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对自己负责

2022-11-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自己对自己负责

培养对自己学习负责的态度和能力

学生的自主性发展,首先表现为他们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能够在教师的启发、指导下独立探索知识,善于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追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在学习遇到困难时,学生勇于质疑和向他人请教。而学生自主性发展的结果,是养成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积极负责的态度与能力。中学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的态度和能力。

为此,我校主要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完整的课程体系

1.以“走遍石景山”为中心的整合各学科相关内容的综合实践类课程。如话说永定河课程,冰川馆历史地理环境文化课程,沿河城地质变迁综合课程;寻根陕西、寻梦敦煌暑假考察课程;游学扶桑等拓展国际视野类课程。

2.注重探究能力培养的科学探索类课程。如校园植被的校本研究课程;载人电动车的制作课程;身边的小草标本制作课程;永定河河道变迁的模型制作。

3.开发学生潜能、增强创造力及健康成长系列课程。如性健康教育校本课程,潜能开发课程,中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我爱魔术课程,手指操课程,楼梯艺术团教程,古城艺墅课程,飞天壁画的临摹课程。

4.挖掘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延展课程。如依托雏鹰计划和翱翔计划开发的土壤修复课程、石景山可吸入颗粒物的分布课程,科技探索冬令营系列课程,探索心灵的奥秘课程。

5.传统文化教育类课程。如中秋节和重阳节主题活动以及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文化节日整体课程;学校仪式课程;生活礼仪课程(东西方礼仪比较课程)。

6.中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系列课程。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连续举办两届科学探索冬令营,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实验。学生自主探究制作触摸屏查询系统、载人电动车、永定河沙盘模型等。

2.组织多种形式的科学探索活动。教师把地理和生物课堂搬到校园里,先从认识校园的植被开始,接着利用校园建设的机会制作校园土壤剖面图,制作植物标本。师生多次前往石景山冰川馆、龙门涧大峡谷、门头沟沿河城、永定河出山口采集岩石,了解岩石知识。

3.参加科技比赛活动。参加水火箭、车模、叶画、单片机等多项市区级比赛;参加北京金鹏科技论坛。

4.利用游学活动进行科学考察。在“寻根陕西、寻梦敦煌”的活动中考察祁连山丝绸古道的物候特征及变化。考察壶口瀑布的成因。在英国、日本体验海洋性气候,辨析纬度相同的大陆两岸植物分布的不同特点。

5.组织学生和教师、专家交流。今年是国际化学年,日本大地震的核泄漏等事件都是当下的大事。学校组织理科教师聆听严加安院士《大道至简,大美天成》的报告,组织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师生聆听黄春辉院士《化学让生活更精彩》的讲座,邀请人大附中的张冬梅老师为全校教师做经验介绍。教师们和王绶琯院士座谈,并在北京青少年科技俱乐部的指导下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

6.开展名师讲堂。有臧义萍老师的《中国为什么没有诺贝尔奖获得者》、黎周老师的《爱因斯坦与相对论》等。学校还组织师生收看《探索》等科学节目。

7.积极参与雏鹰、翱翔计划。作为生源校,积极选拨学员,并把每一次选拨当作对学生进行科技教育的机会,让翱翔计划、雏鹰计划成为培养学校师生的平台。

8.借助研究性学习和社团活动,为不同特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适合自己的课外科技活动。我校有30个学生社团,其中有单片机与机器人、化学魔术社、天文小组等多个科技类社团,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从中得到收获。

9.始终如一地在每一个学科中进行科学渗透,培养孩子们的科学意识和科技素养。

建立、健全评价反馈系统

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期初制定严谨、简明、操作性强的目标,并明确对这些目标的评价方法;将日常的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装进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中;借助各种形式的点评和展示,使学生不断审视自我,思考未来,激发发展的愿望,并把美好的愿望一步步变成能力,明确目标,主动规划,不断完善,从而使自己不断进步!

作者:张希武

第2篇:对“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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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此次被写入刑事诉讼法50条,引起国内外关注。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又向国际标准迈进一大步的标志,该条款在有效遏制刑讯逼供问题上也被寄予很高的期望,并希望由此促使公安机关取证能力和取证技巧的提高,对公安机关执法模式、执法理念的冲击非常大。但是,有关该规范的核心内容问题是公众争议最多的,其中两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沉默权;应当如实回答;冲突

1 前 言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写入刑事诉讼法第50条,引起国内外广泛的关注。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又向国际标准迈进一大步的标志,该条款在有效遏制刑讯逼供问题上被寄予很高的期望,并希望由此促使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取证能力和取证技巧的提高,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执法模式、执法理念的冲击非常大。

2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渊源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

“不得强迫自证有罪”是国际人权公约对被刑事指控的人享受的最低限度的保证。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签署加入该公约)第14 条第3 款g项规定:“受刑事追诉的人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有罪”。此项规定表明,在判定对其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时,人人都完全平等的享有最低限度的保证,即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的人都应享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该原则也规定在《美洲人权公约》第8 条、《欧洲人权公约》第6 条和《儿童权利公约》第40条(我国签署了该公约,1992年3月1日该公约在我国生效)。

“不得强迫自证有罪”也是世界主要国家法律对被刑事指控的人享受的最低限度的保证,如1641年英国国会通过法律,禁止强迫自证有罪;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在任何刑事案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犯罪”(后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不得自证犯罪的特权解释为“沉默权”)。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36条第(一)款规定:“首次讯问被告人时……要告知他对于控诉有答辩的权利,也有权不予答辩”。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任何人可因自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有罪判决而拒绝作证”。《法国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首次出庭时,负责侦查的预审法官应“通知他有不作供述的自由”。这些规定都包含有不得强迫自证有罪。

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提供了程序性保障,反映了一国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状况和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程度。在现阶段,我国引入该原则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我国已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除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外,应当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吸收其中的精华,使国内法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并认真加以落实。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国际性准则纳入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中,在第50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之后增加了一句话,即“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表明了我国在遏制和打击刑讯逼供方面的决心和立场。

3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核心内容分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的保障,是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一大进步,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但有关该原则的核心内容问题,是此次修法中公众争议最多的。其中涉及两方面的问题。

31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否包含了沉默权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句话表述了一个牵动诉讼格局或全局的原则,它讲明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中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其次,主张他有罪,证明责任在控方;再次,这是一项权利,既然是权利,被告人可以享用,也可以放弃而选择坦白交代;最后,如果他坦白交代了,要从宽处理,这实际上强化了自首原则和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

对于一些报道称:“确定这个原则就是确定了沉默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就包括可以不说话、保持沉默,这就等于有了沉默权。”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认为:“这是一种延伸的理解,更是一种推论。修正案中并没有规定沉默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不等于就有了沉默权的规定。”在这点上笔者赞同樊崇义教授的观点。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现行法律仍然规定它是法定证据之一。反对采用强制手段获得口供,但不是不要口供。所谓“默认”只是一种理解,法律的标准是要给出“明示”,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不能说“默认”了沉默权。

长期以来,在公安机关办案传统中沿袭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认为办案必须施行高压手段,这样破案才能见效快。这种意识是源于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个原则实质上是告诉办案人员,要改变侦查模式和侦查办法,要把精力和工夫下在实物证据、口供以外的证据上,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侦查模式。

32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与“应当如实回答”是否冲突

刑诉法第5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是,第118条又保留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应当如实回答”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并存,从字面上有歧义,有可能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矛盾。目前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第50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与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是相冲突的。“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指追究犯罪的机关,不能采取措施强迫任何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人,承认自己有罪或做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而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该条为义务性规范,根据法理学原理,义务性规范具有强制性,即义务人必须遵守、履行,不得放弃,否则可强迫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嫌疑人不回答,而是保持沉默,那么可以采取强迫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显然两者是相冲突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与“应当如实回答”并不矛盾。此观点表现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不被强迫自证其罪”与“应当如实回答”是从两个角度来规定的,二者并不矛盾。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的精神。因为现在的刑事诉讼法里就有严禁刑讯逼供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防止刑讯逼供,为了进一步遏制可能存在的这样一种现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样的规定对司法机关是一个刚性的、严格的要求。而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是从另外一个层面、从另外一个角度规定的。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了问题、交代了自己罪行,可以得到从宽处理。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部程序法,要落实这样一个规定,它要求犯罪嫌疑人:如果你要回答问题的话,你就应当如实回答,如果你如实回答,就会得到从宽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朗胜的观点)。

第二种,“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点在“强迫”二字,并不意味着反对一个人自证其罪。如实回答的义务并没有取消,不得自证其罪和鼓励自愿供述并不冲突(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的观点)。

我们也认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应当如实回答”并不矛盾。

第一,“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的目的,是为进一步禁止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从正向理解,是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取得有罪供述时的权力限制,即,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做有罪供述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予以强迫。从逆向的角度看,这一规定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做有罪供述的权利。

第二,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如果自愿证实自己有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坦白,那么就是允许的。因为侦查机关会告知其如实供述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主动坦白的机会和可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第2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犯罪嫌疑人履行“如实回答”的义务,则可以享有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从宽处理的实体效果,否则,如果其拒绝供述或者供述不属实,则承担放弃上述实体利益的风险。但是,其供述无论是否属实,均不得被强迫自证。

第三,“如实回答”的规定,在有“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的情况下,如实供述就是自愿的如实供述,而非被迫的如实供述。如果是被迫的“如实回答”,则就违背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第四,“应当如实回答”,显然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义务,但是这一义务并非“回答”,而是“如实回答”。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朗胜在2012年3月8日答记者问时所说:“它要求犯罪嫌疑人如果你要回答问题的话,你就应当如实回答。”即,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仍然具有回答或者不回答的选择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了回答,则必须如实回答,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了拒绝回答,则享有不被强迫的权利。

第五,虽然“如实回答”之前限定为“应当”,但并不表示就因此能够强迫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犯罪嫌疑人不遵守这项义务并不应当导致被加重处罚。坦白是可以从宽的依据,抗拒肯定不是加重的依据。因为刑法处罚的是已经定格的犯罪而不是犯罪之后的态度。

由上,我们可以将刑诉法修正案中“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和“如实回答”并存的规定理解为:第一,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做有罪供述的权利;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做有罪供述的,应当如实回答;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证实自己有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坦白,要从宽处理。

参考文献:

[1]胡石有完善严禁刑讯逼供法律制度——兼谈“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J].法学杂志,2007(1):28

[2]杜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不等于沉默权[EB/OL].[2011-09-25].http://legal peoplecomcn/h/2011/0925/C226563-2619831358html

[3]徐俊“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与“应当如实回答”相冲突[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5).

[4]张青松如何理解“不被强迫自证其罪”与“应当如实回答”的矛盾[EB/OL].[2012-03-30].http://WWWsqxbcom/case/item14html

[5]张洲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要求如实供述是否矛盾[EB/OL].[2012-03-31].http://hnsq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012

[作者简介]沈慧珍(1964—),女,回族,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教授。研究方向:刑事法学、法理学。

作者:沈慧珍

第3篇:现代艺术的意义及对自己绘画创作的思考

[摘要]中国现代艺术蓬勃发展,很大一个原因是受西方现代艺术的影响,经过几十年对西方现代艺术的学习,加上前辈们的不断摸索,才得到今天的成果。但是,从此以后我们就可以脱离西方现代艺术了么?我们是否已走出自己的路?再此想到今后自己创作的一点思路。

[关键词]中国现代艺术西方现代艺术现代社会社会心理

“现代艺术”是西方20世纪以来的占主导地位的艺术形态。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西方社会进入现代时期,出现了与古典艺术和近代艺术不同面貌的现代艺术,它的突出特征是在艺术形式上不再以写实的风格为主,而是体现艺术家个性的观念和形式语言,并且形成了许多艺术流派,一个时期以某种艺术流派为主导。如我们比较熟悉的立体派、未来派、超现实主义、抽象主义、波普艺术、照相写实主义,等等。当然,无论何种艺术形式,其所反映和表现的都是现代社会变化给人们带来的社会心理特征,都是艺术家对艺术表现形式的探索。其积极成果是丰富了人们的审美经验,开拓了艺术的视觉表现空间;其问题是因为缺乏共同的艺术标准和过分的个性化,造成艺术上的良莠不齐。

现代社会的快节奏韵律,造成了现代人焦躁的心理,社会状态和社会准则也是复杂多变,让每一个身在其中的现代人感受到现代社会带来的独立自由,同时也感受着自己孤独寂寞的内心,对灵魂的考验和对心灵的拷问。艺术包括文学、音乐、舞蹈等诸多表现形式,是艺术家运用不同的方式通过不同的表现手段传达着对世界的看法、态度和种种心理期待。现在社会的种种表现手法其实是现代艺术家借以表达自己内心的观点的手法。

现代艺术走到今天是步履蹒跚的、迟缓的,在快速变化的节奏中行走着一条充满坎坷的道路,也在对现代社会的参与和互动中演变和发展着多变的样式;现代艺术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一路上充满着坎坷与波折,也经历了低迷时期,但是在反映人性的复杂,人的多样性和生命意义中,在揭示社会问题时,在阐释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判断上,还是具有它应有的价值和存在意义的。

在各国的现代化过程中,都出现与自身社会发展特征相关的、具有自己文化内涵的“现代艺术”,在内容上反映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在艺术形式上体现了现代精神。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上的先行,西方“现代艺术”对全球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很多国家的国的艺术都是西方的翻版。

新时期以来,由于社会在向现代性快速发展,中国艺术家也迫切面临对艺术现代性的思考与追求。于是,西方的现当代艺术不论现代或后现代,都成为了理论家与艺术家学习的唯一对象,于是西方当代艺术理论与当代艺术形态被迅速传授和效仿,对我们探讨艺术“现代性”问题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而构成了中国的文化艺术领域进入了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形成今天在意识形态、文化精神、价值标准、艺术观念等等方面,各有不同的定位和取向,使我们的艺术园地,呈现出交流融合与碰撞冲突并存的局面。

中国的艺术在20世纪的百年发展中,虽然在鲜明的文化上的具有现代性,但中国现代艺术在某种程度上来自于西方现代艺术,并不具备西方艺术的逻辑演变过程,是一种在短时期中对西方各种艺术形式并融汇合与快速流变的掺杂样式,从产生的那天起,吸取的是西方各国绘画的精髓,造成中国现代艺术“前卫性”发展势如破竹。

西方现代艺术确实给中国现代艺术带来了巨大影响,但中国现代艺术也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存在,在艺术界也是不容忽视的。方力钧、张晓刚、高小华等油画艺术家已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虽然西方现代艺术以前是,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会走在我们前头,但中国现代艺术一直在不断摸索,并借鉴参考他们的艺术作品,在曲折中成长起来的中国现代艺术必定会成为一枝独秀屹立在世界艺术市场上。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是今后的创作源泉,令我颇感兴趣的是当代人们的生活。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现在人们的生活好了,品质也高了,追求的再不是“解决温饱”、“生活奔小康”等问题,现在伴随着人们的却是过高的生活品质导致的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等各种富贵病;现代社会女性普遍追求的骨感美,从而节食导致营养不良,以及减肥药对身体的损害等等,引发我对当代社会生活的反思。在缤纷复杂的现代社会环境里,要寻找属于我自己的绘画语言,对一切古板的事物,抱着崇敬的态度,不能嗤之以鼻:对时新的西方国家艺术作品和艺术思维更是我重要的关注对象。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中国现代艺术或多或少会受到“国际惯例”和传播媒体的双重影响,我们新一代的未来艺术家们应重新树立高尚的审美情操,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使现代艺术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作者:罗希

第4篇:自己对自己负责

谁对自己不负责任,谁就要对这种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后果负责,承担这种不负责任的责任。及时纠正自己的过失,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第5篇: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工作就意味着责任,岗位就意味着任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承担责任的工作,也没有不需要完成任务的岗位。工作的底线就是尽职尽责。

工作中,我们来不得半点的马虎,无论你是初入职场的新人还是工作已久的老职工;不管你是职场卑微的小职员还是公司的高级干部,如果你对工作敷衍了事,不思进取,只想一劳永逸的贪图享受,这样做的结果将永远被工作所弃之。

作为化学人员,我们的工作更加需要细心与耐心,虽然大多是一些轻微的活,但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就像我们在做实验的时候一滴溶液与半滴结果的差别是很大的,如果我们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少滴或多滴半滴的溶液表面上也许看不出什么,就是节约或多花一分半秒钟,但是后果呢,你能负责吗?根本不能!如果现在你对待工作的态度也是以一滴溶液当半滴来滴的话,那么,请你此时此刻从事好自己的工作吧!无论接受什么样的任务,你都要全心全意地投入自己的工作,将工作当成一项艺术去追求,这样我们才能体会到工作带给我们充实和快乐。

有时候我们在工作中是为了涂个方便,不想麻烦,结果更多的麻烦就会来找上你,比如你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戴安全帽,不想回去拿,认为进生产现场几秒钟没有事,或许就是你进去的几秒钟就会躺了出来。这是行为是对工作不负责的态度,结果造成了对自己不负责,对公司与家人的不负责。工作中我们要对自己和别人负责,工作中应该按规程去做,不要怕麻烦。工作中让我经常接触危险物品是酸碱了,在试验中是经常用到的,很多时候,如果我们都有一种自我侥幸的心理,认为不会有什么事的,该戴防护眼镜的不戴,该戴手套的不戴,该穿防酸碱衣服的不穿,如果不小心一滴酸飞溅到眼睛,悔之晚矣!记住:我是为自己工作,为自己安全负责,为自己的工作负责。那么我需要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无论大小,顺利完成它是我应当履行的责任。

为自己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吧;为自己负责,珍惜现在拥有的工作机会并对它负责吧。我们是企业中的一员,企业的发展成败将决定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既然选择上了这份工作,我们就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并且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6篇: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实干兴业,空谈误事。

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当人谈到幸福时,有谁会联想到工厂失火、瓦斯爆炸、轮船沉没、大厦倾覆、飞机坠落、火车相撞,又有谁的眼前会出现断肢残臂、血肉模糊的恐怖场景?有谁会把安全与幸福联系起来?然而,安全硬是活生生地将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扯在了一起。在上班路上,在憧憬幸福生活之前,我们不妨先回答几个问题:安全是什么?为什么我要安全?谁关心我的安全?

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爱,你的安全就是你对家人的爱。对于广大职工朋友来说,幸福存在于平淡、真实的生活瞬间,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的健康、我们的安全作为保障。只有我们健康、安全地回到家里,我们的家庭才是快乐的、圆满的。平安很简单,可有些人就无视这些简单,把平安踩于脚底下,把亲人的担心和牵挂当成唠叨,无视安全法规,无视厂规厂纪,于是一幕幕血淋淋的安全事故就这样无可避免地发生了。安全是对家人的爱,爱的对立面是痛苦。

为什么我要安全?因为我们带着期望来上班,我们的身上有对家人的责任,有对企业的责任,有对工作的责任,为了这些责任,我们必须在上班过程中平平安安,这是所有与我们有密切关系的人的共同心愿。

明白了安全对自己的重要性,我们来看看谁更关心我们的安全。家人关心我们的安全,可是他们在家里,只能在心中祈祷;领导关心我们的安全,可是他们不能代替我们工作,只能督促我们注意安全。安全问题只有我们自己在工作中规避,没有人比我们自己更应该关心安全问题。

只有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能最好地保护自己。安全就掌握在我们的意识里,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监控器、报警器、灭火器以及所有的安全设备都是死的,只有正确使用它们的人是活的,有了人的安全主观能动性和安全技能,才有真正的安全保障。所以,我们的安全不能交给设备,也不能交给他人。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个人是家庭的一员,自身的安全就是家人的幸福,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将会给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给家庭生活抹上一层永远的阴影;个人是企业的一员,无论发生什么事故,不仅是给自己造成痛苦,对企业也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不管是作为个人小家的一员,还是企业大家的一员,员工在工作前必须冷静地思考安全的位置和分量,杜绝事故的发生,防止隐患的蔓延,保障自己的安全。 实干兴业,空谈误事。

对自己负责,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很多人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只重视抓安全工作大的方面,却忽视了一些安全小事,一些人的头脑中还未真正树立起“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认为小毛病、小问题、小隐患无碍大局,司空见惯,认为不会出事,这种观念是十分有害的。小事也会酿成大事故!

工作中,往往由于少数人责任的懈怠、安全意识的淡薄,使许多完全可以消除的小问题、小隐患、小苗头,终究累积酿成了滔天大祸。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生产”人人都会说,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还需要用好几个心:一是进取心,平时的工作要做好,认真夯实理论基础,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努力提高实际操作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二是专心,工作的时候要集中精力,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 三是细心,不管是长年接触的,还是第一次接触的工作,都来不得半点儿马虎,粗心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天敌;四是虚心,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就是因为一些“冒险家”胆子太大,不懂装懂,冒险蛮干造成的;五是责任心,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在安全生产中切实做到“严、细、实”。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从“要我安全、为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时时刻刻讲安全,事事处处保安全。

安全不仅属于企业,也属于社会,更属于家庭和我们自己。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为了各自的生命,为了他们的安全,为了家庭幸福,请警钟长鸣,痛下决心改正那些工作中的不良习惯,务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我们往往习惯于在出门的时候,才说一声“祝你平安”,其实,任何一个时刻都是生命中一段航程的终点和一段航程的起点,“平安”是所有人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希冀。无论你是伟大者还是平凡者,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我们都必须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就会摔跤,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第7篇:学习《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心得体会

一个人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应对工作负责。

一个对工作没有热情、没有责任心、把不好好工作当成一种习惯的人,会始终如一的高质量的完成好自己的工作?更别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了。有责任意识的人,无论处在什么职位,什么岗位,都能自觉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有了自觉的责任意识之后,才会产生积极、圆满的工作效果。没有责任意识和不能承担责任的人,不可能成为优秀的员工。由此可见,责任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得到了多少,而在于他付出了多少;一个人的声誉,并不取决于他的权力有多大,而是取决于他承担了多大的责任。

工作就意味着责任,岗位就意味着任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承担责任的工作,也没有不需要完成任务的岗位。工作的底线就是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如果一个人,无论是在卑微的岗位上,还是在重要的职位上,都能秉承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并表现出完美的执行能力。

人生在世,责任始终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承担的,因为责任,才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和有价值。尽管在我们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要承担起很大压力和面对各种困难,但一个真正能够承担起责任的人,是会勇敢地面对这些的。责任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动力,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当他面临挑战和困难时,他会迸发出难以想象的能力和勇气,来战胜困难,完成任务。责任心是履行好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工作态度,也是履行好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才能认真思考、勤奋工作、恪尽职守、竭诚奉献;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做任何一件事都会坚持到底,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才能主动处理好份内份外的相关工作;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接受任务会不讲条件,并竭尽全力地去完成任务。

俗话说的好:“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也充分说明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工作不充分重视,不承担起责任,那么我们将一直处在找工作的行列中。我们唯有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工作负责。作为办事处一名科级干部,我认为无论干什么工作,一定要始终谨记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工作为我们带来的一切;始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机关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始终努力进取,不断提高各项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明确责任,铸就责任,超越责任,勇于承担责任,积极负责,工作才会更有价值,人生才会更辉煌。

第8篇:对自己负责

对自己负责,莫让青春沾染尘埃

在当前的时代特点下、人际环境中,我们的青少年学生坚定地站稳自己的脚跟,让自己的思想在新时代开出健康纯洁美丽的花朵是何等的重要!四月,是我们国家对青少年一代集中进行革命优良传统精神教育的主题活动月。所以,每一年的四月,都是一个最能使人抚今追昔、忆苦思甜的月份:在这个月里,我们会浮想起鸦片wenmi.net战争的硝烟、甲午海战的风云、辛亥革命的教训、五四运动的呐喊,在这个月份里,我们会欣慰于天安门城楼上的宣告、改革开放的春风、港奥回归的盛事、世纪元年祖国这边独好的风景……在这个月里,我们会回味那曾经苦难着、屈辱过,挣扎着、反抗过,洒着血、流过泪的满载血雨腥风的悲壮历史;在这个月份里,我们会品尝今天和平着、安宁着,学习着、快乐着,生活着、幸福着的社会主义新生活。 老师们、同学们:时间永是流驶,祖国正在复兴;时间永是流驶,而世界并不太平。如果让我们放眼世界,看看9.11恐怖袭击所造成的灾难和阴影;看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愈演愈烈的暴力冲突给巴以人民造成的人人自危、朝不保夕的悲惨命运;看看阿富汗那不可计数的无家可归的难民……我们应该庆幸,庆幸我们生活在中国,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生活在由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临伟大复兴的走进了伟大时代的中国。 国家是根,中国共产党是干,民族是枝,百姓是叶;惟其根深,才能干壮、枝繁、叶茂。祖国是我们的根,她以她历经五千年发育而成的庞大根系,培育了我们。我们确实是极其幸运的一代,我们没有理由不树立正确的健康的进步的思想。因为在中国的蓝天下,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光明的前途,都会在未来享受快乐的生活。但是,现在,今天,我们千万不能糟蹋青春,放任自己,贱卖灵魂,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确实的,糊涂了今天,必然要殃及未来。因此,今天,现在,我们必须要对自己负责,对未来负责,莫让青春沾染尘埃。然而,在我们千百般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三令五申地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之下,极少数同学依然思想不清,方向错误,行为出格!看看某些同学,打游戏,上网吧几乎成瘾,甚至由此引发屡次的敲诈等恶性事件!这些行为就是糟蹋青春、放任自己、贱卖灵魂的行为,就是影响自身前途、危及家庭幸福、有损学校声誉的恶劣行径!今天我必须利用国旗下讲话这一庄严的时刻,向全校学生郑重地宣告:在本校尤其在本学期内,若再有确凿证据发现打游戏、上网吧、纠集同学或不良青年在校内外滋事生非、早恋、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拦截他人、殴打他人、敲诈或变相敲诈他人等行为者,则我们必将紧握住校纪校规的铁拳,予以无情的重击!我也提请学生会干部们擦亮眼睛,班级干部们擦亮眼睛,团员青年们擦亮 眼睛,有正义感有良知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同学们擦亮眼睛,全体师生们擦亮眼睛,

让千百双眼睛都成为学校管理的视角,让千百颗心灵都成为跳动着正确的保护思想而不是错误的庇护思想的心灵。我们要让邪恶的习气无处藏身,我们要让正气的大旗高高飘扬!我还想警告某些有前科而不知自律的同学,我校是本着教育人转化人的原则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但是宽容是有限度的,我们不可能宽容到你的行为可能造成学校荣誉的损失时还一味的宽容下去的。因为,任何学校都珍惜荣誉,尤其是我们第二职中! 各位老师,同学们:本学期是如此的非同寻常,珍惜荣誉创造成绩对我们是何等的重要。我们确实要倍加珍惜,高效利用,在特别的时期创造特别的成绩。时间永是流驶,机会稍纵即逝;时间永是流驶,任务更加紧迫。本月下旬将举办的第六届技能大赛已剑拔弩张。一年一度的技能大赛结果是衡量我校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展现我校学生动手能力的直接舞台。前面五届,我们的成绩实现了一步一个台阶,一年一次进步的跨越式发展。为了取得大赛的优异成绩,我们的领导,我们的老师、我们的选手,抱着“宝剑锋从磨砺出”的坚定信念,抱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崇高使命,夜以继日,不辞劳苦,埋头急训,不懈不停。他们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精神就是对我们的集体第二职中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这种精神,有了这种斗志,有了前几年的丰富经验,今年,我们的心血不会白费,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老师们,同学们:青春并非是想象中的风花雪月,童话般的虚拟飘渺;青春应该是武装思想、锤炼能力、准备未来、造福一生的港湾。青春,她应该有自己的誓言,学生时代的青春誓言是什么呢?我说,那就是:对自己负责,莫让青春沾染尘埃;对集体负责,誓为学校争光添彩。 谢谢大家!

第9篇:学会对自己负责

有人生于富贵之家,却成了一贫如洗的穷汉;有人生于诗书世家,却站在目不识丁者之列;有人生于帝王之家,却苦求为一布衣而不得。他们责备他人或苛求命运,却自命不凡地吟诵着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诉说着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感慨。然而他们为自己做了什么呢?他们既没有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也没有对自己的家庭负责,更没有对自己负责。(用排比句罗列现象,提出观点)

小仲马初涉文坛时,屡屡碰壁。他的父亲大仲马对他说:“如果你写上你是大仲马的儿子,情况或许会好一点。”“不,站在别人的肩膀上摘到的苹果不甜。”小仲马为自己拟了大量笔名,以免使人把他与大仲马连在一起。终于,他的《茶花女》问世出版,一鸣惊人,堪与其父的《基督山伯爵》相提并论。小仲马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苛求父亲的帮助,不怨天尤人,而是用自己的泪水打拼出自己的事业,这是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更对自己的八斗之才负责。(正面例子)

仲永不对自己的才华负责,将其当作哗众取宠的资本,结果文坛上只留下了警示世人的《伤仲永》。而西蜀的阿斗,东吴的孙皓,南唐的李煜,则是置家国于不顾,或沉迷酒色或残暴凶恶或沉湎于风花雪月。而蜀国后主孟昶更是自甘堕落,14万大军在区区3万宋军前投降,只留下“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的千古嘲讽。他们没有对自己负责,他们没有用自己的努力,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承担起责任,是十足的懦夫!倒让人对毫无权柄却自强不息力图变法的光绪帝肃然起敬。(反面例子) 生在顺境中的人尚且对自己负责,而身处逆境中的人更应自强不息,对自己的命运负责,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反问的陈胜、吴广,在报馆中孜孜求学的狄更斯,在火车上专心致志实验的爱迪生,惜时发愤在厕所里读书的童第周,哪一个不是对自己的命运、才华负责?命运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他们却用来寻找光明!(再次用排比句层层论证)

朋友,行动起来!鼓起你的勇气,激起你的热情,让日月为证,让头脑定夺,用你的行动对自己负责!(结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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