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离退休工作)

2022-04-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总结(离退休工作),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总结(离退休工作)1

今年以来,离退休工作处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与离退休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两项待遇”和组织开展各项学习与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得到较好的落实

1.坚持情况通报、及时传达和阅读文件制度。在开学初召开的离退休人员大会上,党委书记周家华,副书记薛茂云出席并做有关情况通报;举办离退休人员学习会并特邀请了江苏省委研究室特约研究员储东涛做了《关于当前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报告及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举办的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共有180余人次的老同志参加。

2.为离退休人员订阅《益寿文摘》30份及《银潮》63份。

3.支持离退休人员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

4.组织离退休人员80余人赴淮安故居与纪念馆学习、参观。

5.加强信息通报,上半年编印发放离退休工作简报两期。

二、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进一步得到保障

1.坚持经常走访和重大节日慰问制度。离退休工作处平日随时关心走访生病住院、长期患病困难的老同志遗属,协调解决医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上半年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进行走访慰问达50多人次。春节前夕离退休工作处陪同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走访慰问了离休干部、老领导及生病体弱的老同志、遗孀共计37人。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寄发新春贺卡120多张。

2.提高老同志福利待遇和增强服务意识。今年为老同志发放春节食品及夏季茶叶、“五一”和“端午”节日费等福利,并为有困难的老同志亲自送物到家。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为离退休人员分送福利上门50余人次。

3.进一步加强对异地安置老同志的关心。工作人员经常和他们电话联系,随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为他们办理福利费、医药费等。

4.周二、周五为老同志上医院看病拿药定期定点派车。

三、离退休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和离退休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1.召开党总支会议四次,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

2.积极开展《铭党恩 两代互动话人生》为主题的系列迎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包含了1.“给青年人说说心理话”征文活动,收到离退休党员征文16篇;2.“听党话、跟党走、书写光辉人生”访谈活动,由院团委、党委宣传部委派的学生记者向8位离休老党员进行采访互动;3.“铭党恩、老少互动话人生”退休党员座谈会,18位退休党员与我院工程技术学院20__届毕业生党员座谈互动等。

3.今年离退休党支部转正党员二名,为离退休党组织增加了新鲜血液,鼓励老同志退休不退志。

4.离退休党总支响应院党委的号召,组织广大老同志积极参加学院七一唱红歌活动。

5.总支响应省委老干部局号召,开展了争做“四好”(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网上自愿签名承诺活动,我院71名离退休党员全部参加。

6.全体离退休老党员为学院贫困生捐助5270元,个人捐助8100元。

7.向省委老干部局上报了我院退休三支部创建“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材料。

四、老同志的

文化活动得到了有效提升1.依托离退休同志兴趣小组正常开展周四文体活动。

2.请南京市消防总队教员为广大老同志进行了“家庭防火安全知识”讲座,60多名老同志听取了讲座,反映良好。

4.加强对活动室的管理,不断完善活动室建设,今年提出了对活动室改造的计划,得到学院批准并即将开工改造。

5.编印了二期《健康小常识》。

6.认真做好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认真开展关工委秘书处工作

1、制定印发了院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工作小组及二级关工委的调研与沟通。

2、作为南京高校关工委三片片长单位,积极准备了“发挥高校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发挥校关工委委员单位作用”、“加强学院二级关工委建设,组织发挥五老作用”等材料,参加了省教育关工委召开的相关座谈会。

3、今年元月份,组织召开了南京高校关工委三片成员单位工作会议。5月份,召开了南京高校三片片长单位秘书长工作商讨会。

4、组织部分院关工委成员赴南通大学、武汉软件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取经,接待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兄弟院校的交流活动。

5、上半年编印了院关工委工作简报一期。

工作总结(离退休工作)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学徒期工资待遇为每月295元,熟练期工资待遇为每月280元。对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执行。

二、民办教师参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提高工资标准,增资经费按现行开支渠道和办法办理。

三、在1993年9月30日前的离退休干部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按以下标准增加离退休费:1985年工资改革前为中教1、2、3级,小教1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干部(无工资级别的为相应工资额,下同),离休140元、退休130元;中教4、5级,小教2、3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干部,离休130元、退休120元;中教6级以下、小教4级以下和相应工资级别的退休干部110元。

四、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经费,仍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属于财政负担的,除中央适当补助外,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属于单位负担的,由单位自行解决。补助资金由省财政专项调度到各地,实行专户管理,专门用于此次增发工资。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截留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不得用于发放原拖欠的工资。

五、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同时,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工资和离退休费于9月15日前发放到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又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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