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务工作总结

2022-03-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法院财务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法院财务工作总结

加强法院财务管理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康水琴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和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海南区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法发【2012】21号文件精神,加强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一、提高认识,摆正财务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财务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完善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使全院干警深入认识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正财务工作在法院整体建设中的位置。

二、明确财务机构职责。海南区法院设有财务室,隶属办公室管理,人民法庭的财务活动一并由法院财务室管理。财务室按照管理权责,认真履行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核算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职责。

三、合理配备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岗位职责要求及人员编制和业务工作量情况,配备专职财务人员1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今后随着财务业务量的加大将相应及时增加人员,选配人员主要通过招录财经专业本科学历的大学生为主、辅之以选调个别业务骨干等办法解决。

四、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深入推进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各项经费保障制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费保 1

障工作,积极向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汇报办案、经费开支情况,力求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着力解决办案经费少、建设项目资金缺少等问题。

五、完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国家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法院业务需求和事业发展特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

六、加强财务教育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业务学习,积极为参加财务业务学习创造条件,在学习机会、学习时间及学习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交流等。

七、优化机制,确保财务经费管理规范化。通过全面建筑依法理财、科学领导、指导监督、绩效考评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依靠严格的逐级审批制度,细化绩效考评指标,强化财务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杜绝财政开支的随意性,真正做到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篇: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行[2001]276号

颁布时间:2001-11-28发文单位:财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法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第三条 人民法院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担;

(二)依法理财、厉行节约;

(三)量入为出、保证重点;

(四)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人民法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本部门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全面

管理。主要包括:

(一)合理编制人民法院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人民法院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拟定装备、物资配备标准;

(五)加强人民法院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六)对人民法院直属单位及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七)依法管理诉讼费和罚没收入。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人民法院预算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其职责、工作任务和业务发展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人民法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人民法院预算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根据人民法院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保障人民法院履行职能所需经费。

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其财务收支活动纳入基层人民法院统一管理。

第七条 预算管理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规章制度;

(二)编制人数、定员定额标准和经费开支范围;

(三)预算项目、工作任务及业务发展计划;

(四)本部门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动因素;

(五)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特殊需要。

第八条 人民法院预算编制及程序、审批、调整、决算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预算管理的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财力可能,编报年度预算。

(二)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和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规定报请财政部门同意后予以调整。

(三)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任务与财力可能,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条 人民法院的收入是指人民法院在预算年度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的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核定给人民法院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暂未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入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人民法院按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他收入,即人民法院依法取得的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十二条 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人民法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赃款、赃物变价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依法收取的诉讼费用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人民法院的其他收入,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收入一起,纳入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实

行收支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诉讼费,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增减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办法。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经常性支出,下同)、项目支出(专项支出,下同)和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一)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人民法院经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支出包括的内容:

(一)基本支出包括机关经费支出、外事经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

机关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补助支出和其他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外事经费支出包括经有关部门批准出国(境)访问、考察、外事接待所发生的支出,其开支范围和标

准,按国家有关外事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业务费支出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具体开支范围附后)。

(二)项目支出的范围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计划予以确认,其项目申报、审核、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按财政部门的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包括法院业务用房、人民法庭等建设支出。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经费支出,防止无计划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应集体讨论决定。

(一)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机关正常运转和审判工作必需的开支,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与控制。

(二)项目支出。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支出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项目支出应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人民法院的项目支出经费,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从严控制,确需安排支出的,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经核批后的

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资产是指人民法院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是保障人民法院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一般设备、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鉴定

设备、武器警械等)、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

有价证券等。

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的要求:

(一)人民法院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各部门管理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做

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人民法院所需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财力可能,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配置;

(三)人民法院要优化资源配置,做好设施共建、信息共享工作,提高资源、资金的利用率和使用效

益;

(四)人民法院要严格控制暂付款项的规模,并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六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三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人民法院一定时期(1年)财务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

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以及预算外收支明

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反映人民法院本期收入、支出、结余、项目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情况,说明影响财务收支状况变动的重要因素,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 财务分析是对影响人民法院财务收支活动的有关因素进行分析,包括预算执行、资金运

用、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变化、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是: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比

重、人车比例等。

第二十六条 编制的要求:

(一)人民法院应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报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在编制人民法院业务费支出决算时,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维修费和其他费用,分别按“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对应科目填列;办案经费、宣传费列入“专项业务费”科目;服装费列入“专用材料购置费”科目;法官培训费列入“培训费”

科目;专业会议费列入“会议费”科目。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预算单

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财务监督,配合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上级人民法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

行检查、指导。

第八章 财务机构及财会人员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财务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设立财务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章的行为,应予以抵制。人民法院的领导应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对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财会人

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基金、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按照现行有关财务管

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高级人民法院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

分别报送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法(司)发〔1985〕23号〕同时废止。过去有关规定与本

办法不一致的,依本办法为准。

附: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

一、办案费

1.办案差旅费,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按规定开支的差旅费;

2.诉讼文书、布告、公告、表册材料及印刷费;

3.司法勘验、鉴定费;

4.审判场地租赁费;

5.押解、执行费;

6.死刑执行费:包括以枪决方式执行所需要的租车、燃料、火葬、土葬及相关费用,以注射方式执行

所需的药物费;

7.上访补助费:申诉来访人员因生活困难确需补助的食宿、医药及路费;

8.办案补助费:用于办理大要案和集中办案所需的费用。

二、劳务费

1.陪审员公务费:无固定工资收入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聘请专家、科教人员补助费;

2.指定律师出庭辩护费、翻译费;

3.证人出庭作证期间因生活困难确需解决的生活补助费。

三、专用设备购置费

1.通讯设备、信息传输设备购置费;

2.法庭内部必须配置的证据展示、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监控、安全、音像录制、现场转播等设备购

置;

3.法台、法桌、法椅,诉讼、旁听人员坐席等购置、安装费;

4.枪支、子弹、警具、防爆、防护器材购置费;

5.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所需专用设备费;司法鉴定设备购置费;办案人员所需办案器材购置费。

四、交通工具购置费

审判工作所需的各类交通工具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

五、其他设备购置费

审判工作所需的档案、文印等设备的购置费;专业资料、图书等购置费。

六、邮寄费

审判业务中所发生的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

七、电话通讯费

审判业务中发生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八、交通费

审判业务中所发生的车辆用燃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

九、专业会议费

1.各种审判业务会议所需的经费;

2.与审判业务有关的会议所需的经费。

十、服装费

1.审判人员按规定支付的制装费;

2.司法警察制装费;

3.购置服装过程中的运输、保管及损耗费;

4.研制、设计、调研、试制样服费。

十一、宣传费

1.宣传费:组织新闻、文艺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制作影片、电视剧,在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宣

传及开设法制宣传栏等费用;

2.资料费:与宣传审判工作有关杂志、报刊及外文资料翻译等;

3.刊物费:内部刊物、培训教材的编审费、印刷费、发行费、运杂费及稿酬金;

4.新闻记者采访费。

二、维修费

1.人民法院及审判业务用房的维修费;

2.审判法庭、人民法院建设补贴;

3.为保持固定资产正常工作效能所开支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十三、法官培训费

1.国家法官学院经费;

2.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法官培训学院等)所需经费;

3.短期培训费。

四、其他费用

1.奖励款: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评选出的法院系统立功人员或先进集体所发的奖章、证书和奖金等;

2.来访人员接待站经费:接待站的办公用品、房屋、家具、卫生、水电、取暖、邮电通讯等费用;

3.冤、错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生活补助费;

4.其他支出,上述开支项目未包括、并经财政部门同意开支的其他经费。

第三篇:法院部门季度总结报告法院工作总结报告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法院部门季度总结报告法院工作总结报告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法院部门季度总结报告在取得成绩同时,对照院党组的要求和办公室的职责, 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人员结构、素质与工作任务 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法院部 门季度总结报告。

欢迎阅读。

法院部门季度总结报告 120xx 年,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直接指导和各庭室的大力支持下, 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 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 为审判服务、 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增强参与司法政务能力,提高管理司法 事务水平,较好地发挥了办公室参谋助手、督促检查、联络 协调、后勤保障等综合作用,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xx 年主要工作

一、做好文秘工作,为领导决策参好谋 坚持把参谋服务放在核心位置,提出了“文字无差错、 材料创精品”的要求,悉心做好公文和各类文稿的起草、审 核工作。

全年共审核、制发各类文件 221 个,起草领导讲话 发

言材料 15 份,各类汇报、调研、总结以及经验材料等 56 份,约 45 万余字,其中 5000 字以上的大型综合材料共 12 份。

起草了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全市法 院工作汇报会、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院长论坛等重

要会议的工作报告和领导发言,8 月起草的我院审判工作情 况汇报,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了重要批示。

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加强决策调研和督查。

9 月,由徐 院长带队,深入到各区县法院,对两庭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 的检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就全市人民法庭修建情况、 存在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向院党组、市委政法委、省法院作 了汇报。

考察眉山、雅安中院信息化建设,制定了我院计算 机网络建设初步规划。

全年完成上级机关和院领导交办事项 督查督办 15 件。

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尽好力 健全和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改进信息报送技术手段,努 力提高信息质量和效率,为上级机关和领导科学决策、指导 工作提供参考。

全年编辑《法院工作简报》60 期 158 条,同 比分别增加%和%,被省高院、市委办、市委政法委等采用 47 篇。

加大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 极宣传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物质装备 建设的工作成就;积极宣传全市法院广大法官积极践行“公 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在《人民法院 报》 、 《四川法制报》 、 《遂宁日报》 、遂宁电视台等媒体上刊 播了宣传法院工作的图片 16 张、稿件 53 篇;策划、制作“三 大主题活动” 、 “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活动展板 4 期,各类宣传标语 12 幅。

协助中央电视 台《中国法制报道》 、 《今日说法》栏目对我院审结的胡安戈 投毒致其父母死亡案进行采访报道,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法院有序运转铺好路 发挥“中枢”作用,抓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全院性 事务的统筹协调。

筹办或协助筹办全市法院院长会、刑事、 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会议 20 余次。

尤其在今年 3 月 省法院刘玉顺院长和 9 月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到 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在时间紧、人员少、头绪多、材料急的 情况下,办公室人员加班加点,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了会议 和接待工作, 受到市委政法委的表扬。

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 全年共接待来人来客 146 批次,1800 余人次,累计接待会议 87 次,保障干警午间安全、卫生用餐 252 次,15120 人次。

做好机要保密和公文处理工作,收发中省市各类文件材料、 机要信件 500 余件,及时传送文件、电报 400 余份,未发生 延误、丢失和泄密事件。

加强与目标考核部门的协调,认真 完成综合治理、督查督办、保证目标以及整体目标任务考核 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和迎检工作。

加强了对基层法院办 公室、行装科的工作指导,促使其职能更好发挥。

四、做好人大联络工作,为内外沟通搭好桥 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 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

重要途径。

4 月,徐院长带领办公室、执行局人员,陪同市 人大副主任张忠慧等一行深入到各区 ( 县 ) 法院进行执行工 作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全市法院执 行工作情况,有力推动了我市执行工作的开展。

完善与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召开 座谈会 5 次,致函征询意见 125 份;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件 6 件;一

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 160 人(次)。

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好务 坚持勤俭高效抓后勤,优质精细搞服务,保证了各项工 作正常开展。

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了审判和其他工作用 车,驾驶人员任劳任怨,不计得失,全年安全行车累计 44 万多公里,共消耗油料 543653 升。

同时厉行节约,驾驶人 员擦洗车辆 2350 余次。

全年整理各类档案 210 卷,办理调 档查阅 780 余次。

依法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 29 件,标的金额 5744 万元。

严格财务管理。

狠抓财务制度落实, 强化内部机制管理, 做到了票据帐目清楚、现金无误、开销合理 ;草拟各类拨款 请示和经费申请 30 余份,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报告 1300 多 份。

1-11 月份,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入基建、偿还基建借款 740 万元,专项支出 1220189 元,共收诉讼费 2357642 元,

收罚没款 601 万元,退诉讼费万元。

案件款往来 500 余笔, 新增案件款亿元,已支出亿元,现有余款 9786562 元。

同时 积极与财政协调, 为困难干警争取解决医疗费用

5 万元。

20xx 年被评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决算先进集体” 。

努力改善办公设施。

改造办公室 12 处 24 间,制作隔断 42 个,铺设各类线路 1600 余米,安装窗帘 200 平方,整改 卫生间 8 个,衣帽间 6 个;改造了新闻发布室、阅览室、档 案室和 6 楼会议室,建造了健身房、羽毛球场等运动场所, 并对部分设施重新布局和增设。

购置安装空调 24 台、文件 柜 23 个,办公桌椅 6 套,会议桌椅 126 件对机关大院的各 类设施和配套附件,做到随时巡查、清点和维护,对各类管 道、管线进行疏通、维修 40 余次。

积极参与创卫,使办公 区域的卫生、绿化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

对中央政法 专项补助我市法院价值 220 余万元的物资装备, 如安检设备、 庭审监控设备、车辆、电脑、办公桌椅等,发放到各基层法 院,大大改善了基层办公、办案条件。

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按照院党组安排,第一时间抢购饮 水、食品、消毒液、雨衣、照明器材等救灾物资,价值 5 万 余元,连日送往受

灾的什邡市和绵竹市法院。

参加治安巡逻 值勤、 守护饮用水源 23 人(次), 为夜间值班干警提供照明、 就餐等后勤保障 20 余次。

对震后的办公楼、宿舍区进行了 3 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因地震损坏的和平路家属区房墙维修、

加固 80 余平方米。

六、做好队伍建设工作,为事业发展固好本 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今年 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三大主题活动” 、 “解 放思想大讨论” 、 “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开展深入讨 论,先后召开支部党员学习大会 12 次,干警均写出了心得 体会和自查报告。

一年来,办公室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 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 识进一步牢固树立。

同时在部门内积极倡导实干奉献精神,营造团结和谐氛 围。

从落实院内各项规定入手,强化全体人员的遵规守纪意 识,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在办公室成员中树立善 于学习、勤于思考、乐于奉献、敢于开拓的精神。

一是加强 内部学习,树立奉献意识。

我们每周五按时召开室务会,组 织大家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同时结合各项教育活动 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教育,使全体人员做到谋事而不谋人、奉 献而不埋怨,经得住工作艰苦,耐得住生活清苦。

二是注重 整体团结,强化和谐氛围。

要求全体人员在工作中大事讲原 则,小事讲风格,有事大家干,困难大家帮。

今年以来,办 公室人员时刻把团结放在首位,创造了和谐融洽、互帮互助 的工作环境,心齐、气顺、劲足,促进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圆

满完成。

工作中的不足 在取得成绩同时,对照院党组的要求和办公室的职责, 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人员结构、素质与工作任务 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在信息的采编上还存在质量不够 高,前瞻性不够强,上级有关部门转发率不高等问题。

三是 因工作繁重,头绪众多,还存在服务不到位的地方。

四是长 期辛苦工作,个别同志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有所弱化。

上 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着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20xx 年工作打算 20xx 年,我们将在党组的领导下,

进一步强化办公室职 能,切实做到参谋更到位,协调更有力,服务更优良,保障 更细密,推动办公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紧紧围绕党组决策开展 工作,增强参谋服务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重大文稿的撰 写水平,强化决策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发展的 思路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建立完善督查工作责任 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保证党组决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保持政令畅通。

三、进一步抓好信息工作。

加强信息培训,健全信息网 络,拓宽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

同时做好深层次综合性

信息的采编、报送,提高信息质量和适用性,完善考核奖惩 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强化干警事业心和责任 感,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出色的工 作、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形象,服务领导、服务审判、服务 基层。

五、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力争使我院的局域网建设 开通,更好的为审判管理和

审判工作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

提高司法事务管理水平,继 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继续加强机要和保密工 作、 公文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 逐步实现管理的信息化、 规范化、科学化;继续加强物资装备建设,改善办公、办案 条件。

七、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健全联络制度, 创新联络方式,认真处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增进人大代 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法院部门季度总结报告 2 上半年,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这个 中心,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责,增强办公室工作的积极性、 主动性、创造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开 展。

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搞好日常服务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办公室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 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

注重培养成员 服务意识,将“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作为工作 出发点。

二是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

在办公室工 作中,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向领导提 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管理,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三 是牢固树立为干警服务的思想。

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为干 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

二、做好日常政务工作 上半年,办公室各项政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办公室 内勤 xxx 累计收发文件余份,平均每份文件要经过领取、登 记、送领导批示、交办、办理结果登记、存档等六个环节, 无一出现差错;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做到了少花钱多办事。

办 事员 xx 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枯燥繁琐的日常工作能以 饱满的热情,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其中年光记录会议通知 就达份,没有一例延误。

微机员 xx 工作认真负责,为了完 成文件及判决文书的打印工作,经常加班加点。

档案员 xxx 共入档判决书份,做到件件有登记,保证了各庭室能随时入 档。

研究室主任 xxx 同志上半年累计撰写工作报告、实施方 案、法院信息份,其中被中院采用份,被政法委采用份,为 我院的宣传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财务室在仅有两个人的

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认真细致地完成了所有工作,没有 一笔差错。

三、做好事务性工作。

院办公室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 日常工作, 如转发文电、 接听电话、 撰写材料、 布置会场、 安排值班值宿、 组织劳动, 等等,这些事情虽然具体、琐碎,但也事关全局,如果不经 意中出现的丝毫差错,都会给全局工作造成损害。

为了做好 事务性工作,办公室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了办公 室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将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办公室成员头上, 使成员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快捷。

这样,抓好执行和落实, 强化管理,保证了各项事务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 XX 年年法院工作报告的起草印刷过程中,办公室全体成员每天 加班到深夜,有时甚至是通宵达旦,没有一人说苦叫累,出 色的完成了任务。

四、完善规章制度。

今年上半年,在院党组的指示下,办公室对原有的法院 规章制度进行了汇总、补充,制定了并完善了《高阳县人民 法院制度汇编》 ,使我院的行政、财务管理做到了制度化。

五、加强车辆管理。

为加强对警车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我院制定了警车 管理办法, 对于司机管理, 警笛、 警灯的使用, 警车的停放, 安全驾驶等方面做了规定,同时对司机进行了安全驾驶教育,

从而使我院警车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六、配合党组,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今年,办公室除了做好日常工作外,还在院党组的正确 领导下认真进行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活动的开展、接访工作的安排、县城卫生区的清扫、防 非的值班工作及召开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在这些工作 中,办公室的同志积极筹备,主动热情地为大家服务,保证 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加大办公室成员培训力度。

按党组安排,结合办公室情况,我们认真学习了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结合我们的工作,谈感想谈体会,加强成员作 风培训,使成员树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更好地为 审判工作服务。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我们一 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继续本着服务 全院的宗旨,尽心尽力的完成好各项工作。

第四篇: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XX年法院工作的简要回顾

20XX年,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显著的进步,20XX年,我院被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全市法院法庭建设优秀奖”、“先进基层党校”等荣誉;××法庭、××法庭分别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五好人民法庭”称号;在全县综合考评中,我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作实绩突出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另外,我院多个庭,十多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名单已经下发,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和广大干警家属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向全体干警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法院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收结案数量、结案率大幅度提高。去年全院共计受理各类案件1466件,审结1417件,结案率96.66%,收结案数量、结案率均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58件,审结155件;受理民商事案件950件,审结926件;受理行政案件84件,审结82件;受理再审案件27件、审结27件;受理执行案件247件,执结227件,执行率91.90%。

——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由于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广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和审判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年所结1417件案件中,改判5件、发还9件,占0.95%,低于上级法院规定的不超过3%的要求,为历年来最低。

——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严打”工作的战略部署,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做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55件,其中公诉案件90件,自诉案件65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172人,召开公判大会3次,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

——为经济建设服务迈出较大步伐。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力度;抓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始终把为企业服务做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尤其对化工总厂等一批县支柱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和服务。全年共办理商事案件363件(其中“涉企”案件314件)及大量的债务案件,执行各类案件227件,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挽回损失4800余万元。

——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制定了保护农民增收的十项措施,积极促进和保护全县农民增产增收;出台了“便民措施”28条,全面、系统地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了“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全院每个干警都与一个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帮扶。

——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重点抓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努力,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有了较大的改变。

——“两庭”建设再上台阶。在法院经费严重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不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了××、××两个法庭,结束了两庭自建庭以来一直靠借房办公的历史,改扩建了××法庭,四个法庭已全部达到省法院规定的标准,全面完成法庭建设任务。

二、关于今年的法院工作

20XX年是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因此,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具体到法院,就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真正弄清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要把目标细化、具体化,同时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影响司法能力建设的主要因素,研究提高司法能力的办法措施,把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人民法院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实现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建设“素质效能型”干警队伍结合起来,努力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法院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审判队伍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照《法官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审判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一是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我们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动力和根本保证。因此,对这次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单位和党员个人在宗旨意识、思想认识、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开展“两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作风建设)、“两高”职业教育(法官的高尚职业、高危职业)和“两好”争创活动(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载体,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突出地抓好廉政教育。

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队伍不廉,公正就难以保证。我们多次提出并反复强调:法官职业是一个“两高”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更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法官因为掌握着审判权,更容易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可能由一名执法者变成阶下囚。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真正做到德正风清,志存高远,修养勤廉的法德,当好人民的法官。今年要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学校的阵地作用,坚持上好党课和廉政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责任状;突出地抓好“法官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这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对于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查处,以纯洁法官队伍。

三是积极开展帮困助残活动。

按照市、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去年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帮扶对象中残疾人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院里已经同残联联系,帮我们联系一批残疾人帮扶对象,每个干警都要积极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经济助残、医疗帮残、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要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服务稳定的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要把“严打”作为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要把刑事审判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当地的状况,突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处各种称霸一方、危害群众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精心审理好各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年执行率不低于75%;要不断加强和规范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评查工作。

三是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站在全局的高度,依法审理好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时反映审判情况,争取支持。凡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允许擅自作主,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紧迫问题。除了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外,还要及时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也要谨慎处理。

(三)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

注重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被誉为“东方经验”,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合东方人的文化观念、心理和价值观。但实行审判方式改革后,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实践中,一些案件由于简单下判而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今年,市政法委提出了调解率85%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调解工作。

一是要在诉讼调解方面加大力度。

要树立诚信、效率、民主的司法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水平。要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

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

各法庭和各审判庭个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庄、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民调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和民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四)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涉法上访数量不断上升,一些上访当事人,其要求的合理性与其行为的过激性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加大。还有少数当事人,根本就是无理上访、闹访、缠访,借上访寻衅滋事,企图实现其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而不能实现的过分要求。信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不安定因素,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也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依法解决什么问题。信访已经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光靠被动应付是交不了差的。推、拖、转,会更复杂。对涉及我院的案件,要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我院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与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位庭长的努力分不开的。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力争有更大的突破。继续实现信息、宣传和调研奖惩和通报制度,继续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各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力度。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改善装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各法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三是要抓好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以“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全面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要善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涉法上访事件发生。通过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八)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要主动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院领导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年不少于两次。各法庭也要加强与当地的人大代表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同志们,我们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措施方法也已经明确。可以这样说,我们面对的形势很好,面对的任务也艰巨和繁重。我们有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一篇关于会议讲话的范文,由中国范文网编辑收集整理!免费提供,希望能够帮助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04年法院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4年,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显著的进步,2004年,我院被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全市法院法庭建设优秀奖”、“先进基层党校”等荣誉;××法庭、××法庭分别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五好人民法庭”称号;在全县综合考评中,我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作实绩突出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另外,我院多个庭,十多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名单已经下发,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和广大干警家属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向全体干警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法院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由于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广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和审判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年所结1417件案件中,改判5件、发还9件,占0.95%,低于上级法院规定的不超过3%的要求,为历年来最低。 ——为经济建设服务迈出较大步伐。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力度;抓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始终把为企业服务做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尤其对化工总厂等一批县支柱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和服务。全年共办理商事案件363件(其中“涉企”案件314件)及大量的债务案件,执行各类案件227件,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挽回损失4800余万元。 ——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制定了保护农民增收的十项措施,积极促进和保护全县农民增产增收;出台了“便民措施”28条,全面、系统地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了“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全院每个干警都与一个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帮扶。 ——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重点抓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努力,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有了较大的改变。 ——“两庭”建设再上台阶。在法院经费严重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不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了××、××两个法庭,结束了两庭自建庭以来一直靠借房办公的历史,改扩建了××法庭,四个法庭已全部达到省法院规定的标准,全面完成法庭建设任务。

二、关于今年的法院工作 2005年是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因此,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具体到法院,就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真正弄清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要把目标细化、具体化,同时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影响司法能力建设的主要因素,研究提高司法能力的办法措施,把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人民法院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实现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建设“素质效能型”干警队伍结合起来,努力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法院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审判队伍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照《法官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审判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一是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我们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动力和根本保证。因此,对这次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单位和党员个人在宗旨意识、思想认识、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开展“两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作风建设)、“两高”职业教育(法官的高尚职业、高危职业)和“两好”争创活动(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载体,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突出地抓好廉政教育。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队伍不廉,公正就难以保证。我们多次提出并反复强调:法官职业是一个“两高”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更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法官因为掌握着审判权,更容易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可能由一名执法者变成阶下囚。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真正做到德正风清,志存高远,修养勤廉的法德,当好人民的法官。今年要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学校的阵地作用,坚持上好党课和廉政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责任状;突出地抓好“法官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这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对于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查处,以纯洁法官队伍。 三是积极开展帮困助残活动。按照市、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去年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帮扶对象中残疾人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院里已经同残联联系,帮我们联系一批残疾人帮扶对象,每个干警都要积极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经济助残、医疗帮残、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要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服务稳定的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要把“严打”作为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要把刑事审判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当地的状况,突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处各种称霸一方、危害群众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精心审理好各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年执行率不低于75%;要不断加强和规范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评查工作。 三是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站在全局的高度,依法审理好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时反映审判情况,争取支持。凡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允许擅自作主,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紧迫问题。除了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外,还要及时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也要谨慎处理。 (三)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 注重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被誉为“东方经验”,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合东方人的文化观念、心理和价值观。但实行审判方式改革后,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实践中,一些案件由于简单下判而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今年,市政法委提出了调解率85%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调解工作。 一是要在诉讼调解方面加大力度。要树立诚信、效率、民主的司法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水平。要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 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各法庭和各审判庭个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庄、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民调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和民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四)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涉法上访数量不断上升,一些上访当事人,其要求的合理性与其行为的过激性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加大。还有少数当事人,根本就是无理上访、闹访、缠访,借上访寻衅滋事,企图实现其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而不能实现的过分要求。信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不安定因素,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也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依法解决什么问题。信访已经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光靠被动应付是交不了差的。推、拖、转,会更复杂。对涉及我院的案件,要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我院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与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位庭长的努力分不开的。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力争有更大的突破。继续实现信息、宣传和调研奖惩和通报制度,继续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各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力度。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改善装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各法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三是要抓好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以“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全面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要善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涉法上访事件发生。通过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八)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要主动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院领导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年不少于两次。各法庭也要加强与当地的人大代表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同志们,我们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措施方法也已经明确。可以这样说,我们面对的形势很好,面对的任务也艰巨和繁重。我们有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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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法院:如何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一、前言

当前,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如何减轻法官的职业压力,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法官被人们称为“刀尖上的舞者”[①]、“戴脚镣的舞者”[②]。法官如何做到自我减压,也是每一位法官应当思考的问题。本文中,笔者通过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来谈一谈法官面临了哪些职业压力;如何正确认识法官职业压力对法官群体的影响;笔者所在的法院采取了哪些为法官减压的措施以及效果如何;法官如何自我调适职业压力;对减轻法官职业压力几点建议等几个方面,结合基层法院工作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什么是法官的职业压力

压力,既是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现象,它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并贯穿于发展的始终。压力是一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法官也是普通的人,普通人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法官都有。孩子升学、就业、买房、照顾父母等等生活压力,在此不多讨论。单从法官的职业角度来看法官面临着哪些压力。笔者认为,职业压力是指在从事某种职业过程中,各种职业活动因素对人心理上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是一种心理状态。法官的职业压力主要是指法官在履行法律职务、职责过程中所面临的心理压力,这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三、法官职业压力产生的原因

法官职业压力形成的原因很多,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十种:

1、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绝对数量增多。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社会矛盾凸显。谁对谁错,孰是孰非,都需要到法院讨个说法,于是各种社会矛盾都汇集于法院。就拿笔者就职的安徽广德法院来说,案件数突破7000件,居全市法院之首,在全省也不多见。案件数与法官的职业压力是成正比的,案件数越多法官办案的压力就越大。

2、基层法院法官流失严重。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近五年中,除正常原因外,全国各地法院流失人员近两万名,其中法官1.4万名,流失法官占现在法官总人数的7%。法官特别是中青年法官的流失成为法官短缺或断层的一个重要原因。[③]就广德法院而言,近年来共有4名青年法官通过招考、选调的方式到其他法院或单位工作,约占审判一线法官的13%。一方面是案件的绝对数增多,而另一方面办理案件解决矛盾处理纠纷的法官却在减少,一增一减之间,法官的职业压力不言自明。

3、当事人维权意识增强而法律意识淡薄。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的推进,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麻烦、纠纷,就会诉诸法律,求助法院。但是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对自己的诉求不是求证据的支撑,不是研究法律如何规定,而对托个熟人帮忙说情情有独钟。法官在对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之外,还面临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压力。如果处理不好,败诉一方的当事人就会猜疑承办法官是否与对方有什么猫腻。于是乎轻者诬陷法官,重者伤害法官。

4、司法环境有待于改善,影响公正司法的消极因素时隐时现。虽然中央和最高法院一再三令五申,不得让法院参加机关行风评议、招商引资等活动,但是一些地方仍然违规让法院参加上述活动。同时一些强势部门还会干预个案的审理。如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就用“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否认陕西省高院的判决。[④]重庆农民付强输掉了自以为能赢的官司,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⑤]

5、媒体的负面报道,大众的扭曲心态。一些媒体对一些个案在法院宣判前带有倾向性的报道,试图引导舆论混淆视听,给法官正常办案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且现在社会人心不古,在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如果达不到自己的诉求,涉法上访、缠诉缠访、网络炒作、寻求暴力等极端措施都使得法官原本就比较疲惫的心理更加雪上加霜。就在今年6月,湖南永州零陵法院枪击案发生后,甚至有人将凶手朱军视为“英雄”并献上花圈,燃放鞭炮。一些网友在网上跟帖,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零陵区法院的一位女法官哭着说:“为啥老百姓对我们法官不理解,上午还有好多群众围在门口骂我们,其实他们不知道我们基层法官有多难。” 她称法院实际编制有90多个人,其中做业务的办案子的人就40多个人,案子多,法官压力都很大,要调解率,结案率,每月都要考核。“老百姓什么事情都到法院来,我们业务庭的人,精神高度紧张,今天法院门口还围了很多人,说打死了法官活该,我们听了都很心凉。” [⑥]通过上述事件不难看出,在保护自身利益的问题上,法官其实是披着强者外衣的“弱势群体”。

6、考核考评工作机制中不科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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