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2022-07-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强化代表意识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大全)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是人大代表对其法定职责、职权和义务的正确理解和认识,是人大代表对待依法履职的态度,是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的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力。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是现阶段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这是新形势新时期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强调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就给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其次,这是广大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目前还有少部分人大代表不太乐意履职、不能较好地履职、不懂怎样履职、不敢认

一、着力提高素质,为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夯实主观基础 人大代表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代表角色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等。人大代表的素质决定着依法履职意识的形成并得以强化,直接影响着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和效果。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首先要着力提高其素质。

1、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培训是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列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拓宽人大代表的知识面,从而提高其对依法履职的认识,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理论联系实际,切忌走过场、形式化。要制定并实施届内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内容上,要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学习培训工作的主线贯穿全过程,把法律法规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的辅导和培训。在形式上,要把集中培训、小组辅导和自学等形式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培养学习型的新型人大代表。

2、增加代表活动力度。依法履职能力与依法履职意识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为了帮助人大代表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其依法履职意识的能力基础,要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不断创新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组织代表着眼全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紧抓住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在决策上多出好主意,多提好建议;要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抓住改革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查。要通过让人大代表参与视察、调查、询问、质询、约见、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参与执法检查和列席人大常委会等多种活动,让人大代表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依法履职的光荣感、使命感、成就感,提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切实了解政情民意。为了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就要努力倡导人大代表想大事、议大事。为了让人大代表想大事、议大事,就要让人大代表切实了解政情民意。一是要疏通人大代表知政渠道。要组织“一府两院”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及有关情况,要通报由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的履职情况,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读书看报阅文件。二是要让人大代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要组织代表积极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并根据同级党委的工作中心,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有理论、有观点、有例证、有深度的调研材料,全面把握社情民意,真正传递群众呼声。

二、狠抓代表宣传,为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营造舆论氛围

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需要有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抓好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做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代表看代表,代表学代表,形成比学赶帮的新风尚、新气象,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围绕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及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开展宣传,努力做到“三化”。

1、宣传对象要典型化。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反面宣传为辅,找准正面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加以宣传报道,发挥榜样作用,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对那些为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而“求实、敢言、创新、进取”的人大代表,对其依法履职业绩要给予张扬,支持他们大胆履职。而对那些违法乱纪、情迹恶劣并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的人也要给予一定曝光,起到警示作用。既要宣传人大代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事迹,也要宣传人大代表为民排忧解难、协助党委、政府推行工作,及时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以及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典型事迹。既让全社会都了解人大代表工作全貌,又让人大代表明白怎样去依法履职,也让人大代表从内心深处得到启发和促动,身为人大代表不依法履职就是失职,依法履职就会得到社会、群众、舆论认同和鼓励,从而产生一种主动履职的强烈愿望。

2、宣传手段要多样化。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实际上就是做人大代表的思想工作,让人大代表头脑里时刻绷紧依法履职这根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强调,“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是宣传思想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必然要求”。为使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宣传实现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要求,在宣传手段的运用上要采取多样组合。要善于运用各种新闻体裁、报道形式和传媒工具,向全社会宣传和报道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力求使整个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代表。让依法履职概念进入人大代表的潜意识,在言行上自自然然地与依法履职的要求合拍。

3、宣传效果要立体化。从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目的出发,不能只就宣传抓宣传,搞虚对虚,不能只追求平面单一的一时效应,而要做到虚实结合,力求多方面立体效果。要让人大代表摆正“三个关系”:一是摆正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关系。既要行使权利,也要承担义务。二是摆正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使代表认识到,本职工作固然要做好,但决不能因强调本职工作而忽略代表工作,既要做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也要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三是摆正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要从全局出发,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做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好本职工作的模范、讲大局的模范、为人民服务的模范。

三、密切联系代表,为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架设桥梁纽带

人大代表分散在各行各业中,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代表工作,思想、时间、精力容易分散。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扁担无扎,两头失塌。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及时指导他们的工作,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履职的信心,增强依法履职的活力。

1、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需要有健全的组织网络,加强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也需要有健全的组织网络。代表小组是经过实践证明有效的代表工作组织网络。要科学组建代表小组,不断加强代表小组建设。要引导人大代表推选代表意识较强、法律政策水平较高、知识层面较宽、组织工作能力较强、有责任感和全局观念且热心代表工作的人大代表为小组长;还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好活动规划和计划、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并为代表小组活动解决实际困难。要使代表小组成为学习的课堂、培训的基地、联谊的中心,履职的平台。要使每一个人大代表在代表小组中满怀激情地工作,认认真真地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2、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及常委会活动的制度。常委会召开会议和开展调查、视察、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应坚持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参加。二是完善走访代表制度。要研究制定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部分委员分片走访人大代表的制度。三是坚持代表接待日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机构对人大代表的来访来信,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四是健全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五是不断完善代表述职制度、选民评议代表制度、代表公示制度和代表奖惩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这些工作制度,形成对人大代表的联系、监督与激励机制,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3、努力搞好三个结合。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客观事物不断变化,决定着人们头脑中的意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作为一种具体意识,也必然随具体履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针对这个特点,为了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不褪化、不弱化,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时,要注意搞好以下三个结合:一是阶段性联系与经常性联系相结合。既要在一段时间内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专门安排联系代表的活动,又要利用开会、视察等各种机会,随时与人大代表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普遍联系与联系重点对象相结合。既要尽可能多地联系人大代表,又要找人大代表中有关内行、专家、知情者、德高望重者联系,提高他们对依法履职的重视程度。三是双向联系相结合。既要发挥人大常委会成员主动联系人大代表的主导作用,也要鼓励人大代表主动联系人大常委会成员,反映重大问题和自身存在的困难,以求得到解决。

四、优化服务保障,为强化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改善工作条件

只有从依法履职所需要的实际工作条件上给予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才不必为切身利益担忧,不必为履职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愁,才能够保持依法履职、主动履职的旺盛精力,才能够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地行使肩负的使命。

1、努力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为了让广大代表有一种归宿感,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认真搞好人大常委会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成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服务。以搞好代表接待为突破口,在机关上下树立为代表服务、当好代表公仆的思想,培育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的新风气。代表来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反映问题,无论是事关人民群众的还是代表个人的,都认真对待,抓紧处理,为代表鼓劲,为代表撑腰,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2、支持人大代表行使职权。人大代表应该享有的职权得到有力支持,依法履职的意识就会增强。人大代表就会主动承担应尽的义务。反之,如果应该享有的职权得不到有效支持,人大代表承担依法履职义务的意识就会淡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就会得不到充分表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程序让每位人大代表都行使好应该享受的各项权利。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认真地予以交办、转办、督办。凡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住不放,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有些问题因各方面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要求有关部门解释清楚,取得人大代表的体谅。

3、确保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到位。为了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要让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和组织保障真正到位。司法保障到位,人大代表才敢于监督、敢讲真话;时间保障到位,人大代表才有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职;物质保障到位,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才不受影响;组织保障到位,才能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周到的服务。各级人大组织要加强对《代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保护措施。通过保障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第2篇:如何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大曹文乾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何创新代表活动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条件,使代表活动焕发出勃勃生机。

精心组织,让代表履职有阵地。夷陵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他们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经常化、常态化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形式和活动方式上,他们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既要组织好代表集体活动,又要鼓励代表个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支持代表以个人身份合法开展活动。代表活动力求在保证活动次数的基础上,做到全年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具体活动有要求。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协助本级政府推进工作。要发挥代表小组的集体智慧,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提高代表小组工作新水平。

认真督办建议,让代表履职有激情。代表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对工作有没有实质性地推动,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办理机制,形成领导重视、转办及时、协办有力、办理扎实、答复规范、落实到位的办理局面;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大力提高落实率,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务必办出实际效果,既让代表满意,又让群众满意。

创建激励机制,让代表履职有动力。要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进行造册登记,进行书面通报。要建立代表评奖制度,对履职较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奖励,对极少数履职表现差的代表要进行鞭策,探索建立相应的劝辞制度。要建立代表述评制度,充分组织代表利用各种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以便接受选民监督,拉近代表与选民的距离。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尊重代表权利,让代表履职有保障。要积极为代表提供知政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司法保障、服务保障。特别是在知政方面,各级人大及“一府两院”要向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在司法保障方面,既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防止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要引导代表带头遵纪守法,做好表率;在物质保障方面,代表参加的本级人大组织安排的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按正常的出勤对待,组织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时应给予适当补贴;要认真落实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活动顺利开展。

第3篇:如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作用和效能发挥如何,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整体功能的发挥,也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实现,影响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一直以来,江州区人大代表的总体履职情况不尽如人意。因此,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对目前江州区人大代表履职的现状、具体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推进代表履职进行了分析。

一、目前人大代表履职现状

(一)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职现状。会议期间代表主要是通过参加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表决各项工作决议,及时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等方式履行代表职责。江州区上届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履职存在两个不平衡:一是会议期间审议发言不平衡。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过程。审议发言是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形式。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发言不平衡,每次人大代表会议审议发言的都是团长、副团长和领导阶层的代表,有部分代表很少发言,有些代表甚至几年来没有发言过一次。二是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不平衡。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意见和要求的重要形式,是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江州区代表大会期间收到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分别以代表团、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提出。每年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提建议、意见情 1

况不平衡。有的代表积极提,有的代表很少提,甚至有的代表任届五年都没有提过一件建议、意见。

(二)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现状。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通过在各自的生产、生活领域以充当党和政府的宣传员,充当人民群众的代言员角色来履行职责。主要形式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活动、约见政府领导人、执法检查、专项调研、联系选民、提出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目前江州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现状表现为: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不平衡。有的代表参加有的不参加,农村基层代表参加多,机关代表参加少,甚至有些代表任届五年都没有参加过一次代表小组活动。二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平衡。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密切联系,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民声。目前江州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现状是工作生产、生活在原选区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较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不在原选区的人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不正常,很少联系选民,甚至有个别人大代表自当选代表以来没有到过原选区,不了解原选区的情况,更谈不上联系选民,为群众呼吁。

二、对代表履职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履职意识不强。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履职热情不浓。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有些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履职能力不高。受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影响,江州区人大代表结构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下(含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表占43.08%,文化水平有限,缺乏执行职务的能力,不善于联系群众,不善于调查研究,不善于发现问题,不善于为群众代言,不善于提建议意见。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代表任职培训经费不足,导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

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四)履职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没有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的有关激励机制,履职好差一个样,履职成效不明显,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提高代表履职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素质是代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代表素质应当包括:(1)政治素质: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人大工作。(2)文化素质: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书写和语言表达、阐述问题的能力。(3)能力素质:执行代表职务所必须具备的参政议政督政和社会活动能力。(4)道德素质: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

和优良作风,公道正派,为民代言,替民办事。(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优化代表结构,应当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优化代表职业结构,增加工农生产战线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的比例。二是优化代表知识结构,增加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三是优化代表年龄结构,代表队伍中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热爱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保留一定比例素质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上届代表,使代表队伍形成梯次,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改善代表结构,必须以保证代表素质为前提。只有单个代表的素质提高了,代表的整体结构才能得到优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才能得以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改革选举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选举是公正的天平、民主的试金石。当前选举实践中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参选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竞选机制。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具体方式,落实选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更多高素质的候选人能够脱颖而出,成为人大代表。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上,要减少派选代表候选人,除党委有意图安排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需要应选为人大代表的主要领导外,原则上不向选区或选举单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充分调动选民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积极性,增加选民直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充分尊重选民的权利和意愿,把选民提名推荐的群众真心信赖和拥护、敢于为民直言、事业心责任感强、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较高、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

益的人交选民酝酿协商,接受选民挑选。要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鼓励选民“毛遂自荐”,允许候选人自我介绍,发表演讲,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真正让选民知人、知名、知情,按自己的意愿投下“称心票”,选出“意中人”。

(三)提高代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选民的监督意识。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增强选民的监督意识是一个大课题,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要通过人大制度和有关法律的宣传,使选民认识到代表是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选民与代表是产生被产生、监督被监督、代表被代表的关系,从而理直气壮对代表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代表要增强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权利是选民给的,选民的监督是法定的。没有了选民的监督或不接受选民的监督,代表的权利就失去了根基,就会变异、甚至变质,与法相忤,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悖。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一是从法律上明确代表的职责和义务,让代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让选民知道该监督代表什么。二是对代表不作为以及承担责任在法律上做出规定,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发代表自觉履职的内动力。三是对监督代表的形式、手段、程序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外部约束力,解决好怎样监督的问题。四是对代表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畅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五是要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通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考评和对履职优秀代表的进行奖励等形式,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解决干多干少一

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配臵、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得履行人民代表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4篇:提高履职能力

需要具备的能力:

总的能力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培训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公道正派、勤政廉洁、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3、熟悉教育培训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讲党性、讲团结、顾大局。具体来说:

1、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

2、引领发展的能力: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创设并形成有利于教师成长,学员学生成才的育人环境。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注重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善于把握和接受新生事物。具有植根现实,求新求变的创新意识。勇于实践,敢为人先。善于运用逆向思维,发展思维。把上级政策的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

4、具体对学管工作来说,尤其要有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1)建立风险苗头的监控、防控机制。(2)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和行动预案。

5、凝聚人心,协调各方,营造和谐氛围的能力(1)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增强协调意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调动各方力量,团结协作干事业。发挥个人能力,打造团结、高效、富有战斗力的团队。带着感情为师生工作,真心实意为师生办事。

6、强大的执行力,把心思集中到想事上,把精力集中到干事上,把智慧凝聚到成事上。

二、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加强学习

如何提高履职能力:

当今社会已进人学习型社会,学习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要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养成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要使学习成为重塑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成为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不竭动力;不但要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还要学习岗位业务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一个基层部门的负责人,也要学习管理知识和领导艺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充实新知识、新理论和借鉴好经验,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一名好的管理者必须是一个好学习的人,学习习惯对师生、学风、事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在学习中做人,在学习中管理,在学习中成长,在学习中发展,在学习中创新。

第三、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加强素质修养

素质是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要素,一是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具有大局观念,二是要有丰富的岗位知识素质,因为知识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知识是指引成长和发展的有力武器。三是较强的领导能力四是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学员学生工作,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等;还要有激情,要有坚强的意志,要有积极进取,热情豁达的性格,

四、提高履职能力,必须转变工作作风

1、树立四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榜样意识

2、形成四种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雷厉风行的作风、清正廉洁的作风。

提升能力提升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研究和探讨如何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结合学生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了处内岗 位职责。组织、实施好毕业生离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好学员技能竞赛、结业管理等 一系列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学员学生安全稳定。

履职工作存在的能力不足?

通过前一阶段的“能力年”主题实践活动,在实践和学习中我们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要弥 补以下五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学管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拓展。二是管理的机制和体制进一步理顺。三是学管工作队伍进一步充实,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职责进一步明确。四是探索搭建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六观”教育为核心,养成教育为重点,贯彻落实四大战略,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铸魂工程”,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政治素质和知识能力、创新精神和自我约束能力,塑造学生人文精神。工作的重点:一是要下大力气实施“铸魂工程”。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有特色、较为完整的多维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体系;以人文精神塑造、党建带团建、自我安全防范、班级建设、品牌活动等工作为抓手,使国网企业文化在学员中入脑、入心、入髓。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逐步实现学管工作的“五个转变”。即从学院、老师的被动管理向自我约束的激励性管理的转变;从学生更多关注自我个性发挥趋向团队创新发展的转变;从以文体活动为主的单一活动为主趋向多维教育体系辐射的转变;从形成活动特色趋向锻造活动品牌的转变;从学管人员单打独斗趋向全员育人的转变,形成全员倾力、齐抓共管的学生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学管工作理念、内容、方式转变的目标。

第5篇: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的思考 察隅县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真多吉 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对于促进地方政治经济的和谐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完善人大工作的方式、内容、程序和制度,促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的不断提高。

(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切实履行好“三项职权”。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主要渠道。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在依法行使权好“三权”上狠下功夫。第一,要围绕中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要选准议题。抓住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的、全局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问题和重点工作,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所做出的决议决定要体现党委的中心工作,体现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的权威性,体现执行机关工作的重要职责和重点,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二要摆正位置。要正确处理好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置于市委的领导下,做出的决议决定必须充分体现党委的中心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政府行政权的关系。做到凡是法律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 1

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行使决定权。凡是法律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权范围内的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支持政府大胆地行使行政权,不代行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取权;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哪方面职权的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对其中特别重要的事项或党委有明确意图的、政府提出要求的,适时做出决议决定;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两院”司法权的关系,对“两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问题,遇到困难需要人大帮助解决的问题,要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提出明确要求。三要注重实效,确保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决定决议贯彻落实的监督,建立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力度,保证决定权的有效行使。第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克服形式主义,坚持工作监督抓大事,执法监督抓重点,下功夫提高对报告的审议质量,改进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完善工作制度和方式,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的一些力度较大的监督手段,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要深化对计划、预决算执行的审计监督,探索预算内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计划的审查方式,建立和实行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对垂直管理行政部门的工作监督,使人大监督不留死角。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

建立完善的司法体制,防止司法腐败。第三,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做到党委任命和人大选举相统

一、党内程序与法定程序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深化任免方式改革;要运用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干部的任后监督,把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对监督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称职的干部,要经过法定程序予以免职。

(二)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否发挥好应有的职能作用,关键取决于能否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上政治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主动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要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保证决策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全力做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二是正确处理服务中心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发展中思考,在大局下履职,是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到全市的大局中来思考、切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好法定职权。三是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要把监督与支持统一起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四是正确处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与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关系。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两种作用、两个积极性。人大常委会要提高把代表组织起来、凝聚起来的能力,更好地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越性得到充分显现。尤其是要认真贯彻《代表法》以及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使代表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增强“三种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依法履行“三权”的能力,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使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一是必须增强群众意识。人大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必须进一步畅通与

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人大的监督与做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顺应民愿、集聚民力。必须增强创新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进步的新要求,在遵循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合国家权利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大胆探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开辟新的境界。三是必须增强责任意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担负的责任越来越艰巨,发挥作用越来越明显。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必须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担负起人大工作赋予的历史使命。

(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人大及其常委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必须切实加强常委会建设和机关队伍建设。一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提高依法履职和做好人

大工作的能力。二要抓好制度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工作和机关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三要抓好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为常委会依法审议提供依据。四要选派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到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工作机构中任职,加大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党委、政府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使人大常委会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要注重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健全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重视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积极探索街道人大工作方式,努力保证人大制度的各项要求在基层得到落实。

第6篇:提高干部履职能力调研

大力推进素质建设工程 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卢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邢友

近些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所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监督者、维护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才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为此,自2009年开始,卢龙县纪委结合省、市纪委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实施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要求,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干部,在创新中提升干部,收到良好效果。

一、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结合开展争先创优和素质建设工程活动,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为目标,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培训计划明确化。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杰任组长,两名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起草下发《卢龙县2009—2011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案》,对培训的任务、目标、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脱产培训,达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有新的增强,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有新的提高、执法执纪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干部作风更加扎实的目的。二是内容设置合理化。在学习内容的设置上,既围绕中央的各项政策规定,又注意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既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又 1

着眼于纪检监察干部知识面的拓宽,学习内容涵盖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上级各种文件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正反典型案例、招商引资、公文写作等有关方面知识。三是业务培训常态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常态机制,确定培训目标,决定从2009年开始,每年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到2011年完成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任务。为保证目标实现,要求各单位按照培训总目标,制定本单位各的干部培训计划,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人头。目前,已先后有20余名委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中、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县纪委组织举办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4次,受训人员达6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训率达100%。四是集中学习制度化。在倡导机关干部自学的基础上,把每周五下午定为机关集中学习日,要求机关人员除极特殊情况外必须参加学习。为保证集中学习出勤率,实行集中学习点名制,并将学习出勤情况汇总后定期报送委局领导。建立学习活动记录制,由教育研究室负责对每一次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与出勤登记表一起存档保管。五是活动形式多样化。结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向王瑛、苗汝英、姜瑞峰等先进典型学习,广泛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每月读好一本书、记好一篇笔记、写好一篇心得、开好一次体会畅谈会、树立一个标杆。活动开展以来,全县纪检干部共撰写心得200余篇,全部在各机关学习园地张贴,组织上报网络评论文章500余篇。

二、以实践锻炼为主题,挖掘干部自身潜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在实践中锻炼、考验和提高干部。一是开展每人讲一课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此,专门制定《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每人讲一课“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讲课人、讲课内容、讲课时间作出统一安排。授课分委局领导、科室主任和一般同志三个层

面进行,授课时间要求一个小时以上,内容、形式不限,授课后,由每位领导对讲课情况进行当场点评,机关干部进行探讨交流。到目前,已开展“大讲堂”活动40余次,授课内容涉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人生感悟、工作经验、健康知识、历史知识、个人修养等各方面的知识。二是开展“树形象、展技能、提素质”计算机实用技能展示活动。今年7月,组织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WORD、EXCEL、PPT使用方法专题培训活动。并开展了“树形象、展技能、提素质”计算机实用技能展示比赛。比赛共计70分钟,内容包括:文字录入,要求每人每分钟最低速率达80字以上,正确率为95%以上;WORD、EXCEL、PPT制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题目。比赛结束后,将考试结果在机关统一张榜公布。三是开展“培树典型”观摩拉练活动。观摩拉练活动分为培树典型和现场拉练两个阶段。首先由各科室及纪工委根据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培树2个以上示范典型,统一上报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并确定观摩行走的线路,明确观摩的具体内容和先后顺序。之后组织由机关书记、监察局副局长及各科室主任、纪工委书记组成的观摩拉练团,采取实地观看和听取经验介绍的方法进行现场观摩。按照活动安排,7月27日至29日组织了首场观摩,涉及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窗口亮化工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13项具体工作。带动了纪检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以创新机制为抓手,增强干部内在动力和活力,激活干事创业的本领

良好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卢龙县不断创新管理机制,营造了“人争先进、事争上游”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实行目标管

理考核制度。在机关内部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到科室、人头。每年年底,对各科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评先奖优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机关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严格实行平时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和年中、年末述职制度。二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在内部交流上,实行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交流使用制度。一年来,先后从纪工委、监察分局中抽调5名干部到机关科室锻炼,对5名科室主任和4名一般干部进行了科室轮岗交流,从而达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提升素质的目的;在外部交流上,委局机关先后向审计局、科技局等单位和部门交流干部6名,从农牧局、计生局、各乡镇调入干部20名。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干部交流,不仅激发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而且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了良好的执法执纪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三是实行干部外派和挂职锻炼制度。实行干部到上级部门学习、到基层下派挂职锻炼,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为此,在委局机关选派一名年轻干部到市纪委参加为期半年的跟班培训,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的中层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有两名乡镇纪检领导干部到县机关挂职锻练,两名乡镇纪检一般干部到县信访局等部门进行学习锻练,有效的提高了干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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