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电话使用通知

2022-06-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关于办公电话使用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但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问题时有反映。为切实推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持生猪生产恢复向好势头,现就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违法研制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科研教学单位、企业等所有兽医实验室开展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是否违法从事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活动;对实验室冰箱保存的无标签疫苗、病料或成份不明的试剂,要开展检查检测确认;对实验活动记录等要进行仔细核查。如发现有非洲猪瘟疫苗制苗用种毒或试制疫苗,要进一步核实种毒和试制疫苗的使用和去向情况。如发现涉嫌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线索,要立即立案查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疫苗实验室研究、临床试验单位和中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究的实验室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活动、临床试验等是否经过审批,临床试验范围等是否与批准的试验方案一致,中试条件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转移中试产品及其种毒行为等。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相关实验室研究活动、临床试验或非法转移中试产品及其种毒的,要立案查处,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隐蔽场所、原材料出入库情况、试验动物购买和使用情况、资金往来情况等,全面查找非法制售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疫苗生产销售数量和销售对象、生产种毒来源等信息,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是否存在经营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等非法疫苗行为。重点检查无标签疫苗、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等情况,全面查找违法经营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假疫苗来源、销售对象和数量等信息,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开展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重点检查冰箱冰柜是否保存有可疑疫苗、疫苗购买记录、免疫接种记录、检测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全面查找违法使用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假疫苗来源和数量等信息,并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一查到底。对养殖企业(场、户)使用非洲猪瘟非法疫苗免疫接种的猪只,一经检测为阳性的,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予以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

五、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疫苗毒鉴别检测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按照《2020年全国非洲猪瘟监测方案》组织做好辖区内非洲猪瘟监测基础上,要组织开展鉴别检测,对来自养殖场、采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组织、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样品,可按照“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进行鉴别检测。鉴别检测结果显示为基因缺失病毒的,各检测单位要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及样品来源信息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单位,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立案查处。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流行病学中心在开展非洲猪瘟病毒监测的同时,要对来自养殖场、采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组织、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样品进行鉴别检测。鉴别检测结果显示为基因缺失病毒的,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及样品来源信息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六、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苗“五禁止”监管措施

非洲猪瘟疫苗监管工作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影响深远,采取强力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是目前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面临的紧迫任务。为保证非洲猪瘟疫苗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业人員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苗“五禁止”监管措施,即:禁止未经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禁止未经审批开展临床试验,禁止生产非法疫苗,禁止经营非法疫苗,禁止使用非法疫苗。对存在违法研制生产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经查实,全部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进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提出如下意?。

一、总体要求

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应坚持依法处置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二次污染,杜绝露天焚烧、简单填埋、随意堆放或倒入城市管网等行为;应坚持杜绝再流通原则,仅去除非法附着的假冒商标不足以允许该商品进入商业渠道。除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无裁量权允许假冒或盗版商品进出口或进入其他海关程序。

工作目标是推动侵权假冒商品分类销毁机制进一步健全,无害化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主要内容

(一)销毁范围

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依法没收的侵权假冒商品,以及主要用于生产或制造假冒或盗版商品的材料、工具、标识标志、标签、证书、包装物等,除特殊情况外,应予销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侵权假冒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和器具、模具等工具,以及其他依法应予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

(二)销毁时限

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依职权及时提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置意?。对易腐爛、变质等不易保管的涉案侵权假冒物品,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在行政、刑事案件审结前销毁。其他侵权假冒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中,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处理意?,按规定程序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毁。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处罚决定的,自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也未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应当自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涉案侵权假冒物品处理意?,按规定程序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毁。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自审判机关作出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应当在 6 个月内提出涉案侵权假冒物品处理意?,按规定程序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毁。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审判机关判决有罪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对销毁事项作出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司法办案单位应当对涉案侵权假冒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假冒商品的材料和器具、模具等工具予以销毁;判决无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但构成行政违法的,应当将涉案侵权假冒物品移送行政执法办案单位,由行政执法办案单位按规定处置。

需要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的,经权利人申请,可以在民事、行政案件终结后或者采取取样、拍照等方式对证据固定后依法予以销毁。

(三)分类处置

拟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如原材料可回收利用,优先以拆解、冶炼、化浆等改变产品原始用途或形状的方式对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侵权假冒商品和经拆解后产生的废物,应根据其物理特性或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于危险物品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稳定化预处理后,再交由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处理。其中,危险废物类(含医疗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且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电子废物类应优先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拆解、利用或处置;其他固体废物类应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加工或焚烧、填埋企业处理;液态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他类型侵权假冒商品,遵循上述处置办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处置。

(四)污染防控

销毁侵权假冒商品,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应当本着就近和分类处置的要求,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或符合环保条件的生产、加工利用企业实施。受托承担销毁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环境监测和管理条件,根据侵权假冒商品的性质选择相适应的无害化销毁方式,并加强销毁过程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并定期更新,对承担销毁任务的单位加强环境监管,确保落实环境保护规定。

(五)物品保管

涉案的侵权假冒商品,可存放在政府公物仓、办案单位自建的罚没物品保管仓库、其他执法机关所属罚没物品保管仓库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的社会仓库设置的公务仓位中,并应指定专人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侵权假冒物品应存放在符合相应条件的专设场所。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应建立侵权假冒商品处置台账,包括票据领用缴销、交接保管、结算对账、处置程序等制度,对涉案的所有侵权假冒物品应制作清单,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接收时间、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特征、存放场所、存放条件、入库单号、处置情况等。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涉案侵权假冒商品入库、盘点、出库制度,对入库和委托保管的商品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清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替换、挪用、变卖、毁损、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不得擅自处理。

(六)全程监督

处置侵权假冒商品前,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应履行处置审批手续,填写审批表,提出处置意?,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或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加工利用企业分类处置。受托承接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置的单位,应在处置作业前向委托的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报告作业开始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监督;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将相关处置情况书面报告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报告应载明处置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应附有照片、视频。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应对承接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置的单位加强监督,处置侵权假冒商品时,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场,制作笔录,记录处置时间、地点、方式,处置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及执行人,并拍照、摄像。处置笔录、照片、视频资料与受托承接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置的单位提交的报告一并存档备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把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相关成员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业务指导,确保销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侵权假冒商品保管、运输、处置费用应当按规定纳入预算。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关费用不由权利人承担。

(二)深化沟通协作

各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无害化销毁的环境监督指导作用,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要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互报信息的时间、内容和联络人,报送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特征,以及销毁单位、时间、地点、方式、资金来源、受托承接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置单位等信息。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将涉案的侵权假冒商品依法移交、保管、销毁。

(三)注重宣传引导

围绕节日、消費旺季等侵权假冒易发时段,组织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现场销毁时,可视情邀请权利人、消费者和新闻媒体代表现场?证。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对销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回应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打击侵权假冒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

上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下级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单位侵权假冒商品管理、处置过程及处置后的复核、复查等加强监督检查。截留、替换、挪用、变卖、毁损、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涉案侵权假冒商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销毁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成绩。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加强食品冷链物流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规范化服务,补?短板,消除?险隐患,确保冷链物流规范化操作,对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操作提供指引,特制订本通知。

一、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关键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一)作业人员

利用“北京健康宝”等手段,加强对冷链物流各环节作业人员健康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相关防控指引要求就医。作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手不应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作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分类、规范处置,作业后做好手部清洁与消毒。加强对作业服装的日常清洁、消毒,在冷库内穿着的服装要定期消杀和更换。企业应为外出运输、配送人员配备消毒剂、纸巾、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以供其在没有洗手设施情况下清洁双手,外出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做好自身清洁。各环节应尽量实现人员无接触作业。

(二)货物

加强冷链食品源头管理。对于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及其包装进行采样检测。对于外埠进京食品,经销商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检测信息。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将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物流包装上应注明冷链食品储运的温度条件。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保障在运输、储存、分拣等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三)运输车辆

加强对车辆的卫生管理,重点是车辆厢体部分,应确保厢体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在车辆厢体内配置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度自动记录设备,对运输过程中厢体内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温度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报警。车辆制冷系统、测温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及校验,发现异常及时维修。运输过程中不应擅自打开车辆厢门。运输中冷链食品不应与非食品货物混装。不同温度要求的冷链食品不应混装。具有强烈气味、容易吸收异味或需单独存放的敏感冷链食品不应与其他食品混装。完成卸货后,应及时对车辆厢体、随车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通?。

(四)储存

仓库装卸货区宜配备封闭式月台,并配有与冷藏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加强入库检验,除查验冷链食品的外观、数量外,还应查验冷链食品的中心温度。加强库内存放管理,冷链食品堆码应按规定置于托盘或货架上。冷链食品应按照特性分库或分库位码放,对温湿度要求差异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链食品不应混放。应定期检测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温度和湿度应满足冷链食品的储存要求并保持稳定。库房内不应存放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货物,应定期检查货物质量,及时清理变质和过期食品。定期对仓库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杀。

(五)销售

集中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超市、便利店、餐饮、自营电商等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定期检查温度控制、运行和维护等情况,保持设备有效使用,并做好设施的日常卫生管理和预防性消毒。加强冷链食品安全抽检,食品经营者要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食品,主动防控?险。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冷链标准和防控要求

企业在冷链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应积极执行《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易腐食品控温运输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冷链标准和地方冷链标准,加强全流程规范化操作;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类防控措施。

(二)鼓励冷链物流技术和模式创新应用

推广标准化周转箱(筐)、标准化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应用,通过集装化器具使用,减少货物倒装次数,减少装卸搬运作业人工,提高物流操作效率。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冷链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高冷链物流过程可视、可控、可溯水平。鼓励带板运输及“免验货”信任交接,优化物流配送线路,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人员接触。积极发展线上交易,推动从“线下交易+自有配送”转变为“线上下单(撮合)+专业配送”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逐步推动商流、物流分离。

(三)加强部门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监管,将冷藏冷冻食品作为重点产品纳入监督抽检范围,对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与其经营的冷藏冷冻食品储存条件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并正常运转,及其落实冷藏冷冻设备运转定期监测及记录的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仓储物流等企业单位的技术支持,指导其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开展对冷链食品生产、运输、存储等重点部位的环境样本采集并送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输入肉类的监督检查。

北京海关对于进口冷链食品要严加检验检疫,对食品外包装、食品表面以及根据不同食品特性采集本体样本进行相关检测。

市交通委督促指导承运冷藏冷冻产品的道路货运企业按照防疫部门和托运单位要求,做好冷链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自营电商等食品销售企业落实好冷藏冷冻食品相关要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推进小麦产业创新发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展方向和目标

把优质专用新品种培育、技术创新与推广、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与特色品牌打造等作为小麦产业提质增效的有效路径,推动小麦由“高产为主”向“量质并重、提质增效”转变。到2025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000万亩,其中强筋小麦1200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优质专用小麦优势产区。(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组织科研攻关

1.开展突破性新品种选育。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推行项目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等,研发培育10个以上强筋、中强筋、绿色健康、特色营养四大系列突破性新品种(系)。通过财政資金支持培育研发的种质资源与新品种(系),按要求全部纳入种质资源库并向全省开放共享。(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小麦领域至少1个),集成省内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平台、资源开展联合研究攻关。深入研究小麦品质形成生理生化与生物合成机制,突破小麦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育种关键技术,研发绿色高质高效投入品及生产技术、地力快速培肥技术、小麦生产管理智能化新装备等。突破小麦精深加工、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开发谷朊粉、蛋白肽、膳食纤维和赤藓糖醇等系列高端产品。(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3.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用3年时间建成山东省小麦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中心,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打造小麦产业创新制高点和技术策源地。强化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实验室、省相关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在小麦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的作用,推动省级小麦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重组、开放共享和国内外科技合作。(省科技厅负责)

4.推进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制(修)定。用2年时间完成山东省优质强筋、中强筋、绿色健康、特色营养小麦等系列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加快研发相关快速检测设备。每年组织科研、推广人员,根据品种特性与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制定完善优质专用小麦品种标准化配套栽培技术并发布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负责)

三、大力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建设示范推广基地。结合产业园、科技园等建设,在全省建立10个省级综合技术和服务示范区,示范推广适宜品种、配方施肥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普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知识。(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负责)

6.推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防治、统一肥水、统一机收”,集中打造示范区。全省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县每年集中打造5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示范区。通过项目引领,全省每年建设5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7.建设规模化良种基地。给予济宁市兖州区、德州市陵城区、宁津县国家制种大县每县每年1000万元奖励资金,连续三年支持开展制种基地建设。依托育种单位和小麦种业龙头企业,全省建设和完善高标准优质专用小麦种子生产基地30个,推动原种繁育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良种繁育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强化产业融合发展

8.促进产加销融合。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小麦流通、加工企业15家。采取“企业+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等有效形式,以企业为龙头,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拉长产业链和服务链,推动产加销有机融合。(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9.打造山东特色小麦品牌。依托“?鲁粮油”公共品牌,推广实施山东优质专用小麦地方标准和馒头、面条、饺子用小麦粉及山东馒头等系列团体标准,打造山东优质专用小麦及面粉、馒头、面条等特色主食产品品牌。发挥山东粮油产业联盟作用,开展山东优质专用小麦粉及主食产品进商超、进餐厅系列对接活动。(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10.强化政策激励。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对连续三年每年省内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的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给予育种团队100万元后补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通过科研成果转让、交易、作价入股、技术服务等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获得合法收益。(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11.提高保险水平。组织实施小麦大灾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创新优质专用小麦保险品种。连续三年在济南市济阳区、桓台县、肥城市、阳谷县4个县(市、区)开展小麦全成本保险试点。(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1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优质专用小麦科技创新、生产和加工等的资金要视财政收入状况予以增加。银行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投入,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优质专用小麦的生产、服务和加工主体。鼓励企业通过债券发行、上市挂牌等方式,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河南省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稳妥有序做好我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做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保障养殖企业(户)合法权益,依法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到2020年9月底,全省禁食野生动物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其中涉及的贫困户、边缘户相关处置工作要在8月底前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清理、有序全退。严格贯彻落实《决定》,对禁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有序引导退出。

(二)分类施策、科学处置。根据各物種的习性和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依法依规、多方式分类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防止引发次生问题。

(三)积极帮扶、确保稳定。依法保障养殖企业(户)合法权益,通过转产转型、金融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支持养殖企业(户)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审核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林业、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进行登记,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实地现场、?物点数,对在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物种、数量、繁育设施、贷款、涉众等基础数据进行当场确认,做到“一户一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贫困户、边缘户要特殊标注,并与养殖企业(户)签字确认,作为“一对一帮扶”、动物处置、资金扶持等工作的依据。

各地要在支持养殖企业(户)转产转型的基础上,对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企业(户)给予适当补偿,对无证养殖的不予补偿。对于兼有食用性和非食用性用途的物种由养殖企业(户)自主确认用途,确认为食用性的予以补偿按照要求退出;确认为非食用性用途的不予补偿。

(二)把握政策界限。按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渔业法》等规定,对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适用《渔业法》的规定;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动物,以及农业农村部公布推广的水产新品种,依照《渔业法》按水生动物管理,不在此次退出范围。

(三)稳妥有序退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对在养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处置的首要原则,坚决反对一律灭杀等粗暴、简单做法。特别是对在养野生动物健康个体,要尽可能通过放归自然或调配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充分发挥其生态、科研和其他社会价值。

对属于禁食范围且不能转为非食用性利用的,要根据动物属性和养殖规模,分类处理(详?《技术指南》)。各地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各种?险,严禁出现违法出售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的行为,坚决防止在养待处置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流入市场、流向外省,防止随意放生而造成生态破坏或野生动物致害事件。

(四)加大政策扶持。对转产转型后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养殖企业(户),享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各项政策。采取项目扶持、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用于引导符合政策规定且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特别是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转产。对禁食后停止养殖活动的,鼓励引导发展油茶、苗木、花卉、中药材、林下经济、家畜家禽养殖、稻田综合种养等生态产业。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统筹产业相关扶贫政策,帮助其如期脱贫。对涉及退出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在发展其他产业项目时,可优先纳入年度项目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产业发展奖补支持。统筹开发养路、护林员、生态管护、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支持养殖户及从业人员转岗就业,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岗就业。

(五)适当给予补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当地实际情况,重点考虑陆生野生动物(适当考虑幼体)人工繁育成本等因素,合理给予补偿,并加强区域沟通协调,避免补偿标准差距过大引发新的矛盾。具体补偿范围、标准、对象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

补偿工作由各乡镇政府与养殖企业(户)签订退出协议,市、县两级林业、农业农村、财政、扶贫部门要将补偿情况汇总,逐级报送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省级根据各市县养殖企业(户)退出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在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过程中,各地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把退出过程中可能出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对组织开展放归自然和收容救护等工作情况,可适当加强正面宣传,让公众了解保护在养野生动物进展。对公众出现的误解或猜疑,要通过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引导,广泛争取理解和认同。要特别关注通过网络舆论对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造谣生事、误导炒作等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敏感信息管控,防止引发矛盾纠纷,为稳妥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执法监管,形成执法合力

各级林业、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扶贫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林业、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出击,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场所、繁育场所、网络交易信息平台,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依法整治取缔违法违规交易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交易活动,彻底斩断乱捕滥猎、走私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形成联合执法打击的高压势态。

第2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推动各地变革乡村教师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送教下乡培训指南》《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指南》《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指南》《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指南》等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国培计划”和乡村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送教下乡培训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进各地做好送教下乡培训,切实推动培训团队深入课堂、现场指导,着力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省市统筹,区县组织,依托本地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采取任务驱动方式,定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以送教下乡培训带动校本研修,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主要任务如下:

1.分学科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

2.分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送教下乡培训。

3.现场指导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

4.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5.加工生成一批本土化培训课程资源。

6.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实施流程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送教下乡培训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制订送教下乡培训周期计划与年度计划。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确保送教下乡培训实效。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会同高等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确定培训主题,研制实施方案,按照以下主要环节实施送培:

1.诊断示范

培训团队深入乡村学校现场,通过课堂观察、师生访谈、工具测评等方式进行诊断,找准乡村教师课堂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选择契合主题的课例,采取说课、上课、评课等多种方式提供示范教学,提出教师研修任务。

2.研课磨课

学校组织教师围绕研修主题,按照研修任务,结合校本研修,开展研课磨课。研课环节着力开展课例研讨,进行对照反思,突出经验学习。磨课环节突出课堂教学问题解决,围绕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等进行打磨,不断改进教学设计。送培团队针对学校研课磨课的难题,通过示范教学、同课异构、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现场指导,生成合格课、优质课、精品课。

3.成果展示

送培团队会同乡村学校或研修片区开展阶段性研修成果展示,采取说课、上课、评课等方式展示教学改进成效,通过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等展示研修成果。

4.总结提升

送培团队指导乡村学校和教师对年度送教下乡培训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生成代表性成果,制订下一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和个人发展计划。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对各个送培团队课程及学校研修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加工,形成本土化培训资源包,支持学校校本研修和乡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大力推动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管评估。

(4)发掘区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订区县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2)积极引进高等学校资源,有效整合本地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和乡村学校四位一体的送教下乡培训支持服务体系。

(3)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分学科(领域)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制订相关激励政策,支持县级培训团队开展送培工作。

(4)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5)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6)有效加工送教下乡培训生成性资源,并纳入本地培训资源库,进行推广利用。

(7)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对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送培团队和乡村学校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8)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

3.送培团队职责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提升送教下乡培训能力。

(2)按照培训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送教下乡培训任务。

(3)梳理、研究乡村教师课堂教学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策略。

(4)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送教下乡培训实效。

(5)及时总结送培经验,有效推广送培成果。

4.乡村学校职责

(1)将送教下乡培训纳入校本研修规划,制订本校实施方案,实现送教下乡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机整合。

(2)会同送培团队做好诊断示范、成果展示和总结提升等环节的实施工作。

(3)负责研课磨课环节的实施工作。

(4)做好培训生成性资源的汇聚整理工作,向区县推荐代表性成果。将区县培训资源包和本校资源纳入校本研修课程。

(5)做好本校学科组和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6)做好本校实施工作总结,督促指导乡村教师做好总结提升。

5.教师职责

(1)认真参加诊断示范,找准自身课堂教学突出问题,明确研修目标任务,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研课磨课,借鉴示范课例,优化教学设计,及时将培训所学用于课堂实践,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实效。

(3)积极参与“说课、上课、评课”和“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展示活动,提炼生成个人代表性成果。

(4)认真进行个人总结,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制订下一步个人发展计划。

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进各地开展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形成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切实提升乡村学校校本研修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乡村教师培训中存在的校本研修质量不高,网络研修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不紧密,教师专业发展缺乏持续支持等问题,大力推行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为乡村学校持续提供专家指导和优质课程,建立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推进乡村教师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实施流程

1.做好规划设计。省市统筹指导,区县与学校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和校本研修规划,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分别制定区县实施方案和学校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明晰责任,操作性强,体现区域和学校特色。

2.建立研修支持体系。省市统筹协调,区县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空间—工作坊—学校社区—区域社区”一体化的县域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县域—片区—学校”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进本地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完善县域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遴选专职培训者、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建立县级培训者队伍。加强乡村学校校长培训,重点提升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组织管理能力。学校要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建设好学校网络研修社区,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乡镇中心学校要将所辐射的村小和教学点纳入本校研修体系。

3.开发建设优质资源。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建设、购买引进等方式,提供覆盖全学科(领域)、满足乡村教师跨年度、长周期研修需要的培训课程资源,为每个乡村教师提供充足的选学课程。重点建设乡村教师急需的师德修养、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心理健康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资源。着力开发、提供网络协同研修工具和学科教学工具,做好通用教育教学数字资源的整理与推荐。区县和学校要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重点围绕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成果,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建立本土化的区域和学校资源库,有针对性地推送给每个乡村教师,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并为后续研修提供支持。区县要明确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成果的质量标准,将成果质量与培训评价挂钩,为开发高质量课程资源奠定基础,提升培训综合效益。

4.组织实施研修。区县会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落实区县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学校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乡村学校落实校本研修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区县与学校要切实做好以下两项研修:

一是常规研修。结合备课、上课、评课和班级管理等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采取技能训练、课例研究、专题研讨、同课异构、同行评价、专家与培训者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网络研修要为常规研修提供工具支持、资源支持、专家指导和大数据分析支持等。工具支持主要包括提供学情诊断工具、教学设计工具、协同备课工具、观课评课工具、音视频互动工具和网络社交工具等。资源支持主要包括提供备课资源库、学科案例库、通识和学科教学课程库等。专家与培训者指导主要通过网上诊断、课例点评、组织研讨、解答问题等,引领带动常规研修。大数据分析主要通过记录并反馈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和学习研修的行为轨迹、关键内容及学习成效,支持教师日常反思改进,有效反映教师专业成长历程,激励教师自主发展。

二是专题研修。主要采取诊断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行动研究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研修活动,着力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网络研修要为专题研修提供工具支持、资源支持和专家与培训者指导。工具支持主要包括提供问题收集与整理工具、观课评课工具、音视频互动工具和网络社交工具等。资源支持主要包括提供与研修主题直接相关的典型案例、专题课程和方法课程等。专家与培训者指导主要通过网上诊断、课例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课题研究指导、成果总结与推送等,引领带动专题研修。

5.抓好监管评估。省市和区县要做好校本研修实施的过程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法,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省市要着力做好对区县培训方案落实、县域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县级培训者队伍建设、县域研修活动开展、县级培训资源库建设、校本研修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区县要着力做好对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团队建设、常规研修与专题研修活动支持、学员管理与评价支持等方面的过程监管;做好对学校的校本研修方案落实、校级培训者队伍建设、学校网络研修社区应用、常规研修与专题研修活动开展、学员管理与评价等方面的过程监管。

省市和区县要依据培训质量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参训教师匿名评估、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校本研修绩效进行评估。要强调应用导向,重点评估教师的学习应用实效和培训成果,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的成效与特色等。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区县、学校、教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纳入省市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做好对区县的指导和监管评估工作。

(4)发掘区县和学校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订培训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校本研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参与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

(4)建立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指导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

(5)建立县级培训者队伍,加强校长培训,提升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能力。

(6)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7)组织学校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组织开展跨校区域研修活动。

(8)做好本土化区域资源库建设与使用工作。

(9)做好对学校和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10)及时发掘“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与宣传推广。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区县培训规划与实施方案,制订网络研修支持服务计划,协助学校研制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方案。

(2)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

(3)支持区县和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

(4)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区县和学校做好本土化资源的遴选、加工与应用。

(5)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支持区县做好县级培训者及校长培训工作。

(6)支持区县和学校组织实施常规研修和专题研修。

(7)做好线上与线下研修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反馈,利用大数据分析,支持教师反思改进与自主发展。

(8)支持区县做好学校校本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支持学校做好教师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与宣传推广。

4.学校职责

(1)校长为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根据区县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校本研修制度,明确校内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依托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学校网络研修社区。

(4)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提升培训者组织实施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的能力。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参加跨校区域研修活动。

(7)做好学校资源库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对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5.教师职责

(1)根据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制订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常规研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

(3)认真参加专题研修,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

(4)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建好“个人空间”,养成网络学习习惯。

(5)学以致用,完成培训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

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动各地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开展工作坊研修,建立“用得好、辐射广、共成长”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研修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乡村教师发展专家指导不够、骨干教师引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托骨干教师组建工作坊,带动乡村教师开展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推进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研修。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1.遴选骨干教师并培养成为工作坊主持人。

2.依托工作坊主持人建立一批乡村教师工作坊。

3.工作坊主持人带动一定数量的乡村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

4.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推动工作坊主持人从优秀迈向卓越。

6.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实施流程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工作坊研修纳入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规划,科学制定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方案,遴选网络研修平台功能完善、网络研修成效突出的高等学校或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作为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依托本地培训教研机构,按照“建坊、用坊、评坊”的流程,组织实施教师工作坊研修。

1.建坊

(1)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组建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综合考虑学段、学科(领域)覆盖面,择优遴选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坊主持人专项培训。

(2)乡村教师工作坊组建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分学段、学科(领域)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将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工作坊。工作坊内可设立若干研修小组,选拔优秀学员担任组长,明确研修分工,建立研修小组间的合作竞争机制。

2.用坊

(1)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

省市组织开展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示范性工作坊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培训能力培训和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两个方面,以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为重点。基础培训能力培训应包括培训需求诊断分析、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学习共同体构建、课堂教学指导和培训绩效评价等。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培训应包括网络研修指导、线上与线下研修活动设计、课堂教学诊断与指导、生成性培训资源开发、教师协同研修指导等。

优化示范性教师工作坊研修流程,将集中面授、网络研修与工作坊研修实践相结合。先行开展工作坊主持人集中面授,然后采取网络研修对工作坊主持人进行跟进指导,同时工作坊主持人进行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实践。要适时对工作坊主持人进行再次集中面授,重在分享工作坊主持经验与成果,解决主持工作坊的突出问题,优化下一步研修方案。

(2)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要将主题研修与常规研修相结合,以主题研修为主,确保研修针对性;将网络研修、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实现教师学用结合,确保研修实效性。

主题研修要针对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预设研修主题,主要采取诊断示范、课例研修、专题研讨、微型讲座、课题研究指导和成果总结展示等方式,由工作坊主持人组织全坊乡村教师进行主题鲜明的研修活动。要根据研修主题,设置递进式研修内容,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主题研修要将网络研修、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网络研修重在支持主题研修的常态化开展;集中培训重在现场诊断示范、研修成果展示和经验分享等,营造研修氛围,巩固研修成效;现场实践重在推动乡村教师及时将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所学应用于实践,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

常规研修要结合乡村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主要采取网上诊断、课例点评、问题解答、资源推送等方式,由工作坊主持人对乡村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常规研修主要采取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动教师即学即用。

区县要将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纳入区县日常培训教研工作,建立本地培训教研机构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同机制,为工作坊研修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和有力的条件保障,确保研修的常态化。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为工作坊研修提供平台支持、课程资源支持、工具支持与专家指导等服务,确保研修高效开展。省市要从区县乡村教师工作坊中遴选一批成效突出、受教师欢迎的工作坊,给予重点支持。

3.评坊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坊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对工作坊研修的关键环节、重点工作和实施绩效进行有效管理。要创新评估方式方法,依据培训质量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参训教师匿名评估、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工作坊研修绩效进行有效评估。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示范性工作坊和区县工作坊研修工作的监管评估。对示范性工作坊的评估应以参训学员的工作坊主持能力提升程度、工作坊研修创新和引领等为重点。对区县开展工作坊研修工作的评估应以重视程度、经费保障和实施成效等为重点。评估结果应作为省市对区县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乡村教师工作坊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监管评估工作。对乡村教师工作坊的评估应以工作坊主持人的引领带动作用、学习共同体组建、研修活动开展、资源生成和乡村教师学习与实践成效等为重点。要根据评价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主持人给予奖励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主持人及时进行调整。对本地培训教研机构的评估应以工作坊研修与日常培训教研工作的结合成效为重点。对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评估应以平台支持、课程资源支持、工具支持和专家指导成效为重点。

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要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有效记录并反馈工作坊主持人和乡村教师的研修行为及成效,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坊、工作坊主持人管理坊内学习小组与学员提供有力支持。

工作坊主持人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本坊学员的监管评估工作,通过小组评价和个体评价,对参与研修、支持同伴、完成任务和生成成果等进行有效评价。要完善坊内管理评价机制,激励学员认真参与、乐于展示、积极分享。要发掘推荐优秀小组与优秀成员,并对学习不力的学员进行有效督促。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工作坊研修纳入省市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组建示范性工作坊,做好乡村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培养工作。

(4)做好对示范性工作坊、区县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评估。

(5)发掘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工作坊研修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区县培训教研机构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同机制。

(4)遴选工作坊主持人,将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工作坊,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7)做好工作坊研修本地资源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本地乡村教师工作坊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工作坊、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工作坊研修实施方案,制订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方案。

(2)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

(3)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区县做好本地资源的遴选、加工与应用。

(4)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工作坊研修指导工作。

(5)支持工作坊主持人制定研修方案,开展研修活动。

(6)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为工作坊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7)及时发掘“好工作坊、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4.工作坊主持人职责

(1)认真参加示范性工作坊研修,切实提升工作坊主持能力。

(2)制订本乡村教师工作坊的研修方案。

(3)组建坊内学习小组,建立小组间的合作竞争机制。

(4)组织开展主题研修,解决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研修,对乡村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

(6)指导本坊学员形成实践成果,提炼、汇聚、加工优秀成果。

(7)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本坊学员的监管评估工作。

(8)及时发掘“好小组、好学员、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5.教师职责

(1)根据工作坊研修方案,制订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主题研修,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

(3)积极参加常规研修,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4)有效利用工作坊,养成网络学习习惯。

(5)树立分享、交流、合作学习意识,有效融入学习共同体。

(6)学以致用,完成研修实践任务,提交培训成果。

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相关要求,推进各地有效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城镇教师)顶岗支教,置换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4~6个月的脱产研修。

通过高等学校集中研修、“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的系统培训,重点提升参训学员的培训能力,使其胜任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为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培训机构协同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培训成绩突出的高等学校、网络研修绩效居前的远程培训机构、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校本研修特色鲜明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培训任务。

建立协同实施机制。高等学校牵头实施培训,做好培训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远程培训机构负责提供网络研修平台和相关课程资源,配合高等学校做好网络研修。市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培训跟岗实践组织实施,配合高等学校做好返岗培训实践指导。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影子教师”跟岗实践培训,配合高等学校对学员返岗教育教学实践指导。

2.建立培训专家指导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研究指导团队,负责指导方案研制、课程设置、培训实施等工作,研究关键问题,提炼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对培训机构的绩效评估工作。

培训机构建立培训专家团队,高校专家、教研员与一线优秀教师合理搭配,其中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0%,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0%。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培训导师制。首席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师培训实践经验,有研究建树,负责组织设计培训方案,全程指导培训实施工作。学员按5~10人分组,配备由高校培训专家、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三人行”导师组,全程指导学员研修。

3.完善学员遴选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县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中遴选参训学员,按需选送学员参加置换脱产研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员的研修成效与县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动态调整相结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等学校根据区县需求,遴选高年级师范生进行顶岗支教,置换出骨干教师参加脱产研修。也可统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城镇教师进行顶岗支教。

4.建立学习共同体研修机制

高等学校根据参训学员学科背景、研究兴趣和培训需求等成立若干学习小组,建立学习共同体,配备“三人行”导师组,引领学员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小专题研修、小课题研究等。

有效利用网络研修平台,成立教师工作坊,建立网上学习共同体,支持参训学员进行同步和异步研修。通过线上资源推送、专题研讨、成果分享、学习进度反馈和学员信息化管理等,拓展线下研修,巩固培训成效。

5.建立优质资源开发应用机制

培训机构要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资源,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必修课程应聚焦共性需求,以提升培训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选修课程应聚焦个性需求,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有效整合典型案例。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置换脱产研修实施需求,安排专项经费,建设精品培训课程。培训机构要重视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并对培训生成性资源、参训学员培训成果进行加工升级,着力建设网络课程、微课程、案例课程等;将资源开发纳入学习小组研修任务,激励参训学员合作建设培训课程资源;将省级精品培训课程和本单位开发的相关资源整理成培训资源包,提供给参训学员,在后续的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中使用。

三、实施流程

培训机构根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按照“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返岗实践、总结提升”的环节,研制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工作。以下环节可跨年度实施。

1.集中研修

集中研修重在诊断测评和系统学习。诊断测评重在帮助参训学员明确培训目标,找准培训能力、教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短板,确定研修重点,制定个人研修计划。诊断测评环节要完成学习小组组建并配备导师。系统学习重在提升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改进教研方式方法,解决教育教学突出问题。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应包括基础培训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送教下乡培训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等。要有效利用教师工作坊开展教师线上学习,巩固集中研修成效。集中研修阶段要注重实践性培训,主要采取专家诊断、技能训练、观摩体验、案例打磨、行动研究等方式,着力提升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学时原则上不少于该阶段的30%。

集中研修阶段,高等学校要牵头落实方案,选聘师资,提供资源,做好管理。远程培训机构要为参训教师建立个人空间,为导师组建立教师工作坊,支持高等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助提供培训现场示范和培训案例资源。

2.跟岗实践

跟岗实践重在观摩学习、对照反思、实践体验,分为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跟岗实践和市县教师发展中心跟岗实践。高等学校组织参训学员到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在优秀教师指导下,对课堂教学和校本研修进行跟岗实践,对照本人本校实际进行系统反思,明晰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制订返岗实践方案。高等学校组织参训学员到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在优秀培训者和教研员指导下,对培训活动和教研活动进行跟岗实践,提升培训能力和教研能力,制订返岗实践方案。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科专家和培训专家全程指导学员跟岗实践,利用教师工作坊对参训学员研修活动进行支持和管理。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3.返岗实践

返岗实践重在落实返岗实践方案,学以致用,开展培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培、省培、市培和县培,组织参训学员承担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等培训工作。参训学员返岗实践主要采取现场指导、课例示范、专题讲座、资源开发、小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区县要为具备条件的参训学员建立教师工作坊,开展工作坊研修。参训学员须形成培训实践案例,加工制作具有代表性的培训课程资源。

高等学校要采取实地指导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导师组对参训学员返岗实践进行全程指导。利用教师工作坊,定期组织线上研修,解答问题,分享经验,展示成果。

4.总结提升

总结提升重在提炼成果,促进发展。高等学校通过开展成果展示、专题研讨、经验总结、成效考核等系列培训活动,引领参训学员对培训实践进行深入反思、系统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培训方式创新、培训管理评价、教研方式方法、教育教学改进和个人发展规划等。通过总结提升,推动学员分享培训成果,提炼培训经验,明确发展方向,形成发展规划,为后续培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3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推动教育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内部审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目标。

为了做好2010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新机制,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发展

1.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积极发挥教育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保障教育经济活动健康运行。充分体现教育审计“预防、揭示、抵御”违法违纪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作用。

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认真执行《高校内部审计指南》,建立规范的内审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3.加大审计工作创新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现代内部审计发展动向,在内部审计机制、审计方式、审计技术以及审计管理模式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推动教育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1.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提升队伍整体水平。把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审计队伍作为一项固本强基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审计人员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做到爱业、敬业、专业、精业。要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要坚持知识更新,努力掌握专业技能。要加强沟通、协调等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根据教育部17号令和审计署4号令的规定,认真落实内审人员岗位资格制度,抓好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实行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审计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审计

1.切实做好专项资金审计。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985工程”、“211工程”、重大对外投资、合作办学、教育收费、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各高校要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年度常规工作。通过审计,增强执行预算的严肃性,促进依法理财、科学分配资金,控制支出、减少结余、勤俭办学。

3.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大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促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与履行经济责任紧密衔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作用。

4.深入开展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切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要求,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将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基建项目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

5.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根据教育经济和管理活动特点,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进一步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6.积极开展绩效审计。深入进行绩效审计操作办法和指标评价体系的研究,结合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等,从提升管理水平、避免损失浪费等方面入手,找出管理、决策、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建立绩效管理机制。

7.做好审计调查。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展开专项调查,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更好地为宏观决策服务。

8.加大对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审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张惟祎◇

第4篇:关于规范使用办公计算机及网络的通知

指挥部各部门:

为了保证指挥部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及合理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现对指挥部办公计算机及网络提出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内部IP地址使用。由单位网络管理员根据IP地址资源,按附件编排各部门计算机IP地址,每台计算机固定IP地址(即静态IP),避免随意更改IP地址造成冲突,附件作为单位信息化建设基础档案保存并及时更新。计算机名称采用实名制以对应IP,以便及时找到已被感染病毒的计算机,解决病毒造成的断网及网络延迟问题。如临时用户需IP地址的请及时与机房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

二、禁止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到下午6点)利用BT、电骡、电驴等所有P2P软件下载。需要下载应用程序时,最好是在专业下载网站上下载,并控制好流量与节点数,避免下载的应用程序带有病毒、木马。

三、注意避免登陆不熟悉或非法网站及点击一些网站上的广告页面,尽量不安装非主流网站插件,避免在安装过程被植入病毒或木马以免造成广播风暴致使网络瘫痪。

特此通知。

一、规范内部IP地址使用。由单位网络管理员根据IP地址资源,按附件编排各部门计算机IP地址,每台计算机固定IP地址(即静态IP),避免随意更改IP地址造成冲突,附件作为单位信息化建设基础档案保存并及时更新。计算机名称采用实名制以对应IP,以便及时找到已被感染病毒的计算机,解决病毒造成的断网及网络延迟问题。如临时用户需IP地址的请及时与机房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

二、禁止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到下午6点)利用BT、电骡、电驴等所有P2P软件下载。需要下载应用程序时,最好是在专业下载网站上下载,并控制好流量与节点数,避免下载的应用程序带有病毒、木马。

三、注意避免登陆不熟悉或非法网站及点击一些网站上的广告页面,尽量不安装非主流网站插件,避免在安装过程被植入病毒或木马以免造成广播风暴致使网络瘫痪。

特此通知。

第5篇:办公固定电话使用管理

关于固定电话使用的通知

为加强对办公固定电话的使用管理,节约通讯费用,现做如下通知:

一、院办公室及学院电话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对全院固定电话行使管理职权,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装或并机,电话机出现人为破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

二、学院共开通九部长途电话,除院领导办公室之外,辅导员办公室一部、财务办公室一部。校内办公电话使用短号联系(电话号码后四位),十堰市内电话不加区号,直拨号码联系。

三、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进行Q币充值,拨打声讯服务,利用办公电话于个人业务、闲谈、聊天等。如有违规,学院将按校规处理,并记入目标管理和年终绩效考核当中。

四、财务部将向办公室提供每月各分机电话费用的明细清单。如发现通话时间长;有不明确号码的通话记录;有拨打信息台;当月话费明显偏高等现象,办公室将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并对违规使用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2014年10月6日

第6篇:新人职秘书办公电话使用技巧

作者/汤海鹏

说起办公电话的使用,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小事决定成败,使用电话看似一件小事,实则反映了使用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与方法、责任心及快速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有时一个电话就可决定事情的成败。因此,新人职秘书更需注意电话的使用。

身为党政办公室秘书,刚参加工作时,办公室领导和同事就曾告诉我许多使用电话应注意的事项。当时,我并未认识到它的重要性。随着办公电话使用频率的增多,我忽然发现要使用好办公电话并非易事。工作之余,我对电话的使用方法作了些许总结,以飨读者。

一、电话使用的前提准备

1.话机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办公电话必须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如果是普通电话,这就需要申请更换,否则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领导或关系近的人来电,而电话不具备该功能,你就会以“您好”开头,如此便拉远了你们之间的距离。

2.熟记联系方式。一要熟记单位全体领导、本部门和常联系部门领导、办公室主任的办公电话、手机,甚至家庭电话。二要尽快记住其他人的联系方式。如此,当有电话打进时,你立刻就能知道对方是谁,然后有针对性地接听;同时,拨打电话时无需查找,节省时间。尤其因急事拨打电话时,就更加凸显了熟记号码的必要性。

3.注意电话保养。电话使用久了就会产生感情,提高工作的效率,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同仁刚更换电话时感觉不适应的原因。总之,不论从私人感情还是从爱护公物方面都应做好电话保养工作。

4.讲究轻拿轻放。不论你心情愉悦还是郁闷,不论是接听还是拨打,不论是先挂还是后挂……一定要轻拿轻放。如果我们先挂,而对方听筒还在耳旁,你使劲一挂,会严重刺激对方耳膜,有损自身和单位形象。换位思考,你也会产生不愉快的情绪。

5.时间适可而止。通话时,要在保证说者清楚、听者明白的情况下尽力做到内容言简意赅,最好将每次通话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可稍长。

6.通话终止有方。终止通话时,由哪一方先挂断电话在礼仪上很有讲究。按照金正昆先生所言: “当双方地位相当时,通常被求一方先挂断电话,有求于人的一方则不宜如此;若通话并不涉及实质性问题,应由主叫方首先挂断电话;当通话双方是上下级关系时,则应由上级先挂断电话。”当然,遇到特殊情况,就要灵活处理。

7.务必公私分明。不论什么工作都要做到公私分明,使用电话亦不例外。上班时间不宜接听私人电话,更不可使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号码,尤其不能煲电话粥。这不仅会损害自身和部门形象,更会影响工作进度。

二、拔打电话的注意事项

1.选准时间。一般情况下,拨打电话要避开对方不愿被打扰或精力可能松懈的时间,如周五下午、周一上午、上班后的前半个小时及下班前的最后几分钟。(文秘工作 )避开影响对方生活或休息的时间,如假期、午休、深夜或就餐时间。当然,紧急事务除外。比如:下班前领导临时安排紧急事情,需联系相关部门处理,这时就要毫不犹豫地拨打电话,但通话一定要客气。

2.做好准备。拨打电话前应做好准备,如将电话号码、备用号码、通话要点、强调之处等列个清单,以免遗漏通话内容,影响工作进度。

3.礼貌拨打。拨打电话要注意礼貌,尤其是打给陌生人。一般情况下,以“你好,请问你是不是……(姓名+职务或职业)”作为开始语,而不是“喂……”,避免对方不是自己所找之人而误事。

4.强调要点。为保证沟通效果和把事情落到实处,务必对要点加以强调。一是通话要点宜少忌多,每次通话最好只有一个要点。二是通话结束前应再次对要点加以强调。如果事情非常重要,可以礼貌地请对方做一下笔录。

三、接听电话的相关要求

1.来电必接。不论工作多忙多累,只要有来电就必须接听。即使当时不宜通话,亦应先接电话说明原因后请其指定时间,由自己回电话。

2.认真确认。接听电话后应进行确认:一是问候对方以确认有人接听,二是自报单位、部门名称确认对方没有找错地方,三是自报姓名以确认对方没有找错对象。

3.专心致志。接听任何电话均应聚精会神,否则难以确保听得清、记得准。如果来电时你正在伏案做紧急工作或接听另一个电话,应礼貌地告诉对方自己正忙,寒暄之后约定回拨时间,然后挂断。

4.善待错拨。如果发现对方打错了,不仅不能恼怒,还应态度和蔼地告知对方,然后礼貌地指明对方所错之处。

三、代接电话应遵守的规则

代接电话除注意接听电话的基本方法外,还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表明身份。首先应当说明自己的身份,告知对方自己的职务及与对方所找之人的关系,然后诚恳地告知对方: “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以代劳或转达。”假如对方婉拒,则不必勉强。

2.区别情况。被找之人不在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忙于他事,不能立即接听;二是不在现场,几分钟或一小会就回来;三是因事外出,一段时间内不能返回。代接电话,仅说一句“他(她)不在”显得过于生硬、不礼貌。代接者要针对不同情况

选择以下用语:“你好,他(她)正在忙(刚出去),如果不急的话,麻烦你过几分钟再打过来”, “你好,他(她)出差了,是否方便由我代劳或转达,如不方便,请直接拨打其手机(手机号是否能够告知对方要先征得本人的同意。)”。

3.认真记录。代接电话时要做好笔录。笔录的基本内容遵循“SWIH”的惯例,即何人、何事、何因、何时、何地与如何做。记录完后,要将内容及时告知本人,以便尽快处理。

4.保守秘密。帮人代接电话,不论涉及公事还是私事,代接者都不能擅自向他人透露与此相关的任何信息,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

总之,使用电话的方法技巧很多,我相信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有更多的体会。不论原则多少,总的要求是礼貌大度、耐心谦和。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第7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5年起在全省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全省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全省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带头使用正版软件。

二、认真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本地区、本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由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会同省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部分设区市、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对需要使用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明年1月31日前向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报告(一式五份),内容包括软件使用检查情况、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资金安排等。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软件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各级新闻出版(版权)、信息产业、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各级新闻出版(版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各级财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各级政府采购责任单位要健全和完善计算机及正版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在购置计算机设备的同时必须随机提供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所购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技术要求。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经贸、信息产业、财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每年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省政府。

四、按时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省、市、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要在明年10月底前完成。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明年8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机关要在明年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将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于明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由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汇总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

版权局)和省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6〕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粤办函〔2004〕239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市直机关正版办公软件的采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地、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带头维护软件著作权,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可以树立政府威信,实现有效监管。同时,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也是履行国际承诺,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客观要求。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对于振兴我国软件产业,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带动社会各界使用正版软件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软件对于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促进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清理盗版软件工作,不购买和使用盗版软件。凡使用盗版软件的,一律要更换。

二、狠抓落实,依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做好办公软件配发工作。市财政已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正版办公软件,以实现党政机关办公软件的正版化。2006年11月1日前,正版办公软件将配发给市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更换正版软件前,各单位要做好文档备份等准备工作。正版软件使用人员培训计划,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知识产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现市直各单位办公软件正版化。在市政府集中采购配发正版办公软件的基础上,市直各单位要在2006年12月31前全部实现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的正版化。未列入市政府集中配发正版办公软件的市直有关单位,也应在2006年12月31前全部实现操作系统、杀毒等办公软件的正版化。所需工作经费在本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开展各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县、区政府及直属有关单位要在2007年上半年前基本完成原有计算机操作系统、杀毒等办公软件的正版化工作。

(四)建立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今后采购计算机时,必须同时采购通用正版软件。各级财政及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五)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

三、加强领导,落实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责任

(一)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参照市的作法,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在认真统计汇总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和更换工作,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三)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要严格按章办事,规范运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真正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使用正版软件的意义,提高本单位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软件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责任制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明确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今后各单位办公软件的购置经费均需列入本单位预算。

附件:市直机关正版办公软件配发表

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4-22 ]

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0]正字1号

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执行,根据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做好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附:《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安徽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家《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1、巩固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合力。在巩固完善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决策、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相互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对各市、各部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部署指导。各市要完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列入同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

2、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工作取得实效。对各市、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对国资企业、民营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抽查和检查工作,有效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3、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营造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良好环境。各市、各部门要高度关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矛盾冲突,妥善解决突发事件,及时纠正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避免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工作任务,扩大工作成果

1、坚持“依次推进”原则,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向纵深。各市要结合实际,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在确保大型国有、外商投资、民营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优先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公司等具备条件、经营规范的重点行业、企业领域开展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开展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巩固已有工作成果。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在我省遴选并上报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我省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机制,巩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已有成果。

3、确定“阶段性目标”,调动企业积极性,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不断扩大。 我省今年“阶段性目标”是300家企业,主要是部分大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勘察设计、医疗卫生、印刷、网吧等行业。重点在部分对软件依赖度较高或以软件为基本生产资料的行业深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各市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市第四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企业名单,明确201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每个市至少不少于10家企业。 进一步加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行业监管”与“协会辅助”的良性互动;进一步落实国家软件采购政策,总结和推广软件集中采购工作,扩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缩短折旧,摊销年限,调动企业采购正版软件的积极性,确保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不断扩大。

三、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1、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打击软件盗版工作力度。要在对软件市场、电脑城等经营场所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和通过网络销售、传播盗版等非法行为,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2、各市要加强宣传教育、正面引导的基础上,对使用盗版软件、经宣传教育不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执法威慑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平衡保护的市场环境。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市场监管;要协调软件行业中介组织,督促规范服务商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广大软件使用企业的正当利益。

四、加强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版权法律意识和使用正版软件的主动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银行、医疗卫生等行业指导培训工作;各市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法律知识、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加强版权保护、使用正版软件的法律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开展公众宣传活动,宣传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政府部门依法监管、打击侵权盗版的重大成果,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信息工作,促进各市、各部门、协会之间以及各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编发《安徽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简报》,及时反馈情况、交流信息、总结和推广经验。组织各市相关部门、各行业之间以及企业领导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学习观摩、座谈等经验交流活动。

五、加强评选表彰,发挥示范作用

1、加大评选表彰工作力度,推广示范先进经验。做好推荐第二批“全国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报送工作,开展我省第一批“企业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总结和推广示范企业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广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能力和推进水平。

2、综合利用版权表彰机制,调动各市和软件企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全国版权示范评选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荐软件企业参加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的“版权金奖“评选活动,加强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软件企业的表彰奖励。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各驻岩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9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全市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带头使用正版软件。

二、认真整改,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由市文化与出版局会同市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数字办、知识产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对需要使用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在明年1月25日前向市文化与出版局书面报送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软件使用检查情况、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资金安排等,由市文化与出版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其他中央、省属各驻岩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级文化、数字办、经贸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各级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各级财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各级政府采购责任单位要健全和完善计算机及正版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在购置计算机设备的同时必须随机提供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所购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技术要求。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各级文化部门要会同经贸、数字办、财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市文化与出版局每年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四、明确目标,按时完成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省、市、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要在明年10月底前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在明年9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文化与出版局(联系人:黄晓洪,联系电话:2280466),由市文化与出版局汇总后报市政府,以便按时上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市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全面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各区县、各部门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同时将完成情况及时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抽查。

三、切实落实购置、使用、管理正版软件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监督各计算机办公设备政府采购供应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四、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每年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坚决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族产业的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 〔2004〕41号)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软件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从大局出发,把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依法行政,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对部门使用软件的集中清理,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必须于2004年底完成软件正版化,各州 (地、市) 政府及其各部门必须在2005年底完成软件正版化。

二、组织领导

全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组织对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我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省发改委、省经委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提供使用正版通用软件产品目录,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省财政厅要将购买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省政府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责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工作步骤

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省政府各部门清理和软件正版化阶段)

省政府各部门从2004年8月起对使用软件进行清理,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1、开展自查 (2004年8月)

省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自查、核实结束后,于9月1日前将自查结果书面报告和 《现有计算机软件调查表》报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没有按时完成自查清理工作的,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

2、正版软件采购及更换 (2004年9月至10月)

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和正版软件需求计划,编制省政府部门通用办公软件的总体需求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核。所需经费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列入各部门预算,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省财政厅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省政府各部门已经购买的软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应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采购正版软件时,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省发改委、省经委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软件培训,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省政府各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盗版软件的删除和更换正版软件工作。 3、检查验收 (2004年11月至12日)

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省政府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凡发现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予以删除,由此导致工作无法接续造成损失的由使用单位承担,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二)第二阶段 (州、地、市政府及其各部门清理和软件正版化阶段)

各州 (地、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在今年积极开展清理和软件正版化的准备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于年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5年开始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指导小组,对各州、地、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检查,保证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州 (地、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成为使用正版软件的表率。

附件:青海省政府部门现有计算机软件调查统计表 (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8-30 10:28:50

作 者:

来 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53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绍市机〔200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做好政府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和政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的良好形象,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并将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及时作出部署,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1、自查摸底阶段(2004年8月30日前)

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就此项工作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室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自查结果于2004年8月30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更换阶段(2004年9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浙政办发〔2004〕83号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分步实施,狠抓落实。要对正在使用的软件进行彻底的清理、检查,坚决销毁盗版软件,已经完成使用正版软件任务的,要继续巩固成果,防止盗版软件反弹;尚未完成使用正版软件任务的,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更换正版软件。各有关单位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的更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绍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予以通报。

四、明确职责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文广、发计、财政、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和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构的协调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文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计部门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将购买正版通用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工作,对达到固定资产价位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软件市场的管理,打击盗版软件的制作和销售窝点;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1、嵊州市乡镇(街道)及部门使用软件自查表

2、嵊州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嵊州市乡镇(街道)及部门使用软件自查表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软件项目 正版软件 盗版软件 备注 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 操作系统 办公软件 杀毒软件 业务软件 其它软件

电 脑 台式 台,便携式 台

2004年 月 日 正版、盗版软件的认定说明:

一、凡原装国产、进口品牌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原则上视为正版软件;兼容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视为盗版软件。

二、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办公软件,无论品牌机还是兼容机,均视为盗版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杀毒软件,无论是品牌机还是兼容机,均视为盗版软件。

附件2:

嵊州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春燕 副组长:孔志刚

裘国梁 成 员:郭君华 (市发计局)

李 平 (市公安局)

茹万红 (市财政局)

史忠兴 (市文广局)

周力军 (市工商局)

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史忠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版权 软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6日印发

第8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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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11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11月2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造成13人死亡、9人被困井下,再次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暴露出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动员不到位、检查不深入、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再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实现大检查全覆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查找前一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重点解决条块发动不力,未形成大检查合力和氛围的问题;大检查覆盖面小,检查活动不规范、不认真的问题;发现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不明确,标准时限不严格,查验不力的问题;对大检查工作不负责任、照抄照搬、只说不动等问题追责不力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而告之,动员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相应的查改记录。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各省级安委会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下级政府和辖区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县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实现全覆盖,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检查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完善细化大检查方案,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开展检查,对高危企业和建设项目要从规划设计入手,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现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检查的项目,对表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规范检查执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果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视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责问责,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企业及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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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和隐患、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复查;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对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省级安委会要组织抽查3-5起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典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和时间,明确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市县、监督检查到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把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大检查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请各省级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于2016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抽查3-5起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来源: http:///fg/detail203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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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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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扎实做好农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既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关键之举,也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探索。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涉农资金充分授权,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切实配合财政、扶贫等部门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二、准确把握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意见》要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涉及农业部门管理使用的主要是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财政专项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各级农业部门要准确把握《意见》要求,扎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编制规划,突出产业。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主体。各试点贫困县农业部门要强化部门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编制好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并与国家相关扶贫脱贫规划做好衔接,把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作为资金整合后对产业扶贫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强化资源和资金整合能力,明确重点任务和目标,引导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大产业扶贫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指导,做好服务。中央和省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的同时,重点做好“放管服”的文章,坚持到位不越位、指导不指派。市县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并及时总结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机制和模式,为全面推开试点打好基础,也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探索经验。

(三)严格监管,注重绩效。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省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扶贫等部门,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分工,强化对试点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支持农业生产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县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强化对统筹整合后涉农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今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三、扎实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产业是贫困地区发展的根基,是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依托。产业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模式的重要特征,是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最重要的举措。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通过产业扶贫工程,实现3000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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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强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在推进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创新理念机制,调整优化结构,充分利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有利时机,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争取从资金扶持、技术支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切实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指导帮助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市场需求,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一批能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贫困户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收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带动贫困户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来源: http:///fg/detail2022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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