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2022-05-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助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今年初国务院确定了节能减排重点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中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200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一年多来,在各地方、有关部门和千家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

去年以来,围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对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公布了千家企业名单。去年10月,我委在全国范围内分五个大区(沈阳、济南、昆明、长沙、石家庄)召开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组织各地节能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企业负责人和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对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围绕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强节能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共2200多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实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按国务院要求,我委把“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分解到各省(区、市)。受国务院委托,我委与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签定了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各省(区、市)政府分别与本地所属千家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对节能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并加大了考核力度,有的实行了问责制。如山东省政府前不久对103家企业2006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5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绝大多数企业分解落实了节能目标,并加强考核。如宝钢将国家和上海市下达的节能目标分解到23家分(子)公司,明确把节能指标作为分(子)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指标和关键经营指标,每季度进行评价考核,并制定实施股份公司《节能环保激励办法》,对取得节能环保效益的分(子)公司进行奖励;华能集团要求一把手作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对没有完成“十一五”《小火电机组关停责任书》和《节能目标责任书》年度各项目标和要求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取消当年工资增长额度,取消领导班子申报“四好班子”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称号,取消华能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三是强化千家企业节能管理。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本地区千家企业节能管理的跟踪、检查和指导。一些地方将千家企业列入本地区节能重点监测监察的范围,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查。绝大多数企业加强了能源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节能组织机构,完善三级计量仪器、仪表配备,对各项能源消耗均制定了控制指标,并将能耗控制纳入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生产要求监控各项能源消耗流程,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千家企业中95%以上的企业建立了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关能源管理人员。太钢设有专门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公室,2007年确定公司级能源对标指标10项,厂级对标指标18项,基本涵盖了能源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围绕关键指标开展攻关,一项指标居行业第一,四项指标进入行业前三名,其余指标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莱钢把各项能耗指标细化分解到工序,每天公布有关指标日考核结果,节能减排工作占月度经济责任制百分考核的25分,设立工序能耗否决指标,完不成指标者不得参评任何先进,并视情况扣减领导班子的奖励年薪;贵州开磷实行以能源消耗定额为核心的经济责任制,将水、煤、电、油等能源消耗直接与员工工资挂钩,实行节奖超罚,每位职工都能从能源消耗考核日结日清公开栏中直接看到自己前一天能源消耗的奖罚数额,调动了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这是“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基础和保证。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组织和领导下,从2006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千家企业中开展了能源审计及编制节能规划工作。河南省颁布实施了《企业能源审计方法》地方标准,扩大了能源审计的适用范围,对全省400多家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并要求凡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或申请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的项目,必须同时提供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山东省成立了“1+17”(省中心+17市中心)的能源审计队伍,要求能源审计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报告格式,通过能源审计,发现节能潜力630万吨标准煤,全部实现后可为企业节约能源成本30多亿元。

2007年上半年,千家企业基本完成了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的工作,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集中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报告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审核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截至8月31日止,己收到30个省、市、自治区提交的能源审计报告967份,节能规划836份,分别占应收总量的97%和84%。其中数据资料较为齐全可用于统计汇总的报告942份。我委立即委托相关机构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议和汇总分析。

经过专家评议,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质量,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报告较完整,符合要求,占32.5%;第二类是报告基本符合要求,但需作适当补充修改,占50.7%;第三类是报告不符合要求,需作较大修改完善,占16.8%。总体上看,已提交的能源审计报告大部分基本符合能源审核指南的要求,少部分报告编写质量较差,反映出在我国工业企业第一次大规模开展能源审计存在着经验不足、对能源审计的理解有差异、报告编制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从地区分布看,上海、甘肃、宁夏、北京等地的能源审计报告总体质量较高,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科学性较好。从分行业情况看,钢铁、电力行业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较为规范,内容相对比较完整,数据处理与相关指标的计算较为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反映出这些行业能源管理基础较好。从企业状况看,凡是能源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比较完善的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大多符合要求。从能源审计方式看,由企业和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大专院校、专业咨询公司,以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的报告,质量总体情况较好,所编制的报告较为规范,提出的节能措施更具可操作性。除少数企业外,由企业自行进行能源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的,其质量与审核指南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通过开展能源审计,一是摸清了家底。审计获得了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构成,能效水平,管理现状,装备情况,节能潜力等大量宝贵资料,为企业实施节能措施,为政府加强节能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培养和锻炼了队伍。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是由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协会及有关节能服务机构完成的,监测中心也为此次能源审计做了大量的监测工作,锻炼了队伍,增强了能力。三是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地方节能主管部门通过推广千家企业能源审计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其他重点耗能企业也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四是节能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企业通过对主要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平均水平的对比,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找到了差距,明确了节能方向,从思想上、行动上把落实节能目标作为一项当前紧迫的工作内容,推动了企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积极推进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以来,国家加大了利用国债资金和预算内投资对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地区按照国家要求,也加大了对千家企业的支持力度。千家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火电、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好于国内平均水平,但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六是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带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各地区牵住工业能源消费的“牛鼻子”,在积极落实《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加强了对其他重点耗能企业的跟踪和管理。绝大多数地区组织了本地区“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双百企业节能行动”、“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等,推动本地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如辽宁省对能源消费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963户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论,督促企业及时调整用能结构和方式,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山西省选择占全省能耗65%的200户重点耗能企业,实施“双百企业节能行动”;江苏省开展了“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对2005年年耗能6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26家企业参照千家企业加强监管,并作为省内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河南省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即通过抓好300家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实现“十一五”节能15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等等。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千家企业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节能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企业仍在使用应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滞后;激励政策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向纵深开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从资源禀赋上看,我国是总量上的大国,人均上的贫国。45种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储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和4.5%。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大,加之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不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发展难以持续。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万元GDP能耗要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如果GDP年均增速为7.5%,按环比计算需节能5.6亿吨标准煤。GDP年均增速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节能量需增加1500万吨左右。如果“十一五”GDP年均增速为9%或10%,分别需节能5.8和6亿吨标准煤。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为8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三分之一,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50%。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占到“十一五”节能目标所需技术节能量的40%左右。

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目前,千家企业节能潜力仍然很大,从2006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可以看出: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千家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仍然偏高,如火力发电供电标准煤耗高17%,单位纯碱生产综合能耗高22.3%,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高23.6%,吨水泥综合能耗高10.8%。大力节能降耗,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今年以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升温,围绕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日趋尖锐,我国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化石燃料消耗为主。只有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才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

二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各地区和千家企业领导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承诺,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将节能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要求,研究提出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重点耗能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已取得相应资质的,取消资格,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要暂停核准和批准,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国务院国资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予以通报批评,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业绩考核级别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要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千家企业,应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整改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进。在对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完成企业与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要将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向社会公报,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要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重点加大能评和环评审批。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对违法违规的在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停缓建。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在电价、地价、税费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政策。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行业项目进入。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

解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问题要与淘汰落后产能有机结合起来。国家正在研究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具体工作方案,适时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明确责任主体,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上大必须关小,把“上大”和“关小”有机结合起来,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或核准的项目,对淘汰落后产能进展严重滞后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针对淘汰落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快建立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千家企业、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四要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对促进企业节能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中央管理企业和千家企业要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对标活动要坚持以企业为实施主体、行业协会加强指导、政府指导推动的原则。通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现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部分企业能效水平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行业能效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在实施对标活动时,一要分析现状,确定对标主题;二要选准标杆单位;三要比照对标找差距,制定改进方案;四要开展有效的运行控制;五要制定下一阶段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计划,调整对标标杆,进行更高层面的对标,将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各重点耗能企业要明确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对标阶段性目标,及时提出阶段性的改进要求;企业领导要引导和激励全员参与,注重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不断超越,实现可持续发展。各行业协会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国内外工艺技术装备和能效先进水平等信息,协助政府做好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并如实报告对标指标和分析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评估结果,对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业绩突出、能效指标先进的企业及组织指导成效显著的行业协会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同时,总结推广先进企业节能降耗的典型经验,制作案例,强化信息传播,发挥对标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要加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的要求,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今年8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即实行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励,多节多奖,以确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效果。今年中央财政新增7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根据《暂行办法》,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东部地区节能技改项目,按节能量200元/吨标准煤奖励,中西部地区按节能量250元/吨标准煤奖励。对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节能技改项目,由企业提出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报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可直接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根据奖励标准确定项目奖励额度,并下达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财政部根据实施计划,按照奖励金额的60%下达预算,项目完成后,根据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与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清算。对于节能量的核定,采取企业报告、第三方审核、政府确认的方式,使节能奖励建立在科学、严格、可核定的基础上。国家对千家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也明确表示,如果千家企业在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方面遇到了资金困难,愿意为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加大对节能项目的支持力度。千家企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的根本措施来抓,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用足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六要强化节能管理。千家企业要设立或明确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要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结合能耗指标对标活动积极开展车间、班组竞赛,促使企业上上下下自觉查找差距、改进不足。能源计量与统计是能源管理的基础,也是进行能源审计的基础,千家企业要严格按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要求如实填报能源统计报表,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国家每年都要公报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千家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数据的网上直报系统。对31家没有按规定提交能源审计报告的企业,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这次会上,我们印发了《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报告》,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千家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不断改进工作。同时,还免费下发了企业能源审计软件,准备了九个高耗能行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范本,供千家企业参考,希望千家企业都能使用好这些辅助工具。

今年全国人大在节能法修订中提出,国家拟先将建立能源管理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优先聘用具有能源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能源管理人员,逐步过渡到若干年以后实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师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率先实行能源管理师制度。修订稿中还提出要强化节能监察。各地方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抓紧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并依法加强对千家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重点设备能效状况、投资项目履行节能评估审查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等。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制订重点耗能企业(包括千家企业)节能监测监察计划,重检查、求实效,对在千家企业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加大处罚力度。

七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企业行动。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节能减排企业行动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九个专项行动之一,中央企业和千家企业要在全民行动中勇当先锋,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明年下半年,将根据企业上年度评估结果和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在千家企业中评选出“百家节能企业”和“百名节能个人”的双百活动,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各地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通过加强对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宣传,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弄虚作假行为,引导企业不断创新,营造全社会讲节能的良好氛围。

(摘自在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解振华

第2篇:“自考”+“职业教育”模式的自考助学广告专业培养方案探讨

摘要:本文对现有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了分析,并对比了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以上两方面进行了自考助学广告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的探讨,并分别探讨了自考广告专业提高通过率和提高职业技能力的问题。

关键词:自考 职业教育 广告 人才培养

0 引言

自考广告考试计划反映该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与高职教育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截然不同。学生对自考广告专业的认识程度不够,认为自考广告与高职广告专业所学内容一致,很多学生入学以后,发现这与原来他们想学的专业不符,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对广告专业进行具体教学需要明确思路,系里组织了专门的科研力量,申请了此项课题,获得批准,批准课题编号是JY0801。本文所探讨的内容是为课题研究报告中的部分内容。

在课题组进行了多种模式探索都没有取得好的效果的情况下,课题组重新回到如何提高广告自考的通过率,如何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的问题上面。结合广告人才职业群能力需求,把自考助学广告人才培养定位为有一定设计策划能力、有一定设计制作能力。重新对如何发挥好全日制助学的功能进行思考,探讨广告自考助学走“自考广告+高职广告设计与制作”的路线,也就是一种“自考”+“职业教育”的路线。

1 自考广告专业的培养目标分析

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科专业培养目标分析。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课程来看,该专业培养目标可以归纳为:培养从事广告策划、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从课程、学分设置和考核方式来看有以下特点:第一,考试计划确立的是广告专科专业属于文科类专业。考核注重的掌握广告基础理论知识,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文案的创意与写作能力与否,而没有体现广告专科专业所强调的技术与艺术相结合能力的考核。第二,考试计划没有设置实践性考核环节。造成对考生专业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缺失,不符合市场对广告人才的实际需要。考生即使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取得了自考毕业证书,也不能符合广告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这也势必导致广告专科自考生生源的逐步萎缩。

1.2 高职高专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培养目标分析。国家教育部新下发的高职高专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归为艺术设计媒体传播大类。并同时参照其它院校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可以描述为:培养具有广告设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广告设计部门、出版社、影像业和印刷生产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的高级技术性专门人才。

1.3 自考助学广告专业的培养目标探讨。广告学是指研究广告的本质特征和广告活动过程及其运动规律和表现艺术的科学,同时广告是一个实践性、操作性极强的专业,强调的是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自考助学广告专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应强调专业的应用性、职业性特点。在构建自考助学广告专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系和设置助学人才培养方案时以下几个问题需着重考虑: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广告职业岗位群的需求特点;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广告专业的创新性特点;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广告从业实践性强的特点。

为此,自考助学教育广告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以广告专业自学考试知识结构和学生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背景,强调艺术与技术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创新设计思想和应用能力,能够从事广告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运作与实务、广告经营与管理一线的技术应用性人才。

2 自考助学广告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探讨

2.1 课程体系。自考助学广告专科专业课程的具体设置方面,自考课程需按照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严格执行,同时,发挥好全日制助学的功能,需要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综合素质的养成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构建“自考模块+校考模块+综合素质模块+社会实践模块”四大模块的课程体系。

2.2 课程设置。对以上课程体系中提出的四个模块分别探讨如下:①自考模块。自学考试《报考指南》考试计划中课程已涵盖了广告专业中的理论基础、广告运作与实务部分,在课程上主要涉及市场营销、新闻学概论、广告学(二)、公共关系学、广告策划、广告文案与写作、广告心理学、广告媒体分析等。②校考模快。自考助学教育广告(专科)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校考模块”主要是自学考试计划中没有设置而又是要从事广告岗位群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设计与制作技能课程,是全日制度自考助学广告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来学读自考广告专业,我们对班级做的统计显示,80%以上是没有美术基础的,所以专业基础课程,我们设置了素描、色彩、构成三门课程;专业课程设置了摄影、广告设计、版式设计以及从事广告设计必须具备的PHOTSHOP、COREL-DRAW、3DMAX三门计算机软件操作能力课程。③综合素质模块。为提高全日制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据学院的具体办学实际,将军训、入学教育、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咨询和品德培养教育设为综合素质模块。④社会实践模块。包含的课程有汽车驾驶技术、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 自考助学广告专业实践环节能力训练探讨

3.1 通过自考广告学《毕业论文》实践性考核要求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与检测。广告专业自考课程都是理论考试课程,针对本科阶段的必做环节毕业论文(06999),课题组制定了毕业论文考核方案,加入了动手具体做设计的要求,并强调了论文和设计的相关性等要求,主要目的是起到引导和检测作用,同时,学生和老师明确了毕业设计有实践性考核要求,对教与学起到方向性的指示作用。

3.2 日常教学考核中体现实践性。自考课程的考核按照考试要求来执行,校考课程我们设置的都是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课程的考核以平时作业加期末随堂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均以提交作品为要求,平时成绩占30%,期末随堂考核成绩占70%。

强调学生阶段实践学习效果的展示,系每学期初、期末有迎接新学期、期末汇报设计作品展览,进行作品评比,制订了评比标准。检验学生学习和老师教学效果,形成良好的学与教的氛围。

提倡以赛促学,引导学生参加各类设计竞赛,安排教师专门指导,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获得奖项后,系里积极宣传,树立典型,为其它学生树立榜样作用。

通过职业技能证书考核体现实践性能力训练。职业技能证书设置方面,按照从事广告设计职业能力需求,安排了有平面设计师证书、数码影像设计师证书、三维动画设计师证书,在校考课程设置中已经安排了对应的课程,体现了广告设计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要求、现代数码技术的掌握、平面到立体,静态到动态的广告设计能力要求。

4 提高自考课程的考试通过率探讨

4.1 熟悉考试大纲。国考课程虽然学院没有命题权,但有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这一点对于老师和学生都要明确,教与学要紧紧依据考试大纲。

4.2 掌握国考自考课程的考试特点。国考课程考试相对省考课程,在考试的命题方面规范方面,紧紧依据考试大纲和教材,不容易出现超范围、偏题、怪题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国考课程考的就是教材。

4.3 安排适合的教师。安排有丰富国考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广告专业国考课程理论性强,要记忆的知识点多,课程的学习相对枯燥,课堂氛围容易陷于沉闷,教师要善于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4 做好考前复习迎考。做好考前宣传,营造良好考前复习氛围,安排教师做好考前复习课和下班指导课,有针对性帮助学生梳理知识点、分析历年考试试卷、解决学生复习中遇到的问题。

5 结语

文章对比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业和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广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自考助学广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依据培养目标提出了四模块的课程体系,并对四个模块的课程进行了具体设置,同时对于自考助学两个关键的问题,即自考通过率问题和职业实践技能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分析。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高等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本科目录.

[2]2009年自学考试形式分析纪要(以赣教自考字[2009]2号文件下发).

[3]黄继晏主编.自学考试报考指南[M].江西高校出版社,2007,12.

[4]洪年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育广告(专科)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09,5.

作者:黄育根等

第3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4篇:“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模版]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附件:

1、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

2、春风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册

3、春风助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

第5篇:祁家湾小学“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使用圆梦行动资金,资助一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由政府圆梦行动资金中划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

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2013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我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学校成立以龚文阶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任副组长,队部辅导员,出纳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2013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2013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2013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2013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2013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2013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2013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学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学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6篇:《同在蓝天下》“爱心助学行动”方案

关于举办此次活动的想法

7月以来,社会各界对助学行动的关注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 7月下旬《快报》、《晨报》、《江苏教育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媒体竞相报道的《高淳小黄斌事件》,是这股热情的起点,该事件在省内已有相当影响,报道后,金陵药业、中科院南京中科生化技术公司、华夏学校以及其他各企业个人的热情参与,使我们深为感动。为更好的推动我省希望工程的深入,我们想以此为契机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爱心助学行动,旨在联合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支持希望工程事业。

一、“小黄斌事件”中,我们欣喜的看到了媒体与社会各界对公益事业的大力支持,为此,我们拟寻求数家媒体作为活动的主力合作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性作用,来倡导民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共同为孩子们支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二、活动计划中,我们运用了一种新的消费理论,使得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就能献爱心了,从而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到日常行为中去。因为活动离不开各大消费场所,所以,我们也希望得到各大商场、超市、各消费场所的大力支持。

三、活动中,因为涉及到使用一些政府资源,比如,使用广场、各商业区、各旅游景点举行公益活动,这些都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宏观上讲,这无疑是弘扬社会好风气的好事情,从微观上讲,这也实实在在为孩子们做一点事。

四、活动中,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像中科公司、金陵药业、华夏学校这样的企业单位参与。

总之,我们想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但能实实在在为孩子们筹取一些资金,更多的是想把这种方式这种行为推广开来,从而倡导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第7篇:公司举行“金秋助学、育才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

包钢工会开展“金秋助学、育才行动”

8月22日,包钢工会举行2012年“金秋助学、育才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为今年高考、中考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代表发放助学金。仪式上,包钢工会对124名即将迈入大学和高中校门困难职工子女资助43.5万元,并与接受全程资助的7名困难职工及被其高校录取的子女签订了三方助学协议;内蒙古海德集团为14名困难学子完成大学学业提供全程资助并与助学对象签订了资助协议;包头市市红十字会捐资助学30万元;包头市总工会资助1名贫困学子完成大学学业,另一次性资助3名困难学生2000元/人。仪式上,包钢集团向内蒙古海德集团赠送致谢匾,以感谢海德集团连续七年资助包钢104名贫困职工子女完成学业的义举。

“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包钢工会的一项民心工程、品牌工作,开展九年来,有近3000名困难职工子女得到资助。今年8月份以来,包钢各直属单位按照公司工会的安排,纷纷开展“金秋助学”、“奖优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奖学金共计339.1万元,使315名考入高等学府、81名考入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得到援助,并有950名参加高考的职工子女得到了奖励。

下一步,包钢工会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延伸助学链条,助学与助业相结合,探索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

帮扶工作,再开辟一条对困难职工家庭帮扶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的通道。(包钢工会刘晓东)

第8篇:“金秋助学”行动受助学生代表发言

敬爱的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李静,2013年7月,我在东海县高级中学参加高考,被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非常荣幸今天能作为“金秋助学”受助贫困大学生代表在此发言致谢。

1997年6月,那年我不到3岁,我的妈妈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那时候我还不懂事,爸爸带着妈妈四处求医治疗,先后在山东烟台市康复医院,江苏淮阴、新浦、东海县等地的精神康复医院住院和门诊治疗,由于病情容易复发反复,至今18年了仍没有治愈,需要常年服药、定期门诊复查治疗。为此爸爸四处借钱给妈妈看病,18年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靠长期借钱度日,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我一直刻苦学习,去年当我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我们全家悲喜交加,喜的是的我经过多年的努力学习,没有辜负老师和家长期望,考上了大学,悲的是大学的高昂学费对于我们本来入不敷出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当我们正在为学费发愁的时候,总工会的“金秋助学”给我们全家送来了福音,同科集团为我撑开一把大伞,让我有幸的走进了我梦寐以求的大学,给我搭建了再次深造求学的平台。

经过一年的大学生活,带着一段新生活的热情,今天我们来到这里,来共同表达我们的喜悦之情与感恩之心。

首先,我要代表广大的受助贫困大学生,向连云港市总工会致以最崇高的谢意!向资助单位表达我们的感恩之心,向你们说出我们共同的心声:“谢谢!”感谢你们体恤、关怀,感谢你们为我们献出爱心的伟大善举,感谢你们一直支撑着广大的贫困学生一路向前,感谢你们用爱心帮助我们完成大学之梦!

你们的关爱与资助,如同黑夜中的灿烂火花,照亮了无数颗迷茫的心;如同广袤大地上的轻柔和风,驱散了我们心中的寒冷。

我们相信,我们能够合理利用这笔助学金来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它不仅意味着对我们物质上的帮助,更是精神上的慰藉!感谢党和政府并未因我们的贫困渺小而遗忘我们,反而为我们减轻多方压力,为我们能全身心投入学习创造条件。为此,我们倍感温暖,多庆幸我们是生活在这个美好的时代!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相信,在经历了无数次刻苦的拼搏与奋斗之后,我们将会带着所有的寄托、所有的期盼,所有曾热切关心、无私帮助我们的人对我们的支持与鼓励,在今后的大学生活中努力奋斗,学有所长,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用自己的能力回馈社会、报效祖国!

同学们,勿忘党恩,今天的汗水就是明天的收获。让我们在大学里努力拼搏,发奋图强,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共创新优吧!

我们也坚信,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帮助下,我们会一同撑起一片更加广阔的天空!(谢谢大家)

第9篇:1-爱心助学行动-策划书 2

爱心助学行动

---爱心公益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带着爱心出发,小学助学活动”-暨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爱心助学行动”捐赠仪式。

二、活动背景:

2011年点众公司全体员工走访并捐赠河北省一所贫困小学,整个走访过程员工们看到学生们的窘况,感受到学生们求学的艰辛,经过此次捐赠活动,员工们纷纷感动的落泪,捐赠意义深刻。本着爱心助学的原则,公司在2012年将一如既往开展系列公益活动,帮助更多的困境中的学生们。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1. 通过爱心助学活动,让生活困窘的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

2. 通过爱心助学活动,让员工们体会感恩,学会感激社会、感激父母、感恩朋友、感激公司、感恩同事,学会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生活。

四、活动目标对象:

北京市顺义区光爱学校

学校背景:北京光爱学校是石清华老师创办的一所非营利民间教育慈善机构,专门收留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儿,孤残儿童,特困儿童。光爱学校里生活着103名孩子,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年龄从

3、4岁到

16、7岁不等,有的是流浪中被好心人送到这里,有的则是石老师从马路边、大桥下领回来的,可以说103个不幸的孩子每个人都有着一段辛酸的故事。但是,石老师八年来用自己无私的爱默默修复着孩子们几近破碎的受伤的心灵,让他们不断沐浴在温暖之下,享受这个特殊大家庭带给他们的从未有过的幸福。 http://bjgaxx.cn/index.aspx

学校地址:北京市南法信镇大江洼村

联系方式:010-69472748 石校长:13521688771;汪老师:186112432

21五、活动开展:

1. 形式

参观+捐赠仪式(加入产品使用培训)+体育活动/演出+合影

2. 地点

北京光爱学校(教室内)

3. 活动场地执行

安排主持人,对整个爱心助学活动的执行。主要是捐赠环节,必须有主持人和专人负责,如果有公司产品捐赠,需要加入产品使用培训部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整个捐赠环节应与体育/演出活动完美结合,在活动结束之际,突出活动主题,合影留存。

5. 人员安排

活动总策划:

活动配合:

活动费用控制:

活动主持:

互动演出参与:

体育活动参与:

六、活动分析: 预期效果分析:员工全程参与爱心活动,不仅能够提升自身幸福指数,更加懂得感恩,更加珍惜现在;企业通过此次爱心传递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曝光度,打造企业文化!

影响人群及辐射力分析:内部影响,影响力度较大;外部辐射,网络作为主要传播媒介,尽可能的提高企业曝光度。(建议活动结束后,由专人负责企业推广)。

可行性分析:全员参与、培训分享、后期推广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宣传方面:首先,内部活动前期宣传;

其次,①结合拓展培训,令员工对此次爱心活动有深刻的感悟

②内部网站宣传,将有意义的活动推广开,图片+软文

③外部网络宣传,行业性网站推广,图片+软文

执行方面:要求活动执行方面有计划、有条理,HOLD住场面

财务方面:由专人负责,控制活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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