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2-12-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的宏观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认真做好重点教材编写、推广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运用。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做好各类教育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指导部直属高校和各地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规划。完善教育规划纲要体系,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等7个分领域规划。指导做好各地高校设置规划和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制定国家教育立法工作及教育规章10年工作方案。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发布实施。配合做好《考试法》立法工作。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开展《校园安全条例》起草调研。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总结交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4.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全面部署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规划。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建设运行机制。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大力提高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设统一的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视频公开课为突破口,探索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新模式和新机制。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5.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部部合作和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作用,完善和拓宽教育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平台和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制定加强和改进教育政策建设的意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和中小学信息公开。开发社会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更新教育观、成才观和用人观,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配备必要的教玩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设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7.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继续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分省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8.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動计划。分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推进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和衔接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业类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9.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分年度招生任务,招生计划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以及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继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的工作力度。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和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长效机制。办好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抓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設。积极推动高校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高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积极推进高校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启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进行新一轮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工作。加强国防科研,组织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加强战略研究,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着力提高咨政育人和文化传播水平。

10.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启动开放大学建设试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11.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推动西藏和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加快边境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双语科研工作,印发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和管理,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高端优秀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和落实教育对口支援。

1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印发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做好部属师范大学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工作。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制定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意见,构建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广泛开展幼儿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促进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制定中小学校校长专业发展标准,进一步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全面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规定。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14.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研究制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落实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政策。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推动各地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

15.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措施,开辟到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预征工作,落实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规划。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力度,加强创业实习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和援助,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三、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改革试点

16.统筹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加强对教育改革的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深入推进。

17.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发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启动教材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切实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使用跟踪和质量监控。落实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开展普通高中改革试点,促进多样化发展。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举办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第11届中学生运动会。分类指导城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加强美育工作,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第3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发布《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语言政策研究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全面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8.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行县域内校长与教师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化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为主”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9.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继续开展教育与行业对话,出台推进和鼓励校企合作的国家制度。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启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地市级高等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三教统筹”,建立涉农部门参与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农科教结合。支持东西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扶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20.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和校长职权。开展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化。加强和改善对学校食堂的管理,深入推进高校后勤改革。

21.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办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

22.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高考改革试点。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开展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深化高考内容与方式改革,加强国家考试题库建设,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管理。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机制和办法。加大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23.深化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巩固双边、多边教育磋商机制,拓展区域合作平台,深化人文交流。成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和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专家评议委员会,多种形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设立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调研工作。制定汉语国际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孔子学院发展机制,抓好教师选派、志愿者招聘、教材推广和常规管理,建立有利于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的质量评估体系。扩大公派出國留学规模,试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和管理新办法,提高国家公派留学质量效益。落实大中小学校长及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年度计划。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内地高校与港澳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2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开展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开展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改革试点。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编制管理,开展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调研。深化职员制度改革,指导直属高校做好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高校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25.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激励机制。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研究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指导各地制定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发挥教育资金监管中心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26.加强省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按照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和落实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职责。全面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开展教育改革试验。继续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共建高校,拓展共建内涵,深化社会合作。鼓励建立区域教育协作和联动发展机制。

四、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27.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更加关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科学研判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建立和完善导向正确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有计划地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培训,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改善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28.深入推进行风学风建设。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10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化解择校难题。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制定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继续保持学校收费标准总体稳定。清理高考加分政策和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制定招生信息公开办法,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规范学校教学科研行为,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力度,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29.深入推进教育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教育督查机构和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方针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督办力度。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指导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继续做好“两基”国检,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制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认真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推广建立督学责任区经验。

30.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印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预防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继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校园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

第2篇: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的宏观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认真做好重点教材编写、推广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做好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运用。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做好各类教育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指导部直属高校和各地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规划。完善教育规划纲要体系,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等7个分领域规划。指导做好各地高校设置规划和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制定国家教育立法工作及教育规章10年工作方案。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发布实施。配合做好《考试法》立法工作。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开展《校园安全条例》起草调研。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总结交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4.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全面部署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规划。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建设运行机制。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大力提高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设统一的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视频公开课为突破口,探索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新模式和新机制。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5.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部部合作和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作用,完善和拓宽教育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平台和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制定加强和改进教育政策建设的意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和中小学信息公开。开发社会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更新教育观、成才观和用人观,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努力解决“人园难”问题。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配备必要的教玩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设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7.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继续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分省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8.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分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推进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和衔接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业类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10.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启动开放大学建设试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11.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推动西藏和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加快边境地区教

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双语科研工作,印发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和管理,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高端优秀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和落实教育对口支援。

1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印发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做好部属师范大学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工作。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制定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意见,构建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广泛开展幼儿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促进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制定中小学校校长专业发展标准,进一步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全面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规定。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14.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研究制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落实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政策。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推动各地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

三、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改革试点。

16.统筹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加强对教育改革的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深入推进。

17.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发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启动教材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切实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使用跟踪和质量监控。落实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开展普通高中改革试点,促进多样化发展。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举办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第11届中学生运动会。分类指导城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加强美育工作,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第3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发布《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语言政策研究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全面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8.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行县域内校长与教师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化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为主”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9.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继续开展教育与行业对话,出台推进和鼓励校企合作的国家制度。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启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地市级高等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三教统筹”,建立涉农部门参与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农科教结合。支持东西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扶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21.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办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

22.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高考改革试点。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开展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深化高考内容与方式改革,加强国家考试题库建设,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管理。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机制和办法。加大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23.深化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巩固双边、多边教育磋商机制,拓展区域合作平台,深化人文交流。成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和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专家评议委员会,多种形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设立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调研工作。制定汉语国际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孔子学院发展机制,抓好教师选派、志愿者招聘、教材推广和常规管理,建立有利于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的质量评估体系。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试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和管理新办法,提高国家公派留学质量效益。落实大中小学校长及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年度计划。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内地高校与港澳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2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开展资

格考试改革试点,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开展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改革试点。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编制管理,开展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调研。深化职员制度改革,指导直属高校做好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高校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25.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激励机制。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研究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指导各地制定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发挥教育资金监管中心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26.加强省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按照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和落实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职责。全面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开展教育改革试验。继续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共建高校,拓展共建内涵,深化社会合作。鼓励建立区域教育协作和联动发展机制。

四、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27.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更加关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科学研判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建立和完善导向正确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有计划地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培训,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改善于部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28.深入推进行风学风建设。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10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化解择校难题。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制定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继续保持学校收费标准总体稳定。清理高考加分政策和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制定招生信息公开办法,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规范学校教学科研行为,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力度。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29.深入推进教育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教育督查机构和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方针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督办力度。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指导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继续做好“两基”国检,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制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认真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推广建立督学责任区经验。

30.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印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预防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继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校园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

(本文第9、15、20条略)

第3篇: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调整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前进,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而奋斗。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分专题、分领域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组织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院(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研究制订《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3.做好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健全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和使用工作,开展教材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研究制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制订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修订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启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试点,实施高校思政课择优项目。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组织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研制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

4.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等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紧推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突出正确用人导向,继续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研究制订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研究制订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实行“一案双查”。开展“两个责任”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直属机关和高校廉政文化教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及问题线索审查处置力度,加强招生、基建、干部任用、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7.加強政风行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提高工作质量。完善督查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监控,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制订《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风建设综合治理,发布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形成节约型校园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8.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按照编制工作方案,研究起草教育“十三五”规划文本。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提升通过规划对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加强对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指导和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研制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报告。

9.推动各省(区、市)和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组织开展《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继续跟踪指导上海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综合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指导各省(区、市)和高校制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做好报备工作。加强综合改革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研究制订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和有关高校研究制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上海、浙江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制订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地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自主招生,做好全国统一高考后开展自主招生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11.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发布《关于推进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实行清单管理,依法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所有高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推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建设试点。加强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深化招生、财务、干部任用等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设。启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评估。扩大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领域,委托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

12.推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和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优化东中西部高等学校布局。继续做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工作。印发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改革试点,有序引导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制订高校分类体系和设置标准,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推动各地优化城市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1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文件,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14.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推进高级别人文交流框架内的教育合作。贯彻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启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快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大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完善外籍教师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示范孔子学院和网络孔子学院建设。拓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

15.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力争基本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教育决策服务系统建设和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带动机制。加强“慕课”建设、使用和管理。推动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系统建设。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化教学应用。提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推动实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和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

16.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推动各地建立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依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规范学校收费调整,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培训。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7.加强教育法治建设。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制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文件,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推动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校园安全条例》《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法》起草和《学位条例》修订。制(修)订发布《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师申诉办法》等规章。设立依法治教示范区。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教育系統法治教育培训。

18.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订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组织编写宪法教育读本。建设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推进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高工程。

19.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研究制订《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大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积极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的有机衔接。

20.依法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深入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制订《督学管理办法》。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工作。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做好专项督导。

21.推进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发布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教育标准制定审核办法,探索建立国家教育标准核准委员会。组织编制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规范》。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工作的意见,研制《中小学校服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加快基础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发布部分职业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公布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探索建立有关专业认证标准。

22.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培育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建设面临的问题。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23.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圆梦蒲公英”农村学生看县城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指导家庭教育。

24.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印发《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健康水平。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推进国防教育。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25.改进美育教学。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前教育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28.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研制《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的意见》。研制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9.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开展高中创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30.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订行业企业办学指导意见,分类制订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研制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修订相关教材。审定公布“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印发《關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诊断改进工作。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完成第三批国家中职和高职示范校验收工作。推进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研究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动各地办好相关活动。

31.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坚持中国特色、一流标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组织实施。继续推进医教、农教协同等协同育人,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探索推进医学教育分阶段考试改革试点,做好医学教育整体衔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设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建立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预警机制。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产业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学位授权动态调整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面向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教师。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

32.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扎实推进“2011计划”,加快构建完善高校科研创新体系。全面落实《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深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改革,启动高端智库建设。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政策。组织开展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制订《关于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创新的意见》。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33.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办好开放大学,拓展推进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升级,推动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制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工作。

34.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相关工作。实施“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加强语言文字监管体制机制和监测平台建设,发布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和“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第18届推普周活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5周年宣传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办好“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节目。完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手语主持人才培养。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做好语言国情调查。做好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培训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35.公平配置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質量的教育。启动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研究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继续做好定点联系滇西扶贫工作。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织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

36.继续大力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指导重点大城市进一步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缩小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37.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继续实施特殊教育重大项目。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发布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启动起始年级教材编写。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制订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和研究生考试的特殊保障办法。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

38.推进民族教育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双语教材和资源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各类专项招生政策。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建设合格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夯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

39.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就业创业指导必修课和选修课。实施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农村就业。鼓励更多学生参军入伍。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完善学生就业信息和学籍信息沟通衔接,提高就业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0.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精准资助,坚决查处申请资助过程中的作假、冒领行为。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强化资助资金监管。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责任编辑 魏家坚

第4篇: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富民强区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自身建设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着眼于领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宣传热潮。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七大对教育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3、深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职能,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增强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能力。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认真开展教育审计工作,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制度,有效防范教育经济风险,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积极建设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和谐机关。重视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程序,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教育信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行政能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和教师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5、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订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加强学校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启动学校改水改厕改厨工程和农村学校教职工工作用房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并争取区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2011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区和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验区建设,管好、用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紧开发义务教育学科资源。加大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力度,整合教育资源,保障城市适龄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扶持与对口支援工作,加快发展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以随班就读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6、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力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科学合理布局高中阶段学校。认真做好娄底三中争创省示范性高中工作。鼓励与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

7、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争取各级政府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加大城市义务教育投入,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8、有效化解农村“普九”负债。全面准确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按照“先本后息、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原则审计锁定“普九”债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筹措化债专项资金,力争全面化解农村“普九”负债;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边还旧债、边负新债”现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三、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着重提高劳动力就业与创业能力

9、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各乡镇农校以行业和区域经济需求为重点,加强现代制造业和服务急需人才的培养,培养新型农民。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相关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四、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

10、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表彰一批师德先进个人,积极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xx提出的“四点希望”。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争当学生的良师益友,赢得社会的认可与敬重。

11、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教育质量,鼓励和支持优秀师范本科生到农村中学任教。坚持校本培训为主,依托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加强区级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平台建设,构建以区教师进修学校为支撑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非学历远程培训。选拔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落实中小学校长培养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城镇与农村教师对口支援和交流制度。

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重点,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12、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整体建设工程,把学校德育工作落实到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管好、用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积极开发学校和社区德育资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网络,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的作用,办好家长学校。

13、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深化义务教育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努力做好初中毕业学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步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制订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配套政策,推动高中课改与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

14、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贯彻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2011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比赛活动,上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好包括预防艾滋病和血吸虫病的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好全区中小学田劲运动会和各类艺术比赛,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确保教学质量。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1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专项督查,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按要求开齐开好各门课程,从严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总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现象。督促落实教育教学管理常规,严禁中小学重复教育,严禁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

16、着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紧紧围绕当前建设教育强区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努力为教育科学决策服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全面提高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抓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大力推广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增强教育科研效益。

六、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开放,深入落实依法治教

17、深化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与落实教师管理体制,依法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争取统一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其它层次教育的教师编制标准。指导学校按要求科学设置岗位,认真开展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教师聘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校对校任职交流”,新任教师先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6年以上。

18、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大民办教育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有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规定和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修订完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积极支持民办学校(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建立民办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体系。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和办学秩序,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19、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研究制订建设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教育强区建设。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依法督促基层政府落实办学责任。抓好区级示范性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20、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教育法规宣传,推进我区教育法制建设。组织做好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性学校评选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依法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应用与规范化工作,积极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七、研究解决教育热点与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与和谐发展

21、切实保障建设教育强区投入。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按“三个优先”依法落实财政性教育投入,争取区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并坚持公共教育经费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按要求筹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落实城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或投资办学,鼓励学校依法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2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启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3、着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以“迎奥运、保稳定”为主题,督促与指导学校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化与xx组织的斗争;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完善与落实安全稳定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5篇: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实施协同创新战略,全力服务经济社会转型提升,加速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努力让全市人民享受更优质更公平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幼儿纯入园率保持在99.2%以上,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6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保持在98.5%以上。全市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建设,三分之一的普通高中成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 2.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保持在14.8万人左右,本专科在校生比为62:38左右,在甬研究生达到7500人,在甬高校科研经费总量达5亿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

3.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建好16所国家和省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10个优秀教学团队、30门精品课程和3个高标准实训基地。

4.小学、初中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6%和9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自主选学人均不少于72学时,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8%以上,引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10名。

5.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建成“校企通”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平台,完成校企对接会10场以上。提升在甬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完成企业职工培训20万人次,新型农民培训10万人次,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10000名,扫除文盲38900人。

6.创建30所标准化学校,全市省定义务段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8%。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工程,a、b等级达标率达到66%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以“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做好学校章程核准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出台规范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文件,启动现代学校制度框架下家长委员会建设。深化教师全员聘任制并探索退出机制,推进全员聘任制度,优化教师绩效管理,积极探索教师人事代理途径,为形成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制度奠定基础。深入推进国家和省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全面做好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实工作。

2.积极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制度。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第三方参与作用。推进教育评估社会化,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机制。依托社会审计机构,推进教育审计社会化。继续与中国社科院、长城战略研究所、麦可思公司深化合作,推进教育咨询社会化。制定出台重大教育公共政策前,认真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等社会意见。

3.推进产教协同创新改革。促进教育和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教育和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和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建设。围绕地方产业技术升级,引进地方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研究所和实验室,培养地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高校、职校与区域产业集群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健全高职教育与县(市)区共建体制、行业指导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深化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高职综合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4.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生存与发展的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民办教育领域,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完善鼓励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政策,研究出台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相关意见,探索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办学准入机制,推进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启动民办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我市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5.改革招生和评价制度。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科学设置科目分值、考试内容和考试难度,优化志愿填报、录取途径和资源配置,把不同潜质的学生优化配置到最适合其发展的高中段学校。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育机制,改革学校特色项目招生,深化普职融通招生改革试点,完善优质示范高中保送推荐办法。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增加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修订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学生形成性评价和学校发展性评估制度,切实转变育人模式,推动学校特色形成,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6.深化教育开放与交流合作。深入推进部市共建教育国际合作和交流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政策和项目资源整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宁波中英时尚学院、中德汽车学院等一批重要机构和项目落地。积极探索中外办学新机制,加强双向留学、双向合作办学,推进高水平、特色化中外合作办学。深化港澳台合作,丰富教育合作内容,创新教育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学校管理等领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合作。继续实施宁波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计划,启动中东欧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计划,深化“千校结好”活动,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中外文化交流示范学校。启动建设中国(宁波)文化传播基地(阳明学堂),建立宁波教师海外培训基地。举办中东欧、中美、甬港、甬台等教育交流会,承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年会,举办宁波国际大学生节和千名海外学生暑假宁波行活动。深入推进XX市与中国社科院等国内大院、大所、名校的战略合作。

(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加紧筹建市级综合实践基地,构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资源体系、运行方式与管理机制,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推进中小学德育重点改革项目,继续推进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建设,启动首批心理健康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班主任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试点探索班主任职级制,完善班主任培养培训体系,打通班主任专业化发展通道,探索学生管理组织创新。做好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评工作。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2.强化高校思政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体系、实践教育体系、文化育人体系及宣传思想队伍和阵地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开展高校思政理论精品课程建设,推出一批思政课程核心团队,组织第二批校园文化品牌评选。充分发挥高校思政研究中心、辅导员培训基地、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中心等平台的作用,加强专题工作研讨与重大课题研究。

3.扎实开展艺术体育教育。推进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体育中考方案,科学开展学生体质与艺术素养监测工作。建立以生源初中和生源小学为单位的学生体质监测公告制度,建立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深入实施省“十二五”教育试点项目“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进一步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深入开展,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三)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1.积极推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百川计划”、“甬江学者计划”,进一步加快人才体制创新,多途径引进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来源国际化和多元化,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立足本地,充分发挥名特优骨干教师作用,评选500名左右市教坛新秀,评审60名左右名师、专业首席教师,开展新一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完善名特优骨干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发挥名特优骨干教师辐射和引领作用,巩固完善全市教育系统“以才引才,以才育才”的人才集聚和裂变局面。进一步打通职业学校从行业企业引进优秀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

2.全面推进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曙光工程”,以县、校为主,实施青年教师岗位成长计划、师资交流计划、学历提升计划、职业道德修养与心理健康促进计划、中职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实践计划,开展“曙光工程”中期检查,提高培养实效。积极探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培养模式与途径,有序推进特级教师带徒计划、“影子教师”计划、中外合作学科专业博士培养计划、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创新素养教师培养及其他国内高端培训计划等,推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员对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引领作用。

3.强化校长、干部队伍建设。出台《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升理论培训实效,强化实践指导效能,严格监督检查效力。立足队伍建设实际,加大普职交流任职力度,做好校级领导班子配备和调整工作,协助省、市委组织部做好相关在甬高校校级班子配备工作。强化校(园)长岗位培训,推进名校长工程,建立名校长工作站,开展直属学校后备干部培训和异地名校挂职锻炼,举办第二期骨干幼儿园园长培训班,提升农村幼儿园园长素质能力。加强市级干训平台建设和深化应用,拓展全员培训模式和渠道。

(四)积极推进教育公益普惠

1.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实现93%以上乡镇(街道)均至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继续扩大优质资源,完成新一轮新(改、扩)建80所幼儿园项目,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力争达到90%。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奖补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装备扶持行动,改善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条件。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初中教育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学区化办学,促进初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规范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校内均衡编班,修订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公报制度,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全市省定义务段标准化学校创建率达到78%。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启动实施《XX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随班就读。做好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 3.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发展。推进《XX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做好市民终身学习公共平台二期开发,完善“宁波终身学习网”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强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区教育组织网络,形成较为健全的终身学习平台管理制度与运行体系。扩大人人通网络空中课堂,免费提供“公益家教”,新增10万个网络空间教育资源,丰富空间内教育资源。深化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不断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职前和在岗培训,办好农村成校、宁波社区大学老年教育中心,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农民、退役士兵、残疾人等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完成扫盲计划38900人以上。

(五)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1.打造多样化的普通高中。以中考改革为龙头,建立特长生升学和学校特色项目建设互动机制,优化中考分值权重,引导学生对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关注。加快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计划,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做好“2.5+0.5+3”模式试点工作,打造市级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推进市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发展,发挥市级课改学科基地作用,开发精品选修课程,提升学科教学质量。稳妥做好内地民族班高中教育工作。 2.积极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以改革、创新促发展、求突破,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优化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办好每一所中职学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职学校和骨干专业,启动校企合作示范项目、职普融通推进项目、中高职衔接示范项目、现代学徒制推进项目、国际化重点发展项目、农科教结合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试点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标准建设、优秀教育教学团队建设、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价机制建设、集团化成人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树立系统培养观念,优化“学-训-赛”互促体系,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有效提升中职教育质量。

3.实施XX市高校重点学科和专业提升计划。开展市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第四批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引导高校做好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升市高校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推动高校特色发展。推进智慧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继续开设智慧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核心引导课程,推进优秀课程网络化,落实核心引导课程考核工作。强化学生实训工作,推进工程中心和研发基地项目建设。

(六)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

1.全面启动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协同创新战略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杭州湾新区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核心试验区和南高教园区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完成协同创新试验区规划和设计,细化XX区科技信息孵化园b栋运行管理管理方案。推进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制发《XX市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评估办法和资助政策,遴选若干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2.深化完善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通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平台建设,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服务职能,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体制改革,全面体现平台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的重要作用,为企业人才需求和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服务。加强与教育部对接,在教育部规划司、职成司等指导下,将宁波校企通打造成为全国性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校发明专利权、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规模和效益有突破式发展。配合做好2014“宁波人才科技周”活动,主办“大学校长与企业家论坛”、第四届“百校千企”人才培养对接洽谈会活动,为宁波企业、高校搭建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交流平台。

3.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成XX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与XX市智慧教育门户网站,依托云平台建成XX市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各种应用系统,实现共享和系统兼容。进一步完善与推广XX市“人人通”网络平台、XX市终身学习平台、XX市数字化学习平台等三大平台,提高智慧教育对XX市民全员、全程、全域的服务能力。

(七)扎实强化教育保障能力

1.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和项目推进力度。强化对直属学校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力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规范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宁波大学双桥村拆迁安置、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建设,正式启动第二技师学院分校、东部新城高中、高新区万里学校、宁波tafe学院、甬江职高新校区等项目建设,建成市特教中心、宁波教育博物馆,完成经贸学校宿舍楼维修、四中塑胶球场翻修、宁外学生公寓维修、效实中学生活楼改造等项目,实施16个《XX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教育项目。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2.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XX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强化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广泛开展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使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教育行风治理,推进教育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开展《XX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教育系统财政性企业职工培训经费进行审计调查。

3.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构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直属学校、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大校园“三防”建设力度,加大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深化落实《XX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做好XX市学生伤害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试行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伤害纠纷调解委员会各项职能。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星级学校”创建工作。

(八)有效破解教育热点难题

1.切实减轻中小学义务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眼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减负工作。督查落实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要求。重点落实“减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分年段控制作业总量,在小学一年级全面推行“零起点上课,按进度评估”,逐步在有条件的城区小学低段推广上学时间弹性制。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2.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行师德师风问题查摆等十项制度。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加大对师德典型模范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师德高尚、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3.全面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根据a、b级食堂评定标准要求,全程参与监督全市中小学及食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年内计划投资1.9亿元,完成规划项目265个,确保年底全市66%以上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符合a、b等级要求。狠抓食品源头,实施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制度,制订并推广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营养菜谱,确保学生餐安全、营养、价廉。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进一步提升学生在校期间饮用水质量。

4.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建设,提高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及升学的相关政策。规范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研指导、年检年审和绩效评估,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九)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全面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构建以市教育局新闻宣传中心为核心,市、县、校整体联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教育宣传阵地,加强《中国教育报》宁波记者站、《东南商报教育周刊》、宁波教育官方微博等宣传阵地建设,开通宁波教育官方微信,创新教育宣传内容和形式,拍摄宁波教育形象宣传片。结合建国65周年、庆祝第30个教师节等契机,进一步扩大教育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及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管理,建立重点网络舆情日报告制度。建好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网评员等队伍,提高宣传工作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督政督学工作。科学实施对县(市)区政府2014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导县(市)区做好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初评和第二批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第二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做好第二批省特色示范高中申报和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督导评估,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总结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3.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组织开展第17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强对宁海、象山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和督查,推进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做好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工作,联合新闻媒体组织汉字大赛,加强汉字书写规范教育。

4.强化群团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教育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建设,健全服务教职员工和机关干部长效机制。深化落实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升,开展“三育人”活动,举办全市第九届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选推荐XX市“首席工人”和“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人物。做好新一轮直属基层工会事业编制教职工患重特大病互助保障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困难教职工的生活。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培育和创新发展,加强女教职工和女工干部的学习培训。加快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办文、办会、节能减排、档案、“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信息、保密、党派群团和老干部等项工作。

第6篇: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要点

一、关于查阅资料问题

1、提供近两年单位工作总结、民主生活材料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2、提供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3、提供调出本单位不满一年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名单;

4、提供近两年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简要情况;

5、提供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情况;

6、提供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在召开动员大会前报团市委实践办备案。

7、主要领导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

上述资料在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前,提交督导组。

二、关于动员大会参会人员问题

参加会议人员: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担任过本单位正职的并在本单位退休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商定,并向督导组提供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三、关于动员大会时间问题

动员大会必须在7月26日前举行,具体时间由督导单位与督导组协商而定。动员大会通知要提前在单位内公布。

四、关于填写民主评议表问题

动员大会结束后,要对督导单位的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测评表格由督导组提供)。考虑到民主评议表要填写的内容比较多,建议各单位在会前将民主评议表发给大家填写,动员大会结束后,由督导组按提供的花名册和参加

1会议的实际人数组织清点回收。

五、关于动员会后的谈话问题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指:领导班子成员、现职副处以上干部、担任过单位正职并在本单位退休的老同志、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谈话内容:一是对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二是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有突出问题;三是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谈话时间一般安排在动员大会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督导单位与督导组协商。

六、关于网络媒体问题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在搞好本单位开展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媒体,注意把握好舆情动态,发现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七、关于建立台账问题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建议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建立台帐制度,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规范台账内容。各单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级分类设立台帐,对实践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记录。

一是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台账。各单位要将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实践活动情况全部纳入台帐记录范围,实现实践活动台账全覆盖。

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台账。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参观、学习、讲座等活动进行记录,并重点将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心得体会记入台帐。

三是建立公开承诺台帐。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及践行承诺情

况,系统整理并建立台帐,包括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当前进度、承诺人、群众反映意见等。

四是建立指导检查台账。各单位班子成员应建立联系科室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所联系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要将指导检查过程建立台账,对所联系科室及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建立典型培树台账。将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典型,分门另类建立典型台账,全程记录典型培树过程,并作为典型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台账制度。为切实发挥台账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将指导意见反馈给基层党组织,对成功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确保落实。一是要建立专人记录制度;二是要建立逐级上报制度;三是要建立及时反馈制度。

(三)发挥台账作用。一是发现典型。通过查看台账,及时全面掌握活动中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学习、活动情况及各级党组织承诺兑现情况,并在台账中发现、培养、宣传、选树典型人物、优秀做法。二是查找弥补不足。针对工作相对滞后、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的科室和个人施行台账补办措施,督促其对台账中涉及到的但末有实际行动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补办。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避免将台账做成流水账,避免大而全,要注重创新性、时效性。同时,要注重将实践活动台账与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相结合,将其列入台账记录内容,相互完善,充实台账内容,促进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台账及时归档并上报督导组,督导组将随机对各单位台账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7篇:2013教育工作要点

一、以均衡发展为落脚点,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1. 大力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规范化学校建设年”活动,扎实搞好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XX年清除严重结构缺陷性校舍;实施“211”工程,所有农村中小学解决“热水、热饭”问题,“取暖、改厕”稳步推进;绿色“班班通”普及率达到30%;加快城区中小学改扩建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仪器更新工程;启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和校园绿色工程。

2. 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7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0元;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数据库,加强学生资助档案建设;扎实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并切实做好贷后管理;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充分利用财政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不断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3.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和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长远保障。

二、以发展公办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4. 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1月底,以县为单位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到2013年底,全市40%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全市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达6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60%,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根据这一目标,XX年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达到5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6%。

5. 调整幼儿园规划布局。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未来人口出生状况的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以县乡财政投入为主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对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按照“一村一园”的原则,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方式举办村级幼儿园;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优化民办幼儿园布局,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采取名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

6.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切实强化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严格注册制度,严格收费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园籍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在园幼儿信息实行统一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齐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充实学前教育研究人员,切实担负起学前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7.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其教职工列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加强园长、教师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优化幼儿教师成长激励机制,以多种形式对广大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以促进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

三、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8. 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内部管理,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内涵发展。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从XX年起,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50个班;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积极扩大优质资源,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提高高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打造特色,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建设特色课程,形成自身办学特色。

9.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好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集中力量,统筹兼顾,重点扩建改建一批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年内完成市直“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和“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新校区的拆迁、招标、开工建设。加快县级职业中专(职教中心)学校建设,推进以县级职业中专为龙头,以乡镇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职业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实训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做优传统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大新兴专业,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

10.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学校规范办学,有序竞争,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以重点专业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建成一批符合我市经济建设与发展实际、满足行业企业需要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制度,逐级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做到“校校有比赛、层层有榜样”,以点带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11. 拓宽职业院校办学功能,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结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并举,努力办成面向社会、服务企业的多功能教育和培训基地。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比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培训。

四、以充实培训为载体,切实搞好教师队伍建设

12. 启动教师配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对全市中等以下教育教师配备情况进行调研,用两年时间配齐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

13.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正常的教师流动机制,及时合理地调配教育人力资源,促进教师均衡化配置。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任教三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加强县域内教师的调配与交流,城区学校教师按照每两年不低于专任教师15%的比例与农村教师进行交流。

14.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实习支教“双提高”工程。加强与聊城大学的合作,在总结以往实习支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小学科的支教力度,弥补我市教师队伍老化和学科结构性缺编等不足。

15.深入持久地开展教师“大培训”活动。XX年,教师培训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坚持全员与骨干并举,城区与农村统筹,通识与专题兼顾,构建市、县、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格局,突出培训的系统性、实效性。着力实施十大培训项目:水城名师名校长高级研修项目;学科单元培训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研修项目;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研修项目;薄弱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提升项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研修项目;中小学教师新课程远程研修项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研修。

16.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依托聊城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各县(市、区)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一处高标准的县级教师培训基地。逐步在全市形成以高等院校为龙头,以市、县级培训基地为主体,以校本培训为基点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与聊城大学合作,成立聊城教师教育研究院,负责承担聊城市教育干部(包括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项目,引领县级集中培训,指导校本培训,全面提升聊城市干部教师大培训活动的系统性、实效性。

17. 加强“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全面提升职教教师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

五、以教学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8. 积极探索和实践素质教育新途径、新模式,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加强学生成长档案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系列活动增强德育教育的实效性。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读书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在中小学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优化校园文化建设。

19.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和谐,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注重全体孩子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改革创新,扎实推进高效课堂创建;布置优质的学生感兴趣的课外作业;开展丰富的综合实践活动,启动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根据区域内中小学生数量建设,规模适当,满足正常实践活动的需要。

20.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沟通与配合,深入开展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促进家庭、社区和各种社会组织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21. 改革教学评价制度,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改革考试内容、形式和方式,逐步建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适应课程改革要求、促进学校发展、师生共同进步的考试评价体系。

22. 严格执行新课改课程计划,督查学校开足开齐体育、音乐、美术、健康教育课程,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大力推进“4312”艺体普及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启动球类联赛、操类比武活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竞赛汇演等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立心理咨询室,配齐心理咨询教师,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

六、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23. 大力实施依法治校,在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落实规范。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深化人本意识、规律意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走管理创新、特色发展之路。

24.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大力推进专任教师人手一台微机工程,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立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XX年起,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对全体教师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制度。对农村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村教师待遇各项政策。

25. 为广大学生创设优美、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在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的同时,在吃、住、行、暖、光、水、电、桌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6. 深入持久地开展“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活动”和“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基地,培植典型,推广经验,努力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争取把聊城的学校办成师生们最愿去、最愉悦、最满意、最有价值的地方。

七、扎实搞好教育督导和教育行风建设

27.扎实搞好教育督导。以推动县乡政府依法落实教育职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督政、督学和督教工作,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建议”职能。进一步完善各项督导评估体制和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重点工程等专项督导;不断强化对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坚持三年对中小学和幼儿园评估一轮的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督导责任区制度;扎实深入地搞好教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推进省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28.高度重视教育行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劲足”的行业局面。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代会等制度;强化师德建设,开展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查处力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做好党建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严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党费收缴程序;搞好班子团结、上下团结、内外团结,深入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大对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先模评选、招生考试、经费保障和教育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不断巩固、提高“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加强校园图书市场监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八、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9.建立和完善学校机关安全保卫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做到防范严密,不留空白;加强对意外伤害、地震、食物中毒、火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校园、教室、餐厅、宿舍、厕所、体育设施、用电、照明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不良书刊、音像、网吧、交通等安全隐患对学校的影响;建立灵活应急机制,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学校可以放假。

30.大力开展以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抓好学校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学习培训工作。利用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墙报、警示牌以及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校长与职工的关系,营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31.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各类考试安全。严密组织考试报名,强化保密措施,加大考试诚信宣传,采取“人防和机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综合措施防止高科技作弊手段。对涉考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和考生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32.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妥善解答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做好退养民师、幼儿教师等特殊群体的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工作,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第8篇:主题教育工作要点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2011年)

按照自治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2011年交通运输厅系统“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现提出2011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回顾“十一五”公路发展成就、贯彻“十二五”公路发展规划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各族公路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

- 12011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始终坚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新疆公路事业营造团结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大力开展党史、新疆史、新疆公路史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为核心,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成就展览、主题演讲、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座谈交流和网上宣传等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编印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深入开展党的“三史”、新疆“三史”和新疆公路史的宣传教育。一要深入开展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新疆历史、区情的宣传教育,兴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潮;二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宣传新疆和平解放6 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 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宣传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对周边国家和地区形成的明显比较优势,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团结稳定政治局面的自觉性、坚定性;三要大力开展新疆公路发展史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公路职工和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我们党为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在公路交通中建立的丰功伟绩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二)大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新时期新阶段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等各类宣传媒介,开设各类专题、专栏、专版,加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一要围绕中央新疆工作

- 3工群众网络投票,深入挖掘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凡人新事”,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具体化、形象化,引导各族职工群众自觉投身于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实践中去。

(四)大力开展先进文化建设活动。局属各单位要坚持把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作为文化惠民的着力点,通过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转作风、强素质、提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树立良好形象,打造“和谐畅通公路”品牌,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文化惠民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一要围绕4月份自治区召开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推进会及9月将要举办的首届中国一亚欧博览会,抓好收费站、服务区以及机关各部门的服务规范工作,通过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服务理念等宣传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优化公路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公路服务综合水平;二要围绕“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12字新疆精神和“不计荣辱、拼命苦干”的交通精神,组织开展大讨论,使之真正内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形成推进“两大历史任务”,推进交通运输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三要继续在基层做好公路管理局文化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应用和推广工作,积极筹备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制定广大公路职工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编印《公路职工行为文化手册》。

五、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求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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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党校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处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处党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党建,强化教育,着力推动全处党建水平的不断提升,全面提升全处党员的先进性素质,为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提供教育保障。

一、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是对近三年来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经验的高度提炼和总结,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对今后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加深入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处各级党校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理解讲话精神,从而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党建工作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的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上的讲话《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发表于《求是》杂志2010年第1期),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的理解,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要结合各单位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状况实际,着重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课题进行专题学习和辅导。使学习既系统全面又重点突出,以全新的理论认识,更好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以“双百双先”争创活动为载体,搞好党员争先创优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处2010年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内化到每个党员的头脑中,扎实地推动“双百双先”争创活动的健康发展。系统地开展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一是要坚持以学党章为主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在党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二是坚持对党员进行争先创优教育,运用参观、读书、演讲等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学习时代英模事迹和所反映出的时代精神,同时,注意宣扬本单位的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用党员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创优。三是开展好党员读书竞赛活动,通过有组织的读书活动增强党员的综合素质。

四、坚持形势任务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着力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处2010年航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

识航务事业在“调结构、促转型,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促和谐”中的重要使命,充分认识建设平安、绿色、高效、畅通航道的深远意义,深刻理解交通运输快速发展、高效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增强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与广大职工同心协力、干事创业、争作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员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点,教育党员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和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学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要通过集中上党课、专题辅导和组织研讨等形式,务求理论学习与形势教育有机结合,力争取得最佳成效。

五、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推进苏北航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深刻理解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和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要组织党员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党员干部自觉地用“8个禁止、52个不准”规范自身行为。各级分校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与全面推行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推广使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学习执行处《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处罚规定》

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进一步创新党校教育途径和培训方式,提高教育成效。进一步探索完善各种学习形式,要加强日常学习的常态性,注意精心组织短期集中培训,注重实效。片区分校和各单位分校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优势,拓宽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教学中,注意从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转变到教员和学员充分互动的方式上来,通过参观、研讨交流、互动答疑等,提高党员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达到通过自我体验和亲身感悟来掌握需要学习知识和技能的目的。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更新教育培训工作理念,创新现代教育培训方式。通过改进教育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党校教学质量。各级党校要充分利用处网上党校这个平台,进行党校教育工作动态情况和教学经验的相互交流与学习,推动全处党校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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