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方案1

为全面清理规范乡村财务,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帐,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帐,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二、“三资”清理工作的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范围是新建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6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与街道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新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4.组织业务培训。

(二)全面清理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底)

1.清理。以村自查为主,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动身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街道“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街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组审核,再经街道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区“三资”清理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2012年9月)

1.检查验收。先由村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村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2. 工作总结。村全面总结“三资”清理工作并写出报告,报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

3.建章立制。制定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中心,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推行委托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街道形成工作综合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新建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三资”清理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要定期向街道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抓好宣传培训。新建村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利用会议、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把握“三资”清理的程序和政策规定,明确方法,及时开展清理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三)建立管理台帐。新建村要在清查核资、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帐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要强化动态管理,准确把握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入帐。按月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盘查,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出现前清后乱、刚清就乱现象。

(四)加强督查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在清查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理工作,也要注意稳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对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补差补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方案2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全面启动“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理顺全县“三资”监督管理机制,顺利开展委托服务工作,根据县委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较迅速,势头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如有些村集体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不民主;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不透明,发包不规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经济深入发展。

㈠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的发展就快就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新农村建设弥补资金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在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有利于县、乡(镇)及时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情况,根据这些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

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营造廉洁办事,不能腐败的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从农村基层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是农民。农村集体“三资“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就是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的现实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三资”委托服务的推行工作,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意把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推行“三资”委托服务,是一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的改革。各乡(镇)在推行中,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公开、为民、务实的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实施“三资”委托服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㈠坚持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主体不变。在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委托服务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要由各村委会与“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要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委托公开透明,防止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四是坚持规范程序。要按照务实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来源:文秘站 )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㈡健全委托工作机制。检验“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是否成功,关键看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各乡(镇)要组建“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负责“三资”委托服务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服务机制,实现“三资”民主管理与电算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社会评价与群众满意相统一。

㈢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过程中,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级稳妥地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引导,不搞行政命令,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行推行。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紧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同时,委托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到位。同时,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的规范管理,杜绝在联系帮扶中资金直达且不要收据的问题,有的村是用完后才报帐,有的村根本不报帐,导致乡镇中心不能正常监管。县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今后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重视,强 化管理,加强监督,及时查处。

三、明确任务,紧紧抓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关键环节

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抓好推进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㈠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基本情况,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全面摸清“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按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

㈡建好中心,办理移交。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委托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委托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委托服务中心代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委托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委托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委托服务中心必须适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㈣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并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验收。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在依法保障“三资”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实施监督,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纪委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对“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财政和农业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其他有关涉农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㈡做好宣传发动,树立推广典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操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依托乡(镇)财政所,建立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推行“三资”委托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的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为开展委托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把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同时,要认真总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三资”委托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人员、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为更好承担委托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有关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对委托服务人员、村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

同志们,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确保10月份实现“三资”监督管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完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上一篇:教育局加强教育的方案下一篇:五好家庭建立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