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减负整治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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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减负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贯实减负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减负惠农工作,县委、县人民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监管办法,增强准则建立,坚持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有用避免农民担负反弹。

二、工作目的

经过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减负惠农专项管治工作,坚持执行动态监管、重点督查和责任追查相结合,完成农民担负分明减轻,涉农案(事)件分明削减,农民获得的实惠分明添加。

三、工作步调

1.宣传发起(3月5日—3月15日)。出台《县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施行方案》;印发《致全县农民伴侣的公开信》;出台《县减负惠农工作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规则》;召开全县减负惠农工作专题大会,与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签署减负惠农工作责任状;县直机关和省市有牵涉农部分清算近年来减负惠农方面的文件、规章并整治成册,下发到村、组;在各乡镇、村(居)委会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在县电视台、网、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开发专栏;各乡镇要派干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2.自查自纠(3月16日—4月15日)。各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部分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年1月1日以来执行减负惠农政策状况开展具体自查自纠。一是查各项惠农资金能否按规则要求实时足额发放到村组,到农户。二是查有无涉农违规收费行为,对本身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一是良种补助、种粮直接补助、农资综合直接补助、退耕还林补助及其他惠农资金没有按规则实时足额发放到村组,打卡到农户的,按规则要求发放到村组,打卡到农户。二是农民建房、乡村任务教育、农网革新及其他涉农违规收费的,按政策规则清退到人(学生)并注销造册、让农户(学生)签字,或按政策规则上缴财务。各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部分将自查自纠状况于4月25日前报县农经局(县减负办)。

3.督查整改(4月16日—5月15日)。成立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办公室(设县减负办),从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农办、县财务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经局(县减负办)等单位抽调35人构成5个督查组,对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有牵涉农部分的自查自纠状况进行具体督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法,督查构成员要具体记载督查状况,并在整治归类的书面资料上一一签字。督查发现和信访告发查实的问题由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向相关乡镇和部分宣布限日整改通知书,或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发督办函。被限日整改或督办的乡镇、县直机关、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要切实下功夫整改到位;并于6月20日前向县委办、县县政府办、县农经局(县减负办)报整改总结资料。督查组对整改落实状况进行跟踪回访。凡自查自纠不力、整改走过场、流于方式的,要严厉依照《县减负惠农工作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则》进行严厉处置。

4.总结验收(5月16日—6月15日)。对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的减负惠农专项管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和推介减负惠农工作的提高前辈典型和经历,坚持健全减负惠农工作长效机制。验收后果做为2011年度县绩效文明审核根据。

四、工作办法

1.增强组织指导。县调整减负惠农工作指导小组,由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从县县政府办、县物价局、县纠风办、县农经局(县减负办)等单位抽调5人,构成减负惠农工作专项管治年活动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在县减负惠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机关和省市驻隆有牵涉农单位成立响应机构,制订详细整治工作方案。

2.严厉工作规律。严厉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身抓、负总责的指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分工作责任制;要增强信息反应,实时把握状况处理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减负惠农工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果断施行“一票否决”和《县减负惠农工作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则》。

农民减负整治方案2

为进一步巩固减负惠农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市、县对于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减负惠农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伟男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监察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减负惠农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执行《关于年市中小学收费事项的通知》(株价费[]15号)、《关于年秋季市中小学收费事项的通知》(株价费[]150号)和《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株价费[]74号)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

(二)严禁学期一次性收取自愿在校开餐学生的伙食费,必须按月据实收取,分月结算。

(三)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校服。

(四)严禁学校或教师给学生推荐征订除市教育局准入的《中小学教学辅助资源推荐目录》以外的教学辅助资源。

(五)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收取饮水费,学生饮水由学校免费提供。

(六)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班费、补课费、文印费、远程教育费、报刊费、课桌椅费、防疫费、卫生费、照相费、捐赠费等费用。

(七)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晚自习收取补课等费用,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八)严禁局机关股室站向各学校乱收费、乱摊派。

(九)严禁各学校或教师以各种名义扣减、挪用学生补助资金,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发放。

(十)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化债资金,真实化解义务教育债务。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制定方案(月3日-月15日)。减负惠农工作实行局党政班子成员包片、各股室包乡镇、机关干部包学校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学校减负惠农工作的指导。各学校由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直接负责,其他行管干部包年级、包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二)排查问题(月16日—月30日)。由计财股、监审室、基教股、督导室等股室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全面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检查。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摸清情况、找准根源、梳理归类。

(三)全面整改(月1日—月15日)。对年元月以来所有的收费进行清理,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涉负违纪乱收、多收的费用如数清退给学生,将工作方案、由学生本人签名的清退花名册和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9月30日前交局监察室。

(四)建章立制(月16日—月30日)。在全面整改和查处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减负惠农监督管理有关制度,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五)总结上报(月1日—月20日)。各单位将减负惠农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绩认真总结形成材料后上报监察室。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减负政策、惠农补贴政策、涉农收费政策的人和事,除限期整改纠正外,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县教育系统惠农减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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