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企业文化比较研究

2023-01-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韩企业文化比较研究

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研究

摘要: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世界经济发展,优化了国际资源配置,加强了国际文化交流,缩短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差距。新时代背景下世界经济结构发生着巨大变化,正在朝着知识经济时代转变。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第三产业支柱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功能日益提升的今天,人类社会将全面进入文化时代、信息时代、知识时代。衡量国家实力不仅仅看硬实力,还要看文化软实力。当前不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自身国际市场竞争力,这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受到了高度重视。本文将针对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展开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中韩文化;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研究

引言

二十一世纪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高峰期,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来看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形态,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代表性产业。不久的将来文化、创意将成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许多西方国家都已将文化创意产业列入未来经济发展核心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已初显端倪。自我国加入WTO后,中国文化市场与世界文化市场往来日益密切,使得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明显。但从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来看,经济效应并不理想,与韩国文化创意产业相比各个方面仍不成熟。

一、 文化创意产业的产生与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题文化或文化个人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开发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业的行业,主要包括了:广播影视、动漫、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视觉艺术、传媒、服装设计、表演技术、软件和计算机等等。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一些国家将其称之为文化产业、创意知识产业、内容产业。从当前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来看,不久的未来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国家有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中国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现如今已成为体现国家综合实力,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实力的重要尺度。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热门话题,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许多学者都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展开了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带来较高的附加值,这是它有别于一般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一般产业商品从制造到流通再到消费,该产品就已完成销售,不在该领域流通。但文化创意产业则不同,在一个领域中使用后,仍可继续流通,创造其他价值,实现最大化收益,属于典型的知识经济产业,产品消耗和生产过程中对能源和资源消耗较低,几乎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未来十年内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地位将越来越明显,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克服落后制造业污染大、能耗大的主要途径,是实现经济产业转型的关键,我国应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和发达国家相比竞争实力较弱。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产值仅占中国的百分之二点五四左右,而发达国则占到了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以动漫业为例,美国动漫业年均产值可达两千亿美元,占美国文化产业总值资百分之三十五。日本动漫产业年均产值可占国内GDP的五分之一,占日本出口影视作品的百分之四十,占全球动漫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七十。相比之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市场影响力还比较小,影视作品完全无法与美国电影、韩国电视剧、日本动漫抗衡。近些年,为了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我国政府加大了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使得上海、北京、深圳、成都等发达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二零一四年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已占到全市GDP的百分之七点五,这说明文化创意产业开始对上海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去年四月,上海更加大了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力度,建设了十八家“创意文化产业集区”,三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四百多家文化创意企业纷纷入驻这些产业园区内。除上海外,其他城市也纷纷借助区位优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更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虽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与发达国家有着明显差距,却也表现出了巨大发展潜力。

三、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

与我国相比韩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早在一九九八年韩国政府已提出“文化立国”战略,这使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得到了明确,大大促进了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1]。二零零二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刚刚起步时,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已经结出硕果。不论韩国影视剧,还是音乐都受到了广泛关注。并且近些年,韩剧和韩国网络游戏,更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韩流”,甚至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形成了一种流行文化现象[2]。由“韩流”所带来的韩国科技和文化正以迅猛之势吸引着各国民众。这为韩国创造了巨大经济利润,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升。二零一四年,中国文化创意产业GDP最高贡献率仅为百分之五点二三,而韩国则高达百分之一百五十六点三四,远远高于中国,这说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与韩国相比仍处于落后阶段,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也证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巨大潜力。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约化程度远远低于韩国,所以缺乏规模经济效应,无法产生较大市场影响力。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局势来看应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化程度,降低市场竞争压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朝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3]。另一方面,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已形成完善运作机制和体系,有着严格的市场运作程序。相比之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运作则十分混乱,一些产品还未推出就已灭亡,这也是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差距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应进一步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运作程序,规范文化市场,以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

结束语

文化创意产业是新经济环境下的新兴产业,它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更为知识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优化了产业结构。通过分析不难看出,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仍有较大差距,但也证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巨大发展潜力。我国应积极总结和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金芝善.中韩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比较及合作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12(12):75.

[2]秦朝森.韩国文化产业创意支持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3,6(02):266.

[3]方忠,张华荣.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62-68.

作者:王瑞敏

第2篇:中韩巫文化研究的回顾与比较

[关键词]中韩:巫文化:研究史: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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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文化是与巫觋、巫术相关的民间信仰和习俗,是几乎与人类童年开智、人类文化史同样古老的社會文化现象,也是从远古传承至今的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巫史传统”,古代巫文化曾经对民众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今天在东北和西南等农村地区仍有传承。朝鲜半岛巫文化是佛教等外来宗教传入之前就存在的、具有悠久历史的宗教信仰,也是至今仍然存续的民间信仰和习俗。

中国和韩国关于巫文化的研究均始于20世纪初期,至今已经有百年的学术历程。中韩两国的巫文化研究在问题意识和学术关怀方面,既有共同点又各有特色。本文拟对两国巫文化研究的学术历程进行系统考察和比较,探索中韩巫文化研究的发展轨迹和主要特点,并讨论可能走向。

一、中韩巫文化研究的学术历程

(一)中国巫文化研究

中国巫文化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支流:一是对萨满教的研究;二是对巫文化史的研究;三是对现存巫傩文化的研究。关于中国萨满教的研究肇始于20世纪初欧洲和日本学者的民族学研究,最早是1915年至1917年俄国学者史禄国(俄语名字:S.M.希罗科戈罗夫,1889—1939年)在中国东北地区进行的民俗学调查,在此基础上他先后用英文发表了《通古斯萨满教的基本理论》(1923年)、《满族的社会组织》(1924年)、《北方通古斯的社会组织》(1929年)等对中国东北地区萨满教社会历史文化研究的成果。20世纪30至40年代,日本学者白鸟库吉、赤松智城、石桥丑雄、村山智顺等人在民族学田野调查和史料整理的基础上,对中国萨满教进行了较系统的资料整理和研究。白鸟库吉对满族和朝鲜的竿木崇拜现象进行过比较研究,其中对中国东北地区的萨满教进行了深入阐释。赤松智城在《满蒙的民族与宗教》一书中对蒙古萨满“神堂”做了详细的分析。秋叶隆的《满州萨满教的家祭》《满州萨满考察记录》等调查报告,记录了当时东北地区萨满教的第一手资料。石桥丑雄在《北平的萨满教》-书中,对当时北京地区萨满教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整理介绍。中国学者对萨满教的最初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后周作人在《萨满教的礼教思想》、凌纯声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等著述中对萨满教的学术性探讨以及初步的调查。当时国内学术关于萨满教的研究还未形成独立专门的学术课题,因此最初的研究仅仅是一些零散、不系统的成果。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对中国北方萨满教流布地区的田野调查,搜集整理了丰富的萨满教相关资料,包括内蒙古和东北地区蒙古、鄂伦春、赫哲、鄂温克、达斡尔等民族传承的萨满教,保存了较为典型、完整的萨满教资料。从70年代后期开始,国外萨满教研究的情况被介绍到中国,国外萨满学著作被译成中文,中国的萨满教研究开始与国际接轨,积极推动了国内萨满教研究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学术界国际性的“寻根热”的兴起,中国的萨满教研究空前活跃,成果卓著。根据郭淑云、色音等学者的梳理和统计,截止到2014年年底,国内公开出版的萨满教研究专著共有160部,署名成果160部,署名作者共239人次;以1914年至2012年公开发表的有关萨满教研究中文期刊论文为数据源,据不完全统计,共有1603篇。这些成果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对萨满教进行研究,涉及萨满教的诸多方面。

关于巫文化史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瞿兑之和陈梦家的文字学和考据学研究。瞿兑之在《释巫> 一文中,对“巫觋”的文字起源、历史演变进行了阐释。陈梦家在《商代的神话与巫术》一文中,对殷商时期的巫术和巫文化作了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此后,林惠祥、李安宅等人从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了中国巫觋的历史变迁。新中国成立后,巫文化被视为迷信和落后文化,其研究一度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思想解放和“寻根热”,关于巫文化史的研究开始引起关注,并取得了众多成果。比如张紫晨的《中国巫术》、高国藩的《中国巫术通史》,是系统勾勒中国巫文化史的代表性通史作品。陈来的《古代宗教与伦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以及李泽厚的《说巫史传统》、余英时的《论天人之际》,从中国哲学史、思想史的角度对巫文化史,特别是上古至先秦时期的巫文化进行了阐述。宋兆麟的《巫觋:人与鬼神之间》从民族学、民俗学角度对各民族的巫觋祭祀仪式和巫文化的兴衰进行了叙述。

对现存巫傩文化的关注,始于20世纪50年代,舞蹈家盛捷带队对江西南丰、婺源五县的傩舞、傩戏,刘恩伯、赵景琛对桂北6个县的傩舞进行的田野调查。20世纪80年代,曲六乙、王兆乾等学者深入南方乡间,对原始礼仪歌舞进行田野调查,涉及了与原始礼仪歌舞关联的巫傩文化。20世纪90年代,台湾学者王秋桂团队与大陆学者联合,运用文化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以各种宗教仪式活动为中心,对现存巫傩文化进行了宗教学、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等视角的考察和研究。此后,以中国傩戏学研究会为中心,掀起了巫傩文化的研究热潮,召开了10多次大型国际傩文化学术研讨会。王兆乾与奥地利学者布兰德尔合著的德文版《傩戏》在德国发行,巫傩文化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

进入21世纪后,关于中国巫文化的研究进入了硕士和博士的论文选题,笔者从中国知网搜索到2010年以来关于巫文化的硕博论文共有93篇。这些论文从不同学科开拓了研究视角和范围:一是对巫文化进行的历史学研究,对某一历史时期的巫文化进行的断代史角度探究。例如《汉末三国时期的巫觋研究》(王子禹)、《北朝巫觋论—一汉化和鲜卑化的颉颃与消长》(曾舒丹)、《宋代的尚巫与禁巫研究》(孔利君)、《唐代巫觋研究》(张鑫)等。二是从文学的视角对巫文化的探究。这种角度主要是对小说、笔记、杂录中巫觋形象、方术文化的研究。例如:《明代通俗小说中的巫文化研究——以“三言”“二拍”为例》(何艳华)、《巫风浸润下的诗意想像——巫文化与中国现当代小说》(易瑛)、《巫文化与贾平凹小说创作研究》(王龙龙)等。三是对巫文化的民俗学、民族志分析,以及从宗教学视角探究道教和巫文化的关联,例如:《湘西苗族巫医治疗行为的民族志研究》(张得才)、《角落里的信仰——广西宜州壮族巫教的调查与研究》(韦杨波)、《楚巫文化与早期道教关系研究》(朱昌江)等。四是对巫文化中舞蹈、戏剧、美术等艺术的研究。例如:《中国古代早期戏剧巫傩形态研究》(刘振华)、《(九歌)巫舞形态特征研究》(周梦茹)、《论楚巫文化在梅山傩面具艺术中的表现与传承》(陈练)、《巫傩文化影响下的湘西纸扎艺术研究》(吴茜)等。

(二)韩国巫文化研究

韩国对于朝鲜半岛萨满教通常称为“巫俗”。关于巫俗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和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调查以及朝鲜半岛学者的史料研究,主要有赫伯特、安德鲁、李能和、崔南善、孙晋泰、村山智顺、秋叶隆等。这些学者的研究保存了韩国巫俗的早期资料,奠定了韩国巫俗研究的理论基础。20世纪初,西方基督教传教士作为传教的依据,对朝鲜半岛的文化和宗教进行了调查研究。首先是英国宣教士、史学家胡默·赫伯特(Homer B.Hulbert,1863—1949),他于1901年1月开始创办并出版了月刊《韩国评论(The Korea Review》>,全面介绍韩国的历史及文化。1903年4月号至9月号上,连续分六期刊载了他撰写的《韩国的巫堂和博数(The Korean Mudang and Pansu》>,用民俗志的研究方法对韩国巫俗进行了考察。此后,韩国名字为“元杜尤”的美国传教士安德鲁(Horace Grant Underwood)在1910年出版的著述《东亚宗教(The Religions of Eastern Asia)》中,介绍了韩国巫俗,并从比较宗教学和民族学的角度对韩国巫俗进行了研究。传教士查尔斯(Chailes Allen Clark)和克拉克(C.A.Clark)也在20世纪初对韩国巫俗进行过论述。

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韩国学者李能和、崔南善、孙晋泰等用历史文献等方法对韩国巫俗进行了历史民俗学的研究。李能和(1869—1946)是韩国近代最初的文化史学家,他在1927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朝鲜巫俗考》,用文献学的方法对朝鲜古代巫俗进行了整理;同时,对当时朝鲜半岛各地的巫俗见闻进行了记录,并在附录“支那巫史大略”中对亚洲巫俗史进行了简述。崔南善(1890—1957)是韩国近代的民族史学家,他在1927年编译了Czaplica和鸟居龙藏氏的著述,撰写了《萨满教劄记》一书,书中对韩国巫俗和西伯利亚萨满教进行了民族学比较。崔南善在1928年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咸文化论》中,研究了包括朝鲜半岛在内的东北亚萨满文化圈的特点。孙晋泰(1900—1950)1930年对巫歌进行了采集记录,撰写了《朝鲜神歌遗篇》一书,堪称韩国巫俗重要民族学研究成果。日本学者村山智顺和秋叶隆等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对韩国巫俗进行了深入的民俗学调查和社会学研究。村山智顺的研究成果《朝鲜的鬼神》《朝鲜的巫觋》《朝鲜的占卜和预言》《朝鲜的部落祭》《释奠·祈雨·安宅》等,对朝鲜半岛的巫俗进行了记录及分类整理。秋叶隆和赤松智城共著的《朝鲜巫俗的研究(上、下)》和秋叶隆的《朝鲜巫觋的现地研究》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对朝鲜半岛巫俗进行了系统研究。

20世纪50年代以后,韩国民俗学者、文化人类学者和文学研究者对韩国境内的巫俗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和资料整理。有代表性的成果有:张筹根的《韩国的民间信仰》(对济州岛的巫歌进行了整理并以巫歌为中心对韩国巫俗进行了研究)、任皙宰和张筹根的《关西地方巫歌》和《关北地方巫歌》、金泰坤的《韩国神堂研究》等。

其后,20世纪70年代开始,韩国学者从民俗学、宗教学、文学、人类学、精神分析学、戏剧学、音乐学等多个学科角度对韩国巫俗展开了系统的研究。这一时期韩国学者关注的焦点是通过巫俗研究探究韩国人独特的民族心性和民族文化的深层构造。宗教学方面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柳东植的《韩国巫教的构造和历史》把巫俗作为韩国文化史中的一个重要支流——“韩国的萨满教”进行研究;郑镇弘的《韩国宗教文化的展开》深入阐释了韩国巫俗的宗教性和作为韩国人传统信仰的原型特征。文学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金烈圭的《韩国神话和巫俗研究》,认为韩国神话的核心原理应从巫俗信仰中寻找,即韩国神话中的“巫俗素”;徐大锡在《韩国的神话》《韩国神话的研究》《口碑文学概说》等著述中对把巫俗神话和巫歌作为一个文学体裁进行了分析。民俗学和人类学方面,任皙宰、金泰坤、徐庭范、崔吉城、玄容骏、赵兴胤、朴容淑等学者的研究在学术界影响深远,如韩国文化人类学会第一任会长任皙宰从1970年开始在《韩国巫俗研究序说(Ⅰ)(Ⅱ)》等著作和论文中对巫俗的人类学研究方法论提出了先导性阐述;金泰坤的《韩国巫俗研究>等著述,通过对巫俗神话和巫俗仪式的分析,提出了巫俗的“原本思考(arche-pattern)”的概念;赵兴胤在《巫和民族文化》《韩国巫的世界>等著述中,分析了韩国巫俗的历史和构造,提出巫俗是韩国传统文化的根源等观点。另外,金仁会等学者从韩国思想史角度研究巫俗,寻找韩国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金光日等学者用精神分析学、文化精神分析医学方法对巫俗现象进行了研究。

进入21世纪后,韩国巫俗研究持续升温,笔者统计2010年以来韩国巫文化研究成果,共有300名学者发表了500余篇巫文化研究学术和学位论文,其中硕士论文56篇、博士论文24篇。硕博士论文,涉及宗教学、民俗学、文学、艺术学、人类学、教育学及比较文化学等领域。一是对巫文化进行历史人类学的探究,主要是从小社区的研究入手,通过田野调查搜集到了极为丰富的民间文献和口碑资料,进而研究巫文化与社区历史发展,例如《京畿道南部地域帝释祭研究》(卞南燮)、《全北地域世袭巫民族志考略》(金盛轼)、《泰安地域巫俗文化研究》(辛相龟);二是对巫文化的宗教学分析,学者们开始不将研究重点放在巫文化与道教、佛教以及儒教上,而是探索巫文化与基督教之间的关联,例如《从基督教透视韩国巫文化观(1884-1930》>(尹恩锡)、以及与他国进行比较研究,如《韩日多宗教类型比较研究——以巫文化为例》(韩明);三是从文学的视角出发对巫文化进行探究,主要是对文學作品中出现的巫文化及其象征性意义进行分析,例如《金东里和沈从文作品中的巫文化比较》(全成光)、《巫俗神话中的女神特征研究》(郑雅容)、《韩国巫俗神话中的文化符号学研究》(李香爱);四是出现了对巫文化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实践,对巫文化的研究不只局限于单一学科,而是转向交叉学科,是一种跨学科间的互动与交流。例如,从教育学的视角对巫俗和教育的关系进行研究,《以凤山假面戏为例看韩国的文化教育》(李秀妍),《以巫俗神话巴里公主为例谈韩语教学》(左晓雨)等都是此方面的代表作。此外,还有不同视角对巫文化进行全新阐释的,如从生态女性主义视角、比较文化学视角和将传统文化与网漫、影视相结合的,这些方向都值得我们关注。

二、中韩巫文化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学术关怀

(一)广义萨满式文明视野下的中韩巫文化

中韩学者在论文和著作中,普遍使用英文Shaman Shamannism来注称巫和巫文化。“萨满”一词出自中国的女真语,世界上最早关于这个词的明确记载出自12世纪中叶的《三朝北盟汇编》,作者是宋代学者徐梦莘,他在书中记录了“珊蛮”(Saman)一词。到了清朝时期,“萨满”一词被广泛使用,也有许多学者把“萨满”记作“萨玛”“萨麻”等词,这些其实都是女真语和满语中由“Saman”一词音译而来。18世纪左右“萨满”一词被介绍到欧洲,“萨满教”也成为国际通用的专业术语。根据国际地域形态学,萨满教有狭义和广义之争。狭义萨满教主要是指以西伯利亚为中心的东北亚各民族,特别是通古斯民族中所流传的民间信仰;广义萨满教指全世界的原始巫术文化信仰,包括了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白令海峡、澳大利亚、北美、爱斯基摩人在内的所有原始巫术。

“萨满教”一词虽然源于中国,但是近代以来关于萨满教的研究则源于西方民族学理论的影响。纵观近代中国巫文化的研究,出现了两种主要划分:一是对本土狭义萨满教的研究,包括目前中国的东北、内蒙古、西北地区的满、鄂伦春、朝鲜、达翰尔、维吾尔、柯尔克孜、鄂温克、哈萨克、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萨满文化遗存;二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起学术界关注的在中国大陆的中原和南方等地区存在的巫傩文化。陶立璠等学者认为中国的巫文化包括北方的萨满文化和南方的傩文化两大类。

关于韩国巫文化,目前韩国学界普遍使用的用语是“巫俗”。但是亦有巫俗与萨满教的划分之争。主要有以下三个观点:一是认为韩国巫俗与朝鲜半岛以北,即中国东北地区、蒙古地区、西伯利亚地区的萨满教没有任何关系,韩国的巫觋在举行巫俗仪式时虽然也表现出疯狂的状态,但是这种现象并非是萨满的通神状态。另外,韩国巫俗的神灵系统、巫服、巫具、巫乐等与萨满教也不同。第二种观点认为,韩国巫俗在地域上分为朝鲜半岛中部以北和中部以南两个类型,中部以北的巫俗属于萨满教,中部以南的巫俗和北方巫俗是完全不同的巫俗信仰。理由是中部以北的巫俗中有通神的现象,而中部以南的巫俗中没有通神现象。这种观点还认为中部以南的巫俗是朝鲜半岛固有的原始信仰,中部以北的巫俗是萨满教传播到朝鲜半岛后形成的。第三种观点是韩国巫俗本来就属于萨满教信仰,只是南部地区的巫俗在土著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下,通神现象消失或者是变质了。

在中韩学者关于两国巫文化的文献梳理中,出现最多的用语是巫、巫觋、巫术、巫风等。正如全世界萨满文化分化共存,中韩巫文化经过历史的发展,出现了地域学上的分化和共存,中国东北地区为典型的狭义萨满文化,中原和南方地区为巫傩文化;韩国已出现南北地域特征的巫文化。在广义萨满文明视野下,中韩古代和现代存在不同的巫文化均为萨满文化,可用巫文化这一用语来统称。张紫晨认为:“巫术文化,有时被简称为巫文化,并将它与佛教文化、道教文化等并列。”高国藩认为:“所谓巫文化,是以巫与巫师特有的巫术思维来看待世界的一种独特的非物质文化。”

(二)相似学术历程与不同问题意识的研究

纵观中韩巫文化的研究历程,初期均是欧洲和日本学者以民族学、民俗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20世纪50年代以后进行了以文艺学和民族学理论为基础的资料调查和自发性研究,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传统文化“寻根热”推动巫文化研究走向了学科基础理论奠基,20世纪90年代以后形成了学科理论多元并举的发展演变过程。但是,相似的学术历程中,中韩巫文化研究也表现出了不同的问题意识和学术关怀。

中国巫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经历了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走向多元化学科理论的变迁。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中国巫文化研究体现了“政学一体”的特点。代表性的成果是由国家民委和文化部等部门组织学者于五六十年代开展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民间文艺集成”两大工程,这两项工程是关于民族学和民间文艺学的资料整理和调查。在这两次大规模的调查中,一些民间文艺工作者和民族学学者认识到了巫文化的学术研究价值,开始进行研究。部分学者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宗教理论运用到研究实践当中,开展了中国特色的巫文化研究。莫东寅在《清初满族的萨满教》一文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将满族萨满教的考察与宗教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进程相结合,揭示了萨满教的性质。秋浦在《萨满教研究》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宗教理论,系统探索了萨满教的基本理论问题。他运用了进化论和来自马恩经典著作的“原始宗教”的概念和研究模式,以萨满教为切入点,在研究萨满教的同时还进一步探讨了巫文化作为原始宗教的起源和发展。西方在巫文化的研究中普遍存在过度重视上层建筑、忽视经济基础、“唯生物论”等特点,而中国学者以马克思唯物史观和宗教理论为理论武器,避免了这些倾向,奠定了巫文化研究鲜明的理论特色。20世纪90年代以后,学科理论多元化的趋势已日渐明晰,巫文化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宗教学、民族学、文学、文艺学和相关学科学者的热切关注和倾力投入,法学、社会学、医学、考古学、语言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陆续被引入到巫文化研究中。

中国巫文化研究的问题意识主要集中在思想史和文化艺术两个方面。在中国巫文化研究成果中,最多的当属对古代,特别是先秦、魏晋时期和宋代巫觋和巫术的研究。李泽厚先生提出的关于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大小传统论,即:巫史传统和民间巫文化信仰,是巫文化思想史研究的重要成果,引发了关于巫文化的哲学、思想史的研究热潮。对现存巫文化遗存的关注,则侧重于艺术学角度。目前有多项巫文化被指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以“傩戏”“傩舞”等名称作为“传统戏剧”和“民间舞蹈”门类被指定。关于巫傩文化的研究,也多从祭祀与戏剧、巫术与艺术等角度进行戏剧、舞蹈艺术起源和变迁的研究。

韩国巫文化的研究,经历了从民族宗教理论到民俗学和民众文化理论的变迁。韩国学者为主导的韩国巫文化研究的问题意识主要是“寻根”,探寻民族文化的根源,探寻韩国人的心性、价值观、人生观的根源。

民族宗教理论始于20世纪初日本占领朝鲜半岛时期的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李能和的《朝鲜巫俗考>和崔南善的《不成文化论》《萨满教劄记》通过历史实证主义和神话学的方法,均将韩国巫俗溯源至古朝鲜时期建国神话“檀君神话”,强调其文化的正统性。特别是崔南善认为檀君是上古祭政一致时期的巫觋,巫堂是朝鲜文化的象征,巫俗是朝鲜的固有宗教,是朝鲜文化的根基。

民俗学理论的典型运用者是孙晋泰,20世纪30年代,他受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日本土俗学的影响,提出巫俗的研究应关注民众,民族的传统应该从底层民众的生活文化中探寻。同时代,日本学者赤松智城和秋叶隆等运用民俗学理论,以田野调查采录的巫歌和经传为主要文本,将文献和史料作为参考文本,对韩国巫文化进行了研究。日本学者和韩国学者的问题意识差别主要是,韩国学者以檀君神话为中心探究巫文化起源,日本学者以民间传承的巫祖传说为中心来探寻韩国巫文化传统。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韩国国学的复兴,在民俗学理论的支撑下,韩国巫俗的研究更加关注“今天”,通过田野调查采录了大量的资料。从20世纪70年代開始,民俗学与宗教学相结合,通过对巫俗的民俗宗教学研究关注祭祀仪式和巫觋的宗教体验,从文化群体的心理特性、宗教特性、社会特性来探究巫俗文化的传统特征。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民俗学和宗教学关注的焦点是信仰形态的原型、神话的巫俗原型、心理和思维结构的原型、宗教道德的原型等。比如,柳东植、李恩奉、郑镇弘等认为巫俗是韩国固有的宗教信仰,通过其历史的追溯寻找其原型,通过与通古斯萨满教、中国、日本巫俗的比较发现巫俗的韩国固有特征。金烈圭等从韩国的建国神话和巫俗神话中抽取其巫俗原理,并通过神话比较认为韩国神话和北方萨满教、日本神话中的“巫俗素”具有较大的相似性。金泰坤从巫俗的思维体系中寻找韩国人的民族心理原型,金仁惠从巫俗文化中探寻韩国人的价值观原型。赵兴胤从巫俗中探寻韩国固有宗教的道德原型。

20世纪80年代,民众文化论在韩国反对军政府独裁、追求民主的政治氛围中兴起。民众文化论认为民众是巫文化的创造群体和文化享有群体,巫文化研究应该关注巫文化和社会实践的关系,研究者不是从他者的角度进行观察,应该是将自己作为参与者来进行研究和实践。80年代初期,一度通过巫俗剧的演出来作为反对独裁和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工具。至90年代,民众文化论开始关注韩国社会在工业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的迷失,认为民族文化的根基应从今天仍然存活的巫俗民众文化中再发现。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的普及,巫文化相关的祭祀仪式大多被指定为国家和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特别是在江陵端午祭被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民俗学和人类学者的研究起到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如金善丰、金京南的《江陵端午祭研究》、张正龙的《江陵端午民俗旅行》等书籍全面整理了江陵端午祭的历史、传承情况、巫歌等资料。上述知名学者均担任了韩国文化观光部的文化财专门委员或鉴定委员,为挖掘巫文化遗产价值,推进巫俗的传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结论

通过对中国和韩国巫文化研究的回顾不难看出,两国关于巫文化研究的学术历程有相似之处,在广义萨满式文明视野下的巫文化多样性和价值认同等方面有诸多相通点。同时,两国巫文化研究彰显出了不同的学术特色。如中国学者集中于文献的梳理,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宗教理论研究巫文化取得较多研究成果。韩国学者更加关注当地的现当代巫文化遗存研究,在民众文化论框架下采取多元的研究方法等。作为东北亚地区巫文化传承的两个主要区域,中韩巫文化的研究可以互相借鉴,开拓研究视野。中国学者可以借鉴韩国巫文化研究的相关成果,未来中国巫文化研究应该更加关注现状,加强多学科、多方法的综合。一是纵向巫文化社会史视野,在继续推进巫文化史料文献的收集与整理的同时,从新史学的角度加强对巫文化社会史的研究,比如巫觋变迁史、巫仪式变迁史、巫医文化史等。二是横向巫文化实践视野,目前多项巫文化已经被指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继续推进戏剧、舞蹈、造型艺术等角度的巫文化价值挖掘的同时,更要关注其作为民间信仰的日常生活层面,要加强民俗学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和理论运用,注重宏观综论与微观个案的结合,注重形而上的概念和理论宏观研究与形而下的日常生活层面个案研究的结合,关注当代巫文化与民众生活的联系。三是继续加强对巫文化的跨学科研究的实践,例如已经出现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宗教学、比较文化学、语言学等视角下对巫文化的探索等,这些方向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 全红]

作者:张国强

第3篇:新时期中韩文化产品贸易发展比较研究

摘 要:中韩两国毗邻而居,历史渊源悠长,两国间产业发展存在诸多相互借鉴之处。对中韩文化产品贸易发展进行比较后发现,中韩两国在贸易增长速度、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发展的时代背景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中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品牌、政策扶持力度有待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应借鉴韩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的成功经验,打造中国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文化产业融合新路径,发挥网络基础设施优势,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搭建“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助推创新型国家建设。

关键词:中韩文化产品;文化贸易;数字文化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产业变革烽火燎原。时值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围绕建成文化强国的时间表,在夯实文化建设根基的同时,更要向世界推介以“中华传统文化为核心、中国社会主义文化为基础、现代高新技术为载体”的中国新文化。为此,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和贸易的发展,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由2015年的26053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4363亿元,占GDP的比重由3.8%增长到4.5%。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产品贸易也在发展,比较来看,韩国文化贸易对经济发展发挥了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存在诸多可借鉴之处。有必要比较剖析两国文化产品贸易所存在的差异,为推动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的发展寻找良策,从而提升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竞争力,优化贸易结构,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作用。

一、中韩两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比较

(一) 贸易增长速度差异明显

1.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额大幅下降后恢复增长。近年来,中国文化产品贸易额呈波动趋势。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在2010-2014年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20%以上,但在2015、2016年间却大幅下降, 进出口总额分别下降了20.5%和13%。之后虽在2017-2019年间恢复增长,但增速最高的2017年仅为 10.2%,并没有恢复到2014年的增长水平(见表1)。2019年中国文化产品贸易额为1114.5亿美元,增长8.9%,同时由于中国政府对文化产品的进口采取了支持政策,2019年文化产品进口增长17.4%,远高于出口增长率7.9%。

2. 韩国文化产品出口持续增长。韩国文化产业进出口总体规模变化并不能直接反映韩国文化产业贸易发展情况,虽然进出口总额近年增长率并不显著,但这是由于韩国进口多年负增长或低增长导致的,韩国文化产业出口规模却持续快速增长。根据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韩国内容产业(文化产业)振兴院的统计数据,文化产业出口规模在2007-2011年间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6.41%,2012-2016年增速减缓,处于 6.1%-7.4%之间,2017年出口大幅提速为46.7%,2018年出口96.15亿美元,增长了9.1%(见图1),是2012年出口额46.12亿美元的约2.1倍。但中国同期文化产品出口增长缓慢,2018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额为925.3亿美元,仅是2012年766.5亿美元的1.2倍,且2017年的出口额还比2013年下降了1.86%。这种增长速度的显著差异表明,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存在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文化产品进出口结构不同,各有侧重

1.中国主要出口工艺美术品、创意玩具和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进口结构均衡。从出口结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手工业表现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工艺美术品、创意玩具和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出口增长。中国主要出口文化产品是文化用品类,占比达52.36%,其中创意玩具、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出口额分别占总额的31.17%和20.37%;第二类是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占比31.76%;出版物出口额占比最小,仅为3.72%,其中以数字出版物和图书两个品类为主,出口额逐年增长(以上数据是根据表2数据计算所得)。创意玩具的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包含更多的组装加工价值,但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游艺器材和娱乐用品、广播电影电视设备的出口在不断增加。

国家统计局依据全国有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的进出口经营单位统计数据表明,数字出版物进出口严重失衡,2019年出口额仅196.65万美元,但进口额高达41297.28万美元,图书类文化产品的贸易逆差额也由2016年的9014.23万美元扩大到2019年的18169.42万美元。2020年前7个月,传统的纸质图书、期刊等文化产品,遭遇疫情导致的产业经济损失相对较为严重,但是以电子媒体与新媒体为主的其他资讯类期刊,以及音乐和游戏等文化产品,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成为居民日常高频率消费品,整体增长速度与增幅相比2019年同期迅速提高。中国电视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存在贸易逆差,其中电视节目的贸易逆差最为嚴重。2016年中国电视节目进口总额20.99亿元,出口总额3.69亿元,逆差额达17.3亿元。2017年进口总额19.03亿元,2018年进口额36.06亿元,2019年进口总额下降幅度明显,为16.43亿元。

与出口结构相比,中国文化产品进口结构分布比较均衡,四大类文化产品进口额均小于出口额,文化专用设备、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进口额相对较大,分别占比33.18%和31.81%。随着中国文化服务市场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外的工艺美术品和收藏品受到中国文化消费者的青睐,使收藏品和工艺美术品成为2019年进口增长率最高的品类,分别为284.0%和93.2%。与此相反,专用设备进口下降了16.8%,这是因为中国现代传播技术获得发展,对外国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需求减少(见表2)。

2.韩国出口游戏类产品一枝独秀,进口以广告、游戏和出版为主。在韩国文化产品出口中,游戏类产品出口额最高,根据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统计数据,在近年全部文化产品出口总额中占一半以上,2017-2019年占比都超过66%。2018年在同游戏相关的通信、电脑和信息服务领域收支大幅增长,实现21.1亿美元的贸易顺差,2018年游戏类产业贸易顺差更加显著,出口额为64.11亿美元,占文化产业出口总额的66.7%,而进口只有3.06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5.1%。2019年游戏产业出口69.8183亿美元,占文化产业出口总额的67.2%。以上数据均表明,韩国游戏厂商具有很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已经形成国际竞争优势。

韩国进口额最大的文化产业依次是广告、游戏和出版,2016年这三大类的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比重分别为31.9%、12.9%和22.4%,2018年占比稍有变动,分别为23.4%、25.1%和22.0%。2018年的游戏类进口额占比有所上升,但出版物进口比较稳定。另外,2020年全球由于遭受新型冠状病毒冲击,韩国文化产业整体发展受到疫情影响,民众居家工作增加,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较好,2020年前7个月,全球其他经济产业遭遇严重冲击,但是以游戏、动画、音乐为主的文化产业却展现出更强的产业生命力。

(三)两国文化产业与贸易的发展时间有所先后

20世纪60年代起,韩国政府就制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1986年提出“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的发展战略,1998年颁布《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确定“文化立国”战略,制定《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出台一系列政策以加大扶持力度,文化产业逐渐发展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2009年将影视、游戏、软件等相关振兴院合并成立“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以促进各文化领域的融合与全面发展,着力推进文化传播。

与韩国相比,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较晚。中国在1992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文化产业逐渐发展,2000年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以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为中国文化产业和贸易发展奠定了基础。直到2009年中国才制定了首部关于文化产业的国家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发展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目标,这比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晚了10年。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2016年文化部出台《“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规划,推进文化贸易发展。与韩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的上世纪相比,中国文化产业和贸易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时期,全球化加深,互联网时代下5G+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处于增长时期的中国文化产业和贸易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和贸易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全球视野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起步,面临其他文化产品出口大国的竞争,需要政府提供不同于像韩国、美国等国家以往提供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中国的文化产业才能培育出更强的竞争力,文化产品贸易才能快速增长。

二、新时期中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的难题与障碍

(一)缺乏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中国文化产品品牌建设力度不足,市场品牌影响力低,这是新时期中国文化产品贸易面临的首要难题与障碍。韩国的各类文化产业,包括影视剧的韩剧、化妆品服饰的韩服、电子游戏以及综艺产品的韩流等已经形成了鲜明的韩国国家品牌,并且与相关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了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效应和联动效应。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经历快速发展之后,并未形成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足以面对欧美、日韩等国的文化产品竞争。我国目前虽然是世界第三大核心文化产品产出国,但从文化产业链方面来看,中国文化产品出口中的设计方面优势产品数量仍然不足。

(二)政策扶持力度有待继续提升

在当前的政策框架方面,政府已经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而其他相关政策多以行政规范性条款或文件的方式存在,使得我国文化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和驱动性受到限制。韩国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不仅明确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还制定了明确的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数字内容基金等刺激民间融资加快小型企业成长。当前中国也需要详细制定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目标,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另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发展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的参与,例如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当前文化产品出口所面临的新问题等,需要政府提供扶持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政策,为新时期的文化产业和贸易发展保驾护航。

(三)国际市场营销能力不足

虽然近年来中国文化产品出口地区呈多元化趋势,但出口地区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国文化产品对外贸易渠道狭窄,国际市场营销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文化产品对外贸易规模扩大的主要阻碍因素之一。韩国文化产业特别重视国际市场营销和海外文化传播,例如影视产业利用先进技术开展宣传营销,提高了韩国电影的品牌影响力,流行音乐的成功营销则塑造了韩国阳光积极的文化形象。中国文化产业国际市场营销能力的提高,一方面需要政府从战略高度确立整体文化品牌定位,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开展海外文化传播,另一方面要求企业结合新时期的时代机遇,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下的新手段,创新性地开展国际市場营销。

(四)缺乏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

韩国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还得益于韩国政府部门的人才培养机制,韩国政府特设了一系列的培养机构制定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策略,重视高校人才培养和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专业资格培训,韩国文化振兴院也每年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巨额资金。当前,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的发展急需一大批高素质人才,这不仅是日益升级的国际文化市场有效运行的要求,也是面对复杂国际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然而中国缺乏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人才培养体系也有待完善,这成为中国文化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难题。

三、通过比较分析带给中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的启示

(一)打造中国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海外文化传播

中国文化资源丰富,但在中国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方面仍要学习韩国经验,重视和加强国家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但中国文化特色要比韩国更加多元,中国特色文化品牌也应不同于韩国。既要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又要在尊重文化多样性基础上推动与世界其他文明的沟通和理解,开发和利用我国历史悠久的儒家文化。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赋予新内涵,将传统文明与时代要素相融合,从战略的高度打造中国特色文化品牌。文化产品营销方面,要以国际市场需求作为市场营销目标导向,根据文化间的差异来探索其中存在的价值和共融点,并以之为依据来确定文化产品的内涵、主题和类型,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定期开展中国特色文化贸易产品的展会。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文化产业融合新路

纵观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史,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扶持。积极调整政策来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才能促进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除政策扶持之外,各产业的融合创新发展更加需要文化产业的不懈努力,以我国深厚文明传统为基础,在近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促生的强大内需和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借助于5G互联网,通过提高文化创意能力、设计服务能力和加强产业间的融合和合作,努力探索文化产业融合和发展的新路径。例如加快“人工智能+文化” “互联网+文化”等各类新兴产业与文化的融合创新,提高“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同影视、动漫、出版等文化产业的结合,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这不仅会提高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还将提高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发挥网络基础设施优势,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起步较晚,但面临着有利的时代机遇,5G+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形成了新兴数字文化产业,对外文化贸易的数字化趋势日益明显。因此,我国应该顺应现代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网络基础设施的优势,加强文化与数字科技的融合,推动文化产品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产品贸易发展,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展文化传播和文化产品海外营销,提高国际市场营销能力。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下發《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推动文化内容建设,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各相关文化产业企业应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设施优势,积极探索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在各领域培养竞争优势。

(四)建立“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作为以创新为主、生产为辅的产业领域,文化产品创作过程当中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多方位搭建人才培养机制,集“传统的院校培养、网络培养、国际交流、参加展览以及产学研结合”等多种方式为一体,不局于形式,不限于层次,形成“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融合”的多方位人才培养机制,使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产生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也可模仿韩国设立专项基金,用以开展文化项目建设中的人才培养。在文化部“一带一路”贸易拓展计划中,提出开展1000人次文化贸易职业经理人、创意策划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交流互访,这种交流方式应当作为人才培养机制中的常规做法之一,加大对既懂文化又有精深产业理念的复合型人才和产业链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促进我国文化产品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贺慧玲, 朴光海. 共商中韩文化创新与社会发展新方案——记2018年“中韩人文交流政策论坛”[J]. 国外社会科学, 2019(3):147-150.

[2] 李嘉珊, 王伯港. 新时代构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新格局的有效策略[J]. 国际贸易, 2019(3).

[3] 曲如晓, 杨修, 李婧.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发展与对策研究[J]. 国际贸易, 2019(3).

[4] 方伟洁. “一带一路”视野下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与布局研究[J]. 价格月刊, 2018(7):69-73.

[5] 阳群. 文化距离对中国文化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J]. 对外经贸实务, 2019(9):29-32.

作者:孙少叶 孙志超

第4篇:中韩两国酒文化比较研究

【摘要】在人类文化的历史中,酒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存在,更是一种文化象征。以酒为载体而产生的敬酒文化,因地域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中韩两国敬酒文化有许许多多相同与不同之处。了解把握两国敬酒文化,能使人在语言的学习和交流中受益匪浅。

【关键词】敬酒文化;敬酒次序;敬酒词;敬酒礼;

一、前言

在人类文化的历史中,酒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存在,更是一种文化象征。以酒为载体而产生的敬酒文化,因地域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中韩两国敬酒文化,同中有异。敬酒文化之所以存在,与传统文化、礼仪及人际交往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对比中研究两国敬酒文化的异同,能更好地把握两国敬酒文化,对学习和加深两国文化的了解有深远的意义。

二、敬酒文化的含义及历史渊源

1、敬酒文化的含义

敬酒文化就是以敬酒这一行为为中心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礼仪的习俗的、行为的现象的总和。围绕着敬酒的起源、它的社会文化功能等方面所形成的一切现象,都属于敬酒文化及其相关的范围。敬酒文化是人类生活习俗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文所研究的内容只是敬酒文化的一个很小的范围,包括敬酒的次序、敬酒词、敬酒礼等等。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敬酒文化不尽相同。纵观中韩两国敬酒文化,会使我们领略到一幅色彩斑斓、生动活泼的美丽画卷。

2、敬酒文化的历史渊源

敬酒文化的历史渊源,在史料中有大量的记载。由于两国使用的都是汉字,文化习俗相近,加之国土接壤,两国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敬酒文化的历史非常相似。两国的古代,敬酒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礼节,古人分席而坐,主人一般不离席,斟酒有专人负责,但主人要以礼节动作向客人敬酒,宾客也要回敬。据《诗经·小雅·瓠叶》记载,敬酒程序有所谓“酌”、“尝”、“献”、“酬”、“醉”之分。“酌”指斟酒;“尝”是指众人把斟好的酒品尝一下;“献”指主人向客人敬酒;“酬”是客人接受主人的敬意,把酒饮下;“醉”是客人回敬主人。古人敬酒时还有“洗爵”的习俗,即当着客人的面把饮酒用具清洗干净,以表示对客人的尊重。古人敬酒时讲究跪拜礼,这也是敬酒的一种形式,后来桌椅流行,起跪敬酒不方便,人们就很少跪拜敬酒了。

三、中韩两国敬酒文化的比较

1、敬酒次序

敬酒是一门学问,敬酒时一定要把握好敬酒的顺序,分清主次与尊卑,这点中韩两国是一样的。敬酒时通常要考虑的因素如下:

(1)年龄大小

在家宴的时候,会有不同年龄不同辈分的亲戚聚在一起,敬酒时晚辈要向长辈敬酒。首先敬辈分最高的,然后敬辈分其次的,以此类推。如果参加宴会的既有家里人也有作客的远亲,而且他们辈分又相同的话要先敬远亲,后敬家里人,以示对客人的尊重和重视。

(2)职位高低

在参加公司宴会或聚餐时,敬酒就要考虑职位的高低。职位低的人要向职位高的人敬酒。首先敬职位最高的、再敬职位其次的,以此类推。向同一个人敬酒时,应该等身份比自己高的人敬过之后再敬,否则,会被认为是没有礼貌。

(3)宾主身份 在参加婚宴、乔迁宴、满月酒、升学宴等宴会时,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可以按顺时针或逆时针的方向进行,也可以根据在座各位客人的身份高低,先敬身份高的再敬身份低的。如果同桌的人情况复杂,混合了以上的情况,要根据客人的情况和自身的情况斟酌考虑,没有固定的模式。

但是,中韩两国人同辈或同级别的人之间饮酒就比较随意,在非正式的场合双方都可以举杯敬酒,并不用考虑以上的因素。

2、敬酒词

敬酒作为一种文化,敬酒时有一些大家必须遵守的礼节,敬酒词就是其中的一种。正式敬酒词要在特定的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来宾的用餐,一般适合在宾主入座后、用餐前开始。可以由主人或司仪提出。敬酒词的内容一般不长,主人表示热烈的欢迎,客人对此进行答谢,说出一些应酬之辞或者是祝愿、祝福类的话即可。但在非正式的场合就很少用到敬酒词,通常只需要举起酒杯说一声干杯即可,这一点上中韩两国基本相同。 但是,与韩国不同的是中国敬酒词还可以用歌曲的形式来表达,通常称为“祝酒歌”或者“敬酒歌”,是一种或者一类歌曲的总称。常用在喜庆的场合及欢迎的宴会上,是一种用以祝酒、劝酒表达美好祝愿和敬意的歌曲。敬酒歌盛行于中国的少数民族中,如布依族、幺佬族、傣族、毛南族、蒙古族、藏族等,比如蒙古族著名的祝酒歌“金杯”。在蒙古族中,无论男女老少,人人会唱。只要有客人来做客,在敬酒的时候一定唱,以示主人的敬意与祝福。歌词如下:

美酒飘香啊~歌声飞

朋友啊请你干一杯请你干一杯

胜利的十月永难忘

杯中洒满幸福泪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十月里响春雷

八亿神州举金杯

舒心的酒啊浓又美

千杯万盏也不醉

手捧美酒啊望北京

豪情啊胜过长江水胜过长江水

锦绣前程党指引

万里山河尽朝晖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瞻未来无限美

人人胸中春风吹

美酒浇旺心头火

燃得斗志永不退

今天啊畅饮胜利酒

明日啊上阵劲百倍

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

愿洒热血和汗水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征途上战鼓擂

条条战线捷报飞

待到理想化宏图

咱重摆美酒再相会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咱重摆美酒啊~~再相会

歌词内容既有对远道而来的客人的欢迎,也有对国家的歌颂、对幸福生活的期盼和向往。

藏族人民也非常喜爱祝酒歌。藏族人常爱唱的歌词大意是:“今天我们欢聚一堂,但愿我们长久相聚。团结起来的人们呀,祝愿大家消病免灾!”藏族人对敬酒歌的喜爱,从下面的一句笑话中可以看出来:“喝酒不唱祝酒歌,便是驴子喝水。”

3、敬酒礼

在敬酒时要遵循一定的礼节,这种礼节我们称之为敬酒礼。例如,是否需要起身站立;双手在敬酒时的姿势;当敬酒碰杯时,你的酒杯与对方酒杯的位置;被敬者是否要一饮而尽以及敬酒时机的选择等等。

在中国,敬酒时,敬酒者应右手端起酒杯站起身,同时用左手托住杯子底部,目视敬酒对象说出祝酒词。对此,被敬酒者要将酒杯高高举起,说完感谢的话后将酒喝下,再手端酒杯目视敬酒者。干杯前,可以象征性地和对方碰一下酒杯。碰杯的时候,敬酒者的酒杯要低于被敬酒者的酒杯。如果敬酒者的位置与被敬者的位置离得较远,可以用酒杯杯底轻碰桌面,表示和对方碰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想饮酒,可以请身边的人代喝或者以茶代酒。对此,敬酒人要表示谅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在敬酒时有一个习惯就是倒酒时要倒满杯,如果对方的酒杯里有酒,直接倒满即可。

韩国人敬酒时是坐着进行的。敬酒时,如果双方第一次见面,则一手需托住另一只手的肘部为对方斟酒;双方熟悉之后,则可单手为对方斟酒。敬酒时,敬酒人先将自己杯里的酒喝干,将杯子倒过来把剩余的几滴也倒干净,在茶杯里洗洗杯口,用纸巾上摁摁。然后把酒杯递给被敬者,把酒斟满或者酌量。倒酒时右手握酒瓶倒酒,左手置入胸与腹之间,被敬酒的人喝完后将杯中余下的几滴甩回自己杯中递还给敬酒人再给他满上酒,这时敬酒人通常要喝部分或全部以示尊重。在敬酒的过程中,有三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给对方倒酒或敬酒时,必须等对方把酒杯的余酒喝空,再给对方续杯,不能在对方酒杯未空时斟满;喝酒时候一定要让别人给倒酒,而不能拿起酒瓶给自己倒酒,当然自斟自饮时候除外;“第一杯酒不能干”,第一杯酒喝完后,杯中一定要留少许的酒。

韩国人在跟长辈饮酒时,有很多要注意的礼节。首先,晚辈通常要跪着,得到长辈允许的时候才可以坐下;接长辈给的酒时,应做起身状双手接杯;喝酒时,晚辈要侧过身去,用手掩饰酒杯喝酒,不能正面饮酒;晚辈给长辈倒酒时一定要用右手握瓶,左手握着右臂。

两国人敬酒时都很重视时机,敬酒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认为对方会接受你敬酒,二是对方正好有空。如果没有考虑以上两个因素会被视为是没有礼貌的行为。酒桌上如有陌生的人,要先打听一下对方姓氏身份或是留意别人对他的称呼,这样,在自己敬酒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另外,中韩两国人饮酒都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就是“第一杯酒不推让”。意思是说一起喝酒的人中,即使有人不会饮酒,第一杯酒也不应该推让。这是因为如果第一杯酒就推让的话,喝酒的气氛就被破坏掉了,所以即使你不会饮酒,也要把酒杯放在嘴边抿一下,以示诚意。

4、饮酒时的娱乐项目

酒由单一的祭祀的用品发展为宴会及日常生活的一种饮品后,人们在饮酒时会安排一些游戏,以此增添乐趣。

中国人在饮酒的时候,人们也会想一些游戏来活跃气氛,输的人会喝酒。比较常见的游戏有几个,比如说“数七”,凡是遇到七的倍数,或者是数字里有七的人就要敲桌子,错了的人就会喝酒。除此之外,除此之外还有划拳、猜拳等。

在韩国也有跟中国的“数七”差不多的游戏,但是有一些规则不太一样,韩国是“数

3、

6、9”,但不是3的倍数,是有

3、

6、9的数字就不说,只是拍手。如果是

13、

16、19就拍两下手,以此类推。 另外,罚酒也是两国人“敬酒游戏”的一种。罚酒的原因有很多,迟到要罚酒,玩游戏输了也会罚酒。一般说来,罚酒不算文明,其中带有强人所难的成份,所以,罚酒最好是适量而行。中国的《韩诗外传》有这样一句话:“饮之札,跳而上。坐之赛,能饮者饮之,不能饮者已谓之配齐。”意思是说,能喝酒的人就喝,实在没有酒量就自己喝,只要在饮酒礼节上和大家保持一致就行,这是中韩国人推崇的罚酒礼仪。在韩国也有类似的表达形式,意思是“一不,三少,五宜,七过”意思是一杯酒不结束规则,三杯呢还不够,五杯正好,七杯稍微有点多了,所以,中韩两国在敬酒时都会遵守适量的原则。

四、敬酒文化存在的原因分析

1、传统习俗的继承

酒作为一种饮品曾是古代祭祀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朱翼中在《北山酒经》中写道:“昔先王诰庶士无彝酒,又曰祀兹酒言天之命,民作酒惟祀而已”意思是百姓不可随意饮酒,就只能用于祭祀活动中。古人的祭祀活动中的敬酒行为,是以敬酒时的动作表达对上天的感谢和敬意。随着祭祀活动的消失,酒由祭祀用品演变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饮品,现在作为饮品的功用甚至高于作为祭祀用品的功用,不管怎样,敬酒这一习俗继续保持,流传至今。

2、表达礼仪的方式

敬酒文化是由古代的祭祀活动演化而来。古代的祭祀活动所表达的就是一种“礼”。“凡饮,必祭,所始礼也”。“礼,饮食必祭,示有先也”。这种表示礼让,对天地鬼神及祖先亡灵“示有先也”的祭饮祭食顺序,正是早期“礼”所构成的重要初始本义。敬酒文化流传至今,成为了表达礼仪的一种方式。

另外,中韩两国文化习俗受儒家的影响都特别深。儒学中三纲五常十分重视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讲究尊卑次序和等级差别,所以中国和韩国人在敬酒时都讲究次序和礼节。儒家认为,用酒祭祀敬神,养老奉宾,都是美好的德行。古代敬酒的礼仪约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作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感谢大地的奉献;然后尝尝酒味,对主人说一些赞美的话;最后举杯一饮而尽。总而言之,祭祀是敬酒这一行为的来源之处,时至今日,成为一种表达礼仪的重要方式。

3、人际交往的需要 中国的《礼记》中有这样的一句话:“酒食合欢也”,意思是喝酒或者吃饭时有一种其乐融融的欢乐氛围。所以,现在很多人借助饮酒来进行人际交往,敬酒文化变成了一种地地道道的社会文化:朋友之间见面要互敬几杯,叙叙旧情;生意酒宴上要互相敬酒,加强了解;有求于人时要敬酒,拉近关系;喝“喜酒”、“庆功酒”及“满月酒”时要敬酒以表示祝贺。此外,每逢节日宴会都会敬酒。由此可见,敬酒这一行为起着表达感情、增进友谊、扩大交往、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功用,是人际交往的一种重要方式。

五、敬酒文化的古今变化

1、简单化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生活节奏的逐渐加快,种种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也影响到了敬酒文化,突出的体现在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尤其表现在敬酒和劝酒的礼节上。现代的人们越来越注重效率,珍惜时间,所以,古代的很多繁琐的敬酒礼节在现代都已经简化了。例如,古代的专门掌管敬酒的官员,以及敬酒时复杂的敬酒动作及跪拜的礼仪在现代都已经不复存在或简单化。饮酒时,通常情况下人们只需要说一声简单的“干杯”,就可以举杯畅饮。另外,古人在敬酒时有作诗或者行酒令的习俗,现代的人已经完全没有这种行为,取而代之的是敬酒词、敬酒歌或者只是简单的一句干杯。

2、健康化

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带动了人自身思想和意识的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现在,按照传统酒道交换杯子喝酒的韩国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过去,别人把酒杯给你,你喝完之后一定要还给人家,而且要用自己的杯子装满酒回敬回去,自己的面前不能有两个酒杯,这是酒桌上的礼仪,但是现代韩国人出于对健康的考虑,基本上都是用自己的杯子,或者直接拿着酒瓶去敬酒。只有很少一部分上了年纪的老人还遵循着古老的敬酒礼仪。

3、普遍化

在古代,敬酒是一种非常正式的仪式,它代表着一定的地位、身份以及良好的经济文化基础,多是有一定身份的人在宴饮时使用的礼仪,比如达官贵人、文人墨客,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出现敬酒仪式,往往只是自斟自饮,或者是单纯的举杯为对方倒酒,没有特定的姿势、敬酒词和游戏。随着时代的发展,敬酒作为一种礼仪,变的日常化、平民化和大众化,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可以随意的敬酒、致敬酒词,敬酒这一仪式变得更加的普遍。

六、结语

中韩两国是友好的邻邦国家,文化交流的历史源远流长,在文化习俗方面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有各具特色的文化习俗。在敬酒文化方面,两国深受儒家文化影响,讲究尊卑次序和等级差别,敬酒文化大同小异。只要尊重民族敬酒文化风俗,提倡科学的饮酒习惯,就能不断地使两国的敬酒文化得到发展,同时也会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

第5篇:中外企业文化比较研究

摘要: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企业文化能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知名企业都具有自身的核心价值观,有独特的企业文化。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重形式、轻内涵和缺乏创新等问题。需发掘传统文化精华,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创造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文化;企业竞争力;标准化;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6-0089-03

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企业形象是提升企业无形资产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当前,企业文化在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中的作用逐渐被强化,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与企业文化发展相辅相成趋势日益明显。因此,要保持企业持久的竞争力,需实施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发展。

一、美国、日本、印度企业文化的特点

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优秀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它们都具有自身的核心价值观,有独特的企业文化。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其中,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独具魅力的印度企业文化独树一帜。

(一)美国

美国的跨国企业在全球最多且最具竞争力,而每个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他们创造出适合企业发展、能持续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企业文化。美国的企业文化重视个人价值实现。如,苹果电脑公司认为,应开发每个员工智慧的潜力,寻找他们思维的闪光点。“人人参与”、“群言堂”的企业文化,使企业不断开发出具有轰动效应的新产品。在个人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也推动了企业整体的发展。美国的企业文化提倡奉献和竞争。企业员工只有具有奉献精神才能真正将个人发展和企业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企业员工只有展开竞争才能有效益、出成果、出人才。同时,美国企业又非常重视为员工搭建良性竞争的平台,充分发掘他们的潜力。提倡创新和利益共享是美国企业文化的另一特点。美国的IT公司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他们秉承创新、激励创新的传统,使公司的产品始终走在世界前列。在利益共享方面,美国许多企业实行股份制,给员工配股,提高他们在企业的地位,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

(二)日本

日本企业特别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其企业文化的特点主要有:一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和魂洋才”。“和魂”指日本的民族精神,“洋才”指欧美的技术。“和魂”和“洋才”结合,成为日本近代企业家经营活动的指导思想。二是家族主义是企业文化的显著特色。家族主义把家庭的伦理道德转移到企业中,企业的管理活动都是为保持集团这个大家庭的协调,维护大家庭的利益,充分发挥大家庭的力量。家族主义观念在企业中表现为团队精神,提倡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和为贵”的思想是日本企业文化的核心。三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中心,多方面协调企业的生产关系,缓和劳资矛盾,将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实现劳资和谐,提高员工的主体意识。

(三)印度

印度的企业文化主要表现为家族文化、精英文化、信用文化、人本文化和行业文化。印度人民党政府前任财政部长亚什万特?辛哈曾说:“印度有三种经济,一种是信息技术推动的新经济,一种是砖瓦泥匠代表的旧经济,还有一种就是老牛车代表的更加陈旧的经济。”无论哪种经济都是私营企业占多数,家族企业多,但他们又不迷信家族接班制度,如果家族培养不出精英,可将产业交给家族外的精英来处理。家族文化和精英文化的优势互补保证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印度企业认为信用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信用不仅体现在同其他企业的交往中,同时在员工待遇上也讲求信用,严格遵守员工合同,为员工谋求利益,听取并采纳员工意见,这是印度企业中的人本文化。印度企业广泛加入行业协会,团结一致,注重在行业中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另外,行业规范严谨,重视企业的社会效应,提倡回报社会并以此提高企业的荣誉。

(四)美国、日本和印度企业文化的共同特点

首先,他们的文化都根植于本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美国一向崇尚个人主义。因此,企业文化将实现个人价值放在首位,重视发掘员工价值,人尽其才,扩大员工的发展空间。而日本和印度的企业文化家族观念较重,他们将家族主义融入企业管理中,成为一种文化,这降低了管理难度,保证企业策略的一致性。其次,这些国家的优秀企业无不将回报社会视为己任。企业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份子,企业只有在社会的支持下才能长期盈利、获得发展。同时,企业在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又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将得到社会更大的支持。企业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既有利于企业,又造福于社会。最后,这三国的企业文化都重视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提倡员工对企业的荣誉感。只有这样,员工才能甘心为企业奉献并在工作中找到乐趣。

二、中国企业文化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企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随着企业的生存环境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工厂制转向公司制,我国企业竞争也从产品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向深层次的文化竞争,企业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壮大。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与许多国际知名企业相比,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文化建设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

(一)企业文化建设重形式、轻内涵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但这些“企业文化”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口号,并没有真正植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决策中,没有真正形成企业特色。如,有的企业虽然打着“务实、责任”的口号,但员工工作不严谨、消极怠工,有的员工不爱惜公司财物,没有责任心。究其原因在于企业文化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深入员工的心里。另外,我国一些企业的所谓“文化”过于追求形式,不切实际,广大员工不能理解,奋斗目标不切实际,这样的企业文化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二)企业文化建设缺少创新

企业文化理论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加入WTO后,许多西方国家的管理理论被我国企业采用,而我国部分企业纷纷模仿西方国家管理模式,不顾企业自身生存环境,全盘照搬西方模式,结果忽视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事实上,这样的管理理念并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因为企业文化是基于民族文化的根基之上,我们所吸收的文化必须与我国企业文化相融合,否则就会“水土不服”。文化差异是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的条件,失去这个差异就等于削弱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对企业发展不利。因此,我国企业一定不能照搬西方企业文化理念,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创新,确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三)企业文化建设存在政治化倾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管理者是党组织,企业文化建设也基本上等同于思想政治建设。虽然改革开放已三十年,国家也在大力推行政企分开,

但从思想政治着手建设企业文化的意识仍存在,带有浓重政治色彩的企业文化建设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三、构建有中国特色企业文化的对策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需要认真发掘,融入到我国企业文化中。企业应看清自身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构建企业文化,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打造良好的“软件”设施。

(一)秉承传统,构建个性鲜明的企业文化

美国、日本、印度的企业文化都是在本国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任何企业都不能脱离国家的传统文化。因此,企业文化建设要结合本国社会文化传统。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灿烂的民族文化是我们取之不竭的精神财富,传统文化中的信义应成为企业活动的准则。而儒家思想中的“家国天下”也可解读为:企业承载国家经济建设的重任,应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回报社会,为国家做贡献,国家强大企业才有坚实的后盾。如,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将《论语》、《孙子兵法》、《道德经》中的传统文化思想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提出带有浓郁传统文化气息的企业文化:“管理无小事”、“人人是人才,赛马不相马”、“日事日毕,日清日新”。他倡导的企业精神是:“追求卓越,永不满足”,并追求“敬业报国”的信念。这些与我国优秀文化结合的海尔文化创造出令世界震惊的海尔业绩。目前,海尔模式已被写入哈佛大学MBA课程,成为中国型企业文化的典范。

(二)企业文化建设的标准化与人性化相结合

人性化是强调企业管理者通过道德修养感化职工,领导以身作则,将道德观念融入到员工的评判标准中。标准化指企业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完善的制度可以保证员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的目的性。但一些企业常常将二者割裂开或将二者对立起来。实际上只有标准化和人性化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过于强调人性化,忽略制度建设,会导致工作懈怠、管理无方,往往会忽视员工的工作能力;反之,只强调标准化建设,不注重员工思想道德建设,不体谅员工,就会使管理过于形式化,企业也就失去持续上升的动力。以海信集团为例,该企业是从十几人的手工作坊发展成为大型电子信息企业集团,海信集团的企业文化是“敬人为先、创新为魂、质量是根、情感管理”。海信集团建立完整的激励机制、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要求人人遵守。同时海信的企业文化倡导人和人之间的情感关怀,有浓厚的人情味,让很多员工对海信都不忍割舍、放弃高报酬的其他工作机会。海信将标准化与人性化完美结合在一起,员工人人争先,在把握创新和质量两个关口后,企业得以快速发展。

(三)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的企业文化

企业归根到底是人的集合,企业管理也就是人的管理。美国的企业文化强调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为员工构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发掘他们的潜力。日本企业文化中“和为贵”的思想促进团队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印度企业文化中的精英文化、人本文化无不将人推到企业发展的关键点。因此,我国企业应以人为本的构建和谐企业文化。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的企业文化要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我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万科公司始终认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和核心竞争力。董事长王石认为,人才是一条理性的河流,哪里有谷地,就会向哪里汇聚。万科始终将人才引进和培养放在公司发展的首位,不惜成本建设人才培训机制,良好的人才储备成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企业文化要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氛围,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企业看成自己的家。雅戈尔是我国知名的服装企业,他们创造了“将所有员工视作亲人”的亲和文化,这就是增加员工归属感的最好写照。同时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企业文化要以顾客为本,以服务社会为本。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良好声誉,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前途。

责任编辑:李琪

第6篇:中日企业文化比较研究

摘要:20世纪80年代初,企业文化就被提出,自此以后越来越受到企业界和理论界的重视,成为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内在要求。由于不同国家所处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企业文化现象也千差万别。本文将以中日为例,探讨中日企业文化的区别与融通之处,其融通之处是中日两国企业交流的基础,其区别则是互相借鉴、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基础。如果我们中国的民营企业能够在实践中吸取和借鉴日本优秀的企业文化,一方面能为企业文化建设带来新的思想,另一方面也能为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奠定基础。本文也将结合松下和海尔的企业文化建设来展开讨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松下和海尔的企业文化就是中日企业文化的缩影。相关结论也为中国企业处理在日本发展时由文化差异引起的问题的解决提供建议。-

关键词:中日 企业文化 比较启示

正文:

1、企业文化的由来、内涵和作用

企业文化这一概念来自西方,企业文化的内容却形成于东方。本世纪

三、四十年代,日本的企业界开始出现了企业的经营哲学,这就是企业文化的萌芽。到了80年代,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日裔美籍管理学教授威廉·大内,凭借自己所兼备的日、美两国文化以及心理素质的优势,提出了企业文化理论。大内及其他学者发现一些企业中形成的特殊企业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经过总结、推广,被视为现代企业走向成功的管理意识革命,从而进入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管理时代。

何为企业文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说法并不统一。我们认为:企业文化是本国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影响在企业中的具体反映,是企业所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思想、意识、观念等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以企业精神为核心,由三个层次组成:

(1)最外层:即企业的物质文化层。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这是企业精神文化的物质体现和外在表现,具有物质特性,构成企业的硬文化。

(2)中间层:即企业的制度文化层。包括企业领导体制、人际关系及其为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它是企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中介。

(3)最内层:即企业精神,属于企业文化的软文化,是企业文化的内核。物质文化、制度文 化和精神文化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企业文化的丰富内涵。

由此可见,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企业内部的物质、制度和精神诸要素的动态平衡和最佳结合。其精髓是提高人的文化素质,重视人的社会价值,尊重人的独立人格。企业文化对企业和职工的行动发挥渗透、潜移、感染等作用,具有传统的企业管理方法难以相比的管理功能。它通过打破传统观念,树立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新观念,使职工理解经营战略,通过价值观体系的建立和调整,形成强大的实施经营战略的精神动力;通过组织制度的调整,提供战略实施的组织制度保证;通过科学文化技术培训,使职工胜任战略实施的职责。大量事实证明:企业成 功的决定性因素并不全在于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企业文化在企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中国的企业文化的特点

早在企业文化没引进中国以前,不少企业中就存在着类似企业文化的企业精神:如“三老四

严”的“大庆精神”、“鞍钢宪法”等等。80年代中后期引入企业文化理论后,越来越多的企业提出了自己的企业文化理论,突出了以人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在当代企业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有许多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自强自信、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翻开中国的近、现代史,我们就会发现,中国人民为民主和自由的斗争一刻也未停止过,中国人民也从未被帝国主义列强下倒过。不屈不挠的斗争,磨练了中华儿女的意志和毅力,造就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在中国社会及当代企业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中国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也将表现出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顽强精神。

(2)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产生于中国,因此在中国发展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论有其得天独厚之处。诸如,儒家文化中倡导人勤劳、爱国、孝敬父母、和为贵、与人为善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也是企业文化的灵魂。这也启示我们企业的领导者如何不只凭权力建立威信和征服人心,而靠“个人魅力”去影响员工,增强自身的道德、关心员工的成长等,这样才能等去获得职工的服从和信赖。

(3)“人治”、“ 情治” 与“ 法治” 相结合企业文化。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许多企业都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而且也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但从总体上来说, 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仍然处在起步阶段, 所以法治化的局面并未真正形成, “人治”的成分仍然 相当多。诸如长官意志,说话随意性的和模糊性的习惯, 裙带关系等行为随处可见, 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历程。

(4)个性不明显。如果从作为个体的企业这个角度进行比较, 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也并未形成自己有特色的企业文化, 国外许多企业大多有自己的特色鲜明的个性化企业文化, 他们各自的企业文化实质上形成自身的象征和标志。例如美国IBM 公司的“ 服务”文化, 日本SONY 公司的“开拓者” 精神等都是与众不同的很富有个性特点的企业文化实例。

以中国代表性企业----------海尔公司为例。90年代, 建立企业文化在中国企业界被广泛提及。其中最具代表性企业是综合家电厂家海尔集团公司。海尔公司在短短的20年里从一个濒临倒闭的总校企业成长为跃居世界第五位的家电厂家。海尔之所以能实现快速增长,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自己优秀而独特的企业文化。海尔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 海尔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追求卓越、敢于创新。海尔按照广义文化观的要求, 以观念创新为引导, 以制度创新为手段,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效果, 并以物质文化创新实现“敬业报国“、创世界名牌的企业精神与追求。海尔的文化管理, 是基于中国特有的民族文化传统和社会心理, 密切结合社会转型的现实, “兼收并蓄、创新发展、自成一家” (张瑞敏)的中国式管理的典范之一。张瑞敏认为,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 现代化的主题是人, 因此人的意识和价值就有着特殊地位。海尔把人当作主体, 一切以人为中心的理念, 在企业内部营造信任人、关心人、理解人的文化氛围。你拥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企业就为你搭建多大的发展舞台。海尔的目标是创世界名牌, 振兴民族产业。这一理念与员工个人价值的追求完全一致, 成为企业强大的推动力。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下, 在创新理念引导下, 海尔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 从大到强, 从中国走向了世界。

海尔的企业文化是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成功代表,海尔摈弃中国企业文化中很多不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因素,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企业自身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的文化,是这种文化支撑着海尔的持续发展,我们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往往忽略企业文化建设,认为文化很虚,不如领导的决策、硬制度来得实在,花人力物力去搞企业文化还不如多买几套设备,这在短期看是对企业有利的,但眼光放长远一点,这就行不通,企业也许发展四年、五年后就缺乏发展动力了,到时企业还得花更大的代价去搞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做得好,员工素质就上来了,潜移默化地就按照企

业文化的引导去参与企业的各项任务,而且不用上级领导不停地指示才会去做,这样企业管理成本就下来了,另一方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也高。综合来看,企业文化是对企业长远发展百利而无一弊的,我们企业要牢记这一点。

3.日本企业文化的特点

( 1 ) 忠诚精神和“ 家”的 观念

“忠”和“诚”是大和民族价值观的最高境界,忠诚与否成为社会衡量个人人格的最高标准, 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企业考评员工最基本要求。以厂为家, 爱岗敬业, 企业就是员工家的缩影, 员工与企业保持家的血缘, 就是把企业当成家来看业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主要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资历等级制, 并通过这些强化企业为家的理念, 使员工与企业合为一体, 使员工对企业形成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心, 为企业尽忠, 对家长( 企业主) 感恩。日本企业广泛存在家族主义、家庭理念, 企业也在有意识地营造“家庭”气氛。在企业内, 员工与管理者、员工与员工之间有着家庭成员般的感受, 把企业看成是“自家的企业”; 在企业外, 员工主动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以为企业服务为荣, 以企业为家, 有着崇高的自豪感。一个人一旦选择了某一企业, 其命运就同该企业联系在一起, 企业的成败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 企业成为员工的衣食父母, 员工的经济地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甚至员工的社会地位也取决于供职企业的地位。所以, 企业内家族式的人际关系, 使个人对企业有极大的同心力, 每一员工都主动为企业的存续和发展而奋斗。在今天的日本, 一个人全部生活的幸福,实际上仍取决于他是否受雇于一个大企业。员工以“家”的态度来对待企业, 不仅是为了企业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自身利益。从企业角度看, 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感、经验与资历对企业的潜在贡献远比其他物质资源、资金、技术重要。企业也把员工视为家庭成员, 努力为员工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 员工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 也是企业的主人。

( 2 ) 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

日本企业虽然等级森严, 但在管理、决策上仍以集体主义倾向见长。日本企业的集体主义观念外化为团队精神, 员工的团队精神是以个人加入特定企业为前提的, 个人进入某一企业, 成为企业的一员,个人利益与企业命运即成一体并维系终身。日本企业十分重视并充分发挥非正式组织在企业管理上的效能。因此, 企业的团队精神不仅表现外在形式上, 而且也体现在心理感知上。日本企业非常重视集体努力与协作, 推崇团体智慧, 发挥整体优势, 讲究和谐统一, 培育共存共荣的团体意识, 企业认为员工的积极性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企业要为员工营造一个愉快、温馨的环境, 员工也需要一个和谐、互动、认同的集体。个体被融合在团体中, 团体意识被强化, 个体要想在企业中获得成功, 必须与周围同化, 求同的企业文化客观上有利员工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的发挥。日本企业的决策方式是一种自上而平和, 自下而互相结合的集体决策形式, 既能群策群力, 集思广益,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又能调动员工的参与意识, 使计划得到顺利落实。

(3)人本主义精神

日本文化吸收了儒学“人和” 思想, 还把它引入到企业文化中来, 并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 进而升华为人本主义。日本企业管理者认为, “人和”不仅是人生哲学和伦理观念, 也是企业的管理哲学。在企业管理中, 各项规章制度只是管理的外化形式,而企业员工共同的价值理念、群体意识和精神面貌这些是内在本质的东西。日本企业文化是在“和合”理念基础上, 经过潜移默化逐渐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日本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来培养人和使用人, 在企业生产经营诸要素中, “人”是最重要的资源, 没有高素质人的管理, 机器、设备、各种原材料就不能发挥最大效率。“人和” 是一种精神境界, 企业不仅是一个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体, 而且应当成为满足企业全体成员人文需求的精神家园。在企业管理者、所有者与员工之间, 员工与员工之间, 除了在本职工作上的通力配合外, 还需要不断

增加相互之间的亲密感与信任感, 努力创造一个友善、愉快、和谐的氛围, 使员工拥有极大的满足感、归属感, 能在工作中体味出工作乐趣。企业不仅要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为员工及家庭提供物质生活保障, 还要尊重员工的精神需求, 特别是为员工设计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人生舞台,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使员工与企业成为一个集物质利益与精神需求合二为一的命运共同体, 使员工自觉、主动地为企业工作, 为企业发展着想, 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 索尼公司总裁盛田昭夫说: “日本企业的成功并无任何秘诀和不可与外人言传的公式。不是理论, 不是计划, 也不是政府政策, 而是人, 只有人才能使企业获得成功。

纵观日本的大量成功的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松下公司的企业文化是日本优秀企业文化的代名词。松下的企业文化内涵十分丰富,但其中最具特色、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自来水哲学。早在松下电器产业公司建立之初,其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就以自来水的供给为例,阐述了他的创办企业宗旨及经营信念。他认为,松下公司所生产的产品,首先要价格便宜,广大消费者能买得起,其次要货源充足,保证市场的大量需求,就好比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自来水一样,既价格便宜又源源不断。按照松下的企业哲学,那就是社会培育了企业,企业应该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与此同时,企业也将得到社会的酬劳。松下的企业文化中另一重要层面就是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这点正是日本企业文化的最大特点。每当新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培训时,经营者们都说这样一句话:松下公司是制造人才的地方,也同时制造产品,但在制造产品之前先培育人才。可以看出,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功的决定因素。松下公司正是因为拥有了这种优秀、独特的企业文化,才使企业经营获得了成功。

4.中日企业文化比较分析

(1)中日企业文化的共性。

中日两国同在亚洲,并且彼此毗邻,尽管中日两国企业文化的渊源存在着诸多的差异,但是,在社会结构、伦理道德价值观等方面仍具有一致性,这使得中日两国企业有着许多共性文化特征。如日本企业所倡导的“工业报国”、“团结一致”、“家庭式的美德”、“人和”与“忠诚心”,以及团队精神、家庭式经营等等,与中国企业所奉行和提倡的“富强国家”、“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爱厂如家”、“识大体、顾全局”、 “以诚相待、以信为本”等等,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出儒家道德道德的影子。从这点上来看两国企业文化是共通的。

具体来说,中日企业文化的共性特征表现为:

1.家族化的特性。中日社会结构都有家族化的共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中日企业的经营也都具有家族色彩。日本企业的家族式或泛家族式经营、年功序列制、终身雇佣制,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下国营企业的“铁饭碗”等等,都带有家族特征。由于家族是一个稳定的整体,不需要流动,是与生俱来的。这就促使企业员工终身全力在企业内部经营,缺乏流动性。员工把企业视为了包含浓厚道德意识的“第二个家庭”企业的经营者被拟化为社会家庭的家长。

2.稳定性。

社会结构的家族化保障了中日企业的稳定,但传统伦理价值观的束缚却使这种稳定走向了极至。中日传统伦理价值观均受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影响较深,诸如仁、义、礼、智、忠、孝、和等行为准则已深入人心。特别是在日本社会中,“忠”被放到伦理道德准则的金字塔尖,是涵盖一切伦理标准的最高美德。员工进入公司,有一种对公司感恩报得,从一而终的感情。另外,这种忠诚还表现为对企业文化存续的认同,使得企业文化持久延续、难以变异。中国企业也有同样的特点,“铁饭碗”的观念长期使职工思想稳定,乐知天命,企业领导“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又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文化遵循其应有的模式一成不变。中古传统文化中的“中庸”、“平衡”也在引导企业追求平稳、中性的发展,既不激进也不萎缩,这在一

定程度上强化了企业文化的稳定性特征。

3.情感性、微妙性和亲密性。

由于中日企业文化都有视企业为大家族的特点,所以其中必然存在家族内部“和为贵”、“仁爱”、“礼让”等特征。具体来说,中国企业文化以儒家伦理为核心,以情感为基础,注重感情投资,倡导诸如“关心职工生活”、“互尊互信互助互谅”等等。日本企业常向员工昭示“礼貌谦让”、“感恩戴德”、“待人亲切”等信条,企业主、厂长、经理等扮演着严父慈母的角色,并通过自身示范和讲解,向员工传播企业经营哲学和人生价值观。

当然,作为两个相互毗邻的国家,其企业文化的共性特征远不止以上所列举的几种,只不过它们是两国企业文化中最具特点、最为明显的共性特征。这种共性特征是中日两国企业交流的基础,日本有丰田、松下这样的大公司,中国也有联想、华为、海尔这样成功的企业,有这样的企业文化共性基础,中国企业到日本发展或者说日本企业到中国发展就更有成功实现的可能性。你比如说华为到日本发展,派出中国的员工,招聘日本员工,建厂生产产品,两国员工或管理者需要交流、沟通,由于有一些共性文化的基础,沟通起来就方便自然很多,减少很多管理成本,我们很容易理解日本企业的家族化特性,因为我们中国企业也有这种特点,这样,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制、家族式经营我们中国公司就可以继承,完全没必要引入新的机制,同时在与其他企业的交流中,我们也能根据其文化特点推断它们的一些经营战略,这样对于中国企业参与与日本企业的竞争或合作都有利。所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正是这个道理。

对于中日两国更多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出口进口是中日两国企业最重要的交流方式,这貌似与企业文化没什么关系,其实不然,产品设计、产品促销往往也体现着一个企业的文化,以产品促销来说,从本质上讲,产品的促销沟通过程也就是帮助顾客认知产品、改善产品形象的过程,从而也是提升产品竞争力的过程。在沟通过程中,准确地对目标顾客的文化心理的把握,以及对其意识深层中的愿望的迎合,往往可以使产品在广大沟通受众的心目中形成夺目的晕轮,从而使本企业产品轻而易举地抢占到顾客心灵位置的制高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到日本,因为有企业文化的共性根基在,所以我们企业设计产品、在日本进行促销就有优势,产品卖得好,企业就能发展更好。当然,这种优势在在日本对中国的出口也同样体现。日本贸易振兴机构16日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1~6月)日中贸易”数据显示,贸易总额为1631亿5101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创上半年贸易总额的历史新高。这么大的中日贸易额也暗示这两国企业文化中强劲的共性特征。

研究中日企业文化的共性,以这种共性为基础,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两国企业要把握好这样的契机,积极需求与对方的交流,追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两国企业的双赢。

(2)中日企业文化的差异性。

尽管中日企业文化深受传统文化中家族化、儒家伦理价值观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相似特征。但是由于企业文化渊源上的诸多不同,也导致两国企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差异。具体表现为:

1.个体与群体

中日社会结构都表现出家族化的特点,其企业文化理念中群体意识都很强。但是在企业内部,个体价值观、个性自由的体现却差异明显。日本人很早就注意到个人主义在某些方面的重要的作用。但他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将会导致社会和组织协调的困难。只有将个人主义融入群体和谐之中,个人在群体中的价值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于是,他们将个

人主义与东方文化巧妙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既重视个人表现,又讲究群体和谐的独具特色的日本式“个人主义”。在对待群体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强调整体和谐统一,但却忽视个性价值表现。特别是在传统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的氛围中,中国企业“集体主义”中的统

一、整体的一面被无限夸大,群体与个体被对立起来,对外缺乏竞争与协作精神,最终形成中国企业内部活性的不足。

2.物质与精神。

中日均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但两国对儒家思想的认识却并不相同。中国把“仁”作为核心,常有“重义轻利”之举,即过分的追求名分道德,正当的物质利益要求被视为“利欲熏心”。这种轻视物质利益的传统观念导致了我国企业管理的激励结构失衡,管理者一味重视“精神激励”,而轻视“物质激励”对发挥员工能动性的作用。当西方现代物质利益观念流入中国时,“传统文化中提倡伦理中心的原则又与之发生了冲突,又出现了片面追求物质刺激的倾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反映出中国企业文化中对“义”和“利”理解的不足。日本人习惯于把外来文化加以“日本式”的改造。在对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方面,他们既看到了儒家文化中“重义轻利”思想对企业发展和员工激励的局限性,也认识到在一定条件下中国儒家文化中节欲、勤奋的观念,对企业发展壮大和员工激励的积极作用。他们巧妙的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双重性,把获取物质利益视为人的正常需求,用物质利益激励员工去努力工作,同时教育员工应勤俭节约,不必奢侈浪费。这样,“他们既接受了中国儒教崇尚简朴、勤劳的美德,又巧妙地避开了中国文化中抑制物质欲望的观念”。二战后,日本工人的生活水平远远低于欧美国家的工人,但个人储蓄率却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正是日本的高储蓄率,帮助了日本战后经济的迅速发展。

对于中日企业文化差异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企业文化中的局限性,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并不成熟,日本经历二战后迅速崛起,已形成了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其企业文化也相对中国更为成熟,这使我们应该认识到的。认识到这种差异是中日两国企业文化相互学习的基础,特别是对中国而言,这种差异为我们的企业向日本企业学习提供了契机,我们要学习日本企业如何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结合来发挥企业文化巨大的引导作用,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来发挥巨大的激励作用,学习如何将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与国内传统文化相结合。。。。。这都是我们企业想进一步发展必须去做的,去学习改进的。

5.结语

企业文化的机能就在于给予企业共同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据此能够统一企业内部,形成巨大的“合力”,发挥出“整体效应”,企业文化的建设是现代企业走上长远发展道路的基石,企业文化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它需要企业的长久积累,通过学习先进的企业文化企业可以为自己企业注入新的文化基因,不断升级改造原有文化中不足的方面,以此支撑为企业的长久发展。通过中日企业文化的详细比较,一方面,我们能看到两国企业文化中共性的特征,这些共性使我们两国企业交流的基础,也是交流的机会,它能促进两国经济上的发展,为双方企业提供契机,我们中国企业要把握好这样的机会;另一方面,我们也能发现两国企业文化中的差异要素,差异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也有其要性,因为它可以增进双方的优势互补,只要运用得当,对方优秀的企业文化完全可以用来完善自己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不足。整体上看,日本的企业文化建设更有其先进之处,日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吸收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并结合自身条件,形成日本独特的企业文化,是这种企业文化支撑着日本企业的长足发展。所以才有了世界著名的丰田、索尼、松下……..

中国企业最缺少的还是学习力,企业文化建设尤为如此,我们很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固步自封了,没有学习的动力了,企业文化没有新的基因注入,老的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这样的企业必然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中国的企业要认识到这一点,这也能从日本文化建设中学习来,要将这种学习力融入到企业文化中,这是根本,这种学习能力注入企业文化中,必然引导企业积极寻求与外界交流,这样才能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将其引入企业文化建设中,让企业文化保持一种“动态平衡”,动态是相对于外界环境变化,平衡是相对于企业已建立的文化。只有如此,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才能适应新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只有如此,企业文化才能成为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 潘承烈.中日企业文化荟萃[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48.

(2) 万成博.日本企业领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51,150.

(3) 孙健.海尔的企业文化[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9

(4) 陈丽华,等.透视日本企业文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东北大学学报,2003,(3)

(5) 潘承烈.中日企业文化荟萃[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48.

第7篇:中韩电影之比较

中韩电影之比较e.g. 审查制度 生产制度

制作方式

韩国电影的较中国电影的优势

1、政府支持和审查制度解禁

韩国政府鼓励电影发展:实行电影配额制,取消电影审查制度。这些措施激发了电影人创作热情。

2、类型电影遍地开花

韩国电影类型化发展很快,九十年代以后社会题材、动作片、言情片、历史题材和悬念片等类型遍地开花。

3、投资运作方式好莱坞化

电影工业的运作方式好莱坞化是韩国电影崛起的主要原因,相对好莱坞的电影工业运作方式,亚洲各国不能望其项背。

4、电影人才储备足

韩国电影人才储备丰富,现在每年都能出五六个新导演,这不仅中国,在其他电影发达国家也是不可想象的。

5、观众支持本国电影

韩国观众支持本国电影,这是韩国电影发展的重要原因。

6、艺术院校多

韩国在国内设立了电影艺术专业,这个专业高投入,韩国电影业界的一线工作人员都在学校兼课。

7、电影节成为本国电影宣传平台

精明的韩国电影人将釜山电影节办成向世界宣传和推广韩国电影的平台。

中国电影人对韩国电影的评价:

张艺谋:好莱坞大片当前,韩国电影奋起直追,中国电影惟有做热市场才有出路,否则一定会陷入“十面埋伏”的境地。

冯小刚:韩国电影拍摄得非常朴实,特别有生活气息。我觉得这是和他们自由、开放的市场和艺术创作氛围分不开的。我们要奋起直追。

郑洞天:韩国电影的崛起始终是主流商业片占主导,同时开始出现多元化,出现艺术片和有深刻时代内涵,进行历史反思的影片。

杨亚洲:韩国人对国产电影的热情令人感动,中国观众与韩国观众对比,在冷漠与热情之间,无意中揭示了一个国家电影繁荣的部分秘密。

李少红:韩国人从好莱坞学来了两种东西,经营理念、内容技巧。他们的电影院经营得和好莱坞一模一样,但是里面放映的70%是韩国产影片,只有30%的美国片。真绝了。

三. 韩国电影的可借鉴之处:

每一国家的文化上的成功模式,基本上都是因应其国内环境和内在需要所作出的反应,无法为另一国完全拿来应用。但是,韩国电影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如国家对电影政策的放宽,鼓励私营公司投资电影制作,电影业界仿效好莱坞的商业电影运作模式,对电影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都可以为我国的电影业借鉴。 随着文化产业被写进“十一五”规划,文化创意产业正日益成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中国的电影产业成了国家和电影业界共同的心声。让电影业的创作环境宽松,解除电影一向作为宣传工具的意识形态禁锢,建立分级制度,培植商业类型电影,培养电影业后继人才,已经成为摆在中国电影面前的课题。

第8篇:中韩职业教育比较

王一民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沈阳110045)

摘要:分析对比了中韩高职教育在教育观念、师资结构、课程体系等方面的差异。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传统观念;加大改革力度,放宽学制和专业审批权;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优秀师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高工作待遇。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教育;中韩比较

去年我有幸参见辽宁省教育国际合作促进会组织的考察团到韩国考察。在韩国考察期间我走访了韩国庆东情报大学、水原大学、大田大学、清州大学等学校,其中庆东情报大学是一所高等职业学校,我对这所学校情有独钟,进行了较深刻的了解。回国后同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了比较,有所感悟,随笔写来希望对关心我国的职业教育的有识之士有所启迪。

一、中韩两国职业教育方面的差异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韩国是中等发达国家。中国是温饱型社会,韩国是消费型社会。中国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刚刚起步,韩国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已经完善。中国职业教育主要靠政府办学,韩国职业教育主要依靠企业办学。由于中韩两国发达程度不同、办学机制不同等因素,使得两国的职业教育在就业观念、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课程结构、授课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

1.就业和用人观的差异

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新兴的教育层次,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和以前的高等专科教育有所混淆,对就业观和人才观有很大的偏见。从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角度看,他们认为“我是大专毕业”不应该从事生产、服务和商业的一线工作,应该从事管理工作,所以经常抱怨工作累、待遇低。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他们认为“你是大专毕业生”应该懂得很多理论知识,所以经常抱怨现在的大学生不如从前。

在韩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展多年、定位准确,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都不会产生认识误区。例如,在庆东情报大学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初次工作岗位就是消防员;《美容艺术设计》专业的毕业生初次工作岗位就是美发店服务员;《皮肤美体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初次工作岗位就是美容按摩院的服务员;《机动车维修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初次工作岗位就是汽车清洗维修厂的工人。对此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都无异议。我和一些韩国学生交谈,他们都是凭喜好选择自己的专业的,对职业的高低贵贱之分看得很淡。

2.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的差异

在中国,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是由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适应社会需求转向慢,缺乏灵活性。特别是课程设置,由于前面提到人们观念上的差异,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课程设置大多还带有“专科”的影子,没有完全脱离以学科为本位的课程体系。这使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长(通常为三年)、公共课与专业理论课偏多,应用课、实践课偏少。

在韩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都是二年。没有单独开设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所有的课程都是围绕培养目标设置的。例如,在庆东情报大学《警护跆拳道》专业开设英语和文秘课程,而《美容艺术设计》、《土木》等专业就不开设英语和文秘课程。《土木》、《皮肤美体管理》开设化学课程,而其他专业就不开设。

专业设置也很灵活,注重实用性、应用性,三产类专业占很大比重。例如,《美容艺术设计》专业、《皮肤美体管理》专业、《装修重新设计》专业、《电脑游戏动画片制作》专业、《饮食烹调》专业、《饭店观光》专业等等。

3.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的差异

在中国,虽然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从培养目标、职业规格出发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变,但是还没有真正脱离“学科为本位”的痕迹。教学计划中课程类别由原来的“老三段”(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变成了“新三段”(公共课、技能课、实践课)。所谓技能课实际上是专业理论课的“改良”仍然存在着理论实践脱节的现象。

在课程结构上,还是多门课程“齐头并进”,不利于实践技能的掌握和学生勤工俭学。 在韩国,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是模块化的,按技能划分。课程设置由易到难,按操作程序分模块,按模块分段教学,一门课、一门课的学习。例如,《美容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分为三类技能:美发、美甲和美体。美发包括洗发、头部按摩、剪发、烫发、染发、吹风、发饰造型等;美甲包括手指、脚趾甲的剪修、保养、上色、彩绘等;美体包括体毛处理、人体彩绘、纹身等。首先由美发学起,先开洗发课,在1周内学生学习的就是洗发一门课。尔后再学习头部按摩、剪发、烫发、染发、吹风、发饰造型等课程,都是分段教学。

这种课程设置首先利于技能的掌握,我们都知道技能学习“一气呵成”比“零敲碎打”效率高,其次利于工学结合,学生勤工俭学,学会一种技能,就可以利用这门技能“打工”。韩国的学生都是这样进行勤工俭学的。

4.师资结构与授课方法的差异

在中国,职业学校的教师目前也涌现了大批“双师型”教师,但真正来自于企事业一线的教师很少,授课方法和授课内容无法真正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

在韩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都有第二职业或有自己的产业,都是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例如,《机动车维修管理》专业的教授一般都有自己的汽车维修厂,《影像制作》专业的教授一般都在电视台兼职,《美容美发》专业的教授一般都有自己的美容店或美发店等等。这样的教师真正具备“双师”能力,授课内容和生产、商务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完全一样,授课方法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如,一堂洗发课,开始教师边讲授边操作,从不同类型洗发剂用法到不同发型洗发手法,有理论有实践,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接下来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践操作,真正做到学有所用。同时学生的实践活动和“勤工俭学”都可以在教师开办的企业中进行。这样的学生毕业马上就能投入工作,授用人单位的欢迎。

5.职业素质教育方面的差异

在中国,职业素质主要是在专门开设的德育课、职业道德课中进行,在其他课程中很少有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这不是说我们的教师不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安全,关键是前面提到的我们的教师具备实际工作经验的少,所以很难在授课中融入职业道德和职业安全教育。

在韩国,由于大多数教师都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因此在教学中都能够自觉地、自然地传授职业道德和职业安全教育。所以韩国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上都非常优秀,具有很高的职业素质。

二、我国的职业教育如何发展

面对我国职业教育与韩国职业教育的差距,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传统观念

从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转变用人观,在选择人才上不盲目追求高学历,懂得按需选人,按需用人;使家长和学生转变人才观和择业观,认清什么是人才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摒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封建思想,树立在生产一线工作光荣的思想。

2.加大学制改革力度,放宽审批权

教育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应该适当放权。早在2004年教育部下发的[2004]1号文件就指出:“大力推进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学生自主创业。高等职业院校应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以满足岗位(群)的能力、素质培养要求为标准,在各专业中推行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要真正实现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放开专业审批权和毕业证弹性验证。使高职院校能够根据市场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及时调整专业、修改教学计划、提前或错后毕业。其次,物价部门要简化物价审批程序,使学校有权按学分收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3.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优秀师资

学校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在生产、商业、管理业一线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客客座教授,我们的教师也要走出去,真正到生产一线工作一段时间,建立一批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队伍,才能培养出专业对路、用人单位满意、有就业竞争力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家长和学生才能认同高职教育,转变观念。

4.加大分配政策调解力度,提高高职生待遇

最好关键的一点,政府要加大政策调整力度,提高高职生的待遇,学习发达国家的工资政策,实行按学历划分最低工资制。尽早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工资制度。使企业放弃盲目追求高学历的做法,高职生毕业后工作有保证。

我相信通过政府、学校和每位职教工作者的努力,职业教育的春天是会尽早到来的! Abstract: The analysis has contrasted the Chinese and South Korea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aspect the and so on education idea, teacher’s structure, curriculum system difference. Proposed must increase the propaganda dynamics, the transformation traditional ideas; Increases the reform dynamics, relaxes the educational system and the specialized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ower; Adds seniorcolonel business cooperation dynamics, the Introduce the outstanding teachers; Enlarges the government to support dynamics, improves the work treatment.

Key word: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Chinese and South Korean comparison

第9篇:中韩两国农民合作组织的比较及其启示

作者:任军利来源:《广东农业科学》2012 年第 2 期

摘 要: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巩固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竞争实力,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中韩两国农民合作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作用进行比较,韩国成功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农民合作组织; 中韩; 比较; 启示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农业的组织性。 一般而言,农业的组织化水平越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越高,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因而农业生产的社会成本就越低;反之,分散的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生产,既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效益,又不利于农民的增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粮食需求,但从整体来看,农民收入并没有随粮食增产而明显增加。 其原因除了农业生产特性外,还在于我国农产品深加工不够、附加值很低,农产品的销售利润基本掌握在经销商手中,而农村中广大农民的市场收益却很少。 因此,要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必须走组织化的道路, 以专业合作社的方式组织广大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形成农产品的规模效益。这是确保广大农民增产增收的关键,也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所在。相比较之下,我国的近邻———韩国,其农业自然禀赋远不及我国,但先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这其中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外,作为农民的主要经济组织的韩国农协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目前,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全面铺开之际,认真研究和比较中韩两国农民合作组织的构成及运行机制, 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农民合作社组织建设、 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打造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 中韩两国农民合作组织结构模式的比较

1.1 韩国农业协会的结构模式

韩国政府于 1957 年颁发了第 1 部《农业协同组合法》(以下简称为《农协法》),于 1958 年成立了第 1 个全国性农协组织———国家农业协同联盟(简称农协)。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 应对市场的变化, 韩国农业协会自 20世纪 50 年代成立以来先后经过了几次大的调整。 第 1 次调整是根据 1961 年韩国政府颁布的《农协法》,将原先独立的农协中央会和农业银行合并,组成了新的国家农协联盟。 新成立的农协是一个由中央会、市郡、里洞农协组成的 3 个层级的组织。第 2 次调整是在 1984 年,政府根据新修订的《农协法》将先前独立的市郡农协置于中央会之下,作为农协中央会的分支机构,农协由原先的 3 个层级变为 2 个层级,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农协的组织效率。 第 3次调整根据 1987 年修订的《农协法》,农协主要负责人由先前的任命制改成了农协会员直选制,废除了以前农协董事会成员任命的法律依据。按照新的《农协法》,成员农户可以直接选举基层组织的领导人,中央会的总裁也由以前的总统任命改为直接

由基层组织领导人选举产生。第 4 次调整根据 1999 年韩国政府修订的《农协法》,将韩国原先的畜牧协会和人参协会并入农协,这时期的韩国农协由原先的 1 个业务主管部门增加到 3 个, 并且各部门享有资金、人事等方面的自主权。经过几次大的调整后,目前韩国农协已形成了上至中央会、下至基层农协的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结构合理,集生产、加工、流通、金融服务、技术培训与推广为一体的被称为“国民生命库”的组织。从农协内部构成来看, 韩国基层农协设立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员大会是农协的最高权力机关,会长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一个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期间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监事会则主要起监督理事会的作用。

从农协外部构成来看,韩国农协不但在农村中有基层农协,而且在全国范围内还有农协中央会。农协中央会和基层农协虽然是农协两个层级的组织,但它们之间并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农协中央会是由全国基层农协自愿加入而成立, 在全国范围内主持农产品的开发、销售,并向基层农协提供指导;基层农协则直接面向会员农户,对其会员进行从生产、加工、销售到技术培训的全面服务。韩国农协作为农业经济组织、市场竞争主体,无论是内部构成还是外部组织,都已形成了合理规范的利益链条。从机构内部里来看,每一个农户就是一个利益主体,彼此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而上一层级的农协中央会只负责农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对于农协内部事务从不插手。这种既“分”又“统”的管理模式很符合农业生产特性。

1.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构模式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建国初期的农村曾出现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的组织形式,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高级社逐渐被政社合一式的组织———人民公社取代。而真正将农业生产纳入市场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后。 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广大农村开始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当温饱问题不再成为农村中的主要问题时,农业经济面临着如何去分享市场经济的问题,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个新旧体制转型时期出现的。

从已成立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内部构成来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韩国的农协会除了名称不同外,其内部管理机制大体相同。 我国合作社主要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审议、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等职权;理事会是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理人;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是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机构,监事会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从外部构成来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 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成立的互助性的经济组织。

目前,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具有明显的地域分散性、形式多样性、经营粗放性、规模狭小性等特点。其组成有以当地农村中的大户牵头的,更常见的是“反租倒包”的合作组织。 所谓“反租倒包”是由原先在城市的公司企业, 根据产品的性质同时利用政策优势在农村中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雇佣当地农民从事规模化的生产。 这两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各有利弊。 以大户牵头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其内部管理多为家族式管理,中小农户常被排除在外;“反租倒包”型的合作组织虽然

弥补了农民资金短缺的问题,但这种模式毕竟不是以农民为主体的,更谈不上由农民自主管理和权利平等。

此外,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类似于韩国那样的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统筹全局的农民合作组织, 这使得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分散性和盲目性,给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证农户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有时候农产品销售遇到困难只能靠政府寻找出路,这在无形中给地方政府增加了难度。

2 中韩两国农民合作组织职能的比较

2.1 韩国农业协会的职能

韩国农协自成立初期就把农协的宗旨定位为服务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在这种服务理念的指导下,韩国农协具有职能健全、服务内容丰富、组织运作综合和多样的特点。韩国农协有以下几种职能:

2.1.1引导农产品的流通与加工 韩国农协在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中主要抓产地流通和消费地区流通两个环节。产地流通是指各地农协通过巡回收购的方式,为偏远地区的农户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 消费地区流通是指在农产品消费区筹建销售地、调配中心、农产品连锁超市,从而更好地履行农产品的批发和零售职能。 韩国农协不仅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中发挥着直接引导作用,而且还参与对农产品的加工制作, 目的在于控制农产品的深加工所取得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另外,韩国农协中央会还拥有规模较大的肥料、农药、农机企业,并在政府指导下,以低廉的价格提供给农协会员,满足农协会员的需求。

2.1.2 金融与信贷支持 韩国农协为了保证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 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就把农业银行并入到农业协会中,归并后的农协组织对农民的资金支持,上有中央会的银行业务、下有农协会员间的金融互助业务。农协中央会的金融组织主要从非农业部门和非农协成员中吸取资金贷予农协会员;基层农协按照互助原则从会员中相互融资,主要用于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和改善农民的家庭生活。此外,韩国农协还承担着信贷证券和保险业务, 这种金融业务既保证农业资金的正确流向,又直接为农民提供了融资服务。

2.1.3农业教育和培训服务 韩国农协不仅是农业经济组织,而且还承担着农业教育的职能。 目前韩国的农协中央会有 8 个培训中心(又叫研修院)和农协大学。研修院主要向农民传授农业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知识, 农协大学主要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农协会员参加培训基本上是免费的。 为满足各地农民对技术的多样化需求,1985 年起农协大学的部分课程由各郡(省)农协的研修院承担,1987年农协中央会成立了农业经营技术与支援团,主要负责农协会员的相关教育。

2.1.4 政府和农民的沟通中介 一方面,韩国农协是政府与农民沟通的渠道,协助政府把农业发展计划、农业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农村;另一方面,作为农民的代言人,韩国农协中央会在国家层面上,向韩国政府和国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基层农协则直接向地方政府反映农户的利益需求。 这种上下两个层级的农民利益表达,既起到了保护广大农民的作用,又影响着政府政策的制定。

除此之外,韩国农协非常注重加强国际合作,如在保障食品安全、发展可持续农业和解决农业非贸易壁垒等问题上开展国际合作,以增强韩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200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开始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据统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约 15 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达 3 486 万户[1]。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本地区的优势产业,以专项产品为龙头进行合作,例如粮食生产合作社、畜牧业合作社、水果蔬菜合作社、食用菌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购买、市场信息、联系农民和企业等方面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但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职能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主要立足于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而其他功能作用目前尚不具备。

从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存在以下问题:(1)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尚未占据主导地位。无论是以农民大户为主体的农合组织还是“反租倒包”型的合作组织,单从数量上看依然很少,规模也不大,农村中大批农户还游离在组织之外。(2)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不均匀,大多集中在东部,而在农地资源相对丰富的西部省份却很少。 农合组织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难以体现政府积极倡导组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衷,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3)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像韩国农业协会那样有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置以及兼顾金融服务和职业教育的职能, 我国的农民合作社所需的资金除了农民自筹和向银行贷款外,其内部还没有自己的金融组织。对农民的职业培训也非经常化、正常化、制度化,而更多的是靠政府和社会力量,与未来的“职业农民”还有较大差距。

3 韩国农协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农协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历经改革,最终成为职能分工合理、组织机构完善、共享市场收益的经济组织,其成功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3.1 提升农民的主体地位, 突出农民合作组织的民营化性质

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当中农民的比例不得低于 80%,合作社成员按一人一票制行使表决权。 这实际上从 3 个方面界定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一是农民在专业合作社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合作社的建立要在广大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三是合作社要坚持民营化性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性质,才能不背离农业合作组织建立的初衷,才能更好地履行农业合作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过多地干预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动,甚至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作政府的附属机构,这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既不利于合作社本身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另外,我国不少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度不够,对于组建和参加合作组织缺乏热情,即使在我国一些地方有这样的组织,但多半是由大户控制着,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地方政府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为新型农合组织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专业合作

社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农合组织的民营化性质,从而使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地融入到市场经济中来。

3.2 完善合作社的组织体系,规范内部民主治理结构

完整的组织体系是合作社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韩国的农业协会虽然都是性质相同的经济组织,但韩国农业协会有上至中央会下到基层农协的健全的组织机构, 它们之间由于性质和利益的一致性形成相互配合的关系, 而我国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不是以广大农户为主体,而且没有形成一套组织体系。 笔者认为,我国农村当务之急是首先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遍及广大农村的惠及广大农民的合作社组织, 即使在一些地方由大户主宰的合作社,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也应当充分吸纳广大农户的加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农合组织来自农民、服务于农民的性质。 同时,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机构,保证社员对内部财务与签订合同的知情权、参与权,以更好地体现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合作社所获得的效益要突出按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分红,落实利润返还与二次分配机制,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受益者。

3.3 积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范围

韩国农协发展到今天, 形成了一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金融服务、农民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经济组织,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保护和规范。借鉴韩国的经验, 我国在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应充分发挥农合组织直接联系农户的优势,在科教兴农、科技培训、科学种田等方面要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有条件的合作社要立足于本地的优势资源,形成一条相对专业的产业链,尽可能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在发展比较成熟的合作社组织当中,还可以探索互助性的金融服务,以弥补中小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农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农合组织应在政府帮助下主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 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素养。

3.4 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力度

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虽然是定性于农民的自愿结合,但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下一阶段的主要组织形式,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上,政府首先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又要为其保驾护航。第一,在政策方面,政府要从财政、税收上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解决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业机械、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时提高专项财政补贴幅度,保证专款专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进行的生产、加工、销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行优惠税收,在所得税方面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经济合作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第二,在信贷支持方面,政府要积极创造宽松的环境,以贷款低息、贴息等方式加大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倾斜力度,降低其融资贷款的门槛。第三,在服务监管方面,政府要不断完善合作社登记制度,简化登记手续,为合作社提供相关信息,同时政府应为合作社提供外部审计等服务,保证合作社内部财务的公开透明。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一个好的起点,进而健康稳步发展。

3.5 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要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今后的发展中,不仅是为了满足农民利益,还要在扩大自身影响、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承担起在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责任。近

年来,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出现了土壤被侵蚀、土地沙漠化严重,水质污染、湖泊蓄水量减少、农作物化肥使用过量、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诸多问题,导致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多方面,其中不合理的生产与开发是不可忽视的。 这就要求农合组织一定要树立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农合组织向社员宣传科学知识,传授先进的农业科学生产技术, 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加深社员对自身角色的社会认同感,爱护环境,爱护家园,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守集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克服传统粗放型农业耕作方式的弊端,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 “既要农民增收,又要青山绿水”的农业发展新路子。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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