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2022-05-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加强青年民警能力培养 提高青年民警执法水平

加强青年民警能力培养

提高青年民警执法水平

当前新的形势给劳教工作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对我们这支劳教民警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青年是时代的弄潮儿,是国家的希望和栋梁。青年民警是我们劳教事业的接班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成长于全球经济文化大交融、科技信息大爆炸、我国经济大发展的时代,所处的社会、文化、家庭、物质环境与前几代民警有显著差异,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心理特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群体个性。因此如何针对青年民警的特性加强其能力培养,提高其执法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青年民警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青年民警自身情况:

1、理论文化水平普遍较高,但实际操作经验尚浅,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2、身体素质较好,但工作中吃苦精神较差。

3、思维活跃敏捷,付诸具体行动方面较欠缺。

(二)现实情况:

1、青年民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强烈愿望与培训机会少、种类单调的现实形成矛盾。

2、领导与下级之间、青年民警之间有积极的沟通,但在沟通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待加强。

3、现有奖励与青年民警的期望值相去甚远,奖励指标过于单一,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社会大环境和其成长背景、人生经历容易催生青年民警的优越感。

当代社会物质条件普遍较好,青年民警往往成长环境单一,教育背景单纯,人生历练较少,又经层层选拔参警,容易产生优于常人的优越感。同时其教育背景和目前的选拔机制会造成青年民警应试能力强,实践能力较弱的问题。 尤其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民警大多数文化水平较高,接受能力也较强,但由于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对场所科学管理理论还比较陌生,而在招录时,只求学历,而对专业知识考核不够,造成一部分人进入劳教警察行列后不具备管教劳教人员所必须的知识,而岗前培训的时间和程度又不够,使得他们在管理劳教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欠佳,造成学历与实际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之间的差距和矛盾。

2、劳教工作单调乏味,条件艰苦,尤其一线民警工作压力大,而当前

又缺乏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青年民警吸收资讯广泛、思维活跃、价值观多样,而在此情况下,难以保持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劳教人民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每天面对的是数百个失足的矫治人员,既要管理好三大现场,维持场所安全稳定,又要抓好生产工作和教育工作,管理难度和管理压力较大。而现有的奖励方式和奖励分配的衡量标准过于单一,能够获得奖励的青年民警比例仍然较低,不能满足大多数青年民警对奖励的不同心理期待。在此种矛盾的冲击下,导致导致青年民警工作热情下降。

三、解决的办法

1、通过对青年民警进行业务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工作效

能。

(1)在开展具体的培训活动前需要对青年民警的“充电”需求进行深入

了解。定期、及时了解青年民警对培训的反馈信息,听取青年民警对培训的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2)首先针对民警工作所迫切需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开展培训,再针对

与青年民警的长远发展密切相关的综合能力素质开展培训,并将知识培训与岗位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可在青年民警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分析

培训,帮助青年民警了解矫治人员的心理特征,在工作中打好“心理战”。

(3)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促进青年民警的职业生涯发展。推进这项

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建立青年民警培养档案,有计划地在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民警带领下进行岗位锻炼,提高业务技能和对工作的适应性。②加强与同级和上级团委的联系,相互借鉴先进的培训经验,同时实现系统内的资源共享,加强典型案例、业务骨干培训经验的交流。③团组织需要与基层领导、政工干部相互配合,把对青年民警的思想信念教育融入到具体的活动之中,力求实现通过僵硬的说教所不能实现的效果。一方面,增强青年民警的防腐抗变能力,避免其误入歧途;另一方面,增强青年民警的爱岗敬业意识,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2、根据青年民警在人际交往方面所暴露出的交流简单、忽视交流对象

的差异性等缺陷,有针对性地开展人际沟通技巧的锻炼和培养。上级领导和团组织要加强与青年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探索民

警心理服务机制,为青年民警倾吐心声、疏导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创造条件,缓解青年民警的心理压力。同时努力为青年民警提供交流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青年民警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拓宽自己的视野,来促进青年民警的“情商”发展,通过职业之外的话题拓展人际交流的空间。

3、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青年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要设立科学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必须从场所自身特点出发,按照工作发展的目标设定。同时,指标的衡量要具可操作性,注重绩效。另外,指标要使民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完成,而不是可望不可及。二是考核手段要合理、公平。场所要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多样化的考核手段,构建立体的考核体系,并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民警产生激励效力。三是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及时。考核结果的及时运用最容易对民警产生激励力,场所须及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事关民警切身利益的培训、奖励、晋级等方面,使民警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从而产生成就感。必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工作强度、不同学历等角度进行衡量,与评先,评优,晋升等劳教人民警察切身利益相结合,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奖励体系,包含一套多元化、差异化的绩效衡量标准,并且向一线岗位适当倾向,从而克服目前奖励体系过于笼统、奖励标准过于单一的弊端,以此监督工作职责的履行和提高工作积极性 。

第2篇:对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水平的思考

提高基层执勤民警的执法水平,是边检机关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最近,笔者综合分析了基层执勤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得到一些有益启迪。

通过分析看,当前基层执勤民警在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执法主体整体素质不达标。工作经验丰富的大部分是转制民警,但是学历普遍不高;而新来的年轻民警虽有学历,但经验不足,应变能力不强。这种知识结构和实践应用上的差异,导致在执法工作中,不同的执法主体对方针政策理解层次不尽相同,执行有区别。

(二)执法主体对理论学习及培养“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重视不够。多数一线民警理论修养不深,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相对简单,接待服务对象缺乏应有的耐心和热心。

(三)执法程序不严谨。部分民警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

(四)接受执法监督的意识淡薄。缺乏对监督工作理性的认识,将执法监督狭义地理解为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在某种程度上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

分析上述执法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基层领导和执勤民警自身的主观原因,又有执法环境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基层领导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不到位。只注重执法过程,不注重执法质量,草率阅卷批案,审查把关流于形式,从客观上助长了民警执法观念的弱化。

2、部分民警法律素质跟不上时代要求。基层警力紧张,任务繁重,民警忙于日常工作,对边检业务和法律知识缺乏学习研究,有的民警甚至连基本的法律文书都制作不好,因而导致执法效率低、程序偏差等执法方面诸多问题的发生。

3、有些群众法律意识缺乏和当事人的不作为。一些群众既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边检机关的公务活动不支持配合,增加了执法难度。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解决队伍中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首先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执法思想上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观念,提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边检工作提出的要求,敢于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错误的执法观念,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化为灵魂,融入血液,植根于头脑,体现到每一名基层民警的执法活动中去。

二、认真解决能力问题和规范问题。解决基层民警执法能力不高的问题,要大力推行执法岗位适任考核制度。首当其冲的是现任基层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才能任用。其次是要全面推行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对执法岗位民警定期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第三要下功夫培养 “专家型”执法人才,挖掘现有业务骨干的潜能,培养一批有丰富执法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壮大执法办案能手队伍,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尽快改变部分基层民警执法素质偏低的局面。许多执法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具体执法环节的不规范而长期积累形成的。可以说,彻底根治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是加强执法工作、改善执法形象的关键。要把规范执法活动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用严格、规范、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本案卷、每一个执法主体。要全面清理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改、立,解决执法依据不足、陈旧和相互矛盾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教育机制、刚柔相济的约束机制和求真务实的考评机制。

民警队伍素质是战斗力的决定因素。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关键是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因此,对基层民警的法制培训和执法教育要切实摆上位臵,做出长期规划和不同时期的具体安排,狠抓落实。基层执勤队要充分运用“小问答、小交流、小辩论、小擂台、小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也要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案例分析、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基层领导和一线民警进行多层次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实践,增强一线民警的法律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增强依法执法的自觉性。

思想工作不是万能的,严格执法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范》,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勤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都要从公正、严格执法,爱护民警,维护边检机关形象的高度,重视责任追究工作,坚持依法、依纪治警,使责任追究制真正落到实处。

要以建立动态考核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梳理现有的执法基本工作规范,建立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给民警一个清晰的思路。认真总结基层执法质量考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对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针对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不佳的基层执勤单位,分析原因,强化执法意识,制定整改措施,实现执法质量新突破。

第3篇:加强学习提升办案执法水平

加强学习

提升办案执法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已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重点。**工商所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学习借鉴各兄弟单位的经验,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学习,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使同志们执法办案的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全所人员反腐倡廉的意识,积极与不正之风做斗争。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 》、八荣八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使每位同志都认真体会“权这同抽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实质。通过认真学习,同志们树立了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抵制腐败,树立了良好的群众威信,有效地遏制了不说法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廉政、勤政、秉公执法,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质量。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素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处理好工学矛盾,结合我所实际,利用每月中旬工作不太忙的时间及每周五下午的时间集中组织同志们学习法律、法规,并对办案知识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虽然我所接触的案子很少,但同志们的学习热情却是很高。有的同志主动拿出一些案子,在组织的学习中,进行探索研究。执法办案是我们工商工作中的重点,对我们每一个同志的要求都很高,同志们也总是毫无怨言,积极配合,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学习,珍惜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同志们的执法办案能力也在每一次的学习探讨中得到了提高。为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学习,***工商所全体同志,对办案知识有了深刻的了解,同志们的政治、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使我所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4篇:浅谈如何提升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水平

摘要: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执法的主体作用越来越明显。但从现状看,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正确认识基层工商所的现状,提升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水平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继续深入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 办案现状及问题 成因分析 对策建议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规范着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市场秩序。基层工商所的行政执法不仅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也代表着党和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形象。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执法的主体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与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状看,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笔者就当前基层工商所的现状、问题及成因作一个粗浅的剖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对策。

一、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案件构成情况。

一是案件的数量与规模。自基层工商所逐步转型以来,其所办案件数与罚没入库数均呈上升态势,但以全系统相应数据为基数,罚没入库数所占权重明显低于案件数所占权重。以蕉城区工商局为例,在全局案件总量中,基层工商所的案件数占有率为90%,罚没入库数占有率仅为60%,案件呈现出数量多但规模小的特点。

二是案件的类型。基层工商所的案件大多为登记类和食品安全类案件,大致占所办案件的72%。这一特点在宁德市其他县(区)带有普遍性,一些城乡结合部所、农村所登记类案件的比重甚至更高,案件呈现出类型单一的特点。

三是案件的领域。从案件所涉及的领域看,大多仅局限于对传统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对某些行业市场,如建材市场、汽车运输市场、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电信市场、网络市场等,缺乏必要的调研和深入了解。对这些市场出现的诸如服务质量、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案件呈现出领域狭窄的特点。

2、案件质量情况。

事实、程序、适用法律是衡量案件质量的三个重要指标。通过多年的执法质量考核以及各种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认为基层工商所的案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问题:

事实认定不够清楚。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技巧掌握不够,事实调查不能抓住当事人违法问题要害。部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情况调查不够深入细致,存在孤证和少证的现象。除了现场检查笔录外,多以当事人陈述作为处罚依据,缺少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情况、非法获利情况、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情况的调查。

程序遵守不够规范。程序主要包括回避程序、调查程序、告知程序、时效程序等。有利害关系的未回避、进行调查时未亮证、勘验后未请鉴证人签名、符合听证条件的未告知、采取先行登记的超时限等问题在基层工商所案件中也时有发生。

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由于对事实认定不够清楚,程序遵守不够规范,在适用法律及处罚额度上就难以准确而合理。一些案件满足于罚到就行,不去考虑是否准确。另外执法人员适用法律水平普遍偏低,不善于灵活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质量不佳,过于简单和空洞,缺乏有力证据的表述,难以令人信服。

二、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问题是造成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的根本所在。 认识不够、信心不足、观念有误区是基层执法办案工作面临的普遍问题。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依法征收“两费”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长期以来耗费了基层工商所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局机关到工商所、从领导者到一般工作人员,对基层工商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监管就是收费,收费就是监管”,“工商所就是收费所”等认识误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商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其次,在办案上存在畏难情绪。长期以来,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的职能虽然被不断予以强化,但其以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为监管核心,以一般登记类案件为执法重点的传统管理模式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基层执法人员普遍认为执法工作风险大,压力大,在办案上缺乏敢于碰硬的精神,大企业不敢碰、大案件不敢查,往往导致大要案件小事化,复杂案件简单化,大大影响了基层工商所执法效能的整体提升。第三,执法观存在一定偏差。一是在执法中只注重合法性不注重合理性。执法办案仅满足于用法律条文对行为的简单套用,把合法性当作执法办案的全部要求,不能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更不能正确处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关系;二是片面认为执法就是办案,办案就是罚款。将执法办案定位在处罚上,罚款了事、罚款放行,偏离了执法目的和执法动机。

(二)体制不适应是造成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的重要原因

基层工商所的设置不适应监管执法工作需要。从工商所的布局来看,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7人以下工商所,这类工商所监管主体少、职责单

一、功能不全,实难与监管执法任务的要求相适应。

(三)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的客观因素

1.工作目标考核不够科学。一是对基层工商所的考核倾向于收费指标的完成。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收费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对基层工商所考核的重中之重,而对监管执法、服务发展等职能工作考核则经常流于形式。二是对案件工作倾向于对案件数量、罚没金额的考核。案件目标考核设置的不科学,在客观上造成了区县局乃至基层工商所为达到目标而办案、为完成任务而执法的现象产生。重收费、重罚款的考核机制背离了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初衷和本意,成为制约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的全面实现重要因素之一。

2.保障、激励机制未能同步。市场监管执法是一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多年来,基层执法保障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总体增幅不大,仍然存在执法供给缺口。执法装备投入不足,经费保障困难,导致执法手段受限,执法力度减弱,直接影响了整体执法效果。同时,由于对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缺乏合适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加之执法办案工作难度、责任大、风险大等原因,执法人员办案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素质不高是造成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现状的主观障碍

由于历史任务、个人素质等原因,目前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普遍呈现出底子薄、能力差、能独立办案干部少的整体状况。一是办案能手匮乏。现有的大多数基层工商干部没有经过系统、正规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有的干部参加工作以来,干的就是登记、年检、收费等事务性工作,导致他们不熟悉办案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案件调查取证始终是那几个办案人员的事,其他人只是在案卷上签个名而已,能办案、会办案、善办大案的人力资源匮乏。二是办案知识面较窄。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不仅要掌握法律法规知识,而且要掌握金融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营销等必备的相关知识,目前,系统内部具备这些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少,制约了办案效能的提升。办案人员数量少、素质普遍较低是制约工商所案源拓展和办案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事实上,很多时候影响案件质量的,并不是由于办案人员主观上的失误,而是由于个人能力水平不足造成的,有很多工商所的办案人员对办案程序的掌握似是而非,对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正确运用,甚至在使用办案文书和作询问笔录时漏洞百出,更何谈高质量地执法。

综上所述,提高基层工商所的执法办案水平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涉及到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体制机制以及队伍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在工商面临体制改革和机构撤并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理清思路、与时俱进,把提高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水平,加快其职能转型作为关乎工商部门生死存亡的战略任务,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对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1、转变观念,塑造工商新形象。在工商系统内部彻底转变“重收费、轻管理、重监管、轻服务”的管理观念,树立“服务与发展、服务与监管、服务与执法、服务与维权、服务与收费”的服务理念,优化执法办案环境。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各个基层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2-4人的办案小组,集中力量对小组成员的执法办案能力进行培训,使每个基层所都有一批思想作风过硬、心理素质坚定、执法能力突出的一线执法人员。

3、增加基层工商所的执法办案经费,配齐配全必要的办案工具。实行办案经费单项列支、专款专用,保证基层办案的交通、通讯、检测的费用。

(二) 实行大案、要案合议制度。每件案件有工商所长、执法办案人员参加,集体分析评议。对涉及违法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危害的违法行为,要报请县区局分管领导,并对口法制股室,形成“大案大办、要案重办”的良性传递、整体联动机制。

(三)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联系和职能部门的协调。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向地方政府的联系、汇报,处理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赢得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减轻执法阻力。注重同公安、农业、卫生、质监和城建等职能机构的工作联系,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

(四) 加强日常巡查,积极拓宽案源。把日常监管巡查同执法办案相结合,注重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认识到违法经营行为的严重性,主动举报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对其进行依法查处。同时依托“12315”投诉举报中心快速、便捷的优势,及时查处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五) 实行重大案件奖励机制。一是对举报重大违法案件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的同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是要把执法办案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办案成效大、质量高、社会评价好的执法人员和基层所要给予物质奖励。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和第一线的战斗堡垒,只有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办案工作,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行政执法优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真正做好市场的“把门人”、“裁判员”、和“经济卫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和执法职能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加强基层工商所办案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领导重视,大家配合,从思想、制度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入手,大胆创新,多管齐下,方能取得实效。

第5篇:纪委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汇报

材料

纪委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汇报材料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查处案件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进一步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加大惩治腐败工作的力度

在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和主攻方向方面。一是在违纪违法主体上,要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特别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一把手”的贪污贿赂行为力度。严查当前重点人群腐败案件,必将有助于防范腐败的滋

生和蔓延;严查有影响的党政“一把手”案件,才能起到查办案件应有的威慑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大查处行贿行为的力度,有力遏制贿赂犯罪的蔓延。这个思路,充分体现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挥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的战略安排。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必将缩小行贿和受贿方之间的意愿差,消除行贿方的行贿动力,进而减少贿赂犯罪。二是在违纪违法手段上,要加大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司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行为力度,这四类权力是最为核心的公权力,其滥用的几率也最大,因此,加大力度对这类案件的查处,甚为必要。三是在危害结果上,要加大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案件,揭开腐败黑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在发案领域上,要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财政性资金转移拨付、政府采购、国有资

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在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方面。一要营造良好的惩治腐败工作环境。要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不科学的考核机制,鼓励本单位内部查处案件、惩治腐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故意掩盖问题、有案不查以及说情、阻挠的,予以严肃追究。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败合力。要强化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通、复杂案件互助、处理结果互告等制度,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协同办案机制。加强纪委和检察机关办案协调机制,在纪委掌握了确凿的违纪违法事实后,可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减少重复取证、职能交叉而造成人力物力浪费。建立与审计机关的案件线索资源共享、人员专业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审计机关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情

况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三要用足用活办案措施。严格按照中办发〔〕28号、鄂办发〔〕4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两规”标准和保持处罚力度,不提过高的违纪金额标准,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的原则。对一些数额相对小、情节相对轻的腐败行为,灵活使用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等措施,以消除“小腐败不是腐败”的错误心态;对腐败行为较重的,绝不姑息放纵,使其增加实施腐败行为的成本;对家属涉案很深、拒不配合的且有必要使用“两规”措施的,要及时使用,有利于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和提高成案率。

二、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树立查办精品案件的理念

各级纪委要注重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中职位相对高、涉案金额相对大、群众反映相对强烈的,能够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并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按照精确、精细、精准的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

措施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在办案理念和思路上,坚持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实体与程序、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并重,充分体现理性的执纪执法思维、平和的执纪执法态度、人本的执纪执法行为、规范的执纪执法程序相结合;在方式和方法上,注重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对信访、初核、“两规”、谈话突破、调查取证、安全保障、移送、审理、宣传、总结等各个环节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规范工作预案、文书制作、案件讨论、笔录制作、书证调取、工作协调等各项标准,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探索实行审理引导案件调查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保证案件精品化。所谓审理引导案件调查,就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重大、疑难、复杂或确有必要的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检查部门要求,遵循证据规则标准,引导案件检查部门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

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为顺利推进“引导机制”运行,要明确审理介入时间和方式、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必要的交流沟通机制、案件讨论总结制度、审调人员观摩庭审制度、审调人员交流学习制度、审理人员就案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给办案人员作辅导报告制度等,以此来提高依纪依法办精品案件的能力与水平。

三、立足反腐败的“三性”特点,打造能打硬仗的专业化办案队伍

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三性”特点,是深刻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基础上而作出的理性判断。破解“三性”难题、推动办案工作科学化,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办案队伍。

专业化是人类社会职能分工的发展趋势,也符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发展规律。案件检查专业化发展有两个阶段:其一是从业余到专业;其二是从通才到专才。一要抓好办案人员的专业化。随着法制

化进程的推进,对调查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也提高了,只有专业化人员才能够更好地胜任办案工作;同时,违纪违法活动的复杂化、多样化、智能化、隐秘化增加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只有专业化人员才能更好地保证办案质量。二要抓好案件检查方法的专业化。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提高人证调查能力,包括提高谈话突破调查取证的能力;提高审查判断证人证言、被审查对象供述和辩解等证据的能力。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对办案人员实行资格准入,逢进必考,提高准入门槛。二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大专业培训投入,每年利用两周左右的时间,对所有办案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三是建立点评制度。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群众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办案人员就其在办案中的作用考评一次。 要着力培养一批骨干人才。一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训练和专

项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发现和拓展案源初核、谈话突破等能力以及运用高科技手段固定保全证据能力。二要建立各类骨干人才库,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攻坚队”,随时按需攻克各类疑难复杂、阻力干扰大、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办案人才的攻坚作用。三要注重培养好、管理好骨干人才,积极营造优秀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发挥人才的示范引领效应。

第6篇:如何提高水政执法水平

水政监察工作是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防汛清障、行政许可、规费征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文明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水行政执法能

力。

一、切实把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作为水行政执法的立身之本。

全市现有1个水政监察大队和13个水政监察中队,水政监察专(兼)职人员89人,协管员18名,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就是要按照省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合格、训练有素、作风过硬、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执法队伍。

一要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机构、人员职能,做到人人一专多能,注重发挥各水政监察员的宣传员、巡查员、信息员、调解员、征收员作用。二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提高文书档案管理水平,资料数据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加快网上办案进程,增强办案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达到内容清晰准确,依据充分、正确。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采用以会代训、以学代训、以评代训的形式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使执法作风更加优良,执法方式更加科学,执法效果更加显现。

二、切实把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作为水政监察工作立足之点。

当前,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有案不立,查案不结,执法不到位现象,严重削弱水行政执法的权威,也损害了水利部门的社会形象。这就要求对违法行为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通过执法办案,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通过执法办案,扩大执法效能,维护水事秩序,做到少数人被执法、大多数人受教育;通过执法办案,加强水利行业管理,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通过执法办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确立水行政执法的地位。

一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顶住说情和各种干扰,对违法行为较真碰硬,不管谁违法都要依据水法律法规坚决查处。二要上下合力查办。有些水事案件涉及面广,关系复杂,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还要整合各中队力量联合办案,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三要讲究方式方法。有些违法案件办案时干扰多,个别的还存在水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执法,会给查处案件带来困难。因此,我们在执法中既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执法与宣传水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善于借助外力办案。

三、切实把加强水法宣传、提高优质服务作为水政监察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水政监察工作不仅仅就是查处水事案件,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制止水事案件的发生,因此要十分注重加强水法宣传工作。要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自觉执行水法律法规,不发生或少发生水事案件,这是水政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要积极主动进行水法宣传。方法上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针对性与启发性相结合,对象上坚持向社会与向市民、向党委政府与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方式上坚持点与面、上与下、城镇与乡村宣传相结合,手段上坚持利用新闻媒体与编发简报信息、制作传单手册与竖标牌、挂横幅、办板报宣传相结合,实现水法宣传的广覆盖。

二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履行以人为本的治水理念。严格按照水政监察“八化”要求,建立和完善水政监察公示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确保水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程序规范有序,执法责任清晰明了。特别是案件查处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主动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地处江南水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保障水利又好又快的发展,对水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举措,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全面加强水政监察工作,使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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