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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国际互联网

国际正义与国际民主

“9·11”之后阿富汗战争爆发之前,笔者撰写了《国际恐怖主义对文明的挑战与中国在全球化世纪的选择》(首发于“世纪中国”网站,摘发于魏群主编:《2001—2002·东方·人文备忘录》,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预言:“正在揭开帷幕的第四次世界大战是国际反恐怖主义战争。”“这次新的世界大战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基地’组织的全球大本营和它的包庇者阿富汗塔利班当局,以及继续研制核武器和生化武器并拒绝联合国对其实施核查的伊拉克萨达姆政权;第二阶段的目标是分散在几十个国家中的恐怖主义网络,由国际反恐怖主义大联盟协助当地政府将其逐一肃清。在海湾战争后,以巴和解进程迈出了很大的步伐;相信在这次反恐怖主义战争结束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和平将会实现,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争端也会得到解决。届时,全球治理体制将显现出雏形,对践踏人权的政权和本国合法政府无力清除的恐怖主义巢穴进行国际干预将成为国际惯例,全球经济一体化将得到全球政治一体化与民主化的保障、调剂与补救。”正是在对国际正义观念和世界秩序演变的历史研究基础上,笔者才作出了上述判断。如果对于世界格局及其发展趋势缺乏宏观的和历史的把握,不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新左派,都很容易陷入话语的悖论,发生一场无谓的“概念之战”。

一. 国际正义观念的演变

国际正义观念与一般正义观念一样,是随着历史的演化而发展变化的。当今世界诸文明所共认的正义观念,可以说是轴心文明在枢轴时代实现“超越突破”的产物。所谓“轴心文明”,是指公元前十世纪至二世纪间(“枢轴时代”)在以色列、希腊、波斯、印度和中国各地几乎同时出现,以具有“超越”意识为特征的宗教与哲学运动,包括西方的希腊哲学、犹太教(和随后的基督教),印度的耆那教与佛教,以及中国的儒教等等。它们具有对现世政治、社会秩序与文化观念的强烈反省与批判意识,以及更高理想境界的追求,从而获得超越地域、种族局限的普适性。轴心文明的中心人物诸如印度的佛陀、大雄,中国的孔子,希腊的苏格拉底,以色列的以赛亚等,都出现于公元前600—400年这短短两百年之间,轴心文明其后分别成为在公元前三至二世纪间出现的罗马帝国、阿索卡(Asoka)帝国和汉帝国的精神支柱。1在“轴心文明”实现“超越突破”之前,或在直到20世纪尚存的化外猎头部落中,现在一般人毫不怀疑的正义观,最简单的如“(除自卫外)不可杀人”,复杂一点的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并不是具有超越性的价值。

现在已为世人普遍承认的国际正义观念(如民族自决、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比一般正义观念的形成要晚得多,基本上可以说是20世纪的产物。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民众支持政府把共和体制推向全欧洲,普奥俄等君主国则认为恢复法国王政是他们的国际义务。在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无论是自由民主主义者还是社会民主主义者,都不反对政府的殖民主义政策。在20世纪国际正义观念的形成过程中,美国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威尔逊主义和罗斯福主义也因此成为确立20世纪国际正义观念的里程碑。如果说杰斐逊主义和门罗主义是在美国和美洲范围内实行自决与自治的宣示,威尔逊主义和罗斯福主义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实行民族自决与人民自治的呼吁。

美国人自北美洲各殖民地建立以来,就具有自治、自由和民主的传统,因此,他们希望把自己的成功经验介绍给世界,并由此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和平与安全。当美国在19、20世纪之交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后,就具有了把这种理想主义的抱负付诸实施的力量基础。恰恰是在中国问题上,美国的道义外交首次展现了成效。1899年9月,美国国务卿海(John Milton Hay)给德、俄、英、法、意、日等国发“照会”,要求各国开放门户,并遵守中国的标准,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跟中国做生意。八国联军一役开始后,海于1900年7月3日向七国发出美国关于“门户开放”政策的“第二度照会”。该照会称:“美国政府的政策是寻求一种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的目的是能够带给中国永久的安全与和平;保护中国领土与管理完整;保证商业与国际法中一切友好国家权利的稳固;维护世界各国与完整的中华帝国之间平等、公正贸易的原则。”史家指出,美国的“门户开放说法发展了两个原则”:除了“所有在华国家的平等待遇”,另一个原则就是“中国的完整性”。“借助现代外交策略......,海使世界习惯于接受‘门户开放’这个为中国而采纳的唯一高尚的政策。没有一个与此有关的西方政府乐于接受它,它们都在已经到手的盘剥中为自己盯着更多的利益并且乐于进行更多的争夺;但是在海宣布门户开放政策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公然反对它。”赵晓明认为:“纵览过往的国际交往历史,这是首次实力强大的多国殖民集团面对一个弱国,而且是一个违反国际协约的弱国,承诺接受道义原则的束缚。”2

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威尔逊总统于1918年1月8日对国会发表演说,提出了著名的“十四点计划”。在他称之为“世界和平纲领”的十四点计划和随后对该计划的阐述中,威尔逊提出:“我们所要求的,就是要使世界适合人类生存和安居乐业;尤其要使它成为一个这样的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那些像我们一样希望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的制度的国家,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它民族的公平待遇而不致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和平基于对所有民族的公平正义之上”,“所有问题的公正解决必须受公正原则的指导”;“各民族不应该成为倾向任何均势的交易品”,“应获得绝对的自治权”;“必须根据旨在不分大小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提供相互保证的专门盟约”;“创建一个和平组织,使自由国家力量联合起来,阻止侵略以及维护和平与正义”,国际联盟要建立“在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上、在人类有组织的舆论支持下的法治”,“遵循唯一的准则就是有关各国人民的权利平等”。3由于美国的雄厚实力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因此十四点计划得以成为战后安排的基本指针,并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尤其是在弱小民族和战败国中。陈独秀在1918年底的《每周评论》发刊词中热情洋溢地表达了中国知识分子对威尔逊主义的赞许:“美国大总统威尔逊屡次的演说,都是光明正大,可算得现在世界上第一个好人。他说的话很多,其中顶要紧的是两主义:第一不许各国拿强权来侵害他国的平等自由。第二不许各国政府拿强权来侵害百姓的平等自由。这两个主义,不正是讲公理不讲强权吗?我所以说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好人。”4由于威尔逊没能在巴黎和会上说服英国和法国支持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要求,他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位置有所下降。在1923年12月北京大学投票选举世界第一伟人的民意测验中,威尔逊在全部497票中得51票,位居第二;列宁得227票,跃居第一。5苏俄政府在自身面临困境时所宣布的对华政策,使中国知识分子的好感从威尔逊转向列宁,但是直到很久以后(苏俄政府否认无条件放弃对华旧约和相关权益,挑动和支持中国各派内战,在承认满洲国问题上与日本妥协,逼迫中国政府承认外蒙独立,在东北奸淫抢掠,……),他们才充分领教了苏俄外交的虚伪性和强权性。

1941年8月14日,罗斯福总统和丘吉尔首相在美国巡洋舰“奥古斯塔号”上签署了《大西洋宪章》,美英两国郑重承诺和声明:不寻求任何领土的或其它方面的扩张;不希望看见发生任何与有关人民自由表达的意志不相符合的领土变更;尊重所有民族选择他们愿意生活于其下的政府形式之权利,希望看到曾经被武力剥夺其主权及自治权的民族,重新获得主权与自治;在尊重他们现有的义务下,努力促使所有国家,不分大小,战胜者或战败者,都有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为了实现它们经济的繁荣,参加世界贸易和获得世界的原料;希望促成所有国家在经济领域内最充分的合作,以促进所有国家的劳动水平/经济进步和社会保障;希望在纳粹暴政被最后消灭之后,建立和平,使所有国家能够在它们境内安然自存,并保障所有地方的所有人在免于恐惧和不虞匮乏的自由中,安度他们的一生;这样的和平将使所有人能够在公海上不受阻碍地自由地航行;世界上所有国家,为了现实的和精神上的理由,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如果那些在国境外从事或可能以侵略相威胁的国家继续使用陆海空武器装备,则未来的和平将无法维持;所以他们相信,在一个更普遍和更持久的全面安全体系建立之前,解除这些国家的武装是必要的。同样,他们会协助和鼓励一切其它可行的措施,来减轻爱好和平的人民在军备上的沉重负担。根据《大西洋宪章》所阐发的基本原则,四大“发起国”——美国、苏联、英国和中国于1944年秋,在华盛顿郊区的敦巴顿橡树园,拟定了《联合国宪章》的草案。可以说,《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宪章》是当代普遍承认的国际正义观念的胚胎和骨骼。罗斯福主义的精髓可以用“四大自由”来概括,即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免受恐惧的自由。毛泽东曾代表中共高度评价“四大自由”,他在1945年9月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6

1947年6月5日,马歇尔国务卿在哈佛大学发表演说,宣布了美国的“援欧”计划,他表示:“我们的政策的目的在于恢复世界范围内的正常经济秩序,从而提供一个自由制度得以存在的政治社会环境……我敢肯定,任何愿意加入这一复兴事业的国家,都将得到美国政府的全力合作。”此计划后来被称为“欧洲复兴计划”,即“马歇尔计划”,它不仅适用于战时的盟国,而且适用于原来的敌国。丘吉尔称誉说:“马歇尔计划是历史上最光辉的创举”和“最纯洁的行动”。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写道:“不是原子能的发现,而是体现在马歇尔计划中的那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对较困难的国家的援助精神,将载入史册,成为我们时代中的最巨大成就。”7马歇尔计划的实施与苏联在德国和中国东北的抢掠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根据“东北工侨”善后联络处的调查,苏军在东北抢掠“战利品”造成的损失总计不下于20亿美元,各工业部门工作能力损失30%-100%,多数部门工作能力损失50%-80%)。8马歇尔计划开创了历史的先例,它重新厘定了战胜国的权利与义务,给强权戴上了一个自律的笼头。世人欣慰地看到,近年来美国在带领盟国先后战胜南斯拉夫、阿富汗和伊拉克后,不仅没有索要战争赔款,而且马上提供了大规模的人道主义援助和经济重建基金。在不久前通过的本年度补充预算中,美国政府就追加了25亿美元的财政拨款,用于伊拉克的人道主义援助和战后重建。

尽管丘吉尔与罗斯福一起签署了《大西洋宪章》,他在二战中一直怀有重振和复兴大英帝国的梦想,但是在罗斯福(以及斯大林、蒋介石)的坚决抵制下,他的梦想最终破灭了。从而在二战结束后迎来了前殖民地国家独立的第一次高潮。1956年10月底,英、法两国为了维护在苏伊士运河的利益,联合以色列对埃及发动了军事行动。艾森豪威尔总统代表美国对两国政府施加了强大的压力,并推动联合国大会以压倒的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所有外国军队“立即”撤出埃及。英、法在苏伊士危机中的失败,诱发了前殖民地国家独立的第二次高潮。基于民族自决权的原则,美国在一战和二战后充当了东欧国家以及亚非国家的助产士,对于这一历史事实,还很少有人提出质疑。

在有些人那里,国际正义不是被用来作为构建国际秩序的基础,而是作为打击敌人的意识形态工具,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地把国际正义观念与美国的所作所为对立起来,尽管这有悖历史事实。用国际正义来制约国际强权,对于弱小国家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对于强国大国来说,则是观音菩萨戴在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在20世纪中,德国、日本、意大利、英国、法国、苏联都曾想摆脱这一紧箍,最大限度地实现本国的国家利益。如果没有比它们更强大的力量在起作用,仅仅凭借弱小国家的意愿和呼吁,民族自决、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就能够成为受到普遍尊重的国际正义和国际法原则吗?有人说,威尔逊主义和罗斯福主义是美国人的一种伪善、一种欺骗,是其国际强权政策的遮羞布。需要解释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怎样做?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当美国拥有世界三分之二的工业生产能力和黄金储备,一千几百万人的陆海空军,对核武器的独家垄断,上千个海外军事基地,并充当其他所有盟国的债主及武器和食品供应者的时候,它为什么不奉行赤裸裸的“丛林法则”,不直截了当地动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来攫取利益,反而要通过威尔逊主义和罗斯福主义传播一种国际正义的理念,来授人以柄呢?

在了解美国是20世纪国际正义观念的首要倡议人和维护者的历史后,面对美国人现在率先挑战和重新厘定国际正义观念的举动,国人就不会感到特别的惊奇。事实上,这并不是美国与世界的对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当代美国人对其前辈人的清算与反省。根据波普的观点,人类的一切举措,包括政府的各种政策,都是无止境的“试错”过程中的一个个环节。威尔逊主义也罢,罗斯福主义也罢,都需要接受历史经验的检验。

威尔逊在十四点计划中表达了对一个“适合人类生存和安居乐业”的世界的憧憬,达成目标的途径是使所有国家能够“像我们一样”,“决定自己的制度”,“获得正义的保证”。学者指出,威尔逊主义代表了一些人的一种信念,“多少世代以来在处理‘内政’方面被视为自由民主基本要素的理论和实践有可能应用于处理‘外交’”。9但是,威尔逊主义者在把自决、自治和民主理念从美国推向世界时,并没有充分清醒地认识到,在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些具有根本性的差异。国内社会的主体是个人,这是没有疑义的。国际社会的主体是谁,有时候却很难确定,如果说是民族国家,那么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不是单一民族国家,在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和科索沃三者之中,究竟谁更有资格作为国际社会的主体呢?从洛克、卢梭到罗尔斯,在论证自由、民主的正义性与合理性时都需要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每一个公民都是理性人,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但是,国际社会的实际主体——代表国家的政府很难说都是理性的政府,组成政府的官员个人和统治集团知道自身的利益所在,却不一定知道国家的利益所在,而且经常会把自身利益放在本国多数人利益之上。国内的自由民主“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其前提是有一个实行法治的政府。而一些国际正义与国际民主的鼓吹者,同时又是“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IPA体制)”的赞美者,这使人感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是《镜花缘》中的君子国,不需要任何制度与权力的“保证”,就能够凭所有国家的自觉自律实现国际正义。事实上,国际社会中的“小人”并不比国内社会中少。经过几十年历史的检验,民族自决、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项原则均已受到严重的挑战和质疑,国际正义的观念体系目前正处在一个历史性转折关头。

民族自决权的理论提出之后,在实践中即遭遇重重困难,而且越往后暴露出来的问题越多。一战期间,列宁在倡导民族自决权方面是与威尔逊并驾齐驱的人物,可是在他掌权之后,却受到自己任命的民族事务人民委员斯大林的强烈抵制,在列宁临死前两人几乎撕破脸,最终还是身为格鲁吉亚人的大俄罗斯主义者斯大林的意志得以贯彻。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权,其直接的针对性是要解决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民族问题,可是从奥匈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本身又孕育着一个新的民族问题——德意志人占人口多数的苏台德地区问题,正是这个问题日后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之一。基辛格批评说:“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当中,不加挑剔就接纳民族自决的原则,没有考虑到权力关系以及各个不同族群不顾一切只想解决宿仇积怨所带来的动荡效应。”10当把民族自决权理论的运用从东欧转向非洲时,它的弊端就更加显现出来。现代非洲国家在殖民地化以前,尚处于部落主义的阶段,在那里真正实行自决权,就只能建立部落国家而谈不上所谓的民族国家。如果以拥有共同语言作为民族的标志,那么有不少非洲民族是跨国界民族,除非彻底打乱现有的国界,就根本无法建立民族国家。而只要存在民族混居与民族通婚的现象,不论如何划定国界,都避免不了少数民族的存在,除非进行种族清洗。在前南斯拉夫出现的种族清洗,尤其是在卢旺达和布隆迪发生的种族屠杀,使民族自决原则的正义光环黯然失色。国际社会接受了苏联的解体,却没有承认车臣的国际主体地位;国际社会接受了南斯拉夫的解体,却拒绝科索沃独立的要求;国际社会也无意接纳一个库尔德人的国家。这说明不存在一个清晰的、一致的、受到普遍承认的实施民族自决权的国际准则。真正有意义的努力应当放在消除种族歧视上,而不应放在争取民族自决上。南非如果按照种族、民族与部落的原则划分为若干个小国,比起目前的状况肯定是一个倒退,所有南非人的生活质量都会下降。而美国作为一个最成功的现代国家,除了印第安人保留地外,并没有像许多国家那样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国家不分大小,主权一律平等,这在理论上有其合理的地方,在现实中却是根本行不通的。现有的国际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主权平等的,如联合国大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权会议等;第二类是主权成员国之间权力不平等的,如联合国安理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第三类是成员国之间权力平等但成为成员国的条件非常严苛的,如G8、经合组织、世贸组织(WTO)等。联合国大会等第一类组织只是一种各说各话的国际论坛,真正具有权威性并能够实际运行的是第二类和第三类组织。欧洲共同市场和欧洲共同体曾经是实行各国主权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的,然而,在扩大和深化为欧洲联盟后,就开始向主权国家权力不平等的方向转化。2000年底的欧盟峰会通过了《尼斯条约》草案,在欧盟委员会组成和委员分配名额上,明确了在欧盟达到或超过27个成员国时,只能设置少于27名委员(即改变现在每一成员国至少有一名委员的作法);在欧盟理事会内表决票数的分配上,做出了基本按成员国人口加权的规定;确定在50多个决策领域内,将“一致通过”原则(即“一票否决制”)改为“有效多数制”,当欧盟成员扩大到27国时,表决总票数为346票,“法定多数票”为258票,阻止决定的少数票为89票,德、法、英、意四个“大国”在欧盟理事会中各拥有29票,但在文化、移民等某些敏感领域中仍保留了一票否决制;规定了欧盟扩大到27国后各国在欧洲议会中占有的席位数,德国因人口第一而占据最多议员席位。11主权平等实际上是以牺牲人权平等为代价的,如果说13亿人口的中国与几万人口的大洋洲岛国在国际社会上享有相等的权力,岂不是对每一个中国人极大的不公平。对于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内社会来说,只有公民才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力,少年儿童与被剥夺了公民权的罪犯是不包括在内的;但是与此类似的一种理论与实践,在国际社会中尚未建立和健全。正如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人口爆炸导致人口结构年轻化,20世纪下半叶国际社会的“人口爆炸”导致不成熟的新生国家占据了联合国的大多数席位。如果一个国际组织对于成熟国家与幼稚国家不作任何区分,就会出现由幼儿园中的儿童选举园长和决定食谱的闹剧。如果一个国际组织对于流氓国家束手无策,例如联合国人权会议中那些人权纪录不干净的国家把利比亚推上主席的宝座,就有点像由罪犯来选举警察的味道了。

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意味着承认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国际社会中的政府主权,相当于国内社会中的个人自由,在正义观念中排在最高的位次。威尔逊主义者曾经设想,那些获得民族自决权的国家,将会“像我们一样”实行自治与民主,建立“安居乐业”的社会。但20世纪的历史证明,大多数新生国家并没有自发地走上美国独立后的发展道路,“理性政府”实属凤毛麟角,蒙博托、阿明、马科斯、苏哈托式的政府领导人远远多于甘地、尼赫鲁式的领导人。对于负责任的理论家和政治家来说,不可能无视严峻的现实而始终钟情于过时的原则。1990年代以来,“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与实践日渐浮出水面。

1999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两种主权观》一文中写道:“特别是由于全球化和国际合作的力量,国家主权在其最基本意义上正在被重新加以定义。国家现在被普遍认为是一项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与之相反。与此同时,一种重新兴起的、范围广泛并日益扩展的个人权利意识,强化了个人的主权,即联合国宪章和后来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当我们今天读到联合国宪章时,我们就更加认识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是要保护人类的个人,而不是保护虐待他们的人。”122000年4月3日,安南在联大会议上宣读的有关联合国改革的一揽子计划中指出:“我们的目标没有任何改变:和平、繁荣、社会正义与可持续的未来。但是我们用以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要根据时代做出相应的调整”。“保护基本人权曾经被认为是专属于主权国家范畴的权力,但是现在人权问题已经成为超越民族、政府、国界的、应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曾经依赖由主权国家保护它的公民不受侵害,但是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公民已经不幸地沦为他所在国家中政府的人权侵害施暴对象;沦为政府无法控制的、非法武装与暴力团体的施暴对象;以往的国际公约也没有充分考虑到易被伤害的弱势群体如复杂紧急情况下的流离失所者、妇女及儿童的具体需要。”“没有一条法律原则——即使是主权原则可以用来掩护危害人类罪!在发生此类罪行并且在制止此类罪行的过程中一切和平的手段都已宣告无效的区域,联合国安理会有道义上的责任为国际社会采取必要的行动。”“武力干预永远是最后的手段,如果面对大规模的屠杀,这一手段绝对不能放弃!”13

最近,“国际干预与国家主权委员会”从一个新视角重新思考国家主权的含义。委员会的报告为素来“作为权利的主权”(sovereignty as a right)增补了一层含义——“作为义务的主权”(sovereignty as responsibility)。该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如果某些国家陷于混乱或采取不负责的行动,因此使其人民陷于危险之中,国际社会就有义务进行干预。14依据“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联合国对南非、伊拉克、柬埔寨、东帝汶、阿富汗进行了制裁、维和与军事行动,北约对波黑和南斯拉夫进行了“人道主义干预”;类似的行动还有美洲国家组织对海地的干预,非洲国家组织(非洲联盟)对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布隆迪等国的干预;最晚近的案例则是美国及其“自愿联盟”对伊拉克的入侵。由于国际社会对于“人权高于主权”还存在歧见,因此“人道主义干预”的手段与合法性有所不同。安南认为:“这些先例无一可以成为令人满意的新千禧年模式。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在发生大规模系统性违犯人权行为时,国际共同体不能袖手旁观。我们还明白了,如果要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持久支持,这种干预必须立足于合法性原则和普遍性原则。我们需要使我们的国际制度更加适应于一个出现了新演员、新责任和新的和平与进步可能性的新世界。”15这就需要国际正义观念的更新与国际法体系的改革。

国际正义在正义体系中属于次级目标,无论国际正义观念如何演变,都应当围绕与服从于一般正义。一般正义的标准就是人的价值。在一个属于人的世界里,一切都只能以人的价值为终极价值,以人的标准为终极标准。“人权高于主权”的提出,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博登海默在《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指出,社会正义观的改进和变化,常常是法律改革的先驱;同理,国际正义观念的改进和变化,也必然会成为国际法改革的先驱。

二.国际正义的实现:制度与实力

正义的实现,需要有制度的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以实力为后盾。一个实行宪政、法治的政府,是国内正义得以实现的制度保证,一个类似于世界政府的国际机构,是国际正义得以实现的制度保证。威尔逊与罗斯福在提出国际正义新观念的同时,都对于国际新体制与世界新秩序有所规划,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都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一方面是制度后面缺乏强大实力的支撑以及使用这种实力的政治决心。

威尔逊在“十四点计划”中提出,“必须根据专门公约成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联合组织,目的在于使大小各国同样获得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的相互保证”。在他的极力主张下,国际联盟盟约写入了与德国、奥地利、保加利亚、匈牙利、土耳其签订的五个和平条约中。国际联盟会员国承诺遵守“集体安全系统”,维持和平及消弭战争。盟约第十条规定,“国际联盟各会员国对于一切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和现有的政治独立保证尊重和维护,反对一切外来侵略”;第十一条规定,“凡任何战争或战争威胁”,“皆为有关联盟全体之事”,它应当采取“一切经认为适当及有效的措施以维护各国间的和平”。根据盟约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各国间“可能引起关系破裂的争端”应按下列三种方法之一处理:交由常设国际法庭解决,提请仲裁,或由国际联盟行政院进行调查。在国际法庭作出判决、仲裁人作出裁决或行政院提出报告之后的三个月内,有关各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诉诸战争。如果某一成员国违背自己承担的义务,贸然开战,就可以对其进行制裁,所有其他成员国将与该国断绝一切贸易往来和财政关系,禁止本国国民与该国国民的一切交往,阻止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民与该国国民的一切交往,无论其是否为国际联盟的成员国。此外,行政院还将建议各成员国为维护盟约应分别提供多少武装力量。但是,由于盟约中的另外一些规定,使国际联盟难以有效发挥“集体安全系统”的作用。首先,根据第五条,除程序及批准新会员事务外,大会的所有议案必须得到国际联盟全体成员国一致通过;除程序事务外,行政院的所有议案必须得到行政院全体成员国一致通过;而在涉及各国主权的问题上很难达成全体一致。其次,国际纠纷发生时,有关国家鲜有主动向国际联盟请援,它们宁愿以一己方法解决;这样国际联盟将无从作出仲裁。最后,在军事制裁上行政院只有建议之权,如果有关国家不愿意派出武装力量,国际联盟也就无计可施。法国提出筹组国际部队或是预做某种安排,赋予国际联盟自动采取执行行动的机制,在凡尔赛和会上未被接受。16

国际联盟还没有正式成立,就遭到一个最沉重的打击,由于参议院拒绝批准凡尔赛和约,国际联盟的主要发起者和设计者美国没能成为它的成员国。以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亨利·洛奇为首的一批参议员反对美国无条件承担盟约所规定的集体安全义务,他们要求对盟约第十条提出保留意见。威尔逊总统拒绝妥协,他坚持该条是“世界新秩序的基础”,表达了“世界的良知”。他认为,美国应当在国际联盟中发挥领导作用,“当你成为一个决定因素后,不管你愿意与否,你是不能够保持孤立的”;“就我而言,我愿意参加进入,接受向我们提供的世界领导权。我们对它加以拒绝,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威尔逊在为获得对和约的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游说演讲活动中病倒,从此不再能够把握美国的政治航向。在美国参议院的表决中,不附有洛奇保留案的和约以53票反对、38票赞成遭到否决;附有保留案的和约以49票赞成、35票反对,不足三分之二多数票未获通过。17对于国际联盟成员国特别是其中起支配作用的英法两国来说,由于美国的拒绝,现在的这个国联就完全不同于它们接受盟约时所想象的那个盟约了。“当盟约提交英国议会时,尽管作为一个海军强国,他们的负担显然将是最沉重的,却没有一个议员对于接受制裁条约是否明智表示怀疑。可是一旦领悟这种重负不仅不能与美国共同承担,而且很容易造成英国不得不在这二者之间进行抉择的局面:或者不履行自己对制裁侵略者应尽的义务,或者带头实行海军封锁从而否定美国一贯坚持的公海自由航行权,这时人们对于这些条款的看法便全然改观了。”1924年,法国向国际联盟建议,把“侵略”一词定性:凡任何国家如拒绝仲裁解决纠纷且发动战争者,视为“侵略者”,国联对她会采取经济及军事制裁。但这一建议遭英联邦国家否决,因为它们不想在没有美国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介入任何战争中。布赖尔利等认为:“国联之所以软弱,并不是由于盟约在法律上的任何缺陷,而是由于存在着这样一种忧虑:一旦出现挑战,国联中的大国是否愿意以绝对优势的兵力来对付侵略者,或者,在没有美国参加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能力作到这点,而一个有效的安全体系所依仗的,正是兵力的绝对优势。”18历史的事实是,由于美国的缺席,国际联盟没有能力制裁先是日本然后是意大利和德国的侵略行径,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联合国家”一词是罗斯福总统想出来的。1942年1月1日,美、苏、英、中等26个正在对德意日轴心国作战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宣布以《大西洋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为盟国的共同纲领,约定决不单独停战或单独媾和。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上,美英苏三国首脑达成了建立联合国组织的最后协议。罗斯福回国后向美国人民汇报说:“我们建议以全球组织来代替单位行动、排他性同盟、势力范围、权力制衡等制度,让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有机会加入它。我深信国会和美国人民将接受这个会议的结果,作为永久和平的架构之开端。”19在同年4月至6月的旧金山会议上,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英苏中四国拟定的敦巴顿橡树园草案的基础上,起草并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同国际联盟一样,联合国的建立是为了完成两大任务:维护和平与安全,妥善处理国际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吸取前者的教训,《联合国宪章》对于保障国际安全作出了更加坚定和明确的承诺:“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安全理事会得调查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磨擦或惹起争端之任何情势,以断定该项争端或情势之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安全理事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包括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安全理事会如认为以上办法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

不同于国际联盟,《联合国宪章》不再要求全体会员国的一致:“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联合国宪章》也不要求安理会全体成员国的一致:“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它还是留了一个“大国一致”的尾巴。罗斯福在德黑兰会议上设想建立一个包括三个机构层次的普遍国际组织:一个由“联合国家”组成的庞大机构;一个由苏美英中四大国,再加上欧洲两个国家、南美洲、近东和英国自治领地各一个国家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机构;一个由苏美英中组成的“四警察”机构。1943年12月24日,罗斯福在谈到开罗和德黑兰两次会议时说:“英国、俄国、中国、合众国及其盟国代表了全世界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口。只要这四个军事大国团结一致,决心维护和平,就不会出现一个侵略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可能。”20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美英苏三国代表对于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并无歧义;但美英代表认为,如果一个常任理事国是争端的当事国,该国不应享有否决权,苏联代表则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取消否决权;会议对此未能达成协议。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上,对安理会表决程序提出折衷方案:对采取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准司法性”问题,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如系当事国,不得使用否决权;对采用强制手段加以解决的“实质性”问题,如制止对和平的破坏、控制军备等问题,安理会所做的一切决定均需常任理事国的一致意见,不论其是否是争端或冲突的当事国。这一方案被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又称“雅尔塔公式”,最终写入了《联合国宪章》。

在“联合国家”并肩作战的时候,“大国一致”是不难做到的,但是在二战结束后,“大国一致”就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稀罕事。在1945—1975年间,仅苏联一国就在安理会使用了114次否决权。21“大国一致”要以对《联合国宪章》的尊重为基础,《宪章》在序言中开宗明义:“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而苏联作为一个奉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以世界革命为最终目的,它用自己的行动表明,既无意尊重条约与国际法义务,也无意保障基本人权。斯大林在雅尔塔会议上的主要让步是签署了《解放欧洲共同声明》,保证在东欧举行自由选举及建立民主政府,但是历史很快便证明,东欧的所谓“选举”乃是“刺刀下的选举”。基辛格说:斯大林以为“红军将可望立刻占领这些国家,届时摆摆样子即可,殊不知,他完全低估了美国人传统上对法律文件的认真、尊重。日后,美国决定组织起来反抗苏联扩张主义,其理由就是斯大林背信——自雅尔塔以降,事例众多。美国领袖和百姓都明白它。”22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宣言》写道:“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此现在,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们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48个国家投票赞成《宣言》,没有反对票,但是有8票弃权。弃权的国家有以苏联为首的东欧6个国家,还有南非和沙特阿拉伯。这表明苏联根本无意尊重和执行联合国保障人权的“共同标准”。

美国在二战中建立了史无前例的强大军事力量,但是美国政府和人民并没有用它来干预他国内部事务和按照自己的面目改造世界的政治意愿。中共曾表示欢迎美国“干涉”中国内政,毛泽东在1944年与美国外交官谢伟思等谈话时说,美国介入中国内部事务,能够“增进中国人民的真正利益,就不是干涉,它将为中国广大群众所欢迎,因为他们需要民主,只有国民党才反对它。”“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即使你们的美国士兵不作积极宣传,但只要他们出现并同中国人接触,就会产生好的影响。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欢迎他们在中国。”“从相反的另一方面来看,有美国人在场也是好的。如果美国分布得很广泛,他们对国民党就会产生一种约束作用,国民党要制造麻烦就更加困难。昆明是一例子,那个地方已经变成自由主义思想和学生自由活动的中心了,因为在这么多美国人的眼皮底下,国民党是不敢逮捕学生和把学生投入集中营的。拿这一点同西安相比,西安的美国人非常少,特务就横行无阻。”23蒋介石也欢迎美国干预中国内部事务,他希望美国人替他运兵,给他军援,帮他约束中共,乃至主张在国、共、美“三人小组”中把最后决定权交给美方。但是美国特使马歇尔将军下车伊始便表示:“中美关系友好,惟美国人民不愿干涉他国内政,此种情绪相当强烈,足以左右杜鲁门总统之行动,是以今后对中国援助,将视国共双方能否互相让步,达成协议而定。”由于国共双方均不肯让步,内战愈演愈烈,杜鲁门于1946年8月18日以行政命令禁止对华输出军火,以此作为促使国民党“作出某些合理妥协的唯一手段”。在马歇尔的和平调处使命完全失败后,杜鲁门表示于同年12月18日发表声明,认为中国一直未能用和平方法达成团结目标实为一大遗憾。声明表示:我们无意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我们的立场是明确的。我们将维持我们帮助中国人民在其国家内争取和平与经济复兴的政策,同时避免卷入他们的内部事务。24

美国在二战后的表现几乎与一战后一模一样。它迅速撤回并遣散了几百万大兵,而且不愿意对自由国家的防务做出任何承诺。直到苏联完成了对东欧国家的军事占领与政治控制,进而威胁南欧和西欧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时,以“遏制共产主义”为目标的杜鲁门主义才姗姗出台。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总统在致国会的关于援助希腊和土耳其的咨文中称:世界已分为两个敌对的营垒,一边是“极权政体”,一边是“自由国家”,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两种不同生活方式的抉择;“自由制度的崩溃和独立地位的丧失不但对这些国家,并且对全世界都具有灾难性”。针对这种局势,“美国的政策必须是支持各国自由人民,他们正在抵制武装的少数集团或外来压力所试行的征服活动。”“我们必须帮助各国自由人民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去解决有关他们各自命运的问题。”“我们的帮助应该首先通过经济和财政援助的途径,这种援助对稳定经济和有秩序的政治进展是关系重大的。”“这是美国外交政策的转折点,它现在宣布,不论什么地方,不论直接或间接侵略威胁了和平,都与美国的安全有关。”255月22日,援助希、土法案经参众两院通过,杜鲁门签署成为法律。紧接着美国政府又提出了援助西欧的“马歇尔计划”。此后,美国改变了建国以来一直奉行的和平时期不结盟的政策,推动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但是,美国在冷战期间始终处于战略上的守势,无论是在欧洲、朝鲜、古巴、越南、安哥拉、阿富汗。尼克松主义的提出,意味着美国从杜鲁门主义所承诺的全球义务上的退缩。1969年7月25日,尼克松在关岛宣布了对亚洲的新政策。其要点是:越战结束后,美国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并恪守业已承担的条约义务。但除非受到核大国的威胁,美国将鼓励其亚洲盟友自己承担国内安全和军事防务的责任,而美国则避免卷入越南式的战争。美国将不再承担保卫世界自由国家的全部责任,伙伴国家应当更多分担集体安全的责任。由于美国在越南战争后的战略收缩,苏联的全球扩张在1970年代末达到了顶点。

柏林墙倒塌,标志着美国获得了冷战的最后胜利。当时洋溢着一片乐观的气氛。1990年欧安会首脑会议签署的《巴黎新欧洲宪章》称,必须把自由、民主、多党制、私有制等作为未来国际秩序中必须采纳的普遍原则,“完整、自由的新欧洲”将作为世界新秩序的“样板”。同年9月,老布什总统首次提出了建立世界新秩序的目标。他说:一种“世界新秩序”是“一种强烈的愿望”,“也是一种机会”。“建立世界新秩序──在新秩序中,把不同的国家吸引到一起从事共同事业,这就是实现人类共同的愿望:和平和安全、自由,以及法制。”26但是,随着海湾战争一百小时地面战的结束,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实际进程便嘎然而止。发动侵略战争的萨达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下野的老布什反而成为前者的暗杀对象。克林顿总统在索马里事件中的决策,对于期盼“建立世界新秩序”的理想主义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美国出兵索马里的目的是给几百万灾民分发救济粮,由于这是联合国的一次紧急救援行动而不是战争行动,美国没有要求掌握多国部队的指挥权。当美军受到出乎意料的人员伤亡时,克林顿立刻决定从索马里撤军。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一举措极大地鼓舞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而使美国再次处于被动挨打的战略守势。冷战结束造成了一种世界政治的真空,美国及其盟国不去塑造自由民主的世界新秩序,本·拉登及其志同道合者就要趁虚而入,开创他们心目中的“世界新秩序”。他们在全球范围内招兵买马,肆无忌惮地把恐怖主义的魔爪伸到了纽约、莫斯科、北京、新德里和巴厘岛。

美国屡屡在国际政治中陷于被动的防御态势,是由其国内政治的性质所决定的。民主政治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庸政治、保守政治,具有得过且过的消极性与关注自身的内敛性。伸张国际正义,建立世界新秩序是一种国际“公共财”,需要投入极大的财务成本,一般的国家拿不出这么多的钱,美国能够拿出大部分的钱却只能享受一小部分的好处,而且成功的机会远小于半途而废的可能,任何一个现实主义的美国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本能地都不会支持威尔逊式的理想主义建构。芸芸众生只有在接受事实的惨痛教训时才会警醒,想到那些深谋远虑的理想主义者的好处。德国潜艇击沉鲁西坦尼亚号轮船,死了许多美国人,导致美国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威尔逊主义得以出笼。日本联合舰队袭击珍珠港,死了许多美国人,促使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罗斯福主义应运而生。“基地”组织制造了“9·11”事件,又死了许多美国人,推动美国领导国际反恐怖主义战争,布什主义崭露头角。美国的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在先发制人战略上达成一致,使美国在对外政策上从防御转向进攻,这种同仇敌忾的现象,在近几十年中是难得一见的。1991年1月12日,美国国会通过授权老布什总统在必要时使用武力解放科威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有183位众议员和47位参议员;2002年10月10日,美国国会通过授权小布什总统在必要时使用武力对付萨达姆的议案,这次投反对票的只有133位众议员和23位参议员。27

笔者曾指出:美国作为当今唯一超级大国,能否带领反恐怖主义大同盟打赢这场“世界之战”,进而开创全球治理的世界新秩序,主要障碍不是狡猾凶残的恐怖主义者,也不是口是心非的同盟者,而是美国国内根深蒂固的孤立主义和单边主义。28现在其他国家的政府需要作出衡量与选择:全球治理的世界新秩序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是鼓励美国人摆脱根深蒂固的孤立主义倾向,担负起为全球治理出钱出力的重任;还是为其设置各种障碍,让美国人失去耐心后从世界主义重新回归美国主义。在最近围绕伊拉克危机进行的全球大辩论中,与美国有特殊关系的长期伙伴国——英国、澳大利亚,由中右翼政党掌权的西欧国家——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丹麦等,刚刚从专制枷锁下解放出来的东欧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阿尔巴尼亚等,中国周边的美国盟国——日本、韩国、菲律宾、新加坡以及台湾当局采取的是前一种态度,它们支持美国在建立世界新秩序中发挥领导作用,自己则有多少力出多少力,甘于为美国敲敲边鼓、跑跑龙套;法国、德国和俄罗斯则采取了后一种态度,他们希望用多极化来抗衡和削弱美国的霸权(即领导权),使自己能够与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平起平坐、分庭抗礼。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前的舆论争夺中,后者似乎占了上风,使美英联军没能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在伊拉克战争基本结束,面对伊拉克人民欢迎联军推翻萨达姆政权的场面,法德俄一方似乎又转到了下风头。法德俄等国的学者、舆论和政治家正在认真反思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在美国的军费开支等于其他大国的总和,独家拥有超级航空母舰、隐形飞机、全球轰炸和全球兵力投送能力、网络中心战手段,而其他国家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旗帜来替代威尔逊主义、罗斯福主义乃至布什主义的情况下,构建一个没有美国积极参与或者针对美国的,以国际正义为准绳的国际体制,纯粹是一个海市蜃楼式的乌托邦。法德俄的做法既不能提升联合国的权威,也不能增进自身的国际地位,只会导致以下的三种可能性:其一,启动一场新的意识形态冷战,世界格局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其二,继续维持旧的国际秩序,每一个国家口头上都高唱人权、和平、发展,实际上却各行其是、为所欲为,国际社会对于卢旺达、印度尼西亚那样的种族屠杀和暴行束手无策。其三,法德俄的如意算盘是我决策,你出力;我请客,你付账。德国在前南问题上就是这样做的,自己率先承认斯洛文尼亚独立引爆巴尔干火药桶,最后则要美国出兵收拾残局。这样一次两次还可以,要让它成为一种常规和惯例,除非美国人全是傻子。其最终结果是鼓励美国的孤立主义和单边主义,使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希望成为泡影。

中国这一次的态度介于美英日与法德俄之间,确实做到了韬光养晦,明哲保身,谁也不得罪。但是从长期的角度来说,惟有中国才能对美国的世界领导权构成挑战。在今后五十年至八十年内,中国的综合国力有可能赶上美国,届时,中国是替代美国的角色,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出资国,还是在美国主导的国际体制中“搭便车”,继续享用由他人提供的国际“公共财”?从历史上看,美国在19世纪末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但是在此后的半个世纪中,它继续在英国主导的国际体制中“搭便车”,并没有急于承担世界领导者的重任。而21世纪下半叶的中国又不同于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即使中国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总量超过了美国,平均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还不到美国人的五分之一。如果说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国际角色的转换——从世界秩序的造反者和革命者到参与者和改革者,那么国人还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整个21世纪中,中国还不具有主导国际体制的实力,更不宜甩开美国及其全球盟友,扮演维护国际正义的“独行侠”。

三.世界秩序与国际民主

当人们谈论合乎正义的世界秩序和国际体制时,实际上包含着三层不同的境界,第一层的境界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第二层的境界是国际自由,第三层的境界是国际民主。

和平与安全是任何一种世界秩序(如果谈得上是秩序的话)的基本条件。历史上的帝国之所以能够存在,主要是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安全的需求;但是,这是一种以丧失尊严与平等为代价的安全。冷战时期在核大国之间也基本保持了一种对峙下的和平与安全;但是,这是一种核毁灭恐惧下暂时的和平,一种疯狂军备竞赛下永远没有安全感的安全。世界新秩序下的和平,是一种正义的和平,有尊严而无恐惧;是一种普遍的和平,既没有核战争,也没有局部战争,既有大国间的和平,也有小国间的和平,既有国际和平,也有国内和平;是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是两次战争间歇期的暂时平静;是一种低成本的和平,各国可以把军队与装备裁减到最低程度,最后只需保留一支国际警察部队。

和平可以在闭关自守、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下实现,也可以在互通有无、自由交往的情况下实现,后者显然是世界秩序的更高层次。美国建国后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保障公海航行自由权。威尔逊“十四点计划”的第二点是:“各国领海以外的海洋上应有绝对的航行自由,在和平时及战时均然,只有为执行国际公约而采取国际行动时才可以封海洋的一部分或全部”。《大西洋宪章》第七条则是:“这样的和平将使所有人能够在公海上不受阻碍地自由地航行”。世界新秩序所要求的国际自由将是更加广泛的自由,不仅包括航海自由,而且包括贸易自由、资本流动自由、人员来往自由、信息传播自由,最后则是国际迁徙自由。这种自由应当对于大国小国、强国弱国都是公平的自由,互惠的自由。

国际民主可以说是世界秩序的最高境界。克林顿总统在阐释美国的外交目标时说:“在新的危险与机会交替的时代里,我们最大的目标必须是扩大、强化全世界以市场为基础的民主社会。冷战期间,我们寻求遏制威胁,以保存自由体制。现在,我们寻求扩大生存在自由体制下的国家圈,因为我们的梦想是,有朝一日,世界上每个人的意见与精力,都得以在繁盛的民主世界中充分表达,人人合作,和平生活。”29这里既提到全球“民主社会”,又提到“民主世界”。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也提到“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可见国际民主已经成为世人公认的目标。这是近十年来才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在19世纪末的帝国主义时代不可能有这种要求,在两个阵营对垒的冷战时代也不可能有这种要求。而必须先有对于世界新秩序的愿望和追求,才会出现实现共同意愿的历史契机。

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主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种陈词滥调。二战以后,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没有任何理论是作为反民主的理论提出。对反民主的行为或态度的指责经常是针对别人,实干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都一致地强调他们所捍卫的制度和鼓吹的理论的民主性质。乔·萨托利说:“如果人人自称民主派,民主越是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我们就越有可能因为众说纷纭而彻底陷入概念混乱之中。”30因此,首先必须划清真正的民主与假冒伪劣民主的界限。国际民主与国内民主一样,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和制度体系,它不仅包括多数决定,而且包括宪政、法治、自由、平等……31一些国际组织和政治学家现在通常把民主化国家分为民主国家和半民主国家两类。有意思的是,实行本来意义上的民主即选举民主和多数统治的国家反而被认为是半民主国家;对多数统治作出某些限制或者说在民主一词前面加上限定词的“宪政民主”和“自由民主”国家,才被认为是真正合格的民主国家。32同样,在国际政治中,某些违背自由民主价值观的多数表决案例只能说是“半民主”乃至“假民主”,比如说选举利比亚担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利比亚的卡扎菲政权靠着近四年来用40亿美元在非洲国家中买票,以及出资包下2002年7月在都尔班举行的非洲国家外长会议的组织费和代表们的交通费,就成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轮值主席国的唯一非洲候选人,进而凭借主席国地区轮换的惯例,在2003年堂而皇之地当选为人权委员会主席。33这是联合国正在成为种种“民主”闹剧上演舞台的一个最新案例。

国际范围内的宪政首先应当体现为对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人权宣言以及有关人权公约的普遍尊重以及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尊重本国公民的政权没有资格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的合格成员,更没有资格谈什么国际民主化。笔者曾说:深层次的则是实行民主的基础问题。基本人权与公民自由既是实行国内民主的基础,也是实行全球民主的前提。全球民主的主体是世界公民而不是各国政府。设想一下,如果把联合国的权力归属于握有多数票的小国政府,而这些政府的掌权者又是一些不得民心的军事独裁者,那将是一种什么情景,民主国家的人民当然不会接受这样的“全球民主”,这里面既不存在双重标准,也不存在“民主的悖论”。康德早在200多年前就已道破民主与世界和平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当世界上的每个国家都是自由民主国家,至少主要的大国都实现了民主化,才谈得上建立全球民主、永久和平、普遍安全乃至世界政府。34国际范围内的法治不仅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国际法体系,要求建立公正的国际司法机构,而且要有有效的国际执法机制。由于现行安理会表决机制严重妨碍了“集体制裁”的实施,现在的世界格局从总体上说还远没有实现国际法治,而是处于国际无政府状态。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两条著名的正义原则: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他们可以拥有与别人的类似的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如此解决:(1)使条件最不利者也能得到最大的利益;(2)一切的公职和职位在机会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将以上两条用于国际社会,就可以得到国际正义的基本原则: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享有平等的主权以及由此衍生的一切权利,自由地行使这些权利以不妨碍它国的同等权利及人类的共同利益为界限;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对国际社会中的其他成员负有义务,比如:相互承认和尊重主权、偿还国际债务、信守出于自愿而签订的国际协定等等;依据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应当逐渐减少乃至最终消除国与国之间的贫富差距,世界财富的再分配不应被认为是一种施舍,而是正义的实现条件。35

由联合国及安理会来保障国际正义和实行国际民主,本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同时也是对中国最有利的一种制度安排。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和“世界四(后来加上法国是五)警察”之一的资格,是罗斯福在斯大林的强烈反对下据理力争、软硬兼施才为中国赢得的,可以说是对中国在二战中英勇抵抗与重大牺牲的一种回报。然而,现行联合国机制也可能因无法有效运转而步国际联盟的后尘。“发达国家实现世界一体化目标有两种战略选择,最理想的途径是通过改造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同步推进一体化进程;更现实的途径是先在小范围内加快一体化进程,形成未来世界共同体的一个紧密核心层,再把那些自愿参加的发展中国家吸收进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于全球一体化仍然顾虑重重,态度不甚积极,现在发达国家中占上风的意见是后一种途径。”36譬如说通过“G8”组织的扩充来取代联合国的功能。伊拉克战争前由于发达国家的意见分歧,导致美国组建“自愿联盟”,更使联合国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境地。联合国要重整旗鼓,成为国际民主的承载者,只有下面两条出路:或者恢复联合国创建者所期望的“大国一致”,或者实行安理会机构改革。

大国一致不能只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而必须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与政治文化之上。政治体系之所以形成团结一致的局面,并保持它,是因为它的成员普遍遵守一些共同准则,并普遍同意所在的体系结构。这种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关于程序的意见一致和关于实质问题的意见一致。前者是对政治框架和解决问题的法律过程达成的一致,后者是对政治体系解决问题的办法达成的一致。关于程序和实质问题的意见越是一致,政治体系的一体化程度越高。37民主的政治文化强调要以妥协和宽容的精神来达成政治共识。抱着社会达尔文主义、国际阶级斗争、“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心态,既无法达成大国一致,更不可能推进国际民主化进程。妥协需要双方面的努力,强者要克制采取单边主义行为的冲动,弱者要克服对领导权的本能厌恶。伊拉克战争结束后,如果当初的“挺战”方表现出善意和大度,当初的“反战”方表现出更多的妥协和反思,大国一致与国际团结的局面就有可能出现。所谓“宽容”,是指对政治多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宽容。国际干预与集体制裁只能限于一个共同认定的“国际公共领域”,不能任意干涉和妨碍主权国家在“国际私域”中的自由。虽然“保护基本人权……已经成为超越民族、政府、国界的、应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国际干预需要制定“具有合法性”、“普遍性”、“连续性”的“国际准则”。38

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已经酝酿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最彻底的改革当然是取消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但是这会损害所有世界强国的既得利益,实现的可能性现在还比较小。其次的考虑是回到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美英代表最初提出的方案:如果一个常任理事国是争端的当事国,该国不应享有否决权。当时极力反对这一方案的是苏联,现在反对这一方案的恐怕主要是中国和美国。中国与其他大国在意识形态与政治制度上尚未接轨;美国在世界反美主义持续高涨的情况下担心其他大国会以此来联合“杯葛”它。最可能被接受的是增设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这一类的建议很多,但基本思路差别不大。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最近提交联合国的改革计划,建议把安理会改为三级制,取代目前的两级制。目前的两级制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和轮值两年的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根据霍华德提出的构想,印尼、印度、日本、德国和巴西五国应是第二级,拥有永久理事国身份但无否决权,与处在第一级的五个常任理事国——英、美、法、中、俄不同。第三级的最后五席仍由联大选出,轮值一年或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39第二级的五国都是人口和经济大国,把它们确立为常任理事国,可以提高安理会的代表性,增加安理会表决的可预期性,从而增进它的民主合法性与工作有效性。其他有些方案建议以尼日利亚或者埃及作为非洲的代表,并增加安理会成员国的名额。近日发表在美国报端上的一个改革建议,由于对德国在伊拉克战争中的表现不满,只提出了印度、日本、巴西三个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名单。

实现大国一致只需要观念的变革,安理会改革则是一种组织机构的变革,相对来说,前者应当比后者容易一些;同时,大国一致也是安理会改革的必要前提。从中国的国家利益来考虑,更应当优先选择观念变革。从毛泽东晚年以来,中国的外交观念就一直在向全球化的方向转变,现在只需在既定的方向上迈出最后的几步。从伊拉克战争后中国外交的一系列新举动中,例如对参与“G8”组织的态度转变和解决朝鲜问题的立场调整,都可以看出深化外交观念变革乃至时殷弘所谓“外交革命”40的端倪。

如果经过伊拉克战争后国际社会的普遍反思,告别了单边主义和多极化的诱惑,使联合国创始人所预期的那种“大国一致”得以建立,并经过若干年外交实践验证了它的牢固性,就可以考虑朝着全球治理与世界联邦的方向,对联合国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更加意义深远的改革。李大钊在八十多年前国联盟约刚刚签订时写道:“我们可以断言现在的世界已是联邦的世界,将来的联邦必是世界的联邦。”“为应世界的生活的必要,这国际组织、世界组织,是刻不容缓了。只要平和会议变成了世界的议会,仲裁裁判变成了世界的法庭,国际警察如能实现,再变成了世界的行政机关,那时世界的联合政府,就正式成立了。”41他的这种理想虽然没能在20世纪实现,但完全有可能在21世纪实现。

如果以人口基数和对联合国的贡献来加权,确定每一个联合国成员国的投票权,那么联合国大会就可以从一种国际论坛变为有筹款和立法功能的准议会组织;如果按照欧洲议会的模式,完全以人口基数确定投票权(初始阶段不一定是人人平等的,而是随着人口的增加投票权累退的),那么联合国大会就成了李大钊所说的“世界的议会”。中国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且随着国力的增强对联合国的贡献必然水涨船高,应当积极地倡导和支持联合国大会的准议会化和议会化改革,最没有理由怀疑和反对这样的发展趋势。

国际联盟与联合国都设有国际法院。《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二条规定:“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之主要司法机关,应依所附规约执行其职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和《国际法院规则》,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1,通过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任意强制管辖权。所谓任意强制管辖权,是指当事国可以决定是否发表声明决定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但一经声明接受,法院便有强制管辖权。目前世界上已经有60多个国家接受了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但多数国家在接受强制管辖权时附有各种各样的保留。如印度在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管辖权时,附有一项保留即“它只将与英联邦成员国发生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因此与巴基斯坦的争端就不在国际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2,当事国双方向国际法院提交特别协定,从而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3,通过多边国际公约中关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条款,从而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4,当事国以默示同意的方式允许国际法院行使管辖权。一国提起诉讼后,被告国如果应诉,就是默认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中国以前一直没有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也没有将任何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并且对于多边国际公约中关于选择国际法院作为争端解决机构的条款采取了保留的态度。但是,在中国最近加入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中国同意了该条约中关于选择国际法院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机构。42这是从对国际法院的猜忌与抵制转向信任与接受的一个开端。国际法院的改革方向是向国内法院看齐,授予它普遍的和强制性的管辖权;并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任何案件之当事国“承诺遵行国际法院之判决”,“遇有一造不履行依法院判决应负之义务时,他造得向安全理事会申诉。安全理事会如认为必要时, 得作成建议或决定应采办法,以执行判决”。国际法院改革之后,诸如印巴克什米尔争端、中日钓鱼岛争端,均可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获得解决。

1998年7月,在罗马召开的“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按照《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对人的管辖权范围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国家不由它管辖;对事的管辖权范围只限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下列罪行:一是灭绝种族罪,即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规约》规定的行为。二是危害人类罪,即在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在明知这一攻击的情况下,作为攻击的人一部分而实施的《规约》规定的行为。三是战争罪,即在国际性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的严重违反武装冲突法条约或惯例的行为。四是侵略罪,即一国动用武力侵犯另一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者以任何不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其他方式使用武力。会议进行最后表决时,120个国家投了赞成票,21个国家弃权,美国、以色列、中国等7个国家投了反对票。克林顿总统下台前,于2000年12月31日代表美国签署了《规约》,但小布什总统上台后又正式宣布美国不打算批准《规约》。截至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时,共有139国签署,74国批准了《规约》。43现在对于完善国际刑事法院制度至关紧要的是,21世纪两大世界强国——美国和中国也能够签署和批准《规约》。国际法院的当事两造只限于主权国家,国际刑事法院的诉讼对象只限于自然人,为了弥补国际司法体系的漏洞,联合国还应当设立允许自然人诉讼主权国家的国际人权法院。

联合国创始人本来是期待由安理会来扮演“国际警察”角色的。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国际警察部队的作用,《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七条规定:“一、兹设立军事参谋团,以便对于安全理事会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军事需要问题,对于受该会所支配军队之使用及统率问题,对于军备之管制及可能之军缩问题,向该会贡献意见并予以协助。二、军事参谋团应由安全理事会各常任理事国之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织之。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在该团未有常任代表者,如于该团责任之履行在效率上必需该国参加其工作时,应由该团邀请参加。三、军事参谋团在安全理事会权力之下,对于受该会所支配之任何军队,负战略上之指挥责任;关于该项军队之统率问题,应待以后处理。四、军事参谋团,经安全理事会之授权,并与区域内有关机关商议后,得设立区域分团。”由于联合国刚一成立在大国之间就展开了冷战,军事参谋团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我们殷切地希望,今后在大国一致的基础上,由安理会“各常任理事国之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成的军事参谋团能够尽快成立。在初期阶段,军事参谋团将负责在战略上指挥各国“为国际共同执行行动随时供给调遣”的联合部队。下一步的目标则是建立一支常设的国际警察部队以及统率这支部队的常设司令部。

建立“世界的行政机关”的先决条件是建立世界范围的公共财政。联合国要向“世界的联合政府”方向发展,就必须像欧洲联盟那样建立自己的财政预算。欧盟在其前身欧共体的时代就有自己的财政预算,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由各成员国的财政分摊,其大部分则是各国征收的增值税等税收的转让份额,不经过成员国的本国预算,直接划入共同体的预算。44欧盟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共同农业政策和农村发展的补贴和援助相对贫穷国家的团结基金。通过欧盟公共财政实施的资金转移支付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2001年对欧盟预算的净贡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卢森堡是0.7%,荷兰是0.5%,瑞典是0.4%,德国是0.3%;从资金移转中受益最大的国家则是希腊(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葡萄牙(1.53%)、西班牙(1.24%)和爱尔兰(1.13%)。45近年来的欧盟预算已经超过了1000亿美元。相比之下,联合国每年的经常预算约为13亿美元,用于支付联合国的活动、工作人员和基本基础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维和行动。每个国家的会费根据它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计算。联合国系统每年的总开支120亿美元,这包括联合国、联合国维和行动、各方案和基金(主要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以及专门机构(如国际卫生组织、国际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的开支,但不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开支。这笔钱中的大部分来自会员国的自愿捐款,其余是向这些国家征收的法定摊款。46联合国预算与欧盟预算的主要区别是:第一,规模小,欧盟仅行政开支一项每年就有45亿美元;第二,资金转移支付少,比欧盟的几百亿美元差了一个数量级;第三,预算收入主要靠志愿者的捐赠,而不是靠强制性的税收与摊款。根据宪政的原理,无代表权不纳税。联合国要想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成为“世界的政府”,首先必须把联合国大会改造为“世界的议会”。

伊拉克战争后世界格局的发展趋向,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斗争的加剧,单边主义与多极化对峙,北方国家与南方国家对抗;一是合作的加强,大国一致达成,全球治理启动。笔者以为,最终占上风的将是后者。因为这是“应世界的生活的必要”,日益深化的全球经济一体化需要全球政治一体化的配合与保障。

注释:

1陈方正:《全球未来文明展望:憧憬与疑惑》,载香港:《二十一世纪》,2000年4月号(第58期)。

2赵晓明:《重评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载“不寐之夜”网站。

3参见王晓德:《梦想与现实》,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219-220页;周启朋等编译:《外国外交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74-75页。

4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427页。

5参见罗志田:《失去中心的近代中国》,载葛兆光主编:《清华汉学研究》,第二辑,122—123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25-28页。

7刘林元等:《论马歇尔计划的战略眼光》,载“世纪中国”网站。

8薛衔天:《苏联拆运东北机器设备评说》,载“近代中国”网站。

9哈罗德·尼科尔森:《新旧外交之间的过渡》,载周启朋等编译:《外国外交学》,72页。

10亨利·基辛格:《大外交》,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749页。

11参见顾玉清:《以妥协求共识》,载2000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许小飞:《欧盟一体化迈出新步伐——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西欧研究室副主任刘建生》,载2000年12月13日《中国经济时报》。

12安南:《两种主权观》,原载1999年9月18日英国《经济学家》。

13安南:《我们民众:联合国秘书长千年报告》,载“中国乡村网”。

14Adrian Kuah:《伊拉克战争赋予主权原则新含义》,载“不寐之夜”网站。

15安南:《两种主权观》。

16C.L.莫瓦特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二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336-341页。

17参见王晓德:《梦想与现实——威尔逊“理想主义”外交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278-285页。

18C.L.莫瓦特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二卷,342-345页。

19亨利·基辛格:《大外交》,370页。

20转引自《联合国成立纪实》,载“乔峰降龙工作室”网站。

21布鲁斯·拉西特等:《世界政治(第5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359页。

22亨利·基辛格:《大外交》,369页。

23笑蜀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1-102页。

24李新总编、汪朝光著:《中华民国史》,第三编 第五卷,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134、570、622页。

25阴巧云:《杜鲁门主义——美国发动“冷战”的标志》,载“中国吉林网”。

26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北京: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188页;金应忠等:《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413页。

27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 《海湾战争全史》,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0年版,123页。

28喻希来:《国际恐怖主义对文明的挑战与中国在全球化世纪的选择》。

29亨利·基辛格:《大外交》,747页。

30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3-4页。

31参见王思睿:《为什么不是中国的民主》,载北京:《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5期。

32洪明:《“西方的民主”还是源于西方的民主》,载北京:《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6期。

33《联合国的利比亚闹剧/玩笑》,载“思想评论”网站。

34喻希来等:《外交哲学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6期。

35参见任羽中:《外交实践中的国际正义原则》,载“世纪中国”网站。

36喻希来等:《外交哲学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37参见詹姆斯·多尔蒂:《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444页。

38安南:《两种主权观》。

39据法新社消息,载2003年5月1日“中国新闻网”。

40参见时殷弘:《中日接近与“外交革命”》,载北京:《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2期。

41李大钊:《联治主义与世界组织》,载高瑞泉选编:《向着新的理想世界——李大钊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180-181页。

42参见《国际法院怎样管辖如何公正——史久镛大法官在华东政法学院的讲演(节选)》,载2002年3月24日《文汇报》。

43《〈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生效 139国在规约上签字》,“新华网”2002年7月1日电。

44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369-374页。

45有关欧盟预算的数据载于“德国世纪网播”网站。

46有关联合国预算的数据载于“联合国”网站。

作者:喻希来

第2篇:国际贸易和国际展会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融合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贸易量也在逐渐的增大,通过国际贸易实现双方互惠共利已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主流发展趋势,正因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在近年来剧增,各国的国际展会活动也日益增加,国际展会的举办不仅能够极大的促进国际贸易量,还能够加快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使双方企业在合作和交流中实现新的突破,可见国际贸易和国际展会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关联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国家贸易和国家展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上扮演的角色,以进一步的深入认识国家贸易和国际展会。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展会;关系;交流;合作

0 引言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在国家上的地位逐渐升高,为全球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中,我近年来的贸易量快速增长,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也因此举办了很多的国际展会活动,以进一步的促进交流和合作,下文就主要针对国际贸易和国际展会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1 国际贸易的定义

所谓的国际贸易就是指的是全球各个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商品交易或者劳务等方面的交换活动,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其实就是一种全球各国商品或劳务交换的一种形式,因此其也被称为是世界贸易。简单来说,国际贸易还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范畴,其性质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各国的环境和政策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其就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受到不同国际政策、文化、语言、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国家贸易的复杂度更高,涉及的内容更复杂多变;其次国际贸易企业通常都为大型企业,无论是交易的数量还是金额都极大,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更大;再者国际贸易很容易受到交易双方国家关系的影响;最后是国际贸易涉及到的很多其他行业,如运输、银行、保险、海关等。

2 国际贸易和国际展会间的内在联系

2.1 国际展会是一种国际贸易的有效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展会营销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营销方式,能够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壮大。据以往法国关于展会机构的统计数据来看,参展商在展会上合理范围内的投入上多增加1法郎的成本,那么就平均能够给参展商多带来35~40法郎的合同,可见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中起到的促销作用极大,因此作为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每年在全球范围中举办的国际展会越来越多。

2.2 国际展会就是一种国际贸易的方式。从本质上来讲,国际展会就是一种国际贸易形式,根据国际世贸组织定义来看,国际贸易机构除了需要提供商品进出口以及商业存在必须的服务,还需要在境内为境外的服务接受者提供服务,而国际展会的举办不仅仅带动了商品及商品相关的物资、信息、人员的流动,同时也带动了服务流动,这些服务就是国际贸易组织对国际贸易定义中提到的国际贸易服务内容。

2.3 国际展会促进国际贸易量。举办国际展会,扩大了国际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的途径,促进了贸易渠道建设,扩大了商品生产规模,这必将促进国际贸易的量,而根据当前的国际贸易形式,各国家的分工逐渐明朗,各国的资源配置也具有独特的分工标志,通过国际展会这种形式将资源进行重组组合,进一步的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形成各国良好发展的局面,因此国际展会对于国际贸易来说至关重要。

2.4 国际展会和国际贸易相互作用。国际展会对国际贸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给国际展会的举办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随着国际贸易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项目越来越多,以往很多没有的产业也纷纷进入到国际贸易行列中,越来越多的国际展会也因此而广泛的开展。

3 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中的功能

3.1 聚集功能。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中典型的功能是聚集功能,其能够有效的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正因为其能够有效的聚集流量,在国际展会上就能够有效的对国际贸易所以的生产项目的要素进行重新组合配置,从而实现全球资源共享和优化,聚聚的效应直接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国际贸易量,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

3.2 生产要素流动和资源重组功能。国际展会的举办带动了生产要素流动,将国际上的生产要素汇集到国际展会上,再进行生产各要素资源重组,其作用越来越明显,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和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生产优势要素,将国际最优势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是推动一个企业和一个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组合的新的生产要素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都更高,直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3 国际贸易扩大功能。国际展会具有扩大国际贸易的功能,这一点显然毋容置疑,国际展会除了具备上述的典型功能外,还能够对企业的品牌进行广泛的推广,通过国际展会能够将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传递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这无疑能够提高企业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而参展的企业得到良好的发展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上其交易的量更大,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也将会增大,这无疑是扩大了未来国际贸易的贸易量,增加国际贸易的规模。

4 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分析来看,我们可以认为国际贸易和国际展会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存共荣的关系,国际展会能够极大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给国际展会的举办带来了更多的机会。随着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增大,我国的各类国际展会举办的数量也急剧上升,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我国也通过国际贸易提升了我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成为当今一个国际贸易大国。

参考文献:

[1]代学鹏.中国国际鞋展——外销转内销,展会渠道最重要[J].西部皮革,2011(21):47-49.

[2]童心.培育展会,使命所至——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副会长陈伟康[J].中国纺织,2010(11):66-67.

[3]吕莱.国际展会是展示企业形象的舞台——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上海市分会展览部部长孙国祚[J].国际市场,2006(2):41-42.

[4]余勇.构筑国际贸易平台办成熟专业展会——中国国际纺织纱线展综述[J].中国纤检,2008(12):46-47.

作者简介:

蒋晨晨(1985-),女,河北保定人,汉,本科,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作者:蒋晨晨

第3篇:审视“国际商法”的“国际性”

【摘要】“国际性”与国际商法的范畴有密切的联系。只有界定了“国际性”的概念,“国际商法”的含义才会更清楚。从区分国际商法作为课程、部门法以及学科方面的含义以及国际商法内容的角度入手分析“国际性”的概念得出,国际商法中的“国际”应取广义,不应局限于跨国性,还应包括一切具有涉外因素的情形。

【关键词】国际性 国际商法 跨国法

准确界定国际商法的概念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般而言,要界定国际商法这个概念,就需要解析“国际”和“商法”两个概念。尽管我们不能武断认为“国际商法=国际+商法”,但是要认识国际商法就首先要重视对“国际”、“国际性”的认识。

“国际商法”术语的混用与区分

实际上,“国际商法”这个概念有滥用或者混用的趋势,因此弄清“国际商法”这个术语很有必要。目前学界经常在以下三个方面使用该术语:

国际商法是指一门课程。随着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增多,国内一些大学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国内这个课程开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不仅如此,国际商法还作为许多行业和部门人士学习法律的重要内容而受到普遍重视。与此同时,“国际商法”一词在各种场合被频繁使用,冠以国际商法名称的书籍也屡见不鲜。在我国,国际商法作为一门课程加以开设,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当学者出于研究或教学的需要把一些法律渊源拢于一书时,往往宣称这些法律渊源构成一个部门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部门法、学科、课程之间的关系。①

国际商法是指部门法。国际商法是否能够作为单独的部门法或者法律部门,有两种比较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国际商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另一种认为不存在独立的国际商法,国际商法的内容实际上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严格来讲,部门法,也叫法律部门,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而对一国内部现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做的划分,部门法离不开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划分部门法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其一,也是最重要的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其二是法律的调整方法。此外,划分部门法时还应当照顾到粗细适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等等原则。部门法既不包括已经废止的法律,也不包括还没有制定生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不能说国际商法是独立的部门法。

国际商法是指一门学科。我国法律学科分类并没有列出国际商法,按照我国的法学分科体系,国际商法实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1997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广义国际法学科是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所构成的整体,并不包含国际商法。而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必修的十四门核心课中也不包括国际商法。因此,我国现行国际法学科体系中并没有国际商法。然而,目前国内国际商法学者大多主张将国际商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相并列。这种意义上的“国际商法”实际上指“国际商法学”。

“国际性”的界定

国际货物买卖法中的国际性。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一条和第八条对“国际性”作了界定。公约第一条明确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是“营业地”标准,是以缔结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为参考,并且特别声明排除了当事人的“国籍”因素。除营业地外,公约还采用了“惯常居住地”的标准,其前提是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公约之所以采取“营业地”标准而不是“国籍”标准,是因为营业地是一个较少争议,容易判明的标准。因此即使货物没有跨越国界,但是由于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所以,也具有国际性,该合同仍然为国际性合同。另外,1964年海牙《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曾将营业地标准和其他因素结合作为复合标准来确定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该公约认为,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除了营业地在不同国家以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之一才会具有国际性:货物需要跨境运输;要约和承诺行为须在不同国家发生;如果要约和承诺发生在同一国,则交货地须在不同国。另外,该公约还认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性与当事人的国籍无关。

国际技术转让法中的国际性。国际技术转让领域中,中国立法是以技术转让是否跨越国界作为标准衡量国际性的。凡是位于一国境内的一切自然人、法人,只要从该国境外引进或者向该国境外输出技术的,都是属于国际技术转让,都必须遵守有关国家关于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规定。然而在《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起草过程中,“国际性”的讨论却引起了巨大争议。“77国集团”提出国际技术转让应包括同一国内,转让方为外国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受外国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该国受让方之间的技术转让。有学者也将国际技术贸易分为三类:跨越一国国境的技术转让;受方与供方不居于同一国之中的技术转让活动;受方与供方虽居于同一国之中,但其中有一方系外国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受到外国公司以其他方式控制的公司。③可见,跨国性不是衡量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性”的唯一标准。

国际投资法中的国际性。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十三条规定可见,从担保的角度来审视,该公约对国际性的标准放得非常宽,除了自然人国籍外,还有法人注册地、主要营业地以及资本控制下的股东国籍。并且,即使不具备外国自然人国籍、注册地和股东国籍,只要投资跨越了国境,也应当认为具有国际性。

上述认定国际性的标准比较广泛,有的以当事人的营业地和惯常居所地为标准,有的以国籍为标准,有的以行为地为标准,有的以货物是否跨越国境为标准,不一而足。在此基础上,我们可就“国际性”作进一步探讨。“国际性”一般有两种观点:其一是跨国性,强调跨越国界,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跨越国界的流动,这种流动,可能是商事行为的跨国流动,也可能是商事主体的跨国流动。其二是国家间,更强调国家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目前,在国际商法中,一般学者多认为“国际性”即为“跨国性”。

将“国际性”解释为“跨国性”,冯大同先生认为:“‘国际’(international)一词的含义并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意思,而是‘跨越国界’(transnational)的意思”。很明显,这种观点中的“国际”概念与国际公法中的“国际”概念是刻意区分的。但是英美国家关于国际商法的“国际”概念认识却与此不同,许多著作中的目录和内容都与国际公法概念中的“国际”相同。此外,还有学者包容这两种观点。④其实,冯先生的观点取自大陆法系。从大陆法系观点来看,无论是民法还是商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因而他排除了关于“国际”的公法概念。而英美法系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凡是涉及到商业交易的重要问题都加以阐述,而不管是否已经加入了国家责任、贸易管制等方面的内容。第三种观点包含了这两种观点,并加以融合,可是相应的问题也会出现:国际商法的体系该如何安排,会不会出现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

“跨国性”和“涉外性”、“国际性”的区分

跨越国界不应当是“跨国法”的范畴。提起“跨国”、“跨国性”,就不能不提及“跨国法”的概念。“跨国”的概念与“跨国法”有关。真正的跨国法理论产生在二战后,美国的法学家杰塞普教授提出了“跨国法”理论,认为可以用“跨国法”这个概念来取代“国际法”。他认为,跨国法内容不仅包括民法和刑法,也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而且还包括国内法中其他公法和私法,乃至不属于上述标准范围的其他法律规范在内。从这个观点可以看出,认为具有跨国法性质或者跨国性就是私人性质或私法性质的说法是不明确的,甚至是含混不清和错误的。因此,不能一说国际性就认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或者说两个不同的国家主体之间。两个不同的国家主体之间可以构成“国际性”,同时两个国家内部不同的公司和企業之间也可以构成“国际性”,这时,我们不宜用“跨国”来代替国际。

国际性与涉外性。在界定“国际性”时,“涉外性”是不能忽视的术语。涉外性含义非常广泛。以合同为例,无论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外国国籍、住所还是营业地,还是合同标的物在国外,该合同都具有涉外性。即使合同当事人和标的物都无涉外因素,但如果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在国外,该合同也具有涉外性。当然,“国际性”这个术语是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而涉外性则是从某个国家国内角度出发。这两个术语视角不同,但是可以同样描述对象。实际上,要认定国际性,也就是要认定涉外性或涉外因素。

结 语

上述中外学者的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同时笔者认为以下两个原则也不能忽视: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国的国际商法必须考虑我国国情和法律传统以及大陆法系的影响,合理安排自己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好“国际”概念。第二,发展的原则。国际商法不是一成不变。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国际商法中的“国际”概念应取广义,不仅仅局限于跨国性,理应包括一切具有涉外因素的情形。(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注释

①高尔森,程宝库:“论涉外经济法律的部门归属与学科划分”,《南开学报》,2000年第4期,第82、83页。

②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5页。

③参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42页。

④参见邹建华等:《国际商法》,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第1页。

作者:张万春

第4篇: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摘要: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国际物流的产生和不断完善。同时也对国际物流不断地提出新的需求。国际物流的发展程度也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以及发展速度。我国要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必须从信息化、国际化等方面入手大力发展国际物流。

关键词:国际物流;国际贸易;物流发展

作者:过 娴

第5篇: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产业转移

摘要:文章从解释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概念入手,以跨国公司为纽带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分析了两者的共同理论基础、经济动因,发展趋势,并说明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对于迅猛发展的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作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怎样应对,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文章就此作了相关分析。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国际产业转移;经济动因;跨国公司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以国际直接投资为媒介,以取得企业经营权或经营控制权为手段,以获取多种效益为目的,在国外从事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和金融业等的一种投资行为。战后,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起来,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投资的部门结构也经历了资源开发——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伴随着国际投资这种发展变化的是产业的国际转移。对于国际产业转移,学术界比较认同的是,产业由某些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些国家或地区,是一种产业在空间上移动的现象。国际产业转移从外在形式来看,主要是通过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投资实现的(本文主要讨论国际直接投资于国际产业转移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考虑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产业转移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国际产业转移主要是通过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来实现的。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尤其是直接投资,一般是伴随着资本输出的较先进技术产业的输出,或者说发达国家较高发展水平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较低发展水平的产业投资,我们可称之为国际产业投资。

由于国际产业转移的完成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通过跨国公司进行国际投资来实现的,因此,两者之间在理论基础、经济动因、发展趋势等方面都存在许多共同特征,下面分别进行分析阐述。

一、共同的理论基础

战后,随着西方跨国公司的发展和对外直接投资的扩大,其有关理论也在时间中不断演进,经历了从概念到理论体系,从静态演变到动态研究的完善过程。由于国际投资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形式,因此,国际产业转移的理论也多借鉴国际投资理论,下面,简要的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共同理论基础。

(一)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R.弗农提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用于解释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时机与区位选择。该理论将产品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即产品创新阶段、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以解释企业根据生产条件和竞争条件而做出的对外直接投资决策。

1.产品创新阶段,在产品创新阶段,由于前期高研发投入和高生产成本,产品生产也尚未标准化,消费群体主要为高收入群体,因此该阶段生产一般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并部分出口满足其他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

2.产品成熟阶段,在这一阶段产品需求增加,产品逐渐标准化,企业的技术垄断地位和寡占市场结构被削弱,价格因素在竞争中的作用增强。由于产品基本定型,仿制增加,加上发达国家市场扩大,要素价格低于原创新国,加之关税和运输成本的不利影响,导致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以就近占领当地市场并出口发展中国家。

3.产品标准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产品的生产技术、规模及样式等都已经完全标准化,企业的垄断优势不复存在。产品的成本与价格因素更为重要,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优势凸显,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最佳生产区域,其产品可供应本国和其他国家市场。

如果从国际产业转移的角度来分析,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之所以向国外转移产业是由于跨国公司为了顺应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回避某些产品生产上的比较劣势。当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生命周期变动时,企业的生产成本随供给和需求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相对变化,导致产品生产地点的变动,从而决定了该产品出口国和进口国位置的变化,这样,随着发达国家供给优势的丧失,产业逐渐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将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周期和各国的比较优势变化结合起来,从一种动态的角度说明了发达国家从出口、对外直接投资到进口的发展过程,其所建立的产品生产区位的转移模式对于产业转移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二)边际产业理论和雁行模式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小岛清的边际产业理论根据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践,从宏观经济因素出发,考虑了国际分工原则,较好的分析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关系。具体来说,一国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本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亦即边际产业依次进行,以回避产业劣势或者说扩张边际产业。边际产业理论认为,投资国从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而接受投资的国家接受并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使潜在的比较优势显现出来。因此,从边际产业开始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对于投资国和接受投资的国家都有利。投资国充分利用了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并扩大了两国的贸易,而东道国亦从对外直接投资中接受了新的产业的国际转移,有力的促进了本国的产业升级。从实践上,该理论也有力解释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亚洲出现的以日本—“四小龙”—东盟—中国—越南等为顺序的直接投资与产业结构调整,即所谓的“雁行模式”。

(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英国里丁大学教授邓宁首先提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1981年邓宁出版了名为《国际生产与多国企业》的论文集,对其折衷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阐述。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迄今最完备的、被人们广为接受的综合型国际生产模式,被称为国际直接投资领域里的“通论”。它不只限于讨论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决定因素,而且力图解释跨国公司的整个国际经济活动,创建了“一个关于国际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协议安排三者统一的理论体系”(J.克莱格)。特别是区位优势因素的加入有助于解释当前的国际产业转移。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一国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实现必须具备三种优势即,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有权优势主要指企业拥有或能够得到它国企业没有或者无法得到的无形资产和规模经济优势。一是资产性所有权优势,指对有价值资产(原材料、先进生产技术等)的拥有或独占;二是交易性所有权优势,指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技术、信息、管理、营销、品牌、商誉等)。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了避免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而将企业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包括结构性的市场不完全性(如竞争壁垒、政府干预等)和自然性的市场不完全性(如知识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和高交易成本等)。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会使企业的所有权优势丧失或无法发挥,企业通过内部化可以使其优势获得最大收益。区位优势是指生产地点的政策和投资环境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所产生的吸引力。包括东道国的地理位置、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运输与通信成本、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政府的调节与干预程度、优惠政策、文化差距,等等。当东道国的区位优势较大时,企业就会从事国际生产。邓宁认为,区位优势不仅决定着企业从事国际生产的倾向,也决定着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和国际生产类型。当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某类产业的区位优势凸显时,国际直接投资的大量密集涌入,必然带动了该产业的国际化转移。

从以上理论的分析介绍中,不难看出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密切联系。虽然上述各理论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但是其最核心的理论基础都来自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由著名的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由后人不断完善,从而成为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国际直接投资及国际产业转移的思想基础。比较优势的基本思想是国家间在商品生产的机会成本上存在相对优势,这种相对优势决定了通过国际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各国都可以通过贸易获得比封闭状态下更大的收益。将这种思想运用到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中,可以看出,正是因为各国的比较优势在发生着动态变迁,所以,产业随着国际直接投资的进行发生着国际性的转移。在产品生命周期中,因为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决定了其成本不同部分的权重的变化由技术到价格到成本的转移,使产品的比较优势也从发达国际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种比较优势的转移有力地带动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际转移。边际产业论的提出更是直接借鉴了比较优势理论,只是在该理论中,没有明确的提出动态比较优势对国际产业转移的影响。但是,东亚产业转移的雏形模式本身就是动态比较优势的体现与应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虽然似乎没有比较优势的影子,但是各国的市场结构、基础设施、政治法律体系完善的进程比较实际上也是比较优势的体现,正是这些决定比较优势的因素的变化,决定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

二、经济动因

虽然国际产业转移不完全由国际直接投资来带动,带有国际产业转移性质的直接投资也只是企业众多直接投资行为中的一种,但是由于在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国际产业转移实际上是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结果。所以,在经济动因上,二者亦有共同之处。

(一)从微观的经济学角度产业的国际转移实际是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根据理性人假设,企业会根据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情况理性的选择其产业组织方式。在外国市场的需求增加或要素供给发生有利于其增加利润的情况下,企业就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从而该产业也逐渐从比较劣势国家转移到比较优势国家。

(二)从宏观的供给条件、国家行为、经济发展水平、局部创新等方面展开分析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边际产业论都是从供给角度分析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经济动因。因为技术的扩散等原因,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间出现了重合产业。所谓的重合产业是指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相似的机器设备或生产线,运用相似的技术工艺,需要相似比例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相似的商品。重合产业及其技术构成的相似性,是由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所带来的国外技术设备、工艺及其扩散决定的。在相同的生产函数下,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动成本或低资源供给成本就进一步诱发了整个产业的国际转移。而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行业导向行为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投向特定行业,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经济动因。此外,东亚以雁形模式成功地完成了部分产业的国际转移也是同他们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吸引对外直接投资联系在一起的。此外,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拉奥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坎特韦尔和托拦惕诺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则从局部创新的角度来解释国际产业转移现象。这些理论,较为成功的解释了当前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走上国际化道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国内产业的国际再转移现象。

三、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以上分析较为粗略的揭示了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关系。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两者又有了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从微观的企业角度来看,产业转移同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密切联系在一起

出于利润最大化的需要,一些实力雄厚的巨型跨国公司战略结构随着价值链增值部分的变动和产业赢利空间的大小在不断调整。表现在:一方面,随着制造业总体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趋势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呈边际收益递增的趋势,跨国制造业公司纷纷将竞争重点从产品制造环节转向客户服务环节。另一方面,一些未转型的公司也将传统的制造业务外包给发展中国家,而将经营重点放在研发及售后服务环节。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加速了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布局的安排。遵循着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跨国公司将非核心制造环节外包给那些具有专业能力的外部供应商,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这种跨国公司战略结构的调整,客观上促成了制造业的跨国转移。此外,历史上,跨国企业的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带有线性推进的特征。多数企业都是遵循着产品生命周期的顺序开始其国际化的。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更多的跨国公司倾向于采用新的技术与新的市场进入方法,从而使产业转移出现跳跃性。

(二)从中观的产业层次来看,国际产业转移的热点表现出转向趋势和产业转移跳跃性

一直以来,国际产业转移的热点都是制造业的转移。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制造业的转移,跨国公司的投资开始出现技术创新导向型投资,发展中国家吸收的研究开发和第三产业对外直接投资额迅速增加,投资比例增加。例如,微软等大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世界著名银行,金融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

(三)从宏观的国家角度来看,国际产业转移也受到各国产业政策的影响

例如,行业导向型政策影响下出现的行业集聚,使该行业达到内部和外部的规模经济。这种内在比较优势吸引了跨国公司主动的带动和引导相关投资,加大零部件供给当地化战略的实施力度,发展配套产业并建立产业群,将整条产业供应链搬迁、转移到投资国。

此外,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国际产业转移由产业结构的梯度转移逐步演变为增值环节的梯度转移。对于作为国际产业转移主体的跨国公司来说,所控制的价值增值环节集中于少数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而应把其他低增值部分和简单的生产加工外包给较不发达国家的供应商。根据价值链的定义,生产的含义不仅限于制造过程,而是广义的增值过程。在制造业领域,这种增值过程包括从研发、制造、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在服务业中,增值过程更是贯穿于服务提供的全部阶段。由于市场的全球化为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资源的最佳配置提供可能,因此,跨国公司就会按照各国的特点和优势,在企业内国际分工的前提下,分别把各个环节转移到最能增强其竞争优势的国家。

四、中国如何应对迅猛发展的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

对于迅猛发展的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作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怎样应对,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从其效应上考虑,国际产业转移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卢根鑫认为,就其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而言,表现在五个方面:要素转移效应、结构成长效应、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提高社会平均资本的有机构成、加速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固有属性,国际产业转移则阻碍了发展中国家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要素转移中的固有级差、产业结构成长过程中的固有产业级差、就业结构变化中的不平等收入分配、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的固有级差、产业转移引起的价值盈余增长的非均衡倾向。所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国际产业转移是柄双刃剑,既具有提升产业结构、引起就业结构变化等正面效应,也会导致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产业等方面保持级差,以及污染和有害产业的扩散等负效应。但从总体上看,如果利用得当,将会大大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日本、东南亚地区经济迅速增长的历程,我国珠江东岸的深圳、东莞及广州的迅速崛起,为我们提供了积极利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进范例。

参考文献

[1]逄增辉.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与演变[J].经济评论,2004,(1).

[2]刘辉煌,杨胜刚,张亚斌,熊正德.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向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J].求索,1999,(1).

[3]卢根鑫.试论国际产业转移的经济动因及其效应[J].学术季刊,1994,(4).

[4]石东平,夏华龙.国际产业转移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J].亚太经济,1998,(10).

[5]汪斌,赵张耀.国际产业转移理论述评[J].浙江社会科学,2003,(6).

[6]原小能.国际产业转移规律和趋势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4,(2).

[7]郑燕伟.产业转移理论初探[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0,(3).

作者简介:朱艳丽(1977-),女,安徽蚌埠人,滨州职业学院讲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作者:朱艳丽

第6篇:国际互联网传播的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与其感知比较研究

摘 要:文章把中外旅游机构网站和旅游论坛网站内容作为切入点,从“城市”、“乡村”、“景观”、“旅游服务”、“社区生活”、“地方文化”、“地理区域”和“旅游过程”八个维度,采用内容分析和对应分析方法,把旅游机构网站对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宣传与旅游论坛网站旅游者游记中的感知进行对比分析后,结果显示:国内机构网站偏重于对景观主题和城市主题的宣传,国外机构网站宣传的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主题比较综合,包括景观、旅游服务、乡村、地理区域等主题,而旅游论坛网站则反映出游客对新疆地方文化、社区生活和旅游过程主题的关注,感性色彩明显。

关键词: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 国际互联网 内容分析 对应分析 感知

旅游目的地形象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此一直是旅游界所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目的地旅游形象的传播和游客的旅游形象的感知研究受到重视,且随着旅游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互联网内容分析等方法被应用到研究当中,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如:Stepchenkova和Morrison通过对美国和俄罗斯两国的网站文本内容进行分析,研究了互联网传播的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形象;Choi和Lehto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互联网传播的我国澳门旅游目的地形象进行研究;肖亮和赵黎明基于两岸相关网站的内容分析法,研究了互联网传播的我国台湾旅游目的地形象;冯捷蕴运用中西方旅游者博客的多维话语分析法对北京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进行研究;张文和顿雪霏基于网上游记的内容分析法,探讨了大陆游客对我国台湾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的问题。由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旅游客源地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所以在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上相持的营销理念就各异。同时,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旅游者对于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感知也存在明显不同,通过对比分析不同网站旅游形象传播差异,以及目的地形象传播与游客感知形象的区别,将有利于认识旅游形象传播的有效性,更好地指导目的地旅游形象的塑造和营销。新疆旅游是中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为止,新疆旅游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有:新疆旅游资源、游客行为、旅游产品、旅游产业、旅游影响、旅游营销等,而涉及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及其主题的相关研究还较少。王玉玲从旅游资源与产品、特色旅游、市场营销等多方面多角度对新疆旅游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其中,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定位与游客心里是否一致的问题被提出。本研究通过互联网收集国内外网站上的文本内容,采用内容分析法,得到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及其感知的高频特征词,对比分析以期找出国内外网站宣传的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与旅游论坛网站旅游者的感知是否一致,为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更好构建提供可行性借鉴。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的选取

目前,旅游者获取旅游目的地相关信息的渠道愈来愈广泛,越来越多的旅游者通过互联网获取旅游目的地相关信息,网络信息对于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形成过程起着重要作用,其中,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是互联网使用者检索信息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通过谷歌搜索引擎获得网站样本,研究样本主要是国内外关于新疆的英语“机构网站”(包括官方网站和旅行社网站)和“旅游论坛网站”,其中,认定为国内网站的依据是其在中国注册,认定为国外网站的依据是该网站在国外注册。以“Xinjiang tourism”的英文单词为关键词搜索,按照搜索结果排序依次从中甄选出以介绍新疆旅游为主要内容或开辟专栏介绍新疆旅游的相关信息的新疆旅游官方网站和旅行社网站作为“机构网站”样本,再以“Xinjiang tourism bbs/blog/review”为关键词搜索获取“旅游论坛网站”。

样本筛选时间是2013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笔者在此期间共浏览了24个网站,其中国内机构网站6个,国外机构网站10个,旅游论坛网站8个,共获取网络文档206个,总计205055个英文单词。然后将每个网站关于新疆旅游的文本内容复制到一个word文档并保存,同时将保存的24个文档按照网站分类合并为3个文本文档,用于进一步的内容分析。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内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和对应分析(Correspondence Analysis)的方法。Krippendorff将内容分析定义为用数据有效摹写其涉及内容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一种对显性进行客观的、系统的、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目前,网络内容分析已成为内容分析的主要研究领域;对应分析是通过进行主成分分析来描述两个或多个变量各水平间的相关性的分析方法,可以反映各类别之间的联系和差异,是一种统计数据的描述性分析方法。

(三)研究步骤

1.文本内容预处理。由于国内外网站的文本内容对新疆各旅游景点的英文翻译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保证后续研究的一致性,提高分析效率和准确性,则需对文本内容进行预处理:首先使用Office Word 2007软件把3个文档中意义相同的单词归纳为同一个单词,大小写单词统一;景区景点名称的统一;删除图片内容,本研究以文本内容为分析对象,故在保证样本对目的地形象的相关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删除图片内容。

2.文本内容分析。本研究采用AntConc3.2词频分析软件对保存后的txt文档进行内容分析,首先导入待分析的文本文档,进入Word List界面,设置词频表排列顺序方式为“Sort by Freq”,点击Start开始检索,软件进行自动分词,查看分词结果,从检索中过滤掉与研究无关的词汇和单词,如代词,冠词,介词等,最后按照词汇出现的频率由高到低选取与研究主题有关的50个高频特征词作为分析依据;同时,该软件可以自定义设定多字语频数,检索结果是以多词形式及其频数排序,在使用该软件对文档进行数据多字语频数表分析时,首先选择要生成多字词频的文本文档,进入Cluster界面,设置多字语频数表的长度Cluster Size(将Min。Size设置为1,Max。Size设置为5),选择词表的排序方式为“Sort by Freq”,点击Start开始检索,从检索结果中按词频排列选出该网站文本的前10个旅游景区(景点),最后获得3类网站排名前10的景区表(见表2)。

3.对应分析将获得3个网站文本的前50个高频特征词,分别制作成excel表格,并将表格导入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具体过程为:首先将数据预处理,使用菜单中分析/降维/对应分析命令,设定“words”为列变量,“web”为行变量,在“模型”对话框中制定维度,测量距离,标准化方法和正态化方法进行设定,并进行数据的对应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文本内容分析

根据所有网站文本内容使用频率最高的50个特征词,得到互联网传播的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可以归纳为以下八个主题:城市、乡村、景观、旅游服务、社区生活、地方文化、地理区域、旅游过程等,其中八个主题又主要包含了若干个子范围,具体见表1所示。

用于分析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的高频特征词中,主要是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名词主要是对地名、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设施等的描述,如:Xinjiang、Urumqi、mountain、Lake、hotel、car等,动词主要表现旅游者旅游活动的过程,如:visit、walk、travel等,而形容词主要表现了旅游者旅游体验及感受,如:beautiful、wonderful等。

对比分析发现,“China”、“Xinjiang”是所有网站综合排名最高的特征词。前10个高频词中,各类网站分别出现了“Urumqi”、“Kashgar”、“Turpan、”等城市代名词,这三个城市是新疆主要旅游目的地,由此说明机构网站在对新疆旅游目的地的宣传上,和论坛网站中旅游者所关注的新疆主要旅游目的地具有一致性。

在高频词表中可以发现,一些词在不同网站中的排名存在显著差异。“hotel”、“bus”等词在国外机构网站和旅游论坛排名靠前(前15名),但在国内机构网站排名靠后(“bus”第38、“hotel”第39),说明国外机构网站对旅游住宿和交通设施宣传相对重视,旅游者也比较关注旅游住宿交通,而国内机构网站的宣传则有所欠缺。“Tianshan”在国内机构网站排名进入前10,而在旅游论坛和国外机构网站排名靠后(第33和第44名),说明国内机构网站相对重视天山景区的宣传。“food”在旅游论坛网站排名第9,在机构网站排名靠后(国外机构网站第28,国内机构网站第45),说明旅游者对社区饮食的关注度相对较高。

还有一些词仅仅出现在部分网站中,在另外一些网站中缺失。“famous”、“better”、“wonderful”、“beautiful”等有关新疆旅游目的地评价性的词语进入旅游论坛前50排名,但机构网站中未提及,反映出论坛网站中的游客更注重旅游体验和情感形象要素。“kanas”在国内机构网站和旅游论坛排名分别为第19和第23名,但是在国外机构网站中未提到,说明国外机构网站在对该景点的宣传不够重视;“desert”一词在国外机构网站和旅游论坛中排名进入前10,而在国内机构网站中则没有进入前50的排名,差异明显,这主要受中西方文化差异和自身价值观念及偏好的影响,西方游客更喜欢原始自然景观和冒险刺激的旅游活动,而国内则更倾向观光度假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

表2是各类网站文本内容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个旅游景区,前10景区景点分别占各类网站的频率如表中百分比所示,可知,各类网站中前10景点所占比率差距均较小,说明这些景区景点在各类网站文本内容中分布较集中。由表2可得,Silk Road、Heavenly Lake、Tianshan Mountain在3类网站中排名总体靠前,由此看出,机构网站对这三个景区(景点)在宣传上和旅游论坛中游客关注度较高的景区相一致,丝绸之路是古代的国际内陆交通干线,沿线遗留了众多遗迹,因此是游客必去的地方,新疆天山天池景区在2011年“中国旅游百强景区”中以年接待游客134万人次,排名70,同时因享有“天山明珠”盛誉而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

对比机构网站与论坛网站,库尔勒天鹅湖(Korla Swan Lake)和赛里木湖(Sayram Lake)在国内机构网站排名第4和第5,仅在Silk Road、Heavenly Lake、Tianshan Mountain之后,但未进入其他两类网站前10排名,说明国外机构网站对这两个景点宣传不够,同时旅游论坛中的缺失也表现出游客对这两个景点的关注度不高,说明该景点吸引力相对较小。卡拉库勒湖(Karakul lake)在国外机构网站中排名第4,旅游论坛网站排名第6,而未进入国内机构网站,表现出缺失现象。塔克拉玛干沙漠(Taklamakan Desert)仅进入旅游论坛和国外机构网站前10名排名(分别排名为第3和第8),这也与高频特征词“desert”的出现频率及其对应网站相一致。

(二)对应分析

对应分析的目的是找出不同网站类型与传播和感知主题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发现机构网站和旅游论坛在传播和感知主题上的不同。通过对应分析,50个高频特征词在3类网站上的使用频率列联表变换为一张散点图,图中各散点的空间位置关系反映出“网站类别”和“高频特征词”两类变量之间的关联信息。

由表3可知,两个维度共携带了100%的原始信息量,其中,维度1约占75.6%,维度2约占24.4%,三类网站在两个维度上均有较高的区分度,从图1可见:三类网站分别在对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主题的宣传和感知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根据散点离各象限原点的距离和离散点间的距离观察两类变量的类别联系,分析得出3类旅游网站分别侧重于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传播和感知的一个或多个主题。其中,机构网站侧重于对新疆旅游目的地形象多个主题的介绍和宣传,旅游论坛也表现出对多个主题的关注,但具体侧重不同,表现在:国内机构网站更注重对新疆景观主题的宣传,尤其是自然景观的宣传介绍,如“mountain”、“lake”、“scenic”、“river”、“snow”、“valley”、“heavenly”等,同时对城市主题关注度高(Turpan、Urumqi、Kashgar等词均出现在右上方象限);国外机构网站关注的内容较多,涉及多个主题,如,旅游景观(desert、park、Road)、乡村(town、village)、旅游服务(train、bus、restaurant)、地理区域(region、place、local)等主题,说明国外机构网站注重了旅游目的地形象塑造的综合性;旅游论坛网站则更多体现出对旅游过程主题(visit、walk、cross、good、best、beautiful)和地方文化主题(historical、Uyghur、Han、Muslim)以及社区生活(food、people)的关注,而这也正是机构网站所欠缺和重视不够的内容。

三、结论

1.旅游论坛中的游记大多是外国游客在新疆旅游之后所写,乐于在网络上分享旅游经历的游客,一般具有显著的网络化特征,即其游前、游后甚至游中都与网络利用相关联,且善于利用网络获得信息。因此,这部分游客旅游前应该在互联网各种网站中搜索过信息。博客中反映的目的地主题形象,是游客在网络影响形成的引致形象基础上通过实地体验形成的感知形象。游客体验形象既与网络推介形象有相同,又有差别。其中,相同部分正是网络对游客目的地形象影响的表现,说明网络推介影响着游客形象形成及旅游选择,同时差异的方面,说明有很大一部分游客关注的话题没有引起国内外机构网站的关注,比如旅游接待,神奇探险,地方文化等。

2.与机构网站相比,旅游论坛网站更加关注了旅游过程、社区生活、地方文化主题。虽然一些主题不属于目的地吸引物范畴,但这更提醒我们,游客对于目的地旅游形象的感知是综合的,旅游形象的塑造不应该局限于旅游吸引物的范畴,而应该关注游客旅游的全过程,包括旅游吸引物、旅游社区、旅游过程等。

3.不论旅游形象塑造的客观要素是自然要素还是人文要素,游客对目的地形象的感知表现出了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感性色彩浓厚(论坛中的高频形容词),而这一点在当前目的地形象塑造中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对于民族和宗教旅游目的地,游客更需要从有趣、愉悦、猎奇、探险的角度去感知和体验,而不是从历史、宗教知识的角度去体验。因此,如何将丰富的西部宗教和历史文化通俗化、趣味化、感性化,注重情感形象要素的分析和把握,是塑造新疆旅游目的地特色形象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71126);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YJA84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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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刘丹萍,阎顺.新疆自然风景旅游地旅游环境保护浅析[J].干旱区地理,2001(4)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作者简介:第一作者:李娟,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旅游规划与市场开发;通讯作者:赵振斌,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旅游开发与社区研究。)

(责编:贾伟)

作者:李娟 郝亭 赵振斌

第7篇:10、奇妙的国际互联网

[教学目标]

1.能联系课文内容理解“息息相关、咫尺”等词语,知道课文中引号及某些关联词语的表达作用。

2.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了解国际互联网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感悟、体会其奇妙之处。

3.认识国际互联网和我们息息相关,激发学生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和情感。

[教学重点和难点]

了解国际互联网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感悟、体会其奇妙之处。 [教学准备]

自制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 古诗激趣,导入新课

1、古诗导入:同学们,初唐时期有位诗人叫王勃,他在送别友人的时候写过一首诗,诗中有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名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出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齐读)

谁能说说这句诗的意思?

交流要点:四海之内,如果我们是知心朋友的话,那即使你远在天涯我也会觉得你就在我的身边。

2、教师过渡:其实,王勃所说的“天涯若比邻”,只是他对友人的一种劝慰,是一种美好、善良的愿望,实际上在当时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唐朝是不可能真正做到“天涯若比邻”。然而历史在进步,科技在发展,21世纪的我们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出示) “虽然对方远在天涯,但是却让人感觉近在咫尺。”

3、理解句义:读句,交流你有什么发现?

交流要点:反义词——天涯、咫尺(理解);转折关联词——如果后半句再强调一下,意思就更明确了。

4、揭示课题:同学们,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么奇妙,能让远在天涯的人觉得近在咫尺呢?

板书:奇妙的国际互联网

指导朗读:你想了解国际互联网吗?你想到网上去漫游吗?那就让我们再次读读课题,读出你的好奇,读出你的向往。

[说明:“入境始于亲”,以一句脍炙人口的名句引入,让学生说说自己的理解,激发学习的兴趣,拉近了学生与文本的距离,与此同时此处学生的期望为学文后对“奇妙的国际互联网”的理解埋下“伏笔”。]

二、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1、引导质疑:读了课题,你想对这互联网有哪些了解? 生交流:怎样工作?什么样子?有哪些功能与用途?„„ 板书学生的疑问:(1)国际互联网是什么样子的?

(2)国际互联网是怎样工作的?

(3)国际互联网与人类有怎样的关系?

2、初读课文:带着大家这些疑问,来读读课文,了解文章是怎样介绍这奇妙的互联网的。 指名读,正音。

[说明:在此环节中,学生通过小组间的合作初读课文不仅让孩子在合作中读正确课文,与此同时,让学生们整体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以简单的讲述理清课文的主线,让学生对课文有了整体的感知。]

三、互动交流,解决疑问

(一)体验感悟,解决问题一:国际互联网是什么样子的?

1、大家不是想知道国际互联网是什么样子的吗?请闭上你的眼睛,静静地听老师描述,想象一下:国际互联网是一张怎样的“网”?师述: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有一只巨型的蜘蛛,织成了一张团团包住整个地球的“大网”,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啊!国际互联网就像这张包住地球的“大网”。

2、听了老师的描述,国际互联网给你最直接的感觉是什么?

板书:大

3、请看课文是怎么描述其“大”的。出示: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有一只巨型的蜘蛛,织成了一张团团包住整个地球的“大网”,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啊!国际互联网就像这张包住地球的“大网”。不过,这张“网”是通过无数条“线”把亿万台电脑连接起来的。

(1)自由读一读这段文字,想一想:可以从哪些地方体会到国际互联网的“大”?(2)交流。

要点:巨型团团包住整个地球无数条亿万台

(3)指导朗读:国际互联网看不见,摸不着,团团包住整个地球,是多么神奇啊!你能通过自己的朗读表现出来吗?

4、也许,细心的同学又有了新的发现——这里的“线”也用了引号,这里的引号表示什么呢?

出示:这些“线”有的是看得见的电缆、光缆,也有的是看不见的无线电波。(1)指名读这句话,现在你明白这里的“线”指的是什么了吗?

(2)其实,这里的“线”上的引号同样表示有特殊的意思(出示:表示特殊含义需要强调),而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一般的棉线丝线。

5、至此,我们对国际互联网的结构有了大致的了解。

填空:这里的“网”不是一般的网,而是指(国际互联网);这里的“线”也不是指普通的棉线丝线,这些“线”有的是看得见的(电缆)、(光缆),也有的是看不见的(无线电波)。

[说明:本环节的教学是本节课的重点。透过老师的描述,引导学生想象一只巨型的蜘蛛,织成了一张团团包住整个地球的“大网”,通过研读、讨论、朗读和交流,一步一步地将这张虚拟的网呈现在学生面前。]

(二)品读文本,解决问题二:同学们,国际互联网是怎么工作的呢?

1、那么,国际互联网又是怎样工作的呢?它又奇妙在什么地方呢?

出示:这些“线”上飞速流动着文字、图像、声音,它们能够在几秒钟内跨过万水千山,传到世界各地的电脑上。

(1)自由读一读这段文字,你觉得国际互联网奇妙在什么地方? (2)交流。

板书:快

(3)再读这句话,可以从哪些地方体会到它传播信息的快捷呢?请在有关词语的下面加上小圆点)

(4)交流,媒体映示关键词语。

2、为了使读者相信国际互联网传递信息之“快捷”,课文举了一个怎样的例子来说明?

学生交流后出示文字,媒体映示北京发一封信到悉尼的快捷。

3、指导朗读:利用国际互联网邮递信件,其速度之快,在过去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国际互联网真奇妙啊!谁能把这种奇妙通过朗读传达给听众?

过渡:国际互联网的奇妙还远不止这些呢。

4、出示:我们还可以在网上和亲朋好友通电话,电脑里不仅能传来对方的声音,还能显现他的形象。虽然对方远在天涯,却让人感觉近在咫尺。

(1)自由读一读,从中你又能体会到国际互联网奇妙在什么地方?

(2)把你的感受跟同桌交流一下。

(3)指名交流,说说自己的感受。

(4)出示:

电脑里不仅能传来对方的声音,还能显现他的形象。

电脑里不仅能显现他的形象,还能传来对方的声音。 A.能否作这样的改动?为什么?

点拨:“传来对方的声音”和“显现他的形象”哪一个更能说明国际互联网的“奇妙”?

B.师:“不仅„„还„„”这个关联词,后者表达的意思比前者更进一层。 C.谁能通过朗读把这种递进的意思表达出来。

5、想象一下,当你坐在电脑前,在网上和亲朋好友通电话,对方虽然跟你远隔天涯,却让你感觉近在咫尺,那是多么奇妙的一种情形啊!因此,课文中说——

6、出示:国际互联网似乎把一个庞大的地球都缩小了,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真像一个“地球村”。

(1)地球表面积达5.1亿平方千米,但课文中却把它说成是“地球村”,你是怎么理解的?

(2)国际互联网使我们地球人如同生活在一个村子里,这让人感到多么奇妙呀![说明:在此环节设计,充分遵循“边读边想、边读边悟”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学生通过自主阅读课文,体会互联网的奇妙之处,从而理解称庞大的地球为“地球村”的重要原因。]

(三)创设情境,解决问题三:国际互联网与我们人类有什么关系?

1、过渡:既然国际互联网如此奇妙,还是让我们到互联网上看看吧,看看我们可以在网上获得什么呢?

2、现在老师不是你的老师了,角色变一变,就当一回你们的奶奶吧,行不行?

3、前几天,我收到悉尼朋友的一封信,看完信,我就拿出信纸,准备写回信。我儿子在一旁就嚷嚷开了:“妈,都什么年代了,干吗不上网,发电子邮件啊?”“年轻人什么都爱赶时髦,什么网不网的,写封信,老朋友照样能收到。孙子、孙女们,是奶奶有道理呢,还是你爸爸有道理啊?(上网发电子邮件只要几秒钟,速度快)

4、要速度快,成啊。我不写信了,打个电话,也只要几秒钟就能听到老朋友的声音了?(如果你上网,在网上和亲朋好友通电话,不仅能传来对方的声音,还能显现他的形象呢!)

5、是吗?那可太奇妙了,我还真想看看几十年未见的老朋友如今是什么模样了?我年纪大了,出门诸多不便,我能在国际互联网上看到我最喜欢的京剧吗?我能买到我所需要的日用品吗?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能在网上学到英语吗?那国际互联网还真是无所不能了,怪不得这篇课文的题目就叫(齐读)。

6、既然国际互联网那么奇妙,还是让我们到互联网上看看吧,看看我们可以在网上获得什么呢?(齐读第三小节)

7、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国际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方便的呢?你从哪个词看出五个方面呢?

8、那就让我们再次体会一下国际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极大的方便。

引读:人们可以„„(这是娱乐)

可以和„„(这是休闲)

可以和„„(这是学习)

还可以„„(这是工作)

甚至可以„„(这是生活)

9、“„„”这说明了什么?(国际互联网还可以为我们做很多事。)

10、你知道国际互联网还可以为我们做哪些事情呢?(网上会诊、网上交易、网上下棋、网上储蓄)

11、当然还有很多功能有待于同学们去开发,网络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你们中间也会出现举世瞩目的彼尔盖茨。

12、国际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可以这样说,国际互联网和我们„„有了„„(引读第四自然段)

[说明:这部分以学生自组学习为主,教师将运用关联词的训练穿针引线似的巧妙渗透,以引读的方式,串构段落的主要内容,进行语言训练的同时,让互联网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意念深入学生心灵。]

四、总结全文,拓展延伸。

1.学了这一课,用一句话谈谈你的收获?

2.是啊,网络构成了一个新的大千世界,包罗万象。有人说,互联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也有人不这么认为。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呢?

3.作业超市(任选一题):

(1)课外阅读:认真阅读《网络是什么》一文,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写一篇读后感,谈谈自己对国际互联网的认识。

(2)合作探究:“网上商场”是怎么购物的?“电子钱包”又是怎么付款的?

(有条件的可以将读后感或研究的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老师)

[说明:联系生活感受互联网的重要,将阅读与写作有机结合,注重学生主观感受的表达,内心情感的流露,激发学生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这一环节实现了情感熏陶与语文实践活动的结合。]

五、拓展作业

1、拓展:请小朋友发一封邮件给老师。

2、作业: (1)抄写词语。

谈论 万水千山 亲朋好友 天涯 庞大 无所不有 天南海北 足不出户 快捷 丰富多彩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写一段话:把你给好朋友发邮件的过程写下来

第8篇:《奇妙的国际互联网》课文教案

教学目标:

1、准确流利的朗读课文。

2、学会生字,理解有关词语,用奇妙甚至造句。

3、通过反复朗读,理解国际互联网和我们息息相关。

教学时间:两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1、导入课题

同学们,

我们来对诗好吗?老师说上半句,你说下半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草满池塘水满陂,(山衔落日浸寒漪)。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海内存知己

(1)会对吗?齐对(天涯若比邻)

(2)连起来读两遍。

(3)这是唐朝诗人王勃的名句,意思是说,四海之内,如果我们是知心朋友的话,那即使你远在天涯也会觉得我们是天天见面的邻居。当然天涯若比邻只是诗人对朋友的劝慰,对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唐朝还不能真正做到天涯若比邻。然而历史在进步,科技在发展,21世纪的我们却真真切切地做到

(出示)虽然对方远在天涯,但是却让人感觉近在咫尺。

(1)齐读

(2)找出两组反义词远(近)天涯(咫尺),天涯是说距离远,咫尺是说距离近。

(3)这句话中还有一组关联词(虽然但是)这是组表示转折关系的关联词,在朗读时,我们应该强调前半句,还是后半句呢?

(4)指导朗读,一组同学读前半句,齐读后半句。

2、同学们,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么奇妙,能让远在天涯的人觉得近在咫尺呢?

板书:奇妙的国际互联网

3、你想走近国际互联网吗?你想了解它吗?你想到网上漫游,让我们再次读课题,把你的渴望,好奇读出来。

二、质疑自学。

1、那么你想知道国际互联网那些方面的知识呢?

2、生质疑。

同学们想了解的内容还真不少,限于课文有限内容,我想我们只能解决其中三个问题,其他的问题就留给同学们课后探究了。

3、出示问题:

(1)国际互联网是什么样子的?

(2)国际互联网是怎么工作的?

(3)国际互联网与我们人类有什么关系?

4、自学探究:请同学们默读课文,边读边划出能回答这三问题的句子,并做上记号。

5、小组交流:同学们能把你自学的结果与同学们交流吗?

三、作业:

1、抄写词语。

2、继续研究问题。

3、朗读课文

第二课时

一、复习:

1、复习词语。

2、上节课我们提出了哪些问题?

二、全班交流,指导朗读。

1、现在我们来交流一下,国际互联网是什么样子的呢?哪个小组愿意来交流一下。

2、指名读,出示: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有一只巨型的之珠织成了一张团团包住整个地球的大网起来的。

(1)齐读

(2)国际互联网有什么特点呢?(大)它像什么?(巨型的蜘蛛网)

(3)你从哪个词语体会到它的大呢?(巨型、团团包住、大网、无数条、亿万台)

(4)我们再次用朗读体会这张团团包住的巨大的网。

(5)国际互联网看不见,摸不着,请你听老师的朗读,并且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把这张能把地球团团包住的神奇的网。

(6)让我们再一次体会一下这张神奇而巨大的网。(齐读)

(7)这里的网是指一般的网吗?那它指什么?(国际互联网);这里的线是指一般的线吗?

(8)网不再指普通的网,线不再指普通的线,它富有了新的含义,所以要在网和线上加双引号,这篇课文里的很多词语都加上了双引号请你注意那是表示特殊意义。

(9)引读:这里的线不再是指普通的线,这里的线有的是看的见的();也有的是看不见的(),这些线上飞速流动着()、()、()它们能够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跨过()传到()。

3、同学们,国际互联网是怎么工作的呢?

(出示)国际互联网是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来传递文字、声音、图象等信息的。

(1)情境体验,了解关系。

学到现在我们也比较累了,来轻松一下。

(2)现在老师不是你的老师了,角色变一变,就当一回你们的奶奶吧,行不行?

(3)前几天,我收到悉尼朋友的一封信,看完信,我就拿出信纸,准备写回信。我儿子在一旁就嚷嚷开了:妈,都什么年代了,干吗不上网,发电子邮件啊?年轻人什么都爱赶时髦,什么网不网的,写封信,老朋友照样能收到。孙子、孙女们,是奶奶有道理呢,还是你爸爸有道理啊?

(上网发电子邮件只要几秒钟,速度快)

要速度快,成啊。我不写信了,打个电话,也只要几秒钟就能听到老朋友的声音了?

(如果你上网,在网上和亲朋好友通电话,不仅能传来对方的声音,还能显现他的形象呢!)

是吗?那可太奇妙了,我还真想看看几十年未见的老朋友如今是什么模样了?我年纪大了,出门诸多不便,我能在国际互联网上看到我最喜欢的京剧吗?我能买到我所需要的日用品吗?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能在网上学到英语吗?那国际互联网还真是无所不能了,怪不得这篇课文的题目就叫(齐读)

4、训练语言,发挥想象。

(1)既然国际互联网那么奇妙,还是让我们到互联网上看看吧,看看我们可以在网上获得什么呢?(齐读第三小节)

(2)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国际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方便的呢?你从哪个符号看出五个方面呢?

(3)那就让我们再次体会一下国际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极大的方便。

引读:人们可以(这是娱乐)

可以和(这是休闲)

可以和(这是学习)

还可以(这是工作)

甚至(这是生活)

这说明了什么?(国际互联网还可以为我们做很多事。)

(4)你知道那些呢?(网上会诊、网上交易、网上下棋、网上储蓄)

(5)当然还有很多功能有待于同学们去开发,网络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你们中间也会出现举世瞩目的彼尔盖茨。

(6)国际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可以这样说,国际互联网和我们有了(引读)

5、总结:同学们,《奇妙的国际互联网》这篇课文,从互联网的结构、它是怎么工作的以及它与人类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网络知识一个很小的方面,犹如冰山一角,所以就需要同学们不断地学习和探索。

四、作业:

1、用奇妙甚至造句。

2、朗读课文。

3、搜集资料

板书:

大网 包住地球

通过飞速流动

线 跨越万水千山 缩小地球

国际互联网 传到各地电脑 近在咫尺

内容无所不在

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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