正的体现。

3、体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保证群众利益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根本。征地拆迁过程说到底是利益调整和分配的过程,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拆迁、按政策办事,也要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拆迁。坚持合法建筑面积拆一还一,找补差价,违章建筑杜绝补偿的原则,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套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制度,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出台对遵纪守法户的奖励政策,鼓励更多的群众遵纪守法,形成“遵纪守法户得实惠”的利益导向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泛滥。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与现行市场价不相适应的少数附属物补偿标准,平衡群众心理,取得群众理解支持,达到群众满意。

4、实行阳光操作,公开补偿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关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有三怕:一是怕征地拆迁中有暗箱操作现象;二是怕征地拆迁补偿成为“唐僧肉”,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三是怕一些违章户补偿等于或大于合法户标准,认为自己老实吃亏。我县必须坚持阳光拆迁、阳光安置、阳光补偿,应在拆迁现场设置公示栏,并建立拆迁档案,及时公布拆迁调查、房屋评估、协议签订等情况,让拆迁户无论是对自己的补偿还是别人的补偿都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算得准确。通过拆迁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既可消除互相猜测,互相抬价,互相攀比等心理,也可消除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使投机户、违章户无机可趁,从而也为合法面积界定提供可靠的依据。另外,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政策,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保持一个“口径”,减少或避免因标准不一而引发的矛盾,从而使工作得以快速推进。

5、加强过程监管,确保稳定有序。要把监管工作贯彻拆迁的全过程。首先,对入户调查的情况进行随机调查,实行监督审核,强化调查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确保调查的情况与事实相符、得到群众认可。其次,对洽谈的情况、协议签订情况进行监督,把握政策执行在面上的相对平衡性和合法公平性,从而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干部腐败,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6、加大拆违力度,杜绝违章补偿。在拆迁中始终有一部分投机户、关系户、违章户在起阻碍作用,他们心存侥幸,想通过疏通关系或采取其它渠道使自己有如愿的补偿,以借机发财。这些户的存在严重影响正常户工作的进程,为此,我县应采取过硬措施,集中人力、物力予以坚决打击,一方面要加大拆违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违建的查处力度,以从根本上杜绝违建的发生,从而消除违章补偿的现象,让群众心里服气。

7、优化组合队伍,提供坚强保障。干部队伍的优化组合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保证,所以在干部队伍的抽调组合上,要充分考虑工作扎实、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也要考虑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人,还要考虑有关法律方面的人员,要让抽调的工作人员有讲话权、参与权,以利于充分发挥一线工作活力机制、审计监督机制、依法拆迁快速机制。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工作作风扎不扎实、政策执行公不公正,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各实施组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另一方面要加强交流与沟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了解面上的情况,把握政策执行的相对平衡性,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取信于民,确保拆迁工作的稳定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软化不稳定因素。我局要求各拆迁片区现场指挥部每天收集信息汇总,逐一分析,认真应对。拆迁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入户、热情接待、解释疏导等方式,加强与被拆迁人的交流沟通,让被拆迁人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为被拆迁人“算好账、算细账、算清账”,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拆迁户的利益最大化,逐步消除被拆迁人的抵触情绪,使其理解、支持拆迁工作,最终达到软化不稳定因素的目的。

二是坚持阳光拆迁、弱化不稳定因素。我局督促拆迁单位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坚持执行“四公开”,即公开评估、公开拆迁政策、公开补偿安置方案、公开拆迁服务承诺,将拆迁评估价格在现场公示并告知复估程序,将相关政策会编成册发放给拆迁户,将补偿安置方案及拆迁服务承诺在拆迁现场进行张贴,以此规范拆迁程序,确保拆迁过程公正透明,让老百姓“拆得明白、搬得舒心”,切实弱化不稳定因素。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消化不稳定因素。我局加强与信访、公安、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发挥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优势,消化不稳定因素。通过街道社区全面建立被拆迁人的档案资料;通过拆迁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掌握被拆迁人心态,收集不稳定因素;公安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甑选,对蓄意串联、闹事的不稳定情况进行重点观察跟进,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点到面”的不稳定情况发生,将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制定长效的管理机制;三是要做好报备工作;四是要正确处理好进度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以包代管,拆迁代办机构将拆除工程发包后,缺乏跟踪监管,拆除队伍仍然存在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的现象

为加强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即国务院第305号令,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制定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意见:

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国务院和省《条例》赋予了拆迁主管部门许多重要职责,我局将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为。一是严格实行折迁许可证制度,认真审核拆迁条例,依法查处未取得拆迁许可擅自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手续不齐、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二是严格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对不符合拆迁主体资格的单位搞拆迁的,要坚决制止。政府项目也必须按国务院和省《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委托实施拆迁。对开发企业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将加强监督、指导、协调,但不参与拆迁具体实施。拆迁管理权限和职能,按照国务院和省《条例》规定,不得下放。委托的责任和权限必须明确;三是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为保护被迁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条例》规定,一方面保证拆迁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另一方面要保证专款专用,严厉打击抽逃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不按约定支付补偿安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认真做好拆迁纠纷的调处。国务院和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是行政强制和依法强拆的前提条件,我局在进行行政裁决时必然依法裁决,裁决的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提出,我局将严格依法裁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关于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工作人员的管理

我局将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管理暂行办法》(苏建房[2003]21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的资质管理工作,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拆迁实施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条例》和《办法》的情况;二是拆迁委托合同的履约和拆迁协议的签订情况;三是群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情况;四是申请裁决及强制执行的情况;五是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六是对拆迁工作人员的考核等。凡在拆迁工作中未按委托合同完成拆迁实施任务的;申请裁决户超过单个项目总户数5%的;有被拆迁户越级上访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不健全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办理资质重新就位。情节严重的必须注销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证书》。

要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的、高素质的拆迁队伍。首先,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的教育与学习,每一位从事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全面掌握和理解拆迁政策法规;要加强拆迁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弘扬正气,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其次,努力提高拆迁工作人员的谈判艺术,掌握谈判技巧。要让工作人员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又具备全面的业务素质。再次,拆迁工作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制,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我局每年都将拆迁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凡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一律下岗再培训,经重新考核合格的方可再上岗。最后,拆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者社会不良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并调离拆迁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关于拆迁项目的管理

拆迁人必须按国务院和省《条例》以及《办法》规定的拆迁程序进行拆迁,拆迁人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先进行拆迁项目的评估,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在与被拆迁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按协议进行补偿安置后方可实施房屋拆除,严禁违反程序的乱拆迁行为。我局将逐步推行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制度,参加招投标的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等级应与拆迁项目的规模相适应。对拆迁项目委托合同将实施备案制度,拆迁项目委托合同一经签订,必须送我局备案。要加强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必须由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房屋拆除,对拆迁项目要实行拆除现场封闭施工,对较复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要编制拆除方案后方可实施拆除,施工企业负责对房屋拆除安全负全责。要加强拆迁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拆迁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关于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管理

根据《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从事房屋拆迁评估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我局对评估机构进入我市房屋拆迁评估市场实行备案制,由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提出申请,经我局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组织学习拆迁法规后进行登记备案。经登记备案的评估机构方可接受委托进行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我局每年将对进入我市房屋拆迁评估市场的评估机构进行年审,对年审不合格的,不予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对年审合格的评估机构,我局将对外公布,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房屋拆迁评估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依据现行拆迁政策进行评估,建立其自身良好的形象,确保拆迁评估行为规范,取信于民。

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估价人员必须是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省级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及《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

2011年是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十一次会议提出各项任务的重要一年,更是加快黄山突破建设之年和房屋拆迁管理实现新发展的一年。全年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强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拆迁管理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兼顾平衡”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行为规范、平安和谐、开拓创新”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拆迁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完成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当好“先行官”,在解决拆迁难上实现新突破,在规范管理依法督促检查上实现新突破,维护拆迁稳定局面,努力构建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新局面,推动全市拆迁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一、工作目标

1.全市完成房屋拆迁面积约100万㎡;

2.不发生违规违纪发放拆迁许可证现象;

3.不发生违规强制拆迁和行政裁决;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执行的户数不超过1%,行政裁决率不超过5%;

4.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与效能,力争行政复议、诉讼的维持率达100%;

5.拆迁工作人员接受岗位培训,培训面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8%以上;

6.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拆迁公司年检率达到100%,禁止无资质单位从事拆迁业务;

7.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呈报上级部门批转件,拆迁信访越级上访率不超过2%,不发生群体上访,拆迁信访案件答复率100%,办结率98%以上;

8.做好拆迁安置房督察管理工作;

9.及时报送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拆迁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⑴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 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化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先创优活动,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和激励制度,鼓励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经济发展等综合方面知识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以自己的表率行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服务群众。

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大力培养拆迁专业行家,不断提高拆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探索行业规范化管理与监察部门构筑惩防体系的结合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整顿行风、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完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⑴本着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依法、规范、和谐推进拆迁的原则,在保持现行政策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做好拆迁补偿政策完善工作。

⑵及时发布2011年度不同时段房屋交易均价,适当调整搬迁补助费、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标准,进一步完善附属设施、装饰装潢等项目参考价格。

⑶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准备有关数据。依据国务院拆迁(征收)新政,适时推出符合我市拆迁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⑷各区、县调整修订的拆迁政策文件应及时报市房管局备案。

⑸出台《黄山市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⑴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六要件(项目备案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银行出具的项目资金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规定一律不得发证。重大房屋拆迁项目,发证前应进行听证程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尤其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特别注重拆迁安置方案的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坚决避免因方案失误造成整个拆迁工作受阻。

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政策。按程序办事,进一步推广“阳光拆迁”、“ 和谐拆迁”,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在拆迁安置中始终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

⑶规范拆迁裁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调解,适量裁决”的工作原则,强化裁决程序和法律文书,确保每个程序到位,确保拆迁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均维持。

⑷慎用强拆。严格控制强拆数量,确需强拆的,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并做好预案。在申请强制拆迁前,要依法组织听证会,邀请有关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共信力的代表,对行政强拆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的标准等内容进行听证,报同级政府批准,各区、县强拆方案应报市局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业管理

⑴加强拆迁公司资质管理。严格年检制度,对那些群反映强烈、拆迁信访案件多、野蛮拆迁、行政裁决多、或长期不承接拆迁业务空挂资质的拆迁公司,推迟拆迁资质核发时间,停业整顿合格后方能开展业务。不参加年检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拆迁资质。

⑵充分发挥拆迁协会的作用。2011年度举办1~2期拆迁业务学习班。坚持贯彻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年终考核的拆迁岗位管理模式,不参加岗位培训,不换发岗位证书。对无岗位证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追究拆迁实施单位责任。

⑶继续开展“平安黄山”、“ 和谐拆迁”活动,认真落实惩治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完善相应的管理考核细则,落实拆迁实施单位拆迁承诺和拆迁稳定责任书。年底进行规范拆迁考核,评选优秀拆迁企业和优秀拆迁工作人员。

⑷狠抓拆迁公司委托备案管理,受委托的拆迁公司不到拆管部门备案的,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⑸督促拆迁公司建立拆迁档案制度。每个拆迁项目开始前都应录相或拍照,并将有关评估、测量、公示等材料归档,其每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到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具体按市房管局《黄山市房屋拆迁档案资料归档范围、内容及要求的规定》执行。

(五)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拆迁补偿操作程序

⑴要进一步推进拆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拆迁公示制度、信访制度、承诺制度、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拆迁人必须在拆迁现场设置拆迁公示栏,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评估报告、拆迁政策、受委托评估单位、受委托拆迁单位、安置房源等内容一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⑵加大督查力度。拆迁管理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拆迁现场,重点检查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落实。接受拆迁投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信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⑴进一步强信访工作力度,按照“加强防范、妥善处理、消化存量”的信访稳定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拆迁予盾。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对拆迁信访及积案,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切实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

⑵规范信访程序,畅通投诉渠道,确保被拆迁人的合理要求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局投诉电话为:2539807,投诉网址为:http://)

(七)强化拆迁政策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向广大人们群众进行多种形式的正面引导,重点宣传政府惠民的拆迁政策、为民的安置举措、拆迁给城乡面貌带来巨大变化等,增强群众对拆迁的理解和支持,防止渲染炒作拆迁工作出现失误和问题,避免激化矛盾。及时编辑《拆迁便民手册》,收录最新政策及拆迁法律知识,在群众中发放普及。开展2~3次拆迁政策、信访政策街头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相互沟通,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

(八)加大拆迁安置用房建设规模,确保被拆迁人有房可居。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好拆迁安置用房的计划工作,及早安排建设计划,为拆迁安置房提供足够房源。督促安置房建设单位,如期按质按量交房,保障被拆迁户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九)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严格城市房屋拆迁统计报表制度,根据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确定专人,定期上报,以更好的掌握全市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服务领导决策和拆迁推进。

第五篇:拆迁补偿报告

浠水县天泽宾馆建设指挥部:

根据县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遵循按照拆迁办拆迁通知书的要求,遵循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程序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我向组织谈点我对拆迁安置的意见和具体补偿的说明。 从去年至今组织派领导多次找我做工作,可以说自我得知我企业要拆迁安置的信息后,我是万念俱灰,心情至人生低谷,谁能理解我的苦恼和烦闷,作为一个在改革开放中创业掘起,现已基本走向成熟和稳定,一旦拆迁将给我带来减少收益30多万元。近几年我企业每年年生产量及产值,每制作炉管10000筒,按每筒80元计算年产值800000元,企业收入按每筒获得纯利12元,年利润在10万元左右,至厂地合同期满还有三年。每当想起这些数字,又有谁知我创业的艰难和辛苦,付出和投入,只有身临其境和涉身处地地换位思考,才能领略到我所处的处境,一旦拆迁就意味着是处我于半死不活,现我已年到中年,再想兴业就更难了。

其二:依据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此,今此今特向组织报告,该报告书是按照拆迁人的权利第五条:拆迁人有权就拆迁的补偿、安置和周转过渡问题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补拆迁人签订

书面的拆迁协议,希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拆迁的过程中的权利15条、义务14条去执行。

一、搬迁费用所需2万元(包括住所搬迁库存产品转移、临时租用一年)。

二、机械设备3项计款2万元(搅拌机、炉管模具、振动泵)。

三、年纯利润10万元。

以上所按实际和说明就是我所报告协议的真实数字,说句实话,就我企业的现状和我重大的损失我的思想斗争是很激烈的,但有时转念替前来做我工作的领导想,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城市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年代,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的改革成果人民群众共享,党组织的着力点是人民的事业,着眼点是人民的利益,只要党组织能实事求是地证实我所陈述的报告,结合实际有诚意的而不是歧视的,依法依规讲法理而不是脱离法律讲横蛮的。所以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当时领导的开导下我是第一个带头拆迁的,但我至今一年多没有见到各领导所承诺的搬迁安置和损失,望各级领导给予说法。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六篇: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征地拆迁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沿线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征迁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二连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

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2014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4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

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2014

年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2014年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2014年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工作职责明确

2014年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12月,

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

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014年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

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

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2014年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2014年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

户,拨付线网拆迁费2014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

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45000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红河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踏入“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城市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了全面提速的时期。街道紧密围绕区委“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tt”这一核心主线,大力推动“宜居、宜游、宜创业”的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进程,着力抓好城际轻轨、城市综合体、三旧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发展。下面针对现阶段征地拆迁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作出分析和提出一点见解。

一、基本情况

就城际轻轨建设来说,现阶段已确立了城际轻轨大冲段的征地边线,并对边线内的征地面积进行了分户丈量和地面附着物的统计,并按标准计算了每户的补偿金额。轻轨大冲段的征地拆迁任务总长**公里,拆迁征地面积多达**亩,主要涉及农用地、农业生产用房、鱼塘和厂房。其中,农村集体土地面积**亩,涉及应清点青苗的户数为**户,**家厂房需进行迁移。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城际轻轨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街道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责任目标,并要求工作组人员不断加强对征地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掌握政策,加强对村民的情况逐一逐户分析,有针对性地分别寻求突破。

2、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通过向沿线被拆迁企业和拆迁户

主广泛宣传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补偿政策规定和建设城际轻轨的重要意义,解答被拆迁企业和户主提出的疑难问题,消除被拆迁户的等待、观望侥幸心理和心存疑虑的思想,寻求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动员住户如实提供房屋证明资料,协助做好房屋和土地的丈量、评估、签订协议等工作。

3、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准确认真摸清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认真分析,多部门联动,力所能及地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从而加快轻轨征地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由于政策、价格、历史和现实等因素成了制约征地拆迁工作的瓶颈,当前,城际轻轨乃至其他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困难重重、屡屡受阻,多次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重建设进度。

客观问题

1、补偿标准过时。现行的征地综

合价补偿标准已多年未做调整,依旧是执行2014年市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即:水田8万元/亩,房屋1700元/㎡,未能与现时的物价水平同步。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突显出原定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较不合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如鱼刺在梗,难以下咽,致使征地拆迁矛盾日益凸现,工作难度加大。就建筑物来说,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与现今购房成本差距巨大,被征地群众所获的补偿难以保证原

有的生活水平,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2、补偿标准不全面。由于补偿标准出台时间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繁多,既包括厂房、住宅、非住宅等不动产和农林渔种养产品等,有很多品种没有涵盖在内,对需要补偿的对象和标准没有细化,面面俱到,执行过程中弹性较大,补偿标准不易界定。补偿就只能由拆迁双方讨价还价,要么拆迁人咬牙以高标准满足被拆

迁人的要求,要么拆迁人以耗时间、延长工期为代价就低补偿拆迁人。额外补偿更会助长恶意抢插抢种行为。

主观问题

1、补偿标准不一。由于开发商和个别部门未能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规定,为加快项目征地建设的进度,不惜擅自抬高补偿价格,超出了市、区补偿的统一标准,严重拖累政府的征地工作。额外补偿产生的差距容易导致村民群众互相攀比,抱着观望的态度漫天要价。

2、“三抢”行为严重。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困难重重,其中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违法抢插抢种抢建得到拆迁补偿,导致其他被拆迁户认为有利可图可获取高额补偿,从而抱有侥幸的心理盲目跟风抢栽抢种农田林木和抢搭抢建建筑物,甚至出现了“哪里要征拆,哪里的违建抢种最凶猛”现象。

3、农民意识薄弱,配合度低。被征地农民群体由于整体素质不高,加上

受传统观念影响和束缚,致使其对征地拆迁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引发诸多的担忧和顾虑,更甚者对征

地行为有抵触情绪。部分群众在遇到暂未能协调解决的问题时,喜欢采取堵路、堵工、武力等消极方式来表达不满,制造不必要的纠纷。由于没有执法权,出台的政策严禁强行拆迁或出动警力,往往遇到上述情况,征地工作组人员未有足够的措施和应对办法去解决处理。

四、对策和建议

1、成立机构完善制度。鉴于办事处没有执法权,未能对规划区违章“三抢”行为和征地工作引起纠纷进行执法处理,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中处于较被动位臵。市、区两级政府应尽快牵头,向各职能部门抽调人手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部门和评估机构,明确执行主体,形成合力,解决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和恶意纠纷。

2、完善制度规定标准。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严格规范、监督整体征地行为和确保补偿标准和计量的统一,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计量统一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3、补偿标准细化修订。所以必须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结合征地实际情况和参考经济物价水平,请相关的部门评估专家对建筑物、农用地、农林渔种养品种项目等的计量和补偿标准重新作出公平合理的评估和细化修订,并就恶意抢插、抢种、抢建的三抢行为界定和确立标准,杜绝恶性循环。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 石武客专河南段项目部

征拆工作汇报材料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石武客专河南段项目部 二○一○年七月 郑州

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京广客专河南公司领导:

我集团公司石武客专河南段项目

部的征地拆迁工作在河南公司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克服了多方面的诸多困难,积极主动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人员培训、征地图的现场核对等工作,并相继拜访了沿线相关地市支铁办、大项办、土地局的有关领导,进行接洽、沟通,取得了各方面工作的支持。现就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领导简单汇报项目部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 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征地拆迁工作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整个工期的关键节点,是整体工作的瓶颈。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的是否顺利,会直接影响到项目部的整体施工进度。项目部自进场以来,就十分重视征地拆迁工作,采取不同的形式强调其重要性,一直把征地拆迁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项目部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了征地拆

迁领导小组及征拆办公室,办公室定员2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

一、

二、三分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设专职征迁人员共10人,由分部领导专职负责,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配合,加强了征地拆

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2、人员培训及资料收集情况

三月份上场以后,首先与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公司进行了接洽、沟通联系,并收集了客运专线征地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且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就有关问题向河南公司领导进行了请教。

考虑到征拆工作如不及早到位,及早进入工作状态,将严重制约工期,影响施工进度。项目部3月21日召开四电工程用地征地拆迁推进会议,学习了有关征拆政策文件,确定了征拆工作的工作思路,对项目分部征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4月14日项目部召开了征地拆迁

培训会,专门邀请河南公司征拆办于主任对《铁道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征地拆迁有关事宜会议纪要》逐条逐句进行了详细解读,于主任还根据前期征拆经验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提出了征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技巧,强调了施工单位清点附着物数量准确的重要性和责任、征拆中不要随意签协议和承诺等重要事项。使参加培训的人员熟悉了政策,了解了程序,掌握了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月下旬,根据河南公司的要求积极参与了由河南公司组织的郑州动车所的征地拆迁工作,六月初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沟通下发了《关于尽快组织完成石武客专河南段四电及站房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通过以上几项准备,我们熟悉了程序、锻炼了队伍,为后期的征地拆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时配合河南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协调内外关系及征地拆迁工

作。

3、近期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征拆工作顺利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至月底,我们配合铁三院、铁四院设计人员,对全线236个通信基站、33个信号中继站、11个牵引变电所、13个分区所、22个at所、1个开闭所等四电站、所进行了选址定测工作,确定了具体位置。据图统计,河南段共需征用“四电”站、所用地236处。我们于6月初收到第一批牵引变电所、分区所、at所的用地图、7月7日收到第二批通信信号基站的用地图,截至目前,我们已收到设计院提供的用地图共222张,通过现场核对,大约有35处因各方面原因尚须修正。

五、六月份,我们在河南公司征拆办、南、北线指挥部领导的带领下,相继拜访了石武客专沿线地市支铁办、大项办的各级领导,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交流,积极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截至目前,驻马店市的勘测定界工

作从7月21日已经开始。共勘测用地3处。石郑段就原四电征地情况进行了核实,已征的用地有34处地可用。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四电”用地战线长、量小、点多、面广、征拆难度大的特征,我们依照“和谐拆迁”的原则,遵循“先大后小、先易后难、打开突破口、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开展

工作。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征地拆迁工作。

1、多跑现场,联系各地政府规划部门,为设计院提供详细的现场资料,积极配合设计院的定测、出图及用地图的修正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

2、联系沿线各地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导部门,提供用地资料及技术支持,按要求积极配合主导部门的征拆工作,积极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尽快确定沿线11座牵引变电所所址,为外部电源线路径路设计提供有

力的技术资料。

三、 需要协调解决的一些问题

1、截至目前我们尚差14张用地图,还有部分用地图尚需修正,造成部分地市的用地计划不全,征地拆迁工作无法启动。

2、部分位置因与地方规划冲突,所址、站址无法确定,造成给外部电源线路径路无法进行设计,征地拆迁工作无法启动。恳请领导帮助协调地方关系,尽快启动征地拆迁工作。

3、在征地过程中还出现因前期征地工作中遗留问题未解决,造成部分乡村对近期征地工作不配合的情况,虽然乡政府一直积极协调,但效果不是很好。

4、由于四电用地面积小、且要求距离铁路要有一定的距离,进所道路等原因,造成边角地比较多,给征拆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情况汇报

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于2014年6月开始开展,由于征地工作难度太大,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10年8月暂停。今年3月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次开展了该项工作。通过各级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进展顺利初见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地工程基本情况

贺龙体育馆征收土地位于容美村

三、四组征收土地总面积84.05亩,其中农用地79.69亩,建设用地4.36亩。涉及征地农民103户,拆迁户14户。

二、征地工作进展情况

3月28日成立了以容美镇党委书记、镇长李世祥为组长的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决定开展征地农户入户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征地农户的基本家庭情况以及对贺龙体育馆征地意见等基本情况。

6月10日各级征工作部门讨论制定了《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贺龙体育馆征地户享受安置房协议书》以

及《容美镇贺龙体育场被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单》。决定对征地农户进行逐户进行政策宣传讲解。

6月20日全体专班人员齐心协力开始分组进行入户征地,根据征地农户的不同情况,分户、分对象签订了《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贺龙体育馆征地户享受安置房协议书》。

截止7月14日,已签订《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x户 ,征地x余亩;《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x户;《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x户。 截止2014年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

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2014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2014

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

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45000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红河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xx镇xx村沪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来我村督查、指导沪昆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下面,我就我村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的汇报。

一、 基本情况

沪昆铁路湖南段在我村的建设工程全长,涉及我村枣子、高家、霞塘三个村民小组40多户,,红线内土地41.4255亩,红线内青苗48.3806亩,红线外道路改移3.2145亩,红线外个人要求丈量边角余料1.4111亩。

二、工作开展

1、 前期动员宣传工作。

我村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召集全村沪昆铁路沿线涉及征拆、租用户村民,召开了以“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沪昆高铁工程“的动员大会、区、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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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部领导都就此次大会作了重要指示。同时也把这次沪昆铁路的征收政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张贴、向被征户发放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积极宣传。

2、 具体实施丈量工作。

2014年11月13日,由雨湖区国土资源局与雨湖区指挥部牵头,xx镇专人参与,村、组、被征户积极配合,经过三天实

地丈量,在我村的被征土地丈量工作基本完成,并由国土部门与被征村民对包括红线、便道两种征用土地测量数据签字认可。

3、 便道付款情况。

沪昆公司于12月1日付便道款117249元,12月27日付款58362元,两次付款共计175611元;共发放村民便道款100047元,垫付招待开支、组长误工工资52340元。另仍有冲达冲李明汉、黄月娥、李春华的粮田便道款23224元没有支付。

三、 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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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丈量红线内面积的的数据差异问题。在实地丈量时因山地的坡度影响,手工丈量数据与地质仪器测量数据存在差异,手工测量大于国家地质测量数据,现村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按手工丈量数据拨付红线内征地款。

2、 关于粮田被全部征用户的社保要求。按国家征地政策,应为粮田全部被征户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现有李松良、万建军两户符合此种情况,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3、 现有红线内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少部分便道租赁款与青苗补偿款没有到位。

4、 村级组织的工作经费偏低,要求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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