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2-12-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特种工安全操作规程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方式的探讨

摘要:本文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方式做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操作 培训方式探讨

我国从1985年出台了第一个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确定了10个作业类别为特种作业范围。1999年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确定了11个作业类别为特种作业范围,2010年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进一步规范了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在原国家经贸委13号令的基础上,对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进行了重大补充和调整,在保证特种作业具备的独立性、危险性、特殊性的前提下,确定了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这些工种的确定对保障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也应该看到,新确定的一些工种对实际操作培训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对于大多数安全培训机构来说,更加深了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难度,如何开展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是安全培训的瓶颈所在。

1 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所存在的问题

1.1 针对性不强 目前,安全技术的实际操作培训与初级技能培训没有本质的区分,都是要求被培训对象掌握正确安全的操作方法,根据我国现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也就是说在进行安全技术实操培训之前必须能独立承担本岗位的操作。因为实际操作培训的课时与针对性决定了如果你不会其技能仅通过安全培训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是达不到在本岗位独立操作能力的。那么我们的这种实际操作培训在很多情况下就成为鸡胁,或者是重复简单的技能培训的内容又达不到技能培训的要求、或者是讲了操作的基本要求却体现不出安全培训的特有内容。使其不培说不过去,培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或者说没有根本的意义,从而导致被培训人员不积极、送培训单位不重视、培训机构走过场。

1.2 实际操作培训基地缺乏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基本都是由各地区三级培训机构完成的,由于资金、场地、人员种种原因,绝大多数三级培训机构无自己的实操操作基地,出现多个培训机构租用同一个基地,受基地、时间、交通、费用、管理等诸多因素限制,很多机构无法按正常的教学课时进行实操培训。

1.3 学员培训期间伤殘保险制度的不健全 我们知道,目前对三级培训机构的考核管理中,并没有提出学员的工伤保险要求,而几乎所有的培训机构也没有给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购买工伤保险,由于实际操作培训中有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实际操作培训的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保证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许多培训机构不能真正对学员进行有实质内容的实际操作培训。

1.4 实际操作培训教师的匮乏 因为很多原因,目前大多数培训机构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师并不能满足即讲理论又能实际操作的需求,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基本是分两段进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由于受学历、职称等限制大多是外聘兼职教师,这就决定了一方面兼职教师时间满足不了培训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些教师大多是以技能培训为主,安全教学经验方面缺失,并不能将安全技术与技能培训完美的结合,有可能使安全培训简单的成为一种技能的培训。而对兼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日常教学活动又受到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兼职教师授课水平不能逐年有效提高。

1.5 培训费用不足 实际操作培训每次培训的人数很少,而又涉及到基地租用、材料消耗、劳保护具等等费用,这对很多培训机构来说是一个负担,不排除由于经费问题而减少培训内容及培训课时的现象。

2 对搞好实际操作培训的几点思考

面对实际操作培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有如下建议:

2.1 采取计算机动漫模拟等形式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因为培训对象已经是基本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工人,那么安全技术的实际操作培训重点应该是对操作者不安全操作行为的纠正和对操作环境不安全状态的预防和改正,而不是教他们如何操作。对一些工种来说(如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烟火药制造作业等)而这些目的完全可以通过计算机动漫模拟操作达到,可以通过计算机对本工种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动漫设计,并与操作者在计算机上互动,如果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操作,计算机就可以显示出操作失败或出现事故。

对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将各个单元作业的安全操作动作用计算机二维技术以模块的形式演示并与学员操作互动,以纠正不安全的操作。

采用这种实操培训形式可以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分段进行,也可加深学员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记忆。同时计算机技术可以显示出本工种操作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画面,通过与不安全操作行为、不安全环境状态的对比,加深学员对安全操作环境的认知,加强安全操作行为的理解,会使学员真正达到安全培训的目地。

2.2 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实操培训 由于危险化学品作业实际操作培训复杂性、多样性、危险性,其实际操作基地的建立对大多数机构来说是不可能的,由目前非化工专业的三级培训机构去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也是不太现实的,而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行为又是尤其重要的,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关键是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实际操作培训完全可以由培训机构组织、企业具体实施。由机构按培训大纲、企业针对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操计划,企业确定指导师傅,培训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实操结束后,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共同认定。

2.3 建立完善的实操培训管理制度 实操培训的管理制度始终是实操培训取得效果的保证。如果按上述形式进行实操培训,管理环节更为重要。一是采取计算机模拟操作培训,就要求学员能够真正按教学内容独立逐一完成每个画面的操作,有许多细节都需要制度约束。二是机构与企业的共培在管理、费用、教学大纲的执行、教学课时保证等方面也都需要制度约束,只有建立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达到目的。

作者:朱友庆

第2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电焊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1.2 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

应扣好钮扣;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应受潮。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应穿胶鞋和用干燥木板垫脚。

1.3 禁止焊接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的容器或带电设备。

1.4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焊接前应先用蒸汽和热碱水冲洗,并打开

盖口,确保容器清洗干净后方可焊接,密封的容器不准焊接。 1.5 在容器或容器状设备(如破碎机)内工作,应有人监护,注意通风并及时把有害烟尘排出。

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割)炬及乙炔胶管携带到此类地点作业。 1.6 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1.7 当电焊设备与电路接通时,人体不可接触带电部分;检修时要先填写“拉闸断电检修单”,

竟批准后方可施工,切断电源后,必须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1.8 焊接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切勿将导线放于电弧附近或烧红的焊件上,注意避免导线被焊件压 坏。 1.9 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焊接时应带干燥手套。 1.10 更换焊条时,禁止身体接触在通电的焊件上。 1.11 在夜间或较暗处工作,应采用36 伏照明灯。

1.12 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90 伏之间,交流电焊机应装“交流弧焊机防触电装置”。

1.13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或仓库附近焊接;在可燃物品附近焊接时必须距离5 米以

外,露天焊接时,必须设置挡风装置,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雨天和风力五级以上不宜在露天 焊接。

1.14 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使用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 火灾或灼伤他人。

1.15 电焊机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电工进行,电焊工不得私自拆修。

2.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施气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2.3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2.4 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2.5 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

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

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2.6 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2.7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

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2.8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9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10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2.11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 口打开。

2.12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2.13 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3.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低压维修电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作业。

3.2 作业前必须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

手套;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3.3 凡裸露的导线、绝缘损坏的导线在未确定是否带电情况下,一律按有电处理;凡裸露于电器

外的接头,应及时包以绝缘,并置于人不易触及的位置。

3.4 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并上锁和挂上安全警示牌,不得带电操作。如确需带电操作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人应站在绝缘板上,或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并且有专人监护,以防发生事故。

3.5 检修或维护工作中断后,再次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断开,所作的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并验明无电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3.6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3.7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专用的接零导线或接地保护。 3.8 在同一电力网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接零。 3.9 拆除用电设备或线路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3.10 行灯、固定在金属设备上的照明灯等,应使用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暖气沟等环境,应使用不高于12 伏的电压。 3.11 各种用电设备、线路、回路的配制和安装,必须遵守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敷设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符合临时线路安装的有关规定。

3.12 当有人触电时,如在开关附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如附近无开关,应尽快用干燥木棍等绝缘物体打断导线或挑开导线,使之脱离触电者,绝不能用手去接触触电者。

3.13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

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3.14 从事高空作业,应当在停电后进行;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3.15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在光滑地面应有防滑措施;无搭勾的梯

子应有人扶住梯子;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 米。

4. 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4.2 使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要精力集中,操作人员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时摔伤人。操作位置必须选择宽阔平坦的地点。严禁站立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4.3 二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扳牙时,扳把两侧不得站人,防止套丝扳打伤

人。断管时拉锯不可用力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毛刺,不能先用手指去摸。

4.4 用火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炒干,用木楔堵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禁止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4.5 剔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錾子应无飞刺。剔混凝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使用大锤打眼时,禁止用手掌握錾子,必须用夹钳掌錾子,以免大锤伤手、伤人,握锤把不许戴手套,打锤人应站在掌錾子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

4.6 扫管、穿钢丝和穿线时,双方要一呼一应有节奏的进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伤手。

4.7 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线时不能过猛,防止削在手指上。 4.8 用大锤砸地极时,要注意高度适当,锤砸下时,要稳、准,注意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大钳卡紧,人距地极要远些,以免被打伤。

4.9 平断角钢时,要二人配合好,步调一致,平行操作,以防震手。 4.10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工作传递物件时不得上下抛掷。 4.11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禁止使用钢卷尺测量。

4.12 使用电动工具时,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三相四眼插座,并使用三芯或四线橡套软电缆。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4.13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 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 米,电压在10 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 米。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禁止使用火炉和喷灯。

4.14 使用梯子时,应检查梯子是否有防滑措施,踏步是否有裂纹,损坏现象。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持,使用人字梯时拉线必须牢固,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 米。

4.1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电气施工应遵守电气安装规范。

4.16 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4.17 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罗口灯头的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4.18 若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与干线上工作,必须填写《拉闸断电检修单》经批准后进行工作;要由值班人员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4.19 高压设备检修时时,带电设备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 所规定的安

全距离时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时若无可靠措施,也必须停电 。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表1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10 及以下 0.36 ×20-36 0.660-110 1.54.20 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闸刀开关,使各条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

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4.21 检修设备导体,应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使工作地点处在各接地线的中间。工作中检修人员不许自行装拆或未经值班员许可而变动接地线。

4.22 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接地。

4.23 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警示牌。

4.2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25 在高压室内使用梯子工作时,要注意安放位置,使梯子即使倒下时也不致接近带电部分。

4.26 在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断地加以监护。

4.27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向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和问题,并且共同检查,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3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年6月1日第373号令)、质检总局2001年12月21日实施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公司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二、特种设备的购置

公司需要购置特种设备,首先由公司计划部门列入设备购置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负责购置。购置的设备必须是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到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有关手续。

特种设备技术资料须单独建档,并做到妥善保管。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

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由设备部门负责,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后使用前须经保定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安装、维修和改造的有关资料存入档案。

四、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由设备部门负责。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保定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检验要求。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周期如下:

(一)锅炉每年1次检验;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

1、2级,每6年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全面检验;

(三)起重机械每2年1次;

(四)厂内机动车每年1次;

检验合格证明由设备部门存档。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

公司各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明确1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明确每台特种设备使用的保管人,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和记录好《设备运转记录》。

一般维修工作,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大修改造,必须聘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六、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室和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包括:

(一)新设备的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设备大修和改造技术资料;

(三)定期检验记录;

(四)保养记录;

(五)设备运转记录。

七、设备操作人员守则:

(一)操作设备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体检合格,并经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二)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规律,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每天使用前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故障时不得使用。

(四)使用中随时观察设备是否正常,发现故障,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五)严格遵守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八、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后,要向注册登记的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九、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如倾覆、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等)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首先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其次是要抢救国家财产,并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公司接到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向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二OΟ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除遵守一般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并熟知操作机械的性能,方可独立操作。

2、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进行日常保养并作无负荷升降和运行,检查其制动器和限位器的可靠性,空运行合格,然后进入工作。严禁使用有故障的吊车。

3、如起重机起吊超过吊重35%重量,每次起升前应吊起距地面100~200mm高度检查制动,制动可靠继续作业;

4、起吊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重量,在接近满载时,禁止同时做两种动作;每次吊物必须捆扎牢固平稳,试吊后才能起运。

5、起重机吊物运行时,重物起升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m高,不应在设备上方通过,必须从设备上方通过时,吊物底部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

6、吊物尖锐棱角与吊索接触处,应加软垫,以免将吊索克断;严禁歪拉斜吊或吊运埋在地下的吊物。

7、操纵起重机应精力集中,遵守指挥人员的口令、手势,并注意前方有无障碍物或其它人员,吊物下严禁人员穿行或从人员上部穿行,严禁手托吊物随车行走;吊运的物品应走指定通道,并高于下面物体0.5米以上。

8、起吊重物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落平稳,尽量避免紧急刹车或冲击;当重物接近终点时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

9、吊物上严禁站人,严禁对吊挂的重物进行加工,严禁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严禁离开工作位置。

10、起重机作业时,严格执行“十不吊”和“八严禁”制度;

11、起重作业如遇有特殊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将重物安全平稳落地;

12、吊运结束后,将吊车停放在规定停放处,吊钩升到上限位,切断电源。

13、登高检查修理时,切断主电源,挂上标志牌;无遮栏的地方一定要使用安全带,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操作人员必须认真保养设备并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附件二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工必须经过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能操作。

2、内燃叉式起重机出车前应检查:

(1)散热器冷却水应充足,燃油箱的油应加足; (2)润滑油及液压油油量应符合要求;

(3)制动转向,变速机构灵敏可靠,轮胎气压充足,门架及货架动作性能保持良好; (4)电气良好; (5)变速杆在空档位置

3、电瓶叉车出车前应检查

(1)蓄电池内电解液应充足,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合乎规定,各电桩头应坚固和清洁,安全熔断器应完善。 (2)转向及制动灵敏可靠。门架及货架动作性能良好。

4、起步以前,司机必须观察车辆周转通路情况,并先鸣喇叭,然后开车。进出大门和在厂房内行驶,以及倒车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在厂区马路上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5、行驶靠右方,货叉应离地200~300毫米,两辆叉车同时行驶时,前后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行驶时,车门两侧和铲斗内、车叉上严禁站人;严禁除司机外的其它人员坐在叉车的任何部位;时刻注意路况和前方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做到谨慎驾使、文明礼让。

6、不准超负荷装载,不得超重(核载量)、超高(2米)、超宽(两侧各0.2米)装载;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物品装载要牢固,不得倾斜。

7、叉车会让时,应该空车让重车,支线让干线,室内让室外,小转弯让大转弯。

8、叉车转弯,后退或行驶在狭窄通道,路面不平处,以及在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均应低速行驶。

9、叉车临时停车时,不准在道口和有坡度的路面上。

10、叉车在进出避让和转弯时,应该鸣喇叭。

11、禁止叉车货叉载人行驶和升降。

12、非紧急情况,禁止使用紧急制动。

13、叉车在行驶中发现有异状,异声和异味时,应立即检查,叉车有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14、插取货物和托盘时,叉车的货叉应该对准托盘的插入孔,水平方向插入,尽量避免碰撞,取托盘时,货叉插入托盘后稍微起升,然后门架后仰。放托盘时,货叉先下降至离地面100mm左右,然后使门架前倾到垂直状态,降下托盘于地面上,脱出货叉。

15、禁止叉车使用货叉顶货,拉货。

16、叉车在插取易碎,贵重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要用安全绳,并应有专人引导,才能行驶。

17、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不准单叉作业;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18、作业完毕后应停于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尽量避免露天停放。内燃叉车要将变速杆置于空档。并用手制动器刹住叉车。

19、内燃叉车的发动机操作规程,应按照内燃机有关条例执行。

附件三

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操作者必须按时检查和维护储气罐的设施完好:

1、每天工作前必须用压力气体吹净罐中残留的冷凝水,工作结束必须打开罐底的排气阀门,将压力空气排空,将阀门关闭。

2、必须检查压力表是否完好,安全阀每月应手动试验放气一次,以防密封面粘联。

3、储气罐附近严禁热源并禁止撞击;外表应涂漆保护。

4、严格按储气罐标明的额定压力使用,不得超载使用。

5、储气罐周围保持卫生,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工作中要时常巡查,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停止空气压缩机。

7、气罐使用和运用情况应及时认真记录到运转记录中。

附件四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0.07Mpa以上压力的锅炉司炉人员必须执行本规程。

2、 锅炉司炉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合格证。

3、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兼作其它无关的工作。锅炉熄火后,压力虽未降至大气压,可以不用看管,但锅炉房必须上锁。

4、 司炉人员必须熟悉锅炉房内的一切设备。

5、 锅炉房内应有充足照明。

6、 未经司炉人员允许,其它人员禁止进入锅炉房。

7、 新装锅炉使用前,必须将锅炉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证件送当地 劳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新修或停用过的锅炉,须经仔细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点火。

9、 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锅炉内部有无遗留下的工具或其它杂物。 (2)检查主汽管,给水管、排污阀等的临时堵头、堵板是否已经取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总汽阀、给水设备是否已经装好,各部分螺栓是否上紧。 (3)试验各部分的阀门是否灵活。

(4)检查压力表是否以超过检验期,最高压力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指针是否停在零位,连接压力管子的开关和阀门是否在开启位置,有无检验单位的铅封。

(5)水位表上的汽水开关应该打开,放水开关应该关阀,最高及最低水位线应该明显,玻璃管(板)应该明亮。 (6)检查有无杂物妨碍安全阀的动作。

10、检查完毕,向炉内加水至水位表的1/3时停止,即可点火。

11、点火前先打开档风板和灰门做十几分钟的自然通风,有鼓风机时应开动三四分钟进行通风,然后关闭挡风板和灰门,开始点火。

12、点火时应缓慢燃烧,减低通风,炉内火势要均匀,慢慢加热和均匀膨胀,点火时间延续2~3小时。应经常注意水位表水位、压力表指针的情况是否良好。

13、当锅炉汽压上升到0.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具体方法如下:

(1)开启放水开关,使汽连管、水连管、玻璃管(板)得到冲洗。

(2)关闭水开关,冲洗汽连开关和玻璃管(板)

(3)开启水开关,关闭汽开关,冲洗水连管和玻璃管(板) (4)关闭水开关,开启汽开关,检查锅炉水位,这时水位应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如果水位上升缓慢,表明水位表的水连管还不畅通,应继续冲洗至正常为止。冲洗的动作要缓慢,以免玻璃管破裂。在操作时,脸部不要正对玻璃管,以免玻璃管炸裂伤人。

14、当锅炉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时,试验给水设备是否良好。

15、送气前司炉人员应与用汽部门联系,稍开蒸汽阀暖管再缓慢开大送汽。蒸汽阀全开后应回旋半圈,防止蒸汽阀因垫胀而卡死。

16、两台锅炉并联使用时,正式送汽前,应检查锅炉内的蒸汽压力与主锅炉的压力是否相称。锅炉内的蒸汽压力应低于主锅炉压力0.02MPa(0.2公斤/厘米²)

17、正常运行时,锅炉内的水位应在最高与最低之间,变动应当轻微。

18、压力表的指示数值,不得超过最高容许工作压力。

19、水位表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至少应清洗一次。水表玻璃管应有防护罩。

20、严禁一切可能影响安全阀动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阀动作不准确的行为。

21、安全阀出现故障时,应随时停炉检修。

22、安全阀压力应按下列数据调整:

双筒式第一阀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二阀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单筒式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

23、如果安全阀已在排汽,而压力表只指到最高压力红线,应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24、 如果发生汽水共腾,或水位表产生泡沫,应减低负荷,冲洗水位表,进行排污放水。

25、根据煤灰的厚度,确定每班清炉次数,一般为1~3次。清炉应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炉前用水浇熄炉灰。

26、锅炉供汽时,严禁在炉体上进行焊接锤击以及拧紧人孔,手孔螺帽等修理工作。

27、禁止用管子或铁棍撬动各阀门,以免折断。开关阀门时应缓慢。

28、埋火前应先将炉排的炉灰扒去,把燃煤往后推,使燃煤堆集在一起,然后投入比较湿的煤,把燃煤压住,关闭挡风板,适当打开灰门、炉门向炉内上水,保持水位在标准水位上两厘米。

29、埋火后仍应经常检查炉水和汽压的变化,防止燃煤复燃或熄灭。

30、停炉或熄炉检修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停止向火室内供给燃料,关闭挡风板,停止送风,若并炉使用时应将炉内主汽阀关闭;

(2)锅炉内的水位应保持高于水位表正常水位2cm; (3)将火室内的燃煤扒出;

(4)打开挡风板使锅炉和烟道内的余热逐渐散发; (5)经过6~12小时后,洗除煤灰,煤渣;

(6)当锅炉汽压降至1.5大气压时。打开空气阀或提起安全阀,将蒸汽排出;

(7)排完蒸汽一小时后,打开入孔道门。在操作时,要用绳子或铁丝栓住螺杆,防止卸下螺帽后,拿不住打伤人。 (8)当炉水温降到40~50℃时,才可将炉水放出。

31、 锅炉放水完毕,应立即进入锅炉清除水垢,否则水垢干后清除比较困难。

32、 禁止向大室内浇水熄灭。

33、 遇有下列情况量,应立即采取事故停炉措施;并报告主管人员;

(1)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压力,虽已减少送风,并加强注水,安全阀以喷汽,但锅炉压力仍继续上升; (2)水位表看不见水位,采用叫水法进行试验,仍不见水(说明水位已在水连管以下);

(3)虽加强注水,锅炉水位仍继续下降;

(4)水位表,验水开关、安全阀、压力表损坏,短时不能修复;

(5)附属水管、汽管、火管等爆炸;破裂;发生严重泄露; (6)锅炉炉身发生变形,裂纹,鼓包; (7)易熔塞熔化;

(8)发生其它故障,有引起危险事故的可能。

34、事故停炉应按停火程序进行处理。如不是缺水或漏水,在紧急停炉前,仍可向炉内供水,降低汽压。遇到缺水事故严禁进水或提升安全阀排汽,变动出气阀门等任何工作,防止锅炉受到急剧的应力变化而事故扩大。

35、如火灾威胁到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应沉着并实行紧急停炉,同时向炉内加强注水,并将蒸汽排出室外。

36、锅炉应有运行日记,记录运行情况,交接班人应签章。

37、如接班人未按时到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8、锅炉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禁止交接班。

39、醉酒或患病的司炉人员不得值班。 40、司炉人员作好下列工作才能交班: (1)清除炉渣,炉灰;

(2)锅炉设备及各项工具整理清洁; (3)将运行情况记在运行日记内; (4)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注意事项。

41、如前班发生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前班处理完毕后才能接班。

42、接班的司炉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压力表指针动作是否灵敏。有三通开关的压力表还应作冲洗试验;

(2)冲洗水位表和验水开关,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 (3)检查安全阀铅封是否完整,有无漏汽,并做手动提升试验;

(4)试验注水器,水泵等的作用是否良好; (5)检查所有水阀是否良好,并检查它们的开度; (6)检查锅炉各部分是否有鼓包、泄漏、裂纹情况; (7)检查各项安全设备,材料备品、灭火工具,维修工具等是否完整;

(8)检查压力表、水位表、给水设备和照明设备是否良好。

43、接班人员检查完毕,认为合格,即应对锅炉设备的完好负责。交班人员应在运行日记薄上签字。

44、锅炉洗炉间隔时间应根据水质及水垢情况而定。

45、洗炉时应按第30条的顺序进行停炉,当放出炉水后,应立即用水冲洗炉内水质(水压应在2-4Kg/cm²)。水垢厚度不超过0.5mm,局部水垢厚度不超过1mm时,若冲洗不掉可用着碱法人工铲除。铲除时不得损伤钢板。

46、洗炉的同时应检修各种附件,并清除锅炉各处烟灰及炉渣。

47、洗炉后必须将本次洗炉日期、洗检情况,详细记录于运行日记内,以便查考。

第4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XX(或XX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帄。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维保人员XXX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用工单位要为抹灰工配备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有针对性地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坚决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灭火、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记录。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7.用工单位要严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9.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10.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kg,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kg)。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3.使用吊篮进行外墙抹灰时,吊篮设备必须具备三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抹灰人员进行吊篮操作培训,专篮专人使用,更换人员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重新登记。

15.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6.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7.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8.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9.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20.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1.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时,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

22.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设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

23.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24.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2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第6篇: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劳务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 (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 (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人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 (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

品 (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 (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节 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

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 (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l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

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 业。

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4)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5) 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

6) 沟槽 (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4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 (坑)作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 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 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 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人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 (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l-502-9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

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 (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尾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 (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lm, 宽度不小于3O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l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lm以外,高度不超过l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 (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节 人工拆除、砍伐作业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 (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 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源、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防止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

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必须用支撑。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 (坡道)或安全梯。

8、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楼层施工垃圾、散碎废料顺槽溜下,否则应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随意抛掷。

9、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拆除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到指定地点。

10、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1、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2、拆除旧路面、现浇混凝土墙、板、路,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站立平稳,握牢风镐。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2)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拆下的碎块应及时清除。

13、砍伐树木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

2)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3)应确定作业区域,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 4)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14、砍伐树木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2)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 3)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4)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拉住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木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 5)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

6)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成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第四节 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少于l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 (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末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 (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第五节 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2)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六节 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 (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 (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2)安装屋架 (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 (坑)等。

5,文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己文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7篇:汽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往钻床上吊放工件时要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注意避免碰伤碰坏设备。工作装卡找正时,不准猛力敲打。

2、严禁在工作台上清砂和矫正弯曲工件,重大工件吊装时,应将摇臂离开工作台,以防碰坏摇臂。在摇臂下降时,要严防钻头与工作相碰。

3、钻床转动时,操作者不许擅自离岗,如临时离开应该将钻杆升起,并闭电源,停车后方可离开。

4、在机动进给接近钻透时,应用手动进给,钻头在还未退出工件前不得停车。

5、当钻削时,保险丝盒子如因超负荷自动脱开,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6、钻削铸铁工件时,不许加使用冷却水。必须经常提起钻头排屑。

7、禁止用偏刃钻头扩孔。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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