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政府汇报

2023-03-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作为一名社会人,我们必然要与组织成员,或者组织外部进行交流,而汇报则是与组织内外部进行交流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如何写好汇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市司法局政府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市司法局政府汇报

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弘扬法治理念、宣传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力,开展了以法制培训、普法宣传、法制理论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使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观念,强化了责任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紧跟形势,围绕中心,及时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

几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并强调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我局及时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推动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做出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严格考试、学出成效、促进工作的全系统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活动安排。市局机关分三期对全体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市人事局还将我局试卷作为示范卷向全市推广。

(二)围绕重点,夯实基础,大力宣传和落实《纲要》。

局党委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全系统动员会,学习、宣传和落实《纲要》,做到“三个结合、两个提高、一个反思”,即同执法为民相结合、同依法科学决策相结合、同队伍建设相结合;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对法制建设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深刻反思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围绕落实《纲要》,我局制定了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并及时对贯彻《纲要》的具体部署、采取的措施和主要成效等进行总结,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

在面向本系统抓紧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机关普法职能,在落实普法规划过程中,强化全市范围内的法制宣传。如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普法部门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局还及时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远程教育培训,与市人事局等单位协调了全市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考试事宜,并与媒体联系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职能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四)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监狱法和劳教工作法律、法规,围绕严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狱劳教工作,确保了监狱、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实现了第十个教育改造安全年。

二是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全面优化法律服务。如在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方面,我局不断强化律师培训工作,提高了律师队伍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促进了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在公证管理工作方面,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公证法》,先后两次开展了公证质量评查,提高了公证质量;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我局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稳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司法鉴定为实现司法公正,服务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在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同时,以多种形式向管理相对人以及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我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司法行政“窗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工作不断完善,在办理现场审批的同时,注意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申请人既深刻感受到了“一站式”现场审批所带来的便捷和高效,又增强了法律意识。 四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我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在已建局域网和政务专网的基础上,又在互联网上创办了天津司法行政网,较为完整、准确、详细地公开了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等方面的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办理结果以及公民权利救济渠道等。增强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五)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继续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规划,制订了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了学习制度。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特别是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了依法执法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

三是适时举办全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多次召开本系统法制工作会议,聘请法学专家,上级法制工作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系统领导干部和法制工作人员举办系列讲座,进行包括应知应会内容在内的教育培训,为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持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汇集法律法规。法制调研专刊是我局法制部门坚持开办了多年的专门刊物,该刊刊发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动态信息、理论文章。对阶段性的调研成果进行梳理和编辑,打造出一个特有的法制调研工作园地。在这个园地里,各级领导和干警可以就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行政法制建设。

另外,我局自1988年就开始编辑司法业务学习资料―《新法律法规汇编》,该书已经成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人员不可或缺的工具书,也为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今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措施。

三年来,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落实《纲要》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落实《纲要》的客观需要。尚需根据系统三支队伍(人民警察、公务员、法律服务队伍)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总结回顾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情况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经验,我局进一步认识到政府法制宣传就是宣传政府法制,根本宗旨是保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为此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抓实抓好,以此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是打基础。《纲要》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的行动纲领,要继续大力宣传《纲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宣传《纲要》规定的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使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纲要》的各项规定,并自觉地贯穿于工作之中。

二是抓重点。在政府法制宣传中,我们要继续把握宣传重点,即突出宣传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实施,并结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大力宣传行政执法程序等,实现政府法制宣传促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

三是搞创新。我局将继续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新闻报道、编发书刊、法制讲座、知识竞赛、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府法制宣传环境和氛围。通过深化宣传,使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以最快的速度渗透到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所有领域。 四是准确切入。要增强政府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各级领导继续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着手;对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管理相对人和社会群众,要宣传执法程序,并联系实际,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使群众切实感受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成效。

(二)一些建议

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宏观规划和重点指导,为本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互动交流平台,突出宣传市政府及各部门落实《纲要》的举措、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情况、新经验,搜集并及时梳理各层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和要求,促进《纲要》在本市的全面落实。

第2篇:市司法局进一步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的方案

市司法局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个政发〔2011〕28《关于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推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变管理方式,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基层、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 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

推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当事人、群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能够在本岗位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 1

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局办公室、律公科、法律援助管理局,为贯彻首问首办责任的重点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

推行服务承诺制。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栏(板),把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行限时办结制。根据审批事项的简繁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都要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基层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市局公律科、基层科、法援局以及市公证处要明确办理时限,保证以便捷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推行失职追究制。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AB”角顶岗无缺位制。在局机关全面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明确各岗位“AB”顶岗工作人员,做到A岗人员不在,B岗人员必须到位,并要求B岗人员熟练掌握A岗工作业务,做到工作业务不间断,工作岗位不缺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

外办公,坚决杜绝有岗无人、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现象发生。

岗位服务标准公开制。做到服务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方面公开,对服务标准、办理时限、投诉处理等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通过各种媒体、制作公示板等形式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为基层单位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最周到、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真正做到便企便民,服务基层,努力打造“阳光司法”。

(二) 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该制度对听证事项、听证组织、听证程序、听证结果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听证的管理与监督措施。其中,关于听证事项,除了政府及其部门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必须进行听证外,各级行政机关可结合当地发展水平、本部门实际来确定决策听证事项;关于听证组织,规定拟作出重大决策的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委托)具体承办的行政机关是听证组织机关,多个行政机关拟共同做出重大决策的,由牵头机关组织听证;关于听证程序,主

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来举行;关于听证结果,要求将听证报告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关于管理和监督,主要市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听证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重要事项公示,就是要让各行政机关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这项制度对行政机关实施的重要事项的公示内容、公示组织、公示方式、公示结果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严格公示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接受公众监督的管理与监督措施。要求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示;要认真吸收、听取群众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行重点工作通报的目的,就是要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并监督各行政机关已经、正在和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有力和落实到位,确保抓出成效。这项制度通报的重点是工作重点和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涉及重大公

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提出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作为主要通报载体,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此外,还要采取在线访谈的方式,跟踪公众关心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与网民进行沟通交流。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该制度包括查询内容、查询方式、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四个方面的内容。实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制度明确了查询内容和查询的主要方式,要求将政务信息查询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及其公开方式的整合与共享。

(三) 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实现最佳绩效。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充分运用审计督查和效益评价等手段,开展对我局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强化重点工作效能评价,努力提高项目开发建设效率。保证各项专项资金资金按规定使用,用得及时合理,促进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有利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加强我局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及论坛、出国(境)和出省、出州考察的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约束、细化内部控制、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精简文件、规范会议和公车购置管理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强化行政问责力度;坚决整治懒政、怠政现象。切实防止工作人员不规范、不勤政和不廉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学习实效,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推进公平公正履职、实行目标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多种措施,增强工作人员领会决策、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作为促进高效机关建设的大事,抓好落实,并纳入目标管理。要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尤其是公证处、法律援助管理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等窗口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 “四项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行 “四项制度”工作中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责、职能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出有利于促进作风转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制度。尤其是要通过 “四项制度”的推行,健全和完善“AB”顶岗无缺位制度,促进法律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3、充分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 “四项制度”工作,让群众满意。同时要利用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 “四项制度”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

个旧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3篇:司法局政府汇报

一、 概 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以提高能力、追求卓越为目标,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宗旨,及时规范开展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年我局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置了分别位于金山区朱泾镇东林街160号的金山区档案馆、位于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金山区司法局本部两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网络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一)加强领导

根据区委决定,区局党政领导班子于6月作了较大的变动,原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张希泽同志转业任区局局长、局党委副书记,新老局长顺利进行了工作交接,实现了政务信息领导工作的平稳过渡。新领导班子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张希泽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民有所求我有所应”要求,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等工作塑造司法行政阳光形象,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主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我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我局于12月18日发出《金山区司法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司[20*]62号):

1、作出领导小组调整,由张希泽局长任组长;

2、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局工会主席及7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力量;

3、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健全机制

切实执行《金山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司[20*]14号),在进一步加强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

1、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是一支多兵种、多层次、多职能、工作幅度宽、战线比较长的综合职能队伍,在金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区司法行政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2、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区司法局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3、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

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区局各业务科室、各综合科室、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5、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及时公布和更新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20*年1-12月结合实际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了“关于20*年开展在金来沪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33条政府信息,并根据情况对2004年以来公布的“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历任主要领导人任免情况”等5条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布“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山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咨询服务类信息5条。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市民对金山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

(四)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

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年内,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规定,我局及时将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规范移交区档案局。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一)概况:我局截止20*年12月,几年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提供咨询服务类信息2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年度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3条,比20*年18条有了较高增长;新增的咨询服务类信息5条。

(二)分类: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为《金山区司法局现任主要领导工作分工》;(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金山区司法局20*年工作思路》(金司发[20*]1号);(3)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7条,根据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业务类信息分为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基层工作、法律服务3大块。(4)其他类信息14条,根据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重要信息有:局领导关于机关秩序规范化管理重要讲话、有关人事任免以及各类非常设机构领导小组成立和调整等。

(三)重大事项

20*年是金山区司法局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快速发展、全面提高的一年,取得了法宣工作全市第一等诸多好成绩,在政务信息中的体现就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重大事项比较多。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5条,主要有:(1)结合法制宣传教育这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金山司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公布相关5条重要政务信息。即《关于组织开展金山区20*年法制故事创作征集讲演大赛的通知》(金法宣办[20*]3号),《关于建立金山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区法制讲师团等六支队伍的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金法宣办[20*]5号),《金山区关于开展以“建设平安金山”为主题的20*年“8.16”依法治区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金法宣办[20*]6号),《关于20*年开展在金来沪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金法宣办[20*]7号),《关于在本区来沪人员中开展“建设平安金山、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集中性、阶段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金法宣办[20*]9号)。(2)结合20*年年度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年检的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20*年度通过年检法律服务机构暨注册执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的4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暨注册执业律师》,《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公证处暨注册执业公证员》,《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基层法律服务所暨注册执业基层法律工作者》,《金山区20*年注册公职律师》,方便市民在依法维权和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在本区经过年检的法律服务机构聘请到合格的专业法律人士。(3)结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4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司[20*]17号),《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以“建设平安金山”为主题的夏季民间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金司[20*]27号),《关于组织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民调解员参与区联调委驻法院工作室实地跟班培训的通知》(金司[20*]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司法信访接待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金司[20*]38号)。(4)结合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发生变动的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1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司法局现任主要领导工作分工》,总计1条信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任命,20*年6月金山区司法局产生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受到市民关注,信息明确告知了局领导的具体业务分工。(5)结合区司法局其他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政务信息。如《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通知》(金司 [20*]45号)等。(6)同时,我局根据司法行政业务的迅猛发展,及时对“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历任主要领导人任免情况”等5条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无。

(五)便民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继续做好5方面工作:及时在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在金山网景、金山区政府网站与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作了专门链接;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在金山区档案馆、金山区司法局本部设立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告栏等。

在便民服务上,我局进一步做好10项工作:设置“最新公开信息”专栏,方便市民查阅最新信息;公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文;发布《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对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18个问题进行解答;开辟“咨询服务类”信息专栏,对不属于我局发布职责但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3条信息以“咨询服务类”信息公布;开设“信息检索”专栏,方便市民网上检索政府信息;开设“网上申请”专栏,方便市民网上下载政府信息申请表格或者直接网上申请;增加网上申请“电子邮件客户端”使用说明,方便对网络较为陌生的市民正确进行网上申请使用电子邮件;开设“年度报告”专栏,方便市民对我局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有效监督;设置“友情链接”专栏,方便市民登陆金山区政府网站、上海市司法行政网站等相关网站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 咨询情况

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30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其他类和咨询服务类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 、 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1名。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

改进措施:进一步办好金山区司法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司法行政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继续及时、正确公布保证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务信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4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XX市共有常住人口115万,外来人口50多万,去年财政收入18亿元,今年1-9月份财政收入16.8亿元,全国百强县排名第35位。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50人,其中执业律师47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1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54名,辅助人员3名;公证处公证员4名,后勤人员4名。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省厅、XX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司法行政今年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我局历来重视行政执法工作,1999年,与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若干规定》,出台了《法律服务人员过错责任赔偿办法(试行)》,2001年在全省推出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胡厅长来XX视察时予以充分肯定,后被XX市局、省厅推广。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也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今年收到市局文件后,局党组即对加强依法行政、开展执法自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同时,根据执法和监督分离原则,将法制员由原先法管科一副科长兼任改为办公室主任兼任,并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法制工作,重申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和投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备案、审查程序,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今年又选派3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培训班。目前,全局经省厅执法培训的人员已有9名。在建章立制方面,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依法行政工作也已列入到年度的目标考核之中。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半年、年终考核,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权限明确,权责一致,各项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科,根据市编委“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归正人员进行管理。上半年,开展了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清理活动,乐虹法律服务所一名公务员,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通过教育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我们准予其执业。法管科、基层科按照上级司法行政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业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法管科从3月至5月,对全市律师诚信和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即听取各所自查情况汇报、看会议记录与卷宗和走访当事人、监督员、司法人员的方法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统一聘请了一批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的行风建设监督员,强化了社会监督力度。依法做好律师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审查、上报工作,没有发生一例复议和行诉案件。法管科还按照“四统一”原则,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度。在今年3·25特大交通事故中组织十人律师团,在10·19白石重大火灾事故中指派法律援助中心、“148”中心人员和律师共8人组成援助组,积极参与处理善后赔偿工作;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组织十一名律师到各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并组织开展“为了公平与正义——法律援助在XX”一系列活动;依法做好民事案件公民参诉登记,到目前共批准法律援助80件,办理公民参诉登记22件,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没有丝毫歧视和刁难归正人员,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和回归基金,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接到群众举报荆山法律服务所财务帐目混乱和个别法律工作者在调解、代理中乱收费等问题多封来信。接到来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夏功良副局长带领基层科、办公室财务人员等深入大荆等地细致调查取证。经查,我们发现举报内容失实较多,但荆山所另设帐户存款属实,违反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便对荆山所作出限期整改决定,荆山所如期改正了问题;对法律工作者施顺福的举报,因查无实据,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建议XX市局撤销暂缓注册予以补办注册手续。投诉案件办理中,调查员不仅做到调查客观、深入、全面,依法取证,档案材料齐全,依法作出处理意见,还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法制员备案。法管科今年收到投诉案件3件,分别反映律师收费过高、不到庭、态度差等问题,XX市局转来投诉1件,经查,1件由于原来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引起争议,但属正常收费范围,另2件属双方误解,没有重大过错,然后,对投诉案件一一予以书面回复。 但由于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刚起步,目前,我局的法制工作尚存在一定问题,如经省厅统一培训的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持有执法证的仅一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需继续深入;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体系不够完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未落实到位,奖惩措施还未跟上。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另外,有两点意见、建议。一是外地法律工作者长驻XX办案,如贵州湄潭县张雷长住旅馆,有执业证、介绍信,主要为老乡代理,但没有统一收案,我们无法管理。二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执业律师没有任何处罚权,律师不参加政治学习、不服从管理,我们无法采取制约措施。 今后,我们将采取学历教育、法制讲座、研讨交流、输送更多人员参加省厅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现有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尽快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此基础上,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同时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修订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及奖惩措施落实等工作,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我局法制工作,树立我局依法行政新形象。

第5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XX市共有常住人口115万,外来人口50多万,去年财政收入18亿元,今年1-9月份财政收入16.8亿元,全国百强县排名第35位。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50人,其中执业律师47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1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54名,辅助人员3名;公证处公证员4名,后勤人员4名。

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省厅、XX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司法行政今年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我局历来重视行政执法工作,1999年,与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若干规定》,出台了《法律服务人员过错责任赔偿办法(试行)》,2001年在全省推出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胡厅长来XX视察时予以充分肯定,后被XX市局、省厅推广。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也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今年收到市局文件后,局党组即对加强依法行政、开展执法自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同时,根据执法和监督分离原则,将法制员由原先法管科一副科长兼任改为办公室主任兼任,并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法制工作,重申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和投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备案、审查程序,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今年又选派3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培训班。目前,全局经省厅执法培训的人员已有9名。在建章立制方面,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依法行政工作也已列入到的目标考核之中。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半年、年终考核,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权限明确,权责一致,各项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科,根据市编委“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归正人员进行管理。上半年,开展了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清理活动,乐虹法律服务所一名公务员,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通过教育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我们准予其执业。法管科、基层科按照上级司法行政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业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法管科从3月至5月,对全市律师诚信和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即听取各所自查情况汇报、看会议记录与卷宗和走访当事人、监督员、司法人员的方法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统一聘请了一批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的行风建设监督员,强化了社会监督力度。依法做好律师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审查、上报工作,没有发生一例复议和行诉案件。法管科还按照“四统一”原则,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度。在今年3·25特大交通事故中组织十人律师团,在10·19白石重大火灾事故中指派法律援助中心、“148”中心人员和律师共8人组成援助组,积极参与处理善后赔偿工作;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组织十一名律师到各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并组织开展“为了公平与正义——法律援助在XX”一系列活动;依法做好民事案件公民参诉登记,到目前共批准法律援助80件,办理公民参诉登记22件,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没有丝毫歧视和刁难归正人员,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和回归基金,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接到群众举报荆山法律服务所财务帐目混乱和个别法律工作者在调解、代理中乱收费等问题多封来信。接到来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夏功良副局长带领基层科、办公室财务人员等深入大荆等地细致调查取证。经查,我们发现举报内容失实较多,但荆山所另设帐户存款属实,违反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便对荆山所作出限期整改决定,荆山所如期改正了问题;对法律工作者施顺福的举报,因查无实据,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建议XX市局撤销暂缓注册予以补办注册手续。投诉案件办理中,调查员不仅做到调查客观、深入、全面,依法取证,档案材料齐全,依法作出处理意见,还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法制员备案。法管科今年收到投诉案件3件,分别反映律师收费过高、不到庭、态度差等问题,XX市局转来投诉1件,经查,1件由于原来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引起争议,但属正常收费范围,另2件属双方误解,没有重大过错,然后,对投诉案件一一予以书面回复。

但由于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刚起步,目前,我局的法制工作尚存在一定问

第6篇:市司法局送法下乡活动工作汇报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市依法治市办挂靠在我局为依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齐抓共管,把“送法下乡”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的有效途径,摆上议事日程,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送法下乡”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两年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司

法局将法律学习作为农村群众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法制宣讲团”、“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放映法制录像等多种形式,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拓宽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一是通过村级法制宣传专栏,将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说法,达到普法目的。同时,协助部分村建立一支由本村内在职和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村民中组织骨干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二是通过村民学校,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针对各村的不同情况,在村民学校,如青少年学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校等,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或相关人员因人而异、深入浅出地上好法制课。去年来,市法制宣讲团组织了《交通知识管理法规》的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宣讲活动中,我们还注重抓好各种宣传载体的运用,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进行教育,使宣讲活动更加扎实有效。三是为各村居配备法律图书。内容主要涉及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村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村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分册》,以及上级《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一起分发到镇、村和村民手中。第四是协调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局以普法办为依托,把送法下乡活动纳入每年的普法计划,并积极与人大、宣传部、法院、检察、综治、公安、劳动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如在三月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中心工作,翻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同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征订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各村(居)、企业和中小学。与宣传部、卫生局、市有线电视台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过电视广播、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社会稳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两年来,在一系列送法下乡活动中,印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5万多份,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300多期,开展送法下乡275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

二、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排查矛盾纠纷,并进行综合分析。重大节日、特殊季节随时排查,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减少激化、减少信访和诉讼。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使本村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力争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不久拖、不激化,维护本村安全稳定,保障村民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构筑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大力宣传《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了广泛支持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强化面向农村服务的职能,组成志愿者队伍,开设法律服务窗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村民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村民排忧解难。四是加强“148”建设,使“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两年来,全市“148”通过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受理法律事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防止多起群体性械斗,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

三、加强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每年初确定的依法治市工作安排中,把依法治村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重点来抓,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在全市各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事务公开。结合本地的特点和村民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同时加强对依法治村的调研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探索新时期下如何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并多次到基层部分村了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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