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检查报告

2023-0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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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工作检查报告

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于2010年8月至10月对2008年以来我省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有序展开,不断深入。一是统一部署。6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危险路段整治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五个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吕祖善省长、金德水、王建满副省长十分重视,分别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予以积极配合。二是赴市县实地检查。8月,省人大常委会刘奇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市及萧山、鄞州、诸暨、义乌、磐安、常山等县(市、区)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分门别类地召开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电动自行车协会、保险业协会代表等不同主体参加的座谈会30余次。实地检查衢州、常山、磐安4处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考察金华绿源电动自行车公司、绍兴客运中心、杭州车管所等单位,查看衢州市交警管理工作档案和执法案卷。在衢州专程慰问了高温下执勤的交警。各地对执法检查工作都做了充分准备。三是召开公听会。为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拓宽公民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渠道,9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听会。公听会设置公民普遍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严重违法行为查处等四个主题,同时也允许公民就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问题自由展开,直接听取了16位陈述人和11位旁听人的意见和建议。全国30余家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这是我省首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引入公听机制,使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具有探索意义。会后,省公安厅等单位对公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处理,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四是组织网议。9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组织浙江社科院的学者和长期从事电动自行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务专家,在浙江在线与网民互动,回答相关问题,共同探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渠道。五是组织专题座谈会。组织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保监局、省交通厅等部门就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强制保险、危险路段整治等3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六是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就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督办,走访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在舟山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代表接待日活动中,与提出该建议的代表作了反馈。七是加强沟通协调。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部门就执法检查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得到大力配合,推进了工作。此外,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还就基层交警污染补贴等两个重要问题向省主要领导作了书面反映。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成效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在驾驶人、车辆、道路迅猛增长,各类矛盾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009年,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六大重点领域之一,这在我省安全生产历史上还是首次。2008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各类会议,根据不同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各级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实行责任倒查,有力地推进了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连续六年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了“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其中事故死亡人数从每年8000多人一直往下减少,按同口径比较,6年净减少2351人,2009年已下降到5689人。

(二)多方筹集资金,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2009年以来,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反复研究,起草了《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救助基金的管理体制,确定了基金的来源和适用范围,规范了基金的使用程序和监督机制。2010年7月,省政府通过《试行办法》并印发各地。在此期间,省财政厅等部门,经过多方努力,筹集了2亿8千万资金(包括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的4545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为建立覆盖全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体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这标志着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机制正式形成。

(三)积极建设道路安全设施,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全省各地将源头管理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根据我省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特点,对全省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进行了实地排查,并每年对10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100处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挂牌督办。2007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17.8亿元,完成了11189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护栏增设。通过对全省危险路段的大力整治,全省事故多发点(段)发生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2009年比2008年分别减少1099起和467人。2008年至2009年,我省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也大幅下降,道路通行安全性明显提高。

(四)严字当头,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我省每年新增驾驶员70余万,截止2010年7月底,全省共有1055万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为加强驾驶员资格管理,全省各地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对违规驾校或者教学质量不达标的驾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改。严格执行考试标准,强化实际道路考试,实行夜间考试,提升新驾驶人技能,经统计,全省一年驾龄以内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由2004年死亡1361人减少到2009年593人。各地普遍将重点车辆驾驶员和容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和危险化学品车作为重点车辆,纳入严管范围。各地严把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资格关,依据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1906名持外省籍驾驶证在我省从事重点车辆驾驶的驾驶人进行驾驶技能测试,确保每一名重点车辆驾驶员都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金华、衢州将严管重点车辆驾驶员延伸至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绍兴市客运中心在下属客运车辆中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将车辆的驾驶全过程纳入监管,对驾驶过程实行动态考核,有效防止了驾驶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省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超限、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200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62.5万起,吊销驾驶证8414本,行政拘留40513人次。2008年杭州“5·7”交通事故发生后,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突出对这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各地开展了为期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查处、加大路面执勤密度等方式,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扭转了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4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6人。为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查处,省公安厅针对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常发、高发、易发的特点,于2008年8月出台了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严禁、严查酒驾,坚持对超速违法车辆进行跟踪监管,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人,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自去年8月以来,全省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71起和102人,降幅达到38.17%和39.53%。

(六)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全省各地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省公安厅与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十二家厅局联合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利用网上互动、巡回宣讲、文艺巡演、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交通守法利己利人、交通违法害己害人的社会氛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既全面展开,又突出主题。为加大对禁酒驾的宣传力度,在全省各地持续开展了禁酒驾专题宣传,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酒后不开车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省各地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加强对记满12分驾驶人、发生事故驾驶人、主动要求减分驾驶人及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从2008年至今年6月,全省有67111人参加了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省通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减少近40人。

三、“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方面还走在全国前列,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与社会的深切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存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之中,细数或有数十之多。此处结合本次执法检查的五个重点内容,概述如下:

(一)从全省范围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工作还刚刚破题。《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为全省建立基金工作提供了制度化保障,但市县做好相应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绍兴、衢州等市未设立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绝大多数县(市、区)基金设立工作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已设立基金的市均由财政部门负责救助基金管理,没有成立单独的机构。此外,还存在基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杭州、金华等地虽设立市级救助基金,但基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成为社会热点和突出难题。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领域法律、情理和利益纠结,稳中有乱。这在省人大举行的执法工作公听会上是最热门话题。一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电动自行车67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有350万辆,占电动自行车总数的52%。主要是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为迎合消费者的需要,对安装限速装置的达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提高车辆最高速度。二是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绝对数大幅上升。2008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923起,2009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5437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骑车人本身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93%。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绝对数总体上呈大幅上升之势。因电动自行车不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一旦电动自行车违法肇事造成交通事故,受害方经常无法得到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三是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度加大。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同时还有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套上电动自行车的“马甲”流入社会,管理部门人力有限,无法实行有效管理。另外,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认为国家限速标准本身不合理,产生很强的“规避”和“抵触”心理。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成为一个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综合体。

(三)农村康庄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危险路段整治资金缺口巨大。近年来,农村地区康庄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乡村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公路里程大幅上升,但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易滋生交通安全隐患。另外,我省江河纵横交错,山区较多,公路多沿江沿河沿山建设,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增设和危桥改造等工程任务十分繁重。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还有7059公里乡村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没有治理,欠缺资金在20亿以上。由于危险路段多在欠发达地区,一些县市配套整治资金难以及时到位,要求省里投入更多的补助资金。

(四)对重点车辆和特定驾驶人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大量外省籍货运、客运车辆、外省籍驾驶员在我省从事交通运输业,由于车辆、驾驶员资格不在本省年检、年审,对该批车辆、驾驶人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一些车辆、驾驶员将交通运输作为谋生方式,认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费时、费力,对参加安全教育存在抵触情绪。同时,对多次严重违法驾驶员、具有吸毒史的驾驶员缺乏日常长效监管手段。

(五)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与公众的期待还有距离。随着民主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有的部门和一些执法工作人员管理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公信力受损等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妥善有效处理一些复杂交通违法行为和轻微交通事故,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此外,各地普遍反映,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在农村更为明显。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意见建议

我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次或数次执法检查。如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对外省籍驾驶人员管理等问题,皆需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为此,我们根据本次执法检查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社会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议各级人大和政府在现有条件下着力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工作。此项工作已有良好开端,适宜一鼓作气奋力推进。省政府要率先推进省级救助基金的落实工作,要把救助基金建立运行情况,纳入到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工作中,督促市县政府加快建立救助基金的进程,力争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形成比较完整的省、市、县三级救助基金体系。要尽快成立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整合现有救助基金,尽快将每年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的相应资金拨付给各市县,为市县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监管,防止基金被挪用和冒领。

(二)积极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电动自行车具有使用方便、废气零排放的特点,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的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我省电动自行车生产总值达280亿,已成我省重要产业之一。由此决定了对电动自行车不能采取一禁了之的态度,重点在于管理,出路也在于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面对现实,积极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一要积极建议国家对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进行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国家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将最高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标准,沿用至今。该标准是否合理,引起社会广泛争论,需要予以必要的回应。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细致研究,辩证分析,提出具体建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由国家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最终调整或者不调整,都算是对社会的回应,有助于统一思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打下基础。二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首先,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目录,符合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允许上路行驶。其次,对生产企业新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和已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速装置的固封措施,使之不可拆卸、不可调节,待达到国家限定的速度标准(国家标准变化则从其变化)后,允许登记并上路行驶。此项工作规模浩大,利益攸关,建议相应举措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宁可慢些,也要好些”。第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擅自拆解固封装置等改变电动自行车技术性能的行为。第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检查。无论是本省无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还是外省上牌的速度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与此同时,认真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实施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经常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更要从严查处。而在这方面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三要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教育,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自觉使用安全头盔等防护装备,提高自身安全性。四要在全省推广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自愿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我省长兴、金华等地已有相关实践,提高了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风险保障能力,建议对相关经验加以总结并推广。此外,在电动自行车管理过程中,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继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省各地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中的权重。各级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门资金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山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补助的力度,缓解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压力。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一线交警执勤条件。要在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做到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裁量合理,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依托路面监控系统建设、智能报警系统建设、交通信息分析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精确化、科学化。要持之以恒地抓好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关心基层执勤交警的疾苦。这次执法检查中,大家普遍反映,基层交警主要在路面执勤,长期忍受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粉尘污染,普遍患有呼吸道疾病。建议各级政府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交警的执勤条件。

(五)适时修改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从执法检查情况看,省实施办法基本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但实践中反映较多的多次严重违法驾驶员、具有吸毒史的驾驶员缺乏日常长效监管手段,电动自行车管理和醉酒驾驶的处罚缺乏力度等问题,确实需要更明确的法律制度规范。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与国家立法相衔接,适时修改我省实施办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作者:傅颂恕

第2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安排,现将2004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年来生态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以建设生态省为龙头、以环境污染整治为突破口、以稳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新阶段。这一年,省委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省政府制定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紧接着,2004年,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打响了一场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支持、依法监督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每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环保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向政府通报检查督查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连续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相伴相随,形成强大的声势,取得明显的成效。这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是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的最有力支持,是各级政府对照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机遇动力,是全社会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坚强后盾。

四年来,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督查,全力以赴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每年,省政府都下发文件,对有关工作同步作出部署,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都认真回顾总结检查上一年度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每年都根据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梳理出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或环保工作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每年都逐条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这些意见及时转化为政府工作的部署或相关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各级政府全力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过程,也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执法检查意见和审议意见的过程。四年来,各级政府所做的工作、取得的基本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保障,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普遍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环保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2004年以来,共制定或修订1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20多个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政策文件,相继就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重点监管区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等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04年达8.86亿元,2005年达18.39亿元,2006年达23.04亿元,今年预算安排29.08亿元。其中,为支持欠发达县市加快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覆盖全省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9675万元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市县投入更多的环保专项资金。四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委、省政府每年向所有市、县(市、区)下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现在,全省上下已经初步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法制保障、政策推动、科技支撑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二)开拓创新,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5年,我省开始实拖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相继实施了12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已累计投资80多亿元。循环型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14个开发区(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我省即将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二是着力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这是本届省政府实施的“五大百亿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四年来,已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和公益林投资14.5亿元,城市绿地投资43.4亿元,万里清水河道投资220.5亿元,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投资60.6亿元。三是加走生态补偿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2005年先后两次听取省政府专题报告,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2004年达50.88亿元,2005年达62.9亿元,去年达73.73亿元。2005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又出台《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今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面向全省的生态补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四是生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已累计创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41个省级生态乡镇。去年,安吉县成为全国首个生态县。广泛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包括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在内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蔚然成风,生态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克难攻坚,“811”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取得突破。省政府突出抓了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分别制定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每年下达工作任务书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经过努力,今年1~8月,钱塘江流域1~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8.8%,比2004年同期提高19.9个百分点,其中,市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9.2%;鳌江流域的重点是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去年11月,当地政府下决心实行全面停产整治,制革转鼓数已从3300多只削减到469

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冶太”部署,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飞云江、瓯江、甬江、曹娥江、椒江水环境保护也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甬江流域余姚江经过整治,已由5类水恢复为3类水。

二是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年内将全部“摘帽”。对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实行限期整治,是“811”行动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这些年我省环保工作的一项创新。2004年,省政府划定11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之后,根据各地出现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又相继增加5个准重点监管区,也按照重点监管区整治的标准要求,实行限期整治。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监管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会同重点监管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逐个制定专项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报、一季一督查,并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今年以来,对尚未达标摘帽的9个重点监管区,省政府确定由省级9个部门负责人带队,实行包干蹲点督查,每月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目前,16个重点监管区,8个已经达标“摘帽”,3个已经通过省整治办现场验收待省政府批准“摘帽”,另外5个也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围绕“811”行动确定的9个重点行业(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573家重点企业,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规划,制定了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的扶持政策。2004年以来,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3988个,关停并转企业3969家。全省造纸行业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一级物化处理设施普遍进行了二级生化改造。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废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废水达标率明显提高。作为全省氨氮排放第一大户的味精行业已完成全行业污染整治,污染最重的发酵工段已基本淘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升级,已经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全面实现产业升级,已拆除机立窑688台,机立窑水泥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90%下降到目前的5%,剩余的17台年内也将全部拆除。固废拆解业通过规范整治,全面实现园区化改造。化工、医药、制革、冶炼等行业污染治理,也结合重点监管区整治取得了明显进展。

四是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展开。2004年,省政府在部署“811”行动时就明确提出,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2005年,省政府在嘉兴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现场会。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2004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29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成生态养殖小区451个,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部关停转迁;已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302万亩,建立31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示范区,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本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形成了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山区农村“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992座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已达53%。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累计建成沼气池108.5万立方米,已有17623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累计整治农村河道已超过1万公里。加快推进农村绿化,已创建1615个“绿化示范村”。到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10303个环境整治村、1181个小康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04年以来,全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84万吨、新增配套管网8840公里,到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曰处理能力达523万吨,配套管网总长26847公里,污水处理率达57.2%。其中,“811”行动确定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都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去年以来,以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为重点,开始加快推进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多镇、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全省69个市、县(市),已有67个开征污水处理费,永嘉、磐安两县也将在年内到位。目前,全省平均收费水平达0.77元/吨,其中杭嘉湖地区达1.09元/吨。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省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多次“飞行监测”,采取限期治理、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强力措施,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设施和工艺改造。与此同时,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378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1.8%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IO座,年处置能力达9.5万吨;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年处置能力达2.7万吨。

(四)全力以赴,污染减排初见成效。

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指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这是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全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即使GDP增幅下降一些,也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减排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减排指标后,省政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我省的污染减排指标。及时将减排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市、县(市、区),各地将减排指标逐项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各地政府与所有有减排任务的单位都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排污单位都制定了分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

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以“811”环境污染整治为依托,加快推进现有污染源减排;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燃煤机组改造提升为重点,落实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染减排的政策意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排污绩效考核和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促进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适应国家污染减排的考核机制,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的

污染物排放“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建成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完成1452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装置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即将基本形成。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污染减排指标同步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建设项目审批、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企业上市推荐、各类达标创优评选中采取严厉的制约措施。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去年,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2.48%,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4.05%,减幅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4位。

(五)重拳出击,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五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4年以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2006年以来,每季度开展“百厂千次飞行监测”。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促进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执法检查督查中发现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2004年以来,全省办结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201件,处罚额达6.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积极预防处置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见之于早、化之于小、处之于稳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到去年底,全省已设立乡镇环保派出机构125个,在化解基层环境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年来,全省环境信访满意率都在96%以上。2005年,在及时妥善处置几起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省政府迅速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面排查处置工作,之后垒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省化工、医药企业众多,许多企业毗邻城市和江河,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任务十分艰巨。省政府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设必需的应急设施,强化应急物资、技术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去年,省政府专门组织在建德市开展了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三是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04年以来,根据历年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省政府先后梳理出48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其中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如富阳造纸行业、建德化工行业、苍南小褪色业、永康金属表面处理业、浦江印染造纸水晶行业,先后列入省级环保准重点监管区实行重点整治。对其中的点源污染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分别采取限期治理或改造、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确由省环保局直接督办,依法严厉查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执法整改的落实。目前,48个问题中,36个已经完成整改,另有5个问题(衢江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台州医化行业结构性污染治理、湖州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治理、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向江河弃渣)即将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另有7个问题(温州市和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嘉兴养殖污染整治、湖州矿山治理、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台州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临海川南原料药基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丽水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都在抓紧推进之中。

经过这几年的全力攻坚,“811”行动确定的“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可望如期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初步实现转折性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6.8%,达到3类以上水质的为63.3%,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10.1和11.2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位居全国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以来,我省的生态环保工作无论是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都是空前的,取得的成效也是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客观地看,浙江用仅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了占全国3.79%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47%的GDP,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而且,城镇和产业又集中布局在占全省面积20%左右的平原地区、江河中下游地区。这样的生产力布局,决定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说,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的环保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对照连续四年的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我们也感到,制约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具体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企业转产搬迁关闭等结构性调整决策中,还时不时出现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仍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普遍规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应有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一些“低小散”产业集中、结构性污染突出地区的少数干部对污染整治还存在畏难情绪,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河源头地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所在地区的少数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埋怨情绪。这些片面的甚至错误的思想认识,直接制约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推进。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建设模式转变依然滞后于建设生态省和治污减排的要求。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去年,全省造纸、化学、水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力等6大高污染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3.8%,今年1~8月,这6大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4%,高于同期工业平均增幅4.3个百分点,治污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去年,高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7.83%;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01年到2006年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仍然滞后;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有机化、无害化程度仍然偏低,种植业化肥农药、养殖业畜禽排泄物的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任务十分艰巨。从城乡建设来看,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规模、轻内涵,重形象、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明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7K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问题突出,广大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还十分繁重。

(三)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功能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各项规划、政策和实际工作中,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仍处于起步阶段;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职责还不尽明晰,机制还亟待完善,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亟待进一步完善,亟待增强刚性和可操作性,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环境执法、追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有待健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主的环保法制意识亟待增强。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亟待完善。现有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资源性收费标准总体上仍然偏低,难以实现污染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导致企业排污“有利可图”;环境准入把关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运用价格、税收、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方面,政策举措还不多,更没有形成合力;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排污权交易,仍然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亟待在政策上有重大突破。

(五)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这几年,各级环保部门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但是,基于历史的原因,环保部门无论在机构队伍建设、环境监管网络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显得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保攻坚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还不强,从战略上把握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从制度上规范环境管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污染源基础信息收集、排污总量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容量测算、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研究等都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个月,省政府召开“811”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奋战一百天,按时全面完成“811”行动计划,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与此同时,省政府已经部署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筹划“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将认真对照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的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制定好这个行动计划,努力把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初步考虑,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以环境优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引导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是硬任务的观念,切实改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前一后、一重一轻的状况。二是实行环境保护分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是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强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实行重点准入、优化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三是落实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控制污染。重点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排污主体自觉治污减排。重点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适当提高排污费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市场交易,加大违法排污惩处力度,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在压力和动力。

(二)继续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重点仍然是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的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建立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辐射污染防治。二是继续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乡镇和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抓好城市环境整治,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培育生态文化,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三)继续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工程措施保证减排。重点是污水处理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治污减排技术。二是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减排。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三是进一步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减排。重点是实施促进治污减排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治污减排任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减排。重点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减排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严厉的制约和制裁机制。

(四)继续强化环境法治,推动环境保护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一是抓紧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环保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环保规章建设,力争再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上位法紧密衔接、比较完备的地方环境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构,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三是继续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企业主的环保法制培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环保法制普及宣传教育,从中小学教育开始,增强全民环保法制意识。要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支持社会各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直接支持和推动。省政府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动力,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动员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环境更加优美”的战略要求,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安排,现将去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执法跟踪检查以来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4、2005、2006连续三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和跟踪督查,有力推动了全省各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这是对各级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省政府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跟踪检查和督查作为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查摆问题,狠抓整改,着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去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完善机制,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去年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探索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把生态省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努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走上依法推进、持续深化、科学发展的轨道。省委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指标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并已经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7个市的上述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的考核督查力度。去年,金华、绍兴、湖州等市就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今年,又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同时将生态省建设任务书下达到县(市、区)。各地也都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体系,明确了奖惩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市、县分级管理、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保大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针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章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细化了环保执法手段,增强了环保执法刚性,赋予了环保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权。与此同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扶持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这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保障。

(二)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全面、协调、平衡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省政府把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吕祖善省长亲自组织调查研究,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政策,部署有关工作。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和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的政策框架。省财政调整和优化生态环保资金的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18.9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7%。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各地也在生态保护、污染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规模达到2亿元,并正在着手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诸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机制,规定在陈蔡水库引向城镇的每吨原水中提取0.02元(总计每年约为1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景宁等地也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一些地区还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的生态补偿,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水资源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的实践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突出重点,“811”环境污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都曾亲自赴钱塘江流域调研,部署污染整治工作。2004年以来,省政府每年召开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政策,部署年度整治任务。今年5月,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治太"52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又召开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这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整治目标要高于其他流域、整治要求要严于其他流域、整治进度要快于其他流域、整治成效要好于其他流域”的要求强力推进,并初见成效。2005年,钱塘江水系地表水主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7.2%,高于全省45.4%的平均值。今年,省政府还将在钱塘江流域的部分县(市、区)试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其他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也正在扎实推进涌江、曹娥江的污染整治规划已经批准实施,其余几大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规划编制也已基本完成,即将全面实施。此外,为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省政府已将《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列入2006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目前正在抓紧起草。省级有关部门还会同浙江大学就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办法》开展了课题研究。

二是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指导、调研,督促治污进度。临海市水洋化工区、长兴县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已“摘帽”。其余10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今年年初新增富阳造纸行业为重点监管区)和4个准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也正在按计划推进。今年6至7月,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分片对“摘帽”有较大困难的10个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进行蹲点督查,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从7月份开始,省政府分管领导又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温州等整治任务特别重的地区,分片召开了省级

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现场会,既督促检查各地的整治工作,又实实在在地帮助当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各地也都实行环保重点监管区制度,全省共划定了64个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去年以来,对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和造纸等8个重点行业和710项重点工业污染整治项目,积极采取技术改造、关停转迂、增添治污设施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效果明显。今年,又部署开展了印染、造纸和固废拆解等三大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水泥行业机立窑淘汰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取缔固废场外拆解点近8000个,温州市电镀行业、台州路桥区小冶炼行业污染整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同时,通过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以及关、停、并、转、迁等,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全省共完成1700多家企业的限期治理、停产整顿或者取缔关闭。省环保局加大对57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对全省331家重点排污企业和92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抽检,对超标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了达标企业和超标企业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示范引导,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立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通过抓示范、促全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相继实施了“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百万农户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等工程,并与“千村示范、万村整冶”工程紧密结合,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相关工程就配套到哪里。这一系列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到去年底,全省村庄整治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达413.55亿元。已完成建设示范村480个,整治村5060个;建设能源生态示范村435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352处,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641.3万吨,受益农户达11.2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2.3万平方米,受益农户14万户;命名了820个“绿化示范村”。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去年11月,省政府在嘉兴召开了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省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明显加快。“禁养区”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和“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10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和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嘉兴市南湖区在去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存栏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的沼气处理设施建设。今年5月,全省环保大会的第2天,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这次会议提出,要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重点,按照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点面结合、配套实施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会议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最近,省委办、省府办将就此出台政策性文件,省有关部门将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五)上下联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创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后,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省市县联动,各部门齐抓,循环经济发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和《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九人重点领域、九个一批示范工程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出台了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各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政策导向目录和扶持意见,积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省经贸委部署在4个市、10个县(市、区)、20个工业园区和100家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试点。各级水利、建设、科技、环保、教育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全省各地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用循环经济理念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省累计有29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命名,35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92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安吉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县,4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累计完成清洁生产企业试点300多家,创建省级绿色企业近200家,省级以上绿色社区208家、绿色学校304家、绿色医院21家、绿色饭店189家。启动了第一批11家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示范工程和9个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省有关部门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制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艺和产品,支持和鼓励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高效益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省共否决或调整各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58个。

(六)城乡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省政府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严格督促各地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列入2005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开工,全省新增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6.5万吨/日。杭州、义乌等地的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责任书确定的166个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基本完工,新增垃圾处理厂8座,新增处理能力3200吨/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厂9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42座。

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有望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去年,全省地表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全部完成,新建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32个,全省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重要市界交界断面、钱塘江流域的主要县界交界断面已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6个城市的35个空气站已全部建成,并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628套。今年,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4个,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1000套。根据目前的进度,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可以提前一年完成“811”环境污染整

治行动确定的建设任务。与此同时,全省环境监控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也正在加速推进。

(七)加大力度,环保执法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去年以来,全省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净菜篮子基地、保节日安全”、“绿色护考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百厂千次飞行监测”、“811”环境污染整治集中督查等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全省环保系统在去年的各类专项行动中,共检查企业4.2万家,查处案件3379件。省有关部门通过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公开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和环境信用不良企业,有力推动了环保执法,有效增强了广大企业的守法意识。

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去年以来,全省妥善处置了62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418家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进行整治,要求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建设和配套必需的应急设施。去年9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治理环境污染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针对全省上下开展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全面排查和处置,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环境信访和纠纷问题,之后,全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八)重点督办,部分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中提出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实行挂牌督查、跟踪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目前,这19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个问题整改情况较好:富阳市造纸行业经过整治,去年顺利完成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年度削减任务;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苍南县小褪色业、青田县黄垟钼矿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南湖区步云化工园区水污染、江山市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及衢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三门县亚达集团电镀车间严重污染等3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德清县新市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日试运行;舟山嵊泗县污水处理厂土建已完成,岱山县污水处理厂已按期开工;萧山南阳化工园区、绍兴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义乌市义南纸业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奉化江涌江流域电镀、酸洗、印染企业等4个问题的整改也取得明显成效。有6个问题的整改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需进一步加快进度:平阳县水头制革基地排污总量仍远远超过鳌江环境承载能力,需严格按规定削减转鼓数量,压缩生产规模,优化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加强环境监管;衢江区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力度较大,但因资金紧张、时间紧迫,全面整改到位仍有不小的困难;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已完成25个有机玻璃单体灶集中区建设,47家拉精制板、ACR塑化企业年内才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一些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仍然滞后。温州各县(市)列入“811”计划建设的6家污水处理厂虽大部分已完成前期工作,但目前仅有1家开工。丽水各县(市)污水处理厂仍有6家未开工。临海市川南原料药基地污水处理厂虽已开工但建设进展缓慢。上述这些整改工作,都已经作为今年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尽早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的环保执法检查,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各项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各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对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还存在某些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和被动性,少数地方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对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的决心还不够大,投入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局部区域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压力已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总体环境污染承载力已接近极限。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1%和15%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部分流域特别是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的水质性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显滞后。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因征地拆迁困难、资金缺口等原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总体进展相对滞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建设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3个尚未开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偏低。温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开工建设。5个危险固废集中处理设施,除杭州、宁波进展较为顺利外,其余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困难较大。

四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低。一些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少数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今年,省环保局对全省重点污染企业的第一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仅为47.2%。第二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也仍然只有56.8%。这表明,一些地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保监管还存在漏洞,环境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五是农村环境建设基础薄弱。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困难不少。一些地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后的统一处理还不到位,处理设施不配套。由于农户居住分散、现行技术限制等问题,农村污水治理面不够广,进展不快。一些地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也跟不上整治的需要。全省乡镇环保监管机构覆盖范围小,人员编制总数少,与艰巨的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相比,农村环保执法监管力量显得比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环境保护要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和“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方面,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下一步,省政府及各级政府将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建设生态省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生态环保工作,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期,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继续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根本上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一要进一步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要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省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推行各地各部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度报表制度,进一步严格生态环保工作问责制,评优创先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大胆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二要继续深入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生态市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区域开发格局的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环保准入要求。认真实施《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促进钱塘江源头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三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坚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逐步形成企业清洁生产、园区生态工业、节约型社会等三个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下大决心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源头上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范和控制。

(二)深入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到今年底,确保“811”环境污染整治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八大水系的污染控制和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落实并逐步完善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加大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制订实施鳌江流域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实行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中心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创建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环保监管区污染整治力度。今年,要实现4个省级重点监管区“摘帽”任务,其他省级监管区也要加快整治进度,力争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省环保局将继续派出工作指导组,驻地蹲点,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同时,限期解决矛盾突出的跨行政区污染纠纷。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控制。在巩固深化原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的同时,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印染、造纸企业,573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钱塘江流域氮、磷排放重点企业,集中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事故隐患重点工业企业等,对超标排污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进度,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四是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到今年底,完成所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实时动态监测监控。

(三)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设,做到户参与、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今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65%以上。钱塘江、太湖流域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登记制度。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农村河沟池塘清淤保洁工作。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周边环境绿化美化。

(四)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为完成“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任务打下基础。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的指标任务,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和排污单位。在钱塘江流域部分市县试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机制,并逐步在其他重点流域推行。落实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有关政策,通过实施环境治理工程、淘汰落后过剩生产能力、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必须同步削减所在地原有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制度,加快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限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五)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格环保执法,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力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制度,切实加大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及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健全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装备和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强日常应急准备。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科技能力、监测监控和执法装备、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我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水平。今年,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这方面的工作。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项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14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其他13个项目必须开工建设。没有脱氮除磷工艺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加快钱塘江流域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要以科技创新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我省环保科技装备水平。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将就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监管,加强环保科技装备,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出台文件。针对基层特别是乡镇环保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省环保局、省编委办已经提出《关于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的意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这个意见,省有关部门将召开会议具体部署这项工作,以切实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力量,建立健全乡镇环境监管制度。

(七)继续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前两年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经得到有效整改的13个问题,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尚未实现治理目标的6个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这6个问题和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和督查,要求各地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4篇:安全工作检查报告

安全工作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学校安全教育环境是学生成长的必要条件,而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检查报告。一年来,我校通过开展“一畅两知三能”为核心内容的消防安全“六化”建设,建立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使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普遍提高,消防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多年未发生任何消防事故,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将我校的消防规范化建设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对此,学校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创建工作,把消防安全列入了、学期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创建领导小组,组建了义务消防队,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综治办、保卫科具体抓,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处室辅助抓,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联动格局,确保了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县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基本做到了消防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学校对消防安全创建工作实行了分级、分部管理,分别与各处室、年级、级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他岗位负责人签订了消防安全创建目标责任书,实行了创建工作末位警示制,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了消防安全创建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消防培训演练经常化

(一)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消防安全广泛宣传和教育。具体做法是通过“五会”:一是学校消防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解决要不要,做不做、做什么的问题;二是在每次的全校师生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大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到“两知”(安全责任、火灾危险);三是学校多次安排有关人员到盛市等地参加了消防安全培训会,提高消防人员的“三个能力”(即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四是通过主题班会,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利用校报、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五是师生消防演练会。学校每学年利用“119”全国消防日和新生军训,对全体宿舍生活教师、全体新进教师和学生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解决能做、会做的问题,工作报告《安全工作检查报告》。

(二)加强了消防实战演练。消防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和评估。为了提高师生的消防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预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实战演练和学生逃生自救活动。去年11月6日,在我校进行的消防培训和演练中,县消防大队、公安局、教育局、安检局等领导都亲临现场;县消防大队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并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车开进校园进行了灭火示范。

三、及时调整责任人,重点部位重点管理——实现消防重点部位警示化。

根据工作环境、岗位变动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警示化管理。

(一)学生公寓。严肃“两禁”:一是暗火,加强了对住宿生用电安全的检查。学生宿舍内的空调,学校采取了统一控制,定时送、停电,送电时间内生活教师不间断巡查,从而确保了用电安全。宿舍生活教师每天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反馈检查情况,如有学生违纪立即收缴有关电器;二是明火,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吸烟等,对屡教不改者除严肃批评外,还要劝其退宿。现在整个学生公寓管理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伙房操作间。加强了对伙房操作间的管理。因为伙房操作间时时与油、电、液化气打交道,稍有不慎,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学校高度重视伙房的消防工作。除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检查外,还给每个操作间按标准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仓库、微机室。加强了对仓库、微机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防火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

(四)实验室。加强了对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尤其是对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制定了《莘县一中关于危险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固了门窗,明确了责任人,确保了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五)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投资近100万元,为确保图书资料的消防安全,学校制定了严格的借阅、防火制度,严禁火种带入图书馆。

(六)变压器、控电室。采取了警示、上锁、专人负责等措施,确保了用电安全。

(七)家属楼院。家属楼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清洁卫生是校领导重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成立了家属楼院管理委员会,组建了义务消防队,明确了消防工作职责,制定了《莘县一中家属楼院安全防火公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履行“七项义务”;坚决抵制消防违法行为,做到“六不”、“七配合”;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三会”和“三不”,从而使家属楼院管理有序,保证了家属楼院的治安和消防安全。

四、加强检查和投入,及时更换维护消防器材——实现消防检查巡查常态化。

(一)经常性地检查了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和应急灯。由于器具老化和其他原因,疏散通道与指示灯时有问题发生,我们都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并进行了及时更换。

(二)加强了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学校不因为这些器材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了保养维护,保证了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消防设施。为确保消防安全,我校近几年投入30多万元,更新和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设施,并注意了日常维护,使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五、按照消防要求,规章制度上墙——实现消防建设标准悬挂统一化。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在综治办、门卫值班室、学生公寓办、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等场所悬挂了《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值班火警处置程序》、《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建设》及《莘县一中师生防火公约》、《莘县一中家属楼院防火公约》等,有利于师生学习和掌握。

六、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管理责任标牌”——实现设施器材标识化。

我校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在消防设施和器材周边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消防管理责任标牌”,上面明确了巡查频次、巡查责任人、维保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了消防器材的完整好用。

我校还加强了评比和奖惩。学校制定了《莘县一中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成绩者进行奖励,造成隐患、失职者,除加强教育外,还要依据学校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几年来,学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多次受到盛市、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学校曾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高中教学示范校”“省绿色学校”、“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2008年,又荣获“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事关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工作精神,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以长备火灾之心,常抓工作不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兄弟单位的竭诚帮助下,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为全县、全市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5篇: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本次安全检查活动引起了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我校领导为此紧急召开了安全检查会议,会上我校领导表决一定要将我校的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让学生拥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在平安、健康、愉快的环境中成长。安全检查大会上提出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机构,做到领导和教师分工合作、责任明确,人人抓安全、安全人人抓的良好氛围,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习与生活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中。近期,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我校秋冬季防火工作敲响警钟。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校保卫处结合实际,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努力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本次安全检查活动引起了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我校领导为此紧急召开了安全检查会议,会上我校领导表决一定要将我校的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让学生拥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在平安、健康、愉快的环境中成长。安全检查大会上提出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机构,做到领导和教师分工合作、责任明确,人人抓安全,安全人人抓的良好氛围,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习与生活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中。近期,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我校秋冬季防火工作敲响警钟。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校保卫处结合实际,采取一系垡针对性措施,努力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它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为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在全校部署开展了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督促落实我校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的冬季火灾消防演练。后来,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疏散逃生设施专项检查,检查一律采取暗访形式,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装饰装修材料使用等情况。在我校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还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当日,我校保卫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点督查校园寝教室、食堂餐厅、楼梯拐角、厕所等各处的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和应急灯等处,同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设施条件,使学校各项消防设施安全可靠,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学校集会、班会上,向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要求他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的学校还通过主题班会,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使学生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护能力;定期邀请市区公安消防部门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实战疏散演练和学生逃生自救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家庭背景、思想状况、成长过程、健康状况、个性特征和心理素质,对不同情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以免因教育不当而使学生出走或自杀等。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

为了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我们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管制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发挥班主任、管理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和校警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校医室治疗。校医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或拨打120;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县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高等院校集中了大量即将成为国家建设中流砥柱的知识青年,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和造就高等人才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高等院校一直是境外宗教组织渗透的重点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高校对外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宽,境外宗教组织对高校渗透的危害日益凸显,高校防渗透形势更加严峻。我校坚决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的信仰问题,教育他们摒弃一切反动势力、反动思想的影响,树立强烈的爱国之志、强国之志,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我们有限地开放宗教学教育,增强学生反宗教渗透的意识与能力,以此亦可树立开明政府的形象,增强信教学生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巩固并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与形象,争取中华民族崛起的时间。以环境恶化、资源短缺、文化弱势为核心内容,增强国土安全意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所形成的约束作用,深刻影响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为了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全方位建立安全防范网,我校加大对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加强学校社区警务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第6篇:安全保卫工作检查报告

***县农商行:

为做好本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经营稳健运行,经行务会决定,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具体安排,由安全保卫部和审计部组成检查小组,在纪检书记、监事长***的带队下,由安保部经理任组长,由审计部稽核人员为成员,于***年1月30日—2月3日对营业部及各分支机构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安全保卫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存在的问题

1、所有网点监控录制时间保存信息资料不到3个月。

2、***信用社防尾随门存在电源故障无法自动锁闭。进入办公室门和进入院内电动大门存在故障需进行修理。

3、××××社进入营业厅的玻璃接手需要修理。

4、***社进入营业室大门未设防盗门,后门(进入营业室内)因电路存在故无法自动锁闭,消防设备(消防桶)挂架未放置到有效位置。

5、****社进入营业室防尾门电源存在故障。

6、***社进入信贷办公室的防盗门已坏,玻璃门没设。

7、***信用社进入营业室的后门损坏。

8、****8社消防桶和挂架没有放置到位。

二、整改建议

1、对消防器具未放置到位的各社主任要负责对挂架进行整理和摆放到有效位置。安规定摆放好消防桶及安保器具。

2、对监控录像硬盘容量需进行扩展配置,建议安排科技部门对其进行材料和技术的支持,以此保障录像信息资料的保存容量,从而更加有效发挥电子科技“眼睛”的作用。

3、对****社、****社等网点营业室防盗门和营业厅大门及时进行维。

****农商行

保卫部

***年2月6日

第7篇:春季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县经贸局:

我公司根据林西县经济贸易局(2009)7号文件精神,为抓好“安全生产年”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对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

我公司专门成立了以企业领导为首的多个安全检查小组,对企业进行了春季安全检查。检查项目主要集中在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并增加值班人员数量和安全监控防护设备设施,一定要作到“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一、 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组按照“巡回检查线路图”对本公司各部位的各种设备、设施、制度落实情况、班组巡检记录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消防值班人员认真细致巡回检查各部位、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工作时是否穿带钉鞋和防静电服,发现问题当即制止。夜间由值班干部和岗位值班人员进行认真巡检,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二、 临时爆破工作的管理: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现场应有 的安全距离,并设置警士标志和警戒,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建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与监督员(实施爆破,必须设专职或兼职

安全、监督员)按批准工程用量,持批准领料手续,到库房按品种、规格、数量领取,并实施双人签字,由监督员监督实施爆破。做到当日领取,当日清退,严禁民用爆破器材在现场过夜或私存私藏。监督员对民用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退库及爆破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共同认真填写民用爆破器材领取、使用和退库登记表,雷管要严格按编码号逐发填写。

三、 库房安全管理:按时交接班,不允许私自交接班、顶班、严禁空岗;对库区范围、库房周围要定时、不定时的进行巡逻检查;在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共同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记录要长存备查。对出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问,验明证件和本单位领导审批手续,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含入库时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辆牌照号、入库目的、值班员签字),由本单位有关人员领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所有入库人员均应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其它危险物品,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车辆应戴好放火罩等安全设施。

四、 货物运输安全: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JT31

45、GB500

8、GB4387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运输民用爆破器材须按当地公安部门开据的《爆破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标明的饿数量、品种、路线、收货地点和时间进行。并由持《民用爆破器材押运证》的人

负责押运。出车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方可运输。装车时,要保证牢固、码平、严密,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车辆应限速行使,前后两车距离50m以上,严禁急刹车、违章行车、强行超车,确保行车安全。运输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

盟、市经委, 各级公安机关、安全部门高度重视这次 安全大检查工作,多次到我公司进行的检查指导工作。并对我公司做出的安全工作作出了肯定。

林西县永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00年3月21日

第8篇:自助设备安全工作检查报告

——颍淮农村商业银行文峰支行

一、检查时间:2014年7月10日

二、检查人员:XXX XXX

三、检查数量:两台

四、检查情况:

(一)自助设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助设备制度建设齐全并且已制定应急预案制度和演练,严格执行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等级制度。钥匙和密码实行专人管理,双人平行管理的原则,自助设备先进出入库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现金加钞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开箱、双人复核、双人清点和双人加钞制度,严格执行双人押运调拨现金制度,坚持自助设备服务定期巡逻制度,白天每四小时、夜间每十二小时巡查一次,巡查记录完整。

(二)自助设备建设情况

自助设备各种外界线缆及接插有防护,配备了24小时服务的灯箱,有紧急求救按钮盒电话,安全提示24小时服务告知。自助设备报警器灵敏,网络连接状况正常,但缺少不间断电源。有远程监控人员值守,全天候监控系统画面清晰,监控数据全面。准确,录像资料可保存90天。

(三)自助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情况

自助设备管理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每日核对账务、自助设备报表、核查清单、核对清单、核对账款,发现错账、冲账或其他异常情况后及时登记并在查明错款原因后进行适当处理。设备管理员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机、加钞操作,对吞自助设备卡处理及时得当,对一体机自助设备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确运行。

文峰支行

2014年7月15日

第9篇: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临汾市尧都区土门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中的重点,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安全校园,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区局和联校要求,我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目前严重的安全形势,在学校及学校周边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校所做的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

1、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预防学生集体受伤害事件的发生)

2、从严管理,落实责任。(重点是加强值班力量)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我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成立以校长为首安全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制。

2、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3、制定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多次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利用周一升旗和课间操时向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话。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放火、防水、防毒疾病防疫等安全教育

三、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1、组织落实、制度保证

我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形成了校委会班子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要求一定是合法证件)、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各科室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值日制度,做好记录,坚持落实校长责任制,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我校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全校师生了解安全的意义和要求,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同时根据我校特点,深入广泛地进行防伤害、交通安全、防疫、防火、防雷击等安全教育,以及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加强与镇政府综治办和派出所联系沟通,共同筹建警校联办。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周边无安全隐患;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4、加强校门口值班力量,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

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及时准确地掌握本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的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值班制度。

二要广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要健全联动协作机制,主动与镇政府、派出所、行政村、工商等部门联系,通报学校周边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值日、值班、巡逻制度,严把校门关,强化学生进出校门管理,维护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正常秩序。

五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教育活动等载体,大力营造平安校园的舆论氛围。

四、 具体责任情况

1、由政教处、后勤处负责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走廊、楼梯等设备设施坚固,加强管理。

2、后勤处加强消防安全。排除学校集合场地、图书室、实验室等可能导致爆炸、火灾、触电等类别的事故隐患。更新消防设施,加大投入。

3、团支部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影视片,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教务处负责加强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对教育教学中危险性游戏、体育活动、实验操作等因管理不善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以及学生擅自中途离开教室、学校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加强管理。

5、由教导处牵头,团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6、教务处对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7、各室协同校长对学校的各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8、安全办制定好安全演练方案如疏散逃生等,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对各项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新,建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现在校园的整体环境良好,确保了校园的安全。

目前、我校无食物中毒、校舍倒塌、楼梯踩踏、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治安安全稳定。

我校目前急需解决问题:

1、整体电路老化。

2、消防设施还有待完善。

3 、教工宿舍楼东西两侧地基下陷问题。

4、旧餐厅危房改造问题。

5、新建学生公寓楼的建设质量及施工管理问题。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土门中学

二0一0年九月

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自查报告

土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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