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2022-06-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我们从事何种工作,都会面临一定的任务,而要更好的完成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书写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春湾镇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为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公共聚集场所、“三小”场所、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巡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工作原则:

(一)分级组织实施施制。镇成立消防安全督查队,人员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各村(居)委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成立兼职消防安全工作巡查队伍,人员由各村(居)委会干部组成,按照“全面清查、逐级筛选、归口管理、综合治理”的制度,制订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开展巡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召集带队,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明确整改与落实监控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时限制。各村(居)委会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的危险源进行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督查队将对上报的重点隐患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巡查对象

镇辖区内所有的公共聚集场所、工厂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的安全事故隐患与危险源等。

三、巡查内容

(一)查思想。首先要检查各被查单位的领导、企业负责人、场地出租者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看他们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是否把消防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其次是检查全体员工对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贯彻情况;第三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会扑救初期火灾,是否会自救逃生。

(二)查管理。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是检查落实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查隐患。根据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以及阳东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标准》,深入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四)查整改。检查对已经发现的隐患及存在的安全问题是否采取了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如何。

四、巡查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要将巡查情况如实登记,并建立巡查登记台帐。

(二)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同时筛选出重点事故隐患,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督查队将对上报的重点隐患汇总建档,并根据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列入镇防范安全事故联席会议的议程,研究落实监控整改措施。同时筛选确定的重点事故隐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巡查方式应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讲求实效。要与区政府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检查活动和节假日的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将自行组织巡查和联合开展巡查结合起来,做到既不漏一个单位和部位,也不因重复检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四)在巡查过程中,要有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发现和总结新经验,不断改进巡查方法,使巡查方法能够真正起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作用。

第2篇:消防安全巡查要求

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存档备查。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存档备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可结合“春节”、“十一”、“夏防”和“冬防”等重大节假日等一并开展,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

第3篇: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吉首市第二装卸运输公司 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我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 本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公司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公司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设施,每周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吉首市第二装卸运输公司 综合治理巡查、检查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综合治理管理机制,特制定公司综合治理巡查、检查制度。

一、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1、对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范,防止案件发生。

2、公司综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公司负责人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综治目标管理,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把公司综治工作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4、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职工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和掌握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措施。

二、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司办公楼院落、货场生产场所、宿舍楼、装卸机具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1、装卸队对公司装卸机具实行严格管理,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装卸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办公室院落、货场生产场所、宿舍楼电路用电设备、消防设备设施、防避雷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规定,加强对公司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公司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安全隐患。

5、加强对综治维稳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争取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及早防范、及早解决,把各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素质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打击与防范并举,充分发挥职能。

2、巡逻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加大巡逻密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巡逻值班守护人员,保证不出问题。

3、加大落实安全工作的力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项安全巡查,认真开展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的巡查与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

4、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制度,及时掌握和发现公司的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第4篇: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及巡查制度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5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_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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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火 安 全 巡 查 检 查 制 度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安全意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公司、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公司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公司、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公司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公司(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消防值班应由公司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本公司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

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本公司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事先向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涉及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应与施工公司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使用明火取暖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炉具,并建立炉火使用制度,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仓库、变电室、汽车库、木工房、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采用明火或高温进行烘燥、烤炒、熬炼或使用淬火、退火、保温设备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在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品作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和携带火种。

与承建本公司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协议。此项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主管消防的职能部门监督执行。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承担。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凡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关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严禁违章操作;

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6、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专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公司义务消防队由生产车间、班组的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公司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专职消防队的防火职责:

根据本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

负责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级责任制

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公司义务消防队。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

熟悉本公司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

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公司的火灾扑救。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工作。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以下内容由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原则要求如下)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燃气、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公司其他领导及消防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季度逐级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下列公司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司和个人; 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公司和个人;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不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消防巡查制度

一、芭菲消防重点及有消防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安全组负责对公司各方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上报公司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公司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区域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公司各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要对防火检查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区域每日巡查一次,其它区域每月检查一次。

三、各区域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和被检查区域负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在公司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厨房、明档、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要严格执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等…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区域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区域应定期检测用火用电等设备及接地避雷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操作。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区域场所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公司消防重点消防区域。

二、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区域,其区域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公司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单消防区域在落实日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区域负责人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防火检查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公司要对防火检查工作列入公司营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区域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公司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公司消防安全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公司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各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区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被检查区域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该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隐患区域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分自用,一份送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七)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八)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一)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二)火灾情况记录。

(十三)参加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的记录。

(十四)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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