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内容

2022-06-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门前三包内容

门前三包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各物业单位“门前三包”内容:

①包卫生: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做到无烟蒂、纸屑、果皮果核、污水、大小便、杂草、废弃物;实行垃圾桶装化,饮食店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潲水桶,垃圾桶和潲水桶不得摆设在店外,不得倾倒在街道两旁,门前垃圾必须清扫倒入垃圾屋(房)内。

②包绿化:保持门前绿化完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受破坏损毁;禁止在行道树周围焚烧废弃物;禁止在行道树上牵绳挂物晾晒衣服;鼓励发展盆景。

③包市容秩序:不占道经营;不当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乱竖招牌、乱贴广告;不得在人行道上摆设摊点和擅自停放各种车辆;负责监护市政公用设施不受破坏,不得乱挖乱占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临街基建工地必须围栏作业,硬化进出口通道,禁止车辆带泥或沿途撒漏污染街巷;经常保持门前建(构)筑物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和乱贴乱画;规定设置霓虹灯的路段必须按时开辟霓虹灯装置;不在城区燃放鞭炮。

各临街门店经营户“门前三包”内容:

①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物品、不占道停放车辆; ②不向店外人行道和街道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 ③按规定设置店内垃圾容器,按规投放垃圾; ④不在店面墙体随意张贴广告和乱贴乱画;

⑤不擅自超标准设置门面招牌和广告牌,不在店外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⑥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门内达标”内容及标准

(一)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物品、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烟尘、污水排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二)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三)认真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四)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设置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活动。

(五)单位内部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卫生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画。照明、洗手、防蝇等设施齐全。

(六)宾馆、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汽车站、饮食、副食制售单位、医院、集贸市场等单位除达到上述1—5项标准外,还要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2篇:“门前三包”的内容是什么?

各临街门店经营户“门前三包”内容:

①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物品、不占道停放车辆;

②不向店外人行道和街道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

③按规定设置店内垃圾容器,按规投放垃圾;

④不在店面墙体随意张贴广告和乱贴乱画;

⑤不擅自超标准设置门面招牌和广告牌,不在店外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⑥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第五条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要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垃圾屋、垃圾围或垃圾中转站),做到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市政设施:责任单位负责看管责任区内的市政设施(果皮箱、人行道板、行道树、公共绿地、护栏、管线井盖、变压器、公交站台、路灯等),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单位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堆物,不乱牵乱挂,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对制造脏和乱的行为劝阻不住和发现市政公用设施遭到破坏时,应及时向“门前三包”管理单位报告,“门前三包”管理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或处罚。

第七条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拆迁、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第3篇:门前三包

罗田县林业局

“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推动我林业系统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林业系统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氛围,共同把林业大楼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单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单位辖区和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置措施

(一)林业局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二)林业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林业局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每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4篇:门前三包责任状

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江苏省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射阳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市民综合素质、改善城市环境、彰显城市魅力,促进我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为积极配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特签订如下门前三包责任状:

一、责任

(一)甲方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乙方包保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督办;依据责任状规定,对不改造责任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落实责任状内容,达到标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对不达标项目自觉接受处罚。

二、三包内容和标准:

(一)门前秩序标准:

1、临街建筑物、墙体、门窗、电力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和树林上整洁,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门前人行道上无店外经营、乱堆放、乱搭挂;自行车、机动车摆放整齐、有序,无乱摆乱放现象。

(二)门前卫生标准:

1、门前人行道上无垃圾、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便溺、乱泼乱倒现象;

2、及时清扫、清运自家门前包保责任区范围内的垃圾。

(三)门前绿化标准:保证门前街路绿化带内花草、树林及围栏完好;保证路面及市政设施完好,按标准铺装并维护人行道板完好;

三、包保责任范围:包保范围:

街(路)

号。

四、考核

(一)考核:由县政府牵头,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管理部门参加,按照射阳县主要街路包保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

(二)时限:本责任状签定后长期有效,如遇变故,甲方另行通知修定。

五、奖惩

(一)奖励:对包保责任落实好,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甲方随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表扬。

(二)处罚

对检查考核不达标项目,甲方首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达标者,甲方将对乙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新闻曝光;仍不达标者,建议县文明办按规定撤销文明单位称号,县爱卫办按《爱国卫生条例》程序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或责令停业整改;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此责任状一式两份。

甲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5篇:门前三包责任状

为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经研究决定对社区、驻街各单位、机关、团体“门前三包”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为加强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责任范围

1、道路两侧“门前三包”范围是从门前墙至道路沿石,无道路沿石的至门前5米,左右至毗邻单位或居民住户,无毗邻的左右补延三米。

2、市场的“门前三包”由管理单位负责,范围是市场至道路沿石。

3、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门前三包”由开发单位和拆迁单位负责,范围是整个拆迁施工现场周边围墙至道路沿石,拆迁单位不存在,留下的空坪由所在管辖社区负责。

4、住宅小区“门前三包”由物业公司或所属单位负责,范围是小区周边围墙至道路沿石。

二、考核内容

1、制度建设。“门前三包”制度健全,层层签订责任状。

2、市容卫生整洁。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内地面,做到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积水、废异物等,临街(构)筑物、墙面、围墙、牌匾、灯饰、门窗、橱窗保持美观,无破损、残缺和陈旧现象,无乱挂、乱堆和残标。

3、园林绿化美观。责任区内绿化地干净整洁、生长良

1 好,不向绿化地倾倒垃圾、污水行为,无乱踩踏、乱采摘、乱栓、乱挂、乱钉和乱砍现象。

4、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店外或超点堂经营,乱摆摊设点的行为,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

三、奖惩

1、“门前三包”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畴,对落实“门前三包”工作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应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

3、不服从“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由街道城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湘潭市雨湖区平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签字

法人代表 代 表

2007年元月22日

第6篇:“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为深入开展我中心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卫生,塑造泾县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省级文明县城争创工作,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整洁、包市容秩序、包公共设施维护。

1、包卫生整洁:责任区内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市容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禁止店外经营和门前乱摆放商品,做到车辆按位停放。

3、包公共设施维护: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在绿化带内倾倒垃圾、种菜、堆放杂物,不在树木、灯杆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保持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字号、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及时制止故意损毁公用设施的行为。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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