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工作奖惩制度

2022-06-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妇幼工作奖惩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妇幼工作奖惩制度

妇幼例会制度在妇幼保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关键词】妇幼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按时召开妇幼例会是妇幼保健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妇幼例会由市妇幼保健所群体保健科人员组织,定期召开,全市各医疗单位妇儿保医生参加[1]。为科学有效地进行妇幼保健管理,动态掌握工作,合理安排工作,积极推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妇儿保医生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的方向感和节奏感,我市近年来坚持执行妇幼例会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妇幼例会主要内容

1.1通报上次例会研究布置工作落实情况、基层督导与定期妇幼信息质控情况的反馈。

1.2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工作规定、工作要求。

1.3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与要求。

1.4研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协同解决。

1.5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1.6工作沟通与交流。

1.7领取工作所需文件、资料、台账、信息。

1.8内网以腾讯通,外网以QQ群同步发布例会内容。

1.9例会会议记录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以保证妇幼工作更高效推进。

2 妇幼例会制度在妇幼保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2.1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成效

通过妇幼例会每月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幼报表信息、基层督导、专项妇幼督查与各项考核质控情况反馈,从各种动態数据以及妇幼指标中了解我市的妇幼保健工作是否取得成效,各种目标性监测是否实现[2]。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讨论,大家共同讨论原因、应吸取的教训以及采取的解决方法。对于质控考核情况进行点名批评和表扬,使今后工作更高效开展。

2.2强化妇幼保健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妇儿保医生综合素质

各妇儿保医生综合素质良莠不齐,为了更好地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提升妇儿保医生综合素质。妇幼例会搭建了良好的培训平台,充分利用该平台,加强了对妇儿保医生素质的培养。首先在思想上,通过政治、职业道德学习,培养了妇儿保医生工作信念以及奉献精神;其次在业务上,通过政策、规范、三基学习及考试,培养了妇儿保医生严谨、规范、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使妇儿保医生成为了热爱生活,爱岗敬业,有爱心,能吃苦,会奉献的可持续发展的妇幼保健队伍。

2.3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妇幼例会,将与公安、民政、计生、妇联、教育等部门核对的信息进行共享并收集基层资料及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保证了妇幼保健工作与各非卫生系统部门之间的良好协调合作。各单位通过例会互相交接系管、产后访视以及转诊单与回执单,交流工作存在问题或困惑等内容,达到反馈信息、互相理解支持、密切合作的目的,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有序推进了妇幼保健工作。

总之,妇幼例会制度为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充分展现了妇幼保健服务成效及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了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姚铮,刘力松,张育,安凤梅,曹红英,刘凤华,吉训明.门诊例会制度的建立及在门诊管理中的作用.中国医院,2009,10(13):76-77.

[2] 胡贤军.医院感染例会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作用.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 10(13):957.

作者:吴颖洁

第2篇:“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奖惩办法

一、奖惩原则

以国家、市卫生计生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要求及分值为依据。得失分越多,相应奖励与扣罚越大。

二、奖惩方式

1、奖励:表扬、通报表扬、奖励性绩效奖励。

2、惩罚:批评、通报批评、扣罚奖励性绩效。情节严重的根据本院制度职责,进行记过、缓聘、低聘、降级、撤职、辞聘等处分。

3、经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领导小组确认,属不可避免的"硬失分"项目不在本办法的奖惩之列。

4、凡是对科室进行的奖励性绩效奖罚,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室内进行二次奖惩,落实到责任人。

三、自查、整改、提高、准备评审阶段奖惩办法 ㈠文字材料

按照《评审标准》,因科室未认真准备,材料缺失、混乱、重复、错误等,根据可能导致失分的分值,按每1分200元扣罚科室。

㈡"三基"考试

1、对考试全院考核前十名,给予每人每次300元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2、第一次考试不合格,每人次扣罚当事人300元。第二次考试不合格,每人次扣罚当事人600元。第三次考试不合格,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00元。不合格者予以通报全院。

3、三次考试均合格,给予每人次300元奖励。

4、对三次考核基本技能仍不合格的非编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㈢现场操作考核

根据《科室目标责任分解》,全院员工须认真学习与训练,合格率须达100%。考核包含但不限于:(1)急救技术考核(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心脏除颤等);(2)医务人员卫生管理法规考试;(3)制度职责;(4)医院感染管理知识;(5)基本操作考核;(6)核心制度执行情况;(7)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技术考核等。

上述每人次不合格,扣罚当事人300元。 ㈣病历质量检查

1、科室甲级病案率低于90%,扣罚科室500元。

2、出现丙级病历,每份扣罚500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

㈤其它医疗文书

处方、门诊病历、检验单、病理报告、急诊留观病历、护理记录等检查,每份不合格扣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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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为了推动我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院管理与技术水平,提高全院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经我院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奖惩原则

以《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要求及分值大小为标准,以《沅陵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目标责任书》、《创建手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和《二乙评审五大专业组指标分解细则》等为依据,院创建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对得分较高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失分较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奖惩方式

(一)奖励:经济奖励,通报表彰,嘉奖,立功。

(二)处罚: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奖惩实施

(一)2014年4月至5月(第一阶段),院创建办组织五大专业组对全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2014年6月至7月(第二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进行反复细致检查。各检查督促组对照标准,评估得分和失分情况。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奖励1000元,分管领导奖励500元;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每失1分,扣罚1000元,分管领导扣罚5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2014年8月至9月(第三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多次全面检查。达到创二乙要求的,奖励2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000元;仍然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扣罚所在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一半,其目标责任人扣罚2000元,分管领导扣罚10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2014年10月至11月(第四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全院进行迎检前的自评式检查。对四个阶段均能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奖励3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500元;对屡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其目标责任人扣罚5000元,分管领导扣罚2500元。并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降职处分。

四、单项奖惩项目

(一)文字材料

按照《评审标准》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二部分“各职能科室文字材料目标一览表”和第二部分“各临床医技科室相关记录本”内容,各部门和科室未认真准备,出现材料缺失、混乱、重复、错误等情况,每次扣罚奖金100元。

(二)核心制度落实

首诊负责制、二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和妇幼保健院感染核心制度等,检查中发现一项次不合格,扣科室奖金200元。

(二)“二基”考试

1.对考试全院前二名,分别给予每人5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2.第一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当事人奖金200元;补考不合格的,扣罚奖金400元;再次补考不合格的,扣罚奖金600元;对二次考试全部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

(四)现场考核

根据《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一部分“二乙妇幼保健院文字材料指标分解一览表”第二项“现场考察内容”所列,全院员工须认真学习与训练,合格率须达100%。考核包括:(1)急救技术;(2)医务人员卫生管理法规;(3)全院人员岗位职责;(4)妇幼保健院感染管理知识;(5)心肺复苏;(6)中心静脉置管、机械通气、心脏除颤、肠内营养等(ICU);(7)带教老师授课;(8)信息系统运行情况;(9)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技术等。 上述考核不合格,每人次扣罚奖金50元。

(五)病历质量检查

1.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科室500元。扣个人100元。 2.发现一份丙级病历,扣科室2000元。扣个人500元。

3.在每次病历检查中,甲级病历达到100%的科室,奖励1000元。

(六)其它医疗文书

门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报告单等医疗文书,查到一次不合格,扣罚奖金100元。

(七)专科技术开展情况

1.一般专科项目:到2014年3月前,对于应该完成的或妇幼保健院为科室创造了条件可以完成的技术项目,全部项目例数和质量必须达标。每缺1例扣罚科室500元。

2.重点专科项目:鼓励全院开展二乙要求新的重点专科项目,独立成功开展的第一例,奖励科室3000元;每再增加一例,奖励科室500元(每项目最多奖励5例)。

(八)医学装备及物资采购、管理

所有医学装备及物资采购流程规范,相关证件齐全,票据交接及时,特殊设备保障管理(保养、维修、校验、强检等)符合要求。每检查到一项次达不到标准,扣罚主管部门和科室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九)后勤保障管理

由于后勤保障未到位,应该能够做到的未能做到,影响到医疗正常工作的,扣罚主管部门1000元,并承担相关科室因此事所致损失;发现错收、漏收费等问题,根据收费金额,2倍处罚当事科室。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医德医风

在二乙创建过程中,有投诉服务态度问题的,经查实,扣罚部门或科室100元;有投诉收受红包、回扣、好处费等,经查实,除如数退还外,扣罚部门或科室10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一票否决”项目

发生或导致发生《评审标准》中的“一票否决”项目,全院通报批评,撤销主管部门领导和当事目标责任人职务,扣发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全额奖金和年终奖,当事人降级或降职。

六、评审结果奖惩

(一)我院通过评审后,对全体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不含失分较多的科室)。对于失分较少的前二名部门和科室,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对失分较多的前二名部门和科室,分别扣罚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根据医疗、护理及机关职能部门制定的优秀员工评选方案,对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

(三)对于在创建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嘉奖、立功;对于在创建过程中表现消极,受到二次以上处罚的,给予纪律处分。丢分超过30%以上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科室领导分别给予降职或撤职,全体人员当年不予评优、晋级、晋职。

七、附则

(一)院创建二乙领导小组确认的“硬性失分”项目,不在本奖惩规定之列。

(二)凡是妇幼保健院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的经济奖惩,目标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个人所做贡献或所负责任,在本部门和科室给予相应奖惩。各部门和科室应制订相应的奖惩方案,报院创建办。

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第4篇: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一、产科制度职责

1、产房工作制度

2、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3、产科医师职责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5、村妇幼保健员例会制度

6、村级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7、村卫生室建设(妇幼)要求

8、待产室管理制度

9、儿童系统管理制度

10、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1、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

12、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13、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4、宫缩剂保用管理制度

15、关于严格控制剖宫产率的规定

1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7、体弱儿管理常规

18、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19、村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 20、乡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证

21、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责

22、乡镇孕产妇转诊制度

23、消毒隔离制度

24、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25、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26、助产人员工作职责

一、产筛

1、产前筛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2、产前筛查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3、产前筛查知情告知环节和知情同意制度

4、知情同意书签署环节

三、出生缺陷管理制度

1、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

2、儿童保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4、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

5、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四、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方案

1、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2、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3、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4、妇幼卫生信息控制制度

五、重大卫生项目信息制度

1、艾梅乙项目制度 (1)艾梅乙物质管理制度 (2)艾梅乙资金管理制度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2、叶酸管理制度

(1)叶酸药品管理和随访制度 (2)增补叶酸项目质量控制检查制度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制度 (1)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健康宣教制度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4、住院分娩管理制度

(1)住院分娩补助公示监督制度

(2)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质量控制检查制度

六、医务科工作制度

第5篇: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辖区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辖区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辖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辖区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辖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辖区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辖区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

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辖区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辖区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辖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辖区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第6篇: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天,全年不少于60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组织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0-5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十、对基层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考核,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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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一、实行分级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

二、由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县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四、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

五、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

六、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认真准备。

七、不定期组织本县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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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至少要每季度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使幼儿园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1、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自觉遵守卫生法规。

2、培养儿童早、晚能正确刷牙,饭后漱口,幼儿在书写或阅读时,纠正指导正确的姿势,以保护幼儿的视力。

3、健康教育形象化,通过游戏、儿歌等向不同年龄的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

二、开设家长课堂对幼儿及家长进行健康宣传教育。

1、预防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等。

2、健康教育使家长各各计划免疫接种。

3、宣传营养科学知识,合理膳食的重要性。

三、多渠道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1、组织保健人员进校园宣讲卫生知识,面对面的指导教职工和幼儿。

2、利用家长会,可以采用自由提问,互相讨论,使家长受教育更深刻。

3、以保健与健康宣传栏形式向家长进行卫生科普宣传,或将保健与健康知识以一封信的形式发给家长。

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一、成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其成员由妇产科、内科、外科业务骨干及妇女保健专业人员组成。

二、孕产妇死亡1例评审1例,对死亡的每例孕产妇个案进行讨论。

三、讨论前县妇幼保健院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角死者一般情况,孕期、产时及产后经过,抢救过程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作出死亡诊断、预备发言。

四、由调查组成员报告调查情况,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抢救经过等。

五、评审人员进行讨论,明确死因,找出死亡相关因素,评定每个死亡是否可以避免。

六、经讨论,结果无异议,将孕产妇死亡个案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七、评审应有书面记录,评审资料由县妇幼保健院保存。

妇幼信息归口管理制度

一、村级负责孕妇名单、产妇名单、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母乳喂养及产后访视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填写及上报工作。

二、乡级妇幼信息人员利用每月例会或定期下村收集出生、死亡、保健服务等各种信息情况,及时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督查指导乡、村级正确收集、汇总各种表、卡、山,会同乡妇幼信息人员作好各种死亡报告卡的登记,使用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登记山、表、卡,及时、完整、准确地上报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监测报表,、项目报表及相关信息。

妇幼信息统计资料归档制度

一、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统计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专室专柜,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三、定期对室藏统计资料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四、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五、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统计资料。

六、统计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成立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小组,负责当地妇幼卫生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

2、按要求及时开展质控工作,注意质控的范围及内容达到目标要求。

3、按要求对资料层层进行质控,包括: 1)表、卡、册质量检查

A、各种报表应有明确的数据来源。 B、各种报表及原始表、卡、册应填写完整。 C、统计数据应与登记表、原始相一致。 D、微机录入应与原始数据相符。 2)漏报调查内容:

查找各种关键数据的错漏项,计算错漏报指标率,查找错漏出现原因。

4、质控工作结束后,按详细内容和数据填写质控调查表并写出质控报告,逐级上报,并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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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评审管理制度

一、成立新生儿死亡评审小组,其成员由新生儿科、儿科和妇产科专家组成。

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主要针对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新生儿。

三、定期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县级每季度一次,县级开展评审工作时至少聘请市场级产、儿科专家各一名,必要时聘请引起新生儿死亡相关学科专家参加评审,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四、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新生儿死亡事伯后7天内,应当组织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并完整填写《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

五、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的原则,少数服从多原则、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依据的原则、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支持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时,要求有关医院家组提供隐去个人和家庭信息的原始病历复印件,以便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后,向市妇幼保健所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七、将评审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并监督指导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改进。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健康教育工作。

二、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目标与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展板、标语、孕妇学校、新婚学校、健康宝贝课堂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加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在医院大厅、走廊、候诊场所、诊室悬挂健康教育展板,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教育宣传。坚持住院病人每日健康教育宣传制度,促进病人早日康复。

五、每年举行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健康教育技巧和内容。

六、注意健康教育影像资料的收集。

七、加强对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健康

9 教育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二、设立单独信息科或指定专人进行卫生信息工作。

三、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安全性的教育,提高信息管理人员安全意识。

四、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由专人保管,资料柜上锁。对加密报表必须要存放在文件保险柜。

五、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借阅制度。对粉据借阅有相应审批材料、详细书面登记。

六、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必须在两台电脑,网络直报与日常数据处理电脑分开,涉及保密报表及大量个人信息数据的电脑不能上网。专人负责电脑安全责任,必须设置账号和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设置定时屏保,恢复时需要密码。

七、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维护软件,适时更新及维护,避

10 免计算机出现使用故障及感染病毒。

八、妇幼卫生信息电子数据应做好备份,应分年分类进行备份,至少两份以上的备份,备份在不同的机器和介质上,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

二、督促辖区各上报单位健全单位内部上报程序及流程,指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一但人员发生变动,及时通知上级单位,并进行相应专业培训。

三、确保辖区各单位能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若上报时间出现问题,信息管理人员要给予指导解决,若不能解决应及时性向领导汇报,由各级领导小组直辖市解决。

四、完善各基层单位各种原始资料,按要求准确进行数据统计,确保账实相符。

五、对各种上报报表进行数据审核,杜绝报表空项,减少报表错项。审核登记表与年报表数据,做到账账相符。

六、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

七、按时召开例会,及时对信息上报出现的问题给予说明指导,统筹安排本辖区各种上报任务,并进行相应业务培训。

八、及时安全进行数据反馈。

妇幼卫生信息

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制度

一、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对省级开展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每季度对辖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家医疗保健机构按比例进行质量抽查。

二、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内容

1、对妇幼卫生信息季度报表及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主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产后7天内死亡数等。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主要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高危管理率、剖宫产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12 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出生缺陷儿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新生儿破伤风死亡数。

2、了解和查看妇幼卫生信息数据收集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的各种规范和标准工具即“二表四册一档案”(二表:“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七岁以下儿童管理统计表”;四册:“育龄妇女花名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册”;一档案:“乡村卫生人员档案”)的使用情况。

3、辖区各单位质控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归纳总结质控情况和结果等。

妇幼卫生信息

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制度

1、成立妇幼卫生信息质量定期检查小组,负责当地妇幼卫生数据的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制度工作。

2、按要求及时开展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工作,注意质量定期检查的范围及内容达到目标要求。

3、按要求对资料层层进行质量定期检查,包括: 1)表、卡、册质量检查

A、各种报表应有明确的数据来源。 B、各种报表及原始表、卡、册应填写完整。 C、统计数据应与登记表、原始相一致。 D、微机录入应与原始数据相符。

14 2)漏报调查内容:

查找各种关键数据的错漏项,计算错漏报指标率,查找错漏出现原因。

4、质量定期检查工作结束后,按详细内容和数据填写质量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调查表,写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与持续改进建议,并写出汇总报告,逐级上报,并下发通告,及时存档。

出生缺陷诊断报告制度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出生缺陷诊断的培训,保证所有助产机构产科与儿科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出生缺陷诊断标准。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产前诊断技术,提高出生缺陷产前诊断技术水平,减少缺陷儿的出生。

三、加强对出生缺陷高危因素的筛查,对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加强围产保健和孕期胎儿监护,产后做好随访,有利于出生缺陷的诊断。

四、胎儿娩出后要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依次进行体表、各个部位与器官的检查。对死胎、死产争取家人的同意后尽

15 量进行尸体解剖,减少出生缺陷的漏诊。

五、各助产医疗机构产房负责人负责本院出生缺陷登记上报工作。并与当月5日前将上月出生缺陷卡报本院防保科,防保科于10日前报县妇幼保健所。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1、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设置防保科,有具体人员负责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工作。县医院、县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应有专职妇幼信息人员;县中医院、县二院应有兼职妇幼信息人员。

2、各医疗机构信息负责人员每月5日前统计本单位活产、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出生缺陷、低出生体重、住院分娩互转、死亡线索等数据,10日前报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3、院内发生孕产妇死亡应与48小时内上报县保健院信

16 息科,保健院组织孕产妇死亡调查人员于7日内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孕产妇死亡调查。

4、各医疗机构信息负责人员每季度对本单位上报数据进行质控,并及时将质控数据报县保健院。

第7篇: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二、信息资料要定期收集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及时整理,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向上报市妇幼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信息反馈。

三、有关科室在按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时,经过检查审核后上报信息资料科,不得延误上报时间,以免影响全县信息的及时反馈。

四、信息资料科要接受各科室的资料查询。

五、在收集、整理资料过程中要力求资料真实、可靠和科学。

六、严格遵守机房工作制度,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增强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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