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2022-10-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以增量民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改革30年来,各地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一条主线,农村经济大幅增长,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执政的群众基础。但是,在经济改革和民主发展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和探索的问题,如:农民参与民主的素质与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不相称;重选举民主,轻决策和监督民主,“半拉子”民主、“穿新鞋走老路”现象屡屡出现;宗族宗派势力干预、“新富参政”、贿选等干扰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的事件时有发生:以村为自治单元,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民主中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处理问题等。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走渐进和可控的增量民主之路,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稳步前行,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

以增量民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路径

所谓增量民主,是指在现存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政治法律框架内,立足现有“存量”,力求在原有的民主成果基础上有所创新,形成一种新的增长,以渐进和可控的方式,逐步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表明,因时因势不断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实施增量民主,不仅是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且是建立党内自我更新机制、推进社会民主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夯实党民主执政根基、构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所在。

1 创新基层组织功能定位,拓展农村基层民主空间。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主要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村妇代会、村民兵组织等各类上下一体的系统化组织以及“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村级党组织及各类上下一体的系统化组织的主要功能是:一方面提供公共服务,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村稳定;另一方面,引导、培育各类市场化的新经济组织和以农民自我服务为目标的新社会组织,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别是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主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新经济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市场化服务和农民自我服务。新社会组织的功能是纯粹的农民自我服务组织。这两类组织形式多种多样,能够满足农民的多样性需求,增强农民的归属感与凝聚力,为有效管理农村经济社会事务、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开辟了新的渠道。

近年来,一些村级党组织在履行功能的具体实践中,往往不尊重村民自治权,把“为民做主”变成“替民做主”;一些村党支部在如何对其他各类组织实行有效领导方面缺少办法,或大包大揽、越俎代庖,或放弃领导、放任不管;也有一些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责不明、关系不顺。这些情况的出现,都要求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在价值取向上改变过去“为民做主”的传统做法和“包打天下”的老套路,注重发挥好五大功能,即在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民主示范功能、服务发展功能、协调沟通功能、教育动员功能和政策执行功能,引导广大农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由民做主”,调动群众的政治热情,进一步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具体操作上,基层党组织应根据不同情况,将一些社会服务功能、经济协调功能、中介事务功能等逐步向其他组织分流,该市场提供的还给市场,该农民自己做的还给农民,实行“分权共治”,杜绝“少数人说了算”,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的层次和绩效,为基层民主建设开辟广阔的空间。

2 创新基层组织设置,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创新和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基层组织的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形成以村党组织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专业党小组为基层的新型党组织构架体系。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农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组织资源不断被发掘,成为我国农村发展中的一个新现象。在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同时,应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发育诸如农民理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文娱社团等多种形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探索设立村民议事和村务监督组织,努力推动其他各类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共同发展。在党的领导下,让各种社会组织在农村服务和民主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形成促进农村发展和民主建设的共同推力。带动广大农民参与到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

3 创新干部资源供给,打破熟人社会对基层民主的惯性约束。长期以来,中国农村是世代聚族而居的“熟人社会”,多由本土本村人担任村干部,血缘、宗族、面子、权势等相互交织,关系错综复杂,成为民主政治在农村运行的主要障碍。自上个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各地举行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很多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发生过家族观念干扰选举过程、家族势力破坏基层民主的现象。事实证明,不在这种“熟人社会”中契入新生力量,破除家族观念,打破宗族势力,冲开固有的权势和传统的面子,农村民主政治在基层就无法持续健康运行。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存在着“改流归土”、“改土归流”两种观点。“改流归土”的种种弊端在历史和现实中已经突显。更何况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广大农村中有知识、通村务、懂管理、善经营的农村精英大多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很难在本村范围内选到合适人才担任村干部。而“改土归流”,全部依靠外部输入人才来实施管理和服务,一则“水土不服”,二则容易引起群众的抵触。因此,中国农村最适宜的办法是实行“土流并用”。在选拔使用本土优秀基层干部的同时,加快输入外部力量,不断增添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目前,在干部资源供给上,各地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主要通过两大途径:一是着力推进大学生到村任职;二是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挂职。农村基层干部来源的不断拓宽,不仅有效改善了农村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干部保障,也给农民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和思想理念,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增添了动力、注入了生机。坚持“土流并用”,推动农村干部资源供给创新,应从实际出发,制定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和机关干部到农村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同时,进一步开发农村当地干部资源,注重发掘和培养村内人才,吸引在外创业有成、在群众中有广泛公信力的“能人”回乡发展。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增添更多的新生力量。

4 创新基层政府服务方式,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农民民主意

识的日益增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安徽省着力在改进政府服务上下功夫,把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村集体债权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纳入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范围,把村庄建设规划、公共事业发展等事项纳入村民民主议事范围,并从2006年起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加速基层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构建了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联动网络,着力解决农民办事难问题,形成了“群众动嘴、干部动腿”的格局,真正体现了“农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的服务本质。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是关键。当前,不少地方在构建服务型政府问题上也很热心,但大多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不是真正从农民自身需求出发,提供服务。各地应结合农村实际,坚持“用脚决策”,不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理顺政府服务与农民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为农民提供更加有效实惠的方便。同时,应不断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农民自我服务的延伸,使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要求变成具有说服力的生动实践。

5 创新选人议事机制,用权利制约权力。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旨在推进党内民主的地方试点不断涌现,党代会常任制、党代会任期制、党员旁听制、质询制等均在地方基层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公推直选”就是其中之一。“公推直选”在初始提名环节,多数采取了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改变以往由组织单一提各的做法,大大促进了《党章》规定的党员个人民主权利的落实。引入党外群众参与,在“公推”环节采用“群众投信任票”的方式,客观上形成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认同,对基层民主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较好体现了公民的民主权利。选人机制上的另一项创新是实行“一票海选”,对选举村委会主任,不再先推选候选人、再实行差额选举,这是建立党外民主制约机制的好路子。当然,一些地方在基层民主选举中,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也出现了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预等不良现象,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民主发展,导致农民对基层民主的公信力产生质疑。深化基层选举制度改革,应逐步探索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促进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实现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的转变,变“上级选”为“上下级一起选”,使“公推直选”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时,坚决贯彻《选举法》修正案,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实行城乡“同票同权”、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使农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民主参与权。

创新制约机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民主议事。河南省探索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将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6 创新制度建设,优化体制机制环境。我国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中,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方式。初步形成了以村民自治为重要特征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体系,主要表现为以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为基本原则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逐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制度逐步普及;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以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为重要特征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逐步推广。如果说,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已经摸到了大大小小的石头,那么今后就必须通过这些大大小小的石头找出过河的规律,这好比找到一条能搭载我们过河的船;然后把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规范化、制度化,这好比造一座可以让任何人都能通行无阻的桥。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找船过河再到造桥过河,只有在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才能逐步形成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保障。

在创新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中,尤其应注重搞好整体性制度与单项制度的衔接,避免相互矛盾和掣肘。比如,与“公推直选”相匹配的还应有公开、承诺、投票、质询、罢免与弹劾等具体配套制度。当然,民主未必是最好制度,但它可以杜绝最坏的事情发生。一般来说,较为可行的制度不是一个泛民主的制度,而是以民主为主导的混合制度。比如,在民主制度主导下。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采取科层制、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专家决策制、抽签制等,也会产生出比较理想的效果。

7 创新认知理念,构建公民核心价值体系。我国的国家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只有体现国家价值理性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新形势下,只有创新公民对基层民主的认知理念,使整个社会取得广泛而深刻的价值认同,才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民主建设进程。

构建公民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推进现代民主认知理念创新,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规范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价值取向,以逐步实现民主的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转变,使公民个人的民主价值理念与党和国家价值理念有机统一,从而推动党和国家宏观战略目标的实现。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公平正义,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不断深入。

第一,把握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上下功夫。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民直接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根本保证。任何脱离党的领导的行为,都会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处于无政府状态,最终导致极端民主化的滋生。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也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在推进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既要肯定人民群众作为实施主体的重要性,又要强调党组织作为领导力量的必要性;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要保证群众享有民主权利,又要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在村民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为党组织的决策依据。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到群众中去看去听,只有我们“用心决策”,群众才会“用手投票”。只有群众愿意发自内心的举手表达自己的意志,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才能得以真正巩固和确立。群众参与村里公共事务管理时达成的“一致通过”应该是心悦诚服的“一致”,而不是慑于高压的“一致”。

第二,把握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施主体,在

提高农民素质上下功夫。农民是实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其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败兴衰。没有农民主体意识的强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即使形式上搭建了民主制度构架,依然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目前,全国五亿多农村劳动力平均接受教育只有7.1年,农村还有近一亿初中生上不了高中,农民的文化素质亟待提高。同时,有些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与民主建设要求还不适应,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一些人集体主义、法制意识和义务观念都比较淡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方面就是应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群众学习和掌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要求和方法,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教育和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遵纪守法,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使之逐步走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质量。

第三,把握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施进程,在积极推进、稳妥实施上下功夫。农村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于全社会的“自治民主”。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的过程,既要积极探索,大胆推进;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简单化和草率行事。如果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一项突击性的任务,简单操作,马虎了事,往往会事倍功半,甚至会引发农村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基层民主发展过程,必然是农村社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过程,也会因利益摩擦而不断出现某些僵持和对立。这就需要健全有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与完善村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总的原则就是,无论村务公开还是民主管理,都要着眼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充分考虑村民的接受能力和社会的承受程度,尽可能克服工作中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预防和减少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第四,把握农村基层民主的政策界限,在妥善处理几方面关系上下功夫。一是不能以所谓的民主创新来代替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约束。比如,在处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时,就应按照《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去解决,决不能用简单的投票方式裁定。二是不能混淆公私权界,更不能以符合集体利益而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特别是在处理诸如征地拆迁补偿之类的问题时,应明确公私权利界限,充分考虑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不能采取简单的票决,形成“多数人暴政”而忽视少数人利益。在特定条件下,少数人的意见往往具有合理性,不能因为多数人的意见而侵害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四是不能认为推进民主的方式方法、运作程序等越复杂越好,而是越切实易行越好。民主建设的推进应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农民群众的水平。

(课题组组长:杨晶(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课题组成员:汪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树丛(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辛维光(贵州省政府副省长);徐天亮(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组长);朱成虎(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主任);执笔人:赵树丛)

作者:省部班课题组

第2篇: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初探

(中共宁国市委党校,安徽 宁国 242300)

摘 要:协商民主的提出不仅开创了民主建设的新途径,也为我们党创新群众工作、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创了新境界。通过分析其他地区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结合宁国市实际情况,分析其所具备的优势,探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基础以及机制构建。

关键词:基层协商民主;社区论坛;政协;网络协商

一、典型地区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一)温岭民主恳谈会

恳谈会是浙江温岭市原创的一种基层治理形式,也是被学界认可最符合协商民主内涵的一种实践形式。

自1999年诞生至今,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安排,包括:提出召开民主恳谈会的条件;确定民主恳谈会的议题;确定民主恳谈会的参与者及其身份地位;民主恳谈会的流程;民主恳谈会主持人的培训;民主恳谈会的监督等。除此之外,还对民主恳谈会在协商讨论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的解决办法以及决策执行和实施过程的监督责任做出了规定。温岭民主恳谈会最突出的亮点是将政府财政预算也纳入到恳谈范围中,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武汉关社区论坛

湖北武汉关社区论坛主要是通过论坛的方式吸纳社区内的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而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提高的局面。

其特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平等参与。武汉关社区居民论坛的参与者囊括了社区常住人口和在社区内居住了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每个人参与的权利是平等的,不论身份、地位和能力,这种规定是对协商民主平等性原则的充分体现。第二,坚持“逢事必议”的基本原则。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上,大家可以讨论社区环境、安保、基础设施等各种社区管理活动。第三,注重共识达成。达成共识一般由参与者民主协商讨论,但有时参与者分歧较大,协商又不能无休止地进行下去,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最后结果。论坛形成的结果要求所有居民共同实施,保证其有效性。社区论坛有效地调动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而不是坐享其成,基本达成了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公共事务的美好愿望。

(三)雅安公民评议会

公民评议会和前面所述的村民(居民)会议、民主恳谈会有所不同,它的目的在于提供给普通民众一个评价地方干部业绩的途径,这种会议在农村和城市社区都出现过,本文以四川雅安的公民评议会为代表。

公民评议会有一套比较规范的程序,一般情况下,评议会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接受评议的地方政府干部就业绩向与会人员做报告;其次,被评议者接受与会人员的提问,提问结束后与会者要评议干部的报告、相互讨论并交换各方意见;最后,诉诸投票或填评议表得出结果,这一点也是与前述两种协商民主形式不同的。评议会的结果对地方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和奖金等级有重要影响,有些领导甚至因为评议分数太低而丢掉奖金或失去官职。公平评议会最大的特点是把官员业绩摊开在民众面前,为民众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对基层民主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从上述几种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来看,比较成功的做法都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民众的政治参与诉求,这是基层协商民主得以发生的思想基础,也是原始动力;(2)党政机关的积极推动,协商的议题是围绕公共利益和事业,没有党和政府的领导推动,协商只能是“空头炮”,无法落实;(3)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这是协商民主得以运行的硬件保障,有效的制度可以保障协商的效率,不至于“协而无果”。

二、宁国市建设基层协商民主的优势分析

(一)经济发展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提供社会基础

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民营经济为龙头带动的经济发展,使人们提高了民主权利意识和技能。在企业中,以企业家和工人为主体的人群越来越注重自己的政治权益,积极通过各种平台表达利益诉求。

2013年的九届政协三次会议中,来自工商联、经济界别中的委员人数达到56人,占全部委员人数的31%,提交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31件,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数量占立案提案的23.1%。同时,市总工会也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组织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012年全市基层工会组织数达到1 318家,涵盖法人单位1 568家,工会组建率达到92%,广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专项行动,“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另外,开发区总工会多次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会,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和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性。①目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企业478家。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二)农村、社区自治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提供实践土壤

农村、城市社区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身份的变化带动了观念的变化,人们越来越注重民主,越来越看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参政意识大大增强,基层自治为协商民主的实现提供了实践土壤。

在农村,自2008年“一事一议”工程在我市试点以来,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仅2012年全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就有103个。汪溪街道姚高村、喻村村民组的河坝原本修建简易,每当山洪暴发,不仅农田毁损严重,拦河坝更是荡然无存。2011年初,姚高村举行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将喻村坝综合水利工程作为当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申报。整体工程在全体村民踊跃参与、积极配合下,历时二个月修建而成,彻底解决了喻村及邻近农户近300亩靠天收农田灌溉和饮水问题。

在城市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参与热情在逐步升温,已经从过去细小零散的社区事务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领域延伸。2012年底,我市首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在城西社区正式成立,联合会通过发挥各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的“三社联动”作用和政府、居民、社会的互动机制。

(三)政治协商制度及其实践的经验引导

一直以来,我市政协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为协商民主在基层的推进提供了大的政治背景以及可资借鉴的经验。一是协商民主的平台不断拓宽。形成了政协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会议对口协商的协商格局,通过政情通报会、委员与市政府领导座谈、专委会民主视察等形式协商,坦诚以对,畅所欲言,增进共识。二是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对政协协商后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重视并及时研究、答复、采纳。如政协委员视察菜篮子工程建设,提交的报告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机关干部多次深入联系社区开展活动,政协把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委政府,建立起上下通达、反应灵敏的社情民意“直通车”。

三、我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体制机制探索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基层协商民主在正确的方向上推进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发展的首要前提。从各地经验来看,“民主恳谈”等协商民主实践都是在各级党组织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迅速成长起来的。因此,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中,既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又要重视党组织的领导和引领作用,确保基层协商民主有序推进。同时,要进一步总结和提炼协商民主经验,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并在更多层面、更宽领域推广。要通过基层民主协商,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协商民主要想得到长期发展,必须依制度化来保障。温岭市民主恳谈会之所以取得优秀成果,完备的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我市可以尝试通过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主渠道,推动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我市于2013年9月已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了15个政协工作委员会,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政协委员社区联络组为载体,加强乡镇政协的组织建设。②构建乡镇政协与乡镇人大互动畅通机制,将其参政议政结果和提案办理有机共用。

(三)深入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各种渠道

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广泛,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代表人士,还要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参与协商的途径。可以通过完善党的代表会议、人大会议、政协会议的旁听制度,改进群众大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接待日等方式,使得协商渠道更为多样的丰富。另外,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多样性、超时空性等特点和协商民主理论所倡导的公共协商精神有着天然的耦合之处。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互联网资源,以宁国论坛、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等网络载体,建立公共信息的及时客观发布制度,建立政府和网民的对话协商制度和引导网民理性讨论制度,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政治参与中,促进网络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鹏飞)

作者:赵欢

第3篇: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热点“回眸”

[热点综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008年,村委会又一轮大规模换届年。来自民政部的时间表显示,安徽、浙江等15个省份今年将启动村委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近十年来,这已是第四轮换届。2005-2007年,上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刚走过3年时光。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近期完成的2005-2007年全国村委会选举工作进展报告表明: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已经走向“常态化”,进入“平稳期”。选举模式,也正经历从“有候选人选举”到“无候选人选举”的变革。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成绩不凡:全国近70万个村庄进行了直选,相当部分的居委会进行了直接选举,农村和城市的基层自治取得了一些进展,乡镇一级的选举和行政改革已经有所成就。但是,在基层民主建设中也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在未来两年内,中国基层民主将继续曲折前进,如果能够克服当前存在的问题,至2008年,前景是乐观的。

[考点透视]

1.试简要分析我国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深刻的政治原因。

分析:我国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2.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机构及共同点。

分析:在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在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两者的共同点都是群众性自治组织,都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机构。

3.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法律依据及要求。

分析:实行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要求在组织村委会选举和居委会选举要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自己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

4.我国村委会选举和居委会选举从“有候选人选举”到“无候选人选举”的变革。试分析选举方式的选择及原因。

分析:我国村委会选举和居委会选举应当实行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通过直接选举,使农村或者城市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使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通过差额选举,为选民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的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开展竞选,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参加村委会和居委会选举就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分析:这个观点不科学。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我国公民政治性权利。虽然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也是村民或者居民依法参加选举,但选举的对象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两者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6.试分析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加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分析: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表明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受到基层民主制度的保障。

7.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试分析其中分别体现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道理。

分析:①从经济生活角度来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②从政治生活角度来看,体现了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领导我国的国家政权,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8.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试分析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要求和意义。

分析:①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意味着增加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要求我们要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②意义: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政府和村委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有利手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典例剖析]

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据此回答1-4题。

例1 除“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外,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还包括 ( )

①选举制度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识。关键词“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回归政治生活教材,可以得出选项①错误,故排除①。

答案:D

例2 在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

①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②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基层政权组织③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④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 ( )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和

城市居民自治有关知识的认识。本题适合运用排出法,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故排除④。

答案:A

例3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被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

A.选举村干部就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只要对村民有利就行

C.村委会选举程序只要村民自己愿意就行

D.农民在实践中的创举,是基层民主管理形式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正确认识。回归教材可以确定选项D最符合题意,其它选项都是错误的。

答案:D

例4 十七大报告提出,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下列做法中能体现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家作主的是 ( )

①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②搞好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③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家作主的认识。选项③属于经济范畴,与题意无关,故排除。

答案:D

例5 民政部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选举的法律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加大对村民的上述宣传教育 ( )

A.促进村民更珍惜民主权利,增强责任感

B.体现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C.进一步完善了村委会选举法

D.有助于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换届选举对村民宣传的政治生活分析。民政部属于政府机关,注意党政分开,选项B错误;选项C、D与题意无关,故排除。

答案:A

例6 在上题材料中,村民委员会是 ( )

A.我国的基层政权

B.国家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C.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D.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村委会性质和职能的认识,注意基层组织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选项A、B、C都是错误的。

答案:D

例7 据新华网报道,贵州省黔西县率先在全省推行“零距离”信访听证制度,针对信访反映的“老大难”问题,召开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村入户的听证会,结果得知“老大难”问题绝大部分是村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或不作为造成的。这则材料给我们的启示是 ( )

①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②我国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③我国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④我国要进一步切实保障农民享有方针、政策制定的直接参与权与决策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材料中反映问题对策的认识。本题正确解答的关键是“启示”和材料反映的问题。材料反映的问题是“工作方法简单或不作为”,对策应具有针对性。选项②④都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答案:B

例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伟大工程。回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根据这一基本要求,说明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履行的政府职能。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的识记以及从政府职能角度的理解。第二个问题的关键词是“政府职能”,要求回忆政府职能,并将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对应分析。

答案:(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要求政府切实履行经济职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政府切实履行文化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③“管理民主”,要求政府切实履行政治职能,推进村民自治,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如答出履行国家职能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酌情加分)

作者:王德明

第4篇: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侠客丹心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工程重点推进”。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政治利益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就如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我从以下五方面阐明自己的观点:

一、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政治意识是关键

多年来,农牧区居民的法制和民主政治观念淡薄,重家族和亲戚利益至上,在村民选举中,注重的是关系的远近,而不是整个嘎查的长远发展,往往忽视了正确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社会责任。在农牧区,作为实践基层民主政治主体的农牧民群众,他们关心、支持、参与程度决定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败。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首要的是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培训和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政治责任感、政治鉴别力和民主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共同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正确划分苏木和嘎查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中的权益是

核心

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苏木作为嘎查的上一级基层政权机构,最主要的是把握好正确的方向,领导好、引导好嘎查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完善村民自治,形成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而不是越权代办或者直接包办。

三、统筹兼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方法

要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关注、长远规划、利用有效的手段有效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解决现实中最突出的问题。具体应做到:扩大基层民主,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教育基层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参加民主政治活动的热情和能力,保证公民依法实行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同时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村民的自治行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扶正祛邪,促进村风民风根本好转。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基层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在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

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村民自治权作为有力抓手 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农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赋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只有在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之下,村民代表大会才能获得最可靠的政治保证。因此,在村民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收为党组织的决策依据,只有这样,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在农村得到真正的贯彻,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才能得以巩固和确立。

五、把村务公开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作为重点推进 实行村务公开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群众监督村干部的工作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对干部也是一种必要的制约。推行村务公开和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要积极解决各类问题,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简单化和草率行事。就村务公开而言,目前一部分村由于日积月累遗留下来的问题很多,有些问题本身就比较敏感,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激化干群矛盾,产生不安定因素。就村民代表议事而言,随着民主选举工作的逐步深入,群众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要求自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基层民主也就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因此,要着眼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兼顾群众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5篇: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思考

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为出发点,以程序性、保障性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广大党员干部最为关注且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工作为切入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完善推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是党员的重要权利。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改进候选人推荐提名方式。不事先拟定酝酿推荐候选人建议名单,而是采取党员群众直接酝酿提名、多轮投票筛选的办法进行,切实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基础,差额确定初步候选人。二是规范考察选举方式。公开考察过程,扩大参与考察范围,完善候选人介绍办法,扩大差额的比例和范围,让候选人充分竞争、党员充分选择,使选出的代表或干部真正体现民意,防止产生利用民主程序实施不民主的意图、形式上民主实质上并不民主的问题。三是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并适度放宽候选人推荐提名条件。目前仍存在根据内定人选规定候选人提名条件、把提名人圈定在很小的范围内的情况。这实际上限制了党员的选举权。

二、改进决策方式,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

科学的决策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扩大参与范围,体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此,要建立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党内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列出重大事项清单。决策重大事项,要加大党员的直接参与的力度,事先通过邀请党员参加座谈会、讨论会、意见征询会等形式,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组织党员对事项的可行性、解决的办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进行思考、讨论,使民主讨论的合理意见成为决策时应考虑和吸纳的重要内容。二是推行讨论决定党内重大问题票决制。基层党组织选举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会议代表、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集体收益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票决。党组织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防止“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三是探索推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和任期制。要实现党代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和党员的广泛参与,必须完善县、乡党代会代表选举制、代表年会制,明确党代表的会议审议权、决策权、选举权、提案权和闭会期间的督查权、视察权,定期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报告以及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和决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同时,建立党委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便捷通道,构建党代表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

三、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内工作透明度

党务公开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大抓手。20*年以来,我市适应广大党员的要求,加大党员发展工作公开力度,在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全部进行公示,切实提高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但从党务公开的整体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有的单位党务公开避重就轻,有的只公开过程不公开结果,有的公开不够及时到位。下一步,应该就党员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公开形式,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深、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一是开放“三会”。召开市委全委会、乡镇党委会、村党支部会前,对有关议题进行公告,本着自愿的原则,按一定程序吸收对有关议题感兴趣的基层党员(代表)参加。二是透明“三过程”。透明财政预算、项目实施、城镇改造、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透明干部推荐、考察、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任免等重大人事变动的操作过程,透明重点工程招投标、重大问题处理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过程。三是搭建“三载体”。建立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制度,定期通报党内重要情况;建立党务公开栏,及时张榜公布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在党建网站建立交流互动平台,随时反映党建工作动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让党内各项工作的运行始终置于阳光之下。

四、着眼良性互动,提高与经济社会的关联度

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决不能仅就党内抓党内,而应当紧密联系党外基层民主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首先,在推进政治民主方面,要更加注重党内外民主的互动共进。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当前村民自治的先行探索和经验,通过制度设计,变党外民主的压力为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动力;一方面要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为人民民主的探索把握好方向,提供环境保证,使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相互交融、良性互动。其次,在推进经济民主方面,要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当前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的情况下,我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通过党支部领办行业协会、发展经济合作组织、兴办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专业市场等形式,启发带动群众对农村经济的民主化管理,提高了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其三,在推进党外民主方面,要更加注重发展基层社会自治和群众自我管理。应按照党建共抓、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建、稳定共保的思路,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以村干部和党员为骨干,建立群众自治组织,从农村规划、婚丧嫁娶,到邻里关系、柴米油盐,都有章可循,有人管理,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注重民主评价,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

一要健全基层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让党员群众知情。对于乡镇、部门党委,应实行党委书记年终向党员(代表)述职制度,述职内容包括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每季度向党员群众公示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党组织,实行目标承诺制度,每年初根据党员群众意见确定年内重点办好的实事,明确责任人员,在党员群众大会和村务公开栏公开承诺,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一次,使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状况。二要健全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民主评议制度,让党员群众说话。对乡镇、部门党委书记履行职责情况,每年组织党员代表评议一次。对党组织履行承诺和开展工作情况,结合年终班子考核,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三要抓好民主评议结果的利用,让党员群众意愿落到实处。评议结束后,上级党组织要将评议结果反馈给下级党组织,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要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任免和评定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6篇:如何推进我国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新时期如何推进我国社区基层

民主政治建设

【摘要】: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可靠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基层民主建设,历来我们党就十分重视,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发扬民主精神,民主作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但也出现了很多基层矛盾。矛盾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发展成大问题,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要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就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着重分析了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社区 基层民主 居民自治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结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仅对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保持基层稳定,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且能够充分的调动人民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制度保障。实践

证明, 村民自治是在我国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方式, 如何完善村民自治, 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 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社区、社区民主的功能、定义、特征 1. 社区的基本功能

社区以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要为核心,通过发挥社区的功能将城市社区所辖资源最大化的利用,促进社区内居民的和谐发展和社会发展。社区功能主要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教育医疗功能、社会管理、文化娱乐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概括:

第一、社区的管理控制功能。这方面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社区通过现有的管理机构和控制体系,对社区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并建立健全法规,规范个人的行为,使规范和行为模式涵盖到社区成员活动的各个方面,同社区的保持高度一致,防止出现无序、混乱的秩序。强化的管理可以维护社区治安的、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社区的社会化功能。社区不但有管理控制的功能,同时还具有对社区成员社会化的功能。社区内的人们进行经常性的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组织机构提供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这些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们在不断的交往实践中形成会不断渗透各自的世界观,并且一些行为意识、价值观念也会互相影响和传承,这些社会活动和世界观的促成,很好地把人们融入社会,实现了社会化的过程。

第三、社区的联结功能。人们在社区范围内共享某些资源,这必然引起人们之间形成暂时性的社会关系,把人们从不同的层次和方向上联结到一起,在这种联结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归属感。例如,在政治上城市社区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保护居民的政治权利, 促进基层民主建设。这时居民对政治的参与性活动,就是对政治资源进行分配享有的过程,人们之间就会形成一定的政治关系。在其他方面也会形成别的社会关系,使成员有一种潜在的互动、联结关系。

不管是社区的管理功能、联结功能还是社会化的功能,其力量都来源与社区成员自身,因此只有依靠社会的力量才能发挥起最大的功能性。这就需要积极动员,提高大家参与的热情,释放社会发展的潜能,在广泛的活动区域内能够将资源有效发挥,来满足居民在日常生活上的需求,让社区协调有序的运转。

2. 社区民主的定义及涵义

社区民主是一种新型的、以群众自治为基础的、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机关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展和完善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事业新局面一项重大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社区民主发展不论是对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还是对人本身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社区民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运行的良性与否,构建和谐民主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社区民主是指人民群众以社区居委会为载体,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治理国家,在调整群众自

治组织与基层政权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一种民主制度。

3.城市社区民主的主要特征

从城市社区民主的涵义中,我们可以把社区民主的主要特征概括为四点:第

一、城市社区民主的组织载体:社区居委会;第

二、城市社区民主的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运行程序;第

三、城市社区民主的关键:调整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第

四、城市社区民主的价值追求: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二)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目标——建成社会生活共同体 和谐来自对矛盾的合理解决,而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广泛的矛盾存在在基层。因此,把矛盾在基层化解,通过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民主自治、参与、法治建设、发挥民主制度等方面作用,营造了一个和谐社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首先,社区基层民主参与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了政府权力的下放。政府职能的转变,给民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参与渠道的畅通,使人民的利益表达直接而且迅速,不会形成积压,并有了合理的利益诉求途径,各种由于矛盾引发的对立关系便会很好的得到解决。

其次,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促进了和谐社会发展。社区基层民主的法治建设,可以针对基层范围内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我国的法治建设更趋于完善。同时,弥补了我国大的方向法治建设上

的具体空白。给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的完备保障,让法律渗透到公民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再次,社区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在民主参与,民主方式,民主内容等方面在各地不断地创新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使整个民主过程在每一个环节都有制度上的支撑,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和规范,对和谐社会作出了自己贡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机制,把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这些具体建设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三、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现实状况

1、社区在居民眼中的地位

社区主要是一个生活环境,是一个管理社会日常生活、服务居民集体的组织。有28%的居民认为,社区业余生活单调,社区管理可有

可无。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通过调查发现,71%的居民在平时感受不到社区的存在,只有在社区收费或是有困难需要帮助、有问题需要协调的时候才感觉到社区的存在。其中将近60%的居民不知道社区驻地。

2、民主在居民眼中的看法

根据调查结果发现,57%的居民认为对于公共事务每个居民都有监督权与质询权就是民主;42%的居民认为进行直接选举,由居民自己投票选出中意的人选就是民主。对于社区基层民主,90%的居民认为很重要,因为基层民主是居民实现自治、直接参与民主的方式与途径。但是,居民对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的民主意识的看法却是一般,甚至觉得很差。

3、居民对社区民主事务的态度

通过调查及走访,我们发现有43%的居民表示对参与社区民主事务漠不关心,仅有9%的居民表示会积极参与社区民主事务,对于社区事务都会热烈讨论发表自己意见。在问及为什么不关心或是不参与社区民主事务时,有57%的居民表示,在决定事务时,大多是有关部门直接做决定,居民缺乏参与途径;28%的居民认为,民主没有实际效用,不能解决实际问题;15%的居民遍抱有只要与自己利益无关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是忙于各自工作、家庭,无暇参与社区事务。

4、居民对社区选举的观点

对于选举,社区居委会是实行直接选举的形式,但是社区居委会

对基层选举的宣传活动并没有很好的落实,仅有57%的居民有所了解。令人吃惊的是,居民对候选人的了解程度,75%的居民表示,不认识这些候选人,也不知道是如何确立的;15%的居民表示,原本是不认识的,在选举前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介绍他们的情况时才知道;仅有少数的居民对候选人有所了解。因此,居民对参与社区选举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有58%的居民表示,能亲自到现场,但是是随机投票或是在工作人员的授意下投票或是委托他人投票或由工作人员代为投票;15%的居民认为与自己无关,只要不强制我就不去投票。当问及是否会考虑参加社区竞选的时候,绝大多数居民表示会参加竞选。

5、居民对事务、政务、决策的公开性的看法

居民委员会在落实事务公开、政务公开上,42%的居民认为居委很少主动公开社区事务;43%的居民则表示居委会对居民关心的问题、涉及居民利益的问题都能向居民公开;仅有少数居民持不关心的态度。然而对于一些事关社区利益的决策前,82%的居民表示居委会并没有会召开听证会、协商议事会等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6、居民对社区基层民主的效果满意度和相关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展社区民主建设,更好地体现居民自治,我们对居民进行了对所在社区的民主建设效果满意评分,71%的居民表示效果较差,居民的意见得不到充分考虑,民主只停留在形式上;14%的居民则表示,效果一般,居民能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对最后决策的影响不大,得不到反馈。对于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居民们希望干部与群众

间更亲近些;能够很好的帮助居民解决实际的困难;居委会应该很好地听取居民的合理意见;应该不断完善社区的基本设施,比如社区的道路、社区的卫生等。

(四)、对加强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相关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我国的城市社区民主建设还是存在弊端,那应该如何避开这尴尬的境地,又该如何发展,才能使我国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更加完善?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社区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一)社区参与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社区居民自治。实行社区自治就必须吸引广大居民群众,从自己切身利益出发参与社区的公共生活和建设。社区参与就是社区成员以各种方式,在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领域中,参加社区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活动,分担社区责任,分享社区发展成果的行为和过程。完善城市居民自治,是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目标,就是要促进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扩大社区基层民主。参与是民主的前提,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就不可能有社

区民主的发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广泛程度以及参与的有序程度,是衡量民主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越高涨,参与的有序程度越高,说明民主化水平越高。

当前,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如何使社区成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之中,整合社区资源,共创共建美好家园。社区成员自觉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动力,社区参与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社区发展的程度。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建设的实质是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促进社区发展的过程。通过社区居民投身社区建设、解决社区问题、谋求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管理等活动,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社区自治。

(二)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努力提高民主自治水平

民主决策是民主自治的关键,也是居民参与决策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基层民主,关键是使广大居民真正拥有决定本居住地区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建立新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前提。社区居民有权决定社区内的重大事宜,这是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体现和标志。通过建立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把居民联系起来,使之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正式组织是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组织,正式组织承担着非正式社区组织不能做的事情,例如解决各个非正式社区组织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难以调解的关系,为难以管理的事务提供支持和帮助,还有召集社区成员大会就涉

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事情进行决策。

(三)积极完善社区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民主监督是社区居民自治的保障,也是推进基层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加强民主监督,是强化社区自治功能的重要措施。首先,必须坚持及细化社区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制度,使公示的具体内容、具体标准等为居民所知。其次,还应重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执行机构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其决定社区重大公共事务、审议各类规章制度等的功能。最后,要搞好民主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以及社区自治组织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创新和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党才能通过坚强的基层党组织与广大人民群众取得并保持密切的关系。社区党建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二是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基础。其核心就是党如何通过自身完善的组织体系在社区中构建最广泛和牢固的社会基础。显然,党要实现这个核心任务,除了要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体系外,还要努力使党成为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主导力量。党要成为自治的主导力量,就要争取群众,赢得群众,真正成为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只有党在社区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被群众真正接受,社区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党领导和执政的有力的社会基础。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一定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在工作内

容上,要注重体现针对性、层次性,应以社区居民的基本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主旨;在工作方法上,要注重突出多样性、灵活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深入开展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普受居民欢迎的活动,丰富居民的生活。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引导,不断发掘居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从而来推进基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社区民主建设制度,实现居民自治,才能充分体现社区意义。社区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区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7篇: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权力机关,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乡镇人大设立以来,地位不断提升,职能不断强化,作用不断发挥,在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同时,乡镇人大在发挥职能作用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介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对如何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行思考。

一、乡镇人大设立主要概况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尤其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1986年12月2日通过了第二次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1995年2月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为乡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为乡镇人大权力在会后的延伸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现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包括保证权、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在内的13项职权。乡镇人大工作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在同级政权中有了一定的实际权力和地位。

1 乡镇人大的设立,使代表们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有了一条畅通的反映心声的渠道。乡镇人大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支持村民参与管理,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基层政权组织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改变了原先由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来主持权力机关会议的做法,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二、乡镇人大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在社会上流传的“年纪大、上人大”的偏见,使为数不少的年长的乡镇人大主席存在“二线”思想,把乡镇人大作为退休前的“中转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少数年轻的乡镇人大主席也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既没有硬指标,又没有硬任务,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此外,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乡镇人大工作者很少有机会接受指导和培训,一些乡镇由于财政紧张,代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导致了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与理论上的脱节。

二是代表活动开展不多。乡镇人大代表以农民居多,人代会后,代表中外出打工、进厂务工、经商办企业的为数不少,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参加活动;留在家中的代表,大部分是乡村干部,分布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的职业,平日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代表活动。人大代表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形成的调研成果深度不够。监督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督不全面、不到位现象,或者在进行监督时有顾虑,不敢叫真碰

2 硬,害怕得罪人。另外,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也有待提高,由于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有限,在视察、调研活动中不能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能完全反映和代表群众的民主意志,民主“代言人”作用发挥不够。

三是群众民主意识不高。一方面是民主意识宣传不够重视。民主建设的宣传贯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民主意识宣传形式不够灵活,针对性不强,人民群众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透,普遍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民主建设与法制宣传教育是有机结合的,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开展了20多年,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跟不上现实要求,部分群众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基层自治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看不惯、有意见,但不知道怎样通过民主和法律的渠道来维权,争取自己的民主权利。

四是群众参与渠道不畅。农村广大群众除了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项民主权利的行使不够充分。目前开展的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由于受村民代表数量和推选方法及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局限,大多数村民还是不能直接地参与到重大村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中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制约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一步开展。

三、乡镇人大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思考

3 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切实改进乡镇人大的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是一项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并着力抓好的重要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主导作用。乡镇人大作为建设基层民主的重要力量,理应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善其能、尽其责,乡镇党委、政府要为乡镇人大主席营造宽松的环境,兼职的主席、副主席要做到党政工作和人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专职主席、副主席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人大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大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干部,从组织上保证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把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人大主席团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抓出成效。强化业务学习。乡镇人大主席是一个业务性强、综合素质要求高的职务,一些新任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了解不够、业务不熟悉,应当加强培训学习,使其顺应形势,转变自身定位,不断学习,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政治观念和群众观念,发挥好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

二是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主力作用。人大是通过代表发挥作用的,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实现。把好代表选举关。着力把那些肯为民办事、能为民办事,人民群众信赖的人通过选举选为人大代表,真正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培训机制。认真开展代表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代表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使职权的方法、程序。抓

4 好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督办。代表提建议和意见本身就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形式,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和督办也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种实现形式。完善对代表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行代表述职制度,乡镇每年应确定几名代表向选民述职,让代表接受群众的评议,促进代表更好地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履职为民。

三是广泛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民主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民主法制素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对政府工作和村务工作的监督中去,促进乡镇和村干部工作的改进、完善,“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办”,通过人民群众对基层民主建设的广泛参与,使他们切身感到民主建设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从而激发他们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我乡作为宁波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此项工作涉及18个行政村10.5万亩山林近2.2万村民,工作量大又比较复杂,我乡把林权制度改革中容易出现纠纷问题的林地勘界交给个行政村自行解决,由村民代表小组进行实地踏勘,大大减少了矛盾和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林权制度的改革。

四是切实发挥监督机制的主旨作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将民主建设的重点放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重点搞好镇村干部公推直选、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荐事”等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督促把村里的重要事项摆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在“三务公开”工作,积极

5 发挥监督作用,扩大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透明度,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诸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粮食直补、计划生育指标、低保户的确定等都公开,而且公开的内容注重客观真实,力求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林明荣 6

第8篇: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有益探索

中共XX市委常委、组织部长XXX

200X年4月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从世情、国情、党情出发,推进党内民主有一个从下至上、循序渐进的过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系列要求,结合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的一些成功做法,我市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积极开展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

1、统筹安排,选择试点乡镇,切实体现试点工作的代表性。试点工作只有具备一定代表性,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工作现状,较好地实现试点目的。为此,在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我市立足“三个不同”,结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全市九个县市区,选择6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公推直选的试点工作。在保证试点乡镇数量的同时,保证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工作基础条件的乡镇都有试点工作开展,力求全面反映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现状,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一是立足区域位臵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分别为城市四区1个,石峰区龙头铺镇;农村五县(市)各1个,炎陵县船形乡,茶陵县八团乡,攸县板市镇,醴陵市霞阳镇,XX县南阳桥乡,涵盖了全市不同区域、不同区位条件的乡镇。具体来说,既有城区乡镇,又有农村乡镇;既有区位条件较好,信息交流较大的城郊结合部乡镇,又有区域条件一般,信息交流量一般的典型农业乡镇,还有区域条件较差,信息交流量较小的山区乡镇。二是立足综合条件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既有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类乡镇,又有综合实力较弱的三类乡镇,基本上反映了我市目前乡镇的类别情况。三是立足工作基础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既有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又有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市级“五个好”乡镇,还有工作没有明显特色的乡镇,全市不同工作基础的乡镇都有体现。

2、因地制宜,制定试点方案,努力发挥试点工作的探索性。因此制宜,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创造性,积极探索在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试点工作在全局上才有推广的实践价值。在此次涉及全市范围的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的试点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明确提出在符合《党章》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试点乡镇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一是坚持有利于总体工作安排的原则。试点工作开展时间有先有后。根据不同地方农村流动党员的不同情况和工作的总体安排,试点既在常规换届前、也要在常规换届中、还可在常规换届后进行;根据乡镇党委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在预备候选人资格认定方面,范围各不相同。城区乡镇因乡镇数量少,区域范围小,筛选面窄,预备候选人的报名在全区范围进行,五县(市),因乡镇数量多,县(市)域范围广,筛选面宽,预备候选人或限制在一定地域范围报名,或依党组织关系隶属报名。二是坚持有利于体现党员、群众意志的原则。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党员群众参与面不强求一致。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吸纳一定的群众代表参与公推正式候选人的选举,以更好地体现民意;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就由全体党员公推正式候选人。三是坚持有利于试点工作顺利

进行的原则。公推直选的形式多样。交通相对便利,集中组织难度较小的地方,坚持面对面公推正式候选人、直选党委班子成员;交通相对闭塞,集中组织难度较大的地方,就采取事前登门发放预备候选人资料和选票,在规定时间用票箱回收选票的办法公推正式候选人,再集中面对面直选党委班子成员。

3、精心组织,严格试点程序,始终确保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特别是在集中换届时期,更来不得半点马虎。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织,始终强调积极稳妥的方针,切实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前期准备到位。从去年12月开始,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就对各个乡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征求乡镇党委换届和公推直选试点乡镇党委班子的意见;并认真借鉴省内外相关经验做法。在吃透上情、借鉴外情、熟悉下情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开展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试点的工作意见,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试点乡镇也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缜密的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了详尽的试点工作开展流程图,在报经县市区委、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提交所在县市区常委会讨论批准。二是宣传发动到位。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基层党建帮扶活动的开展,市、县市区层层采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道,开辟宣传专栏,张贴标语等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宣传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干部更是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广大党员群众交心谈心,使党员群众充分了解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要求。宣传工作的到位,有效地调动了党员群众参与党内生活、关心党内事务,行使应有的权力的热情和积极性;确保了参加公推直选党员的人数。三是组织实施到位。首先,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基层组织推荐等方式,公开报名,严格审查,确定预备候选人。其次,或召开党员群众公推大会,或发放资料、选票登门选举,完全依据党员群众意愿,产生正式候选人,并及时公布公推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然后,召开乡镇党委大会,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当场推荐产生计票人、监票人,正式候选人现场发表竞职演说,并现场回答党员提问,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最后,经有关组织程序考察、提名后正式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

我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试点工作,贯穿乡镇党委换届的全过程,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4月23日,全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试点工作全部结束,6个试点乡镇共有67名党员干部报名竞选,确定预备候选人61名;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正式候选人45名;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委委员36名。新产生的6个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7.59岁,较选举前下降2.7岁;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班子成员比例高达91.6%,较选举前比例提高11个百分点。试点工作既反映了我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又探索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新途径,同时,也符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达到了精减职数,优化结构,加强班子建设的目的,取得了较好成效。

1、大大激发了基层党员的政治热情,充分体现了基层党员的政治素质。5个已完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乡镇,共有2401名党员参与,占5个试点乡镇党员总数的80.3%,占5个试点乡镇应参与党员人数的96.1%。基层绝大多数党员都切身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权利的回归和尊重,至始至终参与公推直选的

全过程,同时,还有286名群众代表参与了公推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党员群众所表现出来热情,预示着党内民主发展的美好未来。5个试点乡镇,从公推到直选没出现一张废票,一张弃权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在基层党员的整体政治素质,又使我们对党内民主的发展充满信心。

2、有效检验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执政意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牵涉面广,程序多,要求严,在我市又是第一次,各级党委,特别是试点乡镇的党组织,没有一定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的能力、处理矛盾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可能顺利推开,从这个意义上讲,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试点效果的如期实现,证明我市的各级基层党组织是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是值得放心和信赖的。通过公推直选这一有效形式,参加公推直选试的基层干部,真正认识到了手中的权利来自人民,也必须为了人民,这就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自觉性,使他们进一步树牢了执政为民的正确权力观。通过当面郑重对党员群众许下承诺,也增强了基层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广大干部前有引力、后有推力、内有动力、外有压力,不干不行,不实不行,没有干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也不行。

3、丰富创新了干部选任方式,扩大拓宽了干部选用范围。公推直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改革的出发点不是要改变“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更不是要取代现有干部选拔任用体制,而是要在这一原则和体制的基本框架下,不断发展、完善和创新,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体制运行中产生的种种弊端。公推直选把评判干部、选择干部的权利主体还原给了党员群众,真正把干部选拔使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了广大党员群众中,克服了“少数人选人”的种种弊端;公推直选拆除了画地为牢的选人篱笆,为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同样也防止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种种弊端;通过公推直选的激烈竞争,可以锻炼和发现一大批有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收起“提拔一批,发现一群,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在这次已完成试点工作的5个乡镇中,就有8名原一般干部通过竞争,通过党员群众的选择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其中最年轻的才26岁。

发展党内民主,进而带动社会民主的发展,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相辅相成,与党员素质、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不可能一蹴而就。重要的是应从现在开始,总结提升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引导基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再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时机和地方继续加以完善,加以改进。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作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一种有益探索,带来了基层政治风气,干部思想、观念作风,乃至发展环境的明显改变,成效已经被试点的实践所证明。但在具体实践中,也还有一些需待上下共同努力研究,探索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探索以民主选举为主要途径的扩大党内民主的同时,完善相配套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政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动发挥好基层党员群众政治参与热情的同时,引导党员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全局意识,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力,提高议政参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程序、要求到位的同时,如何降低推进民主政治的行政成本有待进一步加强。另外,作为上级党委还应该充分肯定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基层党员的素质,充分尊重基层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允许、鼓励基层立足实际情况大胆探索、积极改革,赋予基层在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过程中更大的自主权。

第9篇: 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镇人大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乡镇人大设立以来,其地位不断提升,职能不断强化,作用不断发挥,在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毋庸置疑,乡镇人大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拟在总结乡镇人大工作成就的基础上,结合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对如何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谈点粗浅看法。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我县的乡镇人大工作,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乡镇人大设立以来,乡镇人大建设得到了加强,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人大职能作用与法律规定相比,还没有完全到位;与新时期要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探析其成因,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乡镇人大的职能及其作用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尤其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较大的发展,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地方组织法》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后,又经过了四次修改。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改的

《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为乡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为乡镇人大权力在会后的延伸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现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概括为四个方面:(1)保证权,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决定权,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即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4)监督权,即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我县人大建设实践中,尽管乡镇人大的工作还没有充分制度化和具体化,但与以前相比,乡镇人大工作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在同级政权中有了一定的实际权力和地位。

随着乡镇人大的设立,职能作用的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改变了原先由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来主持权力机关会议的做法,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乡镇人大的设立,使代表们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有了一条畅通的反映心声的渠道。

二、当前乡镇人大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新建县乡镇人大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为推进乡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导作用,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乡镇人大作

用未能得到真正的发挥,与其职能作用的运用不尽人意有着密切关系,在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在社会上流传的“年纪大、上人大”和人大是“空架子、大牌子、老头子”等偏见,使为数不少的年长的乡镇人大主席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二线”思想,把乡镇人大作为退休前的“中转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少数年轻的乡镇人大主席也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既没有硬指标,又没有硬任务,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人未老、志先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此外,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乡镇人大工作者很少有机会接受指导和培训,特别是乡镇人大副主席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来上级人大学习培训极少。一些乡镇由于财政紧张,没有完全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导致了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与理论上的脱节,更不利于人大工作者和代表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业务不熟。乡镇人大主席大多是因年龄偏大、身体偏差等原因从乡镇党委、政府转至人大工作的。他们长期在党政部门工作,习惯于依文件、按指示办事,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往往了解不多。因此,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无所适从,既不懂监督,又不敢监督,畏首畏尾,对政府的事小心翼翼,件件避实就虚,将监督的“尚方宝剑”束之高阁,弱化了监督。据了解,我县不少乡镇的人大主席还承担了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政府职责范围内时间和精力去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造成工作错位,出现“种别人地、荒自家田”的现象。

三、领导力度不够。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人大工作千头万绪。由于同级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领导力度的软化,主观上存在乡镇人大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偏见。2007年乡镇换届后,我县有五分之一的乡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从表面上看是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实质上这很难保证这些同志有足够的时间和旺盛的精力来抓好乡镇人大工作,导致乡镇人大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出路

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使乡镇人大更好地担负起地方权力机关神圣职责,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自身建设。乡镇人大担负着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对本乡镇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和决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等职责。为此,乡镇人大干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配备要坚持“四化”原则,既要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的青年同志,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带新,逐步向年轻化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优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应选拔一些法律专业的大专生到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干部队伍逐步走向知识化、专业化。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由于监督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形势有了较大发展、变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也应不断深化,需要对原有的

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更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来规范,以保障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自身建设制度、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制度、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等方面的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要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大会制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实效,使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标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来衡量和检验人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主席团成员向代表述职活动,广泛接受代表监督,工作好与不好由代表评判。此活动的开展,可以增强乡镇人大干部的进取心,促使他们自我加压,创先争优,调动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联系指导。乡镇人大,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础。把乡镇人大建设好,不仅是全党的事,也是我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

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通过沉下去、请上来,在工作实践中进行具体指导,使全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一是沉下去指导。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蹲点制度,经常沉下去指导。我们将19个乡镇划分四个片,每个片都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指导。挂钩蹲点的主要任务是参加所在乡镇人大的重要活动和会议,调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具体指导所在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请上来指导。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各乡镇人大联系会议制度,请上来进行指导。新建县人大常委会每季度都要召开一次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的联系会,通过联系会,学习有关法律、文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问题、研究工作。

三是实践中指导。建立和完善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活动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指导,凡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我们都要邀请他们列席,有些调查和检查也吸收他们参加,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增长知识,学习工作方法、熟悉业务。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到外地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经常集中他们学习有关法律和乡镇人大业务知识,寄送《中国人大》、《时代主人》、《人昌人大》、《人大信息摘报》等业务书刊。通过培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人大工作责任感,开阔视野,为将来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发挥职能作用。乡镇人大,对实现基层民主政治生活民主化,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乡镇人大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发挥保证职能作用。乡镇人大首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法律,特别是涉农的法律,需要乡镇人大保证它的遵守和执行。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是专门为乡镇制定的,更需要乡镇人大保证执行。而当前乡镇大多数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些乡镇以“乡规民约”为名,超越法律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所谓制裁措施,用“土法”代替国法。对此,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保证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这也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重点就是要开好人代会。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随着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乡镇人大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乡镇人大必须依法开好人代会。会前要做精心准备,对会议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时间安排,进行深入研究,并把会议筹备情况向党委汇报,征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确保会议依法按程序进行。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确保代表行使好自己的职权。会后要抓好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并督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基层政权决策是否正确,工作成绩如何,往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乡镇人大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作用,树立强烈的监督意识,精选监督题目,改进监督方式,使监督真正成为解民忧顺民意的监督。要紧紧围绕本地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开展人大工作,推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紧紧围绕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政务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返乡农民工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村民自治等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总之,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是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只有按照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积极履行人大的各项职责,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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