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政办民主评议活动方案通用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党政办民主评议活动方案1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今年度部门、工作人员目标考核暨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现将这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关于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区综合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要以本单位、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年初签订的综合考核责任目标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重点考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考核责任制所采取的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实效。对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年度民主评议政绩考核。通过评议考核,进一步加强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单位年度部门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暨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于冠波同志为组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陈宝华同志为副组长,政治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目标考核评议工作全面进行领导、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目标考核工作

1、对单位和部门的考核。要在完成原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签订的综合考核责任目标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基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考核责任制所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实效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局政治处。

党政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评议考核工作。今年10月,区委督查组进驻我局对我局的全面工作进行了督查巡视,同时对我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工作与年度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因此,此次年度目标考核不再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评议考核。

2、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名工作人员要按照(参照)《公务员法》要求,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进行总结,重点总结岗位目标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认真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年度总结会。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于今年12月10日前报局政治处。

3、考核和测评。考核采取部门自荐、组织推荐、考评小组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适时召开全体大会,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全面进行考核和测评。按照名额分配评选出局级达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选出区级达标先进个人,申报区级达标先进单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议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政治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客观公正。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比例推选各类先进。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3、注重工作结合。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认真总结回顾今年工作,科学谋划好明年,为明年开好头打好基础。望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这次考核工作的内容、任务和要求,确保考核取得实效。

党政办民主评议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求真务实,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损害民政对象利益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民政行业新风,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制原则。

3、坚持民主、公正、透明,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公开,充分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民政对象利益的问题。

5、坚持用好的作风评议行风,防止形式主义,自觉遵守评议纪律。

(三)总体目标。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条块结合,注重创新,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自我评议机制,不断提高评议工作质量。通过评议,使被评议基层单位达到“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办事程序、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的总体目标。

二、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

(一)评议对象。

1、婚姻登记处。

2、乡镇(街道)民政所(办)。

3、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4、光荣院。

5、烈士陵园。

6、殡仪馆。

(二)评议内容。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纠风和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2、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3、执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等情况。

4、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5、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

6、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岗位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7、执行收费项目、标准情况和有无乱收费情况。

8、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改进作风、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情况。

9、实行民主监督情况。

(三)评议标准。(见附表)

三、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

1、县民政局成立基层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民政股、优抚股、安置办、低保股、社救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是做好评议工作的规划、协调、督查。

2、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和基层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负责社区、烈士陵园的行风评议工作。

2、***负责***|***|***|乡的行风评议工作。

3、***负责**、**、***|乡、干休所的行风评议工作。

4、***负责***、***、***|乡、殡管所、光荣院的行风评议工作。

5、***负责**、***、***乡的行风评议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处的行风评议工作。

7、***负责***、***、***乡的行风评议工作。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民政基层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征求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开展评议。每年12月26日前,按分工,做好分管基层单位的评议工作。主要是制定评议方案,通过听取情况、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受理举报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找并梳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评议分数,形成评议意见。

3、组织抽查。县民政局基层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抽查。

4、总结通报。各主管领导,要按照评议标准,通过评议,把分管基层单位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评议结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报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县民政局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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