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记录

2022-06-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记录

黄骅市部署2018年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专项整治

9月13日上午,河北省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2018年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53家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18家“小餐桌”经营者参会。

会上,黄骅市食药监局主管领导重点传达了《2018年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与会单位从六方面开展自查:一是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是查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三是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立即销毁:四是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五是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六是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情况。

会上,还下发了《学校食堂(含有托机构)食品安全定期自查自评表》,要求各单位按照表上内容,每月对食堂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據悉,按照方案要求,从即日起,黄骅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托管机构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作者:王金庄 黄世龙 曹春亮

第2篇: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春夏季节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严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春季开学后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春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按照细化的工作任务,相关科室遵循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执法模式,直奔现场,以“抓隐患排查、抓违法行为查处、抓监管责任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做全方位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将进一步保障全县师生的饮食安全。

- 1 -

第3篇: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总结

学校食堂突击检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全面落实《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通食安委办【2012】4号)的文件精神,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月14日—16日和4月23日—27日两次对所辖24所学校进行了两次突击检查。

一、主要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我局为了全面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落实上级部问的指示精神,急时召开了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获得餐饮服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迅速行动对所辖24家中小学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教体局及新闻媒体等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对农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突击性的监督检查。当场下发了检查笔录和督查意见书,并对学校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通过两次的检查情况来看,学校食堂大部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一)各学校普遍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分解到岗位,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二)大多数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食品加工储藏设备运行良好,逐步做到了食堂规模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但部分学校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两所学校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木里图毓灵双语幼儿园、木里图毓灵私立小学不具备办理证条件)

(二)、在新建的学校食堂一部分未投入使用,学生还在原有食堂就餐,原有食堂存在问题很严重,卫生条件差、各功能间都未按要求使用;(育新中心校、钱家店双宝小学、敖力布皋学校)

(三)食堂软件材料基本齐全,但普遍不规范,存在消毒记录、留样记录、索证索票不健全等问题。

通过两次的突击检查,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饮食安全;以后我

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更严格的要求让学生们吃得更健康,让家长们更放心。

第4篇: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总结

永善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发生,规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于2月19日至3月20日组织开展全县学校食堂、营养餐供餐点及校园周边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下发了《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检查的通知》,《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指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全面监督检查工作。

二、部门配合,协作有力

一是由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3个工作组,分赴全县15个乡镇开展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供餐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是由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个工作组,对全县15家中学食堂和321家学生营养餐供餐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三是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经贸局、粮食局配合,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四是由县政府组织,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等部门参加,开展全县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三、措施得力,强化落实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共开展培训7期,培训840人。

(二)规范食堂管理

1、学校食堂“严把五关”。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二是严把供餐订货关;三是严把承包租赁关;四是严把食品存贮制售关;五是严把餐厨垃圾管理关,杜绝地沟油流入学校食堂和营养餐供餐单位。

2、监督检查“六查四看”。七查:一查操作间环境卫生是否清洁,工作人员衣帽是否整洁;二查食品进货验收台帐和索证索票。详细检查食品进见数量与台帐登记,重要食品如大米、食用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登记是否完整,是否索有同一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三查废弃油脂处理情况,包括废弃油脂去向,是否与收用者签协议情况;四查食品留校是否规范,留样时间、数量和登记情况;五查消毒设施运转和交叉污染情况,冷藏设备是否使用,餐饮具怎样进行消毒;六查食堂及供餐单位制度落实情况,查梯状制度是否上墙管理,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档案的规范;七查食堂和营养餐供餐单位饮用水源情况。四看:一看食堂和营养餐供餐单位是否透风漏雨和远离垃圾堆放点,防鼠防蝇防蚊防尘设施情况;二看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个人卫生情况;三看是否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库房食品摆放是规范合理,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看消毒记录和索证索票情况。

四、认真细致,提出问题

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我县学校食堂和营养餐供餐单位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开餐20天,但是仍未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一些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食堂或托餐点也没按照要求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食品原料采购未进行索证索票

各中小学食堂采购大米和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均未索取该批次原料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也未做食品原料采购台帐登记,统一供应的大米和鸡蛋均无生产日期。

(三)厨房卫生存在脏、乱现象

1、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如菜刀、菜板、洗菜池等没有生熟或荤素标志,未做到生熟分开;

2、厨房内垃圾桶和潲水油桶没有盖子,垃圾和潲水等未及时处理,极易滋生细菌和蚊虫;

3、食堂食品或用具摆放不规范,有库房的食堂没有充分利用和较好管理,大米、面粉等原料仍有堆放在地上的现象;

4、少数食堂存放剩菜剩饭。

(四)餐饮具消毒工作存在表面应付现象。

大部分学校食堂餐饮具没有认真清洗,没有当餐消毒和保洁,

没有任何消毒保洁记录。

(五)食品留样制度未得到认真落实

1、大部分学校都没有配备冰箱、冰柜等冷藏设备,不具备留样硬件条件;

2、己具备硬件条件的学校,部分学校管理人员意识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冷藏设备进行留样;

3、一些学校的留样工作不规范,存在无标签标识(如样品名、时间),没有留样记录等问题。

(六)对从业人员疏于管理

在检查监督过程中,执法人员在一些学校发现有未持健康证的从业人员,询问方知是家属代替从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七)饮用水不符合饮用安全

部分学校或学生营养餐供餐单位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溪洛渡镇雪白小学与大雪小学现使用水源不能使用;槐花小学、新拉岩湾小学、三坪小学不能保证用水安全。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5篇: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总结报告

在2012年度春季开学后,我局根据上级文件指示要求,对全市90所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开学后我局迅速召开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并安排部署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学校按照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堂安全自查,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对校食堂检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很大,学校主要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基础卫生设施严重不足,食品操作经营场所十分简陋,无防蝇防尘设施;食品及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不全;未设新鲜蔬菜浸泡池;荤素不分;冰箱内食物冷藏未做到生熟分开,混放情况严重,且冰箱长时间未清洗消毒。有些学校食堂使用塑料制品盛装过热食物;使用网状箱盛装净菜直接摆放于操作间地面上;垃圾桶未密闭带盖,个别从业人员工作时佩戴手饰;使用隔夜剩饭剩菜,发青发芽的土豆未去皮就洗净备用,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包装食品,招聘年龄偏大(60岁以上)的食品从业人员,对上述有碍食品卫生的违法行为我们及时给予有关学校限期慗改,并同时上报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我们也对一些学校食品卫生做得较好的单位给予充分的肯定

签于以上情况,卫生督促部门应加大督管力度,凡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必须立即停止办餐。卫生及差的单位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研究对策,及时认真加以改决,各校应当建立建全单位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应持健康合格培训证上岗,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卫生督促执法结果,使经营单位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个别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整改,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必要时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整治,这样效果更好。

2012年3月

第6篇: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12﹞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

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

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巴林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7篇: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上一篇:企业会计准则二号解释下一篇:分享信息技术学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