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现代化发展作用论文

2022-04-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界定政府的概念、明确政府的行为、规范政府的选择是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基本内容,也是我国构建政治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治学现代化发展作用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治学现代化发展作用论文 篇1:

恩格斯晚年的意识形态理论及其现实启迪

摘 要:恩格斯晚年在批判资产阶级批评家和党内“青年派”思想家对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关系的歪曲和攻击的同时,充分论证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政治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及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完善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恩格斯晚年的意识形态理论对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它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中应当注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互动、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与社会政策的协调性。

关键词:恩格斯;晚年;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

19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不仅资产阶级批评家,而且党内“青年派”思想家均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关系理论进行歪曲和攻击,其中巴尔特和恩斯特就是最为突出的人。恩格斯晚年(1883年起至逝世前)在指导工人运动和整理马克思遗著的过程中,借复信的机会,特别是在与康•施米特、约•布洛赫、弗•梅林和瓦•博尔吉乌斯等人的通信中,抓住一些有代表性的重要论调,坚决反击了巴尔特之流和党内“青年派”对意识形态积极作用的否认,着重论述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和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突出了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战胜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种种诋毁和攻击,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一、恩格斯晚年对庸俗“经济唯物主义”的痛斥

德国资产阶级学者、莱比锡大学教授保•巴尔特在1890年发表了一篇文章——《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在这篇文章中,巴尔特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歪曲为“经济决定论”, 认为马克思主张生产力是历史过程的决定因素,就是否定意识的能动作用。同时,他认为政治、意识独立于经济、不派生于经济、也可以决定经济。巴尔特这一观点不仅在资产阶级批评家当中存在,而且在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人们那里也得到赞许,这引起了恩格斯的关注。例如,巴尔特的观点竟被恩格斯十分赞赏的年轻的经济学家康•施米特所称许。施米特写信给恩格斯说:“我认为,他对马克思的历史观的批判是深刻的。首先,他极力证明,不仅经济单方面决定政治,而政治也决定经济。他一般而言,政治的、法律的、宗教的、哲学的运动在很大的程度上循着内在的、不是从经济基础派生出来的规律,并勇敢地从历史中找出了证明。”[1]305-306

面对巴尔特的挑战,恩格斯首先在1890年8月5日给康•施米特的信中,揭露了巴尔特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歪曲和攻击性的言论。信中说:“我在维也纳的《德意志言论》杂志上看到了莫里茨•维尔特这只不祥之鸟所写的关于保尔•巴尔特所著一书的评论,这个批判使我也对该书本身产生了不良的印象。” [2]690-691这里,恩格斯严厉批判了巴尔特把历史唯物主义歪曲为“经济唯物主义”的谬论。然后,恩格斯认真分析了巴尔特的种种谬论,指出巴尔特根本不了解辨证法,是一个典型的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者,根本不懂社会科学中的抽象的意义和价值。在1890年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愤慨地说:“所有这些先生们所缺少的东西就是辩证法。他们总是只在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结果。他们从来看不到:这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这种形而上学的两极对立在现实世界只存在于危机中,而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虽然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相等: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这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2]705他在1893年7月14日写给弗•梅林的信中进一步指出,巴尔特之流有“一个愚蠢观念。这就是:因为我们否认在历史中起作用的各种意识形态领域有独立的历史发展,所以我们也否认它们对历史有任何影响,这是由于通常把原因和结果非辩证地看作僵硬对立的两极,完全忘记了相互作用。”[2]728

在反击巴尔特的同时,恩格斯也对党内刚刚冒头的“青年派”进行了严正的批评。在当时的青年派思想家中,恩斯特是一个突出的代表。恩斯特于1890年8月9日在《柏林人民论坛报》上发表了《马克思主义的危险》一文,歪曲历史唯物主义。他一方面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现成的公式,用它来裁剪一切历史事实;另一方面形而上学地看待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承认经济的决定作用而不承认政治、意识的反作用。以恩斯特为代表的青年派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因而他们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就更大。恩格斯在1890年8月27日致保•拉法格的信中是这样告诫青年派的——“所有这些先生们都在搞马克思主义,然而他们属于10年前你在法国就很熟悉的那一种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大概会把海涅对自己的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2]695 

二、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

针对资产阶级学者的责难以及党内青年派的歪曲,恩格斯一方面进行有力的驳斥,另一方面也对唯物史观上的漏洞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恩格斯本人深刻地认识并承认在唯物史观的理论建构中对意识形态功能与作用的忽略。他指出:“起初总是为了内容而忽略形式。如上所说,我也这样做过,而且我总是在事后才发现错误。”[2]727晚年恩格斯正是在此基础上,深刻地论证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以及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完善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 深入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恩格斯在1890年10月27日写给康•施米特的信中第一次提出“相对独立性”这个概念。他写道:“新的独立的力量总的说来固然应当尾随生产的运动,然而由于它本身具有的、即它一经获得便逐渐向前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它又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反作用。”[2]701 在这封信中,恩格斯以哲学为例说明:任何意识形态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首先必须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并且指出,由于思想本身的相对独立性,思想的发展并不总是和经济政治的发展保持平衡,经济政治上落后的国家可以提出先进的哲学思想。他说:“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因此,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18世纪的法国相对英国来说是如此(法国人是以英国哲学为依据的),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2]703-704 

1893年7月14日,恩格斯在致梅林的信中着重分析了意识形态形成过程的特点,认为意识形态领域有它本身所特有的发展规律。他写道:“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因此,他想象出虚假的或表面的动力。因为这是思维过程,所以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他从纯粹的思维中——不是从他自己的思维中,就是从他的先辈的思维中引出的。……历史思想家在每一科学领域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 [2]726-727正是意识形态这种在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和独立发展的“独立性”,使得各个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观念都有独立的历史。例如,路德和加尔文“克服了”官方的天主教,黑格尔“克服了”费希特和康德,卢梭以其共和主义的《社会契约论》间接地“克服了”立宪主义者孟德斯鸠。“这仍然是神学、哲学、政治学内部的一个过程,它表现为这些思维领域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完全不越出思维领域。”[2]727这种不越出思维范围独立于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之外而发展,正是意识形态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

恩格斯在全面论述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独立发展道路和经济政治发展不一致时,也突出了意识形态的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他在1890年10月27日写给康•施米特的信中指出,“不论在法国或是在德国,哲学和那个时代的普遍的学术繁荣一样,也是经济高涨的结果。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也具有最终的至上权力,这在我看来是确定无疑的”,“经济……决定着现有思想材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2]704在历史上某种思潮的出现,它需要选择什么思想资料、继承和发扬什么、抛弃和批判什么等等,归根结底都是由经济决定的。

第二,深刻揭示了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论述了政治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对哲学、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发生的影响作用。他认为,国家是第一个影响意识形态发生的政治上层建筑。因为国家一出现,“社会创立一个机关来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这种机关就是国家政权。……但是,国家一旦成了对社会来说是独立的力量,马上就产生了另外的意识形态。”[2]253在这里,恩格斯还以15世纪中叶以来的哲学和1694年后法国的基督教为例说明政治对意识形态的影响。他指出,15世纪中叶重新觉醒的“哲学的内容本质上仅仅是那些和中小市民阶级发展为大资产阶级的过程相适应的思想的哲学表现。”[2]254在1694年后,法国的“基督教进入了它的最后阶段。此后,它已不能成为任何进步阶级的意向的意识形态外衣了;它越来越变成统治阶级专有的东西,统治阶级只把它当作使下层阶级就范的统治手段。同时,每个不同的阶级都利用它自己认为适合的宗教:占有土地的容客利用天主教的耶稣会派或新教的正统派,自由的和激进的资产者则利用理性主义。”[2]256-257

恩格斯晚年的书信进一步发展了政治上层建筑对意识形态发生影响作用的思想,指出政治上层建筑是联系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中介”。他认为政治上层建筑距离经济基础最近,直接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及时地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而意识形态是更高地悬浮于空中,远远地离开物质的经济基础,并且和经济基础的联系不是直接而明白的,而是间接而混乱的,因为它被其间的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这些中间环节就是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虽然社会经济因素对于各种意识形态的发生和发展、内容和形式的更迭是起着决定作用的,但是这种决定作用只是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的。经济基础只有通过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才能对哲学、宗教、艺术等意识形态发生作用。他在1890年10月27日给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例如在哲学中,它是发生在这样一种作用所规定的条件的范围内,这种作用就是各种经济影响(这些经济影响多半又是在它的政治等等的外衣下起作用)对先驱所提供的现有哲学材料发生作用。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而且多半也是间接决定的,因为对哲学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2]704

第三,突出论述了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恩格斯认为社会发展是经济、政治和思想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意识形态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在1890年9月21日致约•布洛赫的信中,他写道:“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2]696 在1894年1月25日写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2]732 在此基础上,恩格斯突出了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他在1890年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承认,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同时指出意识形态,包括错误的在内,反过来会影响全部社会发展,甚至影响经济发展。恩格斯在看到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同时,又对这种作用进行了理性的定位,指出意识形态是“第二性”的作用,也就是对经济发展起反作用。他在1890年8月5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物质生存方式虽然是始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这些物质生存方式起作用,然而是第二性的作用。”[2]691在1893年7月14日致弗•梅林的信中,他进一步指出:“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了,它也就起作用,就能够对它的环境,甚至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2]728在这里,恩格斯还阐述了意识形态对经济发展起反作用的方式、方法。他在1894年1月25日写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说:“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2]732可见,意识形态的反作用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互相影响,形成互相渗透的综合作用,通过影响人的精神状态来实现的。他以1648-1830年德国资产阶级庸人们的精神状态为例指出,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庸人们的精神状态有着致命的疲惫和软弱;这种致命的疲惫和软弱最初表现于虔诚主义,尔后表现于多愁善感和对诸侯贵族的奴颜婢膝;它曾是德国经济重新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三、恩格斯晚年意识形态理论的现实启迪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这种深刻的变化和变革使我国社会意识领域面临从未有过的严峻考验和挑战。一方面意识形态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凸显,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呈现出复杂性。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加强意识形态的建设,使之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目前急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恩格斯晚年关于意识形态的上述论断与思想对我们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第一,恩格斯晚年关于意识形态发展与政治经济发展不一致的论断,以及关于错误的意识形态也能对社会发展起影响的论断,要求我们在意识形态的建设中注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日益多样化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和就业方式给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多种社会意识并存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这些多种多样的社会意识有的起到了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有些却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种西方思潮纷纷涌入,使我国现有的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从而引起社会意识领域的冲突和激荡,使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出现了质疑。

面对现阶段国内社会经济关系的新变化和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意识形态建设的首要任务必然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先进的意识形态。它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指明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 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的核心价值观曾经吸引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奋斗甚至付出生命,并成为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正因为它的科学性和先进性,马克思主义成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是旗帜和灵魂。如果动摇了它的指导地位,就会因失去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 

第二,恩格斯晚年有关意识形态的独立发展道路的分析,以及关于各种意识形态形式之间是相互影响和渗透的论断,要求我们在意识形态的建设中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互动。

目前,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还不能及时地从其他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汲取最新成果,还没有有效地将其与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缺乏与当代各种思想学术体系的对话、交流和争论。要改变上述局面,就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互动。一方面要有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引领。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用主流意识形态整合社会思想意识的重要环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迫切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为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和分析当今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贯穿其中的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从而推动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创新。另一方面要有效地运用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思想丰富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承认不同学派存在的合理性,看到它们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对同一现实问题作出不同解释的价值。同时,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在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中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和理论模型。我们应加强对这些解决方案和理论模型背后所包含的思想进行研究,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吸收其合理成分、批判其错误成分。只有这样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在各种思想理论的相互激荡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3]67

第三,恩格斯晚年关于政治上层建筑是联系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中介”的论断,以及关于意识形态是社会发展动力之一的论断,要求我们在意识形态的建设中注重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与社会政策的协调性。

作为当前我国社会主导的意识形态,其主要作用之一是建设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体系,即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信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也看到,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特别是90年代末期,由于我们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忽略了社会公平,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这样,人们在现实发展中产生了对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怀疑,动摇了对社会主义根本价值的信仰。[4]142

要重新树立起人们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信仰,一方面要进一步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党和国家制定的社会政策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导向性、验证性的作用。意识形态所宣扬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能把全国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上来。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重大政策的过程。另一方面,要把意识形态所宣扬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转化为政策、进而再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过程。如果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太远,意识形态很难会获得广泛的认同。只有将意识形态中的价值追求转化为可实际操作的政策,为人民带来实际的利益,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支持。[4]141-142就现在而言,我们必须重视通过可操作性的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政策等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让群众得到看得见的实惠,从而使群众由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而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由上可见,恩格斯晚年建立和形成的科学、系统的意识形态理论,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而且也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参考文献:

[1] 洪韵珊.恩格斯晚年思想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陈锡溪.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矛盾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思路的探索[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05(5):65-68.

[4] 曹丽.我国新时期意识形态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论文,2008:141-144.

Engels’ Theory of Ideology in His Later Years and Its Enlightenment

LI Hong-mei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Education,Guangdo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Guangdong 510640,China)

Key words: Engels;later years;ideology;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ideology

作者:李红梅

政治学现代化发展作用论文 篇2:

科学发展观:经济转型时期我国政府职能改革均价值向度

摘 要: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界定政府的概念、明确政府的行为、规范政府的选择是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基本内容,也是我国构建政治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我国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理论总结,而且还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财富,更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向度,通过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向度分析来为经济转型时期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改革提供参考,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政治市场的构建。

关键词:政府职能改革;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政治市场

全球化的浪潮方兴未艾,全球化的观念正逐渐深入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世界各地的人们在尽情享受全球化所带来的物美价廉的技术成果时,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也纷纷打上了全球化的烙印,不得不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各国政府在民族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作用不是越来越淡化,反而是越来越有加强的趋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尤为显著。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只有经济的增长、政治的稳定和文化的繁荣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才是确保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在全球化语境中,“政府怎样发挥职能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完善政治市场的建构、促进人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成为我国政府在新世纪里进行职能改革的首要问题。为了充分行使政府的职能,确实发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推动作用,就必须研究政府及其行为、政府职能以及政府在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在现代社会生活的进程中,经济的增长和政治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双重制约作用,经济和政治各自在社会中的角色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特别是经过“政府”这一中介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经济政治化”和“政治经济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从而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时代特色,这也充分表明了政府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角色是不容忽视的。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首先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它在根本上决定我国政府职能改革所追求的目标;“怎样建设政府”则是在这个前提性问题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第二个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国政府职能改革所实施的进程。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在不同的时代主题因不同的侧重点也就有了不同的结论。这些结论深深地带有历史的特点从而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总结。在新的世纪里。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双重的社会转型时期,即从前近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从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在经济上的转型具体表现为: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转型。经济转型的双重性造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更为艰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为我国政府在经济转型时期正确处理矛盾合理解决问题提供了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为我国政府的职能改革中的终极目的、行动进程、制度保证规定了总体性价值向度,为经济转型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通过界定政府的概念来体现以人为本的科

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共享”政府理念。从而为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提供前提基础

要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进行回答。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政府”这个基本的概念,而不能将其当作一个“先在”、“不证自明”的基本性概念。如果对“政府”没有一个合理、清晰的界定,那么建立在这个不合理、模糊不清的基本性概念之上的一些争论只能在纠缠不清中裹足不前。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国家不过是其成员根据自愿原则来签订并遵守共同契约而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政府则是国家全体成员管理国家事务的代理人。国家为了社会成员能在安全的秩序中求生存和谋发展,就必须提供全体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公共物品,其统治和管理职能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国家的统治职能主要包括国家压迫敌对阶级、敌对分子以及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犯,而管理职能则是指对社会的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然而,国家作为一个抽象的存在物,它的存在是通过政府的存在得以体现,它的职能同样是通过政府的职能得以实现,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化,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制定各项政策,发布行政命令,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和民事行政等各方面的工作。政府一旦形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则是必须为国家的全体成员提供统治和管理的职能,否则,国家的全体成员将会通过一种成本高昂的活动,如修改契约(修宪)来改变现存的政府从而选择一个能更好为他们提供服务的政府。

根据政府在社会生活中提供公共物品的多少和优劣,可以将政府划分为四种类型的政府:其一是“柏拉图式的监护人式”的政府,它实质上是一个慈善的专制者,它把社会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政策目标,为社会成员提供充足的公共物品,是一种大公无私的存在者。并且这种政府是大多数传统西方经济学在进行政府行为分析时隐含的假定模式;其二是“专制君主政府”,它与“柏拉图式的监护人”的政府恰恰相反,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国家机器。其目标是追求统治者收入的最大化,故在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能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其三是“官僚政府”,它是一个拥有自身独立利益的庞然大物,它在追求自身的利益过程中具有内在的扩张力,故它在最大限度内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也可以附带地提供一些公共物品:其四是“民主政府”,尽管这种政府的机构运行要依靠建立在普选制基础上产生的执政党来实现,但是这种政府一旦形成以后在一定的时期不会因执政党更迭而发生改变,其功能类似于一个支票结算中心,社会的多种利益在政府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中达到均衡,从而完成提供社会公众产品的职能。

诚然,对于政府类型的区分不能简单地以这四种类型来进行,毕竟这有限的四种类型并没有穷尽所有的政府类型,但是完备性的缺失并没有削弱这四种类型的代表性。政府在社会生活中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是由政府本身存在的国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政府的经济职能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国家职能制约的,也是实施国家职能的关键,政府的经济职能是由国情环境、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等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而不是以人的主观随意性所决定的”。于每一个民族国家,在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可能依次出现“柏拉图式的监护人式”政府、专制君主政府、官僚政府和民主政府,但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来看。这四种类型的政府可以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具有前承后续的理论特性,至于在实践特性中表现为并非如此则是有另外的原因使然,这是因为理论和实践往往是在符合与不符合的矛盾中发展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国家不是“从来就有

的”和“永恒不变的”即存物,而是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有一个产生、发展、成熟和消亡的过程。国家尚且如此,政府当然也是这样。在未有国家之前和国家消失之后,政府也当然不曾出现和不会存在,那么政府的职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但问题在于,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市场经济日渐完善,但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政府的职能还有存在的必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现代西方国家政府属于准民主政府,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则属于准官僚政府”。因此,对于政府的界定,无论是时间上相继出现还是空间同时并存,都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对其讨论将是政治学重要的内容。在这里,我们只是强调对“政府”的界定是一个前提性概念,是要结合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域条件来进行的,并且只有经过这样的界定,我们才可能对政府的提供公共物品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才有可能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作用有一个清楚的理解。尤其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财富两极分化日益明显,社会利益格局日渐复杂,利益诉求现象普遍出现,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纷争的矛盾是政府必须面对的难题。因此,在这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里,我们仍然需要一个能“协调社会利益、主持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力量、凝聚民心士气”的强有力的政府,也就是需要一个能够适应转型时期特殊要求的“强政府、强社会”的政府—社会模式,而不是那种不切实际的“小政府、大社会”或“弱政府、强社会”的模式。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为这种“强政府、强社会”模式提供了坚定的方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分别从“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共同强调了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强调了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界定政府的概念,强调了实现“共享”的政府理念的现实意义。从而在根本上能保证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的实现。确实实现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通过规范政府的行为来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共建”政府理念。从而为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进程提供手段选择

对政府的界定,我们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概念,而是将其置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个动态的发展范畴,并且这种发展的具体形态取决于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的辩证统一之中。政府的“积极行为”是指政府本着“有所为”的指导思想通过“政府干预机制”来完成资源配置,而“消极行为”则是指政府基于“有所不为”的原则让“自由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资源配置。如果把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机制”比作“看不见的手”的话,那么就可以将李斯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机制”称之为“看得见的手”了。“政府干预机制”与“自由市场机制”、“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是针对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同而言的,在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方式中必然会导致强调一方而带来对另一方的忽视,实际上这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在政府的行为中完全可以达到辩证的统一,这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各自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本身就是极好的证明。早在市场经济发端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者提出了以政府力量保护和促进贸易发展的重商主义政策。主张以关税保护和对外扩张来加速资本积累。到了1776年,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政府的职能应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对配置资源应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机制的引导来完成。人类进入了20世纪。德国李斯特认为。后进的国家应该实行国家主义的保护关税的政策,通过国家的力量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如此同时,自由贸易、自由放任古典政治经济学经过李嘉图、穆勒、马歇尔等人的努力进一步发展到市场经济及放任自流的理论。而凯恩斯在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认为政府应该以财政、货币等政策手段来干预经济以增加有效需求和就业。则是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干预机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由此可见。“政府干预机制”和“自由市场机制”是相互辩证统一,一方的发展为另一方发展提供可能的空间,关键取决于政府的积极的行为还是消极的行为。

在斯密那里,追求市场利润的强烈动机,驱使每个人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必然因满足他人需求而为社会谋利。只有那些始终生产和销售质优价廉产品的厂商才能获得生存发展,因此,“自由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价值规律自发地发挥着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而在李斯特那里,根据生产力论和经济发展阶段论,后进的国家应该实行国家主义的保护关税的政策,通过国家的力量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政府干预机制”成了“一只看得见的手”,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完成对资源的调节作用。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因为理论的论证不管多么的严密,如果没有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其最终只能成为束之高阁的无用的文字游戏。政府为了履行其统治和管理这两大基本职能,就必须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选择适当的行为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于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就成为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必须确立的指导思想,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或以一种积极的面目或以一种消极的面目出现,但这必须以促进整个社会向前发展为前提。对此,恩格斯认为政府的行为可以朝着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经济发展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没有什么冲突,经济就加速了: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征服),它照例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入崩溃。因此。政府的行为不是随着人的主观随意性而转移的。而必须以社会生活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政府也只有建立在对这一客观规律正确的认识上,再来决定自己是以“政府干预机制”的积极行为出现,还是以“自由市场机制”的消极行为出现。积极行为也好,消极行为也好,对政府而言不是一个肯定的和否定的评价,并且也只有将“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辩证统一起来,才能分别克服“自由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机制”各自的缺陷,更好地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地发展。“自由市场机制”可以按照价值规律自发地发挥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然而市场的盲目性、信息的滞后性是“自由市场机制”本身克服不了的缺陷,另外“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只有在完全严格的假定条件下才是成立的,只有在规则严格的经济数理模型下才可能存在”,因此,“自由市场机制”也不能自动、平稳地发挥其作用;“政府干预机制”由于公共物品、外部效应以及不完全竞争状态的存在才得以必须出现。在维护、保证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可以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然而信息的不完全性、利益取向的非中立性、行政管理系统的非竞争性导致了政府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出现决策随意性的弊端。从而极大地加重了社会发展的成本,不利于社会顺利向前发展。因此,纯粹意义上的“政府干预机制”和“自由市场机制”都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不足,对资源的配置都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经济中,这种不足显得更加突出。如何在“政府干预机制”和“自由市场机制”之间寻找一条可行之路始终是经

济活动中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

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对资源的配置不可能是纯粹意义上的单一的市场调节或政府调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政府干预机制”和“自由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方式往往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着作用。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只是因为这两种方式在具体的民族国家里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已。随着社会的复杂性和理论探索的前进性,单纯地以“自由市场机制”或“政府干预机制”来代表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不准确的,并且往往会带来机械形而上学的政府模式,而这在根本上制约着政府职能的改革。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是克服政府职能改革过程中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而选择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实现“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的高度统一,根据时代的主题和人民的意愿,实践共建的政府理念,推动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改革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通过明晰政府的职能改革目标来达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的政府理念。从而为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干预机制”和“自由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而将它们的消极作用限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使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佳的效果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混合经济则应运而生。所谓的混合经济,是指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共同发挥作用的经济,或者说是市场和政府共同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对此,萨缪尔森有很好的说明,“市场机制在很多领域决定价格和产量,而政府却通过税收、支出方案和规章来调节市场,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缺一不可,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因此,在以市场为主要资源配置方式的社会经济中,政府是通过“政府干预机制”来弥补市场失灵从而行使稳定和分配的经济职能,而在以计划为主要资源配置方式的社会经济中,政府是尊重“自由市场机制”的规律来避免政策失灵从而行使规划和指导的经济职能。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界定政府的职能、选择政府的行为、决定政府的经济形态是政府职能改革的根本内容。当然,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在完善之中,我国的政府职能的改革还在进行之中。这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但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为我们提供了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的总体思想从而促进经济转型时期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社会活动中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合适的制度可以对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性的保证作用。当然,制度的建设也决非“一役之力”、“一日之功”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我们举全国之力“一心一意搞建设”、“同心同德谋发展”,而是需要我们正确处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从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要求制度建设的进程中达到“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的高度统一,实现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促进“人、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共同发展。

我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切成果,站在历史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指导我国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前提,是建立在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普遍规律以及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特殊规律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发展观,不但符合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观的逻辑演进。而且还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结果,凸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性地位;“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成果,是对客观规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性的总结,强调了社会发展规律的非线性的因果关系律的特征,是对客观规律的尊重的具体表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机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体现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既抓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又兼顾了其它矛盾,既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又体现了对社会规律客观性的高度重视,是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历史规律的客观实在性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高度统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实践,表明了我们的社会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发展,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发展,是提出问题的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发展。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强调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强调了社会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相关性,强调了人与社会的协调性,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里解决新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国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指导理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这句话充分地标明了我国政府的性质、政府行为的选择依据、政府职能改革的目的所在,鲜明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特性。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怎样建设政府”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地根据时代的主题而不断地赋予新的内容,从而更好更快地实现政府的职能改革、完善政治市场的建构、加速经济的转型、促进社会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职能改革提供了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价值向度。

作者:魏忠明 李春梅 曹 红

政治学现代化发展作用论文 篇3:

长芦盐业与天津的政治地位提升和经济发展

摘 要:本文从城市史和经济史的角度论述了长芦盐业对天津政治地位提升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从政治上,长芦盐在对天津的行政建制和行政管理上发挥了一定作用,如宁河县、香河县和宝坻县的设置与长芦盐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由于长芦盐管理机构与中央政府关系特殊,其移到天津后管理者也监管地方行政事务,进一步沟通了天津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清末成为构筑北洋军阀崛起和北洋政府的基础;另外,盐业管理者、盐商等参与修筑城墙、桥梁、街道、花园和寺庙,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在经济上,盐业不仅是天津经济的主要支柱,更为重要的是盐业的产销促进了天津城市初期的发展,并从增强天津的吸辐能力和自身的经济实力等角度,说明长芦盐业对天津工商业城市与经济中心形成的促进作用。最后,简单概述了长芦盐业与天津城市性格的关系,认为盐业管理者、盐商与中央政府的这种相互利用和相互依赖的关系,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天津城市性格中来自代表国家的中央政权影响力和控制力等不可忽视的政治因素。这也许就是北方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进程的特征。

关键词:长芦盐业;天津;城市史;经济史

文献标识码:A

长芦并不是天津周边的地名,长芦盐最初也并非特指天津,而天津却与长芦盐有着不解的渊源。近代以来,随便问天津人,对长芦盐、盐业银行、盐商,都有一定的了解,有的还可以顺口给你讲一些与此有关的奇人异事。那么,长芦盐究竟给天津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是我们关注的研究课题。这里仅仅从两个方面阐述一些想法。

一、长芦盐业促进了天津政治地位的提升

我们都知道,天津1404年后设卫筑城,开始进入早期城市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天津初期发展与元代以后首都设立在北京有很大的关系,具体的讲一个是漕运,一个是盐业;而漕运是得到了首都的眷顾,将南方的粮米通过运河和海运运到首都,供应首都民众,并有部分供应北方边境的军队。那么盐业呢?并没有直接得到首都的关照,是民众食盐的生产和运销,是天津自身经济的崛起,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长芦盐是天津经济的支柱产业。

天津最早的盐场建立在后唐时期,也就是公元925年镇守芦台的幽州节度使赵德钧看到遍地盐卤,建芦台盐场和盐仓,从此天津附近有了盐业的生产、贩运和销售。从盐业出现到近代,天津城市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留下了盐业影响的痕迹。

其一,长芦盐在对行政建制和行政管理上发挥了的一定作用。由于盐业带来了无限的利源,盐业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汇集,带动了人口的聚集和商业兴盛,宁河县、香河县和宝坻县的设置与长芦盐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后唐时在芦台附近有了盐场,进而有了宁河县;宋代这里是边境和战场,人烟稀少,到了金代,天津附近的盐场有所增加,盐业生产开始增长,遂建立的新仓镇和香河县。金王朝建都燕京,周边开始聚集各色人口,盐作为国民之必需,新仓镇愈发繁荣,1171年金世宗冬至曾巡幸“人烟繁庶”的新仓镇,并将其上调为县,该县的县名也与盐业有关,“盐乃国之宝,取如坻如宝之义”,这样宝坻县出现了,新仓镇又成为宝坻县的一个镇。可以说设置宝坻和宁河县与当地盐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

其二,长芦盐管理机构移到天津,不仅使天津成为长芦盐的管理中心,由于盐业管理者也监管地方行政事务,促进了天津地位的提升。

长芦盐的管理机构原来设在沧州,天津各盐场有分支机构。最主要的官衙有明代朝廷设置的长芦巡盐御史,一直到清代的咸丰十年(1860)裁撤,存在了200余年,该官常驻北京,一年出巡一次,在天津等地有行馆。这是中央政权直接委派的钦差。主管长芦盐生产、转运和销售的是长芦都转运盐使司,其主管是运司运使,下设分司、批验所和盐课司等,成立于明初洪武二年(1369),直到近代以后才被取代。该机构清康熙十六年(1677)移到天津。为什么迁到天津,许多学者都进行了总结,诸如天津自身盐业的发展,盐产几占长芦盐三分之一;沧州所属盐场产量下降,运销不利;天津附近私盐问题日渐严重,以及天津地理位置优越等。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阐释盐业管理机构的迁移。就是天津本身的吸引力,也就是地理和社会环境的优势。天津紧邻首都,长芦盐管理机构驻在天津,方便了管理等机构、盐商与中央政权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天津此时已经开始发挥河海交汇的优势。天津在清代康熙中叶的1685年海禁开放前就已经与福建、浙江、广东有着频繁的海上贸易,海禁开放后,南北沿海贸易迅速兴盛,加之内河、漕运等,这时的天津逐渐成为南北方海运贸易、沿海与内地的货物运销的集散中心,也就是说天津已经从军事城堡转变为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城市。因此,盐务管理、监管等机构移到天津,正符合了盐业和天津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那么,长芦盐务管理机构等迁到天津后,对天津来说表象上是官衙增加,人口聚集,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内涵,这些官员不仅仅掌管和监督盐政,还参与了天津地方行政的管理,甚至取代了天津税官。在某种程度上是加强了天津的地方行政的管理,也加强了中央政权对天津的操控。长芦巡盐御史是中央政权委派的钦差大臣,有上传下达之便,可以直接面奏朝廷,不受层层报告的繁缛呈文,也摆脱了地方官的干扰。有时御史直接来自内务府,即朝廷的皇亲国戚,所以御史的职能在不断扩大,从最初的杜绝私盐等盐务监督,发展到盐务管理,并且兼管部分地方行政事务,如监理天津附近的河道通浚,监办漕运、负责处理水灾、蝗灾等应急事务,还兼理天津关税务,到1736年以后,天津关税务正式交巡盐御史,成为定制,1751年巡盐御史甚至兼任天津镇总兵,1793年由于巡盐御史是内务府的人,还委派其负责接待来华的英国使团。

由于盐业生产、运销和税收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财政,长芦盐运使一直都由朝廷的亲信担任,长住天津。如康熙年间的郎廷极,曾经官至江西巡抚、漕运总督;李法祖曾任浙江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清咸丰三年曾一度由直隶总督兼任长芦盐政。到了近代以后,随着天津政治经济地位的上升,天津的盐业也愈发显露出在天津政治经济上举足轻重的作用,执掌天津的封疆大吏无不看重长芦盐的产销和税收,看重长芦盐与中央政权,尤其是财政的关系,所以朝廷委派的长芦盐运使几乎都是李鸿章、袁世凯的左膀右臂,有的是北洋军人集团中的要员,有的后来在北京政府时期的中央政府任要职。如崇厚曾经任过长芦盐运使(1859),后来为三口通商大臣、直隶总督;周馥(1886)和杨宗濂(1900)是李鸿章的幕僚,前者曾经任两江、两广总督,后者帮李鸿章创办顺直纺织等,是推进天津洋务运动的主官;袁世凯的北洋系中有很多军阀政客都担任过长芦盐运使,如周学熙(1906)、胡燏棻(1889)、张镇芳(1907、1908)、言敦源(1911)、张弧(1912)、段永彬(1917、1925)、张廷谔(1924),以及景星、凌福彭、沈铭昌、季邦桢、杨寿枏、张调辰、汪士元等等,这些人都曾经担任过北京政府的财政部总长、次长,内务部总长、邮传部侍郎,以及江西、湖北巡抚,各省按察使和省长等。当然,这些人的升迁,并不完全取决于曾经担任过长芦盐运使,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派系的归属。但是,长芦盐运使这个位置给他们带来了契机,通过这个职位可以攀龙附凤、笼络同僚,可以聚敛钱财、投资投机,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尤其是在清末民初,对常年面临财政收支不敷陷困窘境地的中央财政来说,长芦鹽运使是他们抓得住,靠得牢的官僚群体,有时甚至是能够解燃眉之急的救命稻草。因此,驻守天津的长芦盐运使对于拉近天津与首都北京政治经济上的联系,及其自身的晋升,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捷径,在客观上也进一步提升了天津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这也是当时社会流传的“北京是前台,天津是后台”的含义之一。

其三,城市建设上,盐业管理者、盐商等多次参与修筑城墙,设立和修缮浮桥,并由盐业管理者亲自督理。盐关浮桥则是由盐官联合众盐商捐造的;为了得宠朝廷,盐商等主动修造了柳墅行宫、海河楼、皇船坞、万寿龙亭等,以及十余处私人园林,最著名的沽水草堂、问津堂、水西庄等;盐商还参与修缮城乡的寺庙等。作为一个城市,当时并没有专门经费用于修缮城墙、桥梁和街道等建设,园林厅阁也属私人修建,盐官和盐商的以上行为,虽然有沽名钓誉和取悦朝廷之意,是为了得到社会和官府的认可,进而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但也对天津城市的基本建设和环境景观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有乾隆皇帝多次到天津巡幸之举。

二、长芦盐业对天津经济发展的作用

天津盐业本身的发展,为全国的盐业和天津经济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自元代以后,天津的盐业生产和转运得到迅速的发展,尤其到了清代以后,天津盐场的产销在长芦盐区中占了绝大多数,加之各种管理和监督机构也常驻天津,在产量、运销、税收、稽查上,天津始终是长芦盐中心产地、管理中心和转运中心。

下面用最简单的数字说明长芦盐的发展和在全国的地位。天津最早的盐场是后唐时期设立的,即芦台盐场,并设盐仓和新仓镇的榷盐院,金元两代又增加新的盐场,元末天津周边共计有6个盐场。明代以后,天津设卫筑城,天津的长芦盐开始迅速发展,其产量从明初的2500余万斤,增加到明末的3600余万斤,占全国的10%,弘治朝以后稳居第二位。清初,长芦盐的产量占全国的12%,到了近代后,产量和销量多数年份都是全国的第一、二位。长芦盐的产量,1912年356.8万担,占全国产量的10.8%;到1921年翻了一番,增加到863万担,占18.4%;抗战期间日本新开辟了大量的盐田,盐田由1931年的14.4万亩,增加到1945年的40.7万亩,增加了近2倍,产量在全国占据首位,占25.9%,以后几年均保持在占20%以上。长芦盐销量,明末是近23万引,清雍正年间96.6万引。在1914年至1948年的35年中,居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各10年,还有8年是第三位,也就是说35中有28年长芦盐居前三位。盐税收入明代每年18万银两,居第二位;1914年为1284.2万元,占全国的18.7%,以后一直在15%上下徘徊,有几年因为军阀混战和北伐战争下降到10%以下,到1935和1936年增加,占全国的19.8和13.6%①。

天津盐业的发展首先是促使盐业成为天津经济的主要支柱。早期的盐业生产是天津为数不多的产业之一,在明代已经在全国有一定的比重。盐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和运销网络的通畅,带来了盐业的大发展,迎来了生产的鼎盛时期。更为重要的是,在盐产增加的同时,以盐作为原料的化工业,以及精盐的生产,即永利制碱公司和久大精盐公司的创建,这在全国是第一家,并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天津近代工业兴起后,到20世纪20年代形成了工业的主体框架,这就是棉纺织、以面粉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和盐化工业,这是奠定天津近代工业最基础的行业,是当时的支柱产业,至于钢铁、机械、橡胶等则都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前期出现的。当时,天津的棉纺织业和面粉业的规模与产量还不能与上海、青岛等城市相比,而盐化工业则是在全国长期名列首位,一直到50年代以后。因此,盐业和由此衍生出来的化工业推动了天津经济的发展,促使天津成为中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

其次,盐业的生产与运销促进了天津城市初期的发展,促进了天津成为工商业城市和经济中心。早期的天津,因盐业而兴,即盐业的发展为天津城市的形成和初期发展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因为盐业生产聚集了灶户,盐业管理聚集了官衙和眷属,盐的转运和销售带动了盐商的兴起,带来了丰富的财源。因此,天津的人口增加和商业繁荣,城市性质也从早期的军事城堡转变为具有一定经济腹地的集散中心,都与长芦盐的发展有很重要的关系。因盐而兴的表现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这里仅探讨两个内容。

第一,盐业的产销增强了天津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促进了天津经济功能的增强。几百万担的食盐需要有完善便利的运输工具和网络,这是为什么盐业管理机构移到天津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促进了天津与华北内地城乡的经济联系。我们说近代天津之所以发展成为华北经济中心,不是工业革命,不是工矿业的发展,而是因商而兴,即内外贸易对天津经济的推动至关重要,天津如此,上海也是如此,这是后发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天津盐业的产销,促进了水陆交通的进一步发展,盐商利用水陆交通的食盐运销体系,实际上是构建、扩大和完善天津与经济腹地的网络,是以天津为中心的商品流通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食盐由天津运销各地的同时,也将各地的粮食、农产品和土特产品运到天津,并从天津运往沿海或海外,于是食盐、洋广货、舶来品与粮食、棉花、布匹、花生等成为中外、沿海与内地相互经济往来的主要商品,刺激了双方的经济发展和商业繁荣,带动了多方之间从互通有无,到市场经济和商品生产为主导的经济现代化进程,也推动天津从1850年,人口近20万人,是有一定经济腹地的集散中心,到20世纪20年代末迅速发展成为人口近百万的涵盖整个华北,以及西北和东北部分地区的经济中心。

第二,盐商和盐业管理者对天津经济的投资,增强了天津自身的经济实力。

首先,是鹽商的投资。在中国长期的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下,最初盐商的社会地位很低,政府对他们严查,稍有违法就查禁。明万历四十年(1612)朝廷创立“纲法”,目的是疏通历年积压的盐引,盐商开始强盛起来,逐渐成为包买包卖控制盐业生产和销售的代理人。盐商家族实力雄厚,除了通过捐助教育和慈善、兴建园林、延请名士等提高社会地位以外,更重要的是扩大经营范围,以聚敛更多的财富。清康乾盛世之后,靠盐发家的富豪,在财产急速膨胀后,又广泛投资于其他行业,其投资的意向也随着时局而变化,最初是投资盐田、土地,天津经济逐渐繁盛时投资粮食批发零售、典当、银钱业、绸缎业,近代以后投资工矿业、银行、房地产等。靠“发海”起家的汉沽张家,最初只有一家洋广杂货铺,以后发展到米面铺、粮栈、金店,以及合资办银号、当铺,后来又入股永利碱厂和面粉公司,并开始经营房地产,到20世纪30年代有在五大道的楼房13座①。著名的李家,曾经大量投资近代工矿业、银行和商业,如清末民初曾经投巨资筹建北京西边的斋堂煤矿,即高线运煤的煤矿,后来曾经投资开滦煤矿、启新洋灰、华新纺织、寿丰面粉,组织殖业银行和实业银行,以及银号、珠宝店、杂货店、仓库、药店、米店、呢绒店等;而且经营房产,据不完全统计在天津有房产在1200间以上,分别坐落在河北新市区、城里、英租界、南开等繁华地区①。

其次,是鹽业管理者的投资。长芦盐运使等管理盐政者本身也是盐业发展的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近代以后,天津内外贸易繁盛,工商和金融业发展,都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益,买办绅商、军阀政客无不将投资近代工商业、金融业作为赚取巨额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盐商是如此,盐政的管理者更是如此。因为他们掌控着盐业的生产和税收,还通过私盐和缉私赚取额外的暴利,加之这些人都有政治军事的后台,且清末民初中央政权式微,对地方行政和财政等几乎完全失控,使得这些盐官有机会中饱私囊,并将聚敛的财富投资天津的经济。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以周学熙为代表的资本集团,包括曾经为长芦盐运使的周学熙、言敦源、杨寿枏等,他们主持或参与创立滦州煤矿,拥有大量的股票,也参与开滦煤矿的经营;投资创办华新纺织公司,在天津、唐山、青岛和卫辉设立了四个大型的纱厂;为了更有效的保证运营资金,开办了华新银行,还投资创办了启新洋灰公司、耀华玻璃公司、京师自来水公司,以及经营棉花等商品购销和贮存的通惠实业公司,形成北方资本最为雄厚的基本集团,被誉为“南张北周”,为振兴天津和北方近代经济的先驱。同时,还有一些曾经是长芦盐运使的官僚投资天津的工商业和金融业。如张镇芳不仅创办了盐业银行,还投资中原六河沟和煤矿等;张弧则主要投资创办永利制碱和久大精盐,还是华比银行和华法银行的董事长、裕大纺织、中华汇业和东陆银行的董事;其他盐运使也曾经投资纱厂、面粉等工厂矿山、银行银号、商店和渔业公司等,并发起组织了德兴盐务公司,以垄断天津盐的运销;同时也投巨资购买土地和房产②。尽管这些投资者的资金多来自不义之财,为的是自身的利益,但是带动了天津近代经济的起步和迅速崛起,成为中国北方最具活力的工商业城市,代表着北方经济现代化的水平。

三、散论:长芦盐业与天津城市性格的特征

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性格,这是综合这个城市的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历史文化等多重因素合成的,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特征,关系到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趋势。在中国,各个城市都有自身的特色,具有各自的独特的魅力。天津的城市性格是什么,有什么独特之处,这些特色是怎样形成的,对当代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什么作用,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众多的有识之士共同探索和研究。这里仅仅就与历史有关,特别是和盐业有关的方面漫谈天津城市性格的一个方面,就是天津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进程与中央政权的关系,从理论上说是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天津早期的成长与金元以来定都北京有直接的关系,特别是明清两代无论是军事城堡,还是盐业生产、管理和转运中心,以及漕粮的转运集散地可以说都与近邻首都有关。从地缘政治学看,距政治中心越近,国家的控制力越强,管理成本越低,且越有成效;反过来说包括出现外来侵略等动乱事件的地方,离首都等政治中心越近,对中央政府等国家权力的威胁就越直接,因此就越多的得到国家权力的“眷顾”。天津是天子脚下,保护京畿、拱卫神京是其职责,近代以后西方列强将天津视为清王朝的屏障,强迫天津开埠通商看重的是在政治和军事上的作用,这与江南开埠有所不同。代表国家的中央政权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天津的控制和利用,天津的朝野也依赖中央政权的庇护,无论是推行新政、提倡实业,还是盐政改制、教育改革,多与中央政权的意向有关。天津与中央政权的关系,与上海等江南那些尾大不掉的城市有所不同,一直保持着更多、更为频繁和更直接的联系。因此,在天津历史中发生的外国势力的不断扩张、在民族主义推动下的民众爱国举动、军人集团的崛起等政治因素对经济发展、社会变革和文化演进的推进或制约作用更为明显和直接,这与南方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天津与首都的这种渊源是长期的,并不会因为天津发展为经济中心,经济实力超过北京而淡漠,也不会仅仅停留在军阀官僚、政客绅商的层面,而是渗透到各个阶层的言行和思维,形成了行为的一种定式。我们从上述长芦盐运使的升迁上可以看到端倪,还可以分析天津盐商与朝廷相互之间的利用关系。盐商是完全依靠国家的保护得以发展起来的,有的学者将明清时期的盐商列为官商。天津盐商为了减缓税款息银、盐引加价,以及提高社会地位,要时常通过报效和建造行宫、御舟、皇船坞和驳船等向朝廷献媚。据学者统计,长芦盐商仅乾隆朝就报效了288余万银两,嘉庆朝报效了8次,129余万银两,两朝总额达417余万银两,道光年间又为军需和新卫河工需报效了97.7万银两①。朝廷为了政局稳定,朝廷内帑和中央财政的增加,也时常用各种方式拉拢盐商,如乾隆六下江南,有四次住在了盐商修建的水西庄,1748年后乾隆曾经十次巡视天津,有九次恩恤天津的盐商,或者赐给皮毛绸缎和福字,或者缓征带征银两和积欠盐课。盐商与朝廷的这种相互利用和相互依赖的关系,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天津城市性格中来自代表国家的中央政权影响力;另外从天津曾经是对外交涉中心、反抗西方政治经济势力的前沿、北洋军人集团崛起和清末新政的示范等史实上,从天津近代工业的投资者多是军阀官僚而不是如上海那样多是买办和绅商上,也印证了这一点。也就是说,研究天津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的兴衰,不可忽视政治因素和国家的控制力。

(责任编辑 周 聪)

Changlu Salt Industry for Upgrading of Tianjin Political

Statu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Zhang Limin

Key words: Changlu salt; Tianjin; urban history; economic history

作者: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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