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报告

2022-1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报告

两部门单独向市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之后

如何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继去年单独听取两个市级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又于近日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审查意见报告显示,这两个部门已基本完成整改,并且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半年前,因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理想,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单独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半年后,这两个部门的整改情况如何?近日,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审议。审查意见报告显示:市住房城乡建委审计查出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文化旅游委审计查出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1个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还在整改中。

两部门单独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2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郑立伟受市政府委托作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次会议也听取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单独报告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之所以单独报告,源自2020年1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审计查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需要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过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由审计局代表市政府汇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在一些部门走到台前亮相,让他们有了‘压力’。”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

“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当时在报告时称,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但尚未组织专家评审,因合同约定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才能支付资金,所以预计2020年12月底才能支付完毕。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受机构改革影响,实施进度延迟,正抓紧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而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的报告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的执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公益场馆的产权办理等,比如:重点项目的执行上,资金支付必须按采购结果、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的执行还未完成。

在两部门单独报告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研究处理。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规定进行了跟踪监督。

带着压力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委把推进审议意见落实,作为修补存在不足、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的过程。”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表示,在整改过程中,建立整改落实登记销号制度,全程开展监督问效,以整改落实促重大政策落地、促制度漏洞堵住、促内部规范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对于审议意见提到的“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针对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3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针对城建档案基础数据建设项目214.76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针对危房动态监测及搬离整治项目323万元,已按照属地实施原则,拨付至中心城区有关各区。针对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282万元,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实施主体并按合同支付。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文旅委表示,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逐项跟踪,已完成重庆市旅游资源普查、入境旅游区域市场拓展、广电安播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

对于审计提出的“个别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不合理”问题,市文旅委向重庆演艺集团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重庆演艺集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整改期间,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硬件设备购置,部分用于场地综合服务等,重庆演艺集团项目预算安排经市文旅委审批后实施,按照项目的需求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细分和落实,由重庆演艺集团下属邦博公司通过第三方代理按程序实施采购,按细分项目采购已全部落实设备、服务采购对象,确定清单和服务方案,800万元已全部履行采购程序,已完成支付的项目126.72万元,其余项目673.28万元已全部完成采购,截至2021年4月底按合同进度已支付288.21万元。

对照审议意见推进后续整改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还表示,在推进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的同时,他们还对照相关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梳理共性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当下改”与“长远立”并重,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委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重大项目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管、事后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闭环管理机制。

為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市住房城乡建委还编制完善了重点项目一级目录和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重点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分配方法、执行期限、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同步完善了各类重点项目库,强化资金池与项目池的联动对接,将业务工作进度与资金拨付有效衔接,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而重庆市文旅委在整改过程中也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升绩效,确保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力,比如:坚持“项目申报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2020年所有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

“单独报告后,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住房城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对照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后续整改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将后续整改纳入政务督查督办范围,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约谈和通报、对账销号、整改“回头看”,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与巡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整改、“以案四改”结合,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审计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提升了整改效果。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后续整改问题较复杂、整改难度大等特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要推动问题整改,更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后续整改的推进,系统梳理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对管理类问题、体制机制类问题、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有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标准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此外,还要加强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重点对接,及时向人大通报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为人大监督提供支撑,形成监督合力。

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从上海石库门开启的红色历史,为这座初心之城留下丰富红色资源。建党百年之际,上海用一部系统、全面的地方立法为这些红色印记“保驾护航”。5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八章五十八条的条例聚焦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传承弘扬、保护管理等。记者梳理出六大“关键词”,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名录制度

中共一大会址、二大会址、四大纪念馆,中共发起组成立地……红色地标散落上海大街小巷,而红色资源的含义远不止于此。

条例首先对红色资源作出界定: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下列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包括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等;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等;具有代表性的其他资源。

那么,上海红色资源有多少?根据上海市最新复核统计,仅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上海解放这段时期内,上海就有各类红色资源612处,包括旧址、遗址497处,纪念设施115处。

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条例提出名录制度:“本市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5月20日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严爱云透露,相关单位正从上海纪念场馆、档案馆等馆藏中,精选出民主革命时期的160余份可移动文物和70余份档案文献,将与612处红色地标一起,作为上海市首批红色资源名录,于建党百年之际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联席会议机制

既要摸清“家底”,也要明确“管家”。条例对文旅、规划、房管、档案等部门在红色资源保护弘扬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

“红色资源相关主体复杂,如果各方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弘扬中有不同意见,由联席会议拍板。”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朱杰说。

根据条例,联席会议在党委领导下,以上海市、区两级宣传、党史研究、档案、文化旅游、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部门和机构为主要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背后,是上海对红色资源保护的理念支撑。“保护不是政府出资的‘一次性’工作,而是长期、动态的过程。”朱杰说,保护红色资源,不单单是保护一处地标、一份档案,还要通过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提升周边环境,因此要激发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共谋多赢的局面。

关键词 纪念、保护标识

前不久,上海市公布首批革命历史文物名录,共计1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208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进入第一批名录。

“红色资源中,有不少属于革命历史文物,但也有很多不在此范畴内。”朱杰说,对红色遗址,若无特别说明,市民游客往往不会注意。

因此,条例特别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遗址和旧址、纪念设施等分别设置纪念标识、保护标识,其样式由联席会议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纪念或者保护标识。

“承载了我们党苦难辉煌的奋斗历史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们中还有些大隐于市,不为广大市民所知。”严爱云说,目前,上海市区各部门联手,对没有标识的重要遗址和旧址开展树碑、挂牌工作,希望通过进一步保护利用,让所有这些红色党史“教室”闪亮起来,成为党员干部们重温初心、牢记使命的瞻仰参观地,成为市民群众引以为豪的红色文化打卡地。

关键词 传承弘扬

“在名称上,条例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在名称中体现‘传承弘扬’的地方立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绍,在内容上,“传承弘扬”一章共有十五条,占条例篇幅的四分之一。条例关于传承弘扬的方式多样、主体全面,注重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根据条例,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红色主题活动,在国庆节、清明节、劳动节、烈士纪念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要战役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

社会开放方面,除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旧址、红色遗址、纪念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外,还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将所有或者保管的红色资源,向社会开放或者公布。

“弘扬红色文化要借助社会各方的力量,比如,不少学校内或有红色遗址遗迹、或留有红色档案资料,条例也鼓励他们将这些红色资源对社会开放,增加辐射面。”朱杰说。

关键词 文创开发

“这一条款很戳中要点,我们感受度很高。”上海市静安区文史馆馆长朱润所说的条款,是条例中有关文创开发的内容:鼓励利用红色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将取得的收入用于加强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藏品征集、继续投入开发等。

目前,不少红色纪念场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在进行文创开发时,往往都遇到收支去向的矛盾。

“近年来,相关文博单位的文创都做得很好,我们也从观众反馈中感受到,大家来到红色场馆,也希望能带走一些纪念品,红色文创很有市场需求。”朱润说,此次条例鼓励开发红色文创产品,并且规定了所得收入应用的范围,对红色资源的传承保护、发展利用很有帮助。

关键词 长三角协作

今年年初,“建党百年 初心如磐——长三角红色档案珍品展”在上海市档案馆开展。展览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主办,长三角地区20余家档案局、档案馆拿出各自的馆藏珍档,合力打造出上海市档案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展览。

传播红色历史,长三角区域协作是应有之义。从理论研究到馆际交流,从文艺作品创作到红色旅游推广,上海就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也特别对长三角区域协作作出规定。

“条例制定过程中,长三角协作专章的内容得到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人大及相关部门的认可。”朱杰说,目前,长三角区域红色旅游合作正在推进,例如,红色旅游专线正在陆续推出,红色展览的巡展联展也在进行中。

来源:新华社

链接

重庆部分红色资源

红岩革命纪念馆:红岩革命纪念馆,与红岩村13号、曾家岩50号、桂园、《新华日报》旧址毗邻,它们都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活动基地,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中心。

歌乐山烈士陵园: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设在国民党“军统”特务重庆集中营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旧址、1949年“一一·二七”政治大屠杀的发生地。1954年修建了烈士公墓和烈士纪念塔。1963年修建陈列大厅,对公众开放。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为了纪念刘伯承元帅的丰功伟绩而修建的,被评为全国一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城区西郊,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国防教育基地。

杨闇公故里:楊闇公故里景区由杨闇公旧居、杨闇公陵园、杨尚昆旧居、杨尚昆陵园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杨氏民居五个景点组成,是重庆市六个红色景区暨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

赵世炎故居:赵世炎是中共早期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赵世炎故居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城口县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为了纪念红四方面军解放城口后成立城口县苏维埃政权,在苏维埃政权遗址上建立纪念性公园。该公园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重庆市红色旅游经典景点。

酉阳南腰界:酉阳南腰界红色旅游景区保存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司令部旧址、红军会师纪念亭、红军烈士墓景点共56处,其中,红三军司令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评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

邱少云烈士纪念馆:为了纪念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视纪律重于生命而勇于献身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特等功臣”邱少云而修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作者:陈敏

第2篇: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食品安全跟踪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和《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不断努力,《审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指出的2013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需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得到较好的整改或解决,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稳步推进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部署要求,全省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市级层面,舟山采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其他10个市采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县级层面,65个县(市、区)采取“二合一”模式,25个县(市、区)采取“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截至目前,10个市、82个县(市、区)出台了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在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方面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追究政府领导责任。市、县、乡、村各级也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追责事项、程序、情形等。省食安委还配套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对约谈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健全基层责任网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明确了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若干具体职责。目前,全省134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已全部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干部2181名,在村(社区)配备市场监管协管员33312名、信息员40498名。各地还结合实际,建立了协管员、信息员报酬机制,2013年度发放报酬补助1461万元;同时,向基层延伸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省已有近6000名监管干部及协管员用上移动监管信息平台,特别是丽水市、仙居县、富阳市等开通了“食安通”“永安通”“GIS”等富有特色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四)完善监管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农业厅建立了农产品监管协作机制。省法院成立了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相关案件的立案和审判。今年以来,宁波、温州、湖州、嘉兴、台州等地相继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为指导、协调辖区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试点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初步构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网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开展试运行。在2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防控整建制试点,建立8个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和7个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开展海淡水养殖产品、海捕产品监督抽检达1万余批次。

(二)抓好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一是生产环节。重点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生产行为。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实施《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已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食品企业300余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机制,已有8453家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以乳制品、白酒、饮料、蔬菜干制品和食品添加剂5类产品及相应的3000家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结合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研究建立市场禁入和退市监管机制,淘汰了一批低、小、散的食品作坊。二是流通环节。扎实推进600家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行为,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并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落实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三是餐饮服务环节。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开展14个示范县(市、区)、110条示范街、299个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特大型、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召开全省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落实清真食品监管责任。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和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等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4367家,责令整改5572家,关停小餐饮1296家,查处违法行为167起,培训9339户,培训从业人员27887名。实施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涉及生产、流通和餐饮自制等各环节28大类、136个食品品种、183个食品细类、3.6万批次抽样。

(三)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示范单位创建和“五常法”管理试点,通过示范创建引领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在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实行电子监管的比例超过40%。开展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餐具洗涤剂、压力锅等4类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抽查1647批次,合格率为97.3%。

(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管,相继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民工子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已达83.9%,A、B等级学校食堂比例达到61.5%,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为5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为96.7%,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今年,省财政安排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700万元(去年为700万元)、省级风险监测资金3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力保障了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以疾控机构为主、相关部门技术机构为辅、哨点医院共同参与、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监测样品量逐年快速递增,今年实现了全省每千人口年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的目标要求。同时,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得到加强,将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作为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提高了打击的效果;通过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开展风险监测2000余批次,为预警风险和改进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实施专项整治,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一)开展百日严打行动。围绕整治七类重点行为、突出八个重点场所(品种)、开展“八个一批”活动,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89万人次,约谈违规企业113万家次,公布黑名单企业283家,监督抽检食品8.04万批次,行政立案1.16万起,移送案件162起,破案112起,批捕85人,打掉“黑窝点”“黑作坊”等815个,有效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整治。一举破获杭州“广琪”生产销售过期食品案,吊销该公司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封存涉嫌问题原料18732公斤,逮捕犯罪嫌疑人5名。组织对浙江卫视曝光的西湖区九莲庄周边无证小餐饮、小作坊进行联合整治,取缔无证照餐饮店5家,关停30家。约谈“饿了吗”“爱订饭”“美团”“淘点点”等违规网站负责人,并将网络订餐平台登记纳入统一监管范畴。针对海宁等地诺如病毒疫情、宁海问题胶囊事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食用明胶专项监督抽检和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先后破获涉及地沟油、病死猪、毒狗肉、工业盐等一批带有行业潜规则的食品犯罪案件。加强过期食品监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行动,查处问题肉及肉制品64.1吨,涉案货值246.19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全省已有2000余家大中型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全省共销毁或退运不合格进口食品104批次;绍兴市等地开展冷库清查行动,检查大型食品冷冻仓库200多家,查封食品及食品原料20余吨,有力震慑了进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以农贸市场及其周边自制食品经营门店中从事自制食品的经营户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自制食品来源不明、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使用问题原料、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目前,全省共检查2376家农贸市场的5000多家自制食品经营户,责令整改生产加工场所291个,取缔生产加工场所5个,立案50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

(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规、生产经营过程可控,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604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2848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80个(次),监督抽检食品2672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68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5289.35公斤。

四、发挥各方作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一)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组织了针对全省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食安办负责人及各类生产经营者的专题培训班。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举办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百万食品安全宣传海报进社区”“百名高校学子进百企宣传食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开放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并出版发行《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加强对基层食安办和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监督。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管。组织开展“我在食品安全第一线”活动,邀请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组织开展百名义工进市场找问题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今年全省已发放举报奖励资金30余万元。

(三)发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积极构建以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县级食品安全检测所为基础、各类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已有29个县(市)开展了整合工作,特别是德清县、三门县、临海市等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县级食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效集中了仪器设备和人才技术资源,提升了县域检验检测能力和效果。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建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免费为公众开放。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保险机制保障和倒逼食品质量安全,临安市、富阳市、海盐县、永康市已在餐饮企业、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产品配送中心、农村家宴等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初步构建起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共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仍有不小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全省还有1个市和8个县(市、区)未正式公布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一些地方市场监管所组建、人员培训等工作进展较慢。二是相关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农产品准入机制、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尚处在探索研究阶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还不健全、排查效率不够高,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共治机制建设刚刚起步,行业自我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公众食品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目前,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尚处于提升阶段,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快检能力较为欠缺。四是部分突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全省性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尚在研究制订之中,无证流动摊贩、无证小餐饮问题仍是日常监管中的难题,进口食品市场亟待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制度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抓紧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责任约谈制度,定期集中通报全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及典型案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平安浙江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黑名单公示、飞行检查、诚信建设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首责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总结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全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4-2017),以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以及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等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大的突出问题。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拟实施为期三年的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全面整治非法进口食品、假冒进口食品行为,规范进口食品经营活动。

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等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出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保障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投入力度,努力把市场监管所打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哨所”。

五是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省市两级食品安全技术审评、认证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共享,减少重复检验检测。加快基层监管站所快检能力建设,切实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政府检测机构与民间检测力量相互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六是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筹建省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食品安全危害认定等方面的作用。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逐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试点经验,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安排,现将2004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年来生态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以建设生态省为龙头、以环境污染整治为突破口、以稳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新阶段。这一年,省委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省政府制定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紧接着,2004年,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打响了一场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支持、依法监督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每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环保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向政府通报检查督查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连续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相伴相随,形成强大的声势,取得明显的成效。这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是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的最有力支持,是各级政府对照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机遇动力,是全社会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坚强后盾。

四年来,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督查,全力以赴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每年,省政府都下发文件,对有关工作同步作出部署,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都认真回顾总结检查上一年度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每年都根据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梳理出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或环保工作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每年都逐条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这些意见及时转化为政府工作的部署或相关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各级政府全力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过程,也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执法检查意见和审议意见的过程。四年来,各级政府所做的工作、取得的基本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保障,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普遍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环保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2004年以来,共制定或修订1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20多个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政策文件,相继就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重点监管区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等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04年达8.86亿元,2005年达18.39亿元,2006年达23.04亿元,今年预算安排29.08亿元。其中,为支持欠发达县市加快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覆盖全省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9675万元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市县投入更多的环保专项资金。四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委、省政府每年向所有市、县(市、区)下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现在,全省上下已经初步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法制保障、政策推动、科技支撑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二)开拓创新,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5年,我省开始实拖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相继实施了12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已累计投资80多亿元。循环型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14个开发区(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我省即将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二是着力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这是本届省政府实施的“五大百亿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四年来,已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和公益林投资14.5亿元,城市绿地投资43.4亿元,万里清水河道投资220.5亿元,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投资60.6亿元。三是加走生态补偿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2005年先后两次听取省政府专题报告,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2004年达50.88亿元,2005年达62.9亿元,去年达73.73亿元。2005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又出台《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今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面向全省的生态补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四是生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已累计创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41个省级生态乡镇。去年,安吉县成为全国首个生态县。广泛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包括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在内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蔚然成风,生态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克难攻坚,“811”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取得突破。省政府突出抓了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分别制定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每年下达工作任务书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经过努力,今年1~8月,钱塘江流域1~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8.8%,比2004年同期提高19.9个百分点,其中,市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9.2%;鳌江流域的重点是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去年11月,当地政府下决心实行全面停产整治,制革转鼓数已从3300多只削减到469

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冶太”部署,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飞云江、瓯江、甬江、曹娥江、椒江水环境保护也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甬江流域余姚江经过整治,已由5类水恢复为3类水。

二是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年内将全部“摘帽”。对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实行限期整治,是“811”行动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这些年我省环保工作的一项创新。2004年,省政府划定11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之后,根据各地出现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又相继增加5个准重点监管区,也按照重点监管区整治的标准要求,实行限期整治。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监管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会同重点监管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逐个制定专项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报、一季一督查,并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今年以来,对尚未达标摘帽的9个重点监管区,省政府确定由省级9个部门负责人带队,实行包干蹲点督查,每月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目前,16个重点监管区,8个已经达标“摘帽”,3个已经通过省整治办现场验收待省政府批准“摘帽”,另外5个也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围绕“811”行动确定的9个重点行业(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573家重点企业,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规划,制定了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的扶持政策。2004年以来,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3988个,关停并转企业3969家。全省造纸行业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一级物化处理设施普遍进行了二级生化改造。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废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废水达标率明显提高。作为全省氨氮排放第一大户的味精行业已完成全行业污染整治,污染最重的发酵工段已基本淘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升级,已经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全面实现产业升级,已拆除机立窑688台,机立窑水泥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90%下降到目前的5%,剩余的17台年内也将全部拆除。固废拆解业通过规范整治,全面实现园区化改造。化工、医药、制革、冶炼等行业污染治理,也结合重点监管区整治取得了明显进展。

四是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展开。2004年,省政府在部署“811”行动时就明确提出,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2005年,省政府在嘉兴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现场会。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2004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29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成生态养殖小区451个,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部关停转迁;已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302万亩,建立31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示范区,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本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形成了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山区农村“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992座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已达53%。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累计建成沼气池108.5万立方米,已有17623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累计整治农村河道已超过1万公里。加快推进农村绿化,已创建1615个“绿化示范村”。到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10303个环境整治村、1181个小康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04年以来,全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84万吨、新增配套管网8840公里,到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曰处理能力达523万吨,配套管网总长26847公里,污水处理率达57.2%。其中,“811”行动确定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都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去年以来,以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为重点,开始加快推进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多镇、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全省69个市、县(市),已有67个开征污水处理费,永嘉、磐安两县也将在年内到位。目前,全省平均收费水平达0.77元/吨,其中杭嘉湖地区达1.09元/吨。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省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多次“飞行监测”,采取限期治理、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强力措施,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设施和工艺改造。与此同时,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378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1.8%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IO座,年处置能力达9.5万吨;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年处置能力达2.7万吨。

(四)全力以赴,污染减排初见成效。

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指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这是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全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即使GDP增幅下降一些,也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减排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减排指标后,省政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我省的污染减排指标。及时将减排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市、县(市、区),各地将减排指标逐项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各地政府与所有有减排任务的单位都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排污单位都制定了分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

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以“811”环境污染整治为依托,加快推进现有污染源减排;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燃煤机组改造提升为重点,落实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染减排的政策意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排污绩效考核和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促进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适应国家污染减排的考核机制,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的

污染物排放“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建成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完成1452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装置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即将基本形成。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污染减排指标同步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建设项目审批、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企业上市推荐、各类达标创优评选中采取严厉的制约措施。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去年,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2.48%,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4.05%,减幅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4位。

(五)重拳出击,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五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4年以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2006年以来,每季度开展“百厂千次飞行监测”。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促进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执法检查督查中发现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2004年以来,全省办结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201件,处罚额达6.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积极预防处置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见之于早、化之于小、处之于稳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到去年底,全省已设立乡镇环保派出机构125个,在化解基层环境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年来,全省环境信访满意率都在96%以上。2005年,在及时妥善处置几起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省政府迅速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面排查处置工作,之后垒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省化工、医药企业众多,许多企业毗邻城市和江河,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任务十分艰巨。省政府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设必需的应急设施,强化应急物资、技术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去年,省政府专门组织在建德市开展了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三是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04年以来,根据历年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省政府先后梳理出48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其中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如富阳造纸行业、建德化工行业、苍南小褪色业、永康金属表面处理业、浦江印染造纸水晶行业,先后列入省级环保准重点监管区实行重点整治。对其中的点源污染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分别采取限期治理或改造、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确由省环保局直接督办,依法严厉查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执法整改的落实。目前,48个问题中,36个已经完成整改,另有5个问题(衢江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台州医化行业结构性污染治理、湖州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治理、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向江河弃渣)即将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另有7个问题(温州市和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嘉兴养殖污染整治、湖州矿山治理、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台州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临海川南原料药基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丽水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都在抓紧推进之中。

经过这几年的全力攻坚,“811”行动确定的“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可望如期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初步实现转折性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6.8%,达到3类以上水质的为63.3%,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10.1和11.2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位居全国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以来,我省的生态环保工作无论是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都是空前的,取得的成效也是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客观地看,浙江用仅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了占全国3.79%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47%的GDP,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而且,城镇和产业又集中布局在占全省面积20%左右的平原地区、江河中下游地区。这样的生产力布局,决定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说,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的环保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对照连续四年的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我们也感到,制约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具体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企业转产搬迁关闭等结构性调整决策中,还时不时出现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仍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普遍规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应有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一些“低小散”产业集中、结构性污染突出地区的少数干部对污染整治还存在畏难情绪,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河源头地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所在地区的少数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埋怨情绪。这些片面的甚至错误的思想认识,直接制约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推进。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建设模式转变依然滞后于建设生态省和治污减排的要求。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去年,全省造纸、化学、水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力等6大高污染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3.8%,今年1~8月,这6大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4%,高于同期工业平均增幅4.3个百分点,治污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去年,高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7.83%;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01年到2006年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仍然滞后;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有机化、无害化程度仍然偏低,种植业化肥农药、养殖业畜禽排泄物的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任务十分艰巨。从城乡建设来看,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规模、轻内涵,重形象、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明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7K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问题突出,广大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还十分繁重。

(三)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功能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各项规划、政策和实际工作中,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仍处于起步阶段;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职责还不尽明晰,机制还亟待完善,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亟待进一步完善,亟待增强刚性和可操作性,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环境执法、追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有待健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主的环保法制意识亟待增强。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亟待完善。现有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资源性收费标准总体上仍然偏低,难以实现污染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导致企业排污“有利可图”;环境准入把关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运用价格、税收、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方面,政策举措还不多,更没有形成合力;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排污权交易,仍然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亟待在政策上有重大突破。

(五)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这几年,各级环保部门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但是,基于历史的原因,环保部门无论在机构队伍建设、环境监管网络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显得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保攻坚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还不强,从战略上把握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从制度上规范环境管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污染源基础信息收集、排污总量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容量测算、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研究等都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个月,省政府召开“811”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奋战一百天,按时全面完成“811”行动计划,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与此同时,省政府已经部署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筹划“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将认真对照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的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制定好这个行动计划,努力把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初步考虑,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以环境优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引导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是硬任务的观念,切实改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前一后、一重一轻的状况。二是实行环境保护分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是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强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实行重点准入、优化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三是落实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控制污染。重点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排污主体自觉治污减排。重点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适当提高排污费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市场交易,加大违法排污惩处力度,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在压力和动力。

(二)继续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重点仍然是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的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建立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辐射污染防治。二是继续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乡镇和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抓好城市环境整治,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培育生态文化,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三)继续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工程措施保证减排。重点是污水处理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治污减排技术。二是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减排。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三是进一步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减排。重点是实施促进治污减排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治污减排任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减排。重点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减排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严厉的制约和制裁机制。

(四)继续强化环境法治,推动环境保护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一是抓紧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环保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环保规章建设,力争再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上位法紧密衔接、比较完备的地方环境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构,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三是继续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企业主的环保法制培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环保法制普及宣传教育,从中小学教育开始,增强全民环保法制意识。要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支持社会各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直接支持和推动。省政府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动力,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动员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环境更加优美”的战略要求,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4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

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

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5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

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

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6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山亭区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织梦好,好织梦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三)

阳县审计局关于《县水利局原局长陈先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悉(平审责报[20**]3号),我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审计问题整改小组,落实人员加强“四公”经费管理并认真组织往来款项等各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管理

20**年我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监督管理,减少“四公”消费支出,20**年县节支办核定我局“四公”经费61.10万元,截至3月底我局“四公”支出13.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9%。

二、切实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二)当前进行清理、调整结算往来款项有5笔,具体项目如下

其他应收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贷: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县水保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贷:上级补助收入30000元(20**年3月份会计分录有误)

借:银行存款25000元(20**年1月份暂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利局25000元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水保所-县水利局25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3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3、单位应收款中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预付审计费),其中挂帐时间20**年12月,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开据发票审计费5000元,我局已作支出并收回预付款。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5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

其他应付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大队汇入暂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35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退回暂存款)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大队汇入购车款)

贷:其他收入-其他280000元

县水政监察大队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350000元

贷: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汇出暂存款)

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收回暂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汇出购车款)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7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70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28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280000元

2、单位应付款有工程结算多余款24747元,其中工程竣工多余款:标准堤钱仓段12994.99,标准堤肖江段8198.63,标准堤宋埠段3554.17,并正在和财政等单位对接中,已做好项目计划,预备起草财政局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准备调整安排用于三段标准堤维修养护项目。

三、加强人事管理

县水利局人员超编是历史遗留问题,20**年以来我局加强人事管理,积极争取编制,截至20**年底水利局核定编制数由151人增加到的156人,并提前退休一批工作人员,实有人数由174人减少到159人,人员超编造成财政支出增加情况得到缓解了,同时我局考录工作人员都是严格按照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缺编名额内进行考录。

通过审计部门这次对我们水利局原局长陈先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我们认识到了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在财务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并逐项予以整改。

第7篇:2020 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象审财报〔2019〕30 号象山县大徐镇 2018 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及审计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8 大徐镇收支预算与执行结果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将公司资金不再列入财政预决算,提早了解上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缩小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的差异,各项收支按人代会预算执行。

2、结余未纳入下一年预算。2018 年底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万元,未纳入 2019 预算。

整改情况:2020 年我已将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预算进行管理。

3、报送镇人大预算草案不够细化。

整改情况:今后加以规范。2020 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细化预算草案,做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

二、财政支出的问题

1、扩大误工补贴发放范围。2018 年向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我镇 2018 年后已经停止对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2018 年初对换届后村干部发放的误工补贴已全部收回。

2、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 年起将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拨付给镇退管会,由镇退管会管理资金,用于退休干部各项活动支出。

3、临聘人员未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我镇已根据要求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

三、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村集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面临美丽集镇验收考虑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处理难,将部分项目委托村实施。镇党政主要领导已强调除应急工程外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投标有关制度和《大徐镇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资产管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镇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完善了采购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和备案制度。

2、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镇财政、下属公司间往来款存在差异,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经对往来款情况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往来款已全部相符。对村级借款,目前已与借款单位联系沟通,争取早日收回出借资金。

第8篇:关于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象审财报〔2019〕30号象山县大徐镇2018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及审计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8大徐镇收支预算与执行结果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将公司资金不再列入财政预决算,提早了解上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缩小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的差异,各项收支按人代会预算执行。

2、结余未纳入下一年预算。2018年底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387.55万元,未纳入2019预算。

整改情况:2020年我已将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预算进行管理。

3、报送镇人大预算草案不够细化。

整改情况:今后加以规范。2020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细化预算草案,做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

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

二、财政支出的问题

1、扩大误工补贴发放范围。2018年向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我镇2018年后已经停止对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2018年初对换届后村干部发放的误工补贴已全部收回。

2、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年起将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拨付给镇退管会,由镇退管会管理资金,用于退休干部各项活动支出。

3、临聘人员未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我镇已根据要求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

三、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村集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面临美丽集镇验收考虑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处理难,将部分项目委托村实施。镇党政主要领导已强调除应急工程外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投标有关制度和《大徐镇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资产管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镇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完善了采购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和备案制度。

2、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镇财政、下属公司间往来款存在差异,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经对往来款情况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往来款已全部相符。对村级借款,目前已与借款单位联系沟通,争取早日收回出借资金。

第9篇: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x月xx日至x月xx日,xx市审计局分别对我局xxxx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针对市审计局的审计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收到审计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整改,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整改

针对审计反馈意见,我局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对审计查出的xx个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合力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多次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通过此次审计整改,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等工作程序,真正体现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审计查出问题xx个,已完成整改xx个,正在整改x个,整改率xx.xx%。通过上交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统筹盘活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xxx.xx万元,印发相关文件x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x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未覆盖到位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加大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话联系、发放宣传资料、稳岗补贴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网络、业务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全市各级就业促进小分队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让所有参保企业知晓政策,积极参与;二是建立工作群,开通咨询电话,为参保企业提供在线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市级参保企业普惠性稳岗返还率达到xx.x%,提高xx.x%。

(二)关于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x日,向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出具退回稳岗返还补贴的函,企业已于x月xx日将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三)关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未实施到位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x月x日印发《xx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等的通知;二是统一全市的经办操作流程;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补贴工作。

(四)关于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会同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提高入孵项目筛选门槛,优化园区项目申领补贴相关工作流程;二是x月上旬,组织专家进园区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评估与指导,加强对入孵项目的创业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组织我市创业大学生参加全省第十一届“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等活动,帮助更多创业大学生提升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高项目存活率和创业成功率。

(五)关于职业培训计划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x月xx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急需紧缺工种类培训;二是加强职业培训的过程管理,实行实时监测,掌握各县(市、区)开展职业培训工种的分布情况,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

(六)关于职业培训监管不到位,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涉及资金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制发整改通知书,督促xx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已于x月xx日前,将不符合培训条件xx人的补助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二是取消了xx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的劳务品牌培训资格;三是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要求,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关于职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市、县(市、区)、乡(镇)工作联动,加强拟参训人员培训前个人信息比对工作,增强培训对象精准率;二是针对课程设置与培训人员文化素质情况,认真总结历年培训课程设置情况,增加实操课程,提高实操经验;三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参训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就业。x月xx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订单式职业培训”,提供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制定后续跟踪服务制度,及时推送与培训技能相匹配的就业岗位,提高培训就业效果的稳定性。

(八)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x日,已将相关情况函告用人单位,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将补贴资金退回。x月x日,用人单位已将人员辞退,并将补贴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九)关于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月x日,将相关情况函告用人单位,要求退回补贴资金。x月x日至x月xx日,涉及退款的三家用人单位已将补贴资金x.xx万元退回财政专户。

(十)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按要求于x月xx日将“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x.xx万元”进行了清退,退回财政专户;二是今年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人员身份的审核,充分利用xx省就业管理Vx.x系统进行甄别。

(十一)关于超范围列支差旅费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一是及时协调xx职业技术学院对在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专项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工作人员差旅费调账,xx职业技术学院已于x月x日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的差旅费进行了调账处理,将其列入日常公用经费中;二是以此为鉴,强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推广运用滞后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xxxx年xx月收到了市财政局的资金批复文件,赓即启动了Vx.x设备招标和系统使用业务培训工作,分别于xx月xx日至xx日和xx月x日连续举办Vx.x系统培训班x期,参会xxx多人,做到业务培训全覆盖,确保了xxVx.x信息系统如期上线运行。先后多次组织召开Vx.x工作推进会和到省厅汇报Vx.x项目推进情况。今年x月xx日,省人社厅副厅长王勇莅临xx,专题听取xxVx.x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xx推广应用Vx.x信息系统的工作进度给予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全市xxxx个就业服务机构入驻Vx.x信息系统,微信实名认证xxxxx人,业务办理总量xxxxxxx件。业务办理少交证xxxxx件、少盖章xxxxxx件、少跑路xxxxxx件、少填表xxxxx件。

(十三)关于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经与市财政局经办科室沟通对接,今年由各县(市、区)采用报账制方式使用该笔专项资金。

(十四)关于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编制决算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口径将离休费x.xx万元、退休费x.xx万元调入生活补助科目。已向市财政局国库科反映此问题,在今年办理决算时,尽量避免该问题的发生。

(十五)关于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已于xxxx年x月xx日将该笔资金x.xx万元上缴国库,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后将加强督促,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预拨下年支出列报当年费用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今年我局一直按月据实缴纳公积金,不存在挂账的情况,多余的公积金指标清收回市财政局,以后不会发生预缴公积金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

(十七)关于未如实反映租车费用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在今年的账务中已将租车费用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中列支。

(十八)关于用加油充值卡购买香烟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相关驾驶员已将x.xx万元进行清退,办公室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加强公车加油充值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十九)关于对单位的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待正式报告出来后,将按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盘活闲置资产。

(二十)关于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重新修订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在职工中加大公务卡使用的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二十一)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我局对单位账户上的所有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书、询证函x份,收到回函x份。往来款项清理情况经第xx次局长办公会通过,并形成《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销往来款项的请示》(内人社〔xxxx〕xxx号)已上报向市政府,清理的应收应付款项金额共计xxx.xx万元。

(二十二)关于选用无省级劳务品牌培训资质和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的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省级劳务品牌基地和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中选取对应的承训机构进行培训。要紧扣农民工需求强烈的工种,拟定培训方案,开展地方特色品牌和创业能力培训。严格审批制度,由农民工服务中心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人社局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五级复核审核,方可开班和资金拨付。

(二十三)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xx.xx万元的问题

此项正在整改。具体措施:要求退回xx.xx万元,涉及xx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员,通过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宣讲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让其主动退回。截止到xx月x日,已有xx人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xx.xx万元,未退回x人(其中,x人失联,x人经多次催退后拒接电话,x人因妻子生病及供孩子上大学致困),涉及金额共计x.xx万元。

下一步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金清收力度,对宣讲政策后仍抵触、不配合的违规领取人员,函告领取人员参保单位,协助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和医疗保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援企稳岗方面。

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系统比对,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企业,让所有参保企业知晓政策,积极参与,做到政策全覆盖;二是采取Vx.x系统自动获取的数据与手工核算数据相比对的方式核算企业裁员率,确保企业裁员率核算准确,杜绝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的现象发生。

(二)失业保险方面。

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对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入口、出口等重点业务环节认真查找漏洞,对风险防控点进行密切监测,使失业保险业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二是强化信息数据比对。充分运用全国社会保障信息比对查询系统、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等信息系统,通过比对参保缴费信息,验证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是否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核定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流程。完善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严格执行《xx省失业保险条例》,强化授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严格经办、审核、复核、审批、支付流程控制,以制度和纪律约束基金管理风险隐患。

(三)创业带动方面。

一是积极筹备各项活动,申请参加各类创业指导活动,更好地帮助创业者了解当前就业创业形势,熟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优化商业发展模式;二是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组织我市创业大学生参加各种提升培训,帮助更多创业的大学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高项目存活率和创业成功率。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与省上联系,完善Vx.x信息系统,实时动态共享单位缴费信息,用信息化手段防止因申报单位少缴、补缴、漏缴造成的社保补贴资金流失,积极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扎实开展。深入推进我市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套信息系统、一套服务标准、一套服务模式、一套管理方式”和“全省通办、全网通办、一卡通办”的工作目标。

(五)规范培训方面。

按照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劳务品牌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对象、时间、标准和培训机构的确定,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六)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及对各类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及财务制度的宣传,使每个职工在经办具体公务活动时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规范公务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监管机制,增强制度可操作性;四是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七)资金(基金)监管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内审)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实现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常态化。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网络监督平台的作用,加强非现场监督。公布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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