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检处理办法

2022-09-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二次报检处理办法

隧道二次衬砌背后脱空处理方案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V标 整改处理方案

隧道二次衬砌背后脱空、不密实整改处理方案

一、工程概述

青荣城际铁路QRZH-V标段第二项目部北山隧道全长1880米,占线路长度的12.1%,目前隧道已进行了二次衬砌施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隧道二次衬砌背后局部出现脱空、不密实现象,为了保证隧道二次衬砌质量符合验标规范要求,现对隧道二衬背后脱空现象进行分析处理。

二、二衬背后脱空原因分析

隧道二衬背后脱空主要集中在拱顶和侧壁拱腰等部位。从二衬背后脱空部位分析,总结得出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2.1、光面爆破效果不好,造成隧道开挖轮廓凹凸不平,有棱角;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没有把凹凸面补平,平整度达不到规范要求;防水板安装未预留足够的松散系数;二衬混凝土被防水板挡住未与初期支护表面密贴,导致二衬背后出现脱空现象。

2.2、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操作及检查不认真,导致注浆不满。混凝土在浇筑的过程中时间间隔过长,达不到连续性,加之工人责任心不强,手持振捣棒振捣混凝土不足,高频振捣器开启次数有限,造成局部位置混凝土初凝,后续混凝土无法正常填充形成脱空现象,在混凝土未初凝前急于拆管,造成未自稳的混凝土掉落下来形成漏斗,造成衬砌脱空。在拱顶混凝土施工出现堵管,现场人员在未仔细分析的情况下即认为已经泵满,停止混凝土泵送造成二衬厚度不足,出现脱空

1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V标 整改处理方案

现象。

2.3、技术原因:砼施工配合比水灰比偏大、混合料坍落度大、砼振捣不密实,砼自重下沉;砼收缩徐变,造成留有空隙。用输送泵送砼时,拱顶面的砼在输送过程中把部分空气密闲在狭小的空间内无法排出,造成留有空隙;

三、二衬背后脱空处理措施

对拱顶部位二衬背后脱空采用拱顶预留注浆孔进行注浆回填;对拱腰及边墙处二衬背后脱空采用钻孔后注浆回填。 3.1二次衬砌后回填注浆

首先以雷达检测数据为依据,明确需注浆加固的范围和数量。 3.1.1施工工艺:

钻孔——埋管——制浆——注浆——检测——清理 3.1.2施工要点

(1)钻孔:根据雷达探测结果,找出空洞位置并进行标记,注浆孔利用原有衬砌施工的预留注浆孔,当预留注浆孔堵塞时,在空洞部位重新采用电钻打孔,孔径25mm,孔深确保进入空洞区域并不得超过结构厚度钻破防水板,并可以用灌浆来填塞修复。

(2)埋管:打孔完成之后埋设Φ32镀锌钢管,注浆钢管与孔洞周围缝隙用水泥砂浆等相应材料封堵,待封堵材料达到强度后注水泥浆。 (3)制浆:采用高强无收缩灌浆料,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浆液水灰比1:1.2~1:1.5,用发电机带动高速制浆机,制好所需比例的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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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浆:注浆顺序由低处向上压,先试灌一定的清水到二衬上去,对机器和管道的密封进行检查,也对后期浆液在二衬背后流动起到润滑作用,在压浆的过程中,注浆压力控制在0.2MPa,待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孔及检查孔进行封填密实。

(5)检测:用钻孔探测的办法检测灌浆效果,在灌浆完成之后,采用电锤钻孔探测灌浆效果,密实度和泌水率达到对隧道回填灌浆的要求。 (6)清理:检测空洞处理符合要求后,再打磨清理二衬表面的附着物,并进行清理清洗工作。

对于脱空高度小于10cm,一般采用Φ32mm压注纯水泥浆处理,水灰比为0.5:1。对于脱空高度大于10cm-15cm,一般采用Φ32mm压注水泥砂浆处理,水泥砂浆要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对于脱空高度大于15cm,一般采用Φ150mm钢管接混凝土输送泵直接泵送混凝土。混凝土要具有良好的合易性和流动性。塌落度控制在15cm-20cm,碎石最大粒径要小于1cm。

其次在施工中注意,钻孔预埋注浆管时,管口距围岩要预留5-10cm空隙,以便浆液能顺利流出;注浆管要用钢板和膨胀螺栓与既有衬砌固结,最后通过法兰盘连接注浆管或注浆泵进行注浆或泵送混凝土;注浆过程速度不能太快,当出现较大压力时可暂停10分钟左右,使浆液顺利扩散。注浆完成不要急于拆除法兰盘,待浆液有一定的自稳能力后再拆并及时封堵注浆口。

为确保注浆效果,在埋注浆管的同时还要预埋检测管,检测管顶端与围岩要有1-2cm的空隙。当检测管有浆液流出,应封闭检测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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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缓慢注浆,当压力持续升高时停止注浆。

四、二衬背后脱空预防措施

4.1 加强光面爆破控制,提高围岩基面平整度。

4.2 严格施工过程控制,对初支平整度不满足要求的不予验收,直至补喷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初支基面平整。

4.3加强防水板铺设质量控制,特别是防水板固定后的松紧度控制,预防太紧防水板崩裂,太松形成褶皱导致空洞的出现。

4.4 加强二衬混凝土浇筑过程的振捣质量。

4.5 加强各工序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掌握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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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杜绝厨房二次污染 首先清道夫家庭垃圾处理器

“苍蝇墙”、“垃圾街”,尽管中国现在的垃圾处理较以前完善了很多,但依然无法负担超过十六亿人每天产生的垃圾,目前我国人均垃圾排放量高达每人每天

1.5公斤,大部分家庭仍然是将厨余垃圾、日常生活垃圾放入垃圾袋中,丢在社区内随处可见的垃圾堆里。这是另爱护环境人士一直头痛的问题,始终无法彻底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几乎家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尤其是在夏天,每天晚上家里产生的垃圾到了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都会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滋生了无数的细菌,破坏了室内的环境,也影响了我们的心情。

保护环境,从自我做起,从自己的家里内部做起。清道夫家庭垃圾处理器让食物垃圾直接从下水道排除,既美化了室内环境,也避免了把垃圾拿出室外扔掉造成的二次污染。

一键式清除垃圾 省时又省力

快节奏的社会,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清道夫家庭垃圾处理器在研发之初首先就做了这样的定位。厨房做菜、做饭剩下的垃圾,水果、坚果等留下的果皮、硬壳,只要全部倒入排水口,拧开水龙头,启动清道夫食物垃圾处理器开关,顷刻间那些垃圾就变成了溶浆状态顺着下水道流走了。

应对中国饮食结构,清道夫食物垃圾处理器可以完美应对骨头、鱼头、鱼骨、蛋壳、玉米棒芯、果皮果核、菜叶菜梗、咖啡渣、坚果壳、茶梗、残羹剩饭、柔性纤维质等各种生活垃圾。

第3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城市二次洪水水质,防止生活饮用水二次污染,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用水单位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及深度净化处理后,再供给用户使用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的管理。

第四条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二次洪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的统一管理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配合供水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五条 用户用水水压需要超过国家规定管网末端服务压力的,应当自建二次洪水设施,实施二次供水。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二次洪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向供水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由供水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经营单位不得予以供水。

第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不得在城市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二次供水单位不得转供水。

第九条 在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设置渗水厕所、化粪池、堆放垃圾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为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压力,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洪水的单位,应当避开用水高峰期蓄水。

第十一条 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照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日常检测,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时,应当及时报告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每半年对二次洪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专业单位,必须经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揽清洗消毒业务。

第十三条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或二次洪水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至少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二次供水工作和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工作。

第十四条 供水主管部门应指定水质检测机构,每月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一次化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的,责令其停止污染,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擅自转供水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从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工作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九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涉及二次供水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各县(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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