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卫生工作要点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度卫生工作要点范文一:

2016年全区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会议精神,以、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推进建设。

一、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2016年度准备20家企业资料,做好国家总局抽查评估准备,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指导,如实准备评估材料,认真做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培育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尽快达标。

3.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一是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2016年,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数量同比要有大幅度的提升。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要作为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三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并做到完整、准确。四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预防工作。落实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5.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对辖区内粉尘高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两个行业,要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管理,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全部淘汰干法作业。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6.突出重点,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一是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的编制,确定年度执法的重点。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确保监督执法与各项监管工作配套推进。二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

7.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根据近期国、省会议要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将从事前监管转化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监察部门的建设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四、不断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8.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必须进行申报,执法检查时要将申报纳入检查内容,要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在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加大申报推进力度,特别要提高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较多的工业企业的申报率。2016年省、市局将建立申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9.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害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五、构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10.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5〕133号),以及《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工作的通知》(资雁安监〔2015〕69号)的要求,探索乡镇(街道)监管措施,从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入手,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努力在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和重点行业监管“一体化”上取得突破。

度卫生工作要点范文二:

2013年,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继续深化医改,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抓好公共卫生,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发展中医药事业,强化队伍与行风建设,落实惠民实事,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一、做好医改这一中心工作

(一)继续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

1.提高筹资标准,巩固参合率。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抓好新农合宣传发动与筹资工作,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2.优化统筹补偿政策,进一步降低个人费用负担。平均实际住院补偿不低于60%,力争达65%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加大重大疾病保障力度,将20种大病纳入保障重点范围;落实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3.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提高管理运行效益。强化重大疾病治疗临床路径规范化管理和单病种定额包干费用控制。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完善“一般诊疗费”并扩大实施范围。开展省、市级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报。

4.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加大违规行为处理力度,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5.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监管;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6.加快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争取政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继续做好债务化解;加快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村医补助和一般诊疗费。

7.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激励办法。

8.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科医生培养;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继续组织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9.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动成本核算与控制,加大医药费用监测力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二、推进七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公共卫生工作。

10.加强公卫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卫监、疾控、妇幼等专业公卫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应急决策与指挥系统建设。

11.继续实施好基本公卫服务。将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推进10项基本公卫服务常态化与精细化管理,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12.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霍乱、疟疾、手足口病、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传染病监测和管理,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病等防控措施。

13.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卫事件信息报告、风险监测和预测预警制度,突出做好学校突发公卫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14.落实妇幼保健措施。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妇幼卫生项目工程、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力争实现可避免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落实打击“两非”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

(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

15.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巩固6个市级重点专科创建成果,年内新创市及市以上重点学科1个以上;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16.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师查房等核心制度落实;加强病历处方、护理质量、临床用血、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加强药事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进一步规范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县直医院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17.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师执业行为,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加大《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宣传,落实《县医疗纠纷及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探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18.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县中医院二甲复评,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在开展基本公卫服务中,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体质辩识和慢病干预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9.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协调抓好“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专项整治,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20.强化卫生监督。完成县卫监所场所建设项目。推进并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私诊私药行为。

21.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加快公卫平台建设,启动15个乡镇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模块。

2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开招聘、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在职教育、对口支援等措施。完善岗位设置、聘用与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卫生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着力强化学科带头人培养与选拔;注重后备干部培养,加强系统班子建设,完善“双述双评”制度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23.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反腐纠风长效机制,稳步推行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制,推进“文明医院(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卫生行风持续好转,改善医患关系,进一步提升卫生行业社会形象。

三、全面落实惠民实事,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24.认真办好十件卫生惠民实事。①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以上,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力争提高到65%;②农村孕产妇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全免;③五保户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④加大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救治力度;⑤在乡镇卫生院与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⑥免费婚检率80%以上;⑦结核病人免费检查、免费治疗;⑧艾滋病免费咨询、免费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全面实施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⑨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0类基本公卫服务,儿童建卡建证率9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70%以上,居民健康体检率40%以上;⑩完成马迹塘镇、武潭镇、松木塘镇、大栗港镇、牛田镇等5个乡镇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普治率90%以上。

25.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财务集中核算、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医改监测直报、无偿献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强卫生信访工作,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成立项争资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200万元、招商引资1000万元。加强党务、党管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红十字会、医学会、办公室等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出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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