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春季森林消防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全区春季森林消防方案精选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全区春季森林消防方案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整改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重点单位和场所。

(1)商(市)场、公铁客运车站、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就餐场所;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大型储存仓库、堆垛;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6)医院(含住院部)、学校(含学生宿舍)、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搭设的简易建筑;

3、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屯。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2、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锁闭、封堵、占用而影响安全疏散;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问题;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问题;

(5)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3、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4、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安全规定;

(3)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

(5)消防控制室建设及管理情况,值班值宿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6)单位消防教育培训以及员工自身消防素质情况。

5、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情况。

(1)各街道、社区是否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

(2)各镇、村屯是否按照《延边州农村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大风天巡逻检查,坚持柴草堆垛远离村屯。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安全防火期从2009年3月27日开始至2009年5月31日结束。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7日至4月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召开春防工作动员会议,研究制订春防工作方案和灭火预案,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自觉履行消防宣传职责。要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工作。公安、司法、广电等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公开曝光和舆论监督,为春季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6日至5月1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以及《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整改活动,确保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开展春季防火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时限落实到位,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火灾隐患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严厉警告或处分,确保春季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单位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和在消防、派出所依法监督的基础上,由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镇、街和本部门春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市政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对组织工作和整治火灾隐患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的高潮。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人。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部署,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要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适时开展夜间错时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畅通渠道,反馈信息。春防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报告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延误。4月1日前,要将春防工作方案和春防的部署情况报送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大队);5月25日前,要将春防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大队)。

全区春季森林消防方案2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积极构建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社会化森林消防格局,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我县2012年度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对森林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严防森林火灾,推进平原绿化,建设森林”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消防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的意义

森林消防工作是林区经济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把森林消防摆在生活和生产第一位,各级领导必须提高森林消防意识,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大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强化法制观念,万众一心将我县森林消防工作推向新的高潮,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取得广大林区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领导对森林消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为森林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扑救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上级政府下达0.8‰的责任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把《两个条例》作为宣传重点,各镇(街道)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演讲比赛、展示专题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紧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活动,强化野外用火意识。

(二)加大对学校“五个一”工程的宣传力度,对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学校森林消防常识教育规划,向学生普及森林消防常识。

(三)认真执行森林消防分级培训制度,森林防火期间,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扑火队伍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扑火指挥员的组织水平和指挥能力。

(四)加大设施宣传,各镇(街道)要在林区主要道路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栏目和条幅,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普及“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督促社区、各村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公约制度,扩大村规民约的影响力,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群众自觉支持、参与森林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五、工作内容

(一)抓有效形式

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注重宣传实效。通过以传单、标语、标牌、板报、影艺演出等进行宣传。通过在学校开设森林消防知识课,以森林消防为主题开展作文比赛,以野外不玩火、不弄火为主题开展主题班会进行宣传。

(二)抓主题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将宣传普及《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两个条例》的宣传工作。同时,在林区镇(街道)、村、学校和进山入林要道等地张贴或发放《两个条例》宣传资料,增强林区社会宣传效果;把《两个条例》列入社会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广泛宣传报道全县森林消防工作进展以及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三)抓重点宣传

1.春节前后(1-3月):为森林消防重点时期宣传防范教育阶段。一是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三月份,作为全省的森林消防宣传月,我县要全面启动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首先要把《两个条例》宣传作为重点,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活动发动,提高全民的森林消防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消防、参与森林消防、支持森林消防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进行森林消防宣传碑(牌)的布设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和提高森林消防社会影响面;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促各镇村(社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落实。

2.清明时期(4-5月):为森林消防关键期警示宣传教育阶段。一是开展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入山安全用火和森林消防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二是抓好高森林火险时段的森林消防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用火规定,宣传上坟烧纸、祭祖燃香、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祭奠方式;四是加强“五一”黄金周警示教育,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火、自觉防火、科学防火要求,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3.夏季时段(6-8月):为森林消防基本知识培训阶段。利用非重点防火季节,重点开展森林消防知识培训。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知《两个条例》宣传手册的基本内容,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森林消防的培训,使林区干部群众都能熟悉森林消防的基本政策,掌握防扑火的一定技能;三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提高队伍战斗力。

4.秋冬季节(9-12月):为森林消防特殊期预防宣传阶段。针对高温、干旱、大风的气候特点,采取特殊措施加强安全用火的宣传。一是进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控制烧田头地边草、烧荒、炼山行为;二是进行“五烧、五不烧”规定宣传,规范野外用火管理,特别对老年及残疾人群的监管和教育,防止和降低因林火导致死人伤人;三是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五个一”(一堂课、一条标语、一篇作文、一期黑板报、一次知识竟赛)森林消防宣传活动,使森林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提高学生森林消防意识,减少青少年在林区玩火、弄火行为;四是开展“六进”活动,即森林消防漫画进社区、森林消防宣传牌入户进家庭、森林消防信息进手机、森林消防文艺小分队进场所、森林消防吉祥物进公共场所、森林消防知识进课堂。通过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森林消防意识、安全意识,约束和规范进入林区人员的用火行为,提高森林消防的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重视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要亲自抓、亲自讲,舍得出钱、出人、出物,把钱花在宣传上,决不投到扑救上,有力地促进森林消防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宣传工作中,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改进创新,注重效果。森林消防的宣传形式要勇于创新实践,注重宣传实效。结合本地森林消防工作实际,敢于创新宣传思路、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做到经常、广泛、深入,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经常性深入性的森林消防宣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起到警示宣传。运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天候、全民宣传,将森林消防防宣传工作自始致终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期间。重点抓好群众性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使群众充分了解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森林消防自救方法,自觉遵守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要注重宣传实效,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

(三)加强管理,引导推进。各镇(街道)要切实把森林消防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坚持把宣传作为森林消防第一道工序,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两个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严格把关、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依法及时向主流媒体权威信息。通过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使“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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