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2022-05-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镇委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镇委机构改革总体方案1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全文印发了我国生态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就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从整体上搭建了一个系统框架并作出了详尽规划。《方案》的提出,顺应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要求,符合增强生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任务,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举措。

思考一:《方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补充、完善乃至创新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包含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建立在基本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其他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同时,也部署了包含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战略格局。遗憾的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领域改革与建设并未有一个系统完整的顶层设计。而此次《方案》的出台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与缺憾。我们看到,《方案》既有包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宏观制度层面在内的顶层设计,也有包含积极开展试点试验、加强舆论引导、加强主管部门和单位督促落实等在内的具体微观实践。单就《方案》来看,其本身就是一个关于生态领域改革与建设的系统安排与制度架构,它开启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绘制了具体蓝图;同时,《方案》作为生态领域的顶层设计,也完善、补充甚至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使“五位一体”的战略格局真切得到贯彻与落实,也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加全面和系统。

思考二:《方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两大逻辑

首先,纵向发展来看,《方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逻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制度选择上先后经历了古时的封建主义制度、旧时的资本主义制度、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且每一次制度选择都和前后的制度存在着一个逻辑上的联系(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外,之前的制度都为接下来的选择提供了经验教训),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方案》作为生态领域改革与建设的顶层设计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符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传统社会主义下的生态建设方面的不合理发展与制度安排是促使《方案》出台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们生存其中的生态环境已经慢慢不适应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果放眼中华大地上下五千年,我们会发现其实传统社会主义下的生态理念和生态建设较之前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与进步。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就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制度变迁历史中形成、发展变化一样,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也有其独自的历史发展逻辑。欣喜的是,《方案》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这一问题符合逻辑规律的一面。这样看来,《方案》不仅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逻辑,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逻辑。

其次,横向内部探究,《方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的体制机制等构成,从上而下、由里到外呈现出一个层层联系、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如果我们用三维视角来仔细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话,我们会发现其在形成根本制度的基础上来不断建构和发展一些基本制度(比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等),最后再随着实践和时代的变化来不断补充、完善乃至创新各项具体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等,这充分体现了一个有机整体由高到低、从宏观到微观的建构理论与模式。《方案》也是如此。《方案》整体由56条共计10大部分组成,包括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三个体系、五个制度、一个保障,且每个大部分下面又详细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机制、法规、要求与措施等,这也体现了一个系统整体的高、中、低或者说是宏观、中观、微观的结构层级与发展模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与其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生态文明改革与建设的顶层设计――《方案》的整体构架,不如说是两者都符合了系统有机架构的合理要求与逻辑规律,甚至可以说《方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的具体体现与反映。

思考三:《方案》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制度自信源自制度选择后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和原则与时俱进地坚持、完善和创新相应体制和机制后合理制度体系的有机良性运转,是一种制度自身的健康发展与进步,是一种制度自觉后的内生力和凝聚力,也是一种制度习惯下的驱动力和影响力。60多年来,从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到结合时代与国情情况下创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路走来无不显示出对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对共产主义的信心与笃定。其间我们也走过很多弯路、经历过很多挫折与考验,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及全国人民的制度自觉与制度坚持中,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机遇下,我们还是与时俱进地创造出了更适合我们这个国家与民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试问,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和强大的自信,社会主义在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东方大国还能屹立不倒并迸发活活生机吗?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提出及不断发展创新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有力回答;而《方案》的出台,则是这种制度自信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力体现。上到宏观制度设计,下到微观具体机制及法规的制定,从国内到海外,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透露着党和政府对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意志、坚定信念和高度自信,而这种信念和自信正是来自于广大民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有力支持与认同,这就是制度自觉后的内生力和凝聚力、制度习惯下的驱动力和影响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方案》的出台很好地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思考四:《方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国际责任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我国近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已经得到大多数国人乃至世界人民的广泛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超越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之上的、更符合我国国情、更顺应时展潮流、更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更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型社会主义制度设计与安排。“十二五”行将结束,“十三五”即将到来,在包含“绿色化”在内的新型“五化协同”的要求下,在“转结构、改方式、促发展、要效率、提民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理念下,在建设“美丽中国”及“不要金山银山、只要绿水青山”的美好愿景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应人民心声印发了《方案》,切实履行了“做负责任的政党和政府、促民生、改善生存环境”的承诺。衣食无忧的国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创新中享受着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和幸福感。

面对全球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在出于一己私利的西方大国互相推诿、惧怕承担国际责任的情况下,我们党和政府在国人的支持下从人类福祉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的高度出发,本着为世界人民负责的理念与宗旨适时喊出了我们的口号――《方案》。这体现了一个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的大国情怀,也体现了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国家的国际责任。

我们的努力和付出不止这些。2015年6月30日,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提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60%―65%。这些举措无不说明我们党、政府和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决心和勇气,而作为这种决心和勇气的顶层设计与有力保障的《方案》的出台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际责任。

镇委机构改革总体方案2

多年来,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却门可罗雀,政府资源的不公平分配被民办养老机构广为诟病。9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于养老机构利用率低等问题,《意见》指出,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转为企业或民营,改制试点方案年内出台。

而对于政府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一些专家和学者对该政策表示欢迎,认为这是政府合理分配资源,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使对老年人的服务成为商品,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的发展。但是,北京知名的公办养老机构,四季青敬老院院长刘中丽告诉记者,应该鼓励公办养老机构作为支柱,民办的补充发展,不能一概而论,改革面临的问题就是公办的养老机构将大幅涨价。

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在即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在北京、上海等地,排队等床位的老人甚至已经排到了几十年之后。然而,民办养老机构却较为冷清,老年人的入住率整体较低。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养老床位不足,一直是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短板之一。经常接触养老机构的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身险管理中心总经理宋海英告诉记者:“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就要平等竞争。”

《意见》指出,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对此,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阎青春对 记者表示,“二元体制”并行,造成市场竞争不平等,国家养老资源的配比不均等问题,真正的改制相信能对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一个推动。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公开表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孤寡、失能、高龄等老人的服务需求,因此政府的投资主要是托底功能。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配置编制、资金等,转制为企业或是民营。“民政部将在年底前制定试点的相关文件”。阎青春认为,改制之后,政府的资源将更多地用来保困难、保基本、兜底线,对生活困难、生活失能的老人进行补贴,通过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照料。从服务的角度按照市场的方式来运行,使服务真正成为商品,能够消除很多不平等,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将涨价?

对于《意见》中提到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问题,多位专家均表示,存在较大的阻力。阎青春认为,改制肯定会有困难,既得利益者肯定不愿意,会有阻力。据了解,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之间存在最根本的差异还是在于政府资源的分配问题,公办养老机构一般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土地、设备等均由政府免费提供,服务人员享受事业编制;民办养老机构位置一般在郊区,交通条件一般,土地、设备等均需要自己出资购买或租赁,服务人员政府不提供编制。宋海英解释,因为政府提供的资源不一样,包括资金、土地、医疗设备等,都会偏向于公办养老机构。

对此,刘中丽持有不同的看法,其认为,老人们愿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由于公办的管理、配置、设施、服务、经验等都较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品牌效应,社会可信度高。其进一步解释,应该鼓励建立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柱,民办为补充的养老体制。

但是,当记者问到政府对于公办养老机构在土地、设备建设、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时,刘中丽称,“土地是为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政府提供给我们免费使用的。”

“将来改制了,政府会要求把土地费、折旧费等都上缴,这些负担最终都要加到老人身上,只有涨价,才能保证收入,改革面临的问题就是公办养老机构将大幅涨价。”刘中丽说。

而对于改制之后养老机构是否涨价的问题,宋海英则认为,公办养老机构是否会涨价要看具体改制的方法,但是,现在具体的措施还没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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