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提案

2023-01-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研报告提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调研报告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07年3月1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通过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截至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4516件,参与提案的委员2023人,占委员总数的89.24%。经审查,立案424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206件,与提案者磋商后并案、撤案65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已送交有关部门。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3988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提案212件,人民团体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3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4件。按类别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938件,占45.65%;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160件,占27.33%;政治、法律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提案1147件,占27.02%。

本次会议提案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提案反映出,提案者进一步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主要有: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房地產市场调控和管理,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快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加强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改革,维护复转军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关爱城乡困难群体;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扎实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增强内地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加强和改进政协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

提案反映出,委员们对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制建设格外关注。据初步统计,关于“三农”方面的提案535件,医疗卫生方面的提案321件,教育方面的提案293件,法制建设方面的提案240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173件,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117件,食品药品方面的提案107件,住房方面的提案105件。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以筹办奥运为契机,推进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方面的提案,召开了两次现场办理协商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北京奥组委、中央文明办、国家体育总局等10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与提出提案的民主党派中央、政协委员当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首次举办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同志,向54个委员小组的代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本部门2006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及2007年度工作重点,以便委员们了解更多的信息,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会闭幕后,定于3月2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169个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新华社北京讯,3月16日《人民日报》)

第2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09年3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政协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责。截至2009年3月8日下午2时,共收到提案5571件,参与提案的委员1987人,占委员总数的88.9%。经审查,立案503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262件;与提案者磋商后并案、撤案的274件。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4755件,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35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8件,界别、小组提案29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8件。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绝大多数提案选题准确、情况真实、建议具体、格式规范,质量普遍较高。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凝聚着集体智慧,体现了各自特点。

本次会议提案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据统计,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方面的提案551件,“三农”方面的提案603件,就业方面的提案632件,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301件,教育方面的提案657件,医疗卫生方面的提案426件,食品安全方面的提案146件,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提案294件。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问题,提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规范农村土地使用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富裕;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国家能源资源战略储备;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反腐倡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和“一国两制”方针等问题,提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有:加大政府投资监管力度,防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的合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加强两岸交流,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在文化建设方面,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软实力建设等问题,提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有:加强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民间文艺表演团体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统筹规划和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在社会建设方面,围绕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提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有:加大政策、资金、信贷等支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创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解决行业收入悬殊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问题,提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有: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加大草原治理力度,促进草原地区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问题”、“关于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问题”,召开了两次提案办理协商会。五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出席会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的负责同志,与提出提案的民主党派中央、政协委员直接沟通协商,增进共识,促进提案的办理。

大会闭幕后,定于3月24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168个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新华社北京讯,3月13日《人民日报》)

第3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3月3日)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工作部署,切实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820件,其中,大会提案5571件,平时提案249件。经审查,立案5218件,其中,委员提案4932件,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39件,人民团体提案8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0件,界别、小组提案29件。总体来看,凝聚着委员们智慧和心血的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特色和时代特点。

(一)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完善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低碳经济、“三农”工作、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问题,共提出提案1800余件,经过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已被吸收并落实到国家相关决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如,结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经济风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建立健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提案,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积极改进相关工作。结合拉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等提案,财政部、商务部在完善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结合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等提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方面出台并推动落实165项规划实施细则与配套政策。针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提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的通知》等,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针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提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积极协调,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稳定发展,加强粮食调控和储备管理。结合建立我国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等提案,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7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结合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小城镇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等提案,国家发改委制定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医药卫生、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共提出提案1900余件,经过办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如,关于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等提案,教育部认真研究,吸纳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政策中。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问题等提案,卫生部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有关职业健康的提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结合加强政策引导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农民工和城市困难群体就业等提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出台了援企稳岗、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结合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养老保险转移难等提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研究制定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务院印发实施后,进一步加快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步伐。结合加强我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提案,安全监管总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稳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着眼和谐稳定,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围绕基层民主建设、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侨务政策、两岸交流与合作、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共提出提案1100余件,经过办理,为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如,针对委员们多年关注的人民调解立法问题,司法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已将《人民调解法(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关于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等提案,国家民委等部门在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的过程中积极采纳,推动了相关工作。针对有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提案,全国政协民宗委开展调研,推动国家宗教事务局和有关部委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针对近年来有关咸潮严重影响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居民饮水安全的提案,水利部持续跟踪办理,全力保障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供水安全。结合有关下放赴台审批权限方便大陆民众赴台的提案,国务院台办授权有关省市行使部分审批管理权,积极推动两岸民众交流。针对在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中增加华侨和老兵方队的提案,国务院侨办、总参、总政等积极沟通协调,专门安排了华侨和老兵的彩车巡游展示。结合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的提案,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同时,委员们还就办好上海世博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等提出若干提案。在5000多件提案中,一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对于拓宽党政部门工作思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具有日益显现的参考价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好政协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放在全局工作中加以部署。许多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就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参与重点提案办理。一些承办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一些承办单位对承诺改进事项及时跟踪督办,着力推动办理落实。截至2010年2月20日,180个承办单位已办复提案5196件,占立案总数的99.58%。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0.58%,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6.51%。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我们选择了七个单位2009年度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作为附件,供各位委员参阅。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庆祝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抓住关键,推动提案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抓好提案征集环节。向全体委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建议。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发挥民主党派、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提案的示范作用。二是抓好知情服务环节。邀请国家9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向在京委员通报工作重点难点,向全体委员提供了510个提案参考选题。三是抓好提案审查环节。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保障提案质量。

(二)突出重点,推动办理工作注重实效。在研究确定重点提案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加强沟通协商,推动办理工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保增长、扩内需”、煤炭税费改革、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提案,召开办理协商会13次。二是通过重点提案调研、重要提案摘报,推进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围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提案,开展专题调研6次,报送《重要提案摘报》60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部分调研报告、《重要提案摘报》作了批示。三是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走访承办单位等形式,加强交流,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完善制度,推动提案工作有序发展。制定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分层次办理机制、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加大公开提案全文及办理复文力度、加强宣传工作等提出要求,推动提案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四)加强调研,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向各省区市政协下发了开展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调研的通知。同时,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分赴12个省区市调研,并利用多种方式与京外委员和地方政协进行交流、研讨,为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探索规律以及修改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奠定了基础。

(五)搞好宣传,推动提案工作扩大影响。在做好常态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如,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在互联网上有计划地公布提案全文和办理复文,编辑出版《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丛书)》和《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提案及办理复文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回顾过去,提案工作稳步发展,卓有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在提案备受社会关注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增强办理实效、形成整体合力、扩大开放度和社会影响等。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质量求发展,把做好提案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把维护委员民主权利与提高提案质量结合起来,把坚持提案件件有答复与推动办理落实结合起来,把加强理论研究与推动实践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狠抓提案质量。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着重就编制“十二五”规划、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形成更多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强又切实可行的提案。

——加强督促办理。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督促办理的渠道和途径,促进提案的采纳和落实。对领导同志批示的提案、民主党派提案和重点提案,加强跟踪办理和督促办理,切实发挥好提案的作用。

——着力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提案工作的全局性意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探索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与提案工作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形成提案工作合力,增强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效力。

——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推动工作。修改好提案工作条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逐步实现网上提交、交办、办复提案,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辟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宣传方式,使政协提案广泛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逐步加大公开提案全文及办理复文的力度,使提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让我们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把提案的作用发挥得更好,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讯,3月14日《人民日报》)

作者:罗富和

第4篇:提案调研报告

切实有效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各个领域深化改革的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重要载体和平台的人民政协,如何沿着十八大指引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方向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是摆在广大政协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快速发展,提案办理工作逐步规范推进,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针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提出的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改进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协商民主要“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政协提案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在提案办理协商环节,无论是认识上还是具体工作中,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提案办理协商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提案工作中,感到部分委员和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重视不够,提案办理协商的氛围尚未全面形成。一是委员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一些委员认为,提案一经提出,自己的事情也就完了,办与不办、办得好与不好就是承办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往往是提出提案后就坐等结果,或借口工作忙,认为协商就是听对方解释,不愿参加提案办理协商会。同时,一些提案质量不够高,不利于协商的深入开展。二是个别承办单位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承办单位片面地把提案办理理解为“你提我办”,不注意充分听取和认真征求委员的意见建议,重书面答复,轻实际采纳,没有把提案者所提的建议当作促进本部门工作发展的推动力,缺乏对提案内容的深入调查研究,甚至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缺少办理过程中的互动,影响提案的办理实效。

(二)提案办理协商制度不健全。在提案办理的相关文件中,虽然有对提案办理过程中开展协商的要求,但与提案的交办、答复等环节相比,提案办理协商的规定还不够“硬”,仍没有形成健全的协商制度。一是办理协商机制缺乏。提案办理协商与否,主要看承办单位领导的认识,缺乏硬性的规定。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的主体之间应是平等参与的关系。但由于承办单位掌握着行政资源,提案者往往处于被动的一方。如果承办单位不主动安排协商,提案者很难主动要求。二是督办协商机制不健全。在提案办理督办工作中,对办理过程的督办,相比对办理结果的督办来说,显得不足,还缺乏有效的督查机制。在现行的督办机制下,往往是一好遮百丑。只要提案答复了,任务就完成了。殊不知提案办理工作是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一项工作。提案办理协商过程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的重要体现。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提案办理协商程序尚未规范。从当前各地提案办理的协商情况看,协商程序尚不够规范。一是协商重点不明确。有的把了解委员意图作为协商重点;有的把答复后的征求意见作为协商重点,有的用汇报工作代替协商等等,导致一些协商雾里看花,隔靴搔痒,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二是协商主体不明确。有的由单位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出面,有的由经办人员出面,随意性较大。三是协商分类不明确。如有的按提案件分类组织,有的按提案内容分类组织,有的按提案人分类组织。对协商的内容整合不够,影响效率。

二、切实有效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对策建议

提案办理协商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提案办理实效性的重要手段。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发出通知,要求着力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强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一)深化认识,为提案办理协商打牢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创新理论,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协商民主具体形式之一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能否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的职能能否有效发挥,而且关系到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十八提出的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创新理论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为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搭建了共同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协商主体之间就共同话题沟通交流,达成共识,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载体;是理顺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改进和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是党中央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是人民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渠道作用的自身需要,也是广大承办单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的意愿落到实处,提高提案质量的客观需要。

(二)提高质量,为提案办理协商创造条件。打铁还需自身硬。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是提案办理协商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提案质量不仅仅体现提案者的履职水平,也影响甚至制约着办理协商的效果,如果提案质量不高,在落实中就会很困难。所以说没有高质量的提案,就难有高质量的办理。为此,一是要加强委员培训。通过编发提案基本知识、提案选编、提案目录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努力提高提案者撰写提案的水平;抓好提案内容引导,动员组织提案者找准提案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选题上紧贴实际,紧贴发展、紧贴民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二是要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坚持和完善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坚持按高标准立案,确保提案质量。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对可立可不立的做到“先协商后立案”,形成“广进严出”的提案审查立案模式,处理好提案的“量”与“质”的关系,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工作夯实质量基础。三是要抓好集体提案征集工作。集体提案是政协组成单位的集体智慧结晶,是高质量提案的重要来源,凝聚着党派团体、工商联、专门委员会、界别的集体智慧。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立足自身特点,积极发挥组织优势和智力优势,广泛听取和汇集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多提出质量较高的集体提案。 重点抓住界别提案、专委会提案、党派提案的征集,同时做好政协会议发言、调研材料、重要社情民意的提案转化工作,以有效拓宽高质量提案的征集路子。

(三)强化服务,为提案办理协商搭建平台。服务是高质量提案和高质量办理的催化剂,是提高提案办理协商质量的重要手段。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和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发挥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强化知情服务。通过邀请党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印发学习资料和提案参考题目等多种途径,拓宽提案者知情渠道,丰富信息来源,让委员知上情;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让委员在撰写提案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明下情,切实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努力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委员高质量的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二是注重沟通协调。为有效解决提案承办中存在的“被动办案、闭门办案、文件办案”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提办双方沟通的组织协调,通过政协组织的平台作用,将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提案的内容以及办理办理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会议、现场、上门、个别等沟通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沟通协调,为提案办理协商创造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评议活动。推动提案承办单位通过电视、报刊或网络,公示提案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网络联系等方式,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想法,摸清影响满意率的真正原因,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委员的意见,增强提案协商的针对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报刊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政协提案特别是高质量提案的形成过程和发挥的作用,宣传提案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的重视和在办理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进一步调动提办双方的积极性,提高提案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健全机制,为提案办理协商提供保障。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程序化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一是完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选题机制。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性要求办理协商全覆盖,但实际工作中无法就每一件提案都组织召开有提办双方以及政协组织、督办部门参加的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因而在具体工作中应有所侧重,选择一些具有指导性、全局性、标志性的提案,作为重点办理协商提案。通过开展高水平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整个面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完善提案办理协商选题的相关制度规范。二是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各阶段的组织工作流程。以提案办理落实为主要目标,规范提案办理协商程序,加强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力度。首先在交办环节,交办单位和接办单位要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承办单位的职能,对两者进行匹配,先商量,后确定。这样才能交办准确。承办单位接到提案后,要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承办意见。在书面答复之前,要邀请提案者视察本部门工作,了解提案办理过程,参与现场办理,召开协商座谈会,由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直接面对面沟通交流协商,共同探讨提案办理落实的措施办法,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形成针对每件提案落实情况的协商办理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后,承办单位要通过委员的反馈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不满意提案进行再协商、再办理。三是建立提案办理公开协商工作规范。要积极营造提案办理协商的氛围,加强主体间“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增进提案办理协商有序性。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切实把协商纳入提案办理过程中,增强协商主动性、规范化,使各个阶段环环相扣,各个方面协调配合,促进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的相互沟通和平等协商。在具体办理中,承办单位要通过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面商座谈、情况通报、共同调研及邀请提案者参与办理工作等方式,主动与提案者协商,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共同承办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明确各方职责,防止推诿扯皮。四是建立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机制。加强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是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升提案办理质量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证。要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积极推动党政政务督查、领导领衔督办、政协委员民主督办、承办单位自查督办等全方位督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对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双督查。通过征求意见、现场调研、走访委员、视察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好提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指导,促使提案得到有效解决,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第5篇:提案改善活动标准(附提案改善报告表)

提案改善活动标准

一、活动目的

为公司全体员工提供互动共享平台,激发全体员工的智慧潜能,鼓励人人积极提出提案并参与改善,提升全员改善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持续改善。

二、适用范围

公司属生产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三、定义

提案:提出创意或改善建议等新方案、新举措; 改善:改掉以往的作法,转变成更好的方法;

提案改善是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各自劳动智慧、技能优势,针对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和潜在的所有不合理或需改善的现象提出并实施改善方案或合理化建议,促使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而进行的改善活动。

提案改善精神:提案必有改善,管理步步完善。

四、提案内容

(一)提案范围

1.操作、检测或其他一切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的改善。

2.工具、器具的改善。

3.设备自动化、省力化、省人化及省时化的改善。

4.产品品质、服务品质或设计的改善。

5.物料、零件、产品等搬运方法的改善。

6.原料节省、废料降低或利用以及能源节约等成本费用降低的改善。

7.工作环境的改善。

8.岗位卫生、设备卫生的改善。

9.其他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改善。

(二)不受理范围

1.非建设性的批评或意见。

2.人身攻击。

3.个人薪资及人事异动。

4.已提过或已(正)在实施的提案。

5.不属于本身工作范围内的提案。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经TPM管理小组认定不属提案范围的。

五、处理流程

提案人根据各自改善建议填写提案报告A表或B表,自主完成提案内容后,将报告表提交到分厂领导受理,经分厂审核通过的提案视为有效提案,由分厂将相关意见提交到TPM小组;未能通过审核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由分厂返回提案人。TPM小组对有效提案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提出奖励建

议,报送公司申请奖金。

六、评审标准

(一)秉承“谁提出,谁完成”的原则,员工个人提案须由提案员工本人亲自完成或参与(需要机修或其他人员协助完成的提案)。

(二)岗位人员的提案内容只允许针对本岗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的提案不限定岗位范围。

(三)任何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均可申请评审。

(四)提案报告表分“A表”“B表”。填写提案A表,每项有效提案奖励5元,填写提案B表,每项有效提案奖励10元。

(五)具有重大改善意义的提案,经TPM小组进行效果评估,奖励50—300元。

七、考核标准

(一)提案改善活动考核指标纳入分厂各级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中。分厂的提案改善活动考核指标包括:人均提案件数、提案参与率、提案自主实施率(均不包括协助完成人员)。

(二) 按月统计,每人每月提案数≥4件,分厂人均提案件数≥4件;提案人均参与率≥60%;提案自主实施率≥80%。

1.人均提案件数=有效提案件数÷分厂总人数

(分厂总人数包括生产班组,机电班组,各分厂所属技术员、安全员、专工、主管及分管副厂长,不包括企管部、质计部、综合部、安全管理部等职能部室人员,下同)

2.提案参与率=有效提案参与人数÷分厂总人数

3.提案自主实施率=自主实施提案数÷有效提案总数

(三)个人提案件数不达标准者,考核20元/件。 任何一项指标未达到目标数字,考核分厂当月绩效5%。 任何一项考核指标低于目标数字,考核技术员、安全员当月绩效的50元,考核班组长当月绩效80元,考核专工及主管当月绩效120元,考核分管副厂长当月绩效300元;

任何一项考核指标低于目标数字,每降低1%,追加考核班组长当月绩效10元,追加考核专工及主管人员当月绩效15元,追加考核分管副厂长当月绩效35元;

(四)对存在虚假申报提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直接管理人员200元。

(五)分厂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提交改善提案,根据本管理办法进行同标准评比。

八、档案管理

(一)提案考核以月为单位,每月一次,提案截止日期为每月月底,每月10日之前公布上月结果。

(二)TPM管理机构依当月收到的改善提案为依据,将成果金额按实际情况统计在《提案改善结果》报告中。

(三)按月统计改善提案,公报改善状况发展趋向。

(四)每年年终由TPM管理小组召开提案改善成果发表会,将全年实施完成的案件汇总。

上述相关表单、材料由TPM管理小组进行保管,保存期两年。

附:《提案改善报告表A》、矿业公司TPM管理小组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B》《提案改善报告表

第6篇:提案审查报告

政协淮北市杜集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草案)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雷新民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与会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截至2011年1月7日上午9时,共收到提案62 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7件,联名提案30件,党派提案5件。

根据《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杜集区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规则》的规定,提案委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62 件,立案率100%。提案内容涉及文教卫方面的24件,占38.5%;城建交通方面的13件,占21%;社会保障方面的7件,占11.3%;农业、国土资源方面6件,占9.5%;文明创建、环保方面的5件,占8.1%;工业经济方面的4 件,占 6.5 %;其他方面的3件,占5.1%。主要有: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建立企业与职能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整合辖区内破产国有煤矿税源,实行税收地方管理;规范学前教育,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生态农业,进一步丰富居民菜篮子;建立我区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和宅基地的管

理工作;加大居民集中区建设力度,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等。

全会闭幕后,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对立案提案进行整理和登记,尽快进入办理程序。提案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提案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使委员提案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本次会议之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继续审理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同时,也欢迎广大委员对区政协提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第7篇:提案工作报告

湖南科技学院第三届第六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六次教代会主席团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第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

第三届四教代会会议期间,我们共收到各分工会代表提案45件,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的规定,经审核,45件全部立案。一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视和经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积极地工作,全部提案得到答复,大部分得到落实。提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届四次教代会后,学校党委行政对代表提案的处理和落实工作十分重视,陈弘校长认真审阅了代表提案,并逐件进行了批示。 2014年 月 日由陈弘校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参加的提案协办处理工作会议,并呈送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各分管校领导对相应的提案作出了具体的批示,给承办部门下达提案的承办任务。各承办职能部门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能够以负责、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提案,采取积极措施给予落实处理。

到本次会议为止,第三届四次教代会立案的45件提案全部作出答复和大部巳落实,其中,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提案有38 件,不满意2件,尚有5件提案因客观原因,需学校党委行政做进一步研究待处理落实,提案处理的反馈满意度为 %。

二、第三届六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的规定,学校工会发出了《关于湖南科技学院三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召开了各分工会主席专门会议,就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进行了安排,对代表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广大代表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截至3月5日,本次教代会共收到各分工会代表提交的提案 46件。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后勤服务及福利,学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1、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的提案

2、关于提高艺术类科研成果奖励的提案

3、关于探索建立”游学”制度的提案

4、关于落实新进教师指导教师经费的提案

5、关于改进现行课时核算方法的提案

6、关于提高教研室(实验室) 主任待遇的提案

7、关于为教师配发笔记本电脑的提案

8、关于改变科研奖励方法的提案

9、对行政人员担任系部专业课程的教师,应享受相应的教学业务经费和参与系部二次分配的提案

10、适当解决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待遇的提案

11、关于尽快开通教职工宿舍管道天然气的提案

12、关于尽快解决校内家属区管道液化气

13、改革校内住房交易制度的提案

14、加快建设我校教职工住宅建设的提案

15、关于新建教职工住房的提案案

16、关于教职工住房交易规范化的提案

17、改善青年教师住宿环境的提案

18、关于接送教职工子女上学的校车安排问题的提案

19、关于为家住冷水滩的教职工开通上下班通勤车的提案 20、关于开通本校至冷水滩校车的提案

21、关于解决二十三栋水质问题的提案

22、关于改善桂园新村二十三栋住户生活用水质量的提案

23、关于教职工体检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

24、关于桂园新村北边荒地建设成绿色公园的提案

25、关于桂园新村一栋前面裸土空地改造的提案

26、关于桂苑宿舍区周边环境治理的提案

27、关于亮化美化和治理北校门环境的提案

28、关于美化校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的提案

29、关于教工食堂推时工作餐就餐时间的提案 30、关于合理办好教工食堂的提案

31、关于教职工宿舍平顶房改造的提案

32、关于提高学生公寓设施维修工作效率的提案

33、关于家属宿舍楼道口、楼道铺设墙裙安装电子门的提案

34、改善教职工子弟入园,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提案

35、关于三教学楼天井花坛改建的提案

36、关于新建室内运动场的提案

37、关于实施实验室仪器设备废旧处理的提案

39、关于美化教学楼环境,优化教学楼资源的提案 40、关于财务报帐手续及几个相关问题的建议

41、关于提高全院教职工医疗补助的提案

42、明确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职责及待遇的提案

43、维护教职工权益,理清教职工收入项目的提案

44、开放体育场馆,实施有偿服务的提案

45、关于规范校内体育场馆开放时间的提案

46、关于增加坐班工作人员工间操时间的提案

本次教代会召开后,对以上代表提案将进行分类整理和审核,确定立案提案,呈送校长审阅批示,交各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代表提案的规范化仍有待加强。

在本次教代会代表所提交的提案中,仍有的提案不具备提案规定要求的代表人数(要求提议人一人,附议人两人)以及有的提案人、附议人没有自亲用钢笔签名的情况。按照提案工作规程这类提案不能立案。另外,根据提案一事一议的原则,一份提案集中反映一个问题,有的代表提案涉及多个问题和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实施的建议,这给提案的处理带来不便。希望代表们在提出提案时,严格按照提案的规定和要求来撰写提案,以提高提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有关提案规定和要求,可在学校网络工会网页查询《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 (二)建立网络提案工作信息系统

通过学校网络,教代会提案工作将建立网上提案处理、提案信息公布系统。我们希望藉此提高提案处理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性,更有利于提案工作落到实处,起到民主参与学校管理,解决现实问题的目的。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坚信,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必将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的民主政治意识,增强凝聚力,也必将对学校今后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希望各位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更加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从更高的视野来主动思考学校改革和发展,将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出来。希望各职能部门继续努力,增强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处理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为早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构建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第8篇:提案工作报告

郫县新民场初级中学校

中 国 少 年 先 锋 队 第四次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本次少代会同学们对于学校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提案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学校建设方面

同学们提出关于学校绿化带的建设,健身器材的设置,果皮箱的添置等问题,学校已经在楼梯处增设了垃圾桶,而且学校已经决定在学校的后操场安置长椅,同学们的建议我们将在新学校逐步实现。

二、关于图书室的开放

同学们提出要求增加借阅学校的图书的次数,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将尽快进一步完善借阅制度和加强图书室的管理,但是由于学校目前只有藏书室而没有阅览室,因此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已经在各班教室门前设立了图书架,同时也希望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把自己的好书带到学校和别人交流,各班也应该管理好本班的图书。

三、关于对于大队部开展活动的建议

1、关于国旗下的演讲将采纳你们提出的建议,规定每次演讲人数不得超过4人,并且每月根据实际于上月底确定好下月的演讲主题及时宣布,让同学们积极准备。

2、关于开展活动,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跳绳、投篮、班级汽排赛等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如果还有好的活动建议,希望及时向大队部提出,对于健康、有益、安全的活动建议学校会予以采纳并开展实施。

四、关于学校每日常规管理方面

1、同学们对于大队部的每日常规检查提出的意见很好,为此我们将组织所有的大队委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并且做好自我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查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的提高,如果在每日常规范检查时出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学校将及时调查,对于涉及个别学生及时予以教育。

2、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学校有不少学生骂粗话的现象应予以制止,学校将以少代会的名义向全校学生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争做文明少年。

五、关于学校伙食团

同学们提出希望学校的伙食越办越好,学校予以接受。但由于今年的菜价、煤价、调料价都涨得较高,而学校的伙食费没有变。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力把大家和伙食办得更好。

郫县新民场初级中学 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小组

2009年10月

第9篇:提案工作报告

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2011年3月26日)

各位代表:

我受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同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二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

(一)、审理提案

去年三月二十七日召开的二届一次教代会共征集代表提案25件,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两个方面。经提案工作组初步审议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根据同类合并的原则,正式列为立案的有8件(其中4件提案合并立案),其他14件提案作建议、意见处理。

在正式立案的8件提案中,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提案有6件,占提案总数的75%。主要是:优化调整专业结构,适应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强培训配套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发展建筑类专业群;切实改善教师教学条件,全面提升教科研水平;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发挥教师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加快学院发展;建设数字图书馆等。

关于后勤服务方面的提案有2件,占提案总数的25%。主要是:实行学生“一卡通”刷卡交费;加快校医院建设等。

(二)、办理提案

去年教代会闭会以后,学院党委、行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提案落实工作,就提案的承办人、承办期限和承办要求提出了明确意见。提案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对承办工作高度重视,办理积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复意见。提案工作组及时做好提案回复工作,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和要求,增强答复和办理提案的针对性。代表们对提案的答复和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比较满意。

(三)、落实提案

至本次大会召开前,依据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二届一次教代会立案的8件提案,6件已经办结,2件正在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裴正峰代表提出的《优化调整专业结构,适应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提案,院教务处会同各系部(分院)在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已将服务产业转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彰显专业特色作为调整的重点,在新设置的专业上也有具体体现。属已办结。

2、关于魏华代表提出的《加强培训配套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随着新校区培训大楼的建成和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已有很大改观,院系两级培训管理办法也即将颁布实施。属已办结。

3、关于崔辉等代表提出的《整合建筑类教学资源,重点建设和发展建筑类专业群》的提案,在经贸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就加强建筑类专业群建设已作出了具体规划,随着该规划的贯彻实施,建筑类专业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属已办结。

4、关于陈继林等代表提出的《切实改善教师教学条件,全面提升教科研水平》的提案,学院已为全体教师更新了办公桌椅,为各系部教学单位配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教学条件已得到改善。院党政联席会议还就为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问题作过专门研究,拟在条件成熟时予以落实。属已办结。

5、关于汪春荣等代表提出的《实行学生“一卡通”刷卡交费》的提案,目前,除(3+2)学生外,全院学生都已实现了刷卡交费,财务处计划在今年秋季收费中,实行在校生全部刷卡交费。属已办结。

6、关于丁晓杉、凌志华、黄程远、汪柽等代表提出的“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方面的4件提案,在学院2008年实施的课时津贴分配方案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近年来,学院在改善教师教学条件,增加课时分配系数,鼓励和奖励青年教师参加进修、参与教学质量工程活动等方面也作出了很多努力,制定执行了不少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规定。属已办结。

7、关于唐晓武代表提出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建设数字图书馆》的提案,目前,电子阅览室已建成并试运行,数字图书馆硬件建设已初具规模。由于数字图书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完全建成还需要一定时间。属正在办理。

8、关于张孟等代表提出的《增加投入,加快校医院建设》的提案,目前,校医院建设规划已制定,可行性论证工作已完成。但建设校医院涉及到人力、财力、物力等诸多方面问题,需要学院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一个时间过程。属正在办理。

二、关于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

(一)、提案征集情况

本次教代会筹备期间,教代会筹委会于2011年3月4日发文征集,截止到3月22日,共有24名代表提交提案、建议和意见11件,内容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有6件,占总数的55%。主要是:进一步增强建筑类专业教学力量,提高建筑类专业教学水平;改变人才引进模式,提高专业教师引进质量;开展教职工院内继续教育活动,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人事代理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促进专业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管理机制;加快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等。

二是关于服务保障和福利方面的有5件,占总数的45%。主要是:切实改善教师教学条件和办公条件,提高教师积极性;取消教职工就餐限制,实行按人定额补贴;制定教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增加体检项目,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等。

(二)、提案立案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

对代表们提交的11件提案、建议和意见,提案工作组进行了认真审理,根据合理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提出了初步审理意见并报院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具体意见如下:

第一,对于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目前已基本具备落实条件的作提案处理。这类提案共5件,其中合并立案3件。主要是崔辉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建筑类专业教学力量,提高建筑类专业教学水平的提案;焦来荣代表提出的改变人才引进模式,提高专业教师

引进质量的提案;唐晓武等代表提出的加快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更好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提案;向敏、陈继林、耿川虎等代表提出的改善教师教学条件和办公条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案;张孟代表提出的制定教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增加体检项目,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的提案。本次大会结束后,这些提案将分别送交各承办单位办理。

第二,对于事关局部,可在日常工作中落实的作建议、意见处理。这类建议有3件(其中合并2件)。主要是程道凤、高恒平等代表提出的提高人事代理人员待遇,稳定专业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队伍,促进专业建设和完善辅导员管理机制的建议;蒋斌等代表提出的加强我院教职工院内继续教育的意见;刘素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教职工就餐限制,实行定额补贴的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将在会议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几年来,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位代表本着主人公责任感,关心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职工的共同利益,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好的提案,推动了提案工作持续向前迈进,起到了凝心聚力、促进工作的作用。

随着学院事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位代表能坚持不懈地关注、关心、支持提案工作,不断提出好的提案。同时,希望各提案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继续切实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建议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共同使提案工作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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