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

2022-03-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镇坪县委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积极谨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具体细化,在完善程序和创新工作上积极探索,有益实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标准明确,考察严格,任用慎重,真正把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健全“四项制度”,畅通干部能下出口。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健全干部考核、监督、辞职、任期四项制度,切实把畅通干部出口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健全考核制,考核末位的“下”。结合目标责任制、单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的考核,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下得去”的重要依据。对民意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达30%以上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对没有完成任期目标的降职使用;对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三年排在全县倒数的主要领导降职任用,直至免职。近年来,有3名主要领导不能胜任现职被降职调整,2名分管领导被免职。

二是健全监督制,触犯法纪的“下”。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日常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警示训诫,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降职或免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先后有6名领导因违纪违规免除了领导职务。

三是健全辞职制,让领导自愿“下”。领导干部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再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使其从领导岗位上“下”来。对那些有专长和经营治理能力且要求到企业工作或辞职“下海”的领导干部给予大力支持,并为他们在新的领域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和机会。先后有2名部门领导申请辞职自谋职业,县委批准了辞职请求,并积极为他们提供帮助。

四是健全任期制,到龄届满的“下”。严格领导干部任期制规定,到达规定年龄必须转任。对正科级领导干部达到最高任职年限的,实行同级转任,享受转任前的职级待遇。对任职时间达10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晋升转任,享受主任科员待遇。要求领导干部最少干满一届,最高不超过两届,对届满考察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实行降职或免职使用。县乡党委换届以来,有49名到龄或届满科级领导实行了转任。

干部能下出口的全面畅通,使干部队伍的结构得到改善,活力得到增强。一是增强了全体领导干部的工作紧迫感和工作责任感;二是形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三是保证了职务上的一定空缺,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和走上领导岗位提供了良好机遇。

二、通过“四个渠道”,完善干部初始提名。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要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考核建议、定向推荐、个人自荐、民主沟通四个渠道进行干部初始提名,有效解决了以往由组织部门单一初始提名的现象,提高了干部初始提名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

一是依据考核建议提名。干部考察组在全面考察、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履历、群众呼声等情况,提出拟考察对象的任职意向。在本次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中,12名干部的调整县委依据考察的建议提名。

二是领导定向推荐提名。坚持由县委全委会全体成员,人大、政府、政协和公检法的县级领导无记名定向推荐提名。县人大、政府换届后,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政府直属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和常设机构负责人实行了定向推荐提名,24个职位,推荐对象涉及42人,县委组织部结合推荐集中意见和考察情况,确定人事方案。在乡镇人大换届中,县委决定将机关优秀的年轻干部放在基层一线锻炼,通过由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定向推荐,得票集中的6名优秀干部配备到乡镇担任副职。

三是尊重个人自荐提名。畅通干部自我推荐渠道,在职干部可根据自身情况,向考察组反映自荐意见;日常工作中可向县委和四大家领导反映自荐意见;通过递交申请、干部信访向组织部门反映自荐意见。由组织部定期收集干部的自荐情况,进行专门备案,作为组织部门了解干部特长、自我认知能力、工作志向等方面的重要来源,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之一。先后有5名干部的自荐意见得到采纳。

四是扩大民主沟通提名。在县委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县委班子成员坚持民主沟通,形成初始提名。县委书记注重与各常委交流人事问题,了解把握常委分管单位的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针对部门情况、干部情况讨论研究初步人事意向。县委组织部在领导班子调整前,向县委常委提供班子运行情况、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增强人事讨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常委会票决的准确性。

组织部门根据以上四方面情况,原原本本、实实在在进行记实汇总,召开部务会,按照《条例》把任职资格条件关,按照班子配备的具体政策规定把班子结构关,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好年轻干部成长关,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方案,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抓实“四项工作”,提高考察质量水平。

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是选好人、用准人的基础。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在严格干部考察纪律程序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抓实了组织领导、群众认可、综合评价三项工作,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抽调组织、人事、纪检、政法等单位人员组成考察考核组,开展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考察工作,并由带队常委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考察工作综合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考察质量。

二是尊重分管领导意见。民主推荐和座谈推荐结束后,各考核组对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形成初步意见,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后,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分管领导征求意见,进一步了解把握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后备干部进行再次推荐,综合民主推荐、座谈推荐和分管领导推荐,形成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分管领导的意见和推荐情况作为定向考察的重要依据和主要参考。

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坚持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群众“四权”。积极吸收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参与进来,不断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范围;全面了解把握考察对象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扩大调查范围,把群众的评价和鉴别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四是实行综合评价。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全面了解把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注重从推荐、评议、民调、座谈中捕捉干部本质上、主流上的表现;结合单位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干部岗位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因素,综合分析干部;坚持对新提干部进行廉政、计生、综治、信访鉴定,有的还增加工商和税务方面的鉴定,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坚持做到不简单以票取人。

四、严格“三个比例”把关,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参会比例、发言比例和票决比例,增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一是提高参会比例。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求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县委到会,无非凡情况,全体成员到会参与干部讨论决定。去年以来,县委五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县委常委到会率4次达到100%。

二是提高发言比例。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一般以专题形式出现,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组织部门汇报人事调整整体方案,并逐一介绍每个岗位的提名人选情况和提名理由。各常委逐人逐岗位发表意见,有不同意见的,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的调整方案,不能达成共识的实行缓议;有反对意见和否决意见的,实行缓议。先后有4名拟提拔干部因常委有不同意见,常委会做出了缓议意见。

三是提高票决比例。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无记名票,票数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形成最终决定,予以任命。去年以来,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全部实行了全委会票决。两年来,常委会票决干部304人,全委会票决干部49人,都达到规定的比例,予以推荐和任命。

五、严格“四项程序”,强化干部监督治理。

干部任职前,坚持新任领导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试用期程序,在任命环节进一步甄别干部,确保任用得当。

一是严格考察预告。在定向考察过程中,我们坚持将被考察对象、考察目的和方式、考察组成员、反映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委组织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的问题落实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对实名举报的,严格保密举报人资料,并将调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二是严格任前公示。凡是新提拔的科级领导,都坚持任前公示程序。通过文件、会议、电视、广播、公示栏等形式,将拟任干部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简历、拟任职务、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时间为7—15天,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对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并继续调查核实。换届过程中,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拟提拔的2名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未给予任用。

三是严格任前谈话。为进一步为强化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履职本领,一直以来,县委坚持新任领导集体谈话和重要岗位新任干部个别谈话制度。集体谈话由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出席,今年乡镇人大换届干部调整集体谈话,县委书记亲自到会进行任前谈话,收到良好效果。个别谈话由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负责,对重点岗位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对部分干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是实行试用期考验。对新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组织部强化对试用干部的跟踪考察和治理,定期不定期了解试用期干部的学习工作情况。试用期满后,试用干部对自己试用期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做出全面总结,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述职,经组织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基本合格者延长半年的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试用期资格。先后有2名干部试用期被延长半年。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来,三亚市工商局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调整的批复》(琼编办„2011‟4号)为依据,紧密结合实际,通过竞争上岗和选拔任用等方式,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3月份开始对空缺的10个工商所副所长岗位开展了竞争上岗。这次竞岗工作,是根据海南省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在制定《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副所长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的,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一系列环节,最终选拔了10名年轻且学历层次较高的工商所副所长。新选拔的10人中有硕士研究生2名,全日制本科生4名,函授本科3名,函授大专1名。年龄结构也有很大的改善,其中,25岁至30岁的有3人,31岁至35岁的1人,36岁至40岁的4人,41岁至45岁的2人;使我局工商所副所长队伍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3.77岁下降到41.31岁。通过这次竞争上岗,促进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破除了扎根在部分干部思想中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旧观念;树立了公平竞争,唯才是举的新观念;进一步促进了我局干部、人事制

1 度的创新。

(二)根据岗位和人员的综合情况,结合个人的工作业务和工作经历,对三个正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原法制科科长交流到审批办任主任,光明工商所所长交流到办公室任主任,河东局副局长交流到市场科任科长。通过轮岗交流,把干部安排到各自业务对口的岗位,更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提高了他们的业务工作效率,使我局的中层领导干部结构更加合理,

(三)根据省编办的14号文,选拔任用了24名科级领导及非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时,我们注重把握四个“要点”一是相对全局干部的年龄结构,要相对年轻的,二是学历层次尽量要高,三是综合素质要好,四是工作责任心要强;切实把一批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任用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我们尽量考虑那些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市场监管的第一线,为三亚工商工作作出了不少贡献的老同志,要求男性一般要年满55岁以上,女性要年满腔53岁以上。这一举措不仅在这些老同志即将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了政治待遇;同时也增强了年轻一些的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好的做法

(一)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

2 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四)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制度

一是制定科学的年度考核方案,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各级干

3 部实绩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达30%以上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对没有完成任期目标的降职使用。

二是健全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日常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警示训诫,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降职或免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坚持轮岗交流制度,凡所长一地任职满6年,副所长满8年,科长在一个岗位超过10年的,给予轮岗。轮岗交流在市局、直属局、工商所之间进行。

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

4 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第三篇: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选人用人是一把手的重要职责。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把握得如何,直接影响到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整体结构,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工作制度,把加强对乡局党政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与管理,作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既保证其权力的充

分施行,又能够得到相应的制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明确职权,界定乡局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权力范围与责任

乡局党政一把手的用人权,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上一级党组织,他有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人事调整的建议权和推荐权;二是在本乡镇或本部门,他有中层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权和决策主导权、集中权。这些权力是由其在领导班子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有职无权,难以发挥一把手应有的作用。有权无责,权力就会缺乏约束,为此我们分别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度。

一是推荐责任制。乡局一把手向上级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写出书面署名推荐材料,并说明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建议使用方向和推荐理由。如被推荐人政治或经济等方面有不良反映,不如实、准确地向组织介绍干部的有关情况等,都要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近年,结合乡镇党委、人大换届,都要求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填写人事推荐责任书,署名全额推荐领导班子成员建议人选。某乡党委书记推荐了1 名组织委员人选。考察组在考察时发现,该同志在经济问题上议论较多,及时给予提醒并讲清了推荐的政治责任和工作纪律。作为组织推荐的,要履行规定的工作程序,推荐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并由一把手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决策责任制。讨论干部任免,应充分听取考察组的意见,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定。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调动前突击提拔干部的,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明知干部存在问题、迁就照顾提拔任用的,或分歧较大、有争议,未经充分讨论急于决策、造成用人失误的,都要追究一把手的纪律责任。

二、规范掌权,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规定程序运行

没有程序,就没有秩序。程序是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运作,才能减少用人的随意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基本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使干部工作有章可循。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好“四关”: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自1989年开始,每次换届、干部个别调整必先进行网群众推荐,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坚持群众举荐与定向推荐相结合,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对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没有一定民意的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干部任用必须建立在深入考察、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过考察,虽经考察、但考察不认真,或有些问题还未完全弄清的,一律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要全面深入,既要看工作实绩,也要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其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使考察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

三是坚持集体研究,把好决定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试行票决制,努力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不得临时动议,不搞“一言堂”。做到未经组织部门考察不讨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缺席不讨论,没有充分时间听取介绍和研究不讨论,进一步健全党委讨论干部任用的集体决策制度。

四是坚持按章办事,把好材料关。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档案资料,具有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等作用。对于乡镇和部门呈报干部任免材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或要求重新办理。同时对民主推荐、考察材料、任免行文、会议记录等都统一格式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调整、任用干部的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痕迹、有依据。

三、合理制权,加强对乡局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

在加大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乡局中层及以下干部宏观管理力度的同时,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与制约之间始终保持一种强有力的制衡关系。

1、实行中层干部任职预审制度。在任命前,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单位人员编制、职位设置、职数情况和拟任人员考察、推荐、研究等产生过程,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预报,经审核同意

后正式任命。未履行预审程序的,经查核属实,一律宣布无效。这便于全面和及时掌握乡镇和部门的干部任用情况。对二级局单位副职干部由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打破干部部门所有,逐步实现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交流和轮岗。

2、积极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形式,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向阳光操作。从1997年开始,

我市网在乡局党政机关全面推行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公开竞争职位、任职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测评推荐结果和考试成绩。通过个人自荐、文化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机关中层干部。积极试行村委会成员“公推直选”,让群众广泛参与,由群众直接选择,改变了过去”上面定人头,下面举拳头”的现象。

3、加大乡局党政一把手的交流力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新的工作环境、人际环境对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也有利于他们放开手脚,开展工作。目前,全市乡镇党政一把手有64.1%实现了易地任职。

四、监督用权,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1、把干部监督寓于日常管理教育之中,增强乡局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今年,我们在乡局党政一把手中先后集中开展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思想笔谈和谈心活动,教育他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控能力。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

2、坚持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常规性工作。通过检查,不断总结好的做法,进行交流推广,以此规范乡局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严肃查处。1999年,一企业负责人的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素质把关不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信息网络,疏通群众监督渠道。把在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汇编成册,发到所有乡局级干部手中,积极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落实群众知情权,激发其参与热情。通过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电话和干部监督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使干部工作始终有群众参与,有群众监督。

第四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经验点拔

2003年9月和12月,xx市和xxx市分别进行了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的活动,我分别以笔试第一名和第五名的成绩进入面试,但两次均未取得好的成绩。现将我两次参加面试的教训总结一下,献给读者,希望能对那些准备参加公选的同志有所帮助。

一、两次公选的经历

第一次,xx市公选。我所报职位是教育局副局长,当时有240多名考生参加笔试,最后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面试,这是我事先没有预料到的。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参加面试的一个星期内,我针对面试的测试要求,对所报职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了重点复习,并充满信心地参加了面试。但在面度考场上我表现却令我自己大失所望,结果可想而知了。我的第一个感受是对面试问题的回答不知从何下手。如有这样一道案例题,大致意思是:某单位人员作风懒散、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无所事事,你作为单位的负责人该怎么办?我当时的回答是,当然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如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立组织、专门整顿,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而没有深入地分析原因。第二个感受是面试和笔试完全是两回事,即笔试的测试重点在于知识的掌握和积累,当然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和组织材料的能力;而面试测试的重点在于对领导科学知识的实际运用,即考查面试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全面地说,应该是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感受提示了两点,一是面试应掌握的问题应使用不同的方法;二是应重点掌握领导方法和艺术的灵活运用。

第二次,xxx市公选。我所报职位仍然是教育局副局长,该职位的报名人数只有57人,但在这次公选的20个职位中仍是报名人数最多的。可以说,这次的竞争更激烈,报考者的实力更强。主要表现在三点:一是学历,xxx市公选要求报名者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本科,而xx市没有这样的要求;二是年龄,xxx市规定为38周岁以下,而许昌市规定的年龄上限为43岁;三是入选人数,平顶山市规定笔试成绩的前5名进入面试,而xx市则是前8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揭晓后,我以第五名的成绩进入面度。为了提高应对面试的能力,我专程赴xxxx,向省委党校有关专家请教。最后,我面试取得了第三名,虽然未能进入考核圈,但我感觉专家教的方法是非常实用的。

二、面试应试的基本要领

根据这两次公选面试尤其是第二次面试的经验,我感受有这么几点需要把握好。

第一、掌握面试的三要素及基本要求。仪表、表达、内容可以说是每一个参加面试者必须注意并认真对待的基本问题。关于仪表,很多关于面试的书籍都做过很好的介绍和论述。表达,即语言表达,应掌握“十六字”要领,即语音清楚、语调略高、语速略缓、语气肯定。内容上的要求可概括为两句话:既看准备性,更看逻辑性;既看完整性,更看深刻性。当然,表达和内容是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二者之间应做到有机结合,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第二,掌握各类面试题的答辩方法。面试的题型从内容上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对某类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对社会有关热点现象的分析,领导案例。一是对某类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试题,对这类题的回答,不能直接谈认识,而应将问题前移,点出此类问题所处的大背景,然后再具体阐述你的认识。如“对于目前各地纷纷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现象,你有什么看法?”这道题,可以这样回答:“进入21世纪,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的奋斗目标,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近几年,各地公选的实践证明,公选的成效是明显的,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具体说来,公选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这样回答就显得你的起点比较高,进而反映出你具有全局眼光和一定的理论水平。二是对有关社会热点现象的分析,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总体判断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总体判断,主要有两种情形:总体上对但不完善,应先肯定后否定;总体上错但有可取之处,应先否定后肯定。当然,这里的肯定是一种转折,即这类问题的存在有其必然性。找出存在的部下,这里应用辩证的眼光来观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既要从现实着手进行分析,更要进行现论分析。提出对策,应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指出在实践中应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从上述三方面进行分析,层次性、逻辑性很强,能反映出应试者的哲学思维能力和理论高度。三是领导案例题的回答。先对问题定性,哪些是值得肯定的,原因、依据在哪里;哪些是应该坚决反对的,原因、依据又在哪里。然后从原则上提出应该怎么办,即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最后结合该案例的实际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

第三,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答辩的全面性、深刻性、独特性。面试者要想在面试中取得好的成绩,除了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还要自觉地加强自己思维能力的锻炼和提高。只有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才能对事物分析深刻、言之成理、视角独特、言之有物。一是辩证思维能力,包括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历史与逻辑、抽象与具体的能力。二是整体思维能力,具体表现为从宏观上把握事物的整体,即整体大于各部分相加的总和;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性质和运动规律;从事物的整体效应中分析事物。如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解,如缺乏整体观念,不善于从大局着眼,就会完全肯定它,认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完全正确的。因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职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我们知道“一任”是有时间要求的,相对于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来说是短暂的、暂时的;“一方”也是个相对概念,相对于全国大局来说是一个局部。因此,只能说它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是正确的。有的地方实际上是搞地方保护主义、短期行为,但领导干部却美其名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是创新思维能力。

三、树立对公选的正确态度

首先,参与公选的失利者不必气馁。公选的原则之一是公平、平等、择优。能够参与公选,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次锻炼和提高,不论是否进入面试,进入考核,被录用,每一个阶段都是对自己的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的检验,都能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公选的失利者并不是失败者,只是和最终胜出者相比,自己可能会有某些方面的不足。因此,公选失利者完全不必气馁,要以良好的心态、向上的精神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其次,参与公选与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不矛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理念之一是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而参与公选,对每个参加者来说既是一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更是推动自己成长的强大动力。通过参与公选,可以实现自己能力的不断提高,而自身能力的高度必将为推动工作和组织发展目标的实现做现贡献。

再次,参与公选能否成功,关键在平时。实践出真知,锻炼出才干,知识的积累,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扎扎实实的学习、工作和实践,任何妄想通过突击复习就脱颖而出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对工作,对个人成长都是有害的。

第五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经验点拔

文章标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经验点拔

2003年9月和12月,xx市和xxx市分别进行了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的活动,我分别以笔试第一名和第五名的成绩进入面试,但两次均未取得好的成绩。现将我两次参加面试的教训总结一下,献给读者,希望能对那些准备参加公选的同志有所帮助。

一、两次公选的经历

第一次,xx市公

选。我所报职位是教育局副局长,当时有240多名考生参加笔试,最后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面试,这是我事先没有预料到的。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参加面试的一个星期内,我针对面试的测试要求,对所报职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了重点复习,并充满信心地参加了面试。但在面度考场上我表现却令我自己大失所望,结果可想而知了。我的第一个感受是对面试问题的回答不知从何下手。如有这样一道案例题,大致意思是:某单位人员作风懒散、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无所事事,你作为单位的负责人该怎么办?我当时的回答是,当然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如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立组织、专门整顿,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而没有深入地分析原因。第二个感受是面试和笔试完全是两回事,即笔试的测试重点在于知识的掌握和积累,当然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和组织材料的能力;而面试测试的重点在于对领导科学知识的实际运用,即考查面试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全面地说,应该是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感受提示了两点,一是面试应掌握的问题应使用不同的方法;二是应重点掌握领导方法和艺术的灵活运用。

第二次,xxx市公选。我所报职位仍然是教育局副局长,该职位的报名人数只有57人,但在这次公选的20个职位中仍是报名人数最多的。可以说,这次的竞争更激烈,报考者的实力更强。主要表现在三点:一是学历,xxx市公选要求报名者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本科,而xx市没有这样的要求;二是年龄,xxx市规定为38周岁以下,而许昌市规定的年龄上限为43岁;三是入选人数,平顶山市规定笔试成绩的前5名进入面试,而xx市则是前8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揭晓后,我以第五名的成绩进入面度。为了提高应对面试的能力,我专程赴xxxx,向省委党校有关专家请教。最后,我面试取得了第三名,虽然未能进入考核圈,但我感觉专家教的方法是非常实用的。

二、面试应试的基本要领

根据这两次公选面试尤其是第二次面试的经验,我感受有这么几点需要把握好。

第一、掌握面试的三要素及基本要求。仪表、表达、内容可以说是每一个参加面试者必须注意并认真对待的基本问题。关于仪表,很多关于面试的书籍都做过很好的介绍和论述。表达,即语言表达,应掌握“十六字”要领,即语音清楚、语调略高、语速略缓、语气肯定。内容上的要求可概括为两句话:既看准备性,更看逻辑性;既看完整性,更看深刻性。当然,表达和内容是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二者之间应做到有机结合,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第二,掌握各类面试题的答辩方法。面试的题型从内容上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对某类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对社会有关热点现象的分析,领导案例。一是对某类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试题,对这类题的回答,不能直接谈认识,而应将问题前移,点出此类问题所处的大背景,然后再具体阐述你的认识。如“对于目前各地纷纷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现象,你有什么看法?”这道题,可以这样回答:“进入21世纪,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的奋斗目标,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近几年,各地公选的实践证明,公选的成效是明显的,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具体说来,公选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这样回答就显得你的起点比较高,进而反映出你具有全局眼光和一定的理论水平。二是对有关社会热点现象的分析,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总体判断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总体判断,主要有两种情形:总体上对但不完善,应先肯定后否定;总体上错但有可取之处,应先否定后肯定。当然,这里的肯定是一种转折,即这类问题的存在有其必然性。找出存在的部下,这里应用辩证的眼光来观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既要从现实着手进行分析,更要进行现论分析。提出对策,应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指出在实践中应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从上述三方面进行分析,层次性、逻辑性很强,能反映出应试者的哲学思维能力和理论高度。三是领导案例题的回答。先对问题定性,哪些是值得肯定的,原因、依据在哪里;哪些是应该坚决反对的,原因、依据又在哪里。然后从原则上提出应该怎么办,即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最后结合该案例的实际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

第三,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答辩的全面性、深刻性、独特性。面试者要想在面试中取得好的成绩,除了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还要自觉地加强自己思维能力的锻炼和提高。只有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第六篇:文章标题: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

随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主,实行阳光操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任职等规范程序,充分落实群众“四权”,让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干部选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发现干部

选拔任用的一些具体环节上仍有着较大的改进空间,例如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一直没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性质界定,也没有相对规范的程序供参考实施,对于初始提名的主体、客体、适用范围、提名权限等也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以组织部门、上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人提名为主,权利相对集中。谁来提名、提谁的名、怎样提名、如何接受监督,成为一个时期以来干部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也就必然成为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不对现行的提名方式进行科学界定和严格规范,那么,干部制度改革的不少举措就会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我们认为,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应该是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或领导干部,根据所属部门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以及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扩大民主的要求,经过民主推荐、公开竞争等工作程序,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研究提出适当的任用或交流干部人选进入推荐、考察、酝酿、研究之前的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的规范上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我县在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我县通过“定岗推荐”、“公推公选”、“荐贤举能”、“公推直选”等方式,充分集中民意,逐步将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前移下放,让群众公认原则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有效地推进了初始提名的民主化。

1、上下结合,广泛推荐,确保干部提名的公正、准确。一是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对被推荐者的范围与基本条件,推荐的方式、程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荐人行为,使领导干部能把工作中真正有用的人才负责任地推荐出来。同时也提高了领导干部直接提名的责任意识。二是“荐贤举能”推荐。不定期举行“荐贤举能”活动,通过定职推荐“候任”、定岗推荐“候选”、定向推荐“后备”等形式,把群众举荐上来的干部,分成候任、候选、后备三类,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需要,由组织部门提名,县委研究决定任用。2005年3月,采取“荐贤举能,定岗推荐”的形式,顺利完成了县委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等县直部门正、副职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任职工作,10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

2、公平竞争,好中选优,把德才当作干部提名的核心标准。为了扩大民主,我县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由“相马”到“赛马”,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拓宽组织提名的视野,增加干部选用后备库的容积。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2004年12月,按照能力与素质并重,职岗分离、积分选位的方式公开选拔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台办、外经贸局等12个县乡机关科级助理职干部,竞争优胜者成为提名任用的对象。二是推行县直机关中层干部“缺位预告、竞争上岗”制度。2005年以来,对县法院、检察院、县第三中学等五个部门12个中层岗位,采取“缺位预告、竞争上岗”的形式进行了选任。对县直机关中层干部岗位出现空缺的,提前向本部门或面向全县机关公告,并对所缺职位的任职条件作出明确要求,由党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公平竞争,择优提名。

3、“公推直选”,民主推荐与个人展示相结合,切实保证提名任用的质量。2005年,我县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公推直选”过程中,改革候选人提名人选产生办法,由常规的组织提名转变为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把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了乡镇党组织负责人、乡镇的县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被推荐人选可以在不同的场合充分自己的才能,让干部群众对他们有更加全面的认识。经过几轮推荐,由党组织提名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度较高的人作为候选人,让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干部初始提名的权力实实在在地交给了广大基层党员群众。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保障了党员群众权利,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化进程。将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行为前移,干部选用的权力逐步向广大党员群众倾斜,实现依靠基层党员群众选干部,在大多数人中选干部,保障了党员群众“四权”,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热情,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

二是改变了干部选任方式,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初始提名主体实际上由党组织和领导

干部个人向广大党员群众延伸,提名主体的扩大,拓宽了传统的干部选人范围,实现了广纳群贤,让那些群众信任、无私奉献的实干型人才,有更多的选用机会,有更大的施展才华的空间。

三是有效地预防了干部选任上的不正之风。对于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的探索和实践表明,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是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人权的关键所在。通过扩大提名主体

,让党员群众参与提名,通过规范运作,既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用人建议权得到体现,又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提名时的合理制约,能够有效防止干部问题上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防止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二、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不够强。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仍有部分党员群众片面地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事,与一般党员无关,对参与干部选拔民主提名工作表现出不关注或无动于衷,民主意识不强,政治参与意识淡薄,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发挥,党员“四权”落不到实处。

二是个别党组织党内民主渠道不畅。党内的民主气氛不浓,党员的民主权利不被尊重或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影响了党员参与干部选任提名工作的积极性,导致提名人选范围狭窄,上级党组织对经提名的人选了解不全面,影响到提名工作的质量。

三是提名程序不完善。干部选任提名工作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搬,缺少详细、完备的方法和形式,导致民主提名工作操作上的千差万别。

四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干部选任提名工作是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干部工作逐步完善的过程,只有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才能稳步推进干部选任工作改革进程,不断完善和落实干部选任提名制度。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相关思考

一是如何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初始提名方法、程序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初始提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参与初始提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选任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任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如何扩大提名工作的民主程度。扩大提名工作的民主程度,必须在初始提名的准备程序上下功夫,通常情况下,民主推荐是初始提名的基础,民主推荐的范围越广,程序越规范,初始提名的质量就越高,就越能体现初始提名的民主程度。一要科学界定提名主体的范围。单位规模不是很大,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比较了解,人员容易集中的,应实行全员推荐;对规模比较大,或者所属单位比较分散,人员不易集中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除了让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应到部分基层单位推荐或由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推荐。确定推荐的范围,应把握的一条原则是,有条件的,要尽可能让多数群众参加,使广大群众都享有民主权利。二要创造好民主推荐的环境。要提前向群众公开推荐职务和条件,给群众充分的酝酿时间,允许其作必要的调查以至讨论酝酿。推荐时,要作好充分的动员,消除群众的顾虑,明确推荐的具体事项,减少群众推荐的盲目性,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要科学分析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虽然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意,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工作中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在辨别意见真伪的基础上,正确分析个别人的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四要适当公开推荐结果。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荐结果可在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内公开,既能够将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增加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如何以制度规范初始提名行为。探索推行缺位预告机制。在民主推荐之前,应该对所有拟选任的岗位进行描述,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干部个人向任免机关推荐干部人选时,要实事求是地填写领导干部推荐报告,并附上署名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包括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民意情况。要如实地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此制度在浙江等地已经先期实行,主要适用于提名乡镇和重要职能部门正职干部。这样,既使“一把手”应有的用人建议权在确定参考人员名单的过程同步中得到体现,又受到全委会委员民主提名的合理制约,能够有效防止用干部问题上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采取明确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召开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海推”,差额考察,书记办公会差额提名,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式。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来源于,欢迎阅读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

上一篇:高二数学总结下一篇:高二化学学习方法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