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小额信贷论文

2022-04-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而农户大数据库的建立则可以快速匹配农户的实际经济状况,从而发展针对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的快速衍生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增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农村金融小额信贷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农村金融小额信贷论文 篇1:

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摘 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新发展,并说明小额信贷在农村发展趋势在不断扩大,分析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利率、风险、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上对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方面给出建议。

关键词 农村金融 小额信贷 利率 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占全国人口60%以上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面貌没有改善,经济增长的好处无法为我国大多数人所分享。农村金融的落后是农村经济停滞的重要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农村有限的储蓄被用于城市的发展,资金逐渐远离农村。我国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农村小额贷款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贷款,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应起重要作用。

一、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新发展

小额贷款模式是针对消除孟加拉国农村绝对贫困而提出的一种信贷资金支持模式,由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发明,现已正在全世界得到大规模的推广。这一模式通过五至十家农户为一组的相互联保的方式发放小笔贷款。在我国,根据这种GB模式开始进行农村小额贷款的试点,首先于1994年在河北易县进行实验,然后于2005年在全国8个省市进行试点。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到2005年6月末,全国有1446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0%。全国共有5272万农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支持,占有贷款需求农户总数的46%。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已为6087万农户建立经济档案,有3276万农户评为信用农户,有37319个行政村评为信用村,有1560个乡镇评为信用乡镇。(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报告)1999年-2006年4月末,人民银行共安排支农再贷款额度1288亿元,累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发放10557亿元。在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大幅度增加,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13595亿元,比支农再贷款开办前的1998年增加10936亿元。

我国开展小额贷款的经验表明,农村小额贷款是农村金融非常有效的一种模式,对提高农民收入效果显著,比较适合于消除绝对贫困,同时对贷款者而言,小额贷款兼具坏帐率低、收益高等优点。

二、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低利率不能补偿小额信贷的操作成本

小额信贷的第三类项目,也就是农信社作为放贷主体以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贷款项目,在整个小额信贷的业务中处于主力军地位。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必须收取较高的利息,才能弥补成本。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投资风险比较大,银行的安全性不能保证,银行对农业和农村贷款的热情降低

其中包括:1.自然风险。长期以来,种植业是我国农民收入的最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1998年农民人均收入中有43%来自种植业。种植业对土地、气候等外部条件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交通设施落后,农业靠天吃饭的现象还很严重;2.市场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素质低,农民对市场的认识不足,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业收益不稳定。

(三)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

现行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投向结构单一;实行贷款额度“一刀切”制度、额度小,难以支持农户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使得小额信贷在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

(四)法律法规对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上的制约

目前,存在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小额信贷机构,他们一般都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有些甚至获得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小额信贷扶贫试验的批件,但所有这些小额信贷机构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也不具备一般经济实体所具有的融资资格。这种状况不仅使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自愿储蓄持续地筹集相对低廉的资金,而且也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来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民间机构的定位也使得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受到严重束缚,进而影响小额贷款的发展。

三、针对目前的情况,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对策研究

(一)关于改善农村金融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

关于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合理的利率是小额贷款可持续 和可扩大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国家之外,几乎所有的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对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执行小额贷款的机构来决定利率水平。另外,可以通过在小额贷款机构之间引进竞争机制的办法,以降低高利率问题。有学者认为,要想帮助农民,要想把利率降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一个地方就要批两个以上小额贷款机构。建立区域性的农村信用社资金融通网络,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逐步扩大规模最终形成全国性的资金市场。

(二)关于加强风险控制完善担保机制

建立资信评级制度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有利于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一是对超过小额授信额度的大额贷款,可采用创新农户联保贷款的担保方式,确保资金需求。二是对没有发证的农户和超出信用证信用额度的农户,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对有市场效益的农业项目,推动成立由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组成的农户大额贷款联保组织,推行农户大额联保贷款,保证大额资金的需求。三是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资信评级制度。对信用优良户张榜公布,并对信用优良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关于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形成多样化的发展形式

在抵押担保基础上发展小组联保。例如孟加拉 GB模式提出的“无抵押 、无担保”,在穷人缺乏正规抵押品的情况下创新发小组联保方式代替正规抵押担保来防范违约风险的模式,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小额信贷的对象仅限于生产性贷款。可以按照消费信贷模式,拓宽小额信贷的种类和领域。同时,在总结农户小额信贷和推行农户资信评价系统的基础上,尝试对有一定经济基础,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 、流通和畜牧养殖业的农户提供额度较大的“中额”农户信用贷款。

(四)关于加强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建设,保证农村金融的有效发展

国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它应该包括在农村务农的农户、进城务工需要救助的农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一切需要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次要依法明确承办小额信贷业务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均能获取此项业务的经营权,并且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城、乡风险投资公司,让其对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投入创业资金,帮助广大的农村弱势群体及早符合申请小额信贷的法定条件。

(五)关于发展和扶持发展其他小额信贷组织

发挥其他小额信贷组织的优势,完善小额信贷服务体系,有助于解决小额信贷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目标分歧。小额信贷的提供者既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信息成本优势。由于其主要服务于一个固定的区域,服务的对象相对固定,因此能以较低的成本及时掌握该区域内的准确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风险和问题,有利于及时遏制违约事件的发生。其次,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小额信贷公司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其操作比较简便,为不同贷款需求设立了不同的操作方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贷款的归还期限、利率等进行协商。这为借款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参考文献:

[1]杜晓山.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中国农村经济.2004(8).

[2]张勇.孟加拉小额信贷的最新发展.中国农村经济.2003(6).

[3]朱旭东,马妮.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体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5(6).

作者:沈 熠

农村金融小额信贷论文 篇2:

农村金融大数据下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的实证研究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而农户大数据库的建立则可以快速匹配农户的实际经济状况,从而发展针对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的快速衍生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增长。为了研究我国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性,文章以我国31个省市及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将我国地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利用面板数据对其进行实证分析,从而得出东部和西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均为显著的正效应。而中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并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大数据的背景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民收入;农村金融大数据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万分注重我国“三农”问题,然而农民作为“三农”的主體却依然面临着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农户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向农村发放贷款的意愿不高,而农村金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既可以在确保农户偿贷能力的同时让有信贷需求的农民快速用贷,也可以完善农户征信系统,促进关于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因此小额信贷自2008年发展而来,对我国农村经济产生了减贫增收的效应,并且正在不断地壮大,而农户作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体,农民收入也必将受到小额信贷供给量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

这些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我国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关联性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这为全面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支持我国“三农”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由于数据指标和样本时间的选取以及模型建立方法不一样,因此所得到的这些研究结论略有差异。当前国内关于小额信贷对农民增长收入之间关联性的文章大致分为以下两派:

一是认为小额信贷与农民增收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性。王德钊(2018)通过对海南省进行分析得出农村小额信贷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李旭鹏(2017)以环县农村小额信贷的现状及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为研究对象,通过回归模型得出小额贷款额度每增加1个单位,农村收入增加2.845个单位。冯海红(2016)基于山东省5年17个地市小额贷款公司的面板数据,通过农民的中介效应指标视角,运用面板数据等多种分析方法,得出了农村小额信贷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的结论。

另一点则是认为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并未能推动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即小额信贷对于农民增收并无显著的正效应。孙玉奎(2014)调查我国关于农业的相关指标,阐述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差距的关系,最终得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收入分配间的关系显著性不强。张方群(2011)采用数据分析与统计等实证方法,得出当前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投入与农民增收之间存在一定的显著性,但是没有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二、构建模型

从理论上来说,小额信贷投入的增加可以扩大农村发展的资金供给,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可以推断小额信贷投入的区域差异会对区域农民收入增长产生不同的影响。 为了实证检验这一影响, 本文基于 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被解释变量,农村人均小额信贷为解释变量,与此同时引进可能会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其他重要因素,包括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农业产值、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三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并将所有变量通过取对数来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因此,反映小额信贷水平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的面板数据模型具体表达如下:

Lny=C+αLncredit+βLnAi+κLnGdp+ФLnLand

(其中α、β、κ、Ф分别代表农民收入的农村人均小额信贷、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农业产值、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弹性)。

三、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一)样本选取与变量解释

本文所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民收入(Y),这里用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农村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解释变量用小额信贷(Credit)表示,为了更好的反映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本文将小额信贷按乡村人口人均化。为能更好的研究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本文结合所阅读的大量文献,引入了对农民收入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包括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Ai)、农业人均产值(Gdp)、农村人均耕地面积(Land)3个变量。

(二)平稳性检验

为了减少异方差的影响,现对所有的原始数据通过excel进行取对数处理,对所有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通过对三个地区的农村小额信贷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分别对五个变量进行原序列检验、一阶差分检验、二阶差分检验,我们可以分析得到:通过4种检验方法(LLC检验、IPS检验、Fish-ADF检验、Fish-PP检验)表明农村人民纯收入(lny)、农村人均小额信贷(lncredit)、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lnai)、农业产值(lngdp)、农村人均耕地面积(lnland)五个变量在水平值下是非平稳的,而在二阶差分的情况下除了中部地区lngdp、lnland和东部地区lncredit,其余均是平稳的。

(三)模型形式的选择

1.F检验

混合模型或个体固定效应模型通过F统计量检验。由以上检验结果可见,因为通过计算得出F值均大于Fa(T+k-2,NT-T-k),a=0.05,结论是推翻原假设,东中西三个地都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2.Hausman检验

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或是个体随机效应模型通过H统计量检验。我们可以看到,因为相应的P值小于0.05,结论是推翻原假设,所以都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综合以上F检验和Hausman检验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2010~2017年我国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回归分析,被解释变量为农村人均纯收入,解释变量为小额信贷水平,控制变量为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农村人均产值、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得出的东部和西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均为显著的正效应。而中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并不具备显著性。三个地区的R2均为0.95以上,说明拟合优度很好。我国东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P值为0,我国中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P值为0.3491,我国西部地区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的P值为0。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1. 东、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中部地区小额信贷并不能显著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当东、西部地区小额贷款每增加1%,农民收入分别增长0.1573%和0.0608%,这说明加大东部和西部农村小额信贷投入量对于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这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支农效率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对于中部地区而言,由于农村信贷资金缺乏,不能有效满足地区发展,生产水平较差,从而使得资金利用效率较低,因此其对信贷资金的消化能力相对于东部地区要弱。

2.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对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说明加大对农民固定资产的投资能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加0.1346%,这是因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可以进一步改善农村经营环境,提高农民生产条件,使得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因此农业产出会有所上升,农民收入自然会增加。

3.东中西地区的农业产值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其中,农业产值每增加1%,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分别增加0.548%、0.3828%,0.4088%。農业产值越高,代表着农村经济发展得越好,而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对于农民来说将会极大地提升其自身的收入水平。

四、对策建议

如今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迅速,需要大力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去构建并完善农村金融大数据以此来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由于东中西地区农民收入差距较大,可以根据东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区域为分界线建立符合其区域特征的农村金融底层信用数据平台,完善农村诚信档案,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对当地农民放贷手续、条件、时间等事宜尽可能适度放宽,完善与补充相关信贷制度,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尽可能降低农民贷款门槛同时放宽融资条件,并且可以适时推出有益于农民发展的信贷产品,努力为我国农村金融提供信贷支持,全力构建新常态下区域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由当地政府机构利用国家现行政策,加大信贷资金的投入,带动资金存量,提供更好的环境服务于当地农民,提供与农户真实情况相符合的贷款,利用农村金融大数据来真正提高农民融资效率。

参考文献:

[1]冯海红.小额信贷、农民创业与收入增长——基于中介效应的实证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6(05).

[2]李旭鹏. 甘肃省环县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现状及对农民收入的影响[D].兰州大学,2017.

[3]张方群.农村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增长有效性研究[J].商业时代,2011(24).

[4]孙玉奎,冯乾.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基于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整体的视角[J].农业技术经济,2014(11).

[5]王德钊. 海南省农村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研究[D].海南大学,2018.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作者:潘晓亮 李因果

农村金融小额信贷论文 篇3:

小额信贷唱响农村金融“春之声”

2006年10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宣布,将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努斯,以表彰他“自下层为建立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一周后的10月21日,穆罕默德·尤努斯受邀访华,在北京举行的“中国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上,对中国小额信贷的制度设计提出了明确的改进意见。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游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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