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编办工作总结

2022-04-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保局编办工作总结范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保局编办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突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工作,配合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加强编办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一定成效。

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扎实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县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清理工作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工作力量落实到位,全县各单位由分管领导直接抓,由综合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二是业务培训覆盖到位,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进行了面对面培训和现场交流释疑;三是调查项目明细到位,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表,项目涵盖全面;四是工作职责比对到位,就若干单位均出现的有关职责进行了比对分析;五是实际履责审核到位,仔细查找资料依据,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规范工作实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规范的范围,所有事业单位,只要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都进行了规范。二是明确了规范的任务,实行“三整合、三撤销”,部门下属有两个以上同性质事业单位且单个单位编制数不足3名的,职责相近重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足的,在部门内整合;批准设立2年以上且未开展工作、无正式人员的,在本行业体制改革中已经转制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予以撤销。对撤销的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整合的事业单位,重新核定编制和办理法人登记,因工作任务不饱满,空编2年以上且空编数量较多的事业单位,保留其空编部分的15%,其余予以核减。三是明确了规范的文本,进行“六定”,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名称规格、人员编制、主要职责、机构类型、隶属关系、经费形式。

清理规范后,全县使用事业编制单位314个,减少26个,编制3744名,减少113名,实有人员359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有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委系统事业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府系统事业单位9个,减少一个,全县11个乡镇所辖事业单位77个,减少10个,县委、县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226个,减少15个。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摸清了我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为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下了基础。

二、机构编制核查积极稳妥

为加快推进实名制管理,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作用,认真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一是制发方案。根据省编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赣编办发[2011]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明确任务。机构编制核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及配备情况,编外用人情况。三是严格程序。核查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按照单位自查、实地核查、规范整理、检查验收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四是创新方法。一方面采取上门实地核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情况介绍、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核对机构编制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将实有人员信息与公安、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整理,剔除虚假信息,完善实名制信息和机构编制台账。五是严肃纪律。在整个机构编制核查过程中,始终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六是边清边改。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有效防止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编外用人等现象的再次发生。

据汇总统计,全县党政机关53个,编制数896名,实有人数903人,领导职数369个,配备人员322人,内设机构职数293个,配备人员266人,工勤编88个,实有人员96人,没有编外聘用人员,编外聘用人员17人。事业单位314个,编制数3744名,实有人员3599人,领导职数91个,配备人员101人,内设机构没有明确,编外聘用人员65人,编外借用人员23人。

三、机构编制管理求真务实

开展创新活动。一是创新管理思路,紧贴“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围绕民生事业、传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等,积极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好中心和大局;二是创新管理制度,修订了编委会议事规则、进人核编等制度,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权威性;三是创新管理方法,盘活编制存量,提高编制利用效益,确保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等不差编。

构建管理平台。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台帐,将编制落实到人头,实行一人一证。坚持进人申报制度,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结合统计工作收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为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平台做好准备。

提高登记水平。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登记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强化督促指导,登记管理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银行、质量技术监督、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对登记事项的审查,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了169个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年检率100%。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现行机构编制规章制度,争取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使“编制就是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全面铺开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为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工作的通知》,结合编制业务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使大家进一步领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管理的重要意义。二是做好结合文章。注册工作与事业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了注册效果的提高。三是简化办理程序。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注册工作,据统计,已有78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中文域名注册。

五、文化体制改革配合到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发〔2012〕16号)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县文艺工作团转企改制。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县文工团转企改制,更名为县采茶剧团,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二是局台分开,县广播电视台与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分开;三是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县文化市场实行统一综合执法。

六、部门自身建设持续深入

一是抓整治。结合“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创先争优活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抓学习。继续坚持“五个一”学习制度,以《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为重点,开展了系统的业务学习,同时,加强党史、党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三是抓调研。去年积极参加中央编办开展的主题征文活动,荣获二等奖,增强了搞好调查研究的信心,调动了积极性。今年,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构编制调研活动的通知》(赣编办综字〔2012〕5号)精神,围绕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已上报调研自选课题并着手调研。四是抓融入。围绕县里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移民帮扶和招商引资。为帮扶巴邱镇蒋沙村、罗田镇朱家村移民,主动进村入户,耐心做好移民思想工作,急移民之所急,想移民之所想,为移民解决实际困难,帮扶移民尽快搬迁,促进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专门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全权负责,全力进行招商,目前已成功引进两家企业。

存在的不足:一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展不大;三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继续上门核查机构编制;二是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工作;三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和履职能力的监管,提高年检工作监管效果;四是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

人保局编办工作总结2

根据中央编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编制部门的工作安排,为全面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的落实情况,检验改革成效,巩固改革成果,现就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及督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及督查的目的

检查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掌握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三定”规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实;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

二、评估及督查的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情况。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的转移、取消、下放、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整合、调整、划转、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部门之间是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和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是否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措施。

(四)严控机构编制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或加挂内设机构牌子、变更机构名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问题,以及机关长期借用人员的情况,采取了何种消化措施;部门机构标牌、内设机构名称是否已经更换;部门机构印章(包括内部对外业务印章)是否已经更换和启用。

三、评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骤

(一)召开涉改部门评估及督查工作布置会。各涉改部门分管和工作承办股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目的内容、实施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发动和布置。

(二)各部门自查自评。政府各涉改部门按照评估及督查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系统)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并开好三个会,即部门自评工作会;部门(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并进行部门(系统)自查测评;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会并进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

(三)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督促检查。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组织、政府办、人保、财政、编制部门抽调人员,派出检查组到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抽查10个部门。督查内容包括:部门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效果情况;部门之间和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划转和理顺情况;资产处置和档案移交情况;机构标牌(包括内设机构名称)和印章启用更换情况;询问其他有关情况等。

四、评估及督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创新,是检验改革成效、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各涉改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有关会议要求,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把自查自评的过程作为对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再学习、再理解、再落实的过程,在自查自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送县编办;积极落实有关职责划转、理顺、标牌及印章更换等工作,接受县组织的督查;针对评估及督查工作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限期纠正;注意掌握工作完成时限,把握好时间节点,尽量将工作提前安排,做到早落实、早完成。评估及督查全部工作定于4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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