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补贴办理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申请住房补贴办理

申请住房补贴办理

关于2012年职工申请住房补贴办理的通知

集团公司在肥企业职工:

根据安徽件精神,兴业公司房产部将于2012年10月12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办理2012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手续,请需要办理申请住房补贴的职工送交相关资料(不实行住房补贴的分、子公司和企业单位的职工不需送交资料),详见申请住房补贴须知。 附:申请住房补贴须知

申请住房补贴须知

一、申请住房补贴(新房)员工所需资料:

(一)有产权证的

1、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2、不动产发票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两份;

3、已婚须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4、未婚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除带以上材料外,需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一份;

(二)暂未领到产权证的

1、购房合同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2、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两份;

3、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两份;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5、未婚须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除带以上材料外,需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员工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原件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两份;

3、契税发票原件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两份;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5、未婚须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各两份; 除带以上材料外,需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一份;

三、证明材料

1、本人及配偶为外地非农业户籍,需提供由当地房改部门出具是否购买公有住房、经济实用房(含安居房、解困房)证明。

2、本人及配偶为外地农业户籍,需提供由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农村宅基地及通过宅基地或拆迁得到安置证明。

四、申领住房补贴的员工必须本厂工龄满4周年、带齐以上资料方可申请。

五、时间:交付资料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至2013年2月28日止。

六、地点:送交资料地点:公司南七老厂区房产部。

兴业公司

2010.10.11

第2篇:住房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

无房教职工领取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表》,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08年3月7日5:00前交国资处住宅科。

2、造册公示

住宅科收到《审核表》后,及时统计汇总,编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清册》,并在校内公示15天。

3、核准发放

公示结束后,将《清册》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逐月发放至本人工资。在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反映问题或举报,国资处将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外调工作,逐一落实,并报校房改领导小组最终审核。

二、一次性预支“住房专项补贴”程序

无房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经单位审查,报国资处审核同意,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房教职工预支住房专项补贴协议书》后,由财务处支付。

三、注意事项

申请住房补贴的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审核表》,如实反映自己及配偶的住房情况;调入我校的教职工须及时提供原工作单位的证明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而领取住房补贴者,一经查实,五年内取消其住房分配货币化资格。已领取住房补贴的,除限期责令退还住房补贴款本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复利计息)外,同时加收已领取补贴额10%的罚金,并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核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

西建大[2008]15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无房教职工住房专项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缓解无房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住房压力,稳定教师队伍,在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住房补贴基础上,学校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发放住房专项补贴(以下简称“本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内的无房教职工。包括:19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简称老职工;2000年1月1日(含)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简称新职工。

教职工如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第

七、八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本补贴。

二、发放标准

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月标准工资12%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专项补贴23%,按照月标准工资35%的比例逐月发放,连续发放96个月(自

第97个月起,只享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住房补贴)。

月标准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三、发放办法

1、从2008年1月起,本补贴逐月随工资发放。新进教职工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次月起,开始执行本办法。

2、无房教职工在校外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时,可一次性预支本补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12%部分不预支。预支住房补贴,须与学校签定履约协议书。学校根据财力状况,每年确定专项资金额度用于一次性预支,超出部分列入下一年预支。

3、对于已经享受了本补贴的教职工,自领取本补贴之日起在校服务年限不足16年的,离校时须按同期贷款利率按复利计息,将本金利息一并返还学校。

4、本补贴以2007年12月31日的职级为准,职级发生变化次月起执行新标准,但已经提前支取者不再补发。

四、其它

1、在实施期间,若地方政府政策有调整或学校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本办法将做相应调整。

2、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西建大[2004]274号、[2005]155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办法同时废止。

二○○八年元月八日

第3篇:办理住房补贴的证明格式

证明

同志是我辖区内(单位)居民,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未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第4篇:领取住房补贴申请

申 请 书

本人 于 年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 等单位工作,在以上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租住或购买公房、集资建房、教师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房屋、其它应该列为实物分配的住房。配偶 于 年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 等单位工作,在以上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租住或购买公房、集资建房、教师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房屋及其它应该列为实物分配的住房。

综上,本人家庭住房达标面积为 平方米,已享受住房实物分配总面积 平方米。根据XX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本人属于此次住房补贴全额发放对象。

上述情况属实,特申请领取住房补贴。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5篇:办理住房公积金或补贴提取所需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提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一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只需要携带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住房补贴支取记录单)前来办理。

二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

(一) 本人为主买房人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只需提供包含买卖双方名称、住房面积、房屋座落地址、购房金额和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部分)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职工储蓄卡号

2.购买二手房: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储蓄卡号

3.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贷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储蓄卡号

4. 支付房租:

(1)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储蓄卡号

(二)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

(1)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配偶未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需单位出具证明或档案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如产权人是两人(无婚姻关系)或多人需公证处出具的产权分割证明。

第6篇:住房补贴申请书

本人自加入公司以来,一直在城区跟朋友租房住,吃饭是跟朋友一起买菜做饭,费用平分,相对来说较低,因住在城区,但是上班地点在小金,不是很利于工作的开展,现为了工作需要,从上月起在小金租了一个单人房居住,居住地点离上班地方较地,租金250元/月,未含水电费,合计每月用于住房费用在300元左右,因一个人居住,每月吃快餐费用要500-600元,对于个人来说,此笔费用较高,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生活的关怀和帮助,现申请每月给予200元住房补贴,希望公司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刘博

20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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