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法制工作思路

2022-11-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统计局法制工作思路

浅析统计执法工作在统计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

摘要:针对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统计执法的部门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改善统计执法工作进行的环境,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的责任制度,使统计法制建设的工作能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统计执法事业的顺利发展。本文就根据相关经

验对统计执法工作在统计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进行阐述。

关键词:统计 执法工作 法制建设

1、前言

统计法制建设作为行政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们认识人类社会的客观条件之一。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不断地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使得我国统计法制建设的工作得以顺利的进行,同时也使得统计的执法工作在统计的执法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是目前,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善,新的形势下,我国的统计执法工作开始面临更多的新问题,同时人为的干扰因素的增加也使得统计执法工作的进行面临更多的新情况,统计执法工作越来越繁重。由于统计执法工作的合理开展与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关系,面对当前的严峻的状况,我们必须加强协调统计执法工作的合理开展,用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行为规范,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保证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我国的统计法制建设的现状

《统计法》作为我国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使我国的统计工作开始有法可依[1]。一方面,《统计法》的颁布使得统计工作更科学有效地组织进行,推进了我国统计法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来看,《统计法》对于社会、政府、各个经济集团的统计活动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使得统计资料以及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及时性得到了保障。统计法制建设的工作时从新中国成立之后就一步一步地在进行开展的。最后初步形成了以《统计法》为主体的一系列的与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2009年新的《统计法》,使得依法统计工作开始全面进行。这部法律对于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法治的基础,同时对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也有一定的保障。对于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的相关问题

作为对统计法制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统计执法工作,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严重制约着统计法制建设的进行,所以对于我国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清楚认识[2]。

第一,社会对于法制思想的认识的不到位。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统计执法工作有所加强,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相对较晚,使得总体上来说我国的统计执法工作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所以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案列在我国仍时有发生。第二,统计工作中的台账的不健全。有些企业和单位的原始的数据和统计的台账没有建立完善,使得统计结果的没有数据根据,并且统计人员在上报数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使结果出现误差。同时从事统计这一行业的人员中有许多的兼职人员使得出现变化的机率较大。第三,企业以及经集团的迟报、拒报、虚报现象严重。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得统计人员上报的自觉性较差,同时有些地区和部门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政府或上级进行干预造成虚报、假报。第四,执法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的开展情况的研究的不够深入以及总结不够完整造成工作的失误。

4、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措施

在充分的认识到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之后,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解决问题,从而促进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3]。

第一,依靠法制的手段对工作的环境进行改善。将《统计法》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的社会群众了解《统计法》,使人们提高对于在统计上的认识,认识到弄虚作假的危害以及结果,让他们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坚持统计执法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执法单位应该严格地根据法定的依据、权限、程序进行执法,做到执法的公正。不但要求执法的程序是公正的,而且执法过程中的统计制度、抽样方式、数据的评估、调查任务的布置等都是应该按照相关严格的程序进行。同时行政机关所制定的程序应与该部门相适应,适合该部门的执行。

第三,完善统计执法工作的责任制,大力推行全民执法。统计执法工作部门应明确责任制,以规范、合法、高效、适当的统计执法行为为基本,通过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评议考核制度保障统计执法工作。有效的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从而促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进行。

第四,统计执法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以及工作能力的提高。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进行相关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坚定他们的法律信仰、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律的维护意识,自觉地遵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5、结语

统计的法制建设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重要的一部分,搞好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有着其特定的意义。只有针对社会实际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总结相关经验,不断的研究出新的解决方法,为促进统计执法工作减少阻力才能使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更高效地进行。

参考文献:

[1]王桂菊,王洪飞.浅析统计执法工作在统计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J].商业经济,2010,(13):123-124.

[2]张树国.论在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1,(22):45.

[3]史占英,刘卫国,吕慧明.浅谈如何做好基层统计执法工作[J].内蒙古统计,2011,(4):89-90.

作者:杨晓冬

第2篇:浅析统计执法工作在统计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

摘要:针对统计执法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统计执法部门的作用,改善统计执法环境,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体系,,为保证统计法律制度的顺利建立,促进我国统计执法的顺利发展,本文以相关经典文献为基础本文阐述了统计执法在建立统计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统计执法;工作法制;建设;重要性

前言

统计法制作为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了解人类社会的客观前提之一。依法治国不仅推动了我国统计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随着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统计执法工作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面对。同时,影响人的因素增多,也导致统计执法面临新情况,统计执法难度加大;鉴于统计执法的合理发展与统计法制的顺利推进有着重要的联系,在当前的困难形势下,需要加强统计检察合理发展的协调,以统计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确保统计起诉有序进行,确保统计法制建设顺利推进。

一、统计法制建设的影响因素

1、市场经济的影响

基于依法治国的理念,中國在统计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加快,对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规章制度不健全,守法自信心不强,执法意识不强,在实际统计工作中,一些公司、事业单位不履行统计义务,数据传递经常延误,过于武断。一些公司只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担心商业数据泄露,降低其市场竞争力。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总是对统计工作持否定态度,对统计研究极为敏感的原因。原则上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尽快作出适当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需要。

2、政府的职能调整和依法行政的影响

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也就是一切经济行动的最终目标。为了充分正确履行人民政府职能,各级人民政府最近对工作原则条例进行了一次修改,即重新修改了公开、公平和透明的工作原则。科学应对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统计行政法制建设的新时代要求,是当前统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重大挑战。随着国家法治和社会依法行政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体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逐步得到增强,统计管理部门必须要迅速主动适应这一时代变化,解决和有效协调企业统计人员与企业工作之间的矛盾,各级人民政府完善统计管理部门与政府企业其他统计行政部门的工作关系。不断优化企业统计信息资源配置,逐步发展形成一个以政府企业统计部门为主,向其他企业统计行政部门广泛传播的企业统计信息体系。

二、统计工作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

调查显示,基层单位的基本统计工作最弱。首先,人力资源的分配不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许多统计员无证上岗,未完成统计法规培训,未及时参加培训。单位内没有完善的统计制度,没有保留原始数据集,没有建立统计台帐。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还表现为操纵统计数据和制造虚假统计数据的严重现象。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一些公司自己改变或创造虚假的统计数据。这些非法行为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并产生严重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严格定义了公司报告的绩效要求数据,并根据主管服务的评估标准更改了实际统计数据,这将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不利于市和县一级统计局统计工作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与乡镇政府随心所欲地填写数据的情况类似,一些公司存在非法填写数据的行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对统计工作没有深入的了解,或出于各种原因有虚假动机和填写数据。

三、关于我国统计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1、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公关工作,有效提高统计法律意识水平

以增强认识,实现"两个结合"为出发点,积极推行统计法制出版。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依靠媒体,结合案例,将统计法律制度公之于众。要促进和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首先要从在校学生入手,法律宣传教育的关键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通常用来指对执行法律的一种态度、心理、视野和积极态度。它直接关系决定着统计法律法规能否实施的法律质量和社会影响,以及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能否正确理解和充分运用。在开展统计纪律法制宣传知识培训教育方面,要始终努力牢固树立正确的统计法制观念,保持良好的统计法制道德意识,正确认识和充分运用立法人,自觉严格防范各种违法统计犯罪生活现象,自觉严格履行统计法律有关规定的各项统计法律义务。

2、实事求是,净化虚假统计舆论环境

(1)要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思想认识。实事求是,不仅仅这是虚假统计管理工作的必要政治前提,要充分认识虚假不实统计所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和社会政治上的风险,也就是要充分认识如何维护虚假统计管理工作正常生计,控制虚假统计犯罪违法活动的必然政治前提。利用统计数据识别、识别、识别和有效控制欺诈行为,使治理有效。

(2)加强框架管理,完善评价体系。防止利用人为暴力干扰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源头风险控制,提高统计数据使用质量,消除"数字腐败"客观意义评价不同行政地区,不同党政部门,不同事业单位的不同统计评价成果结论和不同评价质量指标,而不是单纯根据单项统计数据质量来直接确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杜绝各类统计数据使用中的弄虚作假伪劣现象。

3、提高队伍专业素养

加强相关专业技术统计人员技术队伍专业文化素质建设,提高相关专业技术统计人员队伍专业技术素质。只有始终能够保持一支具备专业知识技术水平专业素质过硬、忠于从事专业技术统计调查相关事业、职业道德优良的相关专业技术统计人员专业队伍,才能按照现行国家专业统计法的其他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相关专业技术统计调查专业工作,抵御各种损害经济社会利益的巨大权利诱惑,充分发挥统计掌握相关统计专业信息的重要作用功能。

结束语

统计管理法制建设落实是促进统计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统计业务工作管理成果鉴定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序发展合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新发展时期统计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统计管理部门必须要不断提高对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和依法管理统计的政治认识,并迅速适应。重视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必将促进统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史占英,刘卫国,吕慧明.浅谈如何做好基层统计执法工作[J].内蒙古统计,2011,(4).27-29.

[2]张树国.论在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1, (22).183.

[3]王桂菊,王洪飞.浅析统计执法工作在统计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J].商业经济,2010,(13).128-129.

作者:邓启亮

第3篇: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及2005年工作思路

2003年成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严谨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法规司后,北京、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等7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专门的法规处;安徽、江西、重庆、四川、宁夏、新疆等省区发展改革委也充实了法制机构的力量。

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发展改革系统的职能行使和具体工作方式都提出了全新挑战。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作为2004年的工作重点,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组织了对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先后举办了两次《行政许可法》学习讲座。同时,在两个月内举办了9期培训班,对全委干部进行了分层次轮训。各地发展改革委也采取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培训班、编印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二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实施机关。共取消11项审批项目,下放4项审批项目。在保留的40项许可项目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12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17项,与其他部门联合实施的11项;清理出以司局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9个,一律改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实施。各地发展改革委都对本委负责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机关进行了清理,纠正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做法。

三是清理并完善了行政许可规定。经过清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需要制定和修改的26件与行政许可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发展改革委也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进行清理,提出了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并对本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四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行政许可办公制度的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格式文本,确定了行政许可项目相关材料的公示场所和方式,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研究起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各地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受理、告知、公示、审查与决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三、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立法步伐加快,完成数量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务院2004年立法计划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条例》、《规划编制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已上报国务院审议。《电力法(修订)》和《政府投资条例》正在抓紧起草。部门规章立法计划完成率大大超过2003年,目前已完成11件。从地方立法看,有关法规性文件数量也明显增加,在以工代赈、项目稽察、项目代建制、创业投资、特许经营、规划编制、价格管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立法都取得了新的成果。

二是政府投资立法取得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投资司共同起草的《政府投资条例》是解决发展改革系统主要职能法律依据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我们又对《条例》作了重要修改。目前,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关立法的前期研究开始启动。我国经济已经连续保持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能否在今后一段较长的时间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如何用法律制度保障经济稳定增长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启动了对这项法律法规制度的研究。

四、《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大

一是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针对招投标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投标行政监督中的职责和地位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积极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二是全国招标投标协会的筹建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招标投标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四是招标投标规定清理取得阶段成效。在前一阶段清理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目录。目录公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废止的13件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符合形势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发展改革委也公布了清理结果。

五是加强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计划实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一项重要任务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近几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初步摸底,总结了5年来依法行政的实施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的初步意见》,就做好《纲要》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长较快。截至10月,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超过2003年全年办理的15件总量。针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们一是坚持依法办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权限。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对于发案率较高的信访、举报、咨询类复议案件,加强了与申请人的沟通,反复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三是做好分析总结。《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及时分析《行政许可法》对我委工作的影响,找出容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提出了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七、“四五”普法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2004年,我们对“四五”普法以来系统普法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总体上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系统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路子,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阶段性任务,有效地提高了全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的转变。

八、法规协调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200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办理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有关部门送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205件,办理委内征求意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7件,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7件。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三条:一是准确把握征求意见范围。二是严格审核内容。主要从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涉及行政许可,还要从设定和实施许可的规定方面把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改革发展方向的意见,及时沟通;对委内不同意见,积极组织协调。

九、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立法工作制度。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实施了《规章制定办法(试行)》,对规章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和送审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委内立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法规文件的审查力度明显加大。

二是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起草颁布了《行政复议规定(试行)》和《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法规司和有关司局在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司局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各项工作中的参谋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聘请了两位知名专家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要文件起草以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为了使法律顾问制度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专门起草了《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对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意见的范围、方式、时限等作了规定。

十、系统交流进一步加强

《法制工作与建议》是全系统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利用这份刊物,及时反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立法、执法、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项法制工作的情况;编发了北京、江苏、云南等部分省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中一些经验材料;刊登了地方有关同志的文章,使这份刊物成为国家和地方、各省市之间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的桥梁。

20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大局,认真做好各项法制工作,努力使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从具体工作层面而言,初步考虑概括为:贯穿一条主线,搞好五个结合,着力抓好六项工作。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搞好五个结合,就是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前后结合、左右结合、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全面做好系统法制工作。一要搞好虚实结合。既要围绕发展改革大局需要,开阔思路,拓展领域,从战略高度上研究思考如何把实践中成熟的作法和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等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同时又要扎扎实实地抓住一些有利于我们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实事,使工作有“抓手”,有依托。二要搞好远近结合。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又要认识法制工作的规律,考虑法制工作的特点,从长计议,作好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使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进程有序推进。三要搞好事前事后结合。既要推进立法,也要加强执法;既要抓好立法时的审核把关,又要搞好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的备案审查;既要重视普法,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的法制观念,熟悉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又要建立事后监督机制,执行好行政复议制度,以案说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四要搞好左右结合。既要立足本委,找准定位,加强与业务司局、处室之间的配合,将法规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要注重与各级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其他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要搞好上下结合。既要集中精力履行好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的工作职能,又要增强重视发挥全系统的积极性,集中全系统的智慧,提高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创造条件,加强合作。

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组织好与发展改革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订。要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好2005年立法计划的拟定和落实。要利用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出台的有利时机,集中做好《政府投资条例》上报审议前的有关工作。二是继续就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关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要重点研究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宏观调控部门的定位,启用宏观调控的条件、手段等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四是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联系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建立以复议促立法、执法和普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五是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将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提出验收标准。六是加强系统建设。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加强对系统从事法规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经验交流。通过召开片会、专题会、刊物、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发展改革委之间、地方发展改革委之间的交流,沟通情况、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从整体上提高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水平。三是加强与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联系。

作者:任 珑

第4篇: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1、法制工作目标:树形象,提质量,促和谐,上水平。

2、基本思路:以执法为核心,注重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推动统计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主要工作:

(1)完善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

完善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用目标考核牵动法制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2)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要密切结合媒体,利用多种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开发媒体资源,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上有站,形成立体宣传体系,真正的让统计法律知识走向生活,融入社会。

普法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普法工作要与日常统计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布置调查、收集报表、公布资料等各个环节,都要注重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第二,普法工作要与执法、立法工作相结合。执法的过程就应该是一个普法的过程,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同时,要抓住统计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出台的重要时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第三,普法工作要做到内外结合。既要重视对外也就是对党政领导和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又要重视对内也就是统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统计普法的“灯下黑”问题。

除了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今年主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课堂。二是通报违法案件,这是最有效的宣传手段,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努力推动统计的良性发展。

(3)转变统计执法工作思路,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保障数据质量的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从开展集中执法大检查向实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检查转变。。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今年,市局继续推行全员执法,要求各专业处和各县区都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已经下发了,下一步的关键就是计划的落实,市局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执法检查计划的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执法重点。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人口普查、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能源统计和新开工项目统计。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在认真总结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全员执法等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和本专业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比如适时开展统计巡查活动,大力提升我市统计执法水平。

四是要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处罚一个点,规范一条线,扩大影响面。我们在对统计违法单位进行处罚时,要彻底纠正"执法等于查案,查案等于罚款"及“查而不办,办而不罚”的片面观念和做法。通过文明执法、依法处罚来真正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推动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推进统计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题,重点加强对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省统计局的要求,着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和惩治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本溪市统计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实施意见》。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牵头抓,纪检组协助抓,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坚持“一岗双责”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机关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相关体制和机制的研究”,针对我局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和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要不断探索权力制衡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建设工作,运用信息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机制制度创新。注意调动和依靠各业务部门积极性,查找廉政工作盲点,制定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进一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着力惩治和预防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统计数据的虚假,严重危害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是危害极大的腐败行为。按照省局部署,2010年为全省统计执法年。要把加强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通过大力弘扬统计职业操守、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下大力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的力度,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的提高。

四是继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扎实推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继续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党员干部明确和牢记《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52个不准。要认真分析我局党员干部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等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是继续抓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树立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价值理念,培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形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以优良的作风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四是继续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继续利用局域网对机关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并坚持教育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将局域网作为开展机关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平台,继续扎实开展好12121工程。即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两次警示教育;每月推荐一篇警示教育文章;每两星期在局域网上答一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试题;以案说纪,每个月通报一个统计系统党风廉政方面的案例。

3、认真抓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是中央纪委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统计工作实际,为确保我市统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严肃查处渎职行为,保证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使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收费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各处(室、

队)在年终收取报表费时,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纪从政。

三是做好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要建立对人、财、物权利运行机制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运行机制。

四是要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五是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作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在全机关范围内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使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爱岗敬业,时刻注意维护统计队伍整体形象,确保全年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5篇:***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做好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维护全县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真实,使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宏观经济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用创新的精神,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统计法制建设。统计部门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部门,执行好国家和**统计局统计普法、执法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由内到外、由系统到部门的管理办法。现将我局**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为了认真开展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和顺利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以保证将统计执法和“六五”普法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为我局法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

自**年统计局发出开展《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活动以来,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及依法治县办沟通配合,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做好了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人民政府网”设立专栏,以及利用“村村通”大喇叭播出方式,进行滚动播出,使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逐渐走入千家万户,群众对两种法律法规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是利用好每年的宪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口头讲解等方式扎实开展宣传。

三是充分利用我局各专业召开年报会、培训会等有利时机,由我局专业执法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现场答题考试,达到了统计调查对象人人熟知统计法的目的。

四是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认知率,我局协同有关部门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测试。目前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纳入我县干部“一月一法”考试中,是每年必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是利用统计执法和执法检查的机会再进一步的对企业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让他们意识到按时准确报送报表的重要性。

三、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工作,依法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队长为副组长,执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场)统计站、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普法宣传,对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截止目前,我局已经完成今年的执法检查任务*件,办理执法案件*起,结案*起,其中:在执法检查中查处案件*件。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扎实做好统计培训教育工作

今年我局接到**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我县参加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人数与往年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圆满完成了统计培训教育的工作任务。

五、扎实做好统计法制信息的报送工作

为切实做好统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一事一信息,一事一上报的信息上报制度。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报送统计法制教育工作*期。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的统计普法、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部分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和统计人员的疏忽,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数据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是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统计执法畏难情绪尚未根除。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和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认识。把“说实话、统实数、干实事”作为打造诚信统计的重要一环来抓,对迟报、拒报、伪造、篡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第6篇:市统计局工作思路

市统计局工作计划

xxxx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统计工作加快转型,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关键一年。xxxx年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在新一年里,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xxxx市委xx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深入开展全局工作,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成果,全面提高调研工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对经济形势和趋势的研判,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服务,为全面完成市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统计保障。

一、扎实准备、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于xxxx年全面启动全市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宏观调控的统计信息支撑。我局将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方法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推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以“四大工程”建设为中心,推进各项改革

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实现“两个转变”。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努力实现统计调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两个转变,即由企业催报督导向对数据质量分析的转变和突击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的转变。要继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方法,切实提高统计调查的业务能力。

二要拓展“四大工程”应用领域。拓展企业(单位)实施范围,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年内实现将所有单位纳入名录库管理的目标。同时,认真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向先进地区取经,积极拓展联网直报系统的服务功能和领域,分步实施,努力建设成为面向广大调查对象、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功能逐步完善的综合业务平台。

三要推进统计执法常态化。千方百计破解企业少报瞒报难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和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力度,通过借鉴和学习安徽合肥市和重庆江北区的经验和做法,在去年两次多部门联合大检查的经验基础上,尝试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形成一个统计执法网络,采取督导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检查模式,把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全面深入推进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开展符合时代特征、生动活泼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统计意识。

四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局要求,全面启动xxxx市数据中心及xxxx市统计监测、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建设基于全国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xxxx市统计业务基础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开发统计监测、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比对和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预警监测、分析预测、决策辅助和咨询服务。

五要抓紧做好企业用电与产出监测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加快进程,拓展数据匹配关联范围,探索劳动生产率、税收、工资等与企业总产值匹配性的审核评估方法与机制。认真总结、早出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全省统计监测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在xxxx顺利召开。

三、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尤其要下大力气加快镇级统计机构建设。一要推动全市镇街统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镇街统计机构的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要求,从xxxx年起,由市本级财政连续3年拨付专款,在全市开展镇街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并力争2015年全部达标。二要加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县级以上统计机构依法设置健全基层统计机构。按照国家要求,2015年底,各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验收。

(二)持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分级负责、即查即纠的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将重点企业、高耗企业、少报企业、退出企业共四类企业列为监控对象,分级管理、动态监控,提高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质量。继续加强对投资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的进度监测。督促各市、区做好新入库项目的收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严谨的投资统计反馈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系统的企业数据检测职能,建立健全市、县、镇三级监控网络,加大产值偏离度较大企业网报数据的监测力度,促使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三)搞好统计监测和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实施xxxx年投入产出调查。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GDp数据审核流程,加强与专业数据的衔接。加强协调,当好核算龙头,继续做好对各市、区GDp下算一级工作。进一步健全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和开展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激励考核、《珠三角规划纲要》、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社会发展评价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预警监测等重点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劳动、文化、社会、科技、资源、环境、信息化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四、推动统计服务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工作能力培养。贯彻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清新形势,精于谋划、勇于创新、善于统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统计改革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有预见和预案。切实提高数据监控能力、运行监测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

(二)全力服务今年的增长目标。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增长目标要求,要不断加强统计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丰富翔实的统计信息。一要建立调研工作目标责任制,鼓励专业科室人员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二要围绕今年经济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三要做好专业分析,特别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分析,要围绕目标的实现作好决策参谋。四要继续完善定期分析经济形势会议制度,努力打造一批判断准、分析透、视野宽、质量高的统计分析精品。五要努力创新统计分析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增强分析报告有效性和可读性,争取分析报告在省级评比中名次提升。

(三)深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要紧紧抓住数据质量、依法行政和减轻基层负担这三个统计行风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行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和帮助广大统计从业人员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视为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逐步实现在统计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塑造统计行风,以统计行风的养成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要把统计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各项行风建设制度,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树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统计工作者良好形象。

第7篇:2011年统计局工作思路

一、加强培训,夯实统计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机构,充实、培训统计人员,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

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严格遵守统计执法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调查单位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重点一是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全年内部考核,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任务和工作责任;二是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杜绝关系网,人情法,确保统计执法公平公正。

三、做好网上直报工作

进一步扎实做好相关企业统计人员网上直报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严格要求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月报数据吻合,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估和修正,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加强对各企业网上直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率。

四、强化统计分析及预警与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尤其要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统计监测,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早做研判和分析,及时、全面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预警信息。

五、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人普编码、全区人口普查数据光电录入,制定数据处理实施方案和数据质量验收制度。保证我区人口普查工作的圆满结束;二是认真做好人普数据的审核整理、公布以及组织数据资料开发工作;三是做好街道、部门人普工作的总结工作,做好国家省市人普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加强对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

加大对建设路商圈、新客站城际商旅城等重点片区的专项监测,加大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及时监测跟踪经济发展的运行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动态监测,及时反映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有序推进。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及时预警预测,全面准确反映我区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积极主动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参加各种相关知识的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二是狠抓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不计名利、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学习型、开拓型的统计干部工作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大家争先创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确保统计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第8篇:统计局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09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市依法治统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为全县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一、2009年

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实施统计“五五”普法规划

1、领导超重视。切实加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把统计法制建设摆上全局重要工作日程,坚持通过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坚持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努力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2、宣传超常规。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经济普查期间始终以《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宣传为手段,充分抓住调查的有利时机,营造社会对《统计法》理解氛围,利用会议、报刊、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依法统计的宣传覆盖到所有统计单位;在今年经济普查期间,在××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和××新闻栏目中宣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书写横幅30多幅,同时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乡镇、各企业,共印发宣传材料近500份。通过这些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社会氛围。二是以统计工作人员为重点。通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年报布置会议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而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统计。三是突出宣传内容。结合统计工作的特点,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制度建设。

3、机制超常年。积极争取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县执法大队,健全了机构,编制正在争取。县局统计配强法规班子,以保证统计普法力量。为切实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保障普法、执法经费,确保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证实报实销。

(二)强化监督,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实效

1、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我局把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执法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本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今年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考试,9月份,对全县新进入统计队伍的近20名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做到统计工作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同时,有2名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的行政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统计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2、加强统计监督。认真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情况督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今年来,我局对82家规模上的工业、住宿餐饮业、建筑房地产业和12个乡镇进行了数据检查,发出了执法情况通报,确保“企业一套表”和乡镇“双基” 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开展统计工作督办。今年以来,县政府加大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力度,先后多次召开办公会,解决统计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对乡镇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情况发了督办通报,8月,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分成三个专班,对全县的乡镇统计“双基”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县乡镇统计“双基”工作。

4、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我局以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现保留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向社会公布审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三个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需求,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5月下旬,举办了“双基”工作启动仪式,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知》文件,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乡镇统计工作“八有八化”的标准进

行了双基建设;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的业务指导,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基层统计人员搞好业务指导,协助基层统计做好基础台帐工作,规范数据采集方法等;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到数据真实并且“来之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四是加强名录库系统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

部门的密切配合,将名录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到系统中,为各种抽样调查打好基础。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统计活动,提高统计队伍和统计工作水平,保证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拓展统计工作领域的任务。一年来,我们把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我们逐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数据质量审核制度、统计检查查询等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和统计检查,统计执法的顺利开展。

总之,××县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统计普法工作还不够广泛,全民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与市局对我局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还任重而道远。

二、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和第六次人口普查。

2.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尤其是统计普法,提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继续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统计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完成各项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4.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5.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6.依法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开展对基础建设工作的检查。

7.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为全局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9篇:统计法制工作

湛江调查队"三方面"谋求突破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根据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努力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保证新《统计法》学习有序开展。湛江队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都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学习的效果。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队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学法普法的表率。

二是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好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的基础上,邀请广东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专业人员对湛江队、廉江队、雷州队干部职工进行新《统计法》相关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抓好调查对象的培训。各专业采取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回访评估、基层情况调研等多种途径进企业、下基层、访住户,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放由队内印制的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无锡队四明确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序幕。《方案》严格按照总队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全队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一、明确检查对象。一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各处室,二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直接管理的各调查样本点。

二、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处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情况;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各处室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各调查样本点的基础工作、调查数据上报情况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情况。

三、明确检查步骤。《方案》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自查整改、接受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抓好落实,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滨海队三措施认真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滨海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的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队10个专业中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一是提高认识,准备充分。7月4日,滨海队召开队务会,队长郁步生强调,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三个提高”,尤其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总队的通知要求,明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抓紧部署落实。7月6日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科室自查,时间从7月10-23日。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江苏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照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自所负责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第二阶段,交叉抽查,时间从7月24-27日。全队成立检查小组,由队分管领导负责,对各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指出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7月底。各专业根据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着力解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各科室妥善处理好基础工作检查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检查报告和检查表,确保全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工作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淮安队全面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7月2日,淮安队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总队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知》对检查内容、方式、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并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淮安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队办公室总协调。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推进措施有力,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处室自查。时间为7月1日到10日,由各处室对本专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帐本及原始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机表数据的一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领导抽查。时间为7月11日到7月20日,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专业自查情况一一过堂,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处室整改。时间为7月21日到7月底,各处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扬州队四措并举推进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扬州调查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队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综合处协调执法检查活动,各专业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对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开展调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是迅速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总队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2012年扬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检查行为。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培训,对全队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强化全员执法意识,提高全员执法能力。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是“三个结合”谋求检查实效。根据《扬州调查队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将调研走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基层基础工作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谋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调字〔2012〕号),南通调查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处长办公会,结合南通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对检查工作进行了

部署。胡亚生队长要求各专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以胡亚生队长为组长,施方明、张莉云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本次检查工作。南通调查队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对各项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组织了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具体要求、检查人员的责权利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了相关培训。

三、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南通实际,物价、住户、农业等专业将深入调查点,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法》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当场讨论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为下一步总队质量抽查做好准备。

目前,执法检查工作正有序进行,市队检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扩大统计执法影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市统计局2007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007年上半年,市局将举办2-3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局和区县统计局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以如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数量

(一)市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1、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检查对象和单位

(1) 检查行政机关3个;

(2)检查企事业单位30个左右。重点查处工业、建筑业、能源、投资、服务业、房地产、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普查等领域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3)检查单位的初选名单由市局各专业处和区县统计局提供。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单位。

2、各有关处室检查对象和单位:各有关处室围绕本部门专业分工分别选择5个单位进行检

查(不在法规处、执法大队检查对象范围内)。

各有关处室指按照《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的规定,除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外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即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普查中心和培训中心。

(二)各区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每个区县统计局全年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5个。检查单位要考虑分布,主要涵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商业、高技术产业、教育卫生、金融保险、交通通讯和国家机关等行业和部门。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对国家机关着重检查:统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统计制度化建设情况;统计原始记录及台帐建立情况;统计资料归档和服务情况;统计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的情况。

对企事业单位着重检查: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职责;统计人员是否拥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质量。检查组下基层检查时可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性质不同,选择重点指标进行检查。如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指标、工业总产值、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数据质量。

四、执法检查方式

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联合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形式主要为联合发文,由统计部门牵头),借助部门力量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

(二)集中检查。市统计局抽调区县统计局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打破区域统计执法障碍,对2006年集中检查余下的20个区县开展集中统计执法检查。

(三)独立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抽选部分重点单位独立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主要集中在2007年4—10月期间。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坚持面上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

市局统计执法工作以法规处、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进行。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面上的检查

各有关处室下基层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时,要以执法检查的方式先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然后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可作出如下处理:

(1)没有发现问题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报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

(2)违法行为轻微的,不足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本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局长批准后,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统计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较重,需要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由各处室将前期相关材料及《统计违法案件移交通知书》提交统计执法大队。

2、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重点负责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和各有关处室移交案件的立案调查及后期处理工作,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

各区县统计局要参照市局的做法,以法规人员牵头,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执法,将面上的

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市局各有关处室、各区县统计局在执法检查前,要对统计管理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要求统计管理对象对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其中,使被检查单位主动接受统计法律监督和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坚持统计执法与规范统计工作相结合。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统计管理对象自觉守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保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创造条件。各有关处室要配备2-4名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由法规处、执法大队进行业务培训。各区县统计局要明确至少2人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统计执法人员,并落实执法经费和办案设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考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分别纳入市局各处室全年综合考核和区县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的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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