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地质防治对策论文

2022-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有机污染特征研究可为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饮水安全、可持续发展、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选取北方某城市运河下段,根据实测数据,评价了河段周边地下水PAHs类有机物的污染程度,分析了有机污染特征及成因。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地下工程地质防治对策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下工程地质防治对策论文 篇1: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刍议

【摘要】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各种资源的不断开发,这也就为我国原本就很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出现不仅影响自然生态环境,更有可能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所以本文就将针对岩土工程以及地质灾害的具体概念进行简要阐述,且提出了在未来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治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问题,从而为我国岩土工程地质灾害事故的减少做出努力。

【关键字】岩土工程 地质灾害 防治技术 措施

当今时代,保护环境,维护公共资源,避免自然灾害已经逐渐成为全世界人们的共同梦想。但我国近些年来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且灾情严重,并且以地质灾害为主要灾害类型,严重导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我国百姓平安生活受到冲击。所以如何针对资源开发以及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也成为当今时代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概念

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实际上均属于地质环境工程学的研究范畴。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对岩土本身进行开挖与加固。而地质灾害则存在人为或者自然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作用,最终都会出现有害于地质的现象。所以一般而言地质灾害的出现会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常见的地质灾害包括滑坡、泥石流等,而这些灾害大多数都与人为因素有关。

对岩土的不合理开挖以及对岩土工程的保护欠佳都很容易导致地质遭到重创,进而接踵而至的就是各类自然灾害。只有本着预防的原则,并且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进行及时地预防和根治,才能尽可能减少我国每年面临的自然灾害现象。

二、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表现与特点

(一)滑坡

针对我国普遍存在的地质灾害来看,其分类与表现首先则体现在滑坡上。所谓滑坡。就是沿着斜坡的土体或者岩体,因为受到了河流的冲刷以及地下水活动或者是地质变化,如地震的影响,使得其本身会沿着相对较软的面滑落,而这也会导致整体顺着坡度的方向向下自然滑动,这个过程也就称之为滑坡。诱发滑坡的原因有许多,而这大多数因素都与岩土工程的建设密切相关。比如经常开挖坡脚就容易导致坡体整体下滑,同时还因为劈山的过程中放炮或者乱砍乱伐,必然会导致整个山体因为长期震动而出现松动。所以岩土工程施工很容易导致滑坡这类地质灾害的出现,并且其经常出现在岸坡地带。

(二)泥石流

泥石流也是地质灾害的重要表现,其主要是因为长期的降水,比如降雪、暴雨、积雪等原因,产生了一种携带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固体洪流,从而形成了一种固液混合的状态,从山坡的上方逐渐流下来。而造成泥石流的主要原因包括不合理的开挖以及不合理的弃土,均会造成泥石流这类灾害的出现。如果因为岩土工程施工而过分开挖山体,必然会导致山体松动,加之乱砍乱伐,泥石流出现的可能性就逐渐加大。

(三)崩塌

崩塌出现的原因包括采矿挖掘资源的过程中对山体以及地表造成了影响,或者道路开挖的过程中,影响到了边坡。再或者就是堆砌了较多的废石渣,从而导致山体以及坡体出现了强烈震动,进而造成崩塌现象。崩塌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岩土体的根部是空的,故而其本身的稳定性较差。一旦脱离母体出现瞎话,则会导致坡地的地表出现崩塌现象。这相比其他两点,其成因更靠近人为因素。也正是人们对岩土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合理开挖,从而导致崩塌现象的产生。

(四)地面变形

除了上述提到的三种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之外,地面变形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岩土层地质灾害。其主要体现为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地面裂缝。而其定义主要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之下,长时间的人为因素导致岩土体出现了压缩或者相对位移现象,这就很容易导致地面出现一系列的变形。一旦在这样的地面上进行工程建设,那么将会对该地区的工程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同时该地区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也将受到挑战。

造成地面变形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矿产资源的过度挖掘导致相关人员大量无休止开采地下矿产,从而使得地质呈现一种中空的状态,进而不利于其稳定性建立。

其二,地表的岩溶活动过于强烈,也会引起地表塌陷,这主要归结为自然因素造成的。

其三,人们过度抽取地下水,使得地面同样呈现中空状态,地下水数量减少就必然会引起地面的沉降。

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与对策

(一)技术要求

针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来看,其并不是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只要针对其技术进行严格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必然会对当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进行有效解决。

首先从技术层面分析,其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其一,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相关岩土工程施工工作。比如常见的技术规范章程为《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相关人员通过对这类章程的解读,从内心对该类型施工要求有所明晰,必然会在未来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有一定的科学性指引。

其二,对工用、民用以及相关市政工程建设中,地基的建设、处理以及高坡修建方式,均需要参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避免出现错误施工的现象,更不可以违背岩土层的特点,贸然开工。

其三,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或者相关工程的过程中,土石方建设、地基建设、沿途建设等也需要参照相关要求和参数,避免施工无科学性可言。

(二)对策要求

1、工程防治措施

面对当前我国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特点,也可以分别从工程、生物以及避让的角度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将所有地质灾害扼杀在摇篮里。首先工程防治也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方法,其适用条件比较广泛,比如一些房屋后面的切坡造成的小型土坡,就可以选择滑坡后的地表排水法。而对于一些中型滑坡,则可以依据该地区岩土工程调查与勘测之后获得的相关数据客观分析,从而选择最为恰当的工程防治办法。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方法也可以解决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一般常见的生物防治方法包括植树造林、合理开垦、合理放牧、合理耕种以及爱护草坡。生物防治的方法相对而言需要较长的时间投入,但是其本身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最为主要的是可以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平衡,最终达成改善自然条件的目的。

3、避让措施

避让措施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雨天避让措施,第二类为搬迁避让措施。雨天灾害隐患点大多出现在斜坡上,而采取避让措施则可以避免在这样的天气遭遇到泥石流这类受降水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影响。而搬迁避让措施则是面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时,通过转移群众,可以使得群众避免遭遇危险,进而实现了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治。

结束语: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本身是相对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其不仅仅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更需要将新的技术与思路引入到现代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这样才能确保地质灾害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降到最低,同時也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出现。

参考文献:

[1]李峰,娄方旭.论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今日科苑,2010,12:33-34.

[2]韩广华.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中华建设,2013,12:150-151.

[3]徐丹,曲海英.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8:223.

[4]陈迎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成因及防治技术探析[J].硅谷,2015,03:145-146.

作者简介:

王贺(1994—),男,江苏徐州人,地质工程专业。

王帅(1996—),男,安徽阜阳人,地质工程专业。

余裕超(1995—),男,江西上饶人,地质工程专业。

作者:王贺 王帅 余裕超

地下工程地质防治对策论文 篇2:

北方某城市运河下段周边地下水PAHs污染特征

摘 要:有机污染特征研究可为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饮水安全、可持续发展、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选取北方某城市运河下段,根据实测数据,评价了河段周边地下水PAHs类有机物的污染程度,分析了有机污染特征及成因。结果表明:地下水中16项PAHs测试指标全部检出,但大多为微量检出,仅个别指标在个别井中超标,污染程度总体为轻度污染。典型河段地下水有机污染具有丰富度高、主要污染物少、污染程度低、毒性不强及浅层井水质污染重于深层井的特征。

关键词:运河;地下水;PAHs;有机污染;城市;检出率;超标率;检测

Characteristics of PAHs Pollution of Groundwater in the

Lower Part of the Canal in a northern City

XU Qingyong

(Beijing Institute of Hydrogeology and Engineering Geology, Beijing 100195)

0 前言

地下水是我國北方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源,但是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地下水遭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特别是浅层地下水中普遍检测出了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等 “三致”(致癌、 致畸、 致突变)有机物(罗兰,2008)。

地下水有机污染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李纯等,2013)。我国地下水有机污染研究起步较晚,80年代以后,京津地区、太原地区开展了有机物分布规律与特征及检测方法的研究(魏爱雪等,1986;潘绍先等,1992);北京市还开展了特殊地区(农药厂、化工区、污灌区等)地下水有机污染的调查评价(赵国栋等,1986;郑瑶青等,1980;许征帆等,1986);鄂尔多斯盆地、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等开展了以平原(盆地)为单元的地下水资源及包括有机物在内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PAHs是最早发现且数量最多的致癌物之一,在环境保护领域备受关注。197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已将16种PAHs列入“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我国也将7种PAHs列入“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微量的有机污染成为地下水环境保护领域的首要问题之一(陈鸿汉等,2005;汪民等,1996)。PAHs在大气、地表水、土壤和沉积物等环境介质中的研究较多(王婉华,2007;麦碧娴,2001;Dargnat et al,2009;Zeng,et al,2008),而对地下水环境中PAHs的污染研究还并不多见。选取北方某城市运河下段周边地区作为研究区域,依据地下水实测数据,评价PAHs的检出、超标状况及部分有机物的污染程度,分析有机污染特征及成因,以期为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饮水安全、经济社会可持持续发展及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1 河段概况

运河全长238km,在北方某城市境内干流总长约 90km,是城市重要的排污河,接纳了多个污水处理厂的退水,水质成分复杂、水体污染严重,水质多为劣V类,是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差的水系,大部分河段达不到水体功能要求。由于城市排水的需要,过去的几十年中片面强调防洪功能,河段特别是城区及排水河段的河底或水下边坡多为硬性护砌,连通性差(刘宇同,2019)。

处于城市下段的河段位于未来发展新的增长极的重要区域,但同时该区域因可用的地表水资源为零而面临着水资源不足的困境,水源供给主要依赖地下水(高晓龙等,2017)。但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此河段地表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劣Ⅴ类(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7),地下水水质综合评价为Ⅴ类(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6)。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此河段属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分类为地表水Ⅴ类水体,故达不到水体功能要求。河段所在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545.6 mm左右。按照区域特征、水域功能等,此河段属远郊河流(荆红卫,2013),河底或水下边坡主要为自然基底或边坡,河段两岸1km范围内地势平缓,海拔低,地面坡度平均约0.5‰~0.3‰,地下水流向为自两岸流向河流中心。河段地处潮白河冲洪积平原中下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较大,含水层岩性以细砂、粉细砂为主,颗粒较细,层多而薄,为多层结构,单层厚度一般为10~15m;相对隔水层岩性主要是粘砂,单层厚度一般5~10m左右(图1、图2)。浅层含水层富水性较好,水位降深5m时,单井出水量都在1500~3000m3/d左右(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6)。

2 测试指标与评价方法

2.1 测试指标

本次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7件,取样井分两种,其中浅层井井深20~40m、深层井井深70~80m。浅层井16眼,深层井21眼。37眼井均位于河流两岸1km范围内(图1)。

测试指标16项,测试单位为具备CMA、CNAS及CCC实验室资质的谱尼测试集团。16项测试指标中9项属美国优先控制污染物(注有&标记的指标),7项属我国和美国优先控制污染物(注有*&标记的指标)。

按照苯环数的多少,PAHs类有机物可分为2~6环芳烃,2~3环属低环,4~6环属高环。本次检测的16种PAHs类中高环居多;从致癌性来看,11项有机物为疑似致癌,仅高环中的BaP为强致癌(表1)。

2.2 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为依据(简称标准),以其中III类标准限值作为判断其是否超标的依据,标准中未给定的指标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及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四版中的“限值”作为评价是否超标的依据。16项指标中有水质标准的5项(注有#标记的指标),按水质标准计算该5项指标中超标指标的超标倍数,检出限以实验室检出限作为依据。

聚类分析是根据事物本身的特性研究分类问题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基本思想是根据样品或指标之间的距离或相似系数进行分类(于秀林等,1999)。本研究采用R-型聚类分析的最短距离法将指标分类,使用欧氏距离公式计算数值间的距离,将距离较短的数值归为一类。使用该方法分析检出指标实测浓度值的分布特征,确定不同的浓度分布区间,并将≥50%监测井的浓度分布区间作为浓度主要分布区间。

污染指数法是当前地下水污染评价中常用的评价方法之一,采用单污染指数Pi进行地下水污染评价,计算公式(汤崇发,2014)

(1)

式中:Pi為某评价因子i的单项污染指数;C为地下水中某评价因子实测浓度值(ng/L);C0为地下水中某评价因子背景值(取0,ng/L);CH为评价因子III类标准值或限值(ng/L)。

根据计算出的污染指数值,依据表2进行污染分级。

3 结果与讨论

3.1 评价及分析结果

(1)检出状况

采集样品中16项指标全部有检出,检出率100%的指标14项,普遍检出的2项(分别是BaP和DBA,检出率86.5%和94.6%),且37眼监测井中16项指标都有检出的监测井3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83.8%。16项指标中15项指标浓度均值<150ng/L,8项指标浓度主要分布区间为0~10ng/L。实测浓度明显较高的状况出现在NAP的浅层井中,浓度范围在96.8~35792.9ng/L,平均值8565.7ng/L,浓度主要分布区间在5000~15000ng/L(表3)。

从表3知,浅层井的检出率为93.4%~100%,深层井的检出率为81%~100%,深、浅层井仅个别指标未达100%,不同井深多环芳烃检出率基本一致;浅层井的检出浓度均值和浓度分布范围普遍高于深层井,其中,检出浓度最为悬殊的是NAP,浅层井检出浓度范围约是深层井的4~20倍,平均值约是33倍,浓度主要分布区间相差了约5000~15000个单位。

(2)超标状况

在有水质标准的检出指标中只有苯并(a)芘1项、且仅1眼深度为20m井超标,检出浓度值23.8ng/L,超标约1.4倍。其余有水质标准的检出指标NAP、ANT、FLT、BbF均未超标,且远低于标准限值。

(3)污染评价

具有标准限值的5项指标地下水污染指数主要分布区间0,0.19,污染程度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ANT、FLT和BbF污染指数分布区间0,0.02,全部属轻度污染;仅编号Y27的井(深度20m)NAP和BaP污染指数分别为0.36和2.38,属中度和极重污染,其余97.3%的井NAP污染指数分布区间0,0.02,属轻度污染;编号Y2、Y3、Y5、Y9、Y10和Y26的井(深度20~40m)BaP污染指数分布区间0.22,0.5,属中度污染,其余81.1%的井污染指数分布区间0,0.19,均属轻度污染(图3)。

3.2 典型河段地下水有机污染特征

(1)丰富度高。同一眼井中以多种有机物同时检出为主,一眼井同时检出16项有机物的井居多,为3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83.8%;同时检出15项有机物的监测井5眼,占13.5%;同时检出14项有机物的仅1眼。

(2)主要污染物少。16项有机物虽全部检出,但检出浓度普遍低,除BaP出现超标,NAP检出浓度相对高(远低于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检出浓度平均值都小于150ng/L, 且大部分小于20ng/L。因此,16项有机物中仅以BaP污染为主。

(3)污染程度低。具有标准限值的5项指标地下水污染程度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BaP仅1眼井属极重污染,6眼井属中度污染,其余井均属轻度污染。

(4)毒性不强。本次检测的16项有机物中11项都为具有疑似致癌性,仅BaP为强致癌,其虽是主要污染物但以轻度污染为主,对地下水环境的毒性不强。

(5)浅层井水质污染重于深层井。16项有机物检出浓度均值、浓度范围等检出参数,浅层井普遍高于深层井。同一眼井中16项有机物同时检出的均为浅层井,故浅层井水质污染重于深层井。

3.3 原因分析

有机物本身的理化性质、污染源状况及地下水天然防污性能共同影响地下水中有机物的存在状况及污染特征。

多环芳烃(PAHs)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中的一类,具有持久性和长距离迁移能力(Menzie et al,1992),对生物降解、光解、化学分解作用具有较强的抵抗能力,一旦排放到环境中难以被分解,可以在水体等环境中残留数年,主要污染物BaP在水体、土壤和作物中都容易残留。

PAHs来源比较复杂,交通、家庭燃烧(煤、油、木柴和天然气等的不完全燃烧)、垃圾焚烧和工业活动等都是重要的人为源(陈宇云,2008)。河段周边分布有多个人口聚集的村庄,人类活动对环境包括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同时运河作为重要的排污河,由于接纳了多个污水处理厂的退水,水质成分复杂,水体污染严重,污染类型属有机污染型(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7)。而处于城市下段的河段更是汇集了其上游多种来源的水体,水质成分更加复杂、水体污染更加严重。而河水与地下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水力联系,且此河段呈现河水补给地下水的特征(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6)。故人类活动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河水是地下水重要的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BaP存在于煤焦油、各类炭黑和煤、石油等燃烧产生的烟气、香烟烟雾、汽车尾气,以及焦化、炼油、沥青、塑料等工业污水中。BaP的广泛来源使其大量存在于包括地下水在内的各种环境介质中。

地下水天然防污性能包括地下水埋深、含水层岩性、渗透系数、土壤类型、包气带岩性、地形坡度等多个因素。河道两岸一定范围内地下水天然防污性能为“较差”(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6),而本次取样井均在河道两岸约1km范围内,故在河道两岸有机物易下移,造成地下水污染。而同时,地层所具有的截留作用又使得进入深层的污染物数量减少,因而深层井水质好于浅层井。BaP的易残留性及其来源的广泛性,使其成为地下水主要污染物。

4 结论与建议

(1)该河段地下水有机污染具有丰富度高、主要污染物少、污染程度低、毒性不强和浅层井水质污染重于深层井的特征。

(2)有机物本身的理化性质、污染源状况及地下水天然防污性能共同影响地下水中有机物的存在状况及污染特征。PAHs的持久性和長距离迁移能力、污染来源的广泛性及地下水天然防污性能的薄弱性,使得该河段地下水有机污染具有上述特征。

由于工业布局的调整、重污染企业的关闭与搬迁,工业生产活动已不再是地下水主要的污染源,重要的污染源可能是人类生活源。目前PAHs在这一河段地下水中的浓度虽然普遍是微量的、检测的有机物大多为疑似致癌,但由于其丰富度高且大多有机物合理预期是人类的致癌物,因此建议加强对此类污染物的监测,查明其来源、研究其迁移规律,从源头控制污染,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迁移途径。主要污染物BaP为强致癌,对其污染现状,应引起高度重视。创造一个没有POPs的未来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景。

致谢:感谢项目组其他人员在调查和采样过程中所付出的辛苦劳动,谨致谢忱。

参考文献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2016. 北京市地下水水文地质调查及水质评价[R].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2016. 北运河典型污染河段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行为研究[R].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2017. 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2017年度成果报告[R].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 2016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R].

陈鸿汉, 何江涛, 刘菲, 等, 2005. 太湖流域某地区浅层地下水有机污染特征[J]. 地质通报, 24(8): 735-739.

陈宇云, 2008. 钱塘江水体中多环芳烃的时空分布、污染来源及生物有效性[D]. 杭州: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高晓龙, 马东春, 王宇欣, 2017. 通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 水利经济, 35(1): 51-54.

荆红卫, 张志刚, 郭婧, 2013. 北京北运河水系水质污染特征及污染来源分析[J]. 中国环境科学, 33(2): 319-327.

罗兰, 2008.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研究[J].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8(2): 72-75.

李纯, 武强, 2007. 地下水有机污染的研究进展[J]. 工程勘察, (1): 27-30.

刘宇同, 杨伟超, 杨丽娜, 等, 2019. 北运河流域水生态恢复与保护的实践探索[J]. 北京水务, (3): 57-62.

麦碧娴, 林峥, 张干, 等, 2001. 珠江三角洲沉积物中毒害有机物的污染现状及评价[J]. 环境科学研究, (14): 19-23.

潘紹先, 解静芳, 1992. 毛细管色谱法检测太原地区地下水有机污染物[J]. 中国环境监测, 8(2): 15-20.

汤崇发, 2014. 污染指数法在地下水污染评价中的应用[J]. 地下水, 36(4):175-177.

魏爱雪, 赵国栋, 刘晓榜, 等, 1986. 京津地区地下水和北京地表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分布规律与特征[J]. 环境科学丛刊, 7(6) : 2-41.

汪民, 吴永峰, 1996. 地下水微量有机污染[J]. 地学前缘, 3(2): 169-175.

王婉华, 刘征涛, 姜福欣, 等, 2007. 长江河口水体有机污染物现状分析[J].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3(1): 92-95.

许征帆, 雷世寰, 何大为, 等, 1986. 北京市东南郊地下水中有机污染深入探讨[J]. 环境科学学报, 6(4): 499 -507.

于秀林, 任雪松, 1999. 多元统计分析[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70-72.

赵国栋, 魏爱雪, 1986. 北京市东南郊地下水中有机污染深入探讨[J]. 环境科学丛刊, 7(6) : 2-46.

郑瑶青, 官宜文, 牛景金, 等, 1980. 乐果农药厂周围地下水中有机磷化合物污染的研究Ⅰ.主污染物的气相色谱定性[J]. 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 90-96.

Dargnat C, Blanchard M, Chevreuil M, et al, 2009. Occurrence of phthalate esters in the Seine River estuary[J]. Hydrological Processes, 23(8): 1192-1201.

Menzie C A, Potocki B B, Santodonato J, 1992. Ambient concentrations and exposure to carcinogenic PAHs in the environment[J].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6(7): 1278-1284.

Zeng Feng, Cui Kunyan, Xie Zhiyong, et al, 2008. Occurrence of Phthalate Esters in Water and Sediment of urban lakes in a subtropical city, Guangzhou, South China [J].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34(3): 372-380.

作者:徐庆勇

地下工程地质防治对策论文 篇3:

关于固体废物焚烧处理厂的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

摘 要:由于人类对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气体和液体、废物处置不当、从不同途径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越来越严重,有些地区地下水污染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本文通过分析固体废物焚烧处理厂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而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固体废物焚烧处理厂 地下水 防治措施

地下水资源既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构成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地下水资源的要求亦越来越高,不仅在数量上,对其他方面亦有更高的要求。近30 年来,我国地下水的开采量以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递增,全国有400个城市开采地下水,40% 的耕地部分或全部依靠地下水进行灌溉,地下水的供给量已经占到了全国总供水量的20%,北方缺水地区占到了52%,在华北和西北城市供水中占到了72% 和66%[1]。按照污染物产生的行业类型,可以将地下水污染源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自然污染源[2]。然而,由于人类对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气体和液体、废物处置不当、从不同途径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越来越严重,有些地区地下水污染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对人类的正常生存,已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本文就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固废焚烧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 项目概况

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固废焚烧处理厂位于泉州市泉港区福建联合石化项目的红线内。废物焚烧处理厂总用地面积14.85亩。焚烧处理厂采用先进的流化床焚烧技术,设置2台流化床废渣焚烧炉,单台日处理废物100 t,现有厂区的废物焚烧种类有含碳滤饼、活性污泥、废泥、废矿物油、精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和其他废物等。年焚烧处理量为59200 t。

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属中等,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属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较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属小,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属简单。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本区域位于湄洲湾的北西部的沿海地区,厂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内地下水主要为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厂区处于地下水补给—— 迳流区,地下水迳流是多方向的,自中部向厂区外北东、北西、南东三个方向迳流,顺地势沿阶地、海积平原迳流,最终向下游滩涂及浅海排泄。

(3)厂区四周村庄均有集中式供水管道通达,大多数居民户接入了集中式供水(自来水)管道,作为生活用水。

但是,各村庄内民井较多,民井地下水作为当地村民洗涤用水、农田菜地灌溉较为普遍,而当地村民饮用地下水人数比例约为30%~50%,此人群是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的补充水源,其中大部分同时也在使用集中式供水,仅小部分是完全以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的水源。

(4)本项目做了地下水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厂区周边上游、下游地下水主要受硝酸盐氮生活污染,未发现重金属、挥发性酚、石油类、硫化物污染。厂区内地下水尚未对厂区外下游地下水造成了污染。

(5)厂区地下水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厂区外围冲洪积阶地、海积平原地势相对低洼处,部分为红土台地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

建设项目需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小范围地段内,达到对厂区外可能的影响范围内地下水水质的保护要求。

3 地下水防渗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从原料和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针对厂区的地质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建设项目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本项目采用主动防渗漏措施与被动防渗漏措施相结合方法,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其包括以下几点。

(1)主动防渗漏:即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被动防渗漏:即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池。对埋管的管沟应采用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比如:铺设有效的防渗地膜等。

(3)分区防治[3],以特殊生产区为主,一般生产区为辅;事故易发区为主,一般区为辅。在总图布置上应尽量将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特殊污染防治区区分开来,以便于按不同要求进行防治,有利于管理并节省投资。

(4)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和事故污染应急预案:完善和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和排泄抽水井,达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污染的目的。

(5)坚持“可视化”原则,输送含有污染物的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4 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为控制厂区污水渗入地下,对厂区内地下水及厂区外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如下。

(1)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2)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各项指标必须达到设计中的要求,严禁偷工减料。

(3)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4)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少量不可预见用水等)储存、输送、处理、排放等环节发生泄漏。各相关构筑物等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将污染物泄露降至最低程度。各区域应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达到工程所需的防渗要求。由于该项目输送管道、排放管道路线较长,沿途所经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变化较大,基础结构应注意地基基础产生沉降、不均匀沉降等工程地质问题。各污水需经环保处理达标后进入指定管道排放。

(5)应准确监测污水运行过程中量的变化,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泄漏。建议监测:生产中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构筑物接收及排放污水量;输送管道、排放管道接收及排放污水量。通过污水运行过程中量的变化,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泄漏,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对场地内不能大范围大量的抽取地下水,以避免形成区域性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从而产生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7)应长期监测厂区内及下游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及时掌握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预防受污染地下水流入下游地表水体。

5 结论

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地下水污染形势,地下水污染防治迫在眉睫。必须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制度建设,加大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将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起来,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自然、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田廷山.地下水合理开发与保护的战略对策[J].国土论坛,2005(7),

[2] 彭文启,张祥伟.现代水环境质量评价理论与方法[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 GB/T50934-2013,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S].2014-06-01.

作者:李榕

上一篇:调研科服务基层工作总结下一篇:交通局双争活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