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2023-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全面建设美丽经济强区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 年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做好跨境贸易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服务,开展备案登记网上申请培训,提高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效率,加快出口商品通关速度。

二、责任分工和推进计划 (一)责任分工 牵头局领导:

责任科室:外贸科 责任人:

(二)推进计划 1、积极与市商务局、海关沟通联系,了解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外贸出口企业公示。

2、充分利用国家商务部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权限下放

到区的有利条件,把规定一周内完成备案登记的时限,缩短为当天完成,为企业发展外贸出口提供最大便利条件、最短通关时间。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全天候等待、全方位跟踪、全过程免费”的“三全”服务方式。即不论什么时间,只要出口企业需要帮助,均无条件给予支持。

(二)企业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不仅商务系统内的手续当天完成,而且涉及海关、外汇、银行、退税等相关出口手续也协助完成。

(三)积极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工作,努力促进更多企业由间接供货向直接出口转变,进一步实现出口主体多元化。

第2篇: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按照《2021年市营商环境评价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我镇精心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动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镇,打造一流生态乡镇”的奋斗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二、主要问题

1.为群众服务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低。

整改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贴近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镇村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和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冷暖,让他们把我们当朋友。二是服务群众,做群众的暖心人。镇村干部要热情接待群众,当好“服务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要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便民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大中修、通户工程、公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让城乡环境整治成为群众满意、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三是丰富日常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百姓大讲堂活动,大力建设农家书屋,不断更新书籍和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完善健身设施,实现体育器材镇村全覆盖。做好现有健身器材管护工作,对损坏的健身器材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和无安全隐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整治“四凤”问题,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坚决惩处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清洁办、镇宣传线、镇文化站、镇新村办、镇便民服务中心。

2.落实上级政策(惠农、惠民等政策)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

(1)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让镇村干部成为政策的“明白人”。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宣传,由各村(居)挂点领导带领蹲点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3)规范政策落实。规范各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办理程序,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4)公开政策享受。及时公开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政策享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站、镇民政所、镇农医所、镇宣传线、镇便民服务中心。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满意度低。

(1)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岗定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做好日常值班安排,按时上下班,加强错时延时服务,镇纪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热情诚恳,做到“微笑服务”,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持以人为本,设置接待室、指示牌、文件袋、便民眼镜、雨伞等物品,营造温馨办事环境。

(3)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时转办上报,实行群众问题台账管理,落实解决问题销号机制。

(4)建立评价机制。在每项便民事项办理结束后,由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并将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对照评价分项指标,认真梳理第三方评价和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自身不足,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我镇营商环境2021年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市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前列。

(二)抓好整改落实。

各站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要亲自过问,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站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检查督查。

镇营商办将组织力量于4月中旬开始对各站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滞后或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站所进行督办,对敷衍应付、不作为、推诿扯皮的进行全镇通报,并视情况报镇主要领导,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第3篇: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损害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高度警醒、警钟长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交通运输局党组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对象

全局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

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效率不高;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三)干预插手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交通工程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了解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从而形成全局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3、受理举报。在局邮箱:刊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讲清楚县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立足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连心、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倾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填写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同时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表》,同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单位党组要将填写好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组公章后报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同时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梳理汇总表》以及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组公章后报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

同时,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管科级干部主动到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说明情况;县直单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发现的、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2、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3、严肃查处曝光。切实运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督促有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避免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反弹。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配合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日常监督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报送至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研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迅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动整改落实。

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同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要及时向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报告。

(三)确保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要以发现、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敷衍应付、不推不动、过度留痕、工作“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第4篇: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一)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牢固营商环境支撑力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三)增强营商环境驱动力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五)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总结,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第5篇: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6篇:关于企业营商环境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XX集团和国和集团公司党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为深化企业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制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企业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聚焦营造风清气正企业营商环境,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机关作风漂浮、消极应付、精神懈怠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强化“四个意识”,牢记党的宗旨,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助推国和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查找纠正政策创新不足,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牵头部门:企管部;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创新工作理念,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利用国家、省相关部门和省国资委、XX集团组织的培训等机会,不断开阔视野,创新发展思路。

2.加强调研。积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倾听基层呼声,积极为基层解决制约生产经营的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3.加强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及结果的评估评价工作,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完善修改。

4.加强督导考核。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督导考核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对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严格考核。

(二)查找纠正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重签约轻落地、重承诺轻兑现,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办公室、财务部、所属各单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新发展理念宣传力度。

2.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自查,继续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3.继续加强重点项目督导。

4.进一步加大转型支撑项目研究开发。

5.项目主体单位要继续加强项目推进落实。

7.加强用工单位职工工资支付政策的宣传,对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定期核查,及时了解职工工资支出情况,发现拖欠问题,及时整改。

(三)查找机关部门服务效率低,审批手续繁琐,机关服务标准化程度不高,基层单位和员工群众碰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整改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养,切实解决言语生硬、态度冷淡、效率低下等问题;推行极简化、信息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推进机关服务事项“一站式”“一键式”办理。

(四)查找纠正国和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散漫、精神萎靡、不求上进,对工作麻木不仁、得过且过的问题。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整改措施:将检视问题与机关党风作风建设考核、机关人员绩效评价相结合,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专项动态检查与考核,进行检查考核情况通报,促进机关人员检视和整改问题,守初心、明责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高标准履职尽责。

(五)查找纠正机关落实工作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能力不足、缺乏创新等问题。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整改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机关人员“解放思想大讨论”和调查研究,引导机关人员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担当精神、作为作风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结合推进机关改革,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促进机关人员践使命、勇担当,不断强化和发扬改革创新精神。

(六)重点解决学习工作中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空话套话、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整改措施:以机关各支部为单位,强化机关人员主题教育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带头联系实际,找差距、抓落实,引导机关人员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大力弘扬和倡导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并加大学风和虚假问题查处力度。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6月开始至8月结束,重点在8月份进行,6、7月份重在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检视问题。

(一)动员部署。

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进行动员部署,深刻认识机关作风建设对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治机关作风漂浮、消极应付、精神懈怠等突出问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自查自纠。

要对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和本系统管理范围内需要整治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员工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精准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组织引导全体党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正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要见具体事,形成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并立行立改。需要并适宜的,可列出机关党员干部个人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各部门(所属各单位)问题及整改清单和自查自纠专题报告,由各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后于8月15前报党群工作部。

(三)集中整改。

要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的原则。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将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推动本系统问题的整改。

(四)完善制度。

要坚持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堵塞漏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问题整改一项,制度出台完善一项,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和集团公司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杜占栓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

宣传部、办公室、集团公司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同志组成。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班子成员要分管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和机关党风作风考核评价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提高。

(三)健全工作机制。

实行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责成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及时向国和集团公司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国和集团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或员工群众、基层单位反映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部门(所属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应参照此方案制定本单位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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