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三五规划

2022-05-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上海市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本规划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功解决了几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举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贫困县全部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产业发展脱贫

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

第一节 农林产业扶贫

优化发展种植业。粮食主产县要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非粮食主产县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重点发展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品种,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率高的种植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适度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种植业。生态退化地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发展低耗水、有利于生态环境恢复的特色作物种植,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

积极发展养殖业。因地制宜在贫困地区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地方品种保护与利用,发展地方特色畜牧业。通过实施退牧还草等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和质量,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坚持草畜平衡。积极推广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有序发展健康水产养殖业,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工程,积极发展环保型养殖方式,打造区域特色水产生态养殖品牌。

大力发展林产业。结合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特色林产业。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竹藤、花卉等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基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着力提高木本油料生产加工水平,扶持发展以干鲜果品、竹藤、速生丰产林、松脂等为原料的林产品加工业。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地方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及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跨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积极培育品牌特色农产品,促进供需结构升级。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股份制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产供直销,鼓励采取订单帮扶模式对贫困户开展定向帮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从中直接受益。鼓励贫困地区各类企业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组建联合社。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

加大农林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对地方特色动植物资源、优良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农业科研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建立互联网信息帮扶平台,向贫困户免费传授技术、提供信息。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扩大贫困地区培训覆盖面,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加大对脱贫致富带头人、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力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农林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项实用技术。

第二节 旅游扶贫

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开展贫困村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扶贫摸底调查,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名录。以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游扶贫重点工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资源共享。安排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培训和就业。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及人文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休闲农业和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强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扶持休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农业项目。

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实施特色民族村镇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程。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交通、商贸流通、供销合作、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制度,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第五节 科技扶贫

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万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提高贫困人口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本实现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乡村科普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

加强贫困地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中、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1000个以上农技协联合会(联合体)和1000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机制。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省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搬迁进度安排为主要参考,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规模和年度搬迁任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采取集中安置的,可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并做好配套建设。采取分散安置的,可选择“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前提下,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置区(点)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将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等安排情况纳入建设方案专章表述,并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鼓励地方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安置区(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安置住房,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在稳定脱贫前,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合理制定建房补助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补助标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内的建房补助资金,应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核算和补助,不得变相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等解决,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一并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市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承接运作和工程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统筹可支配财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安置区(点)优势产业。将安置区(点)产业发展纳入当地产业扶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支持“有土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稳定收入来源。

多措并举促进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人口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口的心理疏导和先进文化教育,培养其形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优化安置区(点)社区管理服务,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搬迁人口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先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改扩建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东西部联合招生,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平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并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贫困地区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国家专项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畅通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规模。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贫困县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大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组织开展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推广。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加快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强中医、民族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基础上,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实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对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疫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治贫治毒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贫困县的毒品问题。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改善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状况,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大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在重点区域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区、农牧结合贫困地区土壤沙化退化趋势,缓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

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膜残膜回收,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鼓励在南方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冬闲田、秋闲田,种植肥田作物。优先将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内黑土流失地区等地区列入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农业、工业污染物向水体超标排放。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生态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完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产品标识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中央财政调整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省级统筹工作力度,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贫困地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关爱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切实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以闽宁协作模式为样板,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做好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东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要积极参与扶贫协作工作。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启动实施东部省份经济较发达县(市)与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协作双方每年召开高层联席会议。

拓展扶贫协作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援助方利用帮扶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优势企业到受援方创业兴业。鼓励企业通过量化股份、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共建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实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协调、县乡组织、职校培训、定向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西部地区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 定点帮扶

明确定点扶贫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各单位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参照中央单位做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强化国有企业帮扶责任。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用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继续实施“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动员本地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开发任务。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结对帮扶西部地区贫困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构建整体帮扶体系。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不含直属机构)和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带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军区系统和武警总队帮扶本辖区范围内相关贫困村脱贫。驻贫困地区作战部队实施一批具体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部队生活物资采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驻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结对帮扶任务。

发挥部队帮扶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发挥人才培育优势,配合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1”、“N+1”等结对助学活动,团级以上干部与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稳定帮扶关系。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科技、医疗等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组织87家军队和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13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送医送药和巡诊治病活动。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动员、资源配置使用、绩效论证评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模式。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和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推介。从2016年起,在脱贫攻坚期设立“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每年发布《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组织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减贫知识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认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第六期贷款、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减贫国际合作等项目。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

统筹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实施。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片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要优先纳入“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集中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显改善片区区域发展环境、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完善片区联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片区联系单位牵头责任,充分发挥部省联系会议制度功能,切实做好片区区域发展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指导工作。强化片区所在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片区内跨行政区域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片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片区规划各项政策和项目尽快落地。

第二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攻坚。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推进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左右江、大别山、陕甘宁、川陕等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沂蒙、湘鄂赣、太行、海陆丰等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扩大对革命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综合扶贫工程,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编制边境扶贫专项规划,采取差异化政策,加快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集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使边民能够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推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

推动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融合。支持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较好、具有特色资源的县城和特色小镇加快发展,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小镇。结合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规划贫困地区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

推进贫困地区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推动贫困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贫困地区转移。支持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拓展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地区外经贸发展,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贫困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第三节 加强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外通内联交通骨干通道。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推动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国道省道技术标准,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快资源丰富和人口相对密集贫困地区开发性铁路建设。完善贫困地区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快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建设。在具备水资源开发条件的贫困地区,统筹内河航电枢纽建设和航运发展,提高通航能力。形成布局科学、干支结合、结构合理的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在自然条件复杂、灾害多发且人口相对密集的贫困地区,合理布局复合多向、灵活机动的保障性运输通道。依托我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重要通道,推动沿边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提升重大水利设施保障能力。加强重点水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逐步解决贫困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问题,着力提升贫困地区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科学开展水利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贫困地区控制性枢纽建设、中小河流和江河重要支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易涝地区治理力度,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优先布局建设能源工程。积极推动能源开发建设,煤炭、煤电、核电、油气、水电等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加快贫困地区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发展。统筹研究贫困地区煤电布局,继续推进跨省重大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推进流域龙头水库和金沙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怒江中下游水电基地开发,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重点扶持西藏、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风电、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

第四节 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全面推进村级道路建设。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重点支持较大人口规模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贫困村通客车线路上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改造现有危桥,对不能满足安全通客车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进行加宽改造。加大以工代赈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上述村级道路建设任务。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村内道路。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全面推进能源惠民工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贫困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农林和畜牧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提高贫困村绿化覆盖率。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拓展学前教育、妇女互助和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互联网+”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功能,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新模式。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强面向“三农”的优秀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启动实施流动文化车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新建改造一批生产便道,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规划衔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各省(区、市)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投资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省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用好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的功能和作用。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定和优化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指导地方支持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单位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培养水平,深入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扶贫协作等方式,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大力选派培养与西部等艰苦地区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抓好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班子。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各省(区、市)统筹脱贫进度,制定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加强监测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等工作。加强扶贫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国家统计局贫困监测结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对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等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第2篇:上海机场“十三五”发展环境分析及应对举措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通过对企业未来五年面临的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研究,慎重提出企业应当采取的发展举措,最终促进上海机场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发展环境分析

展望“十三五”,全球经济有望缓慢复苏,我国经济将处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上海机场在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企业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中,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战略和宏观经济环境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国家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区域规划等国家战略,以打造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抓手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促进航空运输需求、改善区域通达水平、扩展上海机场的腹地,为拓展上海机场的航线网络、开展区域机场合作等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带来上海机场发展的新机遇和新要求。

但发展存在不确定和不稳定性。海内外市场需求疲软,中国及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增幅放缓;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出境游成本上升,影响出境游高速增长;长三角商务成本上涨,导致长三角部分制造业外移,对于新增投资吸引力减弱,上海机场面临航空货运市场需求萎缩的风险。

(二)航空运输业和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全球民航运输业随着经济复苏和全球化深入逐步恢复增长,中国航空运输市场增长迅猛;东上航所在的天合联盟加快了以上海为中心的中转航线网络建设进度,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为主的民营航空公司发展较快,成为上海机场航空客运业务的重要组成。在国际知名货运集成商继续纵深发展的同时,大型货代、综合物流服务商、卡车航班服务商等新型承运人正在快速崛起与发展,为货运枢纽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合作机遇。

但也应该看到,快速发展的高铁等地面交通方式对航空业务量的可能分流,亚太地区领先枢纽对上海客货运市场产生的虹吸效应,北京新机场“十三五”期间建成投运所带来的航空运输市场资源的格局变化,以及中西部地区机场的快速发展和增开国际航线对上海的国际业务和中转客货源形成的分流,物流集成商筹建专用货运机场对上海航空货运枢纽建设的可能影响,上海机场必须认真研判、积极应对。

(三)上海城市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和全球城市建设将带来商务旅客的稳定增长,消费升级带动旅游业发展将成为上海航空客运市场持续升温的重要助力,迪士尼乐园开园将为上海带来新的航空游客;电子商务快速兴起并进入爆发式增长期将带动航空快递业的高速增长;上海自贸区建设有望在上海率先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口岸通关环境,促进航空国际货邮吞吐量增长;上海的城市发展将创造旺盛的航空运输市场需求,同时为浦东和虹桥机场地区发展临空产业、实施航空城建设提供了良好环境。

但在上海航空运输市场繁荣的同时,资源短缺和运行压力成为现阶段上海机场发展面临的直接挑战。上海地区现行空域结构不尽合理、空域容量不足成为制约上海航空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浦东机场航站区、停机坪等设施资源接近饱和;地面集疏运交通体系保障能力不足;“十三五”期间浦东机场面临的“三高”特点(高位运营、高速增长、建设高潮)进一步加重了安全运行和空防安全压力;提升两场航班正点率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四)科技进步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助于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清洁能源等新技术和科技手段在机场运营中的应用,为机场高效运营和改善客户体验提供新空间;不断革新的空管技术、绕行滑行道技术、新机型的投入使用,为上海机场提升设施利用效率提供可能。

但是,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等发展打破了机场固有的场地资源优势,将对机场传统商业、广告等业务的赢利模式带来新挑战,酝酿新变革。

(五)国资国企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实施分类管理、提高企业的活力和整体竞争力的要求。为了践行上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功能性企业定位,上海机场将抓住国资国企改革机遇,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实现集团承担的新责任和新功能。如果集团改革任务不能切实落地,将阻滞集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议应对举措

上海机场作为企业,很难改变宏观经济、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影响,基本只能被动承受。但是,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上海机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发挥一定的影响力。既可以协调海关总署、公安部、检验检疫总局等单位影响口岸政策;又可以协调军方、国家空管委、华东管理局、华东空管局等单位影响空域时刻分配;还可以协调上海市政府财政税收补贴等专项政策影响竞争航空公司和机场,要看到,未来五年是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目标和巩固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领先地位的关键时期。上海机场将在“高位运行、中速增长”新常态下,抓住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机遇期,贯彻落实“管建并举、稳健增长、锐意改革、协作共享”的十六字方针,围绕“强功能、补短板、提品质”三大重点,促进“五方面协调发展”,即客货运枢纽协调发展、长三角机场群协调发展、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协调发展、全服务航空运输与低成本航空运输协调发展、航空运输业和航空产业协调发展。

(一)着力资源增量,建设全球领先国际航空枢纽

加快上海两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浦东机场、虹桥机场改扩建。推动上海地区现行空域结构优化,协调推进大场机场等军用机场和设施搬迁。提升航空客运枢纽网络品质,完善两场航线网络布局,提升旅客中转服务能力。持续巩固航空货运枢纽地位,提升空中和地面网络通达品质。加强货运区规划建设,优化操作流程,提高货物处理效率,提升货运中转比例。打造多元客户合作体系,形成层次分明的枢纽建设力量,针对不同客户建立与战略匹配的收费和资源保障机制。谋篇布局上海多机场系统,促进区域机场群协同发展。

(二)突出安全精益运营,提升运行品质和服务能级

建设业内领先的平安机场,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各环节各岗位安全责任,培育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大安全制度和标准的执行力度,持续推进SMS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优质服务典范,推进上海两场高峰小时容量提升;结合两场新设施投运实施运营优化方案;优化完善航班运行监控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始发航班正点率。建设绿色机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建设远程抄表系统和分项计量系统,建设能耗信息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碳交易等新机制。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提升现有经营业务价值创造能力和机场专营资源的使用效率。着力临空经济发展和新业务开发,系统规划并推进临空产业、航空物流延伸及衍生产业发展。增强资源和要素配置能力,推动航班时刻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开发航空物流衍生产品,探索开发货运指数衍生品、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管理输出等项目。推进资本运作、资产证券化和股改承诺兑现,重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资源,丰富融资途径,推进资源-资产-资本-资源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集团资金结算中心建设,推广一体化资金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内部风险管控、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效益管理。

(四)强化信息化与智慧机场建设,推进“互联网+”创新发展

推进战略合作项目落地,积极实践互联网+,结合智慧生产、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促进“互联网+”在上海机场的运用,与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互联网+机场产业创新基地”和“互联网+智慧机场社区”,力争成为机场行业实践智慧运营和智慧服务的特色机场。加快客户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智慧服务,加快自助值机、自助托运行李、自助安检、自助登机等旅客自助机场服务系统的开发与使用。持续升级集团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管理,进一步重视和推进大数据建设,加强生产、服务、管理大数据的收集、存储、统计、分析、运用和辅助决策,为改进客户服务、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翔实的数据信息支持。

(五)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深化改革

针对集团发展内部存在的“三力”(压力不足、动力缺失、活力有限)问题,以进一步深化改革予以突破。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保障、经营、投资等三大类对集团所属单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实行模拟公司化运作,在业务整合基础上,遵循收入、成本匹配原则,改进核算办法,实施全收入、全成本管理,模拟公司化运作。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现战略目标、业绩考核和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相结合。优化集团管控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强化战略规划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体制机制,规范投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与管理。

(六)加强党的建设,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深化基层党建联建,积极推动空港社区文明共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宣传思想、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作者:上海机场集团)

作者:谭晓洪

第3篇: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布和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教育信息化工作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多方协同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全国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达87%,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80%;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信息化教学日渐普及;全国6 000万名师生已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探索网络条件下的新型教学、学习与教研模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日渐提高,资源服务体系已见雏形;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学生、教职工、中小学校舍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也都取得丰硕成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结合各自需求,在扩大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问题的应用典型,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在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相比,与发达国家深度应用、融合创新的水平相比,仍存在差距。思想认识尚需深化,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仍然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体制机制尚需创新,广大师生和教育管理者的应用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尚需加强,学校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只管建设不顾安全、只管硬件忽视软件、只管数据采集不顾数据维护的粗放式管理模式比较普遍。信息化建设推进进度不平衡,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信息化区域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心协力,攻坚克难。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广泛应用,经济社会各行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趋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有关政策密集出台,信息化已成为国家战略,教育信息化正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习近平主席在致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论述指明了教育信息化今后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途径。“十三五”期间,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等重要任务对教育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为发展方向,按照“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立德树人,更好地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更好地服务师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与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要通过服务全局构建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十三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更加贴近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领域,为教育改革发展增添动力与手段。要在“十二五”工作基础上,由点及面、由单项工作到教育教学与管理全过程,促进教育信息化全面深入应用,使教学更加个性化、管理更加精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

坚持融合创新。要通过融合创新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通过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的融合,强化教育信息化对教学改革,尤其是课程改革的服务与支撑,强化将教学改革,尤其是课程改革放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来设计和推进。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和管理模式创新的过程中,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径。

坚持深化应用。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作用。应用是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的结合点,也是教育信息化的生命力。要进一步深化应用驱动的基本导向,通过应用带动环境营造、支撑核心业务,围绕应用目标开展培训与绩效评价,依托教育信息化加快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坚持完善机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解决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理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门、支撑机构和教育业务部门的关系,理顺教育部门和其他企事业机构的关系,形成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合力。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和对教育创新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的提升作用;基本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子。

任务保完成。全面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与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应用上台阶。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中为广大师生、管理者深度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进一步深入,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学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有针对性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创新模式。发展在线教育与远程教育,推动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向全社会提供服务。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治理上水平。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政府规范引导和统筹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持续有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构建良好的教育信息化生态环境,教育信息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安全有保障。教育领域网络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规范逐步完善,防护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体系,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局面得以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三通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结合国家“宽带中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有效提升各类学校和教学点出口带宽,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4M以上;推进“无线校园”建设,东部和具备条件的城镇各类学校应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具备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二)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发展,大幅提升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能力。

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建设、应用模式。各地要根据信息化教学的实际需求,做好资源平台建设规划论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区域平台建设和与国家教育资源平台的协同服务。鼓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与学校需求建设资源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十三五”末,要形成覆盖全国、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的水平。制订出台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使用、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及可用,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有序开放与共享。在进一步明确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基本完成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基本完善教育基础数据库。着力做好已建系统运行与服务,提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和公共服务的水平。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已有系统开发相关应用。

(三)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能力。

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积极推动“专递课堂”建设,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点开课率,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逐步使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推进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活动,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相关规定,鼓励、要求名校利用“名校网络课堂”带动一定数量的周边学校,使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广范围内得到共享,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继续推动高校建设并向社会开放在线课程,促进中央部门高校支援西部高校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积极支持、推进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和在线教育联盟、大学与企业继续教育联盟建设,扩大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在提升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质量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快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

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智慧,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实施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试点专项,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以先建后补方式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应用。加快制订数字教育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多机制、多途径整合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制度。加大数字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相关法治培训,增强教育部门、学校使用、应用数字图书、音像制品等资源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确立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优质资源、提供优质资源服务的机制。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鼓励企业积极提供云端支持、动态更新的适应混合学习、泛在学习等学习方式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及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障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并发挥好已有资源的作用,利用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手段将资源提供给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免费使用。大力实施面向不同行业、企业的高等学校继续教育e行动计划,办好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就业技能培训等,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有力支撑。

(五)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从服务课堂学习拓展为支撑网络化的泛在学习。

要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空间要集成网络教学、资源推送、学籍管理、学习生涯记录等功能。要融合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模式。鼓励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指导学生学习等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养成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服务的良好习惯;鼓励家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与学校、教师便捷沟通、互动,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过程,有效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空间。要实现学生学习过程、实践经历记录的网络学习空间呈现;依托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对学生日常学习情况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教学模式,以“人人通”的广泛、深度应用进一步体现“校校通”“班班通”的综合效能。

(六)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发展,从服务教育教学拓展为服务育人全过程。

要依托信息技术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适应信息时代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的教育模式中的应用,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信息化面向未来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面向未来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能力是关键。要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列入高校和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将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与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

(七)深入推进管理信息化,从服务教育管理拓展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建成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和全国互通共享。要推动管理信息化与教育教学创新的深度融合,在提高教育管理效能的基础上,实现决策支持科学化、管理过程精细化、教学分析即时化,充分释放教育信息化的潜能,系统发挥信息化在政府职能转变、教育管理方式重构、教育管理流程再造中的作用,促进政府教育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利用信息化实现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广泛连接与信息快速互通,推动教育评价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人性化,使各级各类学校、相关教育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教育信息,更加便利地享受到教育服务,更加深入地参与教育治理过程,形成一个有效的教育治理体系,让教育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而加快发展各项教育事业。

(八)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从服务教育自身拓展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信息化要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在“一带一路”“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作用,提供广覆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均等化普惠化水平,培育新型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积极探索。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视野,拓展国际空间,抢占教育信息化的国际制高点,增加国际话语权,服务国家外交话语权的提升。要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部署和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国家安全战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规范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支撑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教育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要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教育系统专业机构的力量,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形成合力,为学校、师生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全面统筹本单位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要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落实。

(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教育现状与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会及中心城市要率先实现国家确定的发展目标,率先深入普遍应用。各级各类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改革发展重大目标的实现。基础教育要推进教学内容和模式的变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普及更有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职业教育要着力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重点解决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的难题;高等教育要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继续教育要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指导,加大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信息化教学与管理应用。

(三)开展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要制订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全面开展面向区域教育信息化的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以提升各地区、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四)完善保障,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

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明确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等工作;要建立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立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使用资费优惠机制。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要明确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中的支出比例,形成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五)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网络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落实。责任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应做到安全到人、责任到岗。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第4篇: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才需求,根据《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构筑国际人才高地,人才高端化、国际化和人才工作制度化、市场化取得新成效,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人才队伍规模稳步壮大。截至2015年底,上海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476.39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85.31万人。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343.22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95.1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从2010年的25.01%提高到30.17%。

集聚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截至2015年底,上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72人(其中1人为两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人才894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支持的杰出科学家34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的特聘教授25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资助43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7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近1万人。上海领军人才1186人,上海“千人计划”人才676人,首席技师1021人。

不断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上海已成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创业的首选城市之一。截至2015年底,上海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2家,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家,留学生创业园11个。留学人员13万余人,比2010年底增加4万余人;常年在沪外国专家8.8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约1万人。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证、实际在沪就业的外国人8.6万人,其中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2010年底增加约1.6万人。同时,不断加大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训力度,形成若干特色培训项目。

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决定性作用。人力资源服务业已成为上海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086家,行业营业总收入从2010年的550亿元增长到2282亿元。全国首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成为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区。招聘、派遣、培训、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人才服务功能已经齐备,国有、民营、外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持续优化人才综合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相衔接的国内引才政策体系和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外国专家证、直接落户、出入境便利为主的海外引才政策体系。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完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机制。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浦发硅谷科技银行,大力优化科技创新人才融资环境。基本形成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商品房资助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建成以市区两级人才中心为主、行业人才中心为辅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千人计划”人才专窗服务能级。

(二)人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总体看,“十三五”时期上海人才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突破,全球城市群在国家经济增长中的核心带动引领作用日益突出,国际形势的新变革对上海人才开展国际竞争提出了更加艰巨的新使命。从国内环境看,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政策转型的新常态,国内形势的新发展对上海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新要求。从上海自身看,未来五年处于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期,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改革试点、教育综合改革等,为上海人才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新舞台、更多的新机遇。

在上海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进程中,人才发展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突出表现为:人才发展不平衡现象和不合理格局依然存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数量相对不足、能级相对较低,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缺乏,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依据市场规则、按照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制度环境尚不健全,人才配置、集聚、评价、流动、激励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尚需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的广度和深度与建设国际人才高地的目标不相匹配,海外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国际化进程亟需加快;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体制尚需进一步改革,更灵活、更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解除人才后顾之忧的法治、教育、医疗、住房等综合发展环境有待深入优化;人才工作体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合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才需求,将高端引领、市场导向、国际发展、制度创新、简政放权贯穿上海“十三五”人才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大力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大力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大力优化人才综合发展环境,为实现上海“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为上海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坚持高端引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集聚造就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力的世界级高层次人才,厚植上海原创优势,畅通从人才强到科技强再到经济强的传导链条,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人才集聚、培养、流动、评价、激励等环节,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主导作用,以市场化方法统筹体制内外的人才工作,实现人才工作方法的优化升级。

——坚持国际发展。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人才高地,坚持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放眼全球、对标国际,贯彻人才国际化发展主线,全方位提升上海人才国际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

——坚持制度创新。坚持在改革中释放制度新红利,在开放中激发改革新动力(310328,基金吧),在创新中打造发展新引擎,矢志不渝推进人才制度持续创新,大力破除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坚持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契机,大力推进下放权力、放大收益、放宽条件、放开空间,真正把权和利放到人才和市场主体手中,构建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更好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集聚造就一批世界一流人才,优先推进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与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相适应、与社会民生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布局,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素质一流、富于创新的人才队伍,基本建成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创新创业活跃的国际人才高地,率先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为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发挥先导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人才基础。

——人才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达到2000人,常住上海的境外人才达到18万人,留学归国人才达到17万人,重点领域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训累计达到5万人。

——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4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48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5%,知识型服务业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60%,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9000人,人才贡献率达到54%。

——人才市场体系与国际接轨。完善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各类人才自主择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灵活、国内国外双向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提升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人才发展环境具备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瓶颈有效破解,人力资本投资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8%,人才发展的事业环境、生活文化环境、服务环境具备国际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集聚造就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人才。

实施高端引领发展战略,集聚造就一批在不同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人才,为提升上海人才国际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提供支撑,推动我国逐步从现有规则接受者向新规则制定参与者转变。

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企业家和通晓国际规则的创业投资家,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拓宽培养渠道。大力集聚一批以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能工巧匠为代表的科技高层次人才。全力引进造就一批熟悉国际金融运作、具有战略眼光、拥有原创能力的国际金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通晓航运金融、海商海事、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航运咨询、航运经纪等领域的复合型国际航运高层次人才。着力引进造就一批熟悉贸易投资规则的战略性国际贸易高层次人才。在大飞机、航空发动机、燃汽轮机、集成电路、高端医疗装备等人才紧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支撑“十三五”期间上海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扶持一批在文化艺术和人文社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名家大师、具有引领带动效应的高层次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育造就一批以东方学者、名校长名教师为代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一批适应亚洲医学中心城市要求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一批适应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城市要求的复合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二)开发培养大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门人才。

坚持服务发展的人才开发导向,聚焦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聚焦保障改善民生的需求,加大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门人才开发力度,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健全金融人才国际开发、全球培养、跨国使用机制,加快形成一支以“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为主体,能支撑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国际金融紧缺急需人才队伍。融合高校、航运企业、航运协会和专业中介机构资源,完善航运人才多层次、实训式、复合型培养模式,加快形成一支以高级船员、高级引航员、航运经营管理人才、航运技术服务人才、航运信息分析人才为代表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国际航运紧缺急需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培育一支以跨国经营管理、国际贸易投资、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经济法律、国际商务谈判人才为主体,具备跨文化、跨部门、跨领域沟通协调能力的高素质国际贸易紧缺急需人才队伍。健全以文化项目为导向的开发机制和以文化活动为载体的发现机制,集聚培养青年理论家、文艺家、新闻家、出版家、文化企业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加快形成一支与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文化紧缺急需人才队伍。以推动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职业教育校企互聘、高校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为抓手,努力造就一支品行高尚、能力卓越、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教育紧缺急需人才队伍。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公共卫生、全科医学、急救护理人才开发,加快培育一支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与市民对高水平高质量卫生服务期盼相匹配的卫生紧缺急需人才队伍。

(三)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

加大海外引才引智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引进各类上海紧缺急需的海外人才。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大力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实现在沪境外人才总量持续增长,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加快本土人才国际化进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加大推荐上海人才赴国际组织任职力度,促进各类人才融入国际竞争。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赴跨国公司挂职锻炼机制。优选一批境外培训基地,扩大境外学习培训规模,完善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机制和成果推广机制,全面提高境外培训的效果和效益。

健全人才国际化发展网络。融合海外人才联络机构、招商引资海外办事机构、海外侨联联络机构、海外留学人员组织等网络资源,构建更便捷、更高效的海外人才引进和国内人才境外培训服务网络。完善海外人才服务网络的管理制度,建立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定期来沪交流机制。

(四)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化进程。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市场。放大上海自贸试验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人才服务机构的政策效应,充分利用国际著名人才机构服务优势配置全球人才资源。深化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提升人才市场服务能级,构建面向长三角城市群、面向长江经济带、服务全国、连接全球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具有国际辐射能力、跨国配置能力的亚太人才交流中心,迈入全球重要人才市场行列。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综合运用财税、人才、信息服务、银行信贷等方式,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跨国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在国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推进国资国企选人用人的市场化进程。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加快建立国资国企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除任命制高级管理者之外的岗位全部实行公开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

(五)大力优化人才区域布局。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研究制定区域人才重点开发目录,通过人才政策资源与服务资源叠加,引导人才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流动集聚,促进本市人才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不同区域人才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格局。

加快在张江核心区和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临港等重点区域形成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加快在陆家嘴(600663,股吧)、外滩和北外滩形成国际金融人才聚集带,加快在外高桥(600648,股吧)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北外滩、临港等区域形成国际航运人才集聚区,加快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虹桥商务区等区域形成国际贸易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在中心城区都市产业园形成专业中介服务、文化创意人才和“四新”经济人才集聚地,加快在各郊区工业开发区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集聚区。

推进城乡人才发展一体化,研究制定中心城区与郊区人才交流政策,通过挂职锻炼、带教培训等形式,促进郊区教育、卫生、养老、文化服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形成城乡人才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大力提升上海国际人才高地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人才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人才合作。发挥上海人才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为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推进经贸投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发挥上海人才高地的龙头带动辐射作用。建立完善长江经济带全流域人才发展协商机制,促进全流域人才合作创新和协同发展。放大上海人才发展示范效应、辐射效应、外溢效应,举办长江经济带人才发展高峰论坛,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提高长江经济带全流域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和人才资源开发效能。

引领服务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人才开发,推进长三角地区人才发展一体化。完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人才发展协调机制,研究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推动区域内人才信息共享、政策协调、服务贯通,强化同城效应、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提升上海人才服务全国能级。坚持上海人才支援与当地人才开发并重,继续选派一定规模、素质过硬的干部人才援助队伍,帮助受援地区培养基层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受援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发挥上海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资源优势,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的互动,推动人才制度创新成果的相互借鉴;健全与京津冀、珠三角、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及各国家主体功能区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

四、重点工程

(一)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改革平台,充分发挥“双自联动”优势,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构建人才、智力、技术、资金、管理、服务等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的国际人才试验区。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离岸模式,打造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平台。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园区,新建一批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试点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打造若干“学科(人才)特区”。推动设立张江科技银行等现代科技投资金融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二)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科研、工作、生活配套完善政策,重点引进全球一流的科学家、创意家、创业家。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建立“千人计划”人选进入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组制度,探索建立“千人计划”人才更加灵活的岗位聘用制度,充分发挥“千人计划”人才的作用。完善“千人计划”宣传机制、评价机制和资助机制,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品牌。“十三五”期间,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学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进上海“千人计划”建设,争取一批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

(三)实施上海领军人才计划。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科学与工程领军人才计划、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始创新领军人才。“十三五”期间,新增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争取若干人才入选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领军人才国家队。健全服务联系制度,加强对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导向,强化上海领军人才工作品牌。推进各地区、各系统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建设,形成领军人才培养梯队。

(四)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持续保持和提升本市人才竞争力,每年遴选一批管理、专业技术、创业等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开发。在高校、科研院所及领军型科技企业建设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加大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力度,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成长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支能够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素质青年英才队伍。不断完善优秀大学生选调项目,吸引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公共管理工作。

(五)实施首席技师培养计划。鼓励引导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完善首席技师制度,对企业推进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及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给予经费资助。到2020年,新资助一批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市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艺精湛、引领作用突出的首席技师。依托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设立一批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高师带徒、校企合作等项目。

(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培训工程,支持非公领域企业管理人才参加海外研修、挂职实训,着力提升资本运作、品牌运作、团队管理和资源掌控能力,造就一大批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敢于创新、熟谙经营的企业家。重点扶持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家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青年职业经理人。

(七)实施“四新”经济人才开发工程。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四新”经济的发展态势,探索“产业基地+产业基金+产业人才+产业联盟”四位一体的推进模式。建立集成电路、车联网、机器人、卫星导航等“四新”经济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探索政产学研新型管理机制,打造“四新”经济人才跨界成长生态系统。探索设立产业和信息化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产业和信息化创新创业成就奖,构建促进“四新”经济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

(八)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计划。适应社会结构变化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等社会发展新趋势,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支撑。实施社会组织人才的“百千万”工程,重点培育百名社会组织带头人、千名社会组织专门人才、万名社会组织人才,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区管理、社区调解、残障康复、养老护理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基层社会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构建知识普及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相结合的培训体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岗位,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五、重大政策

(一)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优化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健全完善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完善永久居留证申办途径,健全从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化衔接机制。逐步有序放宽为境外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口岸和境内申请办理R字签证(人才签证)的范围。扩大来沪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在口岸申请Z字签证(工作签证)和S2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范围。探索实施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政策,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签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争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行海外人才技术移民政策。

(二)实施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充分发挥人才引进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以市场评价方法统筹体制内外人才引进标准。优化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畅通创新创业人才、特定公共服务领域人员享受居住证积分待遇通道,简化居住证积分申办流程。研究制定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积分落户政策,实现人才落户由条件管理向积分管理转变。完善人才直接落户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三)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的协同育人模式。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对产业的支撑。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高层次紧缺急需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加强全市人才计划顶层设计,建立相互衔接配套、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体系。逐步建立上海人才计划与国家级专家选拔的衔接机制,上海推荐的国家级专家候选人原则上从上海领军人才中产生,畅通上海高层次人才的成长通道。探索建立人才计划的社会化管理制度,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才计划的规划研究、评估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作用,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人才资助机制。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资助力度,进一步向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四)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政策。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等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科研人才兼职。鼓励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科研院所聘任企业、行业高层次人才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或者指导教师。制定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办法,打通博士后培养机构与企业创新平台之间的流动通道。

(五)改革人才评价政策。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创新主体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价权。完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分类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同行评价,注重研究成果质量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力;对应用研究人才,强化创新创造业绩贡献评价,注重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产学研结合等,不将学历、论文论著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突出转化效益效果评价,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率先在中小学教师、工程领域中建立新型人才评价机制。开通优秀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创新成果转化政策。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者备案。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研发团队所得不低于70%。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部分,可一次性计入高校、科研院所当年工资总额,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依法妥善处置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争议和矛盾,维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

(七)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加大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实施股权奖励递延纳税试点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开展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改革试点。探索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探索实施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上海杰出人才遴选工作,大力表彰创新创业的杰出人才。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八)创新人才创业融资政策。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支持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完善鼓励天使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健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资本的投贷联动模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保险产品,分散创业者创业风险。简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外汇结汇、直接持有境外关联公司股权及离岸公司进行返程投资等有关审批手续。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一)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引导鼓励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展。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众创空间建设。吸引国际孵化器入驻上海。鼓励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团队管理运营。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加强对众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的资助,加大政府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力度。

(二)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政策,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育,促进技术经纪人队伍发展。鼓励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帮助人才获取信息、提升能力、实现价值。打造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的人才发展政策和生活服务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建立健全市场化机构运营、政府机构监管的运作模式。提升大数据在人才开发中的深度应用,拓展社会化的人才工作移动端服务。

(三)健全创新创业法治环境。重点围绕人才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等环节,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外国专家来沪工作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把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人才生活环境。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平台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用人单位实施人才住房资助计划。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扩大医疗开放领域,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高人才医疗服务的能级和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便利。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建设适应人才生活需求的购物、就学、就医、文化及娱乐休闲场所等配套设施。

(五)优化人才文化环境。提升城市开放度和包容性,积极举办国际顶级文化赛事,大力吸引国际文化组织进驻上海,不断增强城市文化魅力。提升上海国际电影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文化节庆品牌影响力,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个性、提升海派文化对人才的吸引力。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七、实施保障

(一)健全人才工作合力机制。

进一步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人才强国的战略意识,进一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级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部门“三定”方案。

完善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公共数据采集、共享、应用长效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二)加大人才优先投入力度。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开发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人才投入的财政资金。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和促进以职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建设。探索研究人才发展投入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探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措施。完善分级分类人才资助体系,有效整合人才资金,加大对人才发展重点区域的投入,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人才投入效果评估机制,优化人才投入结构和扶持政策。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规划为引领,科学引导人才资源的战略性布局、人才政策的改革创新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市衔接配套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任务举措的执行落实。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行情况提出完善措施。

第5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课题指南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8月

申 报 说 明

一、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两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2018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拟立项3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拟立项20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从本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系列课题”将根据研究需要分批申报,不再集中组织招标)。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

第6篇: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和房价

上海目前的区

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青浦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共计十五区。

其中,一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黄陂南路站(124436元/㎡),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友谊西路站(40320元/㎡)

二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南京西路站(109331元/㎡),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华夏东路站(39637元/㎡)

三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东宝兴路站(83058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江杨北路站(36926元/平)

四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世纪大道站(92018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上海体育场站(64397元/平)

五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莘庄站(63154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闵行开发区站(33789元/平)

六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世纪大道站(92018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外高桥保税区北站(45291元/平)

七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常熟路站(107730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罗南新村站(39944元/平)

八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老西门站(115001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联航路站(49308元/平)

九号线房屋均价最高地铁站是徐家汇站(97731元/平),房屋均价最低地铁站是醉白池站(32806元/平)

上海市十五区县 “十三五”各区规划

2015年年末,上海区县纷纷召开了区(县)委全会,会上除了总结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之外,还有一项重要议题——谋划“十三五”发展,审议并通过区(县)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各区县描绘了怎样的“十三五”蓝图?未来五年,你的家园会变成啥样?汀汀带你去看看—— 浦东

“十三五”的奋斗目标是: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框架,基本建成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风貌,开放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城区,率先构建与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将从"十二五"的"一轴三带"增加一带,变成"一轴四带",将新增从航头到老港的中部城镇带,起到统筹南北、城乡均衡发展的作用。 产业布局上,将从"十二五"的4+3,变成"十三五"的4+4,新增祝桥川沙区域的航空城,为浦东发展再添一个发动机。

“一轴”是从陆家嘴到浦东机场,这是上海市东西向城市发展主轴的浦东段,是浦东经济和城市服务功能的核心。相比“十二五”,支撑这条轴的城市功能会更加丰富成型,从陆家嘴的金融城到张江的科技城,再到依托迪士尼的旅游城,直到祝桥的航空城。 黄浦

“十三五”时期是黄浦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到2020年,要建成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基本框架,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的核心功能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服务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核心引领区,宜商宜居宜业的精品城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核心标志区。 徐汇

努力建设创新徐汇、幸福徐汇、文化徐汇、美丽徐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活跃、文化繁荣、环境优雅、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

创新徐汇,就是把创新摆在区域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创新活力充沛,城区综合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幸福徐汇,就是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改革发展成果更广泛、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居民群众,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普遍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

文化徐汇,就是发挥人文资源优势,传承历史文脉,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塑造上海文化新地标,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区文化魅力明显增强。

美丽徐汇,就是优化产业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综合环境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实现风尚美、环境美、秩序美。 闵行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跨越,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形成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功能集聚区的基本框架。城市功能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富裕祥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主城区。

“十三五”时期,闵行将坚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一轴一带三大功能区”空间发展战略。

着力打造一条城市联动发展轴。以轨道交通5号线和七莘路沿线规划轨道交通为城市联动发展轴,串联“大紫竹”、南虹桥等创新创业高地,连通虹桥商务区、七宝生态商务区、莘庄商务区、莘庄工业区沪闵路沿线、剑川路商务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

积极谋划黄浦江两岸发展带。主动承接全市黄浦江两岸开发战略,深化规划研究,加快前期推进,逐步启动滨水公共空间建设,推动滨江两岸同步规划和联动发展,积极谋划黄浦江两岸发展带。

突出塑造三大重点功能区——大虹桥现代服务商务区,大紫竹科技创新功能区,大浦江城乡统筹功能区。 长宁

到2020年,基本建成精品城区、活力城区、绿色城区,基本形成贸易功能突出、现代服务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主要框架,加快向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迈进,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让全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具体目标包括:区域创新活力明显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创新转型取得明显进展。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开放型经济和城区国际化程度达到新水平。

经济保持健康稳定增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商务与商业繁荣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区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 虹口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重要功能区,基本建成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力区,基本建成开放多元的海派文化传承发展区,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区,努力把虹口打造成富有创新活力、文化魅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区,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在更高水平上建成小康社会。

其中,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重要功能区,包括:金融高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和提升,财富管理高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国性机构和组织明显增加,打造标志性的金融集聚发展区。航运高端服务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航运服务产业链更加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更加集聚。

基本建成开放多元的海派文化传承发展区,包括:重大功能性文化设置布局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体现海派文化特色的各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挖掘,各项功能更加集聚,“海派文化发祥地、进步文化策源地、文化名人聚集地”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杨浦

到2020年,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为引领,深化“三区联动”、“三城融合”,率先建成万众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示范城区,建设更高品质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

坚持区域协同,形成西中东发展新格局。在五大功能区的基础上,明确“西部核心区+中部提升区+东部战略区”空间布局,坚持南北联动东西互动的原则,有效整合空间资源、释放功能联动融合效应,推动科技创新与城区更新不断融合,着力提升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城区空间布局。

具体而言,聚焦西部核心区,打造“创新经济走廊”;优化中部提升区,构筑“创客生态社区”;深化东部战略区,建设“滨江创新高地”。 普陀

到2020年,形成“一轴两翼”功能布局,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实实在在体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以桃浦转型示范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环境升级为突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宝山

未来五年,宝山要建设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承载区、城市功能转型的最佳实践区,迈向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打造“三创三生三宜”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

“三创”指的是创新创意创业。一座城市、一个地区是否充满朝气与活力,关键看有没有创新精神、创意思维和创业群体。一个地区有了创新精神,就会产生创意思维,就会引来无数创业群体,就会焕发出勃勃生机。

“三生”指的是生态生产生活。在一座城市之中,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紧密联系、互为融合,只有合理配置资源和要素,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市才能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三宜”指的是宜居宜业宜游。生活幸福与否,可是咱们老百姓衡量一座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要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就必须努力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城市建设的中心目标,在安居乐业促游上下功夫,使宝山成为令人向往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幸福之城。 嘉定

“十三五”期末,基本形成功能独立完善、创新创业创效、城乡一体发展、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有序、宜业宜居宜人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框架,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引领上海郊区发展样板。

新城建设要突出功能为重、品质为先,在功能品质提升上,既要高端引领,又要全面均衡,关键是要破除短板制约,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同时强化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培育塑造高端的现代产业功能、高品质的文化和社会事业功能、高标准的生态环境功能等。 在形态布局优化上,要推动由“一核两翼”向“一核三区”转变,进一步强化嘉定新城核心区的引领作用,加速提升科技城自主创新产业化示范区、国际汽车城产城融合示范区以及北虹桥商务示范区的功能。 松江

到2020年全面建成城乡更加协调、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基本形成百万级人口规模的长三角城市群综合性节点城市框架,基本建成宜居乐业的现代化新松江。

把目光聚焦在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上。产业结构要不断优化,竞争力要不断增强。

未来五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就是农村建筑物减量、宅基地减量和农村人口减量,要通过“三个减量”为农村现代化开辟道路。农业发展方面,力争“十三五”末机农一体全覆盖,家庭农场户数再减少30%-50%,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60%。农村建设方面,一手抓集镇建设,一手抓乡村建设。 奉贤

到2020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初步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成为上海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

统筹城乡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上新的台阶,城乡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与地区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城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镇体系布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南桥新城功能形态更加完善,产城融合辐射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体制,成为上海统筹城乡改革示范区。 青浦

到2020年,全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转型升级取得重要突破,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质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增强,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基本建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一城两翼”功能布局,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激发发展活力,以全面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以区域联动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以绿色低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依法治区提升治理能力,切实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凸显青浦作为产城绿融合发展的上海西部门户、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地位。 金山

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同步发展,到2020年,把金山初步建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发展试点区,辐射广泛、功能完备的区域联动发展实践区,迈入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努力打造以“现代智造城”为内涵的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速继续保持郊区(县)前列,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

努力打造以“滨海花园城”为特色的城乡一体发展试点区。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公共资源和商业设施布局合理,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和触手可及的智慧城市基本建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滨海区域空间布局更趋合理,海岸线开发有序推进,长三角地区特有的海岛海景、海水海滩有机互融的景观和森林环绕、清水环流、花园环城的格局初步呈现,“滨海花园城”特色逐渐显现。 崇明

到2020年,全面完成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奠定现代化生态岛基本框架。深化三岛功能建设,森林花园、生态人居、休闲度假、生态农业、海洋装备、科技研创六大功能协调推进,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发展理念、城乡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一体化格局,打造宜居宜业、和谐幸福的崇明三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岛建设中有更广泛的参与度、更厚实的获得感。

以水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取得新成效,水、土、林、气等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以全域5A为标准的大旅游建设实现新发展,打造“多旅融合”发展格局。以智慧岛产业园、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等为载体的产业发展实现新目标,产城互动能力明显加强。 以城桥新城、东滩·陈家镇等地区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城镇发展体系不断清晰。 看到这里,不少汀友或许着急了,“咋没见到静安的呢?”2015年12月初,新的中共静安区委常委会组建,新静安的“十三五”规划建议要过一段时日才问世呢!相信届时,我们会看到,“南北联动”构筑苏州河最美黄金河段,将在这份蓝图中精彩呈现。

第7篇:上海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发布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和指导思想

(一)“十二五”时期上海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过去的五年,很不平凡。全球经济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各种风险挑战交织互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上海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始终从国家大局出发谋划自身发展,坚持以改革创新统领全局,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直面风险挑战,坚定改革攻坚,聚焦创新驱动,加大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力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五年来,我们抓牢发展不放松,在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中保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四个中心”服务功能大幅提升,奋力开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新征程。我们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坚持先行先试,聚焦制度创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营改增”、国资国企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教育综合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取得突破,一批制度创新取得实效、结出硕果,得到复制、推广。我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更严、更实的要求,围绕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狠抓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改善,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五年发展实践,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些都为上海未来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上海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综观大势,世界经济仍处深度调整、曲折复苏中,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突破,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主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十三五”时期,上海要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把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继续深度融合的机遇,在全面参与国际科技经济合作与竞争中,加快“四个中心”建设,提高集聚辐射全球人才、资源、要素、产业的能力。要着眼于为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立足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抓住国家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充分发挥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和服务功能,迈向更优的经济结构和更高的发展水平。要用好改革开放发展长期积累的丰硕成果,把握重要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率先探索的机遇,走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同时,要看到全球经济需求疲弱、增长乏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还处在结构重大调整转换时期,新增长动力孕育和传统增长动力减弱并存交替。上海自身发展中人口、土地和环境等约束更紧,创新创业的动力、活力和能力还不强,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短板瓶颈凸显,各种潜在风险和挑战增多,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需要用大力气化解,不少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决胜阶段,不畏艰险,考验的是我们的信心、责任和勇气;关键时期,破解难题,取决于我们的智慧、能力和韧劲。只要我们敢于担当、万众一心、砥砺前行,就一定能排除万难,化挑战为机遇,夺取“十三五”时期上海发展新胜利。

(三)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抓牢发展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必须着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群众观点须臾不能忘记,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用好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必须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必须坚定改革、扩大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始终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发展,用更高标准、更大力气、更严执法,加强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遏制环境恶化势头,切实把科学发展落实到生态环境改善上。 必须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保障、善用法治方式、维护法治尊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环境,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 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以更严要求、更实措施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以更好的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推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

(四)奋斗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走出创新驱动发展新路,为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奠定基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制度规范,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全市人民生活更美好。

主要目标:创新驱动整体提速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高,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核心制度和基础制度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配置全球市场资源和要素的能力整体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充分,力争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市民享有公平优质多样化教育,平均期望寿命保持世界先进水平。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社会保障更加公平更加完善。公共交通出行更为便捷高效,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高。重大功能性文化设施布局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文化原创力充分激发,城市文化体育影响力、辐射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常住人口总量不超过2500万。大气、水、土壤、绿化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量实现负增长。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持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受欢迎,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宜人。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地方法规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深入发展。社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

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好、落实好,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发展,就是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发展的主动力,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支撑,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先行先试、坚定改革攻坚,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协调发展,就是要精准施策、齐心协力补好短板,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硬件设施与软环境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城市软实力,实现整个城市高水平均衡发展和整体资源要素高效利用。推进绿色发展,就是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广度、深度、力度,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高水平的环保标准,依法从严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进开放发展,就是要以探索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对标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集聚辐射能力,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更好服务全国发展。推进共享发展,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动员组织全市人民共谋改革、共促发展、共建城市,完善基本民生政策和制度安排,努力提供广覆盖、多层次、有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推进创新发展,激发城市发展新动力

(五)全面提升“四个中心”整体水平。注重优环境、促联动、强功能,围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市场定价权、贸易便利化水平、航运枢纽功能,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

打造综合经济实力雄厚、产业能级高、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国际经济中心

坚持三二一产业共同发展、融合发展,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向产业链高端迈进,持续推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夯实经济中心的产业基础。智力密集、特色突出的现代服务业,是经济中心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放宽准入、扩大开放、优化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经济。根基扎实、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制造业体系,是经济中心发展壮大的坚实依托。继续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保持先进制造业合理比重和规模。拥有一批具有创新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是经济中心强盛繁荣的有力支柱。在市场竞争中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促进本市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拓展投资贸易网络,提高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进一步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引进培育各类专业服务企业和经济类中介服务机构。

建设与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具有对国际金融市场影响力和定价权,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特征。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以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为核心,基本确立全球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深化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吸引集聚高能级的国际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推进金融制度、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进金融开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鼓励高能级的投资贸易市场主体加快集聚,提升大宗商品和农产品等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巩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贸易综合竞争优势。完善以高端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稳定发展货物贸易,加快发展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

推进以枢纽港地位和功能提升为依托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基本建成国际航运枢纽港,巩固国际航空枢纽港地位,增强配置全球航运资源能力。优化现代集疏运体系,推进江海直达,发展多式联运。深化探索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完善支持现代航运发展的金融、财税和人才等配套政策。推进邮轮母港建设。发展海洋事业和海洋产业。探索航运制度和航运交易平台改革创新,营造国际化的航运市场环境。

(六)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科技创新,形成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破产学研用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推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更快捷、更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高端。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完善对科技人才及其创新成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借鉴利用更开放、更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和政策,引进培育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集聚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创新意识、管理能力、运作经验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简政放权、完善政策、优化服务,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各种所有制企业运用新科技、新模式、新机制创新创业。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鼓励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和风投创投基金及机构发展,支持各类研发创新机构发展,落实好国家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搭建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基础性平台,形成更多开放便捷的众创空间。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加快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积极参与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要创新基地建设,前瞻布局和推动实施一批重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建设张江核心区和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临港等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积极开展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七)着力推进制度创新

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抓牢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根据高效服务、高度透明,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要求,加快全面实现各级政府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深化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系。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完善国资流动平台功能,加快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和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深化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完善市、区县两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深化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区县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降低民间投资行业和市场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稳步推进资源环境、公用事业、社会民生等领域价格改革。

四、推进协调发展,整体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产业的协调发展,围绕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布局。中心城区要因势利导、凸显特色,全面提升品质和能级,着力集聚高端现代服务业,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注重培育文化内涵,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繁荣繁华的现代化城区。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盘活用好存量土地资源,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降低建筑容量和建筑高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业附加值。深化拓展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更加注重整体规划、成片成街坊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加快虹桥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世博园区、前滩、徐汇滨江、临港等六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注重提品质、强功能、出形象、重效益。积极推进桃浦、南大等重点调整区域转型升级。依托中国商飞和浦东国际机场优势,高起点推进航空城建设。

郊区要把结构调整和制造业升级放在首位

郊区要把结构调整和制造业升级放在首位,突出腾笼换鸟、存量调整、提质增效,在建设用地减量化、淘汰落后产能、生态环境建设上为全市作贡献。坚持产城融合、功能为重、环境为先、聚焦重点,按照街坊要小、路网要密、公共空间要多的要求,积极有序推动郊区新城加快建设。充分发挥镇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枢纽和重要载体作用,全面完成全覆盖、分层次、可实施的镇村规划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新市镇、集镇、撤制镇和中心村。

(九)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统一规划、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实现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郊区人口集聚地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向郊区倾斜、执法管理力量向城乡结合部倾斜。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广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多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坚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绿养地,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带动农村生活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深化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注重保护传统江南乡村特色,让农村更具乡土韵味、更多自然景致。加强精准有效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促进,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村综合帮扶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加大对纯农地区、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

(十)协同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管建并举、管理为重、安全为先,更加注重功能建设,加强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努力形成科学高效、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健全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管为本、重体系、补短板的思路,注重安全、有序、效率,软件和硬件建设并举,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升空港、海港、陆上交通枢纽能级水平,加快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际国内交通枢纽地位。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扩能、增效、加强管理,完善大容量轨道交通网络,优化市域多样化公共交通综合换乘体系。提高虹桥商务区、迪士尼、临港等重点区域局部交通管理水平和通行能力,打通全市区与区之间“断头路”。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适度发展新型无轨电车,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优化慢行交通环境。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破解停车难、乱停车问题。全面提高城市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措施,严格管控私家车持续增长,依法严格加强交通管理。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抓好信息基础设施更新换代、超前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实施国家网络强国战略,率先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使上海成为全国带宽最宽、网速最快、资费最低的地区之一,公共活动区域免费WiFi覆盖率全国领先。围绕城市宜居宜业、运行安全、政务高效等实际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努力形成普惠化的智慧城市应用格局。

加强城市常态长效综合管理

完善网格化管理,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违法无证建筑坚决拆除,安全隐患坚决整治,脏乱差突出状况坚决改变,违法经营坚决取缔,持续加大对群租、“黑车”、乱设摊等城市管理顽症依法整治力度。按照中央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要求,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强和改进人口服务和管理。

推进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用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保障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安全日常管理标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轨道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市民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城市防灾抗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切实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建立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十一)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传承中华文化精髓、吸收世界文化精华、弘扬海派文化品格,着力提升核心价值观感召力、理论成果说服力、宣传舆论影响力、文化产业竞争力,基本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外化为城市的精气神。大力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大力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文化自信。

大力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布局优化

大力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布局优化、功能完善,让市民更方便参与和分享高水平的文体活动。坚持高水平布局、专业化改造,大手笔推进演艺设施、博物馆、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兴建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大歌剧院等一批新地标,加快改造宛平剧场等一批老场馆,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力度,打造以人民广场、浦东花木地区为核心和沿黄浦江、苏州河布局的文化集聚区域,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文化设施体系。

支持和促进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演出展示

支持和促进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演出展示,让市民文化生活更丰富、更多彩。抓好重大历史节点的重大题材创作生产,出大作品、出大家,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激励原创、鼓励演出,促进代表中华传统文化、上海本土文化、世界优秀文化的经典艺术根植上海、竞相展演,让更多市民能欣赏自己喜爱的文艺表演。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活跃群众文化、倡导志愿文化、发展体育文化、培育创新文化,形成文明、健康、快乐的都市生活方式。满足群众文化旅游休闲需求,加快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

尊重文化发展规律,推动改革创新

尊重文化发展规律,推动改革创新,让文化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迸发。正确处理好阵地与市场、导向与效益的关系,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继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和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扩大文化领域开放,鼓励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培育多元文化发展主体,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贸易等跨界融合。办好国际顶级文体赛事,打造国际赛事之都,培育国际知名文化品牌,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五、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十二)下决心调整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坚持源头防控,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锁定项目、地块、进度和责任,大幅压缩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三高一低”劣势企业。以清洁化、绿色化为引领,推动钢铁、石化等传统工业优化升级,加快10

4、195区块能级提升和转型步伐。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坚持不懈加大对低效落后产能集聚、环境状况恶化区域的全面整治力度。

(十三)用更大力气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对高碳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强度控制,推动重点行业节能控碳,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明显下降,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深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废旧物品等分类减量和科学管理,实现各类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十四)大力建设和整治生态环境

集约节约利用海域海岛资源,按照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加快崇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全市最高的产业发展绿色门槛,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控制PM25为首要任务,立足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交通、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清洁生产和改造,严控车船等重点流动源排放。加强水环境治理,突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截污纳管,点面结合,重在拔点,打通断头水系,科学调水,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水源地建设保护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强化耕地土壤风险防控,试点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加快城乡绿化生态建设,以生态保育区、生态廊道、防护林带、楔形绿地和大型公园建设为重点,构建基本生态网络体系,稳步提升中心城区绿化生态功能,加大郊区增绿造林力度,建设好郊野公园,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休闲游憩的好去处。

(十五)完善体制机制法治保障

回应群众期盼,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标国际水准,制定更加严格、更高水平的环保法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执法、综合执法,依法从严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规划的,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改进环保投融资政策,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形成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运行模式,培育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分区分类管控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准入审批与日常监管适度分开的管理模式。完善问责制,建立反映绿色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追究等责任制度。加强教育、完善法规、改进设施,倡导环保理念,加强舆论监督,激发全市人民环保行动自觉。

六、推进开放发展,建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六)努力建设高度开放的自贸试验区。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探索新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优势,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更大限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瞄准国际高水平贸易便利化,深化贸易监管模式改革,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健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扩大海关诚信管理体系应用,提高通关效率,全面推行通关一体化。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大力促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试点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发展。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支持浦东新区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率先建立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促进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持续放大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溢出效益和辐射效应,推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对接各项制度创新成果。

(十七)整体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把利用外资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利用外资和国外技术的水平。探索消除资金、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壁垒,破除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跨国公司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等功能,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提高对外投资水平,健全境外投资服务支持体系,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创新,鼓励发展跨国并购基金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走出去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聚焦重点功能区建设,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开放平台。

(十八)积极参与、主动服务长三角地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努力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构筑面向全球的互联互通网络。主动呼应长三角地区发展需求,积极促进长三角地区规划对接、功能对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跨区域连通,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建设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协同推动航道统一规划、船舶统一设计、建设统一标准、服务管理统一模式。聚焦金融合作、经贸投资、人文交流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鼓励上海优势企业布局海外,努力成为支撑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枢纽城市。

(十九)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

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产业为重、规划为先、人才为要,加大对西藏、新疆、云南、青海、贵州和三峡库区等的对口地区帮扶力度,协助对口支援地区打好脱贫攻坚战,增强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国内经济协作,服务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七、推进共享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促进上海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富活力,让所有学生学有所教、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差距,完善助学帮扶体系,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放弃学业,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公平的教育。全面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育人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做强“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高水平大学,打通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求学成才路径。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各类教育主体办学活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十一)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把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降低创业门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青年人创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待遇,提供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服务。加强就业托底保障,鼓励引导长期失业青年积极就业,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让劳动者体面就业、全面发展。

(二十二)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

提高效率,促进公平,分类有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不同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分配机制,分类实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促进按劳分配和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大对创新创造活动及其成果的激励和保护力度,努力让知识密集型创造性劳动获得应有的更高报酬。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提高中低收入家庭收入,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二十三)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标,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序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退休职工养老金逐步提高,适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快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接轨,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险。加大困难人员托底保障力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支持和促进改善居住物业服务质量,让居民住得更加安心舒适。

(二十四)提升市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面向全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做实区域医疗中心,提升郊区医院服务能级,让居民享有公平、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继续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做实家庭医生制度,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精准医疗、生物治疗等前沿领域研究,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医学中心和研究型医院,让医学科技创新造福千家万户。推进立体化的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倡导尊重医护人员、理性就医。鼓励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海派中医”传承创新。落实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二十五)提供更加普惠便利的养老服务

更加积极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加大养老设施供给,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确保有基本需求的老年人都能得到相应照护。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增强社区托养机构综合功能,扩大服务受益面,努力使老年人不出家门和社区就能获得便利的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六)提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适应客观实际变化,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改进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更好地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共识、各司其职、增强合力,形成分工协作、团结奋进的工作格局。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二十七)用好用活人才这个第一资源

人才是城市长盛不衰的源泉,是创新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是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最大抓手。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兴爱才、敬才之风,营造唯才是举、开放用才的氛围。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发展使用规律的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培养和聚集一大批高素质、国际化的创新人才队伍,让各类人才近者悦而尽才、远者望风而慕。

(二十八)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建设法治上海,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深化分类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举措,提高司法公信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使上海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十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是改革发展的前提。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探索特大城市社会治理新路。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优化完善街镇管理体制,推动管理资源、管理力量下沉,健全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坚持共建共享,强化各方协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区共治和居(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各方面融入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化平安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和反恐怖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三十)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建更好的城市

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和带领全市人民万众一心、共同奋斗,建设更好的城市,共享更好的生活。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勤勉努力,扎实工作。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和目标任务,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明确任务、明确分工,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不断拿出实在举措和办法,确保把“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8篇:上海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是全球制造业竞争的焦点和我国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指导未来五年上海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上海服从服务国家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发挥综合优势,整合全球资源,不断推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在突破瓶颈、打破垄断、国际竞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产业支撑地位持续巩固。“十二五”期间,上海装备制造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新兴装备领域保持快速增长。2015年,上海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国家口径)达到11443.6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7.8%;利润总额达到1435.0亿元,占全市工业的54.9%;资产合计14929.3亿元,占全市工业的42.0%;出口交货值达到1696.4亿元,占全市工业的22.5%。

2、首台业绩突破更加显著。“十二五”期间,ARJ-21新支线客机、C919大型客机、“海洋石油981”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AP1000核电关键设备、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一批重大装备获得首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T、PET-CT、磁共振等医疗装备成功打破国际垄断,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成功应用于发电厂并打破世界最低煤耗记录。

3、智能制造发展势头迅猛。“十二五”期间,争取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国家机器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平台落户,成立上海智能制造系统创新中心、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16个项目先后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专项和智能制造专项支持,3个项目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在全国名列前茅。在电力装备、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参与制定了一批国家智能制造标准。

4、产业开放发展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推动本市装备制造企业在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新能源、民用航空、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深化与国际一流的跨国装备企业合资合作。支持本市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成功收购国际先进的燃气轮机生产商,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高端人才等创新资源,缩短与国外的技术差距。鼓励和引导清洁高效能源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龙头企业抢抓“一带一路”机遇,拓展海外市场。

在取得以上成效的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本市在发展高端装备方面差距明显,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尤其是部分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关键零部件等基础配套发展滞后、“软服务”较为薄弱、首台(套)应用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必须紧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谋划,走出一条上海特色的高端装备发展道路。

二、“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产业发展格局出现深度调整和转型。

(一)高端装备成为全球制造业竞争的焦点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将高端装备作为着力点,加大战略布局力度,抢占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美国的先进制造战略、德国的工业4.0、英国的高价值制造、法国的新工业法国、日本的机器人新战略等,都致力于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聚焦发展高端装备。同时,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竞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世界主要跨国装备企业纷纷通过兼并收购、服务增殖等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此,上海必须把握全球装备制造业发展趋势,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重造上海高端装备制造业优势。

(二)高端装备成为落实制造强国战略的主战场 “十三五”期间,落实《中国制造2025》作为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中国制造2025》明确将高端装备创新工程作为五大工程之一,要求集中资源,着力突破大型飞机、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民用航天、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核电装备、智能电网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一批高端装备,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并在国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上述领域与上海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契合度高,上海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承担更多的国家装备制造业战略任务,在部分重点领域参与全球高端装备竞争和合作。

(三)高端装备成为上海全球科创中心的优先布局方向 “十三五”期间,上海要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明确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重点围绕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大飞机、智能电网、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深远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建设,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为此,上海必须抢抓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机遇,大力吸引全球装备领域的人才、科技、信息、资本、平台等高端资源集聚,加快高端装备自主创新步伐,加强高端装备整机和关键核心部件突破,助推上海在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

三、“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把握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自主化、服务化、开放化的趋势,以高端突破、智能转型为主线,积极谋划高端装备价值链、打造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配置资源链,全面推进传统装备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装备产业培育发展,加强高端装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着力增强高端装备自主可控能力、软硬一体能力、智能制造能力、基础配套能力和服务增殖能力,使高端装备成为上海服务制造强国战略、进军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主战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机突破与基础配套相结合。以整机需求为牵引,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协同创新,在技术研发、工艺优化、示范推广等方面紧密协作,促进高端装备产业链纵向拓展。

——坚持“硬制造”与“软服务”相结合。推进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高端装备制造中的融合应用,加强高端装备平台创建和标准创制,提升高端装备智能化水平和软实力,加速“硬制造”与“软服务”在更高程度上的深度融合。

——坚持自主可控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始终把自主可控摆在发展高端装备的核心位置,加快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同时扩大开放合作,推进高端装备领域的产业、技术、标准、服务在更高层次上的国际化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引导,营造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开发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点产品和装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实现一批高端装备的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力争把上海高端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装备产能合作主力军、对接国家《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智能制造主阵地、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科技创新主战场,成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先行者和世界高端装备制造的重要基地,积极参与全球装备制造业的竞争与合作。

到2020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产业保持平稳增长,装备制造业增速快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装备制造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左右。创新突破能力显著增强,开发300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市场潜力大的首台(套)高端装备,争取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研发、测试等功能性平台。智能转型明显提速,装备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支撑智能制造应用“十百千”工程建设,即培育10家引领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10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带动100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转型。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建设临港装备、长兴岛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民用航空等3个世界级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有专业化特色的产业园区。

四、“十三五”重点领域

(一)智能制造装备

聚焦智能制造核心关键环节瓶颈,推进智能制造装备集成应用,加速自主化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智能制造装备产值达到2050亿元。

机器人。以智能升级、突破瓶颈为重点,坚持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并举,重点发弧焊机器人、真空(洁净)机器人、全自主编程智能工业机器人、人机协作机器人、双臂机器人、消防救援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智能型公共服务机器人、智能护理机器人等标志性产品;开展自主联合攻关,突破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机器人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推进系统集成及应用示范,在汽车、电子、医疗、家政等重点领域推广机器人示范应用。

增材制造装备。以产用联动、抢占高端为重点,加强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工艺技术与装备的结合,大力发展钛合金、高强铝合金、高温合金等金属增材制造装备,非合金工程材料、复合材料等非金属增材制造装备,以及高功率光纤激光器、扫描振镜、光束整形、高速扫描、高精度喷嘴和喷头及智能设计与专用控制软件,加快增材制造装备在汽车、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探索商业模式创新。

高档数控机床。以做精做强、形成特色为重点,重点开发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并具备网络通信等功能的高档数控曲轴磨床、复合磨削中心、高速精密五轴加工中心、复杂结构件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等高档数控加工机床;重点发展搅拌摩擦点焊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高档数控特种机床;突破高档数控系统,形成数控机床系统解决方案。

控制传感与仪器仪表。以突破技术、加强互联为重点,大力发展轨道交通通信信号与控制系统、火电和核电DCS系统及其他装备领域的自动控制系统;重点发展高性能光纤传感器、微机电系统传感器、视觉传感器及智能测量仪表、数据采集板卡等;大力发展科研分析仪器及设备,加强工业系统互联,推进生产制造设备联网和智能管控,支持智能检测与物流装备发展。

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以扩大应用、做大规模为重点,大力发展轻型高速堆垛机、高速智能分拣机、高速托盘输送机、高参数自动化立体仓库、高速大容量输送与分拣成套装备、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以发挥优势、扩大应用为重点,面向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需求,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围绕机械、汽车、电子、医药、轻工、航空航天、化工、钢铁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优秀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高端能源装备

推进能源装备往高端化、数字化、自主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优势领域由国内“领跑者”向全球“并行者”甚至“领跑者”转变。到2020年,高端能源装备产值达到1500亿元。

核电装备。以突破核心、集成发展为重点,发挥产业链完整的优势,自主研制AP1000、高温气冷堆中的关键装备,重点发展“华龙一号”配套装备和技术,跟踪开发快中子堆、钍基熔盐堆、小型堆等下一代核电装备;突破数字化核级安全保护控制系统、核级仪控等关键配套设备核心瓶颈;发展基于核电装备的核岛和常规岛设备成套和集成供应,实现核电装备设计、制造、运营与服务之间的集成发展。

气电装备。以攻关突破、形成系列为重点,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建成燃机技术平台和研发中心;实现F级325MW和H级400MW燃气轮机的国产化和联合研制;积极争取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落户,建设动平衡试验、轴系试验和燃烧试验等服务平台;开发1.5-5.7MW等级燃机、30-60MW等级燃机,形成涵盖轻型燃机与重型燃机的燃机产品系列。

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装备。以突破瓶颈、示范带动为重点,开发新能源接入的大功率变流器、控制器等智能电网核心器件,发展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先进储能装置等;重点突破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制造装备,发展燃气内燃机、微小型燃气轮机等分布式能源生产设备,开发能源管理、智能家居、远程通信等需求侧管理设备。

高效清洁煤电装备。以保持一流、稳定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二次再热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先进的700℃超超临界机组、高参数新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IGCC关键单元技术及装备等;大力发展和推广基于大数据的煤电站远程诊断系统。

风电装备。以海上领先、陆上先进为重点,突破和提升6MW大型平台直驱海上风机的整机、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制8MW平台直驱海上风机;支持本地风电制造企业由单一风电制造向“风电制造+风场运营+工程服务”转型;加快发展海上风电起重、运输、安装船及附属设备,建设一批国家级的风能勘探设计、海上风电装备质量监督检验等公共服务平台。

太阳能装备。以主攻高端,替代进口为重点,突破还原炉、单晶炉、N型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等光伏工艺装备,建设国家光伏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光伏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开发定日镜、吸热器、熔融盐蓄热、热发电汽轮机及辅机、镜厂控制及整厂控制系统等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推进光伏电站的示范应用、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维修维护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三)高端医疗装备

以信息技术和医疗服务带动高端医疗装备的产业化发展,以影像诊断装备为突破点带动链条化、高端化发展。到2020年,高端医疗装备产值达到400亿元。

影像诊断装备。以龙头引领、点上突破为重点,自主突破发展数字化X射线成像、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磁共振、分子影像、超声波诊断仪等影像装备,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与国际巨头比肩的装备产品。

治疗与康复装备。以自主创新、加强合作为重点,加快发展质子重离子刀、医用机器人等治疗装备、辅助照顾患者日常生活的看护机器人与上下肢康复及康复评估系统等康复装备;开发生命支持呼吸机、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心电监护设备、精密医疗器械、神经导航系统等新型应急救援装备。

制药专用装备。以自主创新、形成特色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制造装备、中药提纯装备、脑神经和脑认知相关设备以及医药制造自主化专用装备等。

同时,打造基于大数据的客户“云”平台,支持诊断装备的预测型维护,支持用户的远程自主化自动化诊断,实现以大数据应用为依托的智能诊断、重大疾病早筛和精准治疗;推进形成面向区医院的医疗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之间的共享。

(四)微电子与光电子装备

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形成研发和产业化的良性互动。到2020年,微电子与光电子装备产值达到50亿元。

微电子装备。以自主研发、打破垄断为重点,发展22-20nm及16-14nm介质刻蚀设备、12英寸硅通孔刻蚀设备、20-14nm电感式等离子体源刻蚀机、封装用等离子体硅片切割机;开发用于8-12英寸硅片TSV工艺的3D先进封装光刻机;开发应用于3D封装的高深宽比TSV镀铜设备;开发12英寸45-22纳米自动光学图形缺陷检测设备、45-22nm低能大束流离子注入机、3D芯片封装植球设备。

光电子装备。以加快研制、缩小代差为重点,开发6代及以上AM-OLED高精度曝光机,下一代离子注入机,等离子体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准分子激光退火设备;发展激光封装、激光剥离、薄膜封装、自动光学检测OLED检测仪器等关键设备。

(五)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抓住轨道交通新一轮发展机遇,整合各方资源,提升上海轨道交通装备的集成创新能力。到2020年,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值达到50亿元。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以自主研发、差异化发展为重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以及现代有轨电车的车辆生产与维修维护;开发自主化的轨道交通制动、低地板轻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发展轨道交通列车辅助追踪预警系统;大力发展盾构等轨道交通施工设备。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以自主创新、示范引领为重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CBTC信号系统、有轨电车通信信号系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系统、电子轨道高级辅助驾驶与智能道路控制系统。

(六)节能环保装备

对接国家要求,提升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供给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全面提升装备产品的绿色竞争力,推动制造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到2020年,节能环保装备产值达到300亿元。

先进环保。以技术攻关、集成发展为重点,开发城镇污水箱式处理系统、深度脱氮除磷一体化装备、膜法重金属脱除装备和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装备等水处理关键装备;提升在燃煤电厂、垃圾焚烧炉等设施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集成和成套服务能力,推动机动车尾气净化装备材料及实时监测等关键技术的国产化;研发土壤修复成套装备,发展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系统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及其烟气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高效节能。以试点培育、高端引领为重点,培育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燃气锅炉、纳米红外线圈电热、烟气余热有机朗肯循环发电、兆瓦级高温超导变压器等高效节能装备,推进非晶合金变压器、永磁变频控制、高效换热器等节能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支持发展大容量高压变频器、非晶合金变压器等节能机电产品。

资源循环利用。以高端突破、调整提升为重点,突破大型化、精细化、成套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积极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分选设备、污泥消化与干化处理设备、金属废料的加工处理设备。

(七)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率先建成我国现代船舶工业体系,构建规模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结构优化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体系,成为我国高端船舶产业的龙头基地和有全球影响力的研发中心和建造中心之一。到2020年,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值达到1300亿元。

高技术船舶。以聚焦高端、发展配套为重点,发展LNG船、LPG船、高档化学品船、豪华客滚船、豪华游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冰区加强型船舶、大型工程船、大型公务船、科学考察船及高性能远洋渔船、豪华游艇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突破满足新船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IMO TierⅢ排放要求的节能、环保、智能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如,电控模块、共轨系统、电子调速器、大型排气阀杆、大型薄壁轴瓦等);发展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压载水处理系统、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船舶配套设备。

海洋工程装备。以深海开发、系统配套为重点,提升半潜式和自升式钻井/生产平台、钻井船、深海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等油气勘探开发装备的设计建造实力,突破浮式天然气储卸和再气化装置(LNG-FRSU)、浮式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等前沿型装备空白;开发钻井、水下生产、动力定位、海洋平台控制、油气水处理等核心系统和配套设备,发展全自动码头及新一代港口机械,拓展全球港机服务链。

(八)航空航天装备

推进民用干支线客机、航空发动机和系统/部件/组件的研制与产业化发展,构建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创新型民用航空产业体系,逐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航空航天装备产值达到1050亿元。

航空产业。以加快布局、提升配套为重点,推进ARJ21-700新支线客机产业化、规模化、系列化发展;加快C919大型客机研制、生产、适航和交付,力争投入航线运营;完成双通道干线客机详细设计,开展结构件制造与分系统验证试验;推进机载设备及系统研制,构建关键零部件、航空材料配套体系;突破商用航空发动机研制关键技术,完成单通道干线客机发动机技术验证机研制和验证,开展CJ-1000A和双通道干线客机发动机技术验证机研制;务实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提升飞行控制地面保障设施能级,布局无人机产业链;进一步提升航空维修能力。

航天产业。以前瞻布局、构建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新一代运载火箭、应用卫星平台、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空间安全与维护等领域的研发制造;加快推进航天型号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核心元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自主保障能力;促进航天技术转化和空间技术应用,推动以智慧能源、智能装备为重点的航天技术应用和相关服务业发展。

五、“十三五”重点任务

(一)首台突破工程

聚焦《中国制造2025》和上海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研制突破一批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战略引领作用的标志性高端装备,掌握一批高端装备设计制造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部分高端装备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一批首台(套)高端装备在关键领域、重大工程实现应用,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社会生产生活和国防建设需求。

(二)产业创新工程

将高端装备纳入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尤其是产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围绕航空发动机与重型燃气轮、高端影像装备、豪华邮轮、微电子及光电子装备、新一代核电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需求,加强产业部门与科技部门对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装备研制企业与用户、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项目,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智能转型工程

加快智能制造发展应用步伐,大力推进软硬一体、网络互联、平台支撑、数据驱动、应用示范“五位一体”的融合创新。面向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汽车、机械、电子、医药、化工、轻纺等领域建设一批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推进电梯、工程机械、风电、光伏等领域重点企业建设产品数据采集、智慧识别、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和在线诊断等智能服务平台。

(四)装备强基工程

加大对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领域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推动装备整机企业和零部件企业联动,集中资源解决长期制约高端装备发展的零部件关键问题,推动首台套应用。建设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云计算、大数据等一批高端装备零部件平台,培育一批高端装备零部件细分领域的国内乃至国际的“隐形冠军”。推进高端装备零部件军民融合发展,联合攻关制约零部件发展的瓶颈问题。

(五)软硬一体工程

加强传感器、数控系统及工业软件在高端装备中的集成应用,大力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提升装备性能。大力发展高实时性高可靠性嵌入式系统软件,建立高端装备的大数据与云计算平台,发展工业机器人、高端医疗装备、电梯、发电设备等领域的远程监控、故障与维护系统。

(六)平台支撑工程

围绕试验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等高端装备所需的技术基础支撑,创建一批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中心、机器人测试和评定中心、海上风电检测中心、航空发动机检测研究院、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尽快形成平台服务能力。争取智能制造、核电等领域创建一批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数据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装备企业技术中心,发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作用,形成高水平有特色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网络。

(七)服务增殖工程

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发展智能集成服务,提高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大力发展高端装备远程运维服务,形成无人值守、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健康状况监测等功能。大力发展高端装备“交钥匙”工程以及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向工程设计、方案咨询、技术研发和设备维护、修理、运营一体化服务延伸。创新发展面向装备制造企业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融资租赁服务,培育面向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的“分享改造收益”商业模式。

六、“十三五”保障措施

(一)争取国家战略支持

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承担装备制造业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更多国家级高端装备研发创新、检验检测等功能性平台以及中央企业总部机构落户。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取民用航空、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风险补偿、智能制造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等相关装备产业政策支持。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组织实施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产业创新工程,加强科技前瞻性布局与产业化联动,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首台(套)应用及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围绕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智能制造工程、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等重点领域以及高端装备领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等“四新”方向,加大产业、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聚焦支持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保障条件建设。

(三)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大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发挥产业基地的集聚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临港地区围绕建设全球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智能制造中心目标,进一步突出技术高端、强化前沿创新,重点发展机器人、民用航空、数控加工、增材制造、新能源装备、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等重大装备。长兴岛基地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产品、港口机械等。航空产业基地重点推进大型客机三大中心(研发、总装、客服)、发动机研发及装试基地、民机航电产业化基地的建设。支持相关区在机器人、智能制造、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智能电网、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关键机械基础件等领域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四)加速产业开放发展

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与基础设施承包商、建设商、运营商等相关企业组团出海,通过BOT、BT、PPP等投融资方式承接海外工程业务,以工程带动装备、服务的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内外具备研发实力、核心技术及关键制造能力的企业。鼓励引进一批龙头性、总成式、整机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引导知名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健全装备领域的军民融合机制,鼓励装备行业领先民口企业进入军品配套,加快军工高新技术溢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加快高端人才集聚

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政策,加强高端装备领域领军型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装备领域领军人物、创业团队携带知识产权、技术、创意等来沪发展。支持高端装备人才进入中央“千人计划”和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企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重点产业基地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

第9篇:“十三五”疾控中心规划

一二九团“十三五”疾控中心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继续加强疾控机构履行基本职责工作的能力建设;优化人员和设施条件,从发展健康和促进健康公平入手、科学评估,明确疾病防控重点、防控策略措施;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评估体系,完善与我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团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努力满足我团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目标原则

——继续深化医疗机制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大人才配备及硬件建设,理顺结构体系,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建立全团疾控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能力,完善、规范各项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机制,做到及时、准确。

——建立健全全团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体系。健全艾滋病实验室和艾滋病疫情监测网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大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推行预防干预措施,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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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有效防控传染病流行。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建立覆盖全团主要病种的疾病监测网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审核率、完整率,降低漏报率,保持全团传染病报告质量稳居全师前列。健全和完善团、连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完善传染病疫情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规范各项应急预案,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率达100%;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H7N9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防控方法,以提高应对各种新发传染病的处置能力,逐步实现由控制疾病向预防疾病的转变,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15-60岁居民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青少年达到90%以上。健全全团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网络,配备较为完善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满足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的需要。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100%接受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100%接受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社区和连队卫生室医生80%以上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的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预防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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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原则上每年引进1-2名大专以上学历,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5%以上。完善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种岗位培训制度。加大培养力度,逐步培养出一批学科带头人,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能力,十三五期间使团疾控中心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能有一定水平的师科研成果。

二是加强实验室建设。改造或新建团级检测检验中心,不断完善团级应具备的检验能力,规划末团级疾控中心A级实验项目达到80%以上。开展食品安全、食品污染物溯源等方面的试验,提高对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评估能力和预警能力。完善食品、水、空气等的卫生质量检测,作业、生活等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相关实验;开展病毒分离技术。

(三)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公共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有益的行为方式。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7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60%以上,农村达50%以上。积极开展以公共场所和流动人群为重点的普及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团、连两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健康教育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重大举措

(一)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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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信息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条件。

(四)加强疾病监测,依法科学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对传染病进行监测与防治,加强监控能力,提高传染病监测与防治规范化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其他发病情况及防治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覆盖全团的慢性病、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网络和死因监测系统,加强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干预,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疾病发生。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100%的开展血糖测定,50%以上开展肺功能测定,促进慢性病的早诊早治。规范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早期筛查与干预,提高检出率,完善干预措施。扎实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行动覆盖率以全团为单位达到100%。

一二九团疾控中心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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